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响应,等级判定,现场处置 |
|---|---|---|---|
| 制度目标 | 分清事故大小,让报告和处理有标准可依。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理工程师盯总,监理员第一时间报,业主负责人收信息,安监部门查实情。 | ||
| 核心条款 | 死亡3人以下是一般事故;出事1小时内必须上报;现场要保护,抢救要马上干。 | ||
| 执行要求 | 现场监理先喊人,10分钟内口头简报,1小时内书面详报,每级传递不超1小时,越级报也允许。 | ||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调查以及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
| 适配人群 | 综合办公室人员,生产技术部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生产作业现场,重大突发事件,防洪排涝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事故能快点报上来,查清楚原因,别再犯同样错误。保护员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应对突发状况。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公室管报告登记和大事故处理。生产技术部管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现场救援。各部门按自己活儿配合。 | ||
| 核心条款 | 出事马上报,先救人保现场。小事故单位自己查,大事故公司牵头查。必须写调查报告,存档备查。 | ||
| 执行要求 | 发现事故立刻通知领导和主管部门。值班人员填表上报,启动预案。2小时内报大事故。调查要查清原因责任,提整改措施。每月检查预案落实情况,每季度抽查一次现场。 | ||
1 目的
为了加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件或事故,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地实
施应急措施,有效的保护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
事件的损失及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2 术语
1)采用 q/sy1002.1 ____ 中规定的术语。
2事故预防 采用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 职责
3.1综合办公室是事故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或参加较大以上事故的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公司各类 重大 应急事件的信息,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
负责 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通报重大 应急事件 信息; 组织对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2生产技术部是事故应急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 组织制订公司应急预案及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的培 训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调动和协调应急救援资源,并 编写应急行动总结报告;组织对防洪排涝工作及其物资准备和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包括承包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工作。 生产技术部 在紧急情况下 负责跟踪了解重大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调动和协调消防等救援力量,并组织或指导进行 职业健康安全监护和 环境监测以及应急状态下的污染防治; 负责应急过程中现场取证、调查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3各相关管理部门参与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各部门在业务的范围内,履行各自的应急职责。
3.4 发生事故的单位(包括承包商,下同)负责事故的报告、保护现场和抢险避险以及对一般以下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 事故报告程序
4.1事故和事件的报告
4.4.11.1.1当发生(发现)事故或事件时,当事人或最先目击者要立即报警并直接或当发生(发现)事故或事件时,当事人或最先目击者要立即报警并直接或逐级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切断事故逐级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切断事故源、进行自救(救护)或避险、控制事故发展并保护现场。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源、进行自救(救护)或避险、控制事故发展并保护现场。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告报告综合办公室。
4.
4.11.2.2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事故,下同)发生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事故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事故,下同)发生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事故单位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成事故救援小组,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单位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成事故救援小组,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
4.4.11.3.3岗位员工在自救或避险的同时,应立即使用通讯工具上报岗位员工在自救或避险的同时,应立即使用通讯工具上报单位值班调度或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说明事故的地点、时间、类型、值班干部,说明事故的地点、时间、类型、初步原因、范围、范围、目前状态和和发展和发展势态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并采取措施势态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并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改变现场状况(抢险或抢救过程除外)。
4.4.11.4.4单位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填写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填写《事故登记表》,立即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制立即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制订实施抢险措施。订实施抢险措施。
4.1.5重大事故由综合办公室在2小时内报到公司领导。
4.1.6事故发生后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1.7对于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未遂事故应按照事故的上报程序和要求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4.2事件、事故调查
4.2.1事件(未遂事故)由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并针对事件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综合办公室监督实施。
4.2.2 小事故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2.3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授权综合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4.2.4 一般以上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
4.2.5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要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方面的缺陷;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一定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确认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按规定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4.2.6调查人员在事件、事故调查过程中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4.3 事件和事故的处理
4.3.1对于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未遂事故),经过调查后,应及时纠正人员“三违”行为、整改设施设备隐患和施工作业中的管理缺陷,消除事故隐患,制订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3.2 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3.3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实施。
4.3.4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者)应按照责任大小给予处理。行政处分主要包括:开除、留用察看、撤职、记大过、警告,另有罚款或行政处分并罚款等。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4.3.5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按照审批权限,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4.3.6 一般以上事故处理意见与调查报告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汇报集团公司领导。
4.4 事故事件的建档
4.4.44.1.1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统计表”。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统计表”。
4.44.2.2无论发生事故的级别大小,都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无论发生事故的级别大小,都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备案。并上报备案。
4.4.44..33事故报告、证据(包括物证、照片、录像带、证词等)、测量和鉴定数据、事故报告、证据(包括物证、照片、录像带、证词等)、测量和鉴定数据、记录等资料,由事故责任单位的部门妥善保管,记录等资料,由事故责任单位的部门妥善保管,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4.5事故、事件通报教育
事故、事件处理后,公司应及时对事故、事件进行通报,组织对事故、事件进行案例分析讨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充分利用事故资源对广大员工进
行事故教育,举一反三,提高员工的遵章守纪和hse风险防范意识。
55 应急管理应急管理
55.1 .1 应急预案策划和编制应急预案策划和编制
55.1.1.1.1生产技术部依据公司重大危害和环境因素,策划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生产技术部依据公司重大危害和环境因素,策划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方案,
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55.1.2.1.2应急预案的编写原则:机构健全、权责分明;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符合应急预案的编写原则:机构健全、权责分明;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实际、可操作性强。
55.1.3.1.3应急预案应明确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需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其内容至少包应急预案应明确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需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其内容至少包含:含:
11)应急事件;)应急事件;
22)应急组织成员和责任分工;)应急组织成员和责任分工;
33)应急联络系统;)应急联络系统;
44)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应急救援基本原则;
55)应急系统的启动;)应急系统的启动;
66)各级组织之间和与地方政府、消防、医疗等应急资源的联动机制;)各级组织之间和与地方政府、消防、医疗等应急资源的联动机制;
77)信息发布授权;)信息发布授权;
88)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
99)应急状态的终止或解除等。)应急状态的终止或解除等。
55.1.4.1.4生产技术部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组织编制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生产技术部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组织编制突发重大事件(事故)应急救援(响应)预案,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实施。应急救援(响应)预案,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实施。
55.1.5.1.5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内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导审批。
55.2.2应急应急队伍队伍和和装备装备物资准备物资准备
55.2.1.2.1公司根据应急需要组建适当规模的专职和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公公司根据应急需要组建适当规模的专职和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公司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参加(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参加应急应急演练和抢险救援演练和抢险救援工作。工作。
55.2.2.2.2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并定期对应急装备进行检测和检查,建立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并定期对应急装备进行检测和检查,建立相应台帐,保证其完整性。相应台帐,保证其完整性。
55.2.2..33各部门根据应急实际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材料,定期对应急物各部门根据应急实际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材料,定期对应急物资材料进行检查或更新,并做好检查及更新记录,保证其完好。资材料进行检查或更新,并做好检查及更新记录,保证其完好。
55.2.4.2.4凡是在凡是在公司的活动公司的活动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和各种商务活动的承包方、合作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和各种商务活动的承包方、合作
者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时,求援公司
者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时,求援公司在在采取应急行动时,参照执行本程采取应急行动时,参照执行本程序。序。
55.3.3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培训和演练
55.3.1.3.1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55.3.2.3.2生产技术部按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公司的应急培训,生产技术部按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公司的应急培训,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机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知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价和修订以及各类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知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价和修订以及各类紧急情况处理案例等,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急情况处理案例等,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
55.3.3.3.3必要时,各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专项预案的培训计划,按计必要时,各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专项预案的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划组织实施应急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备份。进行备份。
55.3.4.3.4生产技术部和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主管生产技术部和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领导审批后实施。
55.3.5.3.5生产技术部按计划会同各部门组织每一年进行一次应急综合性演习,通过生产技术部按计划会同各部门组织每一年进行一次应急综合性演习,通过模拟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公司应急反应系统对应急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的协同模拟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公司应急反应系统对应急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的协同应变处置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抢险队伍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抢险队伍,并对演练情况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记录、评价。评价。
55.4 .4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55.4.14.1当发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据不同险情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险情类别,生紧急情况时,根据不同险情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险情类别,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5.4.2.4.2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成员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成员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处置程序实施抢险救援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处置程序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具体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工作,具体执行相关应急预案。
55.4.3.4.3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完毕后,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处理情况,奉命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完毕后,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处理情况,奉命下达解除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指令。应急状态的指令。
55.4.4.4.4应急行动解除后,生产运行部门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应急行动解除后,生产运行部门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
55.4.5.4.5应急行动结束后,应急行动结束后,生产运行部门生产运行部门要对应急行动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要对应急行动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应急记录,录,4848小时内写出应急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小时内写出应急总结报告,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55.4.6.4.6在应急状态下,具体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具体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
55.5 .5 应急评审与修订应急评审与修订
55.5.1.5.1公司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启动后,主管部门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公司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启动后,主管部门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总结和评审,为改进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效性进行总结和评审,为改进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55.5.2.5.2主管部门针对应急演习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主管部门针对应急演习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案及时进行修订,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适配人群 | 工区经理,安全总监,安全部门 | 使用场景 | 铁路施工,自然灾害,市政挖断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没人管没人救 | ||
| 职责分工 | 工区经理负责组织,安全部门牵头写预案,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管演练和检查 | ||
| 核心条款 | 按事故类型分等级写预案,覆盖启动、救援、事后处理全过程,要能马上用 | ||
| 执行要求 | 预案得上报项目部备案,两级预案要配合好,定期演练检查,留记录,器材常检查 | ||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塔吊使用
| 适配人群 | 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员,吊装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塔吊作业,吊装施工,高空吊运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安全事故,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保护人和东西不被砸到。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持证上岗,指挥也要持证;安全员盯现场,项目经理管落实。 | ||
| 核心条款 | 不准吊人、不准斜拉、不准超载、不准无信号吊、不准风大时吊。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检查设备,发现故障马上停用;吊装全程有人盯,夜间要有灯;每周保养一次塔吊。 | ||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制定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
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责任重于泰山,制定预案首先以自救为主、求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物。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创建提高文明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实处。
二、工程概况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缺点和影响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3、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4、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体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5、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放堆整齐。
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体不准吊。
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准吊。
11、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2、无市发塔吊准用证的不准使用。
13、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4、工作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前的检查,有故障应立即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悬挂在空中。
16、遇有台风警报,应将起重机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应按保养规定进行及时的保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火药库生产安全事故
| 适配人群 | 矿山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矿山作业,事故抢救,调查处理 |
|---|---|---|---|
| 制度目标 | 出事了不能瞒,要快说、快救、少死人少损失。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先到现场抢救。其他人配合调查,做台账。 | ||
| 核心条款 | 规定时间如实上报。现场先救人防扩大。按“四不放过”查原因。 | ||
| 执行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领导立刻到场。调查完要提整改,还要督促改。台账天天记,不能漏。 | ||
1、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矿山事业部领导和矿山事业部及时如实报告。
2、矿山事业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先到事故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5、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台账,认真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
| 适配人群 |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响应,等级判定,应急上报 |
|---|---|---|---|
| 制度目标 | 分清事故大小,让报告和处理有标准可依,不乱套。 | ||
| 职责分工 | 现场监理员先报,总监理工程师盯紧,业主负责人配合,安监部门接手调查。 | ||
| 核心条款 | 按死亡人数、伤人数、损失金额分四档;出事马上救、保现场、1小时内上报。 | ||
| 执行要求 | 现场人立刻行动,10分钟内口头简报,1小时内书面报全,每级传递不超1小时,越级也行。 | ||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调查以及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某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
| 适配人群 | 车间主任,安环科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事故调查,故障处理,安全考核 |
|---|---|---|---|
| 制度目标 | 让事故调查处理有规矩,追责有依据,减少安全事故再发生。 | ||
| 职责分工 | 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牵头调查轻伤和故障;安环科配合调查并统计报告;各部门车间要配合调查、填报告、落实措施。 | ||
| 核心条款 | 事故分等级,从轻伤到特别重大;查原因必须“四不放过”;损失超1万算微小事故。 | ||
| 执行要求 | 发现事故马上报,单位负责人得立刻组织抢救;48小时内写清报告,72小时交表;瞒报或晚报就升一级处罚。 | ||
1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职责、事故分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工艺)事故:违反生产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设备或设施损坏、减产或大系统非计划停车等。
3.2生产(工艺)故障:生产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减产、主要设备跳车、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工艺过程波动、设备或设施损坏、系统局部停车等,损失未达到事故的。
3.3设备事故: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件。
3.4设备故障: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微小设备事故的;或者设备或装置丧失或降低其规定功能的事件或现象。
3.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6伤亡事故: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
3.7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8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害、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9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环境污染事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11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3.12主要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3.13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4职责
4.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全厂范围内轻伤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处理、责任认定,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环处。制定纠正及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事故、故障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参与全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4.2厂安环科在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领导下,参与全厂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故障的统计报告工作。
4.3部门(车间)
4.3.1配合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
4.3.2负责填写各类事故、故障报告表,组织实施与落实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经常检查分析研究本部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保证部门(车间)安全生产。
4.4事故调查
4.4.1负责调查事故、故障前生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工艺指标(包括操作)的执行情况。
4.4.2负责调查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4.3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4.4.4认定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4.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4.4.6总结事故教训,制定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4.4.7提交事故报告。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各类事故等级分类
按照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定性及分级。
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5微小事故:是指无死亡、重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微小事故分为四级:轻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5.1.5.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5.1.5.2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
②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
③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1.5.3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
②压力容器、运转设备发生爆炸的;
③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④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1万元)的。
5.1.5.4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
②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③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5.2故障: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作、泄漏等)。故障分为重大故障、较大故障、一般故障。
5.3事故、故障的报告与响应
事故、故障报告应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5.3.1事故、故障的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外,还应用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和调度报告,事态较严重本单位处理有困难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
5.3.1.1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厂领导和安环科报告。如果事态无法控制由厂领导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5.3.1.2报告者要说清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
5.3.1.3事故、故障抢险时不能破坏事故、故障现场,影响事故、故障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影响抢险时,对现场进行标识、照相、录像。
5.3.2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
事故、故障的调查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在事故、故障有效控制后,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内部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事故、故障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并根据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类别。如事故、故障的发生与其他单位有关,则由公司事故、故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统计。
5.3.2.1发生较大及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3.2.2发生微小和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召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按照责任划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纠正及防范措施;组织对事故进行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5.3.2.3发生故障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对故障进行调查处理,对故障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故障引发原因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组织各项措施的实施及恢复生产工作。
5.3.2.4各部门(车间)配合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故障教训,开展事故、故障设备维修及系统的开、停车工作。
5.3.2.5事故调查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②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
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④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3.3事故分析
5.3.3.1事故分析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
5.3.3.2事故分析的步骤:整理阅读调查材料;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①受伤部位;②受伤时间;③起因物;④致害物;⑤伤害方式;⑥不安全性质;⑦不安全行为。
5.3.3.3确定事故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直接引发事故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资、环境方面的事故隐患。
5.3.3.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的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故的发生,或造成事故扩大的因素,包括:
①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④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不完善;
⑤对现场检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
⑥对事故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力;
⑦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的防范措施;
⑧其他。
5.3.3.5事故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于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缺陷等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于间接责任。
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种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和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是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现场班组(工段)长、监护人员、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厂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5.3.4事故及故障报告
事故及故障报告填写规范,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故障发生单位的情况,事故发生经过、报告、救援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的纠正与防范措施。
5.3.4.1事故及故障责任单位应在原因调查清楚、责任明确后48小时内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经厂领导审批并签字报公司主管部门及安环处。72小时内填写事故及故障报告表,经厂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安环处。
5.3.4.2隐瞒事故真相或逾期不报告者,根据事故性质大小升一级,对单位各级领导从重处罚。
5.4考核与处罚
5.4.1对事故、故障的责任单位依据焦化厂《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2外来人员在焦化厂范围内发生违章行为,造成事故、故障者,对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照焦化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
5.4.3发生微小及以上事故由上级部门责任认定,并进行处理;发生故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据焦化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4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处罚一律由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通报进行落实。
5.4.5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6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环科进行监督检查。
5.5事故责任追究(内部处罚规定,不包括公司、地方政府及安监部门的事故责任追究)
5.5.1轻伤处罚
5.5.1.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处罚部门(车间)3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300元,处罚安全员200元,处罚事故有关责任人200元,处罚事故直接责任人300元。
5.5.2重伤处罚
单位发生重伤事故,处罚部门(车间)5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500元,处罚安全员300元,处罚事故有关责任人300元,处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元。
5.5.3死亡事故
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处罚部门(车间)20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1500元,处罚安全员500元,处罚事故有关责任人1500元。
5.5.4发生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5.5.4.1一般性损失事故(指一次性直接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处罚部门(车间)1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200元;处罚安全员200元;处罚事故直接责任人300元。
5.5.4.2较大损失事故(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处罚部门(车间)5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500元,处罚安全员300元;处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元。
5.5.4.3重大损失事故(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处罚部门(车间)10000元,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1000元,处罚安全员500元;处罚事故直接责任人2000元,并予以辞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安全部门,公司领导 | 使用场景 | 工伤处理,事故调查,设备故障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事故瞒报漏报,让事故处理有章可循,现场不被破坏,责任能查清。 | ||
| 职责分工 | 公司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安全员查原因、定措施、写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做决定。 | ||
| 核心条款 | 24小时内上报事故;保护现场;填登记表;要有医生证明;不准瞒报迟报。 | ||
| 执行要求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安全员三天内完成调查;报告交小组;每月检查执行情况;部门负责人盯落实。 | ||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司领导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均由安全部门责成专职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处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连续休工三个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由所在单位填写事故登记表,做到上报及时准确。
三、因工伤长期不能工作的按劳保条理执行。
四、工伤休息要有医生的医疗诊断书或建议书。
五、对工伤事故和工程设备事故如有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除补报以外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
| 适配人群 | 单位负责人,部门领导,事故调查组 | 使用场景 | 轻伤事故处置,多人死亡上报,现场应急响应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处理,保护现场和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统一管报告和归档;部门负责人现场应急;调查组查原因提建议;事故部门落实整改。 | ||
| 核心条款 | 轻伤立即报负责人;多人死亡马上报经理和上级;必须保现场、救人员、防扩大;按统一格式填表存档。 | ||
| 执行要求 |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行动;部门当天启动调查;整改措施一周内反馈;办公室每月核对报表;领导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未落实要说明原因。 | ||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
| 适配人群 | 生产操作员,设备管理员,质量检验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操作,设备运行,质量管控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各种事故,分清类型,让不同部门各管各的,别乱套。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管生产、爆炸、伤亡事故;质监部管质量事故;设备部管设备事故;安全部管交通、火灾、环保事故;各部门要调查存档。 | ||
| 核心条款 | 事故必须分类上报;重大事故半小时内报安监部门;现场要保护,移动东西得做记号。 | ||
| 执行要求 | 车间班组要有应急预案并演练;出事马上处理并逐级上报;安全部门统一统计;各部门按时交数据;瞒报不行,得配合调查。 | ||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⒈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⒊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⒈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半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动态。
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企业各部门和员工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调查,提供完整的资料和真实的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