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操作人员,施工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进场,机械检修,电气检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机械伤人和设备损坏,让工地更安全一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负责每月检查;施工队班组班前检查;操作员持证上岗;专人负责挂规程、管接地、做记录。 | ||
| 核心条款 | 机械要报审验收才准进场;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有害物质要限制在规定区域;接地要规范,不能串联;必须挂操作规程。 | ||
| 执行要求 | 进场前检修,班前必查,不合格就销毁或单独放;检查出问题要记下来、整改、复检;断电后挂“禁止合闸”牌才能修;专人操作,先检查再干活。 | ||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 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 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 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 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 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 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
| 适配人群 | 罐车驾驶员,钢筋笼运输司机,吊车操作手 | 使用场景 | 施工便道通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吊装作业现场 |
|---|---|---|---|
| 制度目标 | 让便道不堵车,罐车能按时到前场,施工不耽误,事故少发生。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管协调处理拥堵;交通协管员现场指挥;管理人员拍照留证罚款。 | ||
| 核心条款 | 罐车优先过;重车先走;不准占道停车;故障车靠右停;吊车不能挡道。 | ||
| 执行要求 | 发现违规马上拍照,按条罚款;拥堵超20分钟要上报;司机下车没戴帽也罚;听从协管员指挥。 | ||
由于便道上行驶的施工车辆繁多,为了保证便道畅通和前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我分部确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规则,望大家严格遵守。
第一条 施工便道只允许与施工有关的车辆进入和行使,社会车辆和闲杂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便道。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车辆交汇时,让车的原则是:罐车优先、重车先行、其他车辆合理避让。
第二条 任何施工车辆不得占道行使,同时不能随意停靠在便道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过。对于随意停靠施工便道影响其他施工车辆正常行驶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300元罚款。
第三条 遇到前台浇筑混凝土时,施工车辆(吊车、钻机、钢筋笼运输车、装载机等)与罐车混凝土交汇时,应及时靠边,罐车优先通过。影响混凝土罐车正常行驶几前台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四条。钢筋笼运输车在运输钢筋笼时遇到混凝土罐车应靠边停下让罐车先行通过,不允许将便道堵塞,必须保证罐车顺利通过到达现场。由于钢筋笼运输车导致混凝土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五条 施工现场吊车支设时不能占用便道,不得随意将大臂置于便道上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500元。
第六条 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故障时,应尽量驶离便道,实在不能驶离的要停靠在便道的右侧。
第七条 施工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拥堵时,要服从项目部交通协管人员的指挥和处理。有不听指挥造成便道拥堵20分钟以上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500元罚款。
第八条 便道上交通拥堵20分钟以上仍不能解决时,须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
第九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驾驶员或操作手,不得随意下车进入施工场地,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一次,一人罚款50元~100元。
第十条 上级领导检查现场时,一切施工车辆应礼让,检查车辆先行。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内应积极配合便道交通管理,对于在管段内发生的交通拥堵,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保证现场施工连续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将对便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交通堵塞及时拍照存底,随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操作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进场,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施工机械、工器具和特种设备,不让它们出安全问题,保证能安全用。 | ||
| 职责分工 | 操作员负责日常检查保养;施工队负责人管故障维修和安装拆卸把关;监理要看验收和方案。 | ||
| 核心条款 | 设备要验过才能用;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必须有资质单位装拆;用前检查试转;带病不许运转。 | ||
| 执行要求 | 验收得监理在场签字;装拆要有方案报批;检查每天做,问题马上报;维修保养要记清楚;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违章可以打电话举报。 | ||
为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特种设备(以下统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进场检测验收
设备进场时要进行检测验收,设备验收时要有产品合证书,并有监理在场,通过验收后必须向监理部门报验,获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设备安全管理“三定”
各种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设备、定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人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设备的安装、拆除
3.1、大型设备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安全关。
3.2、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要组织专职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查看现场四周环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3.4、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3.5、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熄灭发动机,移动大型设备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临边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设备维修保养
4.1、设备维修保养分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和故障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故障维修保养。对维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存档。
4.2、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及行业规范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
4.3、设备操作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5、设备的检查
5.1 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所操作的设备,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检查内容包括:
(1) 设备是否过热、松旷、连接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噪音是否正常;
(2) 工作介质、温度、容量、压力和温升是否正常,根据情况应及时调节;
(3) 监视仪表是否灵活,读数是否正常;
(4) 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及时校验;
(5) 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蚀耗等事故隐患。
5.2 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转,并上报施工队负责人。
5.3 操作者处理不了的故障应认真填写记录,真实反映设备故障情况,施工队负责人应查证设备故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
6、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1 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6.2 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引用或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
6.3 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由施工队负责人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并监督执行。
6.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施工现场工况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5、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特制设备操作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7、严禁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严禁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任何人发现违章行为都有权通过安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施安全防护用具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司机,司索指挥工,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起重作业,恶劣天气,高压线旁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起重作业安全,少出事,保护干活的人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员查现场,作业负责人定方案,司机听指挥,司索绑牢物件,大家各盯各的活。 | ||
| 核心条款 | 风大雨大不能吊,设备没检好不能用,绳子不对、超重、有人都不准起吊。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要试吊,全程戴好劳保,指挥信号要对上,吊臂下不站人,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对马上停。 | ||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安全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机管员 | 使用场景 | 营业线施工,高大机械作业,设备进场检验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大机器不乱跑,不让它们出事伤人,保工地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负责培训、建档、日常检查;监理部盯着审批和督促;总监每月组织检测。 | ||
| 核心条款 | 机器要有合格证和说明书;操作员必须持证;临近营业线要“一机一人”防护;高大设备要防倒。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要考试留记录;使用前自检报批;每天有人盯现场;每月检测留痕;没证没检的不准用。 | ||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搅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大型养路机械等机械设备(以下统称大型施工机械)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帐。
2.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部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征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临近营业线施工的高大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牢固的防倾覆措施,设备就位必须稳定牢固,必要时设置限位装置。现场必须有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
7.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测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8.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监理员应现场把关。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
| 适配人群 | 机械操作员,设备管理员,施工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安装调试,机械维修保养,现场作业运行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机械设备安全,防止出事故,保护工人不受伤,让机器不带病干活。 | ||
| 职责分工 | 机械动力部门管装防护装置和保养;施工员交底安全要求;操作员守规矩;专人管台账和档案。 | ||
| 核心条款 | 机器要装防护、不能超负荷、坏的不准用;修时挂牌禁止启动;新装或大修后必须测试才准用。 | ||
| 执行要求 | 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停电停工要拉闸加锁;出事马上报、保现场;测试要填记录、签字留痕;台账和档案天天更新。 | ||
1、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机械,必须配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械设备的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转,培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则。
7、所有机械设备统一管理专人使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得酗酒,打架斗殴,端正行业作风。
8、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警示牌,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开动。
9、测试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验收合格填好测试验收记录,并做好标识,有专业人员操作完成,相关人员参与验收签字。
10、每台设备应进入设备总台账,同时应有跟踪档案,专人管理。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电力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
| 适配人群 | 施工车辆操作员,起重作业班组长,高空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牵引作业,高空施工,起重吊装 |
|---|---|---|---|
| 制度目标 | 让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更安全,防止出事,保障干活顺利,保护人和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安监人员盯试验和记录;技术质量处管问题处理;各队班组负责日常检查保养;管理部门保工具100%完好。 | ||
| 核心条款 | 买工具要领导批、选靠谱厂家;验收要查铭牌外观寿命;使用前必须检查;定期做负荷试验。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看一遍工具;每月全面查一次;试验必须安监在场;出问题马上报安全保卫处;维修要留记录。 | ||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经必要的培训工作,使用后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修。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各队也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处、技术质量处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工程进度。
8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8.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8.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8.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8.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机驾人员,设备看护员,车间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野外作业,车间检修,明火禁区内清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车辆停放和使用,防止丢车、出事、乱用。 | ||
| 职责分工 | 驾驶员要锁好车、看好零件;看护人要守野外车辆;领导批用车;保卫部管防火区域。 | ||
| 核心条款 | 车必须停规定地方;不许私用、乱擦车、喷火清沥青;不许车在外过夜。 | ||
| 执行要求 | 停车要专人看;擦车喷火得保卫部同意;用车要先审批;谁违规谁赔钱受罚;每月查一次落实情况。 | ||
各种机械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处(部门)规定)划分的场所停放,生产和专项工程,要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对放野外的各种机械车辆要派专人看护,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准乱停乱放,违者造成失窃和事故除按有关处罚外还要负经济赔偿的责任。
本车(机)驾驶员必须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离车和入场后要关锁好门、窗箱盖,机械车辆进车间检查前应做好交接和领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乱丢乱放,造成丢失责任要负赔偿的责任。
动用各种车辆设备包括私人借用,要经领导和管理部门权益审批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凡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车辆设备进行非法运输、私做工程等活动,除追回台班费和没收非法所得外予以处罚,造成损坏和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机动车辆和沥青油罐车停放在“严禁明火作业”区域内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沥青车辆和用喷火机喷化车辆上的沥青结巴。确需清理车辆要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指定地点采取严防措施,保证安全。违者按安全防火规定处罚。
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利用职便或私人用车在外过夜,造成损失、丢失和事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的安全
| 适配人群 | 物资部人员,项目部机械员,安装作业队 | 使用场景 | 机械入库检查,机械安装验收,租赁方评价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施工机械,少出事故,让机器用得安全又顺手。 | ||
| 职责分工 | 物资部买机器、存资料、办登记、建总台账。项目部建台账、做保养、报资料。工程部和技术质量部收说明书。 | ||
| 核心条款 | 机器入库前要检查;出租方要进合格名册;安装要交底、有指挥、挂合格证;防护棚和操作牌不能少。 | ||
| 执行要求 | 项目部每月更新台账并上报;物资部每季度查保养情况;安装验收必须留记录;试运行要填单子,专人盯现场。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消除和减少施工机械伤害,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机械的管理
1、公司统购的施工机械,尤其是起重机械,物资部应保存好购置合同及发票、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技术说明书、质保单等资料。并将技术说明书报送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各一份。
2、物资部应按相关规定到建委申请起重机械登记编号。
3、各项目部应建立本项目部施工机械管理台帐、维修保养记录,并将台帐分别报送物资部、工程部各一份。
4、物资部应建立公司施工机械总台帐、掌握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条 施工机械使用完,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入库。
第四条 对于施工机械出租赁方的管理,物资部应对出租方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册,并将名册下到各项目部。
第五条 项目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施工机械的安装与验收。
1、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设置。
2、施工机械安装前必须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安装时设专人指挥。
3、现场固定安装的机械设备应搭设防护棚,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4、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安装,安装队的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5、施工机械安装完,按《安全验收制度》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应悬挂验收合格证。
6、施工机具试运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并填写试运行记录。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
| 适配人群 | 机械安全监理,施工承包商机管员,起重安拆队长 | 使用场景 | 水电站建设,特种设备安装,大型吊装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防止出事,保护大家安全,让机器能用。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部监督准入、检查、考核;监理单位审查登记、旁站检查、下整改单;施工方设专人管机械、查证件、做检查、留记录。 | ||
| 核心条款 | 机械进场要检查登记,人员要有证,吊装安拆要有方案,定期检查必须做,问题得马上改。 | ||
| 执行要求 | 所有机械进场前查,人员上岗前审,方案提前报,检查每月搞,整改限期完成,记录全部留档,监理全程盯,安全部门随时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