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通风科人员,生产技术科,瓦斯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测风,通风调风,串联通风 |
|---|---|---|---|
| 制度目标 | 保证井下风量够用,不超限,不漏风,不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测风调风,生产技术科做设计,总工程师审批方案,调度室保通讯。 | ||
| 核心条款 | 每旬测风,系统变就重测,配风要合规,串联通风要审批,严禁二级串联。 | ||
| 执行要求 | 测风后填报表、审核、上报;调风后48小时盯现场;隐患当场处理;瓦检员按时检查汇报。 | ||
㈠.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1.通风科负责每旬对全矿通风系统内所有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并填写测风旬报,经技术主管、通风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审阅。
2.系统变更时,通风科要及时对有关地点进行风量测定,做到配风合理。
3.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通风情况,通风科要根据测风结果计算风筒百米漏风率,在测风结果上标明。
4.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每旬测定一次。
5.对于测风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如配风量不足、系统不畅、设施损坏、风筒漏风、风速超限等),通风科必须及时处理。
㈡.配风、调风制度
1.生产技术科在编制采区及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根据该地区瓦斯情况编制出相应的通风设计。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各硐室的配风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
2.通风科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他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配风量,保证安全生产。
3.井下通风系统或重大的风量调配工程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7条规定,由通风科制订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4.改变通风系统后,通风科必须对相应区域的风量进行测定,发现问题在现场及时处理。
5.调风以后的48小时,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井下调风区域的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检查和汇报井下通风瓦斯情况。
㈢.串联通风审批、管理制度
1.因井下生产衔接安排必须实行串联通风时,应由通风科编制详细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措施未批准以前,不得实行串联通风。
2.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串联区域概况(串联工作面名称、瓦斯涌出量、通风系统及全风压供风量等)。
⑵.对串联通风的队组在风机运转、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⑶.对被串联通风队组在进风流瓦斯检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⑷.串联通风的时间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
严禁出现二级串联。串联通风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114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4.调度室电话班必须保证串联工作面的通讯畅通、可靠,以便突发事故时相互联系。
5.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将串联通风时间和范围缩小到最小限度。
通风管理制度:轴流通风机
| 适配人群 | 主扇司机,通风值班员,机电值守人员,调度联络员,风机房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通风管理,主扇应急处置,风机房日常巡检,停送风作业,防爆门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主扇司机干活不乱,数据记得准,出事反应快,设备不出大毛病。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负责操作、记录、检查、汇报;调度室管指令和协调;机电通风部门配合响应。 | ||
| 核心条款 | 启动停机要领导批;每小时记一次数据;异常马上报调度;24小时不能离岗;交接班要问清情况。 | ||
| 执行要求 | 记录本每班填满;防爆门开关按停电流程走;卫生天天搞;问题当场处理或上报;调度电话必须通。 | ||
1、 矿井主扇司机,必须熟练掌握主扇启动程序,并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工作扎实,责任心强。
2、主扇风机的启动,停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调度、机电、通风部门。
3、主扇风机房必须装备的仪器、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电机温度、负压水柱、专用电话”,班中每隔1小时记录1次主扇运行数据,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4、主扇司机要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决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交接班时,接班司机必须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设备运转情况,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如发现问题,由交接班双方负责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主扇风机如遇突然停电,停机时,主扇司机必须将井口防爆门打开,形成自然通风,同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待送电后,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可按停风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再启动主扇风机,随后将防爆门逐步关闭,主扇司机要做好停送风时间及停风原因记录。
7、主扇司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主扇风机房配套设施的完好情况。如:防爆门、人行门、停风门、以及电气设备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主扇风机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严禁机房兼做其它用途。
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
| 适配人群 | 通风队人员,掘进班组长,机电科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巷道掘进,巷道贯通,高瓦斯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掘进时风不够用,避免瓦斯积聚出事,让每个迎头都有足够新鲜风。 | ||
| 职责分工 | 通风队管风筒延接和系统调整;施工单位管风机看护;机电科管供电和闭锁;技术科发开窝通知单。 | ||
| 核心条款 | 局扇不能喝循环风;风筒距迎头岩巷不超8米、煤巷不超5米;严禁一机供两面;贯通前要报批措施。 | ||
| 执行要求 | 停风5分钟内必须恢复;调风前要审批;瓦斯检查不过关不准送风;每班专人盯风机;罚则写明金额和责任方。 | ||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巷道掘进开窝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技术科下发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开窝通知单》,通风队接到《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工,无《开窝通知单》施工按无设计巷道施工处罚。
2、根据施工巷道长度、断面通风队要选择合适的局扇和风筒,全负压供风量必须满足局扇和巷道供风要求,严禁局扇喝循环风,严禁局扇安装处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发现一次局扇喝循环风,罚通风队50-200元,发现一次责任性巷道迎头风量不足,罚通风队或责任人20-100元。
3、施工单位每班要有专人看管风机,局扇掉闸停风时,必须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罚施工单位50-100元。
4、因检查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通风科提出申请,由通风科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罚责任人100-200元,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5、高瓦斯地区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低瓦斯地区掘进工作面,供电实行采掘分开。否则,发现一处罚机电科200-500元。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罚机电科200-1000元,甩开不用的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
6、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窝掘进。否则按照“三违”论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并停止作业。
7、风筒由通风队负责领取延接和日常管理,风筒出口至迎头距离,岩巷最大不超过8米,煤巷、半煤巷最大不超过5米,否则,罚通风队50-100元,罚责任人20-100元。
8、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及通风队分别编制透窝、调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透窝措施。巷道透窝后,通风队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出现无风状态。否则,罚通风队或施工单位300-1000元。
9、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通风队、安监部门,通风队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10、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面,并保持通风。由另一个工作面向前施工透窝。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科内部考核
| 适配人群 | 井下检查员,科室考勤员,安全整改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检查,日常考勤,问题整改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按时上下班,不干私活,下井检查要真实,有问题及时处理。 | ||
| 职责分工 | 科长管请假审批,副科长代管,领导收汇报,大家填台账。 | ||
| 核心条款 | 一天四签到,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干私活,下井必须到点,问题要三定跟踪。 | ||
| 执行要求 | 罚款当场扣,台账当天填,汇报上井就做,检查结果每周核对一次,科长每月抽查。 | ||
1、科内所有人员必须上班执行一天四签到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下井检查必须到达工作地点,上井后向领导汇报并填写相关台帐,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罚款50元。
5、下井人员在下井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要三定跟踪落实处理。
6、有病、有事应向科长请假,科长不在时,向副科长请假,不请假每次罚款20元。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仪表仪器检修
| 适配人群 | 测风员,瓦检员,瓦斯队 | 使用场景 | 井下测风,瓦斯检测,仪器领用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测风仪表和光学瓦检器,不让它们坏掉、不准、乱放。 | ||
| 职责分工 | 测风员负责领用交回;科内专管人员修测风仪;瓦斯队管瓦检器、收发、检查、送校。 | ||
| 核心条款 | 用前领、用后交;不撞不拆不拨翼片;擦净放盒、干燥保存;坏了只准专人修。 | ||
| 执行要求 | 每天上下班交接;发现损坏立刻停用;每季送计量局校正;交回时严查零件;坏的要赔钱。 | ||
第一条 测风仪表的保管实行统一台帐管理,即测风员使用、科内管理。使用前领取,用完后交回。
第二条 维修及保养:
1、为防止仪器的损坏,在使用时应防止剧烈撞击和震动。、
2、测风员不能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
3、不要碰撞和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
4、用后擦净,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
5、仪器损坏后,由科内专管人员负责维修,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拆。
第三条 光学瓦检器的保管、领用、维修进行台帐管理制度:
1、瓦检员每人使用一台仪器,上班领用,下班交回,实行定人定仪器管理。
2、仪器出现问题后交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修理。
3、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
4、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5、瓦检器由瓦斯队负责保管,严禁将不合格仪器发放使用,回收时要严格检查,发现损坏、零件短缺,必须落实处理,严重的折价赔偿。
6、瓦检器每季交柳林县计量局校正一次。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队培训、学习
| 适配人群 | 通风队职工,值班队干,培训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班前会,周二逢八学习,外出培训 |
|---|---|---|---|
| 制度目标 | 让职工懂规矩,学好“一通三防”知识,提升整体水平。 | ||
| 职责分工 | 值班队干负责班前会学习;培训负责人配合周二、逢八学习;技术员管笔记本发放和技能鉴定。 | ||
| 核心条款 | 每天学文件,每周二和逢八必须学,外出培训要计划,考试不能缺,笔记本要记满。 | ||
| 执行要求 | 班前会天天有,周二逢八雷打不动,笔记本每月查,考试当场交,缺一次就扣分,分数直接挂钩考核。 | ||
为不断提高我队职工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特制定通风队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1、每日班前会由值班队干讲解和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新文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一次不组织文件学习扣30分。
2、每周二、逢八由值班队干配合培训负责人积极组织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考核20分,队干、培训负责人不负责、不参加学习的每次考核40分。
3、定期外出培训人员必须提前制定计划,为保证转岗培训及参加特殊岗位复训人员的学习质量,补考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补考不过调离岗位。
4、所有人员学习必须配有学习笔记本,每月必须有学习记录在案,若笔记本丢失的自己必须补足,对没有笔记本或笔记本里面笔记不全的一次考核20分,笔记本抄用完后到技术员处更换新笔记本,旧笔记本返还职工自己学习保存。
5、对于队组组织的学习考试试题,所有人员必须认真答题,对于不参加考试人员处罚20分,对于成绩优异者,各种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6、技术员认真组织好关于技术比武的人员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职工基本利益着手,带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7、由矿上、科室组织学习人员,缺席一次考核50分。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管路设施
| 适配人群 | 通风设施工,管路维修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井下施工,通风衔接,煤层注水 |
|---|---|---|---|
| 制度目标 | 管好通风和风水管路,让井下空气好,干活安全点,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盯隐患整改,班组长管当班任务,工人做建筑维护洒水灭尘。 | ||
| 核心条款 | 建拆通风设施要报批,管路连接要标准,风门要常修,洒水要到位。 | ||
| 执行要求 | 活必须当天干完,质量不达标扣分,验收不合格马上改,不听指挥罚分,文明生产要搞好。 | ||
1、通风设施的修建、拆除,风水管路的铺设构筑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或单项工程开工责任书,并报送安全调度、生产调度、通风调度,否则处罚责任人30元。
2、通风、管路设施工必须遵守矿、队各项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矿井通风衔接所需要通风设施的建筑、维护、拆除;负责矿井主要风水管路的连接,维护、拆除;负责采掘工作面煤层注水;负责三条大巷的洒水灭尘等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4、负责矿井密闭构筑、风门构筑、风量调节、封堵漏风、风水管路连接、煤层注水、三条大巷洒水灭尘等工作。
5、负责井下通风设施、风水管路的标准管理和通风设施前后的5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
6、在进行井下通风设施建筑和连接风水管路时,必须搞好作业地点附近文明生产。
7、进行井下通风设施构筑、管路铺设维修时,必须抓好质量标准化,对不能按标准完质量标准化的,处罚由当班作业人员30分/人。
8、对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当班任务的罚款50分,对在工程任务繁忙期间发生此情况的处以每人100分罚款。
9、井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从分管队干或班组长分工任务,对不听从指挥的罚款100分。
10、在从事其他辅助任务时必须端正工作态度,严禁扯皮推卸责任,否则罚款50分。
11、及时完成通风设施建筑,风水管路铺设连接工作。对已安排,无特殊原因却未能及时完成通风设施建筑、风水管路铺设连接及相应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对所施工班组人均处罚50分。
12、通风设施必须做到经常维护,由机电工对风门闭锁线路、轴承、合叶等进行不定期维护维修,并将检修结果填写汇报队部,长期未进行检修或存在隐患未处理的扣责任人50分。
13、新建的通风设施或风水管路完工后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工作(包括质量标准化和牌板吊挂),验收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验收一次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长50分。
14、分管队长必须及时把所检查的隐患进行分类,协调处理,做到谁检查,谁整改,谁复查,实现隐患闭合到位,未安排处理或所查隐患不能闭合的罚责任人50分。
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隧道通风设施
| 适配人群 | 综合队人员,机电物资部,项目部领导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设备拆装,运行巡检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乱拆乱动通风设备,保证隧道里空气流通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综合队管安装维修保养;机电物资部管技术资料和检查;领导或调度管通知拆除。 | ||
| 核心条款 | 不能私自拆通风设施;必须挂牌;不能随便关停设备;损坏要赔钱,破坏要加倍罚。 | ||
| 执行要求 | 拆除前得先通知领导或调度;机电物资部配合放设备;运行要记台账;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谁弄坏谁掏钱。 | ||
1、隧道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项目部综合队负责。
3、通风设施需拆除时,必须预先由项目部领导或由通风调度通知机电物资部,由综合队派人施工、机电物资部配合(主要是设备的放置地及保障设备的完整性);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4、生产单位行政职能化分: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通风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综合队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综合队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5、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名称、型号、管理人等,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停开通风设备。
6、所有通风设备运行要做好运行记录,项目部机电物资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管理与维修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测工,通风技术员,采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采掘作业面,回风巷道,通风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瓦斯监控系统好好干活,不出岔子,保护矿工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管安装维护;监测工要持证上岗;区队长班组长管设备移动保管;值班员盯屏幕记数据。 | ||
| 核心条款 | 传感器位置要对;断电电源接法不能错;防爆电源不能乱放;每月调校一次设备。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填申请单;调试合格才能用;故障时人工监测;每班比对读数;误差大了8小时内修好;报警马上报调度。 | ||
通风瓦斯监控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强化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与维护,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除具有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故障闭锁功能外。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
三、矿井必须根据____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系统设置。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采区回风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峒应设置压力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符合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各采掘作业点参照公司“通风瓦斯监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
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对不具备安设监控系统的地点,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安全监控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检测人员在场监护。
六、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切断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七、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八、在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的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井上下主站或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十、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复合型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应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十一、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每隔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十二、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表。
十三、井上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班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调试完毕。
十四、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向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汇报。
十五、凡经大修的传感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可下井使用。
十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的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十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监控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立即通知调度室。
十八、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送有关部门、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十九、凡发生队组解脱或破坏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执行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仪器仪表
| 适配人群 | 瓦检员,通风工程师,仪修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检测,仪器调校,粉尘采样 |
|---|---|---|---|
| 制度目标 | 管好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不让坏的、不准的仪器下井用,保证工人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管全局,通风部定计划,仪检站做检定和报废,矿里设仪修室负责调校维修和发放。 | ||
| 核心条款 | 仪器必须定期检定调校,发爆器不能多台一起用,报警仪不能用锂电池,坏了要赔。 | ||
| 执行要求 | 所有仪器100%完好,待修率不超10%,检定调校率必须100%,备用量至少20%,每月查数量填台账。 | ||
㈠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2、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业务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工作计划。
3、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公司所属各矿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报废、仪器配件供应等工作。
4、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5、矿通风科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包括自救器)及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矿通风仪修室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定期调校(校正)、性能测试及日常维护,并配合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做好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工作。
㈡工作场所及人员配备
1、工作场所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设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检定室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样品分析室,各工作室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配齐所需检定装置及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仪器检定、粉尘分析需要。
⑵矿通风仪修室必须设仪器发放室、调校室、维修室及库房等专门场所。
⑶发放室要设发放架,做到仪器分类上架、标识齐全、摆放整齐。
⑷仪器调校、维修室应设工作台,配齐调校、测试装置及附属设备,室内设施齐全,卫生整洁,能够满足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调校、性能测试需要。
⑸库房内配件要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
2、人员配备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应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齐计量检定员、仪器维修等专业人员。
⑵矿通风仪修室应配齐通风仪器仪表的发放、调校维修人员。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应有专门调校维修人员。
⑶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及各矿通风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计量检定知识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⑷矿仪修室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①仪器发放人员:按每班一人配备。
②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维修人员按仪器在册数量每100台配1人配备;其它仪器(包括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发爆器)调校维修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2-3名配备。
㈢矿通风安全仪器配备标准
1、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在册总人数的1.2倍配备。
2、光干涉甲烷测定器:量程为0-10%的按瓦检员和通风干部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量程为0-100%的按每矿5-10台配备,具体由各矿总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发爆器:按放炮员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
4、风表:按5套(高、中、低)配备。
5、粉尘采样器:按不少于5台配备。
6、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装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装置、瓦斯传感器调校装置、co报警仪及co传感器调校装置、发爆器性能测试仪:各1套。
7、雷管导通测试仪:按不少于2台配备。
8、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按不少于5台配备。
9、co检测报警仪:按瓦检员在册数量进行配备。
10、干湿温度计:2台。
11、气压计:2台。
12、测尘分析天平:1台。
13、自救器:按井下在册人员数量的1.2倍配备。
㈣仪器的使用管理
1、要制定本矿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矿通风仪器仪表(雷管导通测试仪除外)要由仪器发放室统一管理,使用人凭证件领用,下班时必须交回仪器发放室。
3、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装置、调校(校正)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经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及时维修,按规定检定、调校(校正)。做到发放、使用的仪器仪表100%完好,仪器待修率不超过10%,检定率、调校率为100%,仪器的备用量不低于20%。
5、仪器的收发必须设专人。负责催化燃烧式甲烷报警仪等仪器的充放电、清理当班交回仪器上的煤尘及仪器的完好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的仪器必须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通知修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将追究使用、发放人员的责任。
6、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不得使用锂电池。
7、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对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进行充放电,并认真填写记录,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寿命。
8、禁止连班使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同时起爆。
11、人为损坏或丢失仪器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照价赔偿。
12、矿通风仪修室每月要对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统计,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管理台帐、更新仪器仪表管理牌板。
㈤仪器仪表的检定、调校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及粉尘分析工作。
2、矿通风仪修室要参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做好本单位仪器仪表的定期调校、校正,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要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校或校正。
3、矿井所有在册及新投入的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未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co检测报警仪、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经过更换黑白元件或电池等大修后,要及时送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经过开盖修理后,应及时进行性能校正方可使用;大修后的仪器要及时送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风速表、粉尘采样器、测尘天平及各种调校、检定装置必须由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维护,各矿仪修人员不得擅自开盖修理。
7、发爆器经过元件更换、修理或换电池等工作后,要及时进行防爆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发放、使用。
8、仪器检定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年1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每年一次。
⑶风速表及风速传感器:每半年一次。
⑷粉尘采样器:每年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及co传感器:每年校准一次。
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及粉尘分散度分析:每半年一次。
⑺分析天平:每半年一次。
⑻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检定(调校)装置、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定(校正)装置、co检测报警仪校准装置:每两年一次。
9、仪器调校、性能测试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季度一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调校:每七天一次。
⑶自救器称重及气密性检查:每月一次。
⑷发爆器性能测试:每月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调校:每半月一次。
⑹co传感器调校:每月一次。
⑺其它仪器或传感器:以说明书提供的周期为准。
㈥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购及配件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型,物资供应分公司依据通风部提供的厂家、数量,严格遵循“质量可靠、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选购,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特殊情况须征得通风部、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代行采购。
2、新购置仪器仪表到货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订货品种不符、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或与装箱单不一致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对新购置的属国家强制检定的通风仪器仪表进行逐台(件)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差的立即通知物资供应分公司予以退货。只有经检定合格的通风仪器仪表方可下发各矿。一旦产品规格、质量出现问题而投入使用,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配件供应,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部批准。
5、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各矿仪修室要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配件,负责填写配件管理台帐、配件余额表等,做到帐、物相符。
㈦仪器的报废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仪表仪器报废管理,并按仪器报废程序、报废标准进行执行。
2、通风仪检站接到使用单位递交的仪器报废申请后,按照仪器检定标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下发仪器报废通知单,统一回收处理,各矿不得擅自报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⑴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
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仪器原价的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⑶严重失爆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
⑷上级部门规定强制淘汰的。
4、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年限规定: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不低于6年;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及各种传感器不低于2年;发爆器、风表、粉尘采样器不低于3年;自救器不超过3年。
㈧仪器档案资料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要建立完善各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档案,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妥善保存各种检定原始记录、台帐。
2、矿要建立完善通风仪器仪表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种台帐、记录等基础资料,且保存期不得低于2年。
3、矿要建立以下16种通风仪器仪表台帐、记录及牌板: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检定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档案、通风仪器仪表发放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调校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充放电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维修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维修记录、发爆器性能测试记录、发爆器维修记录、通风仪器配件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