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安全责任人,部门主管,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火灾处置,工伤追责,车辆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按国家法律和园区要求,把安全责任分清楚,别糊弄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管生产、消防、车辆、网络、环境这些事,还有日常检查培训。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牵头每月考,行政部发罚单,部门领导盯自己人,安全员天天查,公司领导兜底。 | ||
| 禁止行为 | 不许乱动消防器材,不许酒后开车上岗,不许删改设备参数,不许在禁烟区抽烟,不许瞒报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月底前生产部打分,结果交分管领导批,行政部扣钱,没按时交材料扣100元,重复犯错翻倍罚。 | ||
1 总则
1.1目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参照管委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和个人违章行为的考核。
1.3 原则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评和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1.4依据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xx区家具园区管委会相关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5考核频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考评,考核结果与部门责任人和个人安全风险金挂钩。
1.6事故的定性、定责
以《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或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上级安全部门的认定为准。
2考核办法
2.1考核的主要内容
a)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因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被盗、被骗案件,资金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中毒事故,内部网络安全事故,环境不良影响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b)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c)员工培训教育;
d)安全检查;
e)安全会议的开展;
f)安全隐患的整治;
g)个人违章行为及综合治理等。
2.2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
2.2.1火灾事故:
2.2.1.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扣罚直接责任人员6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400元;扣罚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0元。
2.2.1.2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以下,扣罚直接责任人员4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300元;扣罚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0元。
2.2.1.3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扣罚直接责任人员3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200元;扣罚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100元。
2.2.1.4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扣罚直接责任人员2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扣罚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50元。
2.2.2因工伤亡事故:
2.2.2.1在生产活动中发生职工因工死亡责任事故,属否定指标,纳入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扣罚主要责任人1000元;扣罚次要责任人800元。
2.2.2.2如因管理人员失职导致在生产活动中发生职工因工重伤责任事故,扣罚主要责任人800元;扣罚次要责任人500元。
2.2.2.3如因管理人员失职导致在生产活动中发生职工因工轻伤责任事故,扣罚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次要责任人200元。
2.2.3车辆交通事故(仅限于公司公务车,责任认定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2.2.3.1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罚驾驶员600元;扣罚车辆管理部门领导400元;扣罚分管安全工作的相关领导300元。
2.3.3.2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罚驾驶员500元,扣罚车辆管理部门领导300元;扣罚分管安全工作的相关领导200元。
2.3.3.3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罚驾驶员400元,扣罚车辆管理部门领导200元;扣罚分管安全工作的相关领导100元。
2.3.3.4车辆发生一般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罚驾驶员300元,扣罚扣罚车辆管理部门领导100元;分管安全工作的相关领导50元。
2.2.4 被盗、被骗案件:发生被盗(扣除保险赔付后),被骗案件(物品按进价或出厂价核算)
2.2.4.1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上的,扣罚主要责任人400元,扣罚相关领导200元。
2.2.4.2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上3万元(不包括3万元)以下的,扣罚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相关领导100元。
2.2.4.3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万元(不包括1万元)以下的,扣罚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相关领导50元。
2.2.5 设备事故:
2.2.5.1 发生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上的,扣罚主要责任人(台班)人均300元,扣罚相关领导200元。
2.2.5.2 发生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上,3万元(不包括3万元)以下的,扣罚主要责任人(台班)人均200元,扣罚相关领导100元。
2.2.5.3 发生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不包括1万元)以下的,扣罚主要责任人(台班)人均100元,扣罚相关领导50元。
2.2.6 中毒事故:
2.2.6.1 发生中毒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中毒9人(包括9人)以上的,扣罚直接责任人员10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600元。
2.2.6.2 发生中毒事故一次中毒9人(不包括9人)以下的,扣罚主要责任人5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0元。
2.2.7 内部网络安全事故:
2.7.7.1 发生损坏计算机及网络导致数据丢失无法恢复或网络瘫痪的,扣罚设备使用人100元。
2.7.7.2 发生网络中断半天未上报或者出现计算机病毒壹天未上报的,扣罚责任人50元。
2.2.7.3 发生浏览色情、暴力等非法网站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2.2.7.4 利用黑客工具等软件进行公司局域网内、网外端口扫描及攻击或者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扣罚责任人200元。
2.2.8 综合治理:
2.2.8.1在生产工作场所,发生打架、斗殴和寻衅闹事的,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
2.2.8.2 在生产工作场所,发生无理聚众闹事、罢工事件,造成生产、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
2.2.8.3由于部门不作为,导致职工违反《信访条例》发生群体上访5人以上或非正常上访事件,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
2.2.9 生产过程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2.2.9.1 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作业环境粉尘、噪声、辐射超过国家标准的,扣罚责任部门责任人100元。
2.2.9.2 特殊作业环境,不采取个人防护措施的,一次扣罚责任部门责任人50元。
2.2.10 环境不良影响事故:
2.2.10.1在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不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置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事故的,扣罚责任部门责任人100元。
2.2.10.2对危险固体废弃物或废液不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置的,扣罚责任部门责任人50元。
2.3 安全管理工作管理细则
2.3.1 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
2.3.1.1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扣罚责任部门主管200元。
2.3.1.2制度规章不落实,一次扣罚相关部门责任人100元。
2.3.1.3无月度安全计划的,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50元。
2.3.1.4未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的,一次扣罚责任部门班子每人50元。
2.3.1.5未按公司、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教育、专题活动等,一次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50元。
2.3.1.6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责任书,一人次未签订,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50元。
2.3.1.7使用无上岗证的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一人次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50元。
2.3.1.8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上报的,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200元。对未在规定时限上报的,扣罚责任部门班子每人100元。
2.3.1.9对安全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一次扣罚责任部门每人100元。
2.3.2安全教育培训:
2.3.2.1 新上岗、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未进行一、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 1人次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50元。
2.3.2.2 对新上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未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的,1人次扣罚行政部和生产部班子每人50元
2.3.2.3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政府职能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一人次扣罚行政部和责任部门班子每人100元。
2.3.2.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未定期复审超期使用的,一人次扣罚生产部相关责任人每人100元。
2.3.3 安全检查:
2.3.3.1 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月检、重大节假日检查的,扣罚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生产部班子每人100元。
2.3.3.2 部门未开展部门周检的,扣罚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员每人100元。
2.3.3.3 部门班组未开展日检的,扣罚责任班组长每人50元。
2.3.4 安全整改:
2.3.4.1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目标、时间等)进行整改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2.3.4.2在同一部门内,出现重复隐患,扣罚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员和直接责任人每人100元。
2.3.5安全会议:
2.3.5.1 因工作原因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又未请假的,扣罚责任人50元。
2.3.5.2 部门每月未召开安全会议的,扣罚责任部门主管每人100元。
2.4 对个人安全工作和工作行为考核细则
2.4.1 个人安全目标考核细则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直接经济损失、责任的大小,扣罚相关责任人50—400元。行政责任追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4.2 对个人违章行为考核细则(出现重复违章现象的在末次处罚额度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2.4.2.1 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者扣罚责任人50元:
a)未按规定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器具进行维护保养的;
b)擅自拆除设备安全护罩、连锁装置的;
c)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过肩、穿拖鞋、高跟鞋的;
d)擅自拆除或涂改安全标识或导致标识失效的;
e)违反厂内交通管理规定及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
f)不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
g)特种设备不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的;
h)特种作业岗位不持证上岗的;
i)电工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不使用专用器具的;
j)占用消防器材、设施存放位置的;
k)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的;
l)作业、工作场地卫生、物质工器具摆放违反现场有关管理规定;
m)其它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2.4.2.2 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者扣罚责任人100元:
a)未按公司规定用车、无证驾驶(无行业上岗证等)、酒后驾驶公车、违章驾驶、未经许可私自将公车交由他人(有驾照)驾驶的;
b)挪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
c)违反动火规定擅自动火的;
d)电器线路安装违反安全规定的;
e)高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的;
f)遇紧急情况不服从指挥的;
g)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设备、设施操作的;
h)违反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设施的或擅自增加电器使用负荷的;
i)堵断安全消防通道的;
j)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设备运行无人监护的;
k)安全值班随意脱岗的;
l)生产过程违章指挥的;
m)未按规定对危废进行回收、处理的。
2.4.2.3 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a)损坏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报警系统、卫生设施、交通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罚款;
b)出现重复违章现象的;
c)厂区内流动吸烟的;
d)未经许可搭接线路或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4.2.4 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者扣罚责任人300元。
a)违反规定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
b)在生产车间、库房等重要防火场所规定吸烟点以外地方吸烟或乱丢烟头的。
2.4.2.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当事人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故意破坏安全消防器具、设备、设施的;
b)故意破坏生产设备、盗窃在用生产设备上的零部件的;
c)由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d)未经允许擅自修改设备安全运行参数的;
e)作业人员酒后上岗、在作业场所饮酒的。
3 附 则
3.1 行政部负责公司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通知各部门执行。
3.2违反本管理办法,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的,由当事人所在部门填写《处罚通知单》,交生产部备案后转交行政部执行。
3.3对安全责任目标完成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同时,作为参评年度公司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3.4 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行为,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后,有生产部负责处理。
3.5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6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3.7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项目开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想让管安全的人真懂行、能扛事,大家干活心里有底,工程别塌了。 | ||
| 适用范围 | 就管三类人,企业老总、项目头儿、专职安全员,管他们能不能上岗、考不考得过。 | ||
| 职责分工 | 水利部管大公司和一级资质的,省里管二级及以下的,企业自己收材料、报上去,水行政部门来审来考。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就去投标或开工,不能一个人考多个类,不能年龄超了还硬上,不能出过事故还装没事。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统一交材料,水行政部门组织考试,20天内发证,三年一换,到期前五个月申请延期,不按时学继续教育就不给延,查到造假直接吊销。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 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情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 、附录 );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 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知识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 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 、附录 );
(三)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附录 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第二十一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水安 管理类别代号 证书颁发年份 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水安 管理类别代号 证书颁发年份 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二十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管理系统”中将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等。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水建管[____]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____]77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工作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工前会,电除尘运行,设备障碍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更重视安全,少出事故,把设备和人都保护好。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干活时的安全、设备操作、巡检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要盯紧,安全员和经理对高风险活儿到场把关。 | ||
| 禁止行为 | 不许违规操作,不许不交底就开工,不许不听提醒,不许漏查隐患,不许乱填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次违规都扣钱,轻的几十块,重的扣工资奖金甚至辞退;工前会必须开,检查由负责人和安全员来做,月底汇总算账,没做到就照罚。 | ||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安全事故对个人、家庭、集体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以确保人身、设备、系统的安全。
1、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安全生产的考核,加强和促进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本考核办法是根据《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结合甲方以及本部的实际生产过程制定。
3、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的内部安全考核,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4、安全生产要求
4.1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发现一次考核一次,绝不姑息.
4.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工作交底(工前会),将危险因素列出并逐条加以分析,要知道如何防范危险点,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3施工负责人、工作监护人要对工作过程、内容进行了监督,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时常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4.4工作负责人是单项工作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次工作的施工质量,设备、人身的安全负责,工作负责人有权对工作中违反安全规程、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行为进行处罚;
4.5对于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工作项,项目部安全员、经理等要到场指导、监督,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理,严格把好安全关、质量关;
5.考核细则
5.1 人身死亡事故、特大设备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的考核,以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的考核,以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外,项目部对当事责任人作出处理直至辞退,另全体员工扣减绩效工资12个月,年终奖金取消。
5.2一类设备障碍每发生一次扣事故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次(项),扣事故次要责任人300-600元/次(项);
5.3二类设备障碍每发生一次扣事故主要责任人100-300元/次(项)
5.4人身轻伤每发生一次扣事故主要责任人50-500元/次,同时工伤休工期间第一个月扣发岗位、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第二个月开始除扣发上述项目外,还扣除运行补贴、餐费补贴、加班补贴、通信补贴等;第三月起,只发放基本工资的50%,直至恢复工作为止。
5.5为培养安全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人身轻伤事故除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处罚外,每发生一次还扣施工负责人100-300元/次;扣其他施工参与人员30-200元/次;扣安全员50-200元/次;扣项目经理100-500元/次。
5.6 轻微火灾事故考核,每发生一次扣事故主要责任人50-500元/次,扣事故次要责任人20-200元/次。
5.7以下异常考核,每次扣责任人或部门20-50元。
5.7.1设备巡视不认真、不按时抄表、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汇报、处理导致设备堵灰、漫渣、漫水、漫浆、空泵运行、冲灰水掉水、烟窗冒黑烟等异常者。
5.7.2不认真执行公司《运行规程》、随意操作设备但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5.7.3转机设备油位没有按规定检查、维护,虽末造成设备损坏,但导致轴承温度高或油位高导致漏油者。
5.7.4由于操作有误,但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检修人员检修、巡视、调试设备时擅自操作设备者。
5.7.5电除尘器、脱硫装置或收灰设备跑灰导致大面积污染而未污染其他设备者。
5.7.6收灰电气设备定期试验未做或做后不按规定记录者。
5.7.7对工作票审查不严、对受理的工作票安措布置或恢复不完全者。
5.7.8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不认真、票面不合格、不用专用术语、或未执行的操作票未注明原因者。
5.7.9工作票(内部)未及时登记在登记本上或记录交代不全。
5.7.10检修人员施工未持纸票,视为无票工作;
5.7.11功率为7.5kw及以下电动机烧毁者。
5.7.12电除尘1个电场解列达8h或同一台机组电除尘多个电场解列累计达8h者。
5.8以下异常考核每次扣责任人或部门50-200元。
5.8.1监盘不认真、未及时调整或处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故障。
5.8.2运行监盘不认真导致跑、漫灰、漫浆,大量溢出而导致污染者。
5.8.3抄假表或规定的表未抄者。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造成设备运行障碍者。
5.8.4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备或恢复不完全仍试转设备者。
5.8.5操作票不合格、其中有原则性问题而又进行操作但未造成任何后果者。
5.8.6有缺陷不及时联系处理造成设备运行障碍者。
5.8.7电动门杆、支撑顶断导致设备损坏者。
5.8.8由于人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除灰、收灰设备、脱硫装置跳闸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5.8.9由于监视不认真或检修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污染其他周边相关设备者。
5.8.10功率为7.5kw以上电动机烧毁者。
5.8.11异常情况已发生,由于操作或调整不当造成危害、异常扩大,但末构成障碍者。
6.未尽事宜按《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运行、维护外委项目考核细则》处理(附后)。
7.对及时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制止设备故障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将视情形予以奖励。
8.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部,至____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水电水利建设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项目部考核,事故控制,安全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才弄这个办法。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少出事故,把安全管得更细更实。 | ||
| 适用范围 | 管集团所有单位和项目部。管他们怎么干安全活、现场咋收拾、出了事故咋算账。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公司安委会牵头定规则。各单位自己查自己项目。考核组年底去现场打分,组长要培训过。 | ||
| 禁止行为 | 死了人直接不合格。瞒报迟报事故不行。超了事故指标也不行。分数不到140分就是不合格。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下半年考核组来打分,用附表1到9按项扣分。分数折成百分制进年终考核。没做到的单位要整改,连续差的要处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 考核评价
第五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
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特殊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说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控制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控制评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管理评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管理评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 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 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单位。
第三章 评先评优
第九条 集团公司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第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单位。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考核(需经集团公司核准)得分160分以上;
2、项目开工满一年以上;
3、自项目开工或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项目部;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的项目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
2、本人在该项目任职满一年以上;
3、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考评为良好和优秀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良好和优秀单位总数的30%左右。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各单位推荐,报集团公司批准。推荐的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数量(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规定如下:
1、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5个(人);
2、年产值10-20亿元的,不超过3 个(人);
3、年产值5—10亿元的,不超过2 个(人);
4、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不超过1个(人)。
第十五条 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10% ,以示嘉奖;被考评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及以上单位的,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3%,以示鼓励。
第十六条 被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被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5、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每年下半年,组成若干考核组,考核组长由集团公司任命,并就考核任务、具体要求、组织纪律等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考核规范、公正。考核结束后,集中总结汇报,归类分析,反馈整改意见和要求。以考核检查为载体,不断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第十九条 对项目部的考核检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个项目部。为使抽查结果具有代表性,被抽查的项目部,应在考核组长培训期间(或在考核单位本部时)随机确定,不得提前通知被检单位或项目部。
第二十条 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办法,考核面不应低于项目总数的30%;包括本年度其他各类方式的安全检查在内的考核检查面,应达到项目总数的100%。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初(或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集团公司,并按要求推荐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优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水电水利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项目部考评,联营体考核,夹江水工厂 |
|---|---|---|---|
| 制定目的 | 国家有安全法规得照着办,集团想管住各处生产安全,别出大事,让考核有依据。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单位和项目部,查他们怎么管安全、现场干得咋样、出了没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打分,各单位自己填材料,集团领导最后拍板定级,纪检盯着别乱来。 | ||
| 禁止行为 | 死了人直接不合格,瞒报谎报拖报不行,超指标也不行,分数不到140分就是不合格。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年底打分,用附表1到9按项扣分,80分以下要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换负责人,检查结果年底公示。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 考核评价
第五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
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特殊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说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控制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控制评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管理评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管理评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 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 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单位。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宣宁高速公路总监办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人员,项目总监办,安全生产小组 | 使用场景 |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监理检查,施工现场考评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伤人,想让监理盯紧安全,让大家干活更小心,别出意外,保命保健康,顺顺利利把路修好。 | ||
| 适用范围 | 专管项目里的安全监理员,查他们盯现场、写日志、整资料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带头考,总监办组织落实,监理员自己干好活,组长每月打分看结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漏查安全隐患,不准日志乱写或不写,不准资料拖着不整,不准整改糊弄了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月底检查,对照表格打分,差的扣绩效,好的发奖金还评先进,两次不合格就调走,整改完还要回头看。 | ||
为监督宣宁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程序和作业行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充分调动项目安全监理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奖惩分明,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安全生产考评主要目的是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通过考核评比激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评主体和对象
安全生产考评工作由项目组织,宣宁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对象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业安全监理人员。
三、奖罚办法
项目将考核时间原则上为每月月底,每月考核一次。作为本月安全生产奖罚依据,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分值大于90分(含90分),为优秀;
分值为75(含75)至90分,为合格;
分值小于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奖罚于公司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本月考核小于75分以下将不发放绩效工资,本月考核为75(含75)至95分将发放绩效工资,本月考核大于90分(含90分)将发放绩效工资还将纳入公司项目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考核成绩综合评分提名先进工作者名单,对于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将建议调离本项目。
四、检查内容、评分方法
项目每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主要是以下项目:1、安全目标管理;2、现场工作实效;3、内业资料整理;4、监理日志。
详细检查内容及评分表见附表a。
五、问题整改
针对每月安全考核存在问题,除进行处罚外,还应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六、附则
本办法由宣宁高速公路总监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宁高速高速公路总监办
二零一零年三月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安全质量部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现场,工程安全整改,施工防护投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工人干活更安全,把钱花在刀刃上,保障大家不受伤。 | ||
| 适用范围 | 管施工单位的钱怎么花,专款专用买防护用具、搞演练、查隐患。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牵头定计划,安全员管日常使用,财务和安质部一起盯账,监理签字才给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挪用安全费买别的东西,不准拿安全费发工资,不准不按清单买防护用品。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对账查台账,监理现场核实物,没做到就扣钱重改,季度检查不达标停付,年底算总账。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____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 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基层单位干部,岗位员工 | 使用场景 | 基层单位考核,班组日常检查,有限空间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基层单位安全工作马虎,想让大家把安全责任扛起来,检查时有依据,奖罚也公平。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基层单位,查他们怎么落实安全责任、开例会、做培训、搞检查、整改隐患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单位安全领导牵头,基层干部每月考班组,班组长每周查员工,安全监督员盯着干部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违章指挥操作,不能酒后上岗,不能无证动火,不能弄虚作假记录,不能发现隐患不报不拦。 | ||
| 检查与监督 | 用两张检查表日常抽、每月总查,打分折算进奖金;没做到就扣钱,85分以下罚400元,95分以上奖500元,月底兑现。 | ||
1本考核办法是本单位对基层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多项安全工作执行落实等情况检查考核。
2 考核办法实行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检查考核与指导督促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奖惩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
3 检查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履行、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及事故隐患整改和上报,安全奖罚、操作规程执行,班组安全基础管理达标建设、安全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许可、岗位员工巡回检查、现场工业动火监督管理、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工作落实、生产岗位现场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的落实、创建“无违章、无隐患”班组活动、开展“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的开展等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执行落实方面。
4检查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进行日常抽查、月度总检查考核。单位检查考核持《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考核表》和日常抽查持《班组安全检查表》。以百分考核后,折成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奖金总考核所占安全比例分数进行月度安全奖罚兑现。
5奖罚
5.1奖励
5.1.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管理优秀给予月度奖金奖励500元;
5.1.2在重大险情下,积极主动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显见的伤害事故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月度奖金奖励400元;
5.1.3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5.1.4对本单位工作范围内实现无事故、无违章行为、无隐患问题、无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能熟练掌握本工作范围内安全应知应会等回答流利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
5.2处罚
5.2.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管理不合格给予处罚400元;
5.2.2对各班组长、岗位员工违反劳动法规、标准、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文件和岗位作业指导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给予月度奖金处罚100-300元,并例入所在的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管理不严扣2分处理;
5.2.2.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者;
5.2.2.2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离岗、串岗或酒后上岗者;
5.2.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不持证上岗操作者;
5.2.2.4不履行班组长、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者;
5.2.2.5记录弄虚作假的;
5.2.2.6发现事故隐患或险情不采取防护事故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者;
5.2.2.7对批评或制止“三违”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5.2.2.8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
5.2.2.9在严禁烟火的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者;
5.2.2.10用轻质油、汽油在室内擦洗衣物、设备、工具和房间地点及禁止烟火区域内有烟火的;
5.2.2.11不按时检查或检查不负责者;
5.2.2.12不按安全作业票执行或没下发安全作业票(有限空间安全许可证)者。
5.2.2.13现场工业动火(外来施工作业现场)生产岗位派驻安全监督不到位或现场监督不严;及动火措施不到位没有制止的。
5.3 基层单位安排有危险性生产工作没有派监护人,无现场安全监督措施的或措施不到位的处罚100元。
5.4 基层单位所管辖的班组岗位现场存在隐患没有安排立即整改或对整改不了而又没有临时防范措施的和不报告基层单位干部或安全员结予处罚200-500元,存在重大隐患每处罚200元。
5.5 现场违反工业动火各项规定或超期使用动火报告的现象,没有制止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100-300元。
5.6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预期不整改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500元。
5.7 凡新入厂或转岗人员未经基层单位第三级安全入厂教育(包括教育内容不全、学时不够、没有考试)安排上岗操作的一人次处罚100元,发生事故另行处理。
5.8 其他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按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表》执行打分考核处理。
5.9 本单位在上级安全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受到处罚或扣分项影响的基层单位给予承担处罚金额或扣分数的80%比例进行处罚和扣分。单位承担20%的管理不严责任。
6 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对所分管班组的日常抽查、月度检查考核,按照班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考核办法》和《班组安全检查表》严格执行自查自改。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的日常抽查监督管理,每周开展自查自改;自查必须对照班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考核和奖罚兑现等情况的落实。
7基层单位干部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和履行好安全职责并落实到位。基层单位主要干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班组(自然站)长或副职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8 基层单位主要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9 各班组长(自然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本班组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及各项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向基层单位主要干部报告本班组对员工考核结果,并列入月度员工奖金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施工机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 适配人群 | 机组长,HSE管理员,技术质检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开工前,施工期考核,事故责任认定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重视安全,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事,让工地平平安安的。 | ||
| 适用范围 | 机组长、hse管理员、技术员、质检员、正式工、合同工,管施工时的安全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拍板扣钱返钱,质安环部干活执行,财务部管钱专账放着。 | ||
| 禁止行为 | 不交抵押金不行,瞒事故不行,降事故等级不行,拖着不报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项目开工前交钱,财务收好,年底考核后返钱,没达标就扣,扣完不够还得补,质安环部盯着查。 | ||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办法决策机构,决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还。质量安全环保部是管理和执行部门。
3、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范围及数额
机组长 2000元
hse管理员1500元
技术员、质检员 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
1)每个项目开工前,按照“机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额度”的规定,每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专账保管。
2)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年收缴一次。应缴抵押金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缴纳。
5、年度内如发生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应负责的事故并按规定罚款时,先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产考核后返还本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另行补缴。
6、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1)作业机组整个项目施工期,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环境污染事件”目标,将按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200%返还。
2)发生一起工业生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一起较大及其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负同等及其以上责任,扣除机组全员的全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对机组长撤职处理。
3)发生工业生产一般事故一起、发生交通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含次要责任)一起,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70%。
4)发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产中造成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扣罚机组全员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50% 。
5)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故意降低事故等级,故意拖延上报时间,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30%。
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高速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 适配人群 |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高速扩建工程,桥梁桩基施工,拌和站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把安全规矩立起来,让现场不乱套,不出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盖高速路时的安全干活、用电、防火、防坠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建管处牵头定规矩,施工单位负责人天天盯安全,安全员天天查,监理单位盯着施工单位别乱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酒后上岗,不准没培训就干活,不准乱接电线,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准瞒报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检查 随时巡查,查到问题马上改,改不好就停工,安全员记台账,监理盯着改完没,月底交检查结果。 | ||
为确保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进一步强化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全方位提升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公路的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文件要求,结合沈海高速扩建工程公路开展标准化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单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设立安全教育专栏。
(三)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每月听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及时落实上级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负责人掌握本标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标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六)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
(七)要在预制厂、拌和场、施工现场等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
(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2.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劳动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九)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安排安全员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并做好详细的安全生产巡查记录。
(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十一)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十二)生活区、工作区、库房、食堂等应设专人负责防火、防汛、防集体中毒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十四)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十五)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六)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过村镇的交叉路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十七)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十八)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九)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二十)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放置的距离。
(二十一)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特殊情况下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岗位应配备所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更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严禁酒后和疲惫状态下作业。
(二十二)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涉及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十三)强夯施工时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首先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二十四)拌和站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口号。安全生产责任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拌和场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警示牌。
(二十五)拌和站所有进入场地的施工机械、车辆需有专人指挥。大型起重设备工作时除有专人指挥外,还需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二十六)材料储备场地的存储罐、油罐以及各种规格的分类材料,应有专人看管并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水泥、石灰、矿粉、钢筋等物品要设立防潮设施,钢筋等物品存放时,要远离出入口,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以防发生盗窃。
(二十七)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车辆、机械停放有序,并设专人看管。
(二十八)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小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十九)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三十)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对于有害、污染环境的施工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十一)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适当进行演练,确保随时能够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十二)建管处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三十三)对于技术复杂的桥梁等项目施工,应制定相应的专门安全生产方案,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及规定。
(三十四)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驻地办、总监办和建管处。
二、监理单位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每月听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台帐、日志和月报制度。
(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履约进行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管理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六)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并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八)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签发停工令,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负责监督指令和整改的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