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岗位:专职安全员
适用场景: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适配人群安全应急指挥员,车间应急小组,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伤害
制定目的最近厂里出了几起小事故,怕再出大事伤人损设备,就想把应急办法理清楚。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人、所有车间、所有机器和生产线。
职责分工领导要带头学预案,班组长盯现场,员工按流程操作别乱来。
管理要求定期练火灾爆炸怎么跑,中毒了马上通风送医,触电先断电再救人。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每月查演练记录,没参加的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练要重新培训考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根据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____);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____年5月1日起施行);

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____】73号);

7)《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实施细则》(粤安监【____】11号);

1.3分类与分级

1.3.1分类

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火灾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事故、高温中暑事故、台风破坏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1.3.2 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地方政府救援级):即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周边社区造成较大影响,超出本公司应急救援能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救助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公司级):发生较大事故,可能造成多人重伤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级(车间级):有人员轻伤及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划分原则和相关事件的分级见表:表1-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范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表1-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原则

级别 分级原则 相关事件分级

地方政府救援级

(一级) 事态严重,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公司本身无法有效控制,需地方政府调集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1.重大、特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某公司生产

适配人群电工岗位,制冷工段,应急指挥员使用场景触电急救,停电处置,氨气泄漏
制定目的怕触电出人命,停电乱套影响生产,氨气漏了会毒人烧人。大家干活时容易慌,没个准谱。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所有车间、设备,特别是用电、制冷、高压操作的地方。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头指挥,主管们分头盯现场,员工发现危险马上喊人。安全部门管调查和收尾。
管理要求触电先断电再救人,不能用手拉;停电了别乱跑,关机器等通知;氨气漏了戴面具关阀门,风大就撤人。
监督与检查谁在岗谁负责报情况,领导必须10分钟内到场。不按流程做要写说明,三次不到位调离关键岗。每月查一次应急灯和防护具,缺了马上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成 员:各相关部门主管

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 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成员职责:人身触电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故责任事故终结等事故后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各厂公司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危急事件的应对

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如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同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或其它易受伤害的地方,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或其它二次伤害应采取预防措施。

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6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

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7 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触电伤员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1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公司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基本情况

公司大多数的设备都是以电力带动,所以在日常的生产及生活中,一旦突然停电会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及设备产生威胁,为了使公司每位员工明确在停电等一些突发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保证公司应急行动协调一致,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应对,特制定本预案。

◆范围:

本预案适合于公司发生停电等一些突发情况的紧急应对。

◆应急指挥机构

总 指 挥:厂长(总经理) ,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3组织措施

◆提前预知性停电:

在提前得知要停电,设备科负责提前通知各部门的负责人,使其提前计划安排工作,避免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各部门要在停电前20分钟负责将各类设备及办公设备进行停机保护,生产科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在停电前,将机器清洗干净,切断电源。

◆未知性停电 :

在提前不知道停电的情况下,突然停电后,员工要冷静,不要惊慌,应在原岗位上,不许乱动机械或电气设备,听从指挥,在应急灯打开的半个小时内,首先将设备进行停机保护处理,将已启动的用电设备电源关闭。如果正处于生产状态,生产当班班长要组织3-4名操作人员,将预处理超高温灌装等重点工段机器内的牛奶妥善处理,等待来电后进行清洗,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本部门人员做好停电后的工作安排。

4各部门职责

◆综合科负责对厂区加强巡视监督,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防止蓄意破坏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

◆设备科的工作人员要在停电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查明停电范围和停电原因,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停电原因及送电相关事项,并组织抢修工作。同时将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及时通报各部门责任人。使各部门能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

◆生产科负责组织人员将生产岗位上已启动的水电汽阀门或开关关闭,将生产现场做必要的安全处理后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必要时留守值班人员。

◆技术科负责制定各生产状态下牛奶及其它相关原料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进行过程监控。

◆储运部在停电后,马上停止货物的装卸运输,各库房门口安排2-3名工作人员接应维持秩序,非工作需要,一切人员不得进入库房。装货现场留工作人员维持秩序,保证产品及货车

的安全。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发货区。

◆为了保证公司内应急系统的有效使用,各部门必须落实责任,专人管理。按照要求进行平日的维护与保养。

氨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情况:

◆制冷岗位(工段)是液态奶产品生产中制供冰水的生产中心,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气氨在压缩循环过程中吸收热量而汽化,从而冷却自来水,形成0-4℃的冰水。氨在循环制冷过程中,如果因生产操作不当或生产设备管道阀门出现故障,将会造成大量的氨蒸发,气体或液体向外泄漏,因此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等严重后果,液态氨转化为气态氨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其破坏性非常严重,会直接影响整个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为此,氨制冷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压缩机组设备压力容器附件设施安全装置,防止氨气体或液体外泄。如果发生意外泄漏,并且在无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须执行以下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

2(液)泄漏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一般氨气泄漏事故,应尽快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切断有关阀门,促使泄漏停止。(如效果不明显应及时卸压)并向制冷岗位氨气外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生产厂:要求查明氨气泄漏部位(装置)或原因,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

◆若发生重大氨气泄漏事故,通过操作人员的处理后,一时难以控制,生产厂应立即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总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事故地点。若断定为重大氨气泄漏,必须立即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向上级(当地主管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发出警报。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和抢险救护队以及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总指挥指令发生氨气泄漏事故的生产厂,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以及外泄原因。并采取可靠措施,以自救为主,尽快切断物料或倒罐等处理措施,消除外泄漏的源点。如泄漏部位已不能控制,立即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并提出处理外泄事故的具体措施。

◆氨气外泄量较大,但未着火,而氨的刺激气味使人已不能接近,开启应急救援柜,配戴自吸式空气(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防毒面具以及防护服,迅速进入事故现场,采取一切办法关闭各对外联系的阀门,以及必须切断的阀门,尽量控制氨气的外泄,处理时严禁用铁器击打。如外泄漏量仍在继续扩大,应考虑人员撤离现场,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开启紧急泄氨器立即排氨,并用备用的应急水源喷淋泄漏部位。

◆若外泄氨气已经着火,在初期火势不大时,除迅速切断阀门卸压外,并用蒸汽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增大,抢险人员在确保个人免受伤害的情况下,应穿上防火服,呼吸器,进入事故现场关闭阀门。如火势太大,已无法控制,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系消防部门对已着火的厂房设施喷水降温。(注意千万不可将水喷到电气设施上)

◆若氨气大量外泄,虽未即刻着火,但这种情况已非常危险,这时救援人员应沉着冷静,在最短时间内关闭对外联系的阀门,并直接通知总配电室拉闸断电,启动紧急泄氨器排氨。安排周边岗位人员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实施厂区道路管制,车辆疏散,其它远离制冷岗位的生产厂也应紧急停车,以防止制冷岗位发生爆炸。

3外泄事故分工实施: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实施统一指挥,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相应救援工作,并向主管上级公安劳动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佩戴好呼吸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治安队到达现场后,担负厂区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当氨气扩散危及厂内外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立即救援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查明氨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扩散区域进行监测,确定结果,将监测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中心的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并预防事故扩大。

4外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组建一个指挥中心,二个抢险救护队。

◆指挥中心:制冷岗位氨气外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成员组成:总经理设备科生产科技术科综合科储运科。

◆应急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外援救护队成员组成:消防队医疗救护队后勤保障队。

◆抢险维修队成员组成:设备科技术科储运科生产科。

5泄漏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制冷岗位氨气外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组织机构图:制冷岗位氨气外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方式:

6外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指挥中心:

①负责本工厂"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审核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并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

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⑦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生产科:

①负责事故处理时的生产工艺联系。

②指挥未发生事故的岗位工段组织停开车调度。

③联络并保证事故现场的供水供蒸汽。

④联系事故区的停送电。

◆技术科: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②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指导并协助抢险维修队完成事故设备的抢修。

③协助总指挥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等。

◆综合科:

①负责消防灭火治安保卫医疗救护的联络与组织。

②负责生产区域人员的疏散,事故区域的警戒,道路的管制工作。

③负责事故现场中毒灼伤人员以及

其它意外伤害人员的抢救工作。

④负责抢险人员中毒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储运科:

①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②负责抢险维修队的物资供给。

◆设备科:

①协助总指挥组织精明强干的抢险维修队。

②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③制定落实抢险维修方案,并组织协调与实施。

④布置善后各项具体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

适配人群安全监管人员,煤矿监察员,危化品监管员使用场景台风防御,暴雨应对,地震应急
制定目的怕自然灾害搞出生产事故,比如水淹矿井、雷劈设备、地震砸厂房,人受伤、东西坏掉。
适用范围管所有可能被天灾影响的厂子、工地、矿山、化工厂、运输线,还有干这些活的人。
职责分工局长带头盯总盘子,副局长分片抓,各司局管自己口子的行业,比如煤矿归煤矿安监局,危化品归危化司,地方安监局守好本地。
管理要求收到台风暴雨红警马上发通知,派人去隐患点盯着,督促企业查漏洞、停危险作业、备好抽水泵和沙袋,专家随时待命。
监督与检查应急指挥中心天天问进展,橙色警报一天一报,红色半天一报。办公厅盯着领导批件办没办,谁漏报迟报要被点名,出了事追责到岗。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4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局成立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总局局长

副组长:总局副局长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应急指挥中心。

(1)办公厅:负责向中办、国办报送总局有关信息,向总局领导报送预警信息。负责将总局领导同志的批示转相关司局和单位;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总局领导同志阅批,遵照总局领导指示转相关司局和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当总局领导率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2)政策法规司: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的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规划科技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参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及相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总局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受灾地区参与隐患排查和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好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信息处置办法及时调度跟踪事故情况,传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

(6)安全监督管理一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排查、消除非煤矿山企业及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7)安全监督管理二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排查、消除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8)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排查、消除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等行业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9)煤矿安监局综合司:负责将上级领导对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批示及时报送煤矿安监局领导。

(10)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因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跟踪了解和调查处理,并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1)应急指挥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与国土资源、林业、地震、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研判、报告,根据自然灾害发展趋势及影响,起草总局预警通知;跟踪各地和中央企业应对自然灾害所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向总局领导报告;根据总局领导指示下达有关指令,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和专家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事故预防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业务司、应急指挥中心指导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导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3.2 可能影响的领域和引发的重大事故

台风、风暴潮经过的海域和区域,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渔业捕捞和矿山开采、电力、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运、交通运输等。可能引发海上运输、生产设施翻沉,水淹生产区、停电、停水、油气管线泄漏、建筑物垮塌、物体打击,以及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暴雨、山洪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及易受淹地区各类企业。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淹井、水淹生产区、井工矿透水、尾矿库垮坝、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暴雪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电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交通运输事故、建筑物垮塌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雷电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储运经营、航空运输、烟花爆竹、民爆企业、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电气设备损坏、露天作业人员遭雷击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山体滑坡、泥石流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交通运输、电力及山前地区的企业等;可能引发设备损毁,尾矿库垮坝,路桥垮塌被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基础设施和房屋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大江大河、大型湖泊、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泄洪、病险水库、堤坝险情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及易淹地区的企业等。可能引发矿山透水或淹井、水淹生产区、尾矿库垮坝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海浪、海啸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近海作业、渔业、海港、沿海地区生产企业等。可能引发水淹生产区、沿岸设施破坏、海上运输、生产设施翻沉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海冰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渔业捕捞等。可能引发触冰、设施沉没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破坏性地震可能影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领域有电力、通讯、交通运输、建筑、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石油天然气开采输送等。可能引发断电、断水、断气、通信中断,尾矿库垮坝、矿井坍塌或透水、房屋倒塌、重大设施和设备严重毁损,大型水利设施和桥梁严重破坏,交通中断,火灾、爆炸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森林、草原火灾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油气管道输送,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电力和通信等。可能引发油气管道、储罐、危险品等泄漏和爆炸,输电和通信线路中断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按照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的工作机制,由国家防总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湖泊、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山洪、泥石流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国土资源部向我局通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预警信息;

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草原火灾等预警信息;

地震局向我局通报地震预警信息;

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沙尘暴、雷电、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警报、紧急警报;

海洋局向我局通报海浪、海啸、风暴潮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海冰警报。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3.4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国务院办公厅(或国务院应急办)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厅报总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示,按照总局领导要求,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起草总局预警明电或通知,对受影响地区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行业及中央企业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总局预警明电经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由办公厅按程序报总局领导核签。总局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厅发送有关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应急指挥中心发送有关中央企业,分送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办公厅编辑信息上报中办、国办,报总局、煤矿安监局领导,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门机构。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害变化情况,总局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预警通知和紧急预警通知由应急指挥中心起草,经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审定后加盖预警通知专用章,传发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送办公厅报总局、煤矿安监局领导,抄送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

(2)办公厅接到中央领导关于预警方面的批示后,报总局领导阅示;按照总局领导批示,负责将总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司局和单位办理并督办。

(3)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跟踪工作。橙色预警和警报每天跟踪反馈一次,红色预警和紧急警报每12小时跟踪反馈一次,紧急情况随时跟踪。反馈情况汇总后,经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审核,送办公厅按程序报总局领导,并抄送有关司局。

4 应急响应

4.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总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制度,明确各司局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值班和相关信息调度,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4.2 会商和信息沟通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跟踪、调度各地、各部门的应对情况,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会商,编发每日情况简报,按照要求报送国务院应对自然灾害指挥机构,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重大情况,由办公厅负责上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调度统计司负责调度受灾地区可能受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处置受灾地区上报的事故信息。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业务司局按照工作职责,跟踪了解受灾地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跟踪可能发生次生灾害隐患和险情的处理情况,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现场救援需要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作为联络员单位同国务院应对自然灾害指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处理有关问题;将每日应急值班和调度的信息形成应急工作专报,报总局和煤矿安监局领导,送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

4.3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4.4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调度统计司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总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司局和单位。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5 参与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总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和受灾地区提出的要求,及时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设备赴灾区参与抢险救援,并对调动的队伍进行跟踪,明确联络员和联系方式,协调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调动和应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6工作与协调

受灾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成立相应的现场工作组,在应对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总局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或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指派有关人员协助地方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工作需要时,总局在重点受灾地区成立应急工作协调组,协助地方协调和调度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7宣传报道与信息沟通

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政策法规司负责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参与应对自然灾害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4.8应急评估

受灾害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报总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信息

总局与国家防总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总局有关通知要求,同当地防汛、国土资源、林业、地震、气象、海洋等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下发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应抄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

5.2应急队伍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排水基地)和骨干队伍、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队伍以及交通、铁路、民航等相关部门、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总局应对自然灾害和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可调用或协调的应急救援队伍。

5.3宣传教育和培训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总局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总局领导批准后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内容通知相关部门。

6.2 预案解释部门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总监,现场项目经理,应急抢险组长使用场景施工现场应急,重大安全事故,高处坠落处置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大事,比如塌方、爆炸、着火、触电、从高处掉下来。出了事能马上救人救东西,少赔钱少死人。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工地现场,只管大事故,小磕小碰不算。
职责分工副总指挥听总指挥的,各组长带自己人干活。项目经理管抢救,工程科长管技术,办公室管安抚家属,经营科管送物资,质安科查原因。
管理要求备好灭火器、急救包、担架;现场留通道;出事马上报耿科长;每年练一次怎么灭火、怎么跑、怎么救。
监督与检查质量安全科盯着,每月查一遍器材有没有坏。没按要求做,扣奖金;演练不参加,要补练;报告迟了,领导找谈话。检查记录要存档,谁查谁签字。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坍塌、爆炸、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普通工伤事故不得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和分工

应急救援组织为公司非常设置机构,设应急救援总指挥一名,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一名。下设现场抢救组、技术处理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供应组、事故调查组等五个非常设置临时机动小组。

1、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下发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令;

b.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制定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c. 现场的指挥与协调;

d.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e.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f.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g. 决定应急撤离,以及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 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操作任务;

b. 向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c. 协调、组织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d. 在平时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进行检查,并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a. 抢救现场伤员;

b. 抢救现场物资;

c. 在必要情况下组建现场消防队;

d.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a. 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b.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5、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a.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b.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c.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d.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e. 保险理赔事宜的处理。

6、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a. 保护事故现场;

b.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c.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d.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e. 对事故进行经验性的总结。

7、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a.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b.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c.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d.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安全科长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工程管理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5、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经营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量安全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应急组织全体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加入应急救援组织的人员的及时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a.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b.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c.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d. 事故报警;

e.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f.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2、演练

原则上公司应急救援组织全体成员每年演练一次。救援组织成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公司质量安全科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耿金鹏科长,电话:0316-7212763,质量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和公司董事会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的落实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公司董事会对事故进行迅速评估,以决定是否应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应立即授权由应急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应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4、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应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

适配人群安委会成员,分公司经理,项目责任人使用场景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分级响应
制定目的怕出事没人管,怕小错变大祸,怕出了事查不清谁干的。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所有项目现场的人。
职责分工现场人员要马上报,经理要半小时内上报,领导要担责,调查组定谁是谁。
管理要求出事立刻报,不准拖、不准漏、不准瞎说、不准瞒着,整改要真做。
监督与检查安委会办公室盯着,处理结果要公示,不按规矩办就处分加扣钱,分公司账上直接扣,再分到个人头上。

2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追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责任。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根据批准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实施事故责任处理。

3 责任处理包括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及经济性罚款。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包括企业警告、企业记过、降级任用、免职及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责任追究按事故处理权限“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下一级实施的处理须报上一级备案,并接受上一级的监督。同一责任不重复处理。

5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 领导责任人是指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责任人;事故发生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7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相应的责任追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8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生产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生产经理或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和本单位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 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为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1 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 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11 政府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责任人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处理。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处理结案报告备案。

12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相关责任人的申述,公示期满签发处分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处分文件同时报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从责任分公司账户扣除合计罚款上缴质量安全基金帐户,由分公司负责将罚款扣罚至相关责任人。

13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

适配人群事故调查组成员,安监执法人员,企业安全负责人使用场景事故调查,事故结案,整改措施评估

【答题须知】

1.请按照要求在试卷上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个人职务;

2.所有试题均在试卷上直接作答,要求字迹清晰,应使用蓝色、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作答,铅笔作答无效;

3.考试结束后,请勿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对错,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在括号内打“×”。每题 1分,共 10分。)

1.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

2.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但无权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期间,调查组成员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不必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

5.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不派人参加。()

6.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

7.事故调查报告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8.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9.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 1年后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评估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选项填入括号内。每题 1分,共 10分。)

1.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日。

a、30b、45c、60d、90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

查报告之日起( )日内做出批复;

a、7b、15c、30d、45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罚款:

a、三十b、四十c、六十d、八十

4.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的罚款。

a、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记过b、降级c、撤职d、开除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年内b、3年内c、5年内d、终身

7.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不报的,对()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b、主要负责人

c、分管负责人d、相关参与人员

8.事故责任按照责任主体的不同,一般划分为( )。

a、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b、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c、直接责任和重要责任d、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9.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a、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b、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

c、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发生单位均认同d、具有国家规定资质

10.事故处理的情况由( )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a、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

b、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

c、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

d、事故调查组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项是正确的,请将所有正确答案的选项填入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均不得分。每题 3分,共 30分。)

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 )的原则。

a、科学严谨b、依法依规c、实事求是d、注重实效

2.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

院派人参加。

a、有关人民政府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以及工会

3.()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d、检察机关

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的原则。

a、精简b、效能

c、保密d、全面

5.重大事故,是指()

a、造成 10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b、造成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c、造成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造成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直接经济损失由( )组成。

a、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b、事故善后处理费用

c、财产损失价值d、其他费用

7.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a、做出标志b、绘制现场简图

c、做出书面记录d、全程录像

8.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b、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d、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9.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b、包庇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

c、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

d、借机打击报复的

10.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b、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c、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简答题(每题 6分,共 30分。)

1.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哪些主要职责

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有哪些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有哪些

5.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应当如何处置

五、论述题(20分)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

适配人群煤矿安全分管领导,下属煤矿企业负责人,事故调查组成员使用场景矿山事故处置,重伤事故调查,死亡事故上报
制定目的怕事故老重复发生,怕查不清原因,怕大家没被教育到,怕没防住下一次,怕责任人没被处理。
适用范围集团所有矿山单位,所有生产活动,所有伤亡和损失事故。
职责分工值班员马上报,领导立刻去现场,安全部门牵头查,技术财务部门要配合,谁管哪块谁负责到底。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启动预案,保护现场不乱动,1小时内必须上报,补报新情况,记录标记现场东西。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门盯着查,领导随时抽查,漏报迟报要罚钱,不配合调查扣奖金,瞒报谎报翻倍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有效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级有关制度、办法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事故调查处理的牵头部门,技术、财务、办公室等部门应当参与。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时,有关单位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追究当事者责任与追究管理者责任并重和初次从轻、多次从重的原则。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依规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办公室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值班人员应当立即通过调度室逐级向上报告;、安全生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安全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汇报,然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向公司其它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情况紧急时,下属煤矿企业调度室调度员或值班人员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集团)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条下属煤矿企业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贵州煤监局所属分局和事故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情况紧急时,下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分管领导可以直接向贵州煤监局所属分局、事故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煤监局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四条各级相关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或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死亡事故原则上由下属煤矿企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调查的,由受委托单位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重伤事故、3人以上群体轻伤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如斜坡跑车事故、大巷运输事故、井下火灾事故、放炮事故及其它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等)原则上由下属煤矿企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亲自组织调查的除外)。

第十七条由下属煤矿企业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或由(集团)公司委托下属煤矿企业组织调查的事故,(集团)公司认为其调查处理意见不妥的,(集团)公司可以重新组织调查。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专业、精简、高效原则。

事故调查组原则上由安全、生产、技术、财务、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安全分管领导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全面工作。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事故责任的调查重点是:现场操作者的责任;现场管理者的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事故发生前到过事故发生地点的各级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其它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确认后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调查组成立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同意,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教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阅认可后,事故调查工作方告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有关资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档保存。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由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事故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集团)公司或下属煤矿企业报告事故处理意见,由(集团)公司或下属煤矿企业进行批复;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的事故,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由(集团)公司做出正式书面处理决定;由下属煤矿企业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8日内,下属煤矿企业必须做出正式书面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事故单位接到批复后,应当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分析和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员工的监督。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向(集团)公司所属相关单位进行通报,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 事故处罚决定由组织事故调查或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负责做出。负责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要求事故单位上报处罚意见的,事故单位必须上报。

第三十四条 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出处罚决定的,遵照其决定执行;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做出处罚决定的,依照(集团)公司的处罚决定执行。以上两级均没有处罚决定的,依照下属煤矿企业处罚决定执行。

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均做出了处罚决定的,不重复处罚,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第三十五条发生死亡事故并违反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单位有关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四、各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五、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一)、事故调查组组长未认真履行职责的;

(二)、不按时提交事故报告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存在重大疏漏的;

(四)、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生产

适配人群现场监护员,电工班组,下井操作工使用场景触电急救,下井作业,密闭空间
制定目的怕工人干活时被电打到,也怕下井时被毒气熏倒。出事了能快点救、少死人少赔钱。
适用范围工地所有干活的人,特别是电工和下井的工人。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跑检查,医生随时待命,监护人眼睛不离井口。
管理要求拉闸断电再救人,用木棍拨电线;下井前先通风测气,戴好防毒面具,三个人看着才准下。
监督与检查队长每天查防护用品齐不齐,监理不定期蹲点看,谁没按流程干就停工重学,出事要写清楚哪步漏了。

第一节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管理

1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2认真切实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结合本现场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保证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3应急程序和原则

1)立即报警。当接到发生触电信息时,应确定事故的情节,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紧急预案。迅速报“120”抢救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 ) 触电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现场有救护经验的人员立即对伤员按照应急措施实施紧急救护。

3 ) 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救护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之后应打电话向安全负责人、经理及其他负责人报告,保护事故现场。

4 ) 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问清楚救护中心地点,与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伤员能立即得到救护,不因后勤不到位而影响急救。

5 ) 事故调查处置。按照现场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触电事故发生情况报告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事故后分析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改善预案。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应急准备与响应要及时上级单位。

4应急响应(措施)

4.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4.2脱离电源

1 )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 )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 ) 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 )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4.3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4.4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4.5对“昏厥”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1)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3 ) 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第二节、防止气体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 目的

落实各种措施,有效控制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可根据预案有条序的进行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

二、抓实下井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下井操作时必须由持有双证 “下井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进行。并在下井前经再次查体合格,下井作业申请批准后方可准备下井作业。

(二)下井前必须提前打开操作部位的上、下游的井盖通风一小时,下井测气指标超标时,要使用设备强行通风,达到指标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

(三)下井操作人员穿戴好与作业类别相适应的,经检查确认合格、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具。在不少于三名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四)井上监护人员要精神集中,密切注视井下作业人员的动向和通讯反馈的信息,随时注意“供气关”、“安全绳”的摆放位置,松紧度,不得缠绕折叠、轧、踩,保证正常使用。

(五)井下作业深时,上下工具材料要用专用绳、桶,上下传递。严格禁止上下抛物。传递材料时,要及时通知井下操作者站在被送物体的侧面,或较安全的位置上,防止坠落伤害井下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能过长,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

情况特殊工作难度大、工作量繁重时,每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要求工作时间要短,换人要勤。避免体力消耗过大,产生体能损失造成的其他伤害。

四、应急措施

为确保井下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在做好上

述三项工作的同时,还应预防不可预见事件突然发生,确保井下作业万无一失。

(一)监护人员应有随时救险的思想准备,在不测事件发生时能及时的把操作者救助到一个安全的位置上来,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待救护车辆或及时送往医院。

(二)在下井作业工作没有结束前,持对操作者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监护小组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在紧急情况突发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的投入救险工作,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救援。

(三)下井施工现场要有医务人员和会紧急救护的工作人员在场,以备不测。

(四)下井施工现场要有紧急救护车辆和驾驶员,在井下有人操作时不得擅离驾驶室。以备遇有不测及时发动车辆,争取抢救时间,减小伤害和损失。

(五)下井作业施工现场,备有电量足够的移动电话,保证抢险通讯及时万便。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施工生产

适配人群现场应急指挥员,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公司级应急总指挥使用场景电网事故处置,电气误操作应对,洪灾地质灾害抢险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比如人受伤、电网出问题、设备坏掉、火灾、车祸、东西被偷、生病、发洪水、施工被拦住。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所有工地、所有设备、所有施工和抢修活儿。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管,部门各管一块,班组长盯现场,员工守规矩听指挥。
管理要求天天查隐患、定期练应急、24小时有人守、报警要快说清、装备常备好。42字。
监督与检查安委会每月查,突击检查也来,记录必须写,没做到就批评,干得好有表扬。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云南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的规定,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互相协助、加强合作的原则。

1.3本规定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是:

1.3.1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3.2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1.3.3电气误操作事故;

1.3.430万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1.3.55万元以上火灾事故;

1.3.6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1.3.7爆炸及爆破物品失窃或丢失事件;

1.3.8疫情与疾病及中毒事件;

1.3.9洪水及地质灾害险情;

1.3.10电力设施严重被盗或受损;

1.3.11地方人员严重阻挠正常施工生产秩序和其他突发事件;

1.3.12上级要求及当地需要配合应对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2 组织结构:

2.1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由行政正职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公司或各单位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和指挥公司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所辖各单位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必须报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备案。

2.2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及通讯联系方式

2.2.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a.贯彻落实国家、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b.接受各级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c.指挥本单位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d.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f.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指定岗位;

g.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h.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储备的物资;

i.及时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2.2.5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并切实履行落实各自的职责,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与突发事件处置机构相应的24小时值班及联系机制,负责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2.2.6公司对参加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3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各单位根据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备案。为保证其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及有效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定期审查和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3.2公司的突发事故监测与预警系统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监测与预警系统要采取科学手段加强日常监测,对数据要建立综合评价系统,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3.3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和后备人员储备库,并且应当定期对处理突发事故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有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3.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落实经费投入,完善事故监测与预警系统。

3.5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突发事故及应对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6公司及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及开展危险点分析评估工作,并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 突发事故的报告:

4.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报告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的畅通。

4.2各单位发生突发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公司,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4.2.1事故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

4.2.2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4.2.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4.2.4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4.3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降低事故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故都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公司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报告下级单位和部门不履行事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在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除可向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任一成员报告,、除此之外,还可以向下列部门报告、举报。

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3539 办公室(人事)电话: 3317

工会办公室电话:小时值班电话: 1000

对报告、举报突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5 响应机制:

依据公司的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公司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5.1 ⅲ级响应(项目部):在ⅲ级响应中,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启动,应急人员就位,事故单位负责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公司安委会进入预备状态(或局部启动),通知相关部门必要人员就位;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的事态发展趋势;公司按需要派出现场观察协调员。

5.2 ⅱ级响应(公司级):在ⅱ级响应中,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全面启动;按需要派出公司现场指挥协调组;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就位;与事故有关的单位按需要全面应急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指挥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处于预备状态,通知公司的应急相关单位和有关的下属单位应急机构。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密切关注事故救援工作的进展,根据公司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3 ⅰ级响应(云南电网公司级):在ⅰ级响应中,将事故情况快速通报云南电网公司应急指挥部门,本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全面启动,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部门的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6 紧急状态管理:

6.1各单位发生达到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公司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和公司对应的主管部门报警;各单位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事故单位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报警;公司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报警的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事故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等;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6.2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6.2.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事故报警时,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

6.2.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事故通报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6.2.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6.2.4救援行动: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6.2.5应急恢复: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2.6应急结束: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6.3在未启动应急预案时,事故现场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6.4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安排值班,负责电网安全施工,电网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及抢修。与事故应急有关的各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联系畅通。

6.5发生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事故场所的现场预案;发生达到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公司专项预案或综合预案;发生达到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报告云南电网公司,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处置。

7事故应急的指挥与协调:

7.1发生达到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启动该事故场所的现场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公司应急机构;发生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启动,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调配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通知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应急机构;发生达到公司ⅰ级应急响应级

别的紧急情况时,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启动,同时通知云南电网公司。

7.2在紧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一定要保证所有的应急队伍及相关人员服从事故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各个应急队伍之间信息的及时交流与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对跨单位或跨区域的应急救援,可直接统一指挥和调配下级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与应急工作有关的下级应急指挥部门应按照需要加以启动,并随时待命,接受调度和安排。

7.3电网调度中心和各地调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发生电网事故时,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和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在电网事故处理过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扰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员进行事故处理。

7.4在现场抢险中,事故单位应急力量是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力军,事故单位指挥部门应充分调动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在一般情况下遵照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即由事故单位或事故部门的应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实施增援的应急力量执行现场指挥的任务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应急任务。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8.1各单位必须积极开展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的辨识工作,查找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和事故应急工作的重点。

8.2对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影响范围及控制措施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对其事故风险做出评估,评估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8.3针对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对应急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9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备案及更新:

9.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与事故应急有关的各部门负责各类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及安全管理部门组成专家组对所编写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预案通过评审后方可发布使用。

9.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每二年对全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更新或编制预案。

9.3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应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事故应急的需要;开展事故演习后,根据发现的问题可以对预案进行修订。

9.4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备案,同时提交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预案的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已修改的页码、签名等;建立预案的发放登记记录,及时对已发放的预案进行更新。

10事故应急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0.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10.2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查管理人员对事故应急工作的认识;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情况;检查应急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演习情况。

10.3监督、检查的形式可分为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一般性检查是一种经常性、普遍性的检查,目的是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一般性的了解。一般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针对与事故应急有关的专项工作所进行的检查,如应急演习检查等。专业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10.4公司每年对各部门进行1次定期的一般性检查和1次突击的一般性检查,公司各部门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定期一般性检查。公司每年对各部门进行1次定期的专业性检查或1次突击的专业性检查。各项检查工作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10.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检查工作做出总结,并将总结结果公布。对于工作成果优异的部门或单位给与表扬或奖励,对于工作成果不良的部门或单位给与批评或处罚。

11应急信息的报告与交流:

11.1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由事故现场负责人向公司报告;发生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向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报告,由办公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向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2公司必须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应急信息对外发布,信息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信息发布可以采用公告、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司必须指定新闻发言人,责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准确发布事故信息。

11.3发生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公司负责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在信息发布前需要上报云南电网通信分公司批准;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ⅰ级别的紧急情况,公司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

11.4公司必须指定相关部门处理公共关系,负责接受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事故影响或波及的相关方。

11.5在紧急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将现场应急抢险情况及时传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11.6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调查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故都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1.7公司各单位在事故应急后,将事故应急处理过程逐级汇总编写为应急报告,下发到相关部门学习,提供各单位的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2事故应急的教育、培训及演习:

12.1公司各单位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事故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对参与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12.2事故应急演习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应急机构都应制定相应的演习计划,并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演习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

12.3事故应急演习的形式分为单项演习、组合演习和全面演习:

单项演习是为了发展和熟练某些基本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而进行的演习。

组合演习是将有联系的多个应急任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演习,其重要目的是要加强各应急救援组织之间的配合和协调性。

全面演习是所有或绝大多数承担应急任务的组织参加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相互之间的协调能力。

12.4公司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事故应急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习或单项演习;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事故应急演习,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习或单项演习;各项目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事故应急演习,每个作业工序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习或单项演习。

13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3.1公司及各单位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预案时,要全面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对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要有针对性的限制和落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具体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

13.2为了防止地震、洪水、暴风雪、雷电、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公司及各单位应组织常备的抢险队伍和物质储备,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抢险救援演习,以保证紧急情况下反应快速、有效。

13.3为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必须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以及进行重大施工作业等重大危险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隔离设施、消防设施、医疗救护等各方面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

14 其他:

14.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司系统外特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及各单位要坚决服从云南电网公司或地方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按照云南电网公司或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14.3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配备齐全的应急设备,应急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进行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进行及时更新。

14.4对各类应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保障足够数量的应急车辆处于可用状态;应急专用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事故应急中,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交通设备优先满足与应急有关的使用。

14.5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14.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5相关文件: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5.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5.3云南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

15.4 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汇编》(____年)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生产

适配人群船长,船队队长,安全科人员使用场景海上运输,海损事故,灾害天气
制定目的怕船出事没人管,救不及时,人和船都遭殃,海事部门来了也乱套,得提前想好咋配合。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船,包括挂靠的船,跑运输时出大事(损失超一万)才算。
职责分工经理总指挥,副经理盯现场,安全科跑腿联络,船长第一时间救人报信,队长帮着协调。
管理要求先救人后保船,马上联系海事,电话快报情况,自救同时等支援,设备要能用,通讯不能断。
监督与检查安全科查落实没,办公室盯进度,漏报迟报要挨批,没按流程办要追责,家属接待不到位会出乱子,整改不力就通报。

为保障本公司运输船舶的正常营运、生产安全;正确和妥善处理突发性海损事故,统一思想,能迅速、及时、有效地协助国家交通、海事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船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经营者的生命财产损失,保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名下一切船舶(包括挂靠船舶)在生产运输过程中遭受的各类海损事故或突发性灾害天气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船舶、财产损失(经济损失高于壹万元)的海损事故。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公司海损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为“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遇难船舶或个人实施救助工作的协调和指挥。“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科,总指挥为公司经理,副总指挥为主管生产副经理,下设办公室、事故调查联络组。

(一)办公室:由分管副经理担任主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电话: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向公司“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施救方案;检查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抢险救灾的情况;负责向事故发生地海事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起草文艺稿;协助海事部门解决有关抢险/灾工作中的间题;指挥通迅联络;负责善后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二)事故调查联络组:由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快速到达事故发生地,调查事故概况,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作出事故损失的评估,统计上报损失,协助海事部门做好抢险、理赔等工作。

三、海损事故救助分工

一担船舶发生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海损事故,各船队队长、船长等当事船舶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先救人后保财”的原则,在组织船上人员开展自救工作的同时,尽快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发出救援申请,并电话通知公司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可根据船舶出事地点和出险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同时通过各种有效的通讯工具,与事发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并协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采取更强有力救助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四、海损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船舶一担发生人员伤亡或超壹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司“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事发时间、地点以及简明情况,用电讯或电传等方式以最快捷的速度上报相关的交通、海事等管理部门,并启动海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船舶海损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当事船舶的船名、船籍港;

2、事故发生确切的时间、地点;

3、当事船舶所属单位和船主;

4、事故概况、属性和事故原因;

5、船上人数、船舶和人员造成损害情况;

6、目前救助情况和进度;

7、船体材料、建造年代、吨位、马力;

8、助航设备、通讯设备和救生设备和配置情况;

9、自救能力及事故后的基本情况;

五、海损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公司“海损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海损事故的时间、地点、种类、性质、事故概况和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将出事船舶具体情况和有关救助方案上报相关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2)尽快指令发生海损事故的船舶开展自救,密切关注海损事故的发展趋势,即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

(3)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的后续工作,进一步收集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成立事故死伤者家属接待组,由公司工会主席任组长,任务是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妥善安排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予盾,以免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

(5)提出事故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有关管理部门还需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避免同类事故继续发生。

(6)对发生的海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船舶经营人、船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

六、抢险情助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的遵循的原则

(一)海损事故一担发生,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海损事故发生后,首要的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生命,保护国家财的集体财产。应遵循就地、就近开展自救救的原则。

(三)海损事故发生后,海损事故处理人员及船舶经营人、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自已职责,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或引发新的事故,必要时应牺牲财产保全人命,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应急救助指挥无误,参与事故处理人员要建立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内容为1、事故的船号;2、事故的时间、地点、3、船只吨位、马力;4、船体财料、建造年代;5、船上人员情况;6、通讯设备的救设的配置情况;7、事故的性质和类别;8、事故船只的作业类别;9、自救能力及事故后的事态发展情况。

七、抢险救灾的表彰

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或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授予必要的行政处份。

八、有关联系电话: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优选10篇)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适配人群安全应急指挥员,车间应急小组,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伤害制定目的最近厂里出了几起小事故,怕再出大事伤人损设备,就想把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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