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物业管理处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宿舍值日员,宿管队长,智能系统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宿舍值日,外来访客登记,夜间就寝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住得干净舒服,宿舍整齐好看,公司形象也跟着好。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管审批和监督,值日生负责打扫和登记,队员自己管好卫生和行为。 | ||
| 核心条款 | 每天有人值日,外来人不能随便留宿,男女不能混住,不准乱拉电线,不准偷东西。 | ||
| 执行要求 | 值日天天做,留宿要提前报批,晚上十二点后必须睡觉,用电用水要省着用,队长不定期检查。 | ||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管理处及公司的形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认真维护并合理使用宿舍内智能系统,收到指令立即投入工作。
三、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管理处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者,以扣罚工资至开除为止。
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在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销假制度,晚上12点后,除上班人员外,其他队员必须就寝。
六、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七、严禁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部门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寝室内。
七、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z物业管理处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某物业集团采购
| 适配人群 | 楼盘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采购员 | 使用场景 | 月度采购计划,临时物料采购,固定资产采购 |
|---|---|---|---|
| 制度目标 | 让采购更清楚明白,不乱买,不瞎买,东西要好,价格要低,大家心里有数。 | ||
| 职责分工 | 行政管理部管采购,采购员干活。全质办盯着看。楼盘负责人拍板定供货商。 | ||
| 核心条款 | 买东西要先报计划,挑至少三家供货商比着选,签合同要写清质量、时间、价格、付款方式。 | ||
| 执行要求 | 每月25号前报下月计划,临时采购要填审批表,三天内搞定送货,东西到了得一起验货入库。 | ||
为规范物业集团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行政管理部是采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行政管理部设专职采购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
第二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必须选择人品良好、诚实正直的员工担任采购员职务,采购员必须由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进行担保。
第三条 采购物品的种类分为工程耗材类、保洁用品类(含园林、绿化设备)、保安装备类、消防器材类、经营物料类以及办公用品类。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对物业集团本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采购程序及管理
第五条 一般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采购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必须于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物品月计划审批表》,经楼盘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行政管理部采购员。
第七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的采购计划参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经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交物业管理总部行政管理部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八条 非计划内的临时采购必须填写《采购物品审批表》,经物业集团负责人或楼盘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九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根据采购物品的分类和实际需要,分别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商作为待选对象。供货商的选择以便捷、高效为原则。
第十条 各楼盘负责人、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购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组成供货商评估小组,负责对待选供货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企业业绩、服务态度、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评价表》。供货商评估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在《供方评价表》上签字。
第十一条 楼盘负责人根据《供方评价表》最终确定1-2家固定供货商,并在《合格供方名录》上签字批准。《供方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必须上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二条 确定固定供货商后一周内,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与其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供货合同中必须(但不限于)注明以下内容:
1、供货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是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
2、送货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3、物品的价格要求(::确保是市场上同类同质量产品的最低价格);
4、货款的结算时间与方式(一般为月结);
供货合同必须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三条 采购员必须在接单次日起的三天内,与固定供货商联系送货事宜,并完成送货。有具体时间要求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一般物料的,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在征得楼盘负责人的口头同意后,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采购。事后使用部门再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审批,凭楼盘负责人的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 涉及采购某些专利技术产品和市场垄断产品的,由使用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或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物品送达楼盘后,仓管员和所属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一同对物品进行验收和检查。对于合格的物品,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七条 供货合同到期前15天,供货商评估小组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期供货商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续约。如确定不予续约,则按照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程序重新确定新的固定供货商。
第三章 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需要申购固定资产(系统产品附属的设施设备除外)的,必须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申购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权限进行。
第二十条 申购报告经审批的最高领导审批后,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采购员、使用部门以及第三方分别寻找三家供货商进行比价,最后由楼盘负责人根据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等组织进行开标。采购员根据开标结果进行采购。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可根据本制度和楼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物业集团业务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z物业管理处集体宿舍管理制度:z物业集团考核
| 适配人群 | 物业考核员,督导员,全质办主任 | 使用场景 | 考核员备案,两周计划例会,工作任务督办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作更规范,大家做事有标准,不拖拉不糊弄,把事情干到位。 | ||
| 职责分工 | 考核员管本部门考核,督导员收表签字,全质办汇总监督,经理要签字确认。 | ||
| 核心条款 | 按时交表、按时开会、按时发计划,超时就扣钱,分类定扣款金额。 | ||
| 执行要求 | 每月1号交上月考核表,2号督导员交回,3号全质办交财务。迟交10分钟扣10元,全质办建档案,结果进个人档案。 | ||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集团的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制度的考核
第一条 各制度考核部门须设立专门的兼职考核员。兼职考核员负责依据管理制度完成本部门负责的考核工作。制度考核部门须在本制度正式下发3日内将兼职考核员名单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如更换::兼职考核员须提前报物业集团全质办。未按时将兼职考核员名单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的,每迟报一天,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更换兼职考核员未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的,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
第二条 各制度考核部门必须在每月1日12:00前,将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上月《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见附表一)交督导员,每迟交10分钟,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
第三条 督导员必须在每月2日12:00前,将经督导员签署意见的上月《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及《考核监督明细表》(见附表二)交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10分钟,扣罚督导员10元。
第二章 两周计划的考核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以年度节点计划、两周计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计划节点的责任人(考核用表见附表三)。
第五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每月14日、28日召开的两周计划例会所确定的上两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完成事项按会议重新确定的完成时间再次进行考核,未完成事项的考核结果将逐次累加直至完成为止。
第六条 在两周计划例会后的3天内,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下发调整后的两周计划,每迟发一天,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10元。
第三章 工作任务的考核
第七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依据有关会议纪要或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工作任务的责任人(考核用表见附表四)。
第八条 会议记录部门负责在会后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提交给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一天,扣会议记录部门负责人10元。
第九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在两周计划例会前完成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将未完成事项提交两周计划例会,并进行工作任务的专项考核。对于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会议重新确定的完成时间再次进行考核,未完成事项的考核结果将逐次累加直至完成为止。
第四章 两周计划与工作任务考核标准
第十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责任部门在完成工作中所占主导作用的程度将工作目标分为a、b、c类。责任部门对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50%以上的工作为a类;责任部门对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1%-50%的工作为b类;责任部门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1%以下的工作为c类。
第十一条 未完成a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10元/项天;未完成b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5元/项天;未完成c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2元/项天。
第十二条 两周计划与工作任务的考核部门为物业集团全质办,全质办负责监督考核。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三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对考核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考核部门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兼职考核员3×10元。
第十四条 经集团公司::领导抽查,物业集团全质办在考核监督中有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5×10元。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部(室)负责人按所辖部门当月扣罚总额20%扣罚,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设副职或助理的,副职或助理按所辖部门当月扣罚总额的30%扣罚。
第十六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并于下月3日17:00前将上月《考核扣罚明细表》(见附表五)交财务部实施,由财务部负责及时将上月考核明细发至被考核人处。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10分钟,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10元。
第十七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建立专门的物业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的考核档案,并将每月的考核结果列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考核扣罚将在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