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
| 适配人群 | 检验师,应急技术处理人员,特检站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重特大事故,罐体泄漏 |
|---|---|---|---|
| 制定目的 | 怕特种设备出大事没人管,出事反应慢,现场乱套,技术支援跟不上,耽误救人救设备。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人、各设区市特检站、所有特种设备事故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院长拍板协调;副院长顶上干活;办公室写预案查落实;各市小组带人冲现场;综合室管接电话和送东西。 | ||
| 管理要求 | 接到事故马上报;技术小组立刻出发;查设备资料定方案;防泄漏防中毒防爆炸;该堵漏就堵漏,该转移就转移。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天天盯落实情况;谁不报谁瞒报要追责;现场处置必须戴防护;没按流程干的要重查原因;每年至少练一次,每次都要记问题。 | ||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
| 适配人群 | 质监局应急人员,企业安全总监,设备运维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锅炉故障处置,压力容器泄漏 |
|---|---|---|---|
| 制定目的 | 特种设备容易出大事,人命关天,得提前防着点。怕锅炉炸了、电梯掉下去、压力罐漏气伤人。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这些特种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市里管大事故,区县管小事故。质监局牵头,单位自己盯紧设备,工人按规矩操作。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查设备,领导带队看,记录要留底。没做到就通报批评,出事要追责。 | ||
| 管理要求 | 设备天天巡检,故障马上停用,维修必须持证上岗,应急电话贴墙上。 |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规范和强化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企业、社会、政府联动的应急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处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目的
根据事故紧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通过现有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救灾的事故紧急处置防范体系;进一步增强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定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救援水平。
预防为主。把事故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管理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一般、较大等级事故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县(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处置不了的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由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处置。
四、制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适应范围
根据不同类别的设备分别编制不同的应急预案,同一预案适用于相近型号规格的一台或多台设备。如某蒸汽锅炉的应急预案适应范围可以这样表达:“本预案适应于某单位某处以及某处的蒸汽锅炉。”
六、体系职责
预案中必须明确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至少要包含如下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组织及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和应急原则。其中,人员的职责必须细化分工并确定步骤、明确应急指挥者、明确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联系方式包括与内部机构、外部机构的联系以及报警联络的方式、步骤等。应急原则一般包含如下几项:(1)领导负责、逐级负责、分工负责;(2)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动作正确;(3)以人为本。
七、应急响应
预案的重点部分是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必须根据设备的不同事故故障分别确定,制定应急措施时需要进行危害辨识。特种设备包含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等。不同的设备会存在不同的潜在危害,但是无论何种设备,其共同点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四类。
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安全检查的重点要对照安监和设备部门确立的关键项,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预防机制有效可靠。同时,对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风险大的作业活动重点考虑。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某热力供应中心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供热站主任,锅炉操作工,压力容器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供热站抢修,锅炉爆炸响应,压力管道泄漏 |
|---|---|---|---|
| 制定目的 | 怕锅炉炸了、管道漏了、设备坏了,人受伤,东西砸坏,供热停了,影响大家取暖。 | ||
| 适用范围 | 各供热站、热交换站、生产区里干活的人和那些大锅炉、压力罐、天车、管道。 | ||
| 职责分工 | 站长管现场,维修班抢修,调度室传话盯进度,供应科备好零件,办公室救伤员管吃饭开车。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30分钟到现场、先保人再保设备、该停炉就停炉、不能瞎给水、隔离危险区。 | ||
| 监督与检查 | 谁没按时到、瞒报、毁现场,要被查问;调度室天天盯,组长每月看落实,不听话就扣分通报。 | ||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积极应对在生产运行中突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快速组织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心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横向协调、外援为辅”的原则,防止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各供热站、热交换站和生产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失的事故。
三、基本情况
(一)中心最主要危险源来自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其分布情况:中心第一供热站蒸汽锅炉4台;第二供热站蒸汽锅炉6台;第三供热站蒸汽锅炉4台;第四供热站蒸汽锅炉3台,桥式天车2台,电动葫芦4台;第五供热站热水锅炉2台,桥式抓斗天车1台,电动葫芦2台;中心分布在各换热站各类压力容器共有约40台;压力管道约3万余米。
四、危险性的确定
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潜在的危险特性,确定中心使用的特种设备最大的危险目标是:
(1)蒸汽锅炉15台,额定蒸汽压力从1.25—2.5mpa,蒸发量从10t/h—35t/h不等,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热水锅炉2台,额定热功率29mw,额定出水压力1.25mpa,供、回水温度130/70℃,(按照即将扩大的新标准)将属于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畴,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3)蓄热器、换热器、分汽缸、连排扩容器等压力容器约40台套,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损失。
(4)遍布供热区域的压力管道约3万余米,发生泄漏造成烫伤或影响沿线电力、通讯等线路的安全。
五、应急预案启动
锅炉、压力容器、蒸汽管道发生爆裂或出现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发生后,中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六、事故的处置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和抢险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分别报告中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调度中心,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贻误救援工作时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要在24小时内按照事故上报程序作出书面报告。应急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的时间、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应急救援组织
中心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中心调度室,工程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部门。
组长:中心总经理
副组长:中心副经理
成员:各供热站主任、办公室主任、生产科科长、建设规划科科长、供应科科长、车队队长
各部门成员及职责:
中心调度室:生产科主要成员(安全员、电气、维修、外网)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的指令,并监督落实;
(2)协调抢险过程中职能交叉问题;
(3)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工程抢险组:各站主任负责,抢险人员由各站维修班为主组成。
(1)在得到抢险命令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三十分钟内赶
到事故现场,进行抢救抢修。
(2) 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生产,保障供热。
物资供应组:供应科
要提前备好事故抢修的一切物资,保证抢险抢修物资供应。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及车队。
(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给予妥善安置。
(2)保障抢险抢修人员的生活供应。
(3)保障交通工具齐备畅通。
八、突发事故的分级和相应预案
突发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特大事故”三个级别。
每个突发事故级别对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1)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00元的事故;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生产科和分管经理。责任单位立即组织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报生产技术科,责任单位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以及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2)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00-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一旦发生,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生产科、分管经理、经理;由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一旦发生,责任单位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生产科、分管经理、经理;由中心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区安监局、开发区技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九、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十、附则
(1)本应急救援管理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各供热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中心应急小组备案。
(3)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时,本预案与开发区管委会及主管部门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1.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措施
1.1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1.1 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1.1.2 锅炉爆管事故。
1.1.2.1 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1.1.2.2 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1.1.2.3 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1.1.2.4 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1.2 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1.2.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1.2.2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1.3 铲车事故应急措施
1.3.1 铲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铲斗隔离。
1.3.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1.4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4.1 起重天车、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1.4.2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天车或电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1.5 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5.1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失,配电当班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
1.5.2 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马上合闸,保障厂区供电。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1.5.3 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1.5.4 变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对异常设备进检查、分析。
1.5.5 如设备过负荷,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安排调整负荷或改变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以适宜生产需要。
1.5.6 如变配电设备出现故障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对故障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检修。当故障较大或因供电要求一时处理不了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恶化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1.5.7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爆炸,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1.5.8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扑火工作,火灾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1.5.9外线停电时,配电设备应急措施。
1.5.10 突然停电时,当班人员应分头进行应急工作。
一部分当班人员查看电梯是否出现将乘客困在轿厢内的情况,如果出现,解救被困的乘客;一部分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供电。
1.5.11 明确外线停电时间时,将停电时间通知企业各部门,让各部门提前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并提前将电梯停放到基站。在外线停电之前,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供电。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组组长:*******
副组长:*******
第一供热站主任:*******
第二供热站主任:*******
第三供热站主任:*******
第四供热站主任:*******
第五供热站主任:*******
办 公 室 主 任:*******
生 产 科 科 长:*******
建设规划科科长:*******
供 应 科 科 长:*******
汽 车 队 队 长:*******
3、应急救援人员名单(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部成员,特种设备监管人员,乡镇政府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处置,重特大事故响应,属地应急联动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故没人管,人死多了财产损失大,社会乱套。要快点救人救设备。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锅炉、电梯、起重机械这些危险设备出事时用。 | ||
| 职责分工 | 县长管总,质监局带头干,各乡镇和公安卫生部门分头做事,谁管哪块写得清清楚楚。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现场保护好,救人优先,警戒疏散同步,设备别乱动。 | ||
| 监督与检查 | 质监局天天盯着,乡镇先动手,县里随时查,漏报迟报要挨批,该罚就罚。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积极应对突发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山丹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横向协调,属地为主;自救为主,外援为辅;依法规范,预防为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山丹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质监局局长、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经委、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和县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医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救援和处置情况,并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第七条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质监局,县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
(二)起草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报告等材料;
(三)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制定和管理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乡(镇)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
(六)承担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成立各类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一)警戒保卫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紧急情况下的警戒保卫方案;
2、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案件,维护社会治安;
3、确定死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4、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实施监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措施,依法冻结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资产。
(二)事故抢险组
组长:县质监局局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环保局局长
1、组织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迅速到位;
2、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评估事故发展趋势,果断处置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
3、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等工作。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人民医院院长
1、制定受伤人员救治方案,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迅速组织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2、协助有关单位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
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城建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损失和界定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
(五)物资保障组
组长:县经委主任
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1、负责制定事故救援物资保障方案;
2、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供应,紧急调(征)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应急场地。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做好救援设备的归还和经济补偿计划;
3、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
县总工会主席
主要职责:确定伤亡人员身份,收集保管伤亡人员物品;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新闻报道组
组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县广电局局长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公众报道有关事故情况,负责审查各类媒体登载的有关稿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信息材料组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县质监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起草指挥部各项指令、各类信息,负责收集、保存、整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各类资料。
(九)后勤服务组
1、负责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场地、设施;
2、负责安排应急救援工作人员食宿;
3、负责布置应急救援工作各类会议场地;
4、搞好应急救援的各类生活服务。
第三章预测预警
第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事故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监测。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门,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第十条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乡(镇)政府得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分别向上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特种设备事故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组,作为第一支响应队伍先行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
二、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三、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八、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乡(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县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县直及省、市驻丹单位按特种设备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上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分别迅速上报县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县质监局负责全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接警处警工作。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iv级),重大(iii级),特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级响应: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00人以上,或预计直接损失1000万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i级响应:
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ii级响应:
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v级响应:
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2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行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政府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ii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质监局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政府启动《山丹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本预案。
iii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当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灾难时,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情况,并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县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县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至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市属和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总部或省国资委。
特种设备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和10人以上的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在8小时内报告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
特种设备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1—9人的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七条基本应急程序: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二)乡(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乡(镇)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领导指挥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乡(镇)政府确定特种设备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县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乡(镇)政府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十九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或指挥部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重特大事故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必须做出标记并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第二十二条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县政府。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本预案可与《山丹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启动,配套执行。
第二十八条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专业组成员,由于人事变动由接任者自行替补。
第二十九条本预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修订完善。
第三十条本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灾难专项
| 适配人群 | 应急指挥人员,质监执法人员,安监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预警响应,现场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特种设备出事伤人伤财,想早点发现隐患,出事时能快点救、少死人少损失。 | ||
| 适用范围 | 云阳县所有地方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 | ||
| 职责分工 | 县政府管总,应急办协调,质监局牵头技术,安监局盯落实,公安管现场,卫生管救人,乡镇管本地响应。 | ||
| 管理要求 | 早排查隐患,报警要快,分级启动预案,现场分组干活,事后检修设备再用。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出事谁先报,部门按分工到场,不按时到或不听指挥要追责,每月查隐患上报,重特大隐患马上报上级。 | ||
本预案对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运行机制、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9方面的内容。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本预案处置程序的要求,认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的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云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1.3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云阳县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云阳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为我县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县政府应急委下设云阳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云阳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其职责分别见《云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阳县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需要,成立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专家组职责
成立县特种设备事故专家组,其职责为:为县政府应急委、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参与制订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参与事故调查等。
3 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3.1.1 坚持预防为主。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质监局开展对重点隐患区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整改,建立完善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3.1.2 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质监局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预测预警系统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 事故报告
3.2.1 报警
充分利用110、119、122、120系统及其他应急部门的通讯系统,实行联动报警。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警还可以直接拨打、。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报警义务。
报警内容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
(2)可能或已经产生的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3)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报警准确,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3.2.2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及时进行核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处理、上报,并及时处理有关社会投诉、举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每月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域存在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情况。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5)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共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识。
一般事故(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指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重伤,或1000-499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50-99人重伤,或5000-999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i级):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中,国务院及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ⅳ级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并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灾难应急指挥部备案;ⅲ级、ⅱ级、i级预警信息由上级有关部门发布。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一般、较大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应急办负责处置,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级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4.2基本处置程序
4.2.1分级处置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处置。
(1)发生一次死亡9人(含9人)以下的一般、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情况。
(2)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市政府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自动移交,由市政府工作组负责指挥。
(3)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由市政府及时报告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上级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自动移交,由上级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
4.2.2现场指挥部构成
发生特种设备一般、较大级事故,县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政府应急办、县质监局、县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
人员构成:由县安监局牵头,县质监局、县政府新闻办、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工作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启动有关保障应急预案,协调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确保通信畅通,负责现场信息收集汇总和新闻发布,收集上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和事故调查资料。
(2)现场抢救组
人员构成:县质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专业抢险救援单位、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工作任务:勘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研究现场处置工作,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调集抢险救援处需器材、物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及时将事故调查物证提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3)安全保卫组
人员构成:县公安局牵头,武警部队、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派出所、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工作任务: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警戒,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4)善后工作组
人员构成: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有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工作任务: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实施救治、处置和安抚,开展保险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后勤保障组
人员构成: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参加。
工作任务: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
4.3有关部门职责
(1)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系统对涉及事故的单位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应急方案。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2)县安监局: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建议,落实领导的指示、批示。负责监督检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组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信息收集、上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县公安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负责指挥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组织人员疏散。负责现场灭火、排爆和清理工作,组织现场民爆器材的搜集和保卫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4)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处置应急方案。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协助提供控制泄漏方案。实施现场抢险搜救受伤人员,配合环保、卫生部门灾后洗消工作。
(5)县环保局: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及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提出控制建议,指导消除事故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
(6)县卫生局:负责督促事故有关医疗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县监察局:依法对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8)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事故处置中群众所需的生活物资调运,协助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支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
(9)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善后和稳定工作,支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为受事故影响的人员提供相关权益咨询保护。
(10)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事故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提供抢险救援资料和物资器材,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及时上报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11)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调动抢险救援应急资源,救治伤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牵头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后勤保障。
4.4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状态结束意见,报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状态结束,现场人员、装备等及时撤离,由县政府负责对事故现场转入常态管理。
5 后期处置和新闻发布
5.1善后处理
5.1.1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应当由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并由经核准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或经安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当予以报废。
5.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5.1.4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确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标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赔偿、补偿。对在应急处置中伤亡人员给予奖励和抚恤,并做好评先、评优(烈)、晋级(职)等工作。对紧急征用的物资和调集的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补偿。
5.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县政府接受捐赠办公室和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负责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活动,并加强对社会、个人或国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
5.3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机构和企业要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协调下,开展保险理赔工作。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单位办理相关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5.4.1发生一次死亡9人(含9人)以下的一般、较大事故,由县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调查实行备案制,经市安监局审核后方可结案。
5.4.2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委负责调查。成立重大事故灾难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查工作,并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委批复结案。
5.4.3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市政府上报事故灾难调查报告,报国务院批复结案。
5.5新闻发布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必要时,启动《云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部门和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送。
6.2救援力量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由县质监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通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构成,必要时请求重庆市各专业救援机构参加救助。主要职责:对事故特种设备提供各类数据;提供专家名单,参与相关技术分析和救援方案的制订;督促协调各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单位进行应急救助工作。
6.3救援装备及物资保障
参加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准备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6.4救援资金保障
发生一般、较大事故时,由县人民政府筹集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6.5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庆市关于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有关部门应对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6.5.1对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不按规定上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
6.5.2拒不执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6.5.3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援工作的。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安全宣传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2预案培训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业务培训,熟悉实施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预案演习
由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质监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习,使有关人员熟悉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每次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参加单位应及时总结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8 附则
8.1预案的制订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制订和解释,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修订。
8.2预案公布实施
本应急预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9 附录
9.1名词术语说明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在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故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锅炉爆炸事故,压力容器(含气瓶)泄漏、爆炸事故,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电梯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困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桥门式起重机械造成的人身伤亡等。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
| 适配人群 | 设备操作员,安全管理员,项目总工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作业,高危机械操作,爆破施工配套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事伤人,怕炸药乱放出危险,怕现场乱糟糟没人管,怕真出事手忙脚乱救不及时,怕东西坏了没人修还硬用。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塔机升降机布料机这些大设备,还有电箱线路、急救药箱、消防器材。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管,副经理帮着干,总工技术把关,安全员天天盯,操作员只准持证上岗,其他人听指挥做疏散、急救、保护现场。 | ||
| 管理要求 | 设备交验要查关键部位,带病不准用,电源防潮一机一闸,防护装置不能拆,急救药和灭火器得配齐,定期练救护。 | ||
| 监督与检查 | 领导组每月查记录,安全员随时巡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分通报,演练不参加要补训,记录造假重罚。 | ||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铁七局集团《爆炸危险品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项目部设备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特针对项目部设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应急救援小组
1、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姓名
现任职务
组内职务
联系电话
邬湛江
项目经理
组长
方涛
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
张俊超
项目总工
罗文明
安全员
组员
王正阳
质检员
王铁瑞
材料负责人
易春华
技术负责人
余桂芬
资料员
(医疗保健急救员)
8282065
杜浩亮
施工员
费晗
技术员
王灿平
5691520
李亚军
试验员
刘东华
2、全体人员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培训学习现场救护知识,并定期组织演练。
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
⑴组长、副组长: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做好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⑵组员: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实施;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伤员现场急救及现场保护;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三、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在租赁时,要求认真检查,特别是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并要填写好交验单。
2、设备在使用中要注意平时保养维修,对关键安全部位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督促设备人员按文件规定管理和操作设备。
5、设备电源要防潮防水,线路规范合理,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电保护。
6、塔机、升降机和布料机周围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不能图省事拆除或不安装。
7、按照《现场救护管理细则》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材、设备,同时项目部设医疗保健急救员一名。
8、配备适宜的消防器材,并定期保养更新。
9、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的工具、物资、设备、设施等。
四、应急预案
1、设备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最先目击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和救援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向上级报告。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若设备事故重大:①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专业人员进行抢救;②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③在组织抢救中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协助上级部门作好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某某公司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设备管理科人员,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现场指挥组长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事故,锅炉爆炸,压力管道泄漏 |
|---|---|---|---|
| 制定目的 | 怕锅炉、电梯这些特种设备出大事,比如炸了、着火、伤人,得赶紧救、快反应、别乱套。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带队去现场,部门要马上报情况,设备科和消防科要盯紧处理,员工发现异常得立刻说。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现场设警戒、分组救人运东西、保护现场不乱动东西、拍照画图留证据。 | ||
| 监督与检查 | 设备科和消防科天天查落实没,谁漏报瞒报拖拉,按公司规矩罚,严重就送司法机关。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 总则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操作工,安全管理员,应急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修,压力容器泄漏,燃气站着火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事伤人、损物、污染环境。想把突发状况控制住,不让它变大变糟。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碰特种设备的所有人,厂房车间这些地方,压力容器这些机器。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总管全局,副总帮着盯现场。组长带人灭火抢修,有人负责拦人疏散,有人管送医送水。 | ||
| 管理要求 | 设备得常检查常保养,操作工必须有证才上岗。出事马上报警,关气源,撤人,灭火不蛮干。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记录,车间主任天天看。没按要求做,扣钱还停工重学。查出问题不改,换人干这活。 | ||
特种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范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时间,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品种数量等。
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2、尽量减少或降低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三、危害的预防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3、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4、加强安全检查,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专业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针,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消除错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有效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的操作工必须做到100%持证上岗。
7、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好,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提高预警能力。
8、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每年至少一次,提高实战抢险的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系统及现场抢险救援组织
1、指挥系统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2、现场抢险救援组织的设置
a、灭火行动组 组长:成员:
b、设备抢修组 组长:成员:
c、警戒疏散组 组长:成员:
d、后勤救护组 组长:成员:
3、指挥系统的职责
总指挥是事故现场的最高管理者,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的后果,事故延迟的时间,及时下达对外联系,批准抢险方案,下达救援命令,在危及职工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下达撤退、戒备、紧急疏散的命令。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履行职责。
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模式
1、设定事故
结合行业特点,根据本公司设备存在的弱点或缺点,分析出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形式及事故可达到的严重程度。
组织机构
指挥机构:
环境污染控制部门
安全监督部门
2、制定技术性措施
针对设定的事故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及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等技术性措施。
六、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分析出可能存在危险源的场所或设备)例如:
1、着火
处理措施: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开启消防水泵,组织消防队员,运行抢险人员切断气源和进行灭火,公司内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机动车辆立即撤离到站外,无关人员向站区上风向或侧风向撤离。
2、爆炸
处理措施:
七、通讯联络
1、内部通讯联络
公司电话:
总指挥电话:
2、外部通讯联络
火警:119
急救:120
报警:110
派出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备操作员,应急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响应,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
|---|---|---|---|
| 制定目的 | 特种设备容易突然出事,伤人又赔钱,得赶紧想办法救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管、修锅炉压力容器这些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定救援方案,班组长盯现场,操作工按步骤跑,医生护士快接应。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喊人,拉警戒线,测气体浓度,抬伤员不乱动,清现场再查原因。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一次演练记录,没练的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练换岗培训,领导带队抽查签字。 | ||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某某集团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气瓶充装工 | 使用场景 | 锅炉运行,压力容器泄漏,气瓶爆炸 |
|---|---|---|---|
| 制定目的 | 锅炉压力容器这些设备容易爆管、爆炸、泄漏、着火,还有烫伤中毒风险。以前出过类似问题,得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集团里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氧气乙炔氮气瓶这些设备和操作它们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总负责,副总协调,安全处盯着现场,生产办报信调度,动力处管技术措施,消防队灭火救人,保卫处拉警戒,医疗管伤员,环保测空气,工会物业安抚家属。 | ||
| 管理要求 | 安全阀每年校验加铅封,水位表要清晰能看清,报警装置必须好使,气瓶附件定期检,发现异常马上停用报修,巡检不能走过场。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处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生产办盯整改进度,谁漏检少试一次就通报批评,整改拖着不办扣当月奖金,事故瞒报直接调岗。 | ||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集团现有特种设备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等。锅炉7台,其中燃煤锅炉3台,容量为185吨;燃渣锅炉2台,容量为185吨;造气余热锅炉2台,容量为110吨。锅炉一般易发生的事故主要有水冷壁管、对流管爆管,蒸汽热气、火焰烧(烫)伤,火灾,炉墙倒塌和锅炉烧干、爆炸,余热锅炉燃气燃烧不完全发生爆炸,点炉时燃气积聚炉膛发生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一般易发生的主要事故有泄漏、爆炸、火灾、及人员中毒等。
1.2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部位有:锅筒、对流管、水冷壁管、炉膛、连续排污膨胀器、分汽缸、过热器、热交换器、油水分离器、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等。
1.3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为加强处置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集团公司成立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办、动力处、安全处、环保处、保卫处、救护大队、公司办、医疗机构、供应公司、财务处、物业处、工会、仓库、电气车间、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3.2.2指挥部职责:
1)重大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协调物资、设备、消防、救护、医疗、通信、后勤等专业小组;
3)批准现场抢险救灾方案;
4)负责事故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习,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的演习。
3.3成员单位职责
3.3.1生产办:负责承接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和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及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停电、停气等工作安排,做好相关记录。
3.3.2动力处:负责协调事故单位制定抢险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牵头组织抢险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3.3.3安全处:监督检查现场救援方案的实施,参与抢险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负责事故损失的调查、汇总和上报。
3.3.4供应公司、财务处、仓库: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负责抢险设备、工具、器材、物资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3.3.5消防队、救护队:负责火灾抢险和救援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现场灾情发展情况并汇报指挥部,制定正确救人和灭火措施;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灭火措施所要求的任务,到达制定地点选择蒸汽灭火器材、材料,抢救伤员、扑灭火灾;协助抢险人员进入事故区域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事故扩大。
3.3.6保卫处: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安全警戒,保障救援交通畅通,以便于人员疏散和受害者的护送;负责维护现场和周围地区的正常秩序,保证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7医疗机构:负责对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及转院工作。
3.3.8工会、物业公司:负责做好事故影响区域人员的疏散及伤亡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抢险情况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负责建立和维护好应急通讯网络,保证通信畅通。
3.3.9环保处:负责检测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控制后指导消除危险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3.3.10公司办: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3.3.11事故单位:负责事故装置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工作。
4、预防和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所有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且在安全阀与锅筒、安全阀与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热水)的出汽(水)管和阀门。在用安全阀应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加铅封,锅炉运行中严禁解列。安全阀应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汽动试验,并有记录。
4.1.2锅炉应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表,水位表的装设要按照规范要求,要求定期清洗,确保清晰透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应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且应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的25mm,水位表的上部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4.1.3锅炉应设置水位报警装置、超温报警装置、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电气、仪表应定期校验。
4.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置的安全附件应定期校验,挂牌标识。
4.1.5特种设备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2预警行动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检验,对检验报告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前应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岗位操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巡检质量,按规定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试验,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的异常现象。
岗位操作工在巡检中发现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及时上报单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根据情况确定能否继续运行,并迅速通知维修工及时修复。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当班调度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司生产办(电话、内线电话)、安全处(电话、内线电话)汇报。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发生地点、时间等;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情况等。
生产办、安全科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信息报告程序图附后)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事故单位响应):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事故,发生泄漏或人员轻伤的事故。
ⅱ级响应(集团公司响应):发生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有毒有害物质较大面积泄漏,可能引起附近人员恐慌或造成中度环境污染事故。
ⅲ级响应(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响应):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有毒有害物质大面积泄漏,可能造成附近人员集体严重中毒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爆炸事故达到ⅱ级响应的规定时,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立即下令启动《**集团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副总指挥、应急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根据各自职责和总指挥指示进行救援。
6.2.2应急行动
指挥部成员到达救援指定地点后,按照指挥部命令,各成员单位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抢救,完成相应的工作。
6.2.2.1环境监测:由环保处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造成,环保处处长任组长,负责迅速确定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污染程度和环境危害,提出控制措施,降低空气污染的相关技术,确定事故中心区域;测定风向,指定疏散路线和疏散人群的安全区域(上风口处);事故控制后,消除泄漏造成的污染;配合调查发生事故的原因。
6.2.2.2安全疏散:由事故单位、保卫处等单位应急人员组成,保卫处处长任组长。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对家属区进行有序疏散并逐户登记;对事故中心区域内有贵重物品进行转移;对可能威胁公司以外区域群众安全时,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引导群众撤离至安全区域。
6.2.2.3治安警戒:保卫处、安全处组成,安全处处长任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携带防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员道路疏通,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6.2.2.4抢险救灾:消防队、抢险队、动力处、生产办组成,生产办主任任组长,动力处处长任副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排险人员根据事故泄漏、火灾情况,配备专用防护器材和专用工具迅速到达指定现场;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采取堵漏、灭火、隔离、稀释、中和、覆盖、卸压等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有效控制事故扩散,防止连锁事故发生;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和伤亡人员,疏导现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消除火种;配合事故单位查清现场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数量。
6.2.2.5医疗救护:就近医疗机构组成现场医疗救护组,组织救护车和医护人员现场设立临时救护点,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6.2.2.6物资供应:供应公司、仓库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供应公司负责人任组长,接到指令后,迅速召集本部人员现场待命,做好现场急救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
6.2.2.7后勤保障:公司办负责对小车队的车辆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物业公司通讯负责人负责通信畅通,确保应急指挥人员、现场抢险人员的通讯联络。财务处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6.2.2.8善后处理:工会、物业公司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做好死亡、伤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2.3应急扩大
在救援过程中,若发生的事故很大,集团公司现有的保障能力不足,不能完成救援任务时,由指挥部决定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汇报,请求支援。
6.2.4应急结束
当事故威胁彻底消除,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置后,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3处置措施
6.3.1应急抢险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先了解现场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抢险救援;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要相互照顾,禁止单独作业。
6.3.2疏散周围群众,封锁事故地段、场所,维持好事故现场秩序,设定警戒线。当发生锅炉、压力容器泄漏或爆炸事故时,根据危害范围分为三个区域:
6.3.2.1事故中心区域:距离事故现场0-100m的区域,此区域压力容器泄漏毒物浓度指标较高,有扩散,并可能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物业急性中毒等。
6.3.2.2事故波及区域:距离事故现场100-500m的区域,该区域泄漏毒物浓度相对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对人员或物品造成伤害和损坏。
6.3.2.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运行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小剂量的有毒物质存在,给人员或设施造成一定危害。
6.3.4当锅炉发生缺水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叫水”,若轻微缺水,可减少燃料和送风,减弱燃烧,并缓慢补水,同时迅速查明缺水原因;若严重缺水,严禁补水,立即进行紧急停炉。
6.3.5当锅炉发生爆管事故后,应及时切断事故锅炉与蒸汽总管的阀门,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其他锅炉紧急停炉处理。
6.3.6当发生重大锅炉事故时,若操作人员因撤离未来及停炉,应急救援人员应进行紧急停炉操作。
6.3.7当发生压力容器事故时,应迅速关闭事故区域的总阀门和关闭事故现场上一级阀门,防止事故扩大。
6.3.8当盛装易燃易爆或助燃物的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杜绝明火,预防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7、应急物资保障准备
吊车、叉车、铲车、灭火器、切割机、铁锹、千斤顶、钢丝绳、麻绳、垫木、对讲机、绝缘钳、各种型号的阀门、盲板、钳工工具、手提喇叭、应急照明灯、防护服、防火服、空气呼吸器、水管、水泵、手套、口罩、袖标、防毒面具、警戒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