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
| 适配人群 | 防护用品采购员,安全管理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机械加工,焊接作业,高温炉窑 |
|---|---|---|---|
| 制定目的 | 工人干活容易被刮伤、砸伤、烫伤,防护用品能挡一挡。以前出过事故,所以得管严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发防护服、安全帽、口罩、手套这些的厂子和用它们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厂子负责做合格货,质检部门盯住质量,工人得按规矩穿好用好,班组长天天看看。 | ||
| 管理要求 | 衣服要“三紧”,面料得耐磨耐拉,缝线不能断;口罩面具得有国标号,没证的不准卖不准用。 | ||
| 监督与检查 | 国家指定单位来抽检,不合格就停产停售;谁卖了假货出事了,谁负责;厂子每年要复查,不达标就吊销许可。 | ||
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过滤体、系带或浮体,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人员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的侵害。因此,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并要穿戴舒适方便,经济耐用,不影响工作效率。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都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和制作时,应严格遵守三项原则:一是劳动防护用品应穿着舒适、便于操作,在满足防护功能的条件下,尽量使其外观优美大方。二是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选用优质的原材料制作,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技术(产品)标准;三是劳动防护用品本身,不得损害佩戴者的身体器官。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条件,国家制定了技术标准。其中已经颁布实施的有《安全帽》( gb2811— 81)、《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gb2626—81)、《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82)、《焊接护目镜、面罩》、(gb3609 .1—83)、《炉窑护目镜和面罩》(gb4015— 83)、《皮安全鞋》 (gb4041—83)、 《防静电胶底鞋、 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4385—84)《防冲击眼护具》(gb5890—86)、《阻燃防护服》(gb8965—88)等。对于特种防护服,目前尚未国家技术(产品)标准。暂执行相应的地方技术(产品)标准。
现以防护服为例,来说明国家制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防护服中,使用最普遍的是防机械外伤服,主要是起屏蔽作用。国家标准要求在结构设计上尽可能避免有松散部位,并做到“三紧”(领口紧、下摆紧、袖口或裤角紧),以防刮绞造成伤害。同时,要求服装的面料必须具有一定的耐磨强度、裂断强度和抗撕强度等主要机械性能。服装的缝合部位能承受一定的拉力,对其施加拉伸载荷29.4牛顿力(3公斤力)时,缝合部位应无脱线、断线现象。对于特殊用途的防护服,如防静电、防酸碱、阻燃及隔热服等。除应满足于上述技术要求外,其特殊防护功能还要符合相应的技术(产品)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确保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原劳动人事部、国家标准局和商业部于1982年联合颁布了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方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销售和使用。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批准,对未认定批准而擅自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令其停产或停止销售;对销售后造成使用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
原劳动人事部于1987年2月6日颁发了 《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检验和使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及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原劳动人事部于1988年1月5日颁布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申请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及检验、使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企业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劳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发放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防护用品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接触有害因素,特种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人干活时容易被伤到,防护用品选不好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干活的人,还有发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买合格的防护用品,班组长要教大家怎么用,工人自己得会检查、会戴、会保养。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买有三证的用品,用前要看外观、按说明书戴,不能超范围用,坏的旧的要及时换掉。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门要验收新买的用品,还要查大家会不会用、有没有戴。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培训,严重就扣分。 | ||
1.选用原则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2.对用人单位发放的要求
(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国家经贸委2000年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4)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5)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3.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以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在性能范围内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劳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
| 适配人群 | 安技部门人员,架子工,塔吊司机 | 使用场景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密目网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有东西掉下来,砸到头很危险。太阳晒久了帽子会坏,时间长了带子松了也不保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特别是要上高处、搬重物的师傅们。 | ||
| 职责分工 | 老板得买合格的帽子和带子,班组长天天检查有没有戴好,工人自己不能乱扔乱放,坏了马上换。 | ||
| 管理要求 | 帽子不能晒不能泡,带子不能打结太死,网要绷紧但别太紧,鞋要防砸还得透气。 | ||
| 监督与检查 | 安技科每月查一次,现场工长随时看。谁没戴或戴错了,先停工整改,再扣当月安全分,三次就调岗。 | ||
一、安全帽
1.组成: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组成。
2.贮存: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的处所,更不可和硬物存放在一起。
3.有效期限:从生产之日起,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
企业安技部门要按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4.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记并贴有安全鉴定证:①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②制造年、月;③生产合格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5.配备标准:建筑施工企业除工地料工、工地警卫外,其他工种每人必须配备一顶安全帽;换发一般不应超过48个月,但根据安全帽有效期限和企业安技部门抽查检测情况,如出现不合格,可提前换发。
6.抽样检测样品数量:y类12顶。
二、安全带
1.组成: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
2.贮存: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准长期曝晒。
3.使用期: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4.标志:⑴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⑵安全带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安全鉴定证;⑶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⑤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带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5.配备标准: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人配备一条安全带。换发可根据安全带使用期限和使用频繁情况而定。
6.抽样检测样品数量:每种型号3条、金属件3个、绳试样3条。
三、安全网
1.分类,包括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分别由字母p、l、ml代表。
2.组成:由网体、边绳、系绳等构件组成。
3.密目式安全立网目密度不低于800目/100cm2,一般由网体、开眼环扣、边绳和附加系绳组成。
4.贮存:安全网应由专人保管发放,暂时不用的应存放在通风、避光、隔热、无化学品污染的仓库或专用场所。
5.使用:从生产之日起,超过2年者,应按2‰抽样,不足1000张时抽样2张进行冲击试验。
6.立网、平网标志包括以下内容:①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②网目边长;③制造厂名、厂址;④商标;⑤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⑥有效期限;⑦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每张密目网应牢固地缝上包括以上内容的永久性标牌。
7.安全网的一般使用规则:
⑴安装要求
①安全网上的每根系绳都应与支架系结,四周边绳(边缘)应与支架贴紧,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工作中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有筋绳的安全网安装时还应把筋绳连接在支架上。
②平网面不宜绷得过紧,当网面与作业面高度差大于5m时,其伸出长度应大于4m,当网面与作业面高度差小于5m时,其伸出长度应大于3m,平网与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3m。两层平网间距离不得超过10m。
③立网面应与水平面垂直,并与作业面边缘最大间隙不超过10m。
④安装后的安全网应经专人检验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规定
①使用时应避免发生以下现象
a)随便拆除安全网的构件;b)人跳进或把物品投入安全网内;c)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安全网内;d)在安全网内或下方堆积物品;e)安全网周围有严重腐蚀性烟雾.
②对使用中的安全网,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及时清理网上落物污染,当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更换。
8.抽样检测样品数量:平网(立网)每种规格、材质1片,绳试样3条;密目式安全立网每种规格、材质2片,绳试样3条。
四、保护足趾安全鞋
1.建筑施工通常配备an2型保护足趾安全鞋
2.产品标志:①制造厂名、厂址;②产品名称、标准代号;③商标;④产品规格型号;⑤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⑥安全鉴定证。
3.贮存:从生产之日起,超过2年贮存期的鞋应按2‰抽样,不足1000双时抽样2双进行合格试验,试验合格方能使用。
4.配备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下列工种每人配备一双an2型保护足趾安全鞋;换发一般不应超过36个月,但根据使用情况和企业安技部门抽查检测情况,如出现不合格,可提前换发。
劳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发放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防护用品采购员 | 使用场景 | 作业环境评估,工种防护配置,防护用品验收 |
|---|---|---|---|
| 制定目的 | 工人干活容易伤到自己,防护用品选不好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干活的员工,工厂车间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买合格用品,班组长教大家怎么用,工人自己要戴好用好。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买有三证的用品,发前要检查,用前要试功能,坏了马上换。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门每月查一次,发现没戴或乱用就停工重学,三次不改扣奖金。 | ||
(一)选用原则
19*,我国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gbi.1651—1989)国家标准,为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依据。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
2000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为:
(1)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3)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