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

适配人群仓库保管员,物业仓管岗,物资管理员使用场景物资出入库,库存盘点,仓库交接
制定目的仓库东西老丢,怕影响日常干活,想让东西不坏不丢,大家用起来顺手。
适用范围管仓库保管员,管钥匙、物品进出、登记、盘点、打扫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保管员管钥匙和东西,主管盯着执行,经理每月查记录和现场,不达标要问。
禁止行为不能拿公司东西干私事,不能乱放乱堆,不能不登记就拿进拿出,不能漏盘点。
检查与监督保管员每天记进出,每月5号前交盘点表,主管每周看一次,没记或记错扣钱,三次警告换人。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十一)

为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以合理有效的使用,保障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决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二、公私分明,严禁因私挪用公司财产物品

三、仓库钥匙、库存物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凡进出仓库的物品及用具统一由专人负责

五、严格做好各种物品的入库/出库登记工作以及仓储工作

六、每月严格做到库存物品的清查盘点,并有完整、详细、连续的记录

七、定期进行打扫归整,保持空气通畅,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潮等工作

八、因违章操作等自身原因导致仓库物品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九、同时,严格做好仓库保管人休息期间的各种交接工作及记录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师范大学家属区物业

适配人群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使用场景家属区管理,园区安保,绿化养护
制定目的家属区老破小问题多,楼道堆杂物、车乱停、路灯常坏、绿化没人管,想让环境变安全整洁点,大家住得舒服些。
适用范围管雁塔和长安两个校区家属区,保安巡逻、保洁打扫、绿植养护、道路维修、楼体管护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后勤部牵头签合同管物业,公安处帮着抓治安,工会爱卫会居委会盯着服务好不好,物业自己干活并留记录。
禁止行为不许私改水电管线,不许圈地搭棚,不许在楼道堆东西,不许养鸡鸭鹅,不许往井盖上乱踩,不许往墙上乱贴乱画。
检查与监督物业按合同干,后勤每月查记录看现场,月底打分;没做到先提醒,再扣钱,三次不合格就换人;检查结果贴公告栏里。

师范大学家属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校区和**校区的家属区管理创建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园区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____]第504号修订)和《zz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暂行规定》(陕师校发 [____]89号),结合学校物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家属区物业管理特指暂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行住户职责,以物业服务合同方式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家属区公共设施设备和居住环境实施的一系列服务和管理活动。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是代表学校住户,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学校工会、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是代表学校住户,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的住户代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下简称园区)为雁塔校区老西门至中、东门的东西向道路以北全部区域,长安校区以教学区与家属区的南北向隔墙以西全部区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指园区的保安、清洁卫生、绿化养护、道路维护、住宅楼管护和园区公共设施及秩序的综合管理等,不含绿化建设、建筑屋顶及楼体大型维修,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大型基础设施设备的新建与大型维修。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遵照我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合同方式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除学校特邀物业服务实体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 保安服务标准:身体强健、五官端正;衣着规范、整洁卫生;对住户热情关心、对来宾文明礼貌;严格园区门禁和公共秩序管理;积极协助学校公安部门做好学校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园区主入口24小时值班,16小时立岗,重点区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

(二)安全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应有专人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周。

(三)进出园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

(四)对搬出园区大宗物品有严格的门禁验证制度。

(五)对进出园区的工程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对来访客人指引路径。

(六)对园区公共健身、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七)对火灾、火灾、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

第六条 房屋建筑管理服务标准:维护房屋建筑外形外貌,确保建筑安全。

(一)确保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和重大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二)房屋装修符合学校规定,严禁私自拆改管线、严禁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对私改乱拆管线、损坏房屋结构和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三)家属住宅外无乱搭建或私人圈墙,住户封闭阳台时无擅自外伸现象,住宅内楼道无杂物和乱堆放;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象及时劝告、阻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四)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第七条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服务标准: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一)有完备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二)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设备主管或设备管护人员每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电梯等)。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半天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四)路灯、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喷泉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五)保证园区道路畅通,区域内广场、道路、道沿、楼梯、台阶等自然破损之处及时修复;制止随意开挖道路、擅自占道、改道、设障或封道行为;禁止道路和人行道随意被涂抹或污染,监督在道路或人行道附近施工的单位必须有保证道路不被污染的举措;通行车辆不能有抛洒和污染道路现象;制止超重车辆在园区道路超负荷碾压通行。

(六)园区道路及其他地域所有下水井都用井盖盖严,无破损的、跷跷板式的和其它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井盖;园区内暖气管沟盖板齐全,无长时间外露管沟;道路雨水井清淘及时、井内无杂物,保证雨水畅通无阻。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七)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每季度对给水管网保养一次,主要阀门、阀体开启灵活,无漏水现象。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

(八)定期冲洗、清理喷泉池,做到无杂物、无异味。

(九)及时排除住宅楼突发断电事故,无法立即排除的,须在停电后30分钟内启动发电机供电,确保电梯和公用照明用电;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第八条保洁服务标准:按国家卫生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公共区域进行保洁管理服务。

(一)园区景观、空地、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保洁:园区景点景物洁净美观,无涂写乱画或刻痕;保持石刻器物洁净,石刻刻痕清晰,字色常新;园区的古亭、小屋、围栏、建筑造型等景物保持常新、洁净和无损毁;不锈钢扶手、护栏、娱乐健身设施、柱灯、音响、石桌、石凳、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园区内无随意堆放物、无砖瓦石块等杂物、无枯枝、无痰迹、无烟头、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和乱倒垃圾现象;无随意栽立电杆、无架空拉线和擅自悬挂标语或栽立广告牌等行为;无擅自摆设点等商业经营行为;区内路灯灯杆保持清洁美观,发现不亮路灯及时报修;园区无焚烧枯枝树叶污染空气现象;保持清洁区域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维护;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盆边无垢迹、隔档无污渍、地面无积水;保持果皮箱、垃圾桶干净、整洁、完好无损;所有标牌、楼名或题名应定期擦洗或刷新,保持其原有色彩和风格;路牌、指示物和树木标牌随时保持洁净、端正;保持道路和人行道全天洁净,无尘土、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物;遇积水、积雪和积冰清除及时。

(二)房屋内公共部位管理:楼道墙壁洁净,无涂写乱画现象;楼道地面全天干净整洁;楼道扶手、开关面板,过道门、踢角线、门窗、电梯厅及公共设施

干净,无卫生死角。

(三)垃圾处理与收集: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每日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垃圾转运车、保洁车保持洁净,停放规范;所有垃圾按要求及时运转至学校垃圾压缩站内;垃圾压缩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垃圾箱、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四)家禽、家畜、宠物管理: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灭虫除害:定期喷洒农药、投放鼠饵,消灭老鼠、蚊蝇、蟑螂等虫害,喷洒、投放必须设立警示和告知标志,防止对住户及行人造成危害。

第九条 绿化养护服务标准: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园区绿化进行管理养护。

(一)园区内各类乔木、灌木、绿地、草坪和绿篱定期施肥浇水,确保植物健壮常绿,花卉艳丽美观。

(二)保持乔木树干干净,无杂枝,入冬前用生石灰水涂白树干(距离地面一米);树冠无枯枝和有碍通行或观瞻的杂枝、乱枝;树坑整洁无杂物(营养性腐殖物除外);树木标牌规整、干净、无误;无随意迁移、砍枝、挖除树木现象;果树的果实和各类花卉保持其自然生长状态,无采摘、攀折行为。

(三)树干上无拉绳钉钉和乱张贴现象,无攀折树枝或在树木悬挂衣物、在草地和绿篱上晾晒衣被或其他物品现象;绿篱无缺损、无枯枝、无人为损坏;确保绿篱和灌木的枝叶密度,保证规整美观。

(四)根据绿墙、高绿篱、中绿篱及矮绿篱的不同景观目标,修剪适时适度,每次整形剪枝不得超过新生量的一半,避免基部“秃脚”、上部“散顶”和老枝“裸露”等现象;造型绿篱的修剪做到圆如球、平如板、棱如线;花坛内无枯枝落叶(营养性腐殖物除外)、无毁坏、攀折、踩踏现象。

(五)绿地草坪按时浇水、施肥、除草、喷药,做到整齐、平整、无缺苗、无杂草、无病虫害发生;草坪高度适度,草高不超过20公分;草坪内无成片枯草、废弃的砖块杂物等,确保草坪整洁。每年“五一”前和“十一”后必须结束第一次与最后一次修剪工作。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学校建设单位与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包含: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等。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后,及时向学校交还管理用房和上述资料,如不向学校移交则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整个家属区园区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管区,对发生在本管区内的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均有权利和责任坚决制止;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尊重学校授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利和服务职责,有责任模范遵守本办法规定,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积极受理并出面解决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报告。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住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住户应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爱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一)损坏房屋承重、抗震结构或者房屋外貌。

(二)私自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

(五)乱设摊点、乱停车辆。

(六)乱倒垃圾、堆放杂物。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涂写、刻画。

(八)影响其他用户采光、通风及其他生活便利。

(九)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住户违反本条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十三条 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住户自行负责,住户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住户承担相应的费用;住户装饰装修住宅,应当遵守学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四条 住户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园区住户的公共利益,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住户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时,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相邻住户应予配合,因相邻住户阻挠维修养护造成学校或其他住户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因维修养护造成相邻住户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损失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和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后勤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学校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有偿代为收取有关费用的,代收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户收取手续费以及公共用水、用电等分摊部分以外的额外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应当向最终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住户对物业服务有意见的,可以向后勤管理部门反映,后勤管理部门接到住户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住户。住户不得以有意见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住户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后勤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可按规定给与处罚,并通知财务部门代扣。拒绝、阻碍后勤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行公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停止包括停止供应水、电、暖等相应的物业保障和物业服务。

第十八条 住户或物业管理企业均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住户的共同利益。因维修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后勤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

下款规定处以罚款,罚款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学校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住户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住宅管理,有责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准确住户信息、建筑物面积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安排新住户入住时,及时通知住户先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注册登记并签订入住协议手续。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家属区保安和通行车辆管理职责,对于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相关事务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鉴于我校住宅未完善个人权属手续,暂由后勤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和住户对家属区物业服务负总责。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负责物业管理企业与相关单位或住户矛盾的协调和处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和合同签订,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结算。学校工会负责协调并受理职工住户意见并监督处理进程,爱卫会负责园区公共区域的环境检查,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负责住宅内外环境检查,后勤管理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工会、爱卫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结论和结算支付建议。

第四章物业费标准及服务企业确定

第二十一条 进入我校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承诺按照保本微利模式收费,参照zz省物业服务通行办法,以区域内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计费,物业费的成本构成包括基本服务费、电梯使用费、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绿化维护费、公摊水电费、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和按规定的福利待遇、公共设施设备日常检修及保养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产折旧费、办公费、法定的税费等。其微利是指通过政府和学校提供的优惠政策获得的收入和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等。

第二十二条 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工会、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共同代表学校和住户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考核选聘、监督协调、管理和解聘工作。在考核招标前必须公开我校物业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并根据物业服务费的筹集能力和家属区实际情况,核算并确定物业管理招标的最高拦标价,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监督检查并听取住户意见后,及时在校园环卫监督平台中做出评判,结合考评结果按月核算。对于经考核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下年度招标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时优先选择,或经半数以上住户同意,也可直接续签物业管理合同;若达不到服务标准要求,经甲方与之协商改进不大,或超过半数以上住户意愿解聘物业公司的,即可终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终止后,由后勤管理部门重新按规定组织招标。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费原则上由住户承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暗补为明补,给职工以适当补贴,学校的补贴数额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工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由学校财务处从其工资性收入中代扣;无工资收入的个人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收取;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物业管理费由单位自付,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资产管理部门支付,留用空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要求留用的单位支付;也可由财务部门从单位经费中代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二)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厅、住户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某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处理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物业调度员,服务中心主管,投诉处理人使用场景物业投诉接待,紧急投诉响应,投诉回访执行
制定目的怕投诉没人理,拖太久住户不高兴。想让每件投诉都快点解决,服务显得更靠谱。
适用范围服务中心和督导室的人,还有调度员、主管、处理人。管接投诉、分派、解决、回访这些事。
职责分工调度员接单登记,主管安排人干活,处理人去现场解决,服务中心汇总报表,督导室抽查检查结果。
禁止行为不准不记录投诉信息,不准不按时反馈,不准推脱不处理,不准用错话惹住户生气,不准漏报错报投诉数据。
检查与监督调度员5分钟内转交,紧急投诉3分钟响应,普通投诉12小时处理完。服务中心每月25号交表,督导室每月查两次。没做到就扣钱,两次加倍,三次劝退。

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处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流程,加强投诉处理的及时率,保证为投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根据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均适用于本考核办法。

第三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投诉的受理、处理、回访以及汇总统计工作。每月25日将投诉汇总报表送报督导室。

第四条督导室负责投诉的处理,并检查投诉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二章投诉的受理与接待

第五条服务中心调度员或主管在接待投诉人来访时,行为举止应热情、大方。对于未按《住户接待语言行为规范》的要求,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扣罚当事人30元,引起投诉人投诉的,扣罚当事人50--200元。

第六条调度员未按规定记录投诉项目,包括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事项、联系方式以及接单人等,缺少记录项目,扣罚当事人50元;导致投诉处理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第七条调度员或主管在接听来电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对于投诉人提出的简单问题,应做好详细解答。对于未按规定用语和标准接听电话的,扣罚当事人30元;对于解释工作不到位,引起投诉人误解或曲解,影响物业公司信誉的,扣罚当事人50-100元。

第三章投诉的处理与回访

第八条调度员在接到投诉人投诉后,无论是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均应在首报五分钟内将相关投诉反馈至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于无效投诉,经证实后,调度员应对投诉人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如有对某项投诉置之不理或不处理,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人再次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九条对于紧急投诉,调度员未在3分钟内反馈处理和上报,扣罚当事人100元;引起严重后果的,应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其它投诉,调度员未在12小时内处理和反馈,扣罚当事人100元;导致投诉问题积压,影响投诉处理的及时率,引起投诉人再次投诉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条调度员或主管安排人员处理投诉,应当科学、合理,并将投诉事项详细告知投诉处理人。对于因调度不合理或者交代不清等原因,扣罚当事人50元;而导致投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人在接到调度安排后,无论是否合理,均应予以服从,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诉的处理工作。对于不服从调度安排,态度恶劣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人应在接单后12小时内完成投诉的处理。对于未完成的,须将处理情况和进度反馈至调度中心。如与投诉人有约定处理时间且合理的,以约定时间为准,但应有书面证明。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反馈,扣罚当事人50元。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人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投诉,应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同时应对投诉人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对于投诉首报24小时之内还未完成且不上报的,或对投诉人未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人强烈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四条对于投诉处理,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应当合理合法,解释工作应当到位。对于处理投诉采取不合理合法的方式,或因解释不到位,扣罚当事人100元;引起投诉人强烈投诉的,扣罚当事人200元,扣罚部门经理100元,扣罚主管领导100元。引发严重后果的,作专题报告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在全员范围内推行投诉处理"首问责任制"。对于接到投诉的第一人,不管是否为投诉处理人,应当积极接待,并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跟进投诉处理情况和结果,并将其告知投诉人。对于未按规定跟进投诉,对投诉问题进行推委,未及时反馈相关人员或部门的,导致投诉处理工作没有落实,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100元。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完毕后,投诉处理人应将其处理结果在完成后的12小时以内反馈至调度中心。对于未及时反馈,导致投诉汇总工作出现漏报和不及时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50元。

第十七条调度中心根据反馈的信息,对于已经完成的投诉,应在一周内进行电话回访。对于重大投诉,应安排相应的物业助理进行上门回访,回访应当有书面的记录或回执。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话回访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30元。重大投诉回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无书面记录、回执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50元。

第四章投诉处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于每月25日将投诉汇总报表送督导室,经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服务中心主任当月工资下浮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当月工资下浮100元;督导室必须至少2次/月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督导,督导室主任当月工资下浮2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归属各自部门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能及时处理问题,投诉处理率未达到100%的,扣罚相关责任人300元。

第十九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和部门领导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当事人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本考核办法由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物业管理公司薪资

适配人群物业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秩序维护主管使用场景试用期管理,岗位定级,绩效考核
制定目的工资乱七八糟,大家干多干少一个样,想让大家干活更起劲,钱发得更明白。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从总经理到保洁员,管发工资这事,包括试用期、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考核工资。
职责分工人力部牵头定规矩,部门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打分发钱,总经理盯着看,人力部每季度查一次发薪情况。
禁止行为不准私改工资标准,不准克扣基本工资,不准不按考核结果发考核工资,不准把津贴当固定工资发。
检查与监督人力部出细则,6月前培训完,7月起执行,每月5号前发工资,月底前交工资表,没按时交或错发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主管奖金200元。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级说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合 计

交通通讯误餐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董事会定

一级副总经理级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工资由总经理定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1200-2500200-300150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900-2000200-300150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700-

五级工程维修工650-900150

秩序维护员550-800200

保洁工450-700150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适配人群后勤管理处人员,物业考评委员,物业服务公司使用场景高校后勤管理,物业服务检查,合同履约监督
制定目的学院想让物业干活更靠谱,别老出问题,师生住得舒服点,环境干净安全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签合同的物业公司,管卫生、维修、安保这些日常活儿。
职责分工后勤处综合科牵头,考评委员会成员检查打分,综合科汇总通报,物业自己改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拖着不整改,不准糊弄检查,不准漏报问题,不准回避师生意见。
检查与监督每月25号前交检查表,综合科两周查一次,每学期抽两次,整改不力就按合同罚,没改完接着盯。

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一、机构

由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具体组织学院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

二、依据

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的依据是学院与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书》及其附件《物业管理要求》和《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三、工作职责

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考评工作是指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信息反馈、督促整改、奖罚等。

1.信息来源

(1)各部门的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成员每月一次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物业管理检查打分表》,于每月25日前交后管处综合管理科。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考评员每二周一次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后管处综合管理科每学期二次负责对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4)后管处经常性地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

2.信息反馈

(1)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后管处综合管理科现场核实后即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将每月所有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各物业管理公司通报,由物业管理公司针对自己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督促整改

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的问题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跟踪、督促,再反馈。

4.奖罚

后管处将按《委托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对各物业管理站的工作进行处罚和评奖。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人事

适配人群物业人事专员,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使用场景招聘入职,岗位调动,离职辞退
制定目的公司刚起步,人手少,招错人影响大。想把招人、用人、留人的事理清楚,别乱来。
适用范围所有应聘的、试用的、转正的、调动的、离职的员工。管招聘、试用、转正、调动、离职这些事。
职责分工综合管理部牵头招人、办手续、存档案;部门负责人面试、考核、写意见;总经理最后签字拍板。
禁止行为不能填假资料、不能隐瞒病史或犯罪记录、不能拒体检、不能不交证书原件、不能没办完交接就走。
检查与监督综合管理部每月查一次招聘流程,试用期满前一周必须交转正申请,没按时交的延后转正;没体检或材料不全的,直接不录用;检查发现造假,马上停用。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人事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人事管理遵循依法法规、公平竟争、责任与激励等原则。

二、员工聘用

1、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制,对应聘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公司重视每位员工在其自身和岗位中所显示的能力和可塑性的潜能。所有员工都可获得平等的尊重,并被提供同等的发展自身和事业的机会。

3、公司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聘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勤奋、正直、敬业、机敏、接受能力强、身体健康;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各部门管理岗位职责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应聘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与专业性证书,不得冒充、涂改和填写虚假资料,违者公司保留处罚和解聘的权利;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隐瞒实情者,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①被公司除名、辞退、解聘者;

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或其它代用品;

④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⑤未满十八周岁者。

4、公司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

(1)公司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事需求报告书”;

(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用申请,统一规划,有效控制,制作招聘计划书,经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选择性地进行初试,应聘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查验各类证件;

(4)初试合格者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复试,复试合格签署意见;

(5)“应聘人员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进行健康检查,应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体检;

(6)通过健康检查的应聘者进入本公司试用;

(7)所有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了解公司的概况和规章制度,基本掌握岗位技能后方可入职试用;

(8)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在一周内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复印存档。

5、员工的试用及转正

(1)新录用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让职办理手续流程(祥见《试用员工管理办法》)。若在试用期间表现优异,有特殊贡献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缩短试用期。若新员工经考核证明有丰富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经主管领导审批,可免试用期;

(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适应本人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综合管理部对该员工进行转正考核,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正;

(3)转正后,双方自愿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续签一次。

(4)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若违反公司的违章制度或不能适应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将其辞退;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申请辞退,提交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总经理审批方可辞退;

6、员工的岗位调动

(1)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要求调动,须征得调出、调入部门同意,由综合管理部完成“员工异动表”的相关程序后,开具“调动通知书”;

(2)任何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作需要的调动安排,及时办好各项交接手续,若不服从工作调动,公司将给予处罚。

7、员工的离职、解除和终止聘用

(1)离职分个人辞职、公司辞退、除名、开除;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星期局面通知或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书》);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表示不继续的,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5)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每年一次体检后,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员工不再续约;

(7)自动离职或辞职者,违反该规定并造成公司资料外流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期经济及法律责任;

(8)离职程序为:

本人以书面报告提出辞职申请或部门提交辞退者员工报告---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批。领取“离职审批表”---停岗---按审批表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依照“员工离职流程表”物品清退手续---结算、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实行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之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合同生效期间,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发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发行义务,双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面造成的损失。

4、合同条款是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

四、档案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程序,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2、员工有责任真填写公司制定的“应聘人员履历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正确属实,并根据要求附交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虚假者公司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3、“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加以个性和增补。

4、非职务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检查考评办法

适配人群物业出纳人员,项目处出纳,财务部会计使用场景物业财务考评,项目处出纳检查,财务部周检月检
制定目的怕考评不公,大家不服气。想让德、绩、能、勤都看得见,评得明白。
适用范围只管财务部和各项目处的出纳。考他们干活、守规矩、学东西这些事。
职责分工财务部经理查出纳,分管副总查经理和会计。质管部最后解释扣分咋算。
禁止行为不准乱操作财务规程,不准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不准不守公司其他规矩。
检查与监督每周、每月、随时抽查打分。按表评分,超5分要说明,扣完没分。质管部每季度看记录,不达标要重考。检查人填表签字,月底交人事存档。

1.0目的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德、绩、能、勤。

2. 0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财务部、各项目处出纳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 财务部经理负责依照本办法进行公司财务部出纳、各项目出纳的检查工作。

3.2 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各项目处出纳检查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的工作标准:

4.1.1 财务部、各项目处会计员工作应符合《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工作要求;

4.1.2 会计员必须参加本岗位的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3 财务部经理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4 会计员除应严格按照本部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应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 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2.1 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的《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

4.2.2 公司财务部出纳、项目处出纳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a)工作效果(满分20分)b)执行程序(满分20分)c)工作时效(满分20分)d)培训质量(满分10分)e)服务质量(满分10分)f)执行其他相关组规程质量(满分10分)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 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出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b)培训质量(满分10分)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d)服务质量(满分10分)e)工作效果(满分10分)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 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 出纳员(含项目处)考评扣分细则:a)执行标准作业规程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公司/项目处出纳员,不按照财务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操作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20分,扣完为止。b)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1-2分;严重失职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

4.3.2 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3 "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3.1 和4.3.2 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致,如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4 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5 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 考评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质管部。

5. 0记录

5.1 《财务部出纳考评表》mps─a2─04

5.2 《财务经理/会计考评表》mps─a2─05

6. 0相关支持文件

6.1 《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mps─z1─03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x邮政局物业

适配人群支局负责人,班组管理员,财务经办人使用场景资产盘点,维修审批,调拨交接
制定目的管住房子设备这些大件,别丢别坏别乱动,账要对得上,东西要用得久些。
适用范围各支局所、班组、专业部门,管房屋、机器、运输工具、电源设备这些。
职责分工局里统一管,专业部门分块管,班组长盯现场,负责人出事要赔钱或挨批。
禁止行为不准私拆私调私借私送私卖固定资产,不准账物不一致,不准报废不报批。
检查与监督每年盘点一次,调动要交接清楚,坏了马上报综合办,维修超3000得市局点头,财务随时记账调卡,查到不对就追责。

邮政局物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及企业权益不受损害,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各单位的管理、核算、监督和经济责任,堵塞因管理不严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企业财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效能,现制定《**县邮政局物业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 邮政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二) 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局、专业、班组和支局所三级管理。

(三)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调出、挪用、赠送、外借和变卖企业固定资产,。

(四) 各单位负责人对管好用好固定资产负有主要责任,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毁或提前报废的单位负责人,根据情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赔偿损失等。

(五) 每年组织财务、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发现有账实不符、损毁现象的,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单位负责人工作调动时,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下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确保资产的完整。

(六) 对固定资产属自然性或不可抗拒原因损坏的,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局综合办,由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并预算维修费,报局办公会审批,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的上报市局审批。

(七) 新增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及时登记造册,按规定及时调整账卡,必须作到账、卡、物三相符;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缴局后勤部门管理;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由财务、后勤人员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报局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处理,财务部门要及时收回款项。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 使用期限一年以内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通信生产过程中专用的工具性仪表、电话机、自行车、电视机等,均按低值易耗品。

(二) 低值易耗品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局、专业、班组和支局所三级管理。

(三) 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时,经局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门统一办理购置手续,并建立相应的明细帐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x物业管理公司出勤

适配人群物业保安人员,售楼部员工,维修部员工使用场景月度休假安排,12小时轮班,9小时轮班
制定目的大家老是乱请假乱打卡,工资算不准,得让出勤清楚点,别总扯皮。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上班时间、休假天数、加班、迟到早退旷工这些事。
职责分工行政人事部牵头定规则,各部门主管盯考勤,经理查签到,行政部收单子算钱。
禁止行为不能不打卡就上岗,不能没批就加班,不能超假不补手续,不能连续3天不来。
检查与监督每天打卡或签到,主管填罚单交行政部,每月5号前发考勤表,错一次扣5元,错两次警告加罚,旷工三天直接走人。

物业管理公司出勤管理办法

1.公司作息制度为:

①、每月休假4天(有薪),限:总办、管理处办公室、售楼处、仓管、保安主管、队长、付队长、巡逻员、绿化主管(组长)、维修部员工、司机、清洁组及其它经总经理特批人员。当月工作满6天以上享受1天假期;满12天以上享受2天假期;满18天以上享受3天假期;满24天以上才享受4天假期,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

②、每月休假3天(有薪),限:除规定月休假4天之人员,当月工作满9天以上享受1天假;满18天以上享受2天假;满27天以上才享受3天假,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

2.正常工作时间:上午 08:00-12:00下午14:00-18:00

①、保安实行二班制12小时作业,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

②、售楼部实行每天9小时轮班工作制,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

3.加班

3.1 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时,员工应合作,超时工作视为加班(包括法定假日),公司给予加班费或补休。

3.2 非公司要求,员工单方自行加班者视为义务加班,不享受相关加班待遇。

3.3 当事主管安排加班时必须负责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并交行政人事部生效,否则视为未加班,当事主管负全部责任。

4.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4.1 上下班打卡时间允许每次4分钟误差范围,但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

4.2 推迟5分钟上班或提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月连续迟到2次以上者另记警告一次(罚款10元);

4.3 推迟6-10分钟上班或提前6-10分钟下班者,视为严重迟到,扣除当事人2小时底薪;

4.4 推迟11分钟-1小时上班者视为旷工1小时,扣除半天底薪及缺勤1小时处理;

4.5 推迟1-2小时上班或提前1-2小时早退下班者,视为旷工2小时,扣除1天底薪及缺勤2小时处理;

4.6 推迟2-4小时上班或提前2-4小时下班者,视为旷工半天;

4.7 旷工0.5天(即4小时),扣除1.5天底薪及0.5天出勤天数;

4.8 旷工1-1.5天者(不含1.5天),扣除3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9 旷工1.5天-2天者(不含2天),扣除4.5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10旷工2-3天者(不含3天),扣除6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11连续旷工3天者或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离处理,扣除个人所有工资或其它所得额,无薪结算离职;

4.12迟到、早退、旷工惩罚以罚款形式出现,当事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员工奖罚单》并交行政部。

5.考勤计算方式:

5.1打卡(纸卡考勤)适用于总办、售楼处、管理处办公室、维修部、清洁组。

5.2 每日签到考勤,适用于保安部。

5.3 管理处打卡上班(下班)前后,所有办公室人员、主管级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到经理处再次签到,以做上岗证明,签到有效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后)5分钟内,超出视为迟到或旷工,按迟到早退旷工相关规定办理。

6.应用表单

6.1 《加班申请单》

6.2 《请休假申请表》

6.3 《员工处罚单》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小区物业

适配人群物业管委会成员,保洁员,综治服务队员使用场景农民集中区,门前三包,群宴管理
制定目的村里想让小区更干净整齐,大家住得舒服点,别乱扔垃圾、乱养鸡鸭,环境变好,生活才踏实。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户、租户、开店的,还有保洁员、物业人员。管卫生、停车、种地、养狗、修厕所这些事。
职责分工村委会牵头,物业委员会干活,监督组盯着钱和活儿干没干好。保洁员天天扫地,委员调解吵架,监督组每季度查账看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乱倒垃圾进管道,不准散养鸡狗,不准房前屋后乱搭棚子,不准占道摆摊,不准烧秸秆,不准乱贴小广告。
检查与监督保洁员每天扫,委员每周巡,监督组每月查。月底公示花的钱,没扫干净扣工资,三次不改就找镇上帮忙。4月1号起执行,谁不听先劝,再不听报村委会。

小区物业管理办法(4)

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居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提升小区的形象,为使小区达到规范管理,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中区物业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黄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村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村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设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召开业主会议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5―17人,其中监事会人员3―5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物业管理的资金来源;1、小区居住户每年每平方米房屋交一元,2、村级公共服务资金

三、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范围;1、小区卫生保洁员的工资2、小区公共实施的维修维护3、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

四、小区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招聘小区保洁人员,并组织保洁人员全天对小区进行保洁,保洁人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破坏小区环境卫生的人和事。

第二条、小区内各单位、居住户和外来人员必须做好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做到房上不乱挂,房后不乱放,房前不乱贴,杂物堆放整齐,不堆放农作物秸秆,门窗、玻璃清洁干净,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优美整洁。

第三条、凡居住在小区的农户、单位和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将垃圾分类袋装后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由保洁人员统一清运,做到垃圾不乱扔和散倒垃圾,禁止直接把垃圾和食物残渣倒入雨水和污水管道。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禁止无证养狗,做到养狗办证,犬只拴养。

第五条、小区住户要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和其他废弃物,不乱倒粪便污水,自觉爱护小区环境卫生。

第六条、小区内公共厕所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保洁,厕所内外墙面保持干净无乱张乱贴,无乱涂乱画,厕所地面要随时干净,便池内无积粪,达到厕所基本无臭味、无蝇蚊。

第七条、小区住户和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停放在自家门口或指定的停车场,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小区道路停放,影响小区道路交通,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尽量减速慢行。

第八条、小区住户禁止在房前屋后私自搭建,和改变房屋的外风貌,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在小区内从事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的人员禁止占道经营。

第十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应当爱护小区绿化,不得攀折花枝树木,不践踏草坪。

第十一条、小区内流转给居住户的土地,居住户要有序合理种植,不种有秸秆的农作物,不乱扔菜叶和杂草,施用农家肥要及时回土覆盖,避免影响小区环境,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二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五、小区安全管理

第一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遵守用气、用电协议,按照用电、用气安全须知规范操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乱接天然气管。

第二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不得在小区内焚烧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车辆慢速通行,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应当避让禁止机动车辆长时间鸣号。

第四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关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财,护好自己的楼,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避免财产受损。

六、小区治安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小区的情况和外围情况,搞好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小区管理规定、影响小区正常运转的人和事,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并妥善作出处理,保持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如果发现大的问题,在作出妥善处理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同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村综治服务队对小区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查,做到安全巡检检查与小区设备、设施、防火、防盗相结合进行巡检,夜间和节假日应增加次数加强巡检,在巡检中发现可凝的人和事,必须做到追踪盘查,巡查必须做到认真、仔细、全面,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三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殴斗,物业管理人员和综治服务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制止控制事态,立即打报警电话,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四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吸毒、贩毒,小区居住人员应自觉远离毒品并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及时报案。

七、小区的群宴管理

第一条、凡是要办宴的小区住户必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到指定的地点办宴。

第二条、聘请的流动厨师必须是在镇人民政府作了登记的人员,厨师和帮厨人员要有健康证。

八、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1、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擅自占用、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3、损坏房屋结构或者从事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4、损坏公共绿化

5、任意弃置垃圾

6、违法小区管理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

7、在小区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8、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9、违反规定乱停放车辆

10、在房前屋后乱打井,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德尔行为

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有以上行为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或者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九、小区管理监督组

第一条、小区管理监督组负责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对小区住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对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资金的使用、公示进行监督

第四条、对上级下达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组织小区居住户、单位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纳入物业管理人员、卫生保洁人的工资考核。

**村村民委员会

____年3月30日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11(优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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