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精神药,防止乱用乱开,保证病人安全,也合国家法律。 | ||
|---|---|---|---|
| 职责分工 | 药房负责专柜保管和每日登记;医生按量开方;护士核对发药;科主任定期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一类药每天记账,二类药按周限量;万艾可只限七个科室主治以上医生开;每张处方只能开5片。 | ||
| 执行要求 | 药房每天清点记录,处方统一存两年;每月盘点一次;医务科抽查处方;发现不对马上停用并报科主任。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院管理办法。
二、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专柜保管。一类精神药品需逐日登记消耗,定期检查。精神药品定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三、精神药品的使用
(一)、第一类精神药品(盐酸布桂嗪注射剂、片;强痛定针、片;盐酸哌甲酯注射剂/利他林;盐酸氯胺酮注射剂)的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针、片/安定针、片;氯硝安定针、片;艾司唑仑片/舒乐安定片、阿普唑仑片、硝西泮片、硝基安定片、苯巴比妥针、片/鲁米钠针、片;咪哒唑仑针/力月西)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