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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押运员

更新时间:2026-09-11 06:59:57

火工品库房修建与管理措施(优选8篇)

制定目的防止火工品乱领乱用,避免炸药雷管丢在井下出事,保证爆破安全。
适用范围爆破工、火工品发放员、运送人员,管领用、运送、存放、退库全过程。
职责分工爆破工全程盯火工品,发放员卡住发料关,安监员查执行情况,队长管现场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代领代签,不准混装混运,不准私藏转交,不准中途停留,不准带进罐笼超4人。
检查与监督每次领退都要签字登记,运送必须专用容器分装,安监每天查记录,没做到就通报追责,月底汇总问题。

(1) 领用火工品时,严格执行“一人、一本、一证、一单”制度,不准代领,炸药(雷管)领用本必须专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没有爆破证、炸药(雷管)领用卡、私人印章和炸药、雷管计划的,火工品发放人员不得向其发放炸药、雷管。

(3) 电雷管出库前必须经过导通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严禁发放。

(4)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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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制度目标管好监控系统,不让坏人钻空子,保护矿区安全,别让设备乱用乱动。
职责分工保卫处负责使用保养和管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管网络和硬件;监控员守保密、操作、删旧录像。
核心条款不准外泄监控情况,不准乱装程序,不准删改参数,不准私自拷贝录像,24小时开机,录像存30天。
执行要求双人上岗不能离岗,巡视带工具,发现探头移位或盲区马上报,24小时内整改。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设备和数据。

1、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安全评估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国家和矿区安宁,

2.监控管理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3.严禁非工作人员乱动监控系统,不准随意在监控器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不准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不准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4.监控室管理员应当爱护监控设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启和关闭监控系统,因人为原因损坏后果自负。

5.监控系统的使用和保养由保卫处负责,并派专人管理,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只负责网络畅通、控制机软硬系统和终端机硬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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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优选3篇)

制定目的怕爆破器材弄错数量、放太多、混在一起出事。怕没人看守被乱拿,账对不上。
适用范围药库管理员、值班员、领用爆破器材的人。
职责分工管理员要清点、登记、发料、管账;值班员守库、查人、报异常;领用人要有证。
管理要求数量不对马上报;雷管炸药分开放;24小时两人值班;进库必须登记;每天对账。
监督与检查队长每周查值班和账本,安全部每月抽查。漏登记、没对账、混放一次扣50元,两次调岗。

1.爆破器材进库时,要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数量不符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

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地表库房雷管放在独立的库房,井下仓库雷管放在单独峒室。

4.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5.药库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要对药库的安全负责,凡是进入药库人员必须登记,如有威胁药库安全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火药库应有收发流水账目,建立领用和退料制度。每天必须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7.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经常检查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的完善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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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爆破物品领取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优选4篇)

编制目的防止爆破器材乱用乱放,避免出事,管住领、运、存、用每个环节,不让东西丢、不让人碰错。
适用范围爆破员、押运员、仓库管理员、搬运工、班组长和当班领导。
职责分工爆破员自己领东西,押运员负责运,仓库管理员管库,班组长批单子,领导盯着看执行。
操作流程先批再领,领多少用多少,剩的当天退,炸药雷管分开搬,进库出库都要记账。
执行标准领要用三联单,运输要拿运输证,搬运时人距5~10米,轻拿轻放不抽烟,库房24小时有人守,账本天天对得上。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1、爆破器材须由爆破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炸药应该当班退回入库。

3、爆破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4、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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