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测风员,通风工程师,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矿井通风,采掘作业,局部通风 |
|---|---|---|---|
| 制度目标 | 让矿井风流通畅,防止瓦斯积聚,保障工人呼吸安全,避免闷热缺氧。 | ||
| 职责分工 | 通风部门负责画图、测风、报数据;测风员要持证上岗;总工程师定测风频次和审报表。 | ||
| 核心条款 | 每十天全面测风一次;测风站必须建在进回风巷;风量图要标方向、数值、火区;局扇风量每月测。 | ||
| 执行要求 | 测风员必须培训合格;风量图每季度画新图、每月改;电脑图每月更新;测风结果每月交总工;换设备马上补测。 | ||
1、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按季制定风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2、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位置范围,通风部门按季制定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
3、 矿井矿井通风系统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
4、 每一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5、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6、 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关键地点,根据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进行测风。
7、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月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
8、 通风部门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测风结果按月报矿总工程师。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
| 适配人群 | 探水队人员,安全指挥中心,瓦斯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巷道掘进,水害防治,老空探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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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让探水队干活不乱套,水害能提前知道,掘进时不出事,水能安全排掉。 | ||
| 职责分工 | 安全指挥中心管总,探水队队长盯现场,技术员做预报,工人按规矩操作。 | ||
| 核心条款 | 有疑先停、有掘必探、探三掘一、留20米煤柱、老空水要打准、瓦斯超了马上停。 | ||
| 执行要求 | 每次探前写安全措施、画图、加固巷道、备好水泵和电话;钻进中发现异常立刻停钻报中心;水没放完不能撤孔。 | ||
为了确保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工作的顺利落实,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
1、 探水队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
2、 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探三掘一”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保证有20米防水煤柱。
3、 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4、 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并附探放水有关巷道、出水点示意图。
5、 矿井在安装探水钻前必须加强探水点附近的巷道支护挖好巷道排水沟,配备相应的排水泵,把所探出的水排入水仓。要在探水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便于及时与地面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6、 预计水压较大时,在探水钻钻进之前,必须先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对特别危险的区域,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7、 若探水时发现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8、 探水钻钻进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前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探水负责人员立即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能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10、 探水钻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必须有瓦斯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安全指挥中心及时处理。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某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
| 适配人群 | 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安全技术科人员,财务科资金专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工程,安全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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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花钱的事儿,让钱花在刀刃上,别乱用,别挪用,真能保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指挥中心盯进度,技术科编计划算账,财务科管拨钱,供应科管收货验收。 | ||
| 核心条款 | 钱只能用于通防系统、安全设备、人员培训;设备要有安全标志;计划要分轻重缓急排。 | ||
| 执行要求 | 年季月都要编计划,生产计划里得同步写安措项目;领导要检查落实;到货要联合验收;验收后登记存档。 | ||
为加强安措资金的使用、明确安全投入,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措资金的提取:
1、 安措资金撮必须按国家上级政府有关规定例出计划项目,于安全生产无关项目不得例入到安全资金使用中。
2、 购进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安全标志和安全保护装置,造成项目不全由供应单位负责。
3、 安措计划例项应遵循下例原则
1) 固定资产的较大安全系统工程和重大隐患处理工程(一通三防系统)人员运输系统及配套工程。
2)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所需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电气保护、机械保险装置)。
3) 提高各级安管人员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所需的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投入使用等。
二、 安措计划编排
1、 要按照轻重缓急、分项资金落实的原则,编制年、季、月安措资金投入计划。
2、 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安措资金与投入项目应同时编入计划。
三、 安措计划的实施
1、 安全指挥中心要有分管领导负责对安措项目具体安排检查落实,并分析研究存在和需整改问题,保证安措计划按时完成。
2、 安全技术科成本核算中心负责安措计划编制、资金平衡、汇总、审批、报表整理。
3、 财务科根据安措计划,保证资金的使用并负责结算。
4、 安措计划内的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到货后由供应科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结合有关单位对到货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共同验收,对安全标志进行登记存档。
5、 安全技术科参与安技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验收,编制调整安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