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主管副经理,专职库管员,现场安全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物品入库,民爆物品出库,爆破器材发放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炸药进出库,防止乱放乱拿,保证用的时候安全可靠。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副经理在上面指导。库管员天天盯着进出库的事,啥都得管。 | ||
| 核心条款 | 没运输证不收,数量不清不收,超量混存不收,过期变质不收。发货也要四不发,单据不对、车不行、数量错、东西坏了都不发。 | ||
| 执行要求 | 每次进出库前检查车辆,防火罩、接地线都要看。装卸时安全员必须在场,工人穿好防护服。每天清点数量,账本要天天记、每月对,做到账和实物一样多。发现不对马上查,查不出就报总经理。 | ||
一、目的
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
1、安全主管副经理指导出入库的管理。
2、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
四、程序
1、民爆器材的出入库。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无误。
2、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即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3、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即
(1)没有本单位发货单据不发;
(2)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当和没有押运人员的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4、产品出入库之前,安全管理人员、库管员,认真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是否带防火罩、静电接地是否完好等),保证安全可靠后方可进入库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出入库区车辆的记录。
5、产品出库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
6、出入库时必须有专业的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装卸人员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装卸规程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7、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量、入库数、出库数,应详细准确,做到帐物相符。收、发爆炸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库管员负责监督核对非电导爆管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工作。
9、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10、危险品库房的各种管理帐目记录清晰、准确无误(危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危险品运输证等),详细认真填写。
五、记录
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库房监控系统
| 适配人群 | 监控室管理员,保卫处人员,安防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物品监管,监控室值守,录像资料保管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监控系统,不让坏人钻空子,保护矿区安全,别让设备乱用乱动。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负责使用保养和管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管网络和硬件;监控员守保密、操作、删旧录像。 | ||
| 核心条款 | 不准外泄监控情况,不准乱装程序,不准删改参数,不准私自拷贝录像,24小时开机,录像存30天。 | ||
| 执行要求 | 双人上岗不能离岗,巡视带工具,发现探头移位或盲区马上报,24小时内整改。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设备和数据。 | ||
1、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安全评估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国家和矿区安宁,
2.监控管理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3.严禁非工作人员乱动监控系统,不准随意在监控器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不准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不准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4.监控室管理员应当爱护监控设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启和关闭监控系统,因人为原因损坏后果自负。
5.监控系统的使用和保养由保卫处负责,并派专人管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只负责网络畅通、控制机软硬系统和终端机硬件问题。
6.未经过保卫处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的私自删除、修改、拷贝监控录象和偷看监控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7.实行24小时全方位不间断监控,录像资料应保持30天。确定记录保存时间,对于过期记录监控室管理员及时删除,以释放空间。
8、主管部门经常监督、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数据的反馈情况。
9、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度,不得漏岗、空岗,巡视时带好自卫工具。经常检查监控系统的探头是否有移动,是否存在有盲区,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相关部门接到汇报后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落实好。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库区
| 适配人群 | 库区主任,库管员,保卫人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物品出入库,雷管装车作业,库区设施维修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炸药雷管这些危险东西,不让它们出事,保护库区安全,也保护周围人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库区主任总负责。库管员、保卫员各管自己那块。所有干活的人得有证才能上岗。 | ||
| 核心条款 | 仓库要符合国家标准。警示牌要清楚。东西分类放,不超高,不堵通道。装车不超1.5米,绑牢才走。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检查消防防雷监控这些设施。坏了马上修。过期变质的炸药要单独登记,上报销毁。进出库按流程办,证件查仔细,手机打火机收起来。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gb28263-____《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库区管理。
第三条 库区主任全面负责民爆物品库区安全管理。库管员、保卫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民爆物品库区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条 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gb50089-____《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和gb28263-____《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规定。
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定,保持清晰、完整。
第五条 库区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储存的民爆物品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消防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储存管理法律法规,规程、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做好库区的消防、防雷、监控设施,防护土堤、围墙、库房通风、排水沟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工作。设施需定期进行检测的,及时与县相关专业部门联系,进行检测。喂养好防护犬。保护好库区绿化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 民爆物品出入库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库内民爆物品按品种分类堆放,作好标识。民爆物品堆放按《定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禁超高或占用安全通道、检查通道。
第八条 民爆物品在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装卸规程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量装载。装车时,车厢内民爆物品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用车厢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绑牢。
第九条 库管员在装车完毕时,应与押运员当面按照本批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准的品种、数量清点,检查车厢内民爆物品已经绑牢后,锁好车厢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为严防事故发生,进入库区装运雷管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在进入库区装车之前,车辆上卫星定位装置必须关闭。在装车前,库管员应与驾驶员核查清楚,确认已经关闭,才能装车。
第十一条 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失效的民爆物品,作好登记,严禁与合格产品混放。清理情况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上报县公安局审批,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二条 因维修库区设施,需外部人员维修的,外部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有关个人证件资料,库区保卫值班员核对证件,确认与登记人相符,才能进入库区作业。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需动火动焊的,按《库区动火动焊管理制度》执行,做好事安全防范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遇突发事故,按应急预案处置。处置不了的,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进行救援;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处置过程中事故危害情况控制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办、公安机关。
如发生民爆物品被盗、被抢事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四条 做好民爆物品出入库原始凭证、流向登记等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十五条 库区保卫人员按照《入库须知》,做好对需进入库区外部人员的证件核实,打火机、手机等物品的收、存工作;值班巡查、技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隐患的检查、治理,库区外部安全环境的检查工作。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保管员,仓管员,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炸药领用,爆破作业,库区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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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防止炸药库出事,管好人管好药,别让坏人混进来,别让药乱用乱放,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负责日常看守,仓管员管发放登记,值班员24小时盯岗,领导定期检查思想动态。 | ||
| 核心条款 | 人要可靠,墙要高,电网要通,警报要响,消防器材配齐,进出必须查人查证查单。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扫垃圾清杂草,每班交接签字,每月查一次消防设备,每周开一次安全会,领导不定期抽查记录。 | ||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 4小时值班制度。做至《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圈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收发、储存
| 适配人群 | 爆破器材保管员,民爆库管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仓储,装卸作业,库存盘点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仓库出事,保证爆破器材放得安全,不着火不爆炸,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职责分工 | 仓库主任总负责,保管员天天盯现场,安全员定期查隐患,谁发现不对马上报。 | ||
| 核心条款 | 不能有明火,不能穿钉鞋,堆高有数,箱子要隔开,十防十二无必须做到。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看温湿度,记在本子上;每周清点库存,每月大扫除;安全员不定期抽查,查到问题当场改。 | ||
第一条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
第二条 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
第三条 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
第四条 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
第五条 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
第六条 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第七条 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
第八条 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
第九条 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流向登记
| 适配人群 | 爆破安全员,民爆库管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停工停产期间,民爆器材领用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民爆物品不乱跑,不让它流到外面去,防止出事,保证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领导把关审批,保管员盯出入库,安全员现场盯清退,谁出错谁负责。 | ||
| 核心条款 | 买要批文定点买,发要用单编号才给,用完当天退,登记必须天天填清楚。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检查登记本,每月对账,现场有安全员数数监督,退库表不能空、不能假,查到就处理。 | ||
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2、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3、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天天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无差错”。
4、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监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爆破物品退库登记表》,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5、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单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财务
| 适配人群 | 财务负责人,出纳人员,安技措专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投入管理,劳保费用使用,现金支票审验 |
|---|---|---|---|
| 制度目标 | 让钱花得安全,不乱用,不丢钱,保公司运转不出事,防骗防盗防火。 | ||
| 职责分工 | 财务科管钱票印鉴,出纳盯现金,科长审材料,保安护票据室,领导批大额支出。 | ||
| 核心条款 | 现金不超限额,大额取现两人办、专车送,爆破品不收现金,支票汇票要验真。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盘现金,票据分档存好,铁门铁窗铁柜加报警,印鉴盖前必审,违规必查。 | ||
第一条 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时,要把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技措计划、维修、专项资金计划等列入其中,保证所需资金足够投入、发放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目前财税系统没有明确规定准许预提安全费用,凡是用于安全投入和技改的资金均实行实报实销,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投入得以有效实施;
第二条 保证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职业病防治等费用合理使用;
第三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财产保险等费用,协同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
第四条 对需上报的书面材料、文件、数据和其它涉及公民个人的证明,必须经严格审查或领导审定,方可盖上企业或有关部门印鉴,执印人员必须谨慎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印鉴安全;
第五条 财务部门的资料和票据,按照规定分门别类建档归档,作好保存待查,并作好防火、防蛀蚀工作;
第六条严格现金、有价证券管理,按照银行库存限额规定,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发放工资、奖金,当天未发完的又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采取其它安全保卫措施;
第七条 向银行提取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办理,万元以上的,应派专车护送;
第八条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不准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账户和现金储存情况。
第九条 财务科的票据保管室、现金存放室、应采取铁门、铁窗、铁柜、报警装置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 严格审验经济往来中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的真伪,严防有关印鉴被盗盖等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坚持用户转账或到银行进账,出纳不准收取现金。
有违反以上各条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追究。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装卸
| 适配人群 | 押运员,装卸人员,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库区装卸,用户卸货,运输中转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装卸时出事故,保护人和东西安全,让装卸过程稳当点。 | ||
| 职责分工 | 驾驶员查车排隐患;押运员现场盯作业;装卸人员听指挥、守规程;用户负责卸货和警戒。 | ||
| 核心条款 | 专用车停专用台;轻拿轻放不拖不滚;不混装炸药雷管;不超重不超高;码放整齐绑牢靠。 | ||
| 执行要求 | 装前必须检查车辆;作业全程有人监督;手机火种交出去存好;验收后才准卸货;警戒线拉好,闲人不准进;发现不对马上停手。 | ||
第一条 为确保民爆物品装卸安全,根据gb 28263-____《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无论是在公司库区或用户仓库进行民爆物品装卸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应在仓库专用装卸台处进行装卸作业。装卸民爆物品的装卸台,应设置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车辆顶撞装卸台。
第四条 在装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后方能装载。
第五条 装车作业时,押运员在现场进行监督。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监管,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 进行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使用专用搬运手推车搬运时,应平稳运送、轻抽手推车,严禁抽倒。装车或入库时,不应倒置或侧放。
第七条专用运输车装车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将包装件捆绑牢实。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并捆绑牢实,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第八条 严禁将炸药和雷管混合装车。严禁民爆物品与其他物品混合装车。
第九条 民爆物品运送至用户所在地,经双方验收后,由用户组织具有民爆物品安全知识和装卸经验的人员进行卸货。作业现场应作好警戒,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第十条 在用户库房进行装卸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火种交监管人员存放在作业区域之外,由专人保管。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督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副经理,架子队班组长,民爆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隧道施工管理,露天矿山爆破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民爆物品使用过程,防止乱用出事,让现场有人盯得紧。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副经理总负责;架子队设监管员;班长指定支领人;炸药库管发放。 | ||
| 核心条款 | 监管员必须全程盯开票、支领、使用、清退;没监管员不发民爆品;数量种类要核对清楚。 | ||
| 执行要求 | 监管员每天盯现场;支领前要审批签字;班末必须清退并核对记录;不签字罚50元;问题马上报领导。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切实抓好我单位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由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民爆物品使用负监管总责。
2、各架子队以班组为单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管员,并将各组民爆物品使用监管员名单报炸药库备案。
3、民爆物品监管员要对所负责的班组民爆物品的开票、支领、使用和清退等过程进行监督。
4、没有指定民爆物品监管员的班组,炸药库有权不发给民爆物品。
5、各班组民爆物品监管员如因请假不能上班,队长必须指定临时民爆物品监督管理员,并出具证明给炸药库备案。否则炸药库有权不给支领民爆物品。
6、各班组根据本班工作量预计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将数量报本班安全员开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爆炸物品支领单,经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安全员与爆破工一起到炸药库支领民用爆炸物品,班长指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与专职爆破工负责支领和运送。
7、进入作业区前,监督员要对支领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记录。
8、民爆物品现场监督管理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使用数量及班末清退等进行监督,爆破作业后,监督员要对炸药库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实,若支领、使用、和清退数量与监督员掌握的数量相符,监督员应在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签名,否则,不给签名,并及时追查原因。没特殊原因,不审核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9、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经营
| 适配人群 | 销售许可经办人,民爆押运员,仓库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销售,民爆运输,民爆仓储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民爆物品销售这事,不让乱卖乱买,保证安全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人秘保卫科管安全,3个专职人员盯现场,仓库、运输、销售各岗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买卖,银行转账,不收现金,品种数量不能超许可,信息全录入系统。 | ||
| 执行要求 | 卖完3天内要报备,运输得有证按路线走,仓库进出要登记,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资料存2年。 | ||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民用爆破企业的行业规划要求,确定专门的销售场所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仓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专用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秘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上级专营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五桥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销售。
第五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同时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2年备查。
第六条销售民爆物品后3日内将销售数量、品种和购买单位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爆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并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的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万州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照许可规定的收货单位、存放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品种数量运输。
第九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按规定安装有关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按。照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保卫制度》、《仓库进出库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收发、储存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运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若违反上述制度,根据情节后果,除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同时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从严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