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全科医师,社区健康管理员,基层公卫人员 | 使用场景 | 家庭医生随访,重点人群建档,慢性病分类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健康档案更清楚好找,重点人群有人管,病情变化能及时记下来。 | ||
| 职责分工 | 全科医师负责填档案,护士协助随访,档案员统一编号归档,主任监督落实。 | ||
| 核心条款 | 家庭和个人档案都要建,重点人群必须建,五类病用不同颜色标,soap格式写记录。 | ||
| 执行要求 | 每年至少随访四次,记录要当天写完,编号后放指定位置,电脑录入逐步跟上,每月查一次完成情况。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精神药品
| 适配人群 | 社区医师,药房药师,精神科医生 | 使用场景 | 精神药品管理,处方开具,药品盘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精神药,防止乱用乱开,保证病人安全,也合国家法律。 | ||
| 职责分工 | 药房负责专柜保管和每日登记;医生按量开方;护士核对发药;科主任定期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一类药每天记账,二类药按周限量;万艾可只限七个科室主治以上医生开;每张处方只能开5片。 | ||
| 执行要求 | 药房每天清点记录,处方统一存两年;每月盘点一次;医务科抽查处方;发现不对马上停用并报科主任。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院管理办法。
二、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专柜保管。一类精神药品需逐日登记消耗,定期检查。精神药品定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三、精神药品的使用
(一)、第一类精神药品(盐酸布桂嗪注射剂、片;强痛定针、片;盐酸哌甲酯注射剂/利他林;盐酸氯胺酮注射剂)的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针、片/安定针、片;氯硝安定针、片;艾司唑仑片/舒乐安定片、阿普唑仑片、硝西泮片、硝基安定片、苯巴比妥针、片/鲁米钠针、片;咪哒唑仑针/力月西)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三)、西地那非(万艾可)
1、可开具万艾可处方的医师为: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精神科、老年科、泌尿外科和男性科的具有主治医师及其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的医师。
2、万艾可每张处方使用量为100mg×5片。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病历
| 适配人群 | 病案室管理员,临床医务人员,医务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门诊病历保管,住院病历调阅,医疗事故封存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病历不让丢不乱涂不乱改,让记录清清楚楚,看病有依据。 | ||
| 职责分工 | 病案室管存档和复印;医生护士写好病历;医务科管监督和封存;患者自己保管门诊本。 | ||
| 核心条款 | 病历不能涂改伪造;非医务人员不能随便看;编号标页码;带离病区要专人拿。 | ||
| 执行要求 | 查病历要审批,复印要带证件;公安司法来查要验身份;封存病历时患者得在场;信息科盖章才有效。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病案室具体负责医院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2、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院负责保管。
3、医院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4、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5、医院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病历上应当标注页码。
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由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7、病案室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8、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影响身份证明,死亡患者及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1、病案室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12、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后,由专人将需要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并在核对无误后由信息科加盖证明印记。
1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患者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条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4、住院病历原则上永久保存。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信息资料
| 适配人群 | 档案管理员,信息系统维护员,全科医生 | 使用场景 | 家庭病床服务,残疾人防治,精神病人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社区卫生档案更清楚规范,保护患者隐私,方便以后查资料用。 | ||
| 职责分工 | 档案员负责收、整、存;系统维护员管电脑;各岗位按规程操作。 | ||
| 核心条款 | 档案要写全、写真、及时归档;借阅要签字、限时;不准涂改、丢损资料。 | ||
| 执行要求 | 日常边做边整理,每月检查一次;借阅当天登记,超期催还;每季度抽查档案质量,不合规就返工。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档案及信息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作起着重要作用,是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区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社区卫生档案的内容:建立统一的社区卫生调查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家庭病床病历、残疾人及精神病人防治资料等社区卫生服务台账资料。
2、社区卫生档案的内容必须登记详细、真实,项目齐全,编写清楚规范,随工作开展及时收集、整理,并按类型归档。
3、社区卫生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定专(兼)职卫生档案管理人员,专柜保存,对卫生档案的编写、收集、归档实行专人负责制。
4、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档案、文件的管理规定,对社区卫生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在社区卫生档案的利用上,本着充分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严格档案的借入借出,对借出时间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5、对收集的社区卫生档案必须实行定期审查制度,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责任人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验收归档。
6、社区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7、对社区卫生档案资料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因此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损害患者权益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8、配有社区卫生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中心要有专兼职专业人员作为系统的维护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9、各系统工作点,必须有明确的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有关事项,切实掌握使用要领。
10、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
| 适配人群 | 输血科负责人,医务科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主任 | 使用场景 | 输血安全监管,临床用血审核,输血纠纷鉴定 |
|---|---|---|---|
| 制度目标 | 让输血更安全,减少出错,提升医生护士的输血知识和操作水平。 | ||
| 职责分工 | 副院长当主任,医务科长和输血科负责人当副主任。其他临床医技科主任一起参与开会和监督。 | ||
| 核心条款 | 每年培训1-2次;每季度开一次会;严抓合理用血;处理输血出问题的情况;推广新技术。 | ||
| 执行要求 | 会议由主任主持,他不在就副主任顶上。平时由输血科和医务科落实决议。培训要留记录,监督要有反馈,问题要及时报。 | ||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药房
| 适配人群 | 调剂药师,西药房人员,住院药房人员 | 使用场景 | 门诊发药,住院配药,抢救用药 |
|---|---|---|---|
| 制度目标 | 让药房工作更规范,防止发错药、用错药,保护病人安全,也帮医生护士更好干活。 | ||
| 职责分工 | 调剂员负责审方配药;核对人负责检查签字;分装员要复核标签;药房负责人管药品效期和交接。 | ||
| 核心条款 | 处方必须审核才可配;不准估量取药;急诊药随到随配;退药要主任签字;毒麻药天天核对。 | ||
| 执行要求 | 两人在岗必须双签双核;一人操作要自配自核再签名;药袋写清用法;瓶签写明规格剂量;缺药马上通知医生。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调剂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住院药房负责住院病人的药品调配;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收方后必须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四)配方时按调配操作规程准确取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严格遵守核对制度。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时再调配后自行核对,并再次签名方可发药。
(六)对病人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写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经医生开写退药处方,由该科主任签字后,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按规定用中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满。
(十一)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班班交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十二)若遇缺药或药品规格、剂型改变,要及时通知各科室医生,处方时予以注意。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
| 适配人群 | 社区健康专员,基层公卫人员,社区健康讲师 | 使用场景 | 社区健康宣传,居民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热线 |
|---|---|---|---|
| 制度目标 | 让居民懂点健康常识,少生病,多锻炼,生活更科学点。 | ||
| 职责分工 | 中心负责人牵头管事,健康教育专干干活,各科室配合帮忙。 | ||
| 核心条款 | 要出板报、开热线、办讲座、发手册、留记录,样样不能少。 | ||
| 执行要求 | 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板报,每季度至少一场讲座,资料得存档,年底做效果小结。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医疗废物
| 适配人群 | 社区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员,出诊医护人员 | 使用场景 | 出诊带回,暂存场所,分类分装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医疗废物乱丢乱放,避免污染环境和伤到人,保证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中心设专兼职人员管这事。各科室有专人登记、分类、暂存、运送。出诊医生要带废物回来。 | ||
| 核心条款 | 废物要分类装进专用袋或容器,贴好标识。锐器和高污染废物要单独密闭装。暂存点要有警示牌和防护措施。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不能漏不能撒。登记本要写清楚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签字,保存三年。暂存不超过两天。人员要培训。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 适配人群 | 采购管理员,临床科室护士,供应室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器械采购,临床使用管理,医疗废物处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乱买乱用无菌器械,保证病人安全,避免感染风险,管住进货、使用和销毁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中心统一采购;医疗康复部监督;各科室负责领取、使用、登记、毁型;供应室做终末处理。 | ||
| 核心条款 | 必须统一采购;查六证一报告;领用要填单留说明书;不许用过期破损的;用完马上毁型消毒。 | ||
| 执行要求 | 采购记录要写清企业名、批号、有效期;领取本要粘说明书;毁型登记每天做;不良事件立刻报医疗康复部;黄色垃圾袋密封交市政。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中心采购时应注意对产品"六证一报告"确认,并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和记录工作。采购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严格保管,上架存放,标记清楚。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3、科室在领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单",并将标注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产品说明书留存,依次粘贴于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同时详细记录产品数量、规格和领取日期。
4、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器械仔细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5、使用时注意观察,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情况,必须停止继续使用,同时保留样本,及时报告医疗康复部,并在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详细记录。
6、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使用者必须及时初步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在相关消毒液中浸泡消毒作无害化处理。科室每天集中、统计、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处理登记本"。
7、有条件的供应室应对收集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时进行终末毁型处理,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物品记录本"。
8、经毁型机处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碎渣,用黄色特种垃圾代包装密封后,交市政特种垃圾机构处理。
9、临床科室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立刻报告医疗康复部,医疗康复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辖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10、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11、医疗康复部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社区卫生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
| 适配人群 | 主管药师,复核药师,毒药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药品调配,处方审核,毒剧药保管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毒性药,防止拿错用错,保护病人安全,也保护药师不犯错。 | ||
| 职责分工 | 主管药师以上的人管;专人专柜专账;调配要两人做,一人配一人核。 | ||
| 核心条款 | 毒药锁在专用柜里;称量必须准;内服药最多发一天或两天量;外用写适量。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盘一次库存,账和实物要对得上;登记本写清患者、医生、药师名字和时间;处方留三年;交接时科主任看着办。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五)毒性药品要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要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所用药品名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保存三年,以备后查。
(六)管理人员交接时,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