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
| 适配人群 | 司炉工,继保人员,汽机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锅炉运行,机组检修,厂用电管理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锅炉放炮、汽轮机烧瓦、开关炸、互感器爆、系统失稳、接地网坏这些大事。后来管得松了,领导没盯紧安全,制度落不实,违章多,事故又冒头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发电厂、供电单位、安装单位,管设备、管运行、管检修的人,还有司机、焊工、司炉工。 | ||
| 职责分工 | 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真抓实干;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程、查隐患、不违章;安监员天天跑现场看落实。 | ||
| 管理要求 | 电缆孔洞封死、油区禁明火、煤粉仓清空、灭火保护必须投、超速保护不能退、防误闭锁不许停、安全阀定期试、氢气湿度常监控。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每月查,班组每天核对,发现没做到当场记,三次不改就停工培训,出事追到人头,连带罚班长和主管。 | ||
1987年原水电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十八项反措)颁发后,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努力贯彻。在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烧轴瓦、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接地网事故等有了较大幅度下降。
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所松懈,有些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没有真正放在抓安全生产上,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工期的关系;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具体的措施保证和深入的检查落实;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所放松,规程制度执行松弛,对安全工作要求不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人员技术素质有所下降,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
由于上述原因,严重火灾、恶性误操作、汽轮机超速损坏、汽轮机大轴弯曲、发电机损坏、主变压器损坏、倒杆塔等损失严重的事故仍时有发生,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仍频繁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接连不断。此外,全厂停电重大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也很突出。为了促使各项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技术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根据1987年以来颁发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对原《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十八项反措”)进行了补充修订,增加了防止全厂停电和防止交通事故两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一、防止火灾事故
为了防止严重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部已颁发的各项防火和消防技术措施,以及即将下发的火电厂电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电缆防火
(1) 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2) 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架构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3) 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 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5) 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6) 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在阻燃电缆价格合理的范围之内(即比普通电缆增加10%~13%),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应在重要回路采用耐火电缆。
2、汽机油系统和燃油系统防火
(1) 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或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
(2)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放置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应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3) 油区的各项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消防设施应完善,防火标志要鲜明,防火制度要健全,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带进油区,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3、制粉系统防火
(1) 及时消除滑粉点并及时清除漏出的煤粉;
(2) 要经常检查输煤系统、制粉系统积煤积粉的自燃点,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要及时彻底清理,防止自燃烧坏设备和输煤皮带;
(3) 清理煤粉时,要杜绝明火,防止煤粉爆燃起火。
4、对氢气系统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也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5、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业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火灾。
6、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对消防水系统要同工业水系统分开,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7、发供电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要配备必要的带压缩空气的防毒面具,以防止灭火人员中毒。
二、防止电气误操作真故
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1) 尚未制订两票执行统一规定的省局,要在调查研究各种执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规程的规定,对本省范围内的两票标准格式、执行的具体程序、方法等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据此培训有关人员掌握正确的执行方法,纠正不符合统一规定的习惯做法,使两票制度执行标准化。对各级调度执行调度操作命令也要实现执行标准化;
(2) 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严格执行两票制度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活动;
(3) 要配备充足的经过部、网省局鉴定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要积极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
2、积极采用防误技术措施。
(1) 对能源安保[1990]1110号文颁发的《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现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加强防误闭锁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2) 防误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值长或变电站站长批准;
(3) 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的发、变电设备,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 2~3年内全部完成装设工作;
(4) 新扩建的发、变电工程,防误闭锁要做到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5) 订购成套高压开关柜时,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五防功能齐全、性能良好并经两部或网省局会同机械厅局联合鉴定合格认可的产品,并在订货合同中加以说明。
三、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应继续执行(61)水电生字55号“关于防止锅炉爆管和反事故技术措施”;(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能源安保锅[1989]6号“关于切实抓好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工作的通知”;能源安保[1989]731号“关于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安保锅[1989]43号“关于当前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几点要求”;能源安保 [1990]83号“关于印发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会议纪要的通知”;能源安保[1991]5号“锅炉监察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运行方面
(1) 加强司炉工的培训,做到无证不准上岗,200mw及以上机组的司炉须经模拟机培训,并考试合格;
(2)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 加强化学监督工作,贯彻(81)生技字52号“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和(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不能退出运行;在凝汽器铜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要及时查找、堵漏,防止炉管结垢产生垢下腐蚀;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酸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
(4) 坚持采取停炉保护措施,防止炉管停用腐蚀;
(5) 发生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爆漏时,应及早停运,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他管段。
2、检修方面
(1) 加强防磨防爆专业组的工作,积累掌握磨损规律和煤质变化的影响,及时采取防磨措施;在检修中应检查并处理膨胀和机械因素可能引起承压部件爆漏的缺陷;
(2) 认真分析各种爆漏事故的技术原因,采取针对措施,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3) 加强焊工管理及焊接工艺质量的检验评定,焊前考试不合格的焊工不能焊接,坚持焊接责任制和焊接部位、管径与合格证合格项目一致的制度;加强金属监督,防止错用钢材及焊接材料;异种钢管道焊接前,应制订安全可靠的焊接、热处理工艺措施;
(4) 对导汽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弯头、联箱堵头等要加强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时,应及时更换;
(5) 对汽包和集中下降管焊口、联箱要定期检验,对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要坚持对弯头、阀门、三通以及管道焊缝和支吊架的定期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对管壁厚度不足的要安排尽快更换;对运行超过20万小时的高压高温主蒸汽管道,在计划检修中要做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根据情况及早做好更换管道的准备工作;对中压蒸汽管道,要定期进行焊口石墨化检验,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6) 对直流炉蒸发段、高温段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应完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3、新设备安装工作
(1) 对进口和国产锅炉,在安装前要按能源安保锅[1989]6号“关于切实抓好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别是对有关焊口要全面进行检验;
(2) 安装凝汽器铜管前,要全面进行探伤检验。
4、加强锅炉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检修和运行工作中。
四、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应继续贯彻《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81)电办字 11号“关于防止高压除氧器爆破事故的若干规定”;以及(87)水电办字38号转发的劳人锅[1987]19号“关于开展在用压力容器整顿和治理工作的通知”;(87)锅炉监察字 27号转发的劳人锅[1987]43号关于印发在用压力容器“整顿工作的意见”、“检验和缺陷处理参考意见”;能源安保[1989]417号转发的劳人锅宇[1989]2号“关于颁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通知”;(86)电生安监字268号、电基火字197号“关于发电厂压力容器及其系统安全情况的通报”;(87)水电办字第5号 “关于发电厂高压除氧器安全问题的通报”;(87)锅炉监察字15号“关于高井电厂4号除氧器简体发现焊缝大面积裂纹的通报”;能源部、机电部《压力式除氧气器安全技术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设备系统方面
(1) 认真好在用压力容器的治理整顿工作,尽快完成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登记工作;
(2) 检查、整顿进入除氧器、扩容器的高压汽源,采取措施消除超压的可能;
(3) 核实除氧器和其他压力容器安全阀的总排放能力,应能可靠地满足可能出现的最大进汽量的需要;
(4) 单元制的
给水系统,除氧器上应配备不少于两只全启式安全阀。通过推广滑压运行,逐步取消二段抽汽进入高压除氧器;
(5) 采取措施完善除氧器的自动调压和报警装置;
(6) 取消无折边锥形封头;
(7) 制氢站应采用性能可靠的压力调整器,并加装液位差越限联锁保护装置和氢侧氢气纯度表或氧量表,防止制氢设备系统爆炸。
(1) 尚未进行焊缝检查的除氧器,要尽快组织检查、补焊或改进;
(2) 检修中如必须在除氧器筒壁上临时开入孔时,要事先制订技术工艺措施,履行报批手续,经锅炉监察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工艺措施开孔和恢复焊接;
(3) 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水压试验,检查中要注意检验加热器疏水管段冲刷、腐蚀情况,防止爆破后汽水喷出伤人。
3、运行方面
(1) 运行规程中对除氧器两段抽汽之间的切换点,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并在运行中严格贯彻执行;
(2) 坚持对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和排放试验;
(3) 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并严格管理,严防错装、错用造成爆炸事故。
五、防止锅炉灭火放炮事故
为了防止锅炉灭火放炮事故,应继续执行能源电技[1989]71号“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研讨会纪要”;(83)基火字113号、(83)生技字200号“关于防止锅炉灭火放炮反事故措施”,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加强煤场管理,完善混煤设施,并针对煤种煤质变化、雨天煤湿以及低负荷运行等情况,采取措施,加强监视调整,防止发生锅炉灭火;
(2) 保证热工仪表、保护、给粉电源和备用电源可靠,防止失去电源造成锅炉灭火;
(3) 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4) 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通风抽粉。
2、设备方面
(1) 已投产的大中型锅炉,都应装设锅炉灭火保护,在未装设灭火保护前必须有炉膛火焰监视装置,100mw机组的锅炉,有条件的应装设炉膛火焰工业电视监视装置;100mw及以上新机组投产时,锅炉灭火保护应同时投产,并对联锁、保护回路及直流电源系统进行检查验收,防止保护拒动、误动;
(2) 必须退出灭火保护或联锁装置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
六、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要继续贯彻(83)生安监字112号、(83)基火字56号“关于煤粉仓及制粉系统防爆措施”,同时要加强输煤系统和制粉系统粉尘治理,消除泄漏点,降低粉尘浓度,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要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烧空制度;并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停止制粉系统后,要充分进行抽粉;
(2) 制粉系统发生异常时,要按照运行规程进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2、设备检修方面
(1) 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并且有一定的抗爆能力;
(2) 要解决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强度问题;
(3) 要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
(4) 对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烧坏电缆的,要改变动作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 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粉尘浓度;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6) 煤粉仓、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随时保持消防水源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七、防止汽轮机组超速损坏事故
为了防止汽轮机超速损坏事故,要认真贯彻(85)水电电生字85号“关于大同二电厂2号机超速损坏事故的紧急通报”和(86)电生火194号“关于发送防止20万千瓦机组严重超速事故的技术措施”,认真吸取秦岭、新乡、高桥等电厂超速损坏事故的教训,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各种超速保护均应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将机组投入运行或继续运行;
(2) 坚持定期进行主汽门、调速汽门和抽汽逆止门的关闭试验;
(3) 坚持按规定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运行2000小时的有充油试验装置的机组,可对危急保安器进行充油试验,充油试验不动作时,应消除缺陷进行试验,或提升转速进行试验;对国产200mw机组进行超速试验时,应先用同步器提升转速后,再用超速滑阀提升转速;
(4) 正常停机时,在打闸后,应先检查有功功率表到零,千瓦时表停转或逆转以后,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或采用逆功率保护动作解列。
(1) 坚持进行调速系统静态特性试验,调速系统的性能要满足发电机满负荷运行突然甩负荷时,能自动调节使飞升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以下的要求;
(2) 保持透平油质清洁良好、不含杂物,油中不进水;
(3) 防止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卡涩不能关闭严密;
(4) 对调速保安系统不合理的(如几个防止超速保护系统都通过某一个环节才能关闭主汽门、调速汽门),要采取措施改进完善。
3、对新投产的机组,要按(86)电生火字215号、(86)基火字150号“关于重申新机组进行甩负荷试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甩负荷试验;已投产尚未做甩负荷试验的机组,应积极创造条件做甩负荷试验。
八、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通流部分严重损坏和烧轴瓦事故
为了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通流部分严重损坏和烧轴瓦事故,应认真贯彻(85)电生火字87号、基火字64号“关于防止20万千瓦机组大轴弯曲的技术措施”和(63)水电生字287号“关于防止汽轮机轴瓦损坏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运行方面
(1) 机组起动时必须投入轴向位移、低汽温等保护,并检查大轴挠度、上下缸温差,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动;
(2) 起动中在1300转/分以下,机组轴承振动超过0.03毫米,过临界时轴承振动超过0.1毫米应即打闸停机;运行中轴承振动超过0.05毫米应设法消除,如振动突然增加了0.05毫米(或振动突然增加虽未达到0.05毫米,但机组声音异常,机内有异常响声时),应即打闸停机,必须经过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措施,方可慎重地再次起动;
(3) 不具备起动条件的机组,如上下缸温差、大轴挠度等不能满足规定时,严禁强行起动。
2、设备和管理方面
(1) 抓紧装设大机组的轴系监测保护装置;
(2) 对125mw及以下的汽轮机组,没有连续监测振动装置的,要坚持定期测试机组轴承振动,并在现场建立振动记录台帐,使运行人员能明确地掌握机组振动情况,在机组振动异常时,应有及时测试振动的装置;
(3) 机组检修时,应测量对比汽缸是否有横向、斜向等偏移情况,并消除缺陷,恢复正常。
防止汽轮机进水:
1、运行中汽温急剧下降50℃,或起停和交工况过程中汽温在10分钟内上升或下降5o℃,以及来汽管道阀门、主汽门、调速汽门冒白汽时,应打闸停机;
2、防止抽汽系统向汽缸返水,防止停机后通过高压汽封溢汽管道和门杆漏汽管道以及从汽缸尾部向机内返水。
防止断叶片引起通流部分严重损坏:
1、加强汽机叶片频率测试、复环状况的检查,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掉叶片、掉复环引起的事故,并在检修中检查隔板状况,发现问题时,要采取措施消除;
2、检查并改进汽缸疏水系统,保证疏水畅通和不从疏水系统向汽缸返水,切实保证汽缸不积水,防止汽缸积水引起断叶片事故。
防止烧轴瓦事故:
1、运行方面
(1) 运行中要严密监视轴瓦钨金温度和回油温度。温度异常升高时,应按规程规定果断处理;
(2) 油系统切换操作时,应在班长监护下按操作票顺序缓慢进行操作,操作中应严密监视润滑油压变化,严防切换操作中断油烧瓦;
(3)停机时应设专人监测润滑油压和轴瓦温度。
2、设备管理和检修方面
(1) 直流润滑油泵的直流电源系统的各级保险应合理配置,防止故障时保险熔断使直流润滑油泵失去电源;
(2) 交流润滑油泵电源的接触器,应采取低电压延时释放的措施,同时要保证自投装置动作可靠;
(3) 冷油器出口等润滑油压力管道上不准装设滤网;如需要装设时,应有技术论证,并经主管局批准;
(4) 安装和检修时要彻底清理油系统杂物,调整好汽封间隙,防止油中进水,保证油质良好,并加强管理,防止检修中遗留杂物堵塞管道。
九、防止发电机、厂用电动机损坏事故
为了防止发电机、电动机损坏事故,要认真贯彻(86)电生火字193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发电厂厂用电动机反事故技术措施”;(88)电生技字17号“关于转发20万千瓦氢冷却发电机防止漏氢漏油技术细则”以及能源电发[1990]14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补充规定”;能源部、机电部电发[1991]87号“防止200、300mw汽轮发电机定子端部绕组发生短路的技术改进措施”等各项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重点抓好大容量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
(1) 加强大机组制造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验收,对已经暴露的制造问题,应与制造厂联系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并对安装工艺加强监督、检查、验收,要把设备缺陷消除在试运、投产之前;
(2) 东方电机厂1986~19*出厂的200mw机组,凡是滑环上有轴向通风孔的机组,有检修机会时,都要检查滑环内圆部位是否有裂纹;
(3) 对采用黄绝缘的100mw发电机,要结合检修检查端部线圈紧固情况和线棒是否磨损,并采取改进措施;
(4) 对200、300mw发电机组端部线圈的固定性引线的绝缘强度和鼻绝缘、引水管水接头处的绝缘等均应采取改进措施。
2、检修和设备管理方面
(1) 要严格保证发电机或发电机变压器组开关机构的可靠性,防止开关非全相动作引起发电机非全相运行;有条件的应将发电机开关或发电机变压器组开关接入失灵保护;
(2) 100mw及以上发电机应装设负序电流保护;
(3) 加强检修管理,切实防止发电机在检修中进水受潮;采用抽真空方法进行氢置换的电厂,应尽快创造条件改为中间介质置换;
(4 )提高检修质量,加强维护,防止大量滑氢、滑油;并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氢爆;损坏设备;
(5) 要创造条件研究、完善、采用发电机的安全监控手段,如测温、检漏报警、转子匝间短路探测、氢气连续监测以及绝缘在线监测等装置;
(6) 对运行20年以上或多次发生绝缘击穿事故的发电机,要缩短试验周期,加强绝缘监督。
3、运行方面
(1) 要严格控制氢气湿度,防止机内结露。发电机的补氢管道必须直接从储氢罐引出,不得与电解槽引出的管路连接,200mw机组运行中内冷水温度应保持在40±2℃,氢气进风温度保持在35~40℃范围内;
(2) 发电机和补氢管道的放水门应坚持定期放水;
(3) 运行规程中要对发电机非全相运行时的正确判断和处理方法做出明确规定,当非全相运行或异常运行达到紧急停机条件时,应正确、果断处理,防止扩大损坏设备。
十、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变压器、互感器事故,要认真贯彻能源电[1990]1083号和电供[1990 ] 167号的各项规定、措施和意见;(83)生技字103号“关于薄绝缘大型变压器返修处理意见”;(87)电生火字117号“关于加强变压器消防设施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加强对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
2、对新建、扩建和生产改进工程新订购的变压器和互感器,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严格验收,使已经明确提出改进措施的问题在制造、安装、试验中加以解决,确保投产时不遗留同类型问题;
3、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变压器和互感器进水受潮;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引起的事故;
4、为防止油温过高引起变压器绝缘劣化或发生事故,应投变压器冷却电源中断的保护装置;315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装设上层油温遥测装置并加强监视;
5、变压器的保护必须完善可靠,不准无保护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或继续运行;重瓦斯保护应投入跳闸,如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订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6、坚持变压器、互感器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坚持开展对变压器、互感器油质的色谱分析,发现异常应跟踪分析,预测故障,及时处理;
8、对薄绝缘变压器,要重点进行改造,或从重要的运行位置上退下来,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9、对水冷却的变压器,要保持油压大于水压,并加强维护,防止冷却系统泄漏引起变压器油中进水;
10、按规定完善变压器的消防设施并加强管理,防止由于消防设施不完善或管理不善在变压器着火时扩大事故。
十一、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为了加强电网管理,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要继续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和能源调[1989]213号“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网、省局要结合电力建设,制订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的发展规划,搞好电网结构的合理建设,对电网中的薄弱环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从结构上保证电网安全可靠;
2、继续完善高频、母差、开关失灵等快速保护,对22okv及以上主网的重要线路要创造条件装设双高频保护,并加强开关的检修维护,提高动作可靠性;
3、严格控制主网联络线潮流,防止超稳定极限引起系统稳定破坏、系统瓦解;
4、完善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证低频减载装置能在事故时有效地切除负荷;
5、要尽可能减少电磁环网,或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电网故障时引起系统稳定破坏;
6、加强故障录波器的管理,保证故障时能可靠起动录波。并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微机故障录波器以至实行录波器联网,为及时准确地分析判断故障,指导事故处理创造条件;
7、按照调通[1991]37号文对通信站防雷提出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提高电力系统调度通信的可靠性。
十二、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要继续认真执行水电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能源电技[1989]55号“高压电网继电保护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母线及失灵保护改进要点”,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调动继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继保队伍的稳定;
2、要认真贯彻执行原水电部颁发的三本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规定,防止继保“三误”事故的发生;
3、认真贯彻高压电网继电保护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母线及失灵保护改进要点进一步加强高压电网继电保护工作,提高高压电网运行安全稳定水平,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4、网、省局中调所继电保护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指导、帮助发电厂和供电单位加强继电保护工作,提高全网继电保护工作水平;
5、要重视解决大型发电机有关继电保护装置与线路保护不配合的问题;
6、要采取措施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可靠,并解决几套保护共用一个操作电源的问题;
7、加强1lokv及以下电网和厂用电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促使继电保护事故逐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十三、防止开关事故
为了防止高压开关事故,要认真贯彻能源电供[1990]146号“高压开关设备管理条例”、“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抓好现有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运行,抓紧完成开关完善化结尾工作,并提高检修质量,防止由于质量不良造成的高压开关事故;
2、充实技术力量,配备检测装置,抓紧积累掌握sf6开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测试验技术经验,防止sf6开关发生事故;各网省局要抓紧组建sf6气体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3、有计划地对使用20年以上的老旧开关和断流容量不能满足需要的开关进行更新换代;
4、认真贯彻高压开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1) 各单位应根据可能出现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每年定期核算开关安装地点的短路容量,并采取措施防止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烧损或爆炸;
(2) 开关操作机构检修后应进行分、合闸最低操作电压的试验,并符合要求;要防止液压机构漏油及慢分闸事故;要防止非全相分、合闸事故;
(3) 要采取防止进水受潮的措施,防止进水受潮引起的开关事故。
十四、防止接地网事故
为了防止接地网事故,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继续贯彻(87)水电电生字9号“过电压、防污反事故技术措施”之四、“加强接地装置的设计、验收和检查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求,加强接地网的各项工作;
2、对运行年久的厂、站接地网,尚未进行全面检查或漏检的,要抓紧进行检查改造;
3、要根据地区条件和接地体腐蚀程度,在改造时考虑敷设接地体的截面面积;
4、设计部门在进行发、供电工程设计时,要吸取接地网事故的教训,提出经过改进的、完善的接地网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其隐蔽部分必须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埋土。
十五、防止污闪事故
为了有效地控制、防止污闪事故,要继续执行(87)水电电生字9号《过电压、防污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能源办[1990]606号“关于防止电网大面积污闪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要求”和“电力系统电瓷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坚持进行盐密测量,划分污秽等级并绘制污区图,做好防污闪事故的基础工作;
2、设计中应在调查污秽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厂、站、杆塔的外绝缘配置;
3、有重点地调整爬距,使之适应设备所处自然环境污秽等级的要求,设计、基建、生产部门都应认真按规定要求做好调整爬距工作;
4、生产单位要建立清扫制度,落实清扫责任制,确保清扫质量;变电设备应按“逢停必扫”的原则加强清扫;对线路和变电设备要积极采用带电水冲洗;室内设备也应定期清扫;
5、对污秽严重地区、爬距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和变电设备在更换防污型瓷柱、套管之前,应采用防污涂料,提高设备的防污闪能力;
6、地处潮湿地区的室内配电装置,应适当提高电瓷外绝缘爬距。
十六、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为了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线路设计方面
(1) 线路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特殊地形、特殊气象条件,合理配置杆塔型号,确保杆塔强度能满足特殊地形、特殊气象条件的要求,并尽量避开可能引起导线严重覆冰或导线舞动的特殊地区;
(2) 对地形复杂、气象条件恶劣、交通困难地段的杆塔,要充分考虑修复困难和停电损失,适当增加杆塔强度;
(3) 套用标准塔型时,要密切结合具体情况,不要一概而论;各级设计部门,要把已经淘汰废止的塔型明确通知到各设计单位(包括供电单位的设计室),以防止盲目套用造成事故;
(4) 对拉线和导线使用的金具,设计要有明确要求,并确保牢固可靠;
(5) 设计中要采取防止导线、地线断线的措施;
(6) 设计中对可能遭受洪水、暴雨冲刷的杆塔,要采取可靠的防汛措施。
2、安装方面
(1)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范、材质、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严格保证杆塔基础等隐蔽工程的质量,建设单位要严格检查验收,基础等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准立杆、立塔;
(2) 采用工艺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导线和拉线金具,并在安装前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金具不准安装使用。
3、生产方面
(1) 加强线路杆塔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消除;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固;
(2) 在线路运行、检修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加强对压接管、线夹等温度监测,对导线、地线断股缺陷要及时消除,防止断线事故的发生;
(3) 各供电单位的电力公安保卫部门,要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严格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充分发挥电力企业公安保卫部门的作用,依靠沿线群众,搞好护线工作,并严厉打击盗窃线路器材的犯罪活动;
4、运行、设计、科研部门要积极研究防止500kv导线舞动和防止断线的技术措施。
十七、防止垮坝及水淹厂房事故
为了保证水电厂大坝安全运行,要继续执行(87)水电电生字60号《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能源电[1988]37号《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为了保证火电厂灰坝的安全运行,要继续执行(85)水电电规技字67号、电基火字94号、电生火字134号“关于认真吸取灰坝溃坝事故的经验教训,提高灰坝设计、施工、运行水平的通知”;(86)水电电规设字42号、 基设字40号、电生火字61号“关于认真吸取灰坝溃坝事故的经验教训,提高灰坝设计、施工、运行水平的再次通知”;(87)水电电生字105号“确保火电厂灰场安全渡汛的紧急通知”。为防止水淹厂房、防止厂房屋顶塌落,要执行历年防汛工作中提出的措施要求,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各水电厂要认真贯彻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加强大坝安全管理,抓紧进行大坝安全检查。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要优先安排资金,抓紧处理;
2、各火电厂要按以上文件要求,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加强灰坝的安全管理,保持灰场的正常运行,防止坝前积水;在每年汛期以前,要及早采取灰坝安全渡汛的可靠措施;
3、各单位都要重视防汛工作,在每年汛期前针对本单位所处地区具体情况做好防止水淹厂房、泵房、变电站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可靠防范措施;特别是地处河流附近低洼地区、水库下游地区、河谷地区的生产、生活建筑,要切实做好防止洪水、上游水库垮坝、滑坡、泥石流的各项措施;
4、对屋顶积灰严重的机、炉等厂房,要及时组织清理,防止雨雪时厂房屋顶荷重超载而塌落。
十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各级领导应重视人身安全,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除定期对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外,要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同时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环节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短期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的要求,明确环节人员在安全作业中肩负的安全责任,使其在安全作业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安全关;
3、加强各种承包工作的安全管理,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对集体企业、包工队和民工、临时工的人身安全做到一视同仁,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严格考核;
4、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等类事故方面,要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善设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输煤系统等),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还应不断采用经过部和网省局鉴定合格的,性能完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5、对职工家属和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关心并督促职工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6、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十九、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防止全厂停电事故,要认真执行安保安—[1992]40号《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措施》,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设备系统方面
(1)各发电厂都应制订保厂用电措施,正常运行时应由本机带本机厂用电,并应有可靠的厂用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在系统故障情况下,带有直配负荷的发电厂,应能经低频率、低电压解列装置解列一台或部分机组带厂用电和直配负荷;
(2)主要电气保护应保持完好,并经常投入运行,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和开关的检修、维护、运行管理,严防保护、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3)应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并采取措施确保交直流润滑油泵和主要辅机小油泵的电源可靠,防止正常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波动时造成主设备损坏或被迫停止运行;
(4)加强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的管理,确保事故时起到备用作用;
(5)采取措施保证通讯备用电源在事故时能可靠投入,确保通信畅通;
(6)集中供水的循环泵房应有可靠的备用电源;集中供水的循环水母管系统、母管制的主蒸汽系统、给水系统应有可靠的互为备用系统和可以分段隔离关断手段;化学补充水量应经常保持在警戒水位以上,除氧器应保持正常水位;应保持必要的存煤和点火用油,防止上述设备、系统引起群机群炉被迫停运并扩大为全厂停电事故。
2、应经常采用正常的母线和正常的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运行方式,因故改用非正常方式时,应事先制订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方式;发电厂应责成有关部门制订和管理厂用电运行方式。
3、各供电单位应参照上述规定和措施,制定防止枢纽站全站停电的具体措施。
二十、防止交通事故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各基层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和网省局机关,都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2、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应完善可靠;对车辆、船只应定期进行检修,使用前还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处理,不准带缺陷行驶;
3、车辆行驶中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时,应修复后方可行驶;
4、严格驾驶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考试,严禁酒后驾驶、连续加班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严禁驾驶人员让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船只;严禁无证人员私自驾驶任何车辆、船只;
5、厂(局)任何车辆,必须由厂(局)指定的持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在厂(局)内行驶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6、叉车、翻斗车、起重车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交通
| 适配人群 | 企业车辆管理员,厂内特种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厂内车辆运行,大件运输转场,特种设备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车祸,怕车船出事,怕司机乱开,怕设备带病跑。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司车辆、厂内小车、船、司机、外包车队、特种机械。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全局,部门管自己人,司机管好车和自己,培训老师管教得严。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持双证开车,车要常修,出发前后查安全件,限速挂牌,灭火器配齐,系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记录,车间主任现场盯,不按规矩办就停驾、扣钱、清退,严重就辞退。 | ||
1 建立健全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职责,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制定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车辆、船舶安全的法律法规。
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所有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以及驾驶员加强管理,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以及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3 企业内部必须实行“准驾证”许可制度,驾驶员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外,还需经企业二次培训许可。未经企业培训许可的驾驶员,严禁驾驶企业所属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
4 企业是所属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的责任主体,应对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其处于健康状态。驾驶员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5 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严禁违章驾驶;对培训考试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驾驶员,取消其许可资格。
6 推土机、挖掘机、叉车、流动式起重机、自卸车等有升高或回转功能的车辆,除设定(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使用中不得有人坐立。
7 加强对多种经营企业和外包工程车辆及驾驶员的入场(厂)安全管理。严禁无牌、无证、带病等存在危险危害的车辆及人员参与企业生产活动。
8在场区(公司)内的车辆速度必须有明确的限制,严禁超速驾驶,特别是道路狭窄、转弯较多的路段。
9 应依法完善道路行走、限速、限高、防撞等安全提示、警示标识标志。对重要架空管线和标高较低的综合架空管线,在道路架空段应设置牢固的防撞设施。
10 大件运输、大件转场等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外,还应制订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在事前对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11 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技能。驾驶员在收车后应认真检查车上有无烟头、火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能离开车辆。
1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出长途。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13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场内特种车辆,除规定座位外,不得搭乘。
14 各种车辆和起升设备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气误操作
| 适配人群 | 运行值班负责人,倒闸操作人员,防误专责人员 | 使用场景 | 倒闸操作,接地装设,模拟预演 |
|---|---|---|---|
| 制定目的 | 怕操作出错引发事故,比如误拉闸、乱接地线、搞混设备状态。 | ||
| 适用范围 | 变电站运行和检修人员,所有开关刀闸设备,倒闸操作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整体,专责人盯装置,值班员填票审票,操作员执行动作,监护人盯着别出错。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用操作票,严禁无票干活;验电才接地;不准改顺序;解锁钥匙要审批;模拟屏得对得上现场。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查票和记录,安监不定期抽查。漏填票、乱用钥匙、不验电,就停工学习,再犯扣绩效。每月通报问题,季度考规程。 | ||
一、加强防误操作管理
1、切实落实防误操作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应设专责(职)人员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管理应纳入运行、检修规程范畴,与相应主设备统一管理。
2、加强运行、检修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1)、严格按照操作指令填写操作票,严禁无票操作。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2)、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3)、遇有大型、复杂的操作任务,操作票也可由上值填写,下值操作。但模拟预演前必须进行仔细审核,核对系统实际运行状态,尤其是地线使用情况。
应杜绝当值所有操作均由一人开票的情况。
(4)、装设工作票中所需接地线(刀闸)时,应严格执行验电接地的技术措施,其中调度下令装设的接地线(刀闸),应根据调度指令执行。
3、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倒闸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
(1)、调度指令应由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接听并逐条记录。
(2)、应制订和完善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3)、现场模拟屏等必须与现场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4、对于没有安装状态检测器的微机防误闭锁装置,倒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核对检查项目,防止空走程序而导致误操作。
(1)、在交接班时,应说明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情况(包括电脑钥匙的充电情况)。
每年春、秋检之前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应按处理缺陷程序办理。
(2)、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应列入相应设备的检修项目中,并与检修设备同步验收,同步投运。
5、防误装置的闭锁逻辑关系必须满足各种运行方式需要,由于软件原因不能实现闭锁逻辑关系的,必须有提示运行人员的补充规定。
6、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要经本公司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误措施;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公司负责人或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1)、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管理,并有启封使用登记和批准制度,并记录解锁原因。解锁工具(钥匙)得使用应实行分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值长或其他有资格人员批准,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履行批准手续、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处理。
(2)、防误闭锁装置失灵和退出运行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防误闭锁装置退出运行期间或经许可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采取加强监护的措施。
二、完善防误操作技术措施
1、新、扩建变电工程及主设备经技术改造后,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2、断路器或刀闸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1)、电磁锁应优先使用交流电源。当使用直流电源时,应有专用直流保险,并在端子箱内安装刀闸,操作时合上电源。
(2)、 对于分相操作的隔离开关或接地刀闸,应严格按相操作,按相检查。
(3)、防误闭锁装置电源应与继电保护及控制回路电源独立。
(4)、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利用计算机实现防误闭锁功能时,其防误操作规则必须经本单位电气运行、安监、总工室共同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5)、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开关柜出线侧宜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并与线路侧接地刀闸实行联锁;配电装置有倒送电源时,间隔网门应装有带电显示装置的强制闭锁。
3、加强对运行、检修人员防误操作培训,使其掌握防误闭锁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能熟练操作和维护。
4、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掌握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规程,检修人员应熟练掌握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规程,做到“四懂三会”(懂防误闭锁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消缺、维护)。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 适配人群 | 井下电钳工,机电技术员,防爆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采掘面操作,机电检修 |
|---|---|---|---|
| 制定目的 | 井下电火花容易点着瓦斯和煤尘,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人、井下所有电气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电工管设备,工人守规矩,谁出事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不许失爆、不许带电操作、用防爆仪表、矿灯不能乱拆、电缆挂牢别碰、接线盒别松脱、保护装置必须装、漏电要马上断、接头包扎要标准、故障电缆不准再送电。 | ||
| 监督与检查 | 队长天天查,安监员随时盯,发现一次扣工分,两次停工学规矩,三次调离井下岗。 | ||
1)禁止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2)不带电作业;
3)按规定使用防爆的电气仪表;
4)注意使用矿灯,不随意在井下拆卸矿灯等;
5)按规定悬挂维护电缆,防止运行中电缆受外力冲击产生电火花;
6)注意维护设备,防止电缆自接线盒拔脱引起火花;
7)按规定采用保护装置,防止产生电缆短路火花;
8)使用好检漏保护装置,防止电缆一相对地产生火花;
9)严禁明接头、鸡爪子接头和不正常包扎,防止引起电火花;
10)严禁对故障电缆强行送电。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气运行人员人身触电伤亡
| 适配人群 | 集控班长,电气值班员,网控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值班,设备操作,巡回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怕触电出事,怕操作错设备,怕雷雨天瞎跑,怕没验电就动手,怕停电后突然来电。 | ||
| 适用范围 | 集控班长、电气值班员、网控值班员,所有电气设备、操作现场、巡检路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全局,值班员管自己活,监护人看着操作人,谁操作谁负责穿戴,谁巡视谁守距离。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两票三制,必须两人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手套,必须验电放电,必须挂标示牌设遮栏。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查穿戴和票证,安监不定期抽查,没做到扣当班分,严重就停岗培训,重复犯罚加班学规程。 | ||
一、电气运行人员值班期间的要求
电气运行人员(集控班长、电气值班员、网控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正确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在班期间必须穿绝缘鞋,验电笔、手套、手电筒等安全用具必须随身携带。
二、电气运行人员设备操作时的安全措施
电气运行人员在电气设备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监护制,由2人执行,其中1人对设备熟悉者作监护人,另一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应有防雨措施。雷电时,严禁操作。严禁触碰有绝缘裸露部分的电气设备。
三、电气运行人员巡回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巡视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鞋,戴安全帽,一般应2人一起进行。经领导批准允许单人巡视电气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设备区遮栏。雷雨天巡视电气设备应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巡视设备发现高压电气设备断线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 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 m以内。要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靴,要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必须戴绝缘手套。严禁触碰有绝缘裸露部分的电气设备。
四、严格执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应做好4项组织措施和4项技术措施,才能保证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4项组织措施
(1) 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2) 工作许可制度。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除办理工作票以外,还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办理必要的工作许可手续后才能工作。
(3) 工作监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不允许无监护的自行工作。
(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一项工作当日没做完,需要间断次日再干叫工作间断;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叫工作转移;一项工作全部完成了叫工作终结。这三种情况需要办理一定手续,这项制度叫做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4项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在工作开始前,首先必须做好四项技术措施,这4项技术措施是:
(1) 停电。工作前,必须做好有关停电的一系列工作;
(2) 验电。验证是否有电;
(3) 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为了防止突然来电伤害现场工作人员和将设备断开部分的残余电荷放尽所做的工作;
(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为了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工作地点和相关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一些标示牌和装设一些临时遮栏。
五、测量设备绝缘时的安全措施
被测设备必须与其他电源断开,用验电笔验明确无电压后再进行测量,当被测设备是长电缆则需对长电缆放电后再进行测量,以保护人身和兆欧表,测量完毕一定将被测设备充分放电,以保护人身安全。
六、安装、更换熔断器时的安全措施
在安装、更换刀熔开关、动力屏负荷熔断器时,必须用载熔件更换;应带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在安装、更换开关的控制、动力熔断器时,应带安全帽、穿绝缘鞋;
七、防止双电源系统反送电的措施
1、 对双电源的系统停电,两个电源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
2、 对母线停电检修时,注意该段双电电源负荷是否已经全部停电,以防该负荷另一路电源反送电。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缆火灾
| 适配人群 | 电气点检员,电缆运维工,防火封堵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电缆沟巡检,动火作业监护,高温设备邻近布线 |
|---|---|---|---|
| 制定目的 | 电缆容易被烤坏、积粉自燃、漏油引火、泡水爆炸、发热鼓胀、火花掉进沟里、重物压坏。这些都可能让电缆着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电缆、电缆沟、隧道、夹层、盘柜孔洞、防火隔墙、灭火装置。 | ||
| 职责分工 | 运行人员天天看,检修人员修好封堵和灭火器,班长盯重点,技术员查隐患,领导抽查。 | ||
| 管理要求 | 盖板盖严、不准乱动火、清积粉积油、堵死孔洞、装好防火盒、检查接头发热、换坏的灭火器。 | ||
| 监督与检查 | 白班夜班都得查,安监不定期翻记录,没查或漏查要登记扣分,问题不改就通报,整改完要签字确认。 | ||
1、电缆火灾的防止
(1)电缆有无受高温设备烘烤,而引起电缆绝缘部分老化、损坏的现象,有无承受高温设备突然破裂后将介质喷射到电缆的可能。
(2)电缆排上有无严重积粉现象,对于易积粉的地方有无积粉自燃的隐患。
(3)电缆沟道内有无积油和渗油,防止充电电气设备的油流入电缆隧道内,在设备起火时引燃电缆。
(4)电缆沟道有无漏水,积水和电缆漫水现象,防止长期浸泡电缆而造成绝缘降低发生爆炸,造成火灾。
(5)检查电缆有无发热、鼓胀现象,特别是对高压电缆和电缆接头应加强检查。
(6)电缆沟盖板侍候严密平整,防止因电缆盖板不严,电焊渣火花等火种误入电缆沟而引起电缆着火。
(7)严格控制在电缆附近,隧道内的动火作业。
(8)电缆有无重物积压而造成绝缘损坏的现象。
2、电缆防火阻燃情况检查
(1)通往各控制室电缆夹层的孔洞盘柜的电缆孔,应进行密实可靠的封堵处理。不能采取用木板之类易燃材料作为封堵材料和承托的现象。
(2)易受外部着火影响的电缆区段、加装的罩壳,封闭式槽盒以及其他的挡火措施应齐全完整。
(3)在主隧道中设置的防火隔墙应完整,孔洞封堵严实,阻火隔断门齐全,关闭。
3、灭火装置的检查
(1)严格现场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在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正式移交生产,并明确设备负责人。
(2)定期检查和试验消防装置的良好备用和运行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启动。
(3)对于固定的自动灭火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整,损坏的装置应及时更换。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 适配人群 | 运行值班员,电气操作工,倒闸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倒闸操作,设备检修,送电前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拉错闸、合错刀、挂错地线,出大事。以前有教训,现在要堵住这些漏洞。 | ||
| 适用范围 | 电厂所有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倒闸作业。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制度,值长盯现场,监护人把关,操作人动手,人人签字留痕。 | ||
| 管理要求 | 用双重编号、五防闭锁、录音电话、模拟图核对、接地线编号上墙、验电再操作。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每月查票本和录音,值长随时抽查,漏项错项立刻停工重来,三次违规停岗培训。 | ||
为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能源安保[1990]1110号)、及上级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反事故措施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 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1.1 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1.2生产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均采用双重编号,即: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字迹要清楚、醒目、规范。并经常检查、校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 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应良好。开关柜出线侧宜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并与线路侧接地刀闸实行联锁;配电装置有倒送电源时,间隔网门应装有带电显示装置的强制闭锁。具备远方操作功能的高压电气设备防误闭锁功能应完善(电气闭锁加机械闭锁),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管理制度。高压隔离开关(远方操作除外)均须加锁。
1.4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利用计算机实现防误闭锁功能时,其防误操作规则必须经公司运行、安全、生技部门共同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1.5 断路器或刀闸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1.6接地刀闸把手应涂黑色,编号醒目,接地线应编号且存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接地装置装设及拆除必须作好记录,并应有装设和拆除人员签字。
1.7 电气一次接线图,必须随时同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1.8 授受电话的操作命令,录音应清晰完整。
1.9 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
2.0 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
2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安全规定
2.1所有电气设备倒闸操作除事故处理可不使用操作票外,其它均须填用操作票。
2.2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监护人技术级别应高于操作人员。
2.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命令的下达必须严肃、准确、清楚,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和复诵,上下班之间要做好交接,严防漏项、错项,交接班半小时内不得进行重大倒闸操作。
2.4 倒闸操作中均应遵守如下步骤:
接受任务,目的明确。
查对图版,正确写票。
逐级审核,签名批准。
核对实物,做好安措。
唱票,复诵,逐项执行。
检查设备,汇报完成。
再对图版,记录入簿。
操作总结,认真评价。
2.5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查实清楚后,再进行操作。操作中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和改变操作顺序,不准随意解除防误闭锁功能。
2.6大型倒闸操作当值值长、电厂值班领导或专责应到现场指导监护。
3 防止误操作的一般措施
3.1 防止误拉、误合开关
3.1.1 运行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使用录音电话。接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时间,正确使用设备双重命名和调度术语,并复诵无误。
3.1.2 综合自动化电厂,在监控用微机上的操作必须经过防误装置的验证。
3.1.3 操作开关时,应核对设备无误后再操作。
3.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的措施
3.2.1 需要改变断路器状态,在拉、合隔离刀闸前,必须到现场检查断路器确在断开位置。隔离刀闸经操作后,操作机构的定位锁一定要锁好,防止因机构滑脱接通或断开负荷电路。
3.2.2 加强操作监护,对位检查,防止走错间隔、动错设备、错误拉、合隔离刀闸。
3.2.3 电动隔离刀闸正常运行时,刀闸的操作电源应断开,操作时才合上。
3.2.4 隔离刀闸若不能进行电动操作,要查明原因,严禁强行解除闭锁进行刀闸操作。
3.2.5 按照隔离刀闸允许的使用范围及条件进行操作时,要严格控制电流值,确保在全电压下开断的小电流值在允许范围内。
3.2.6 拉合环路电流时,必须谨慎,要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操作前应经过计算试验,环路电流太大时,不得进行环路操作。
3.2.7 手车断路器机械闭锁必须可靠,检修后应实际操作进行验收,防止将手车带负荷拉出或推入间隔,引起短路。
3.3防止带电装设接地线(带电合接地刀闸)的措施
3.3.1 接地刀闸和其他刀闸传动杆应有不同的颜色标示。
3.3.2 电动接地刀闸的控制电源正常运行时应断开,操作时才合上。
3.3.3 断路器、隔离开关拉开后,必须检查确认实际位置是否拉开,以免回路电源未切断。
3.3.4 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前,应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
3.3.5 正确判断带电与感应电的区别,防止误把带电当静电(感应电)。
3.3.6 隔离刀闸拉开后,若一侧带电,一侧不带电,应防止将有电一侧的接地刀闸合上(接地线装上),造成短路。当隔离刀闸两侧均装有接地刀闸(接地点)时,一旦隔离刀闸拉开,接地刀闸与主刀闸之间的机械闭锁即失去作用,此时任意一侧均可能接地。
3.3.7 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必须进行间接验电。间接验电的方法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执行。
3.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闸的措施。
3.4.1 加强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管理,正确使用接地线装拆记录。凡是操作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均应有记录。
3.4.2 合闸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有关设备单元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接地刀闸已全部拉开,检查内容作为操作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3.4.3 对一经操作即可向检修地点送电的隔离刀闸,操作机构必须锁住,隔离刀闸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4.4 防止在设备上遗留接地线(接地刀闸)
a) 装设、拆除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要在电气主接线模拟图上作好标记,并与现场的实际位置相符。同时,在接地线装拆记录簿上作好记录。
b) 交接班检查设备时,同时要核对现场接地线(接地刀闸)的位置、数量是否正确,与接地线装拆记录簿是否一致。
c) 未经当值运行人员同意,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上私自装设、拆除接地线,移动接地线的位置,或增加接地线的数量。
d) 设备第一次送电或检修后送电前,运行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掌握接地线(接地刀闸)的实际情况。
3.4.5 设备检修后的注意事项
a) 检修后的隔离刀闸应保持在断开位置,以免接通检修回路的接地线(接地刀闸),送电时引起短路。
b) 防止工具、仪器、梯子等物件遗留在设备上,送电后引起接地或短路。
3.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措施
3.5.1 各电厂各设备间隔网门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后才能打开,未经同意,任何人严禁私自打开网门。
3.5.2 设备间隔网门应有五防锁锁住。
3.5.3未进入五防程序的设备间隔网门应用普通挂锁锁住,网门钥匙必须按照规定编号,并由电厂值长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