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
| 适配人群 | 食安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调查员,食安办督办专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跨部门食安协查,媒体舆情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食品安全问题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委员会管大事,部门管自己事,领导要签字确认 | ||
| 管理要求 | 信息必须登记,通报要发书面通知,查办要有结果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盯着进度,超时没反馈就催三次,再不回就报领导 | ||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处理。
一、信息来源
(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报告;
(二公司有关部门的通报;
(三)国内公开发行媒体所报道的涉及我公司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消费者的举报;
(五)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
(六)其他来源。
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报告、有关部门的通报、消费者举报的食品安全信息采用统一的格式详细记录,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组织查办
(一)有公司直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各职能部门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抄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二)涉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相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发《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有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或组织调查处理。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查办,报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对重大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
(四)加强督办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和《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发出后,应当件件有查处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的,应加强督办。
三、查处结果的通报与发布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工作,按照《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二)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案件,查处结果由查办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查处并负责督办的案件,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
四、本制度经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监管员,疾控应急人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患,食品流通环节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食品安全事故,伤人命,乱社会,影响发展。 | ||
| 适用范围 | 管食品种养、加工、运、卖、吃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政府牵头管总,部门各盯一块,企业守好自己门,群众发现要上报。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快检测快隔离,停售问题食品,及时治病人。 | ||
| 监督与检查 | 日常查记录,出事看响应,谁漏报谁担责,整改不力要通报,严重追责。 |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略)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国家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总监,应急指挥负责人,基层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食物中毒处置,群体性食源疾病,高风险食品监管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问题,比如很多人吃坏肚子、住院甚至死亡,社会乱套。 | ||
| 适用范围 | 管种地、养牲口、做食品、运货、卖货、吃饭这些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国家管特别大的事,省里管大的,市里管中等的,县里管小的,大家各盯一块。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马上查原因,控制现场,救人优先,不准瞒报迟报。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出事谁先报,1小时内要开口,上级盯着看,不按时报要追责,查实了要处理人。 | ||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 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 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 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 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 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 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 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 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委成员单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乡镇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跨部门协同响应,乡镇级应急启动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问题,比如很多人吃坏肚子、中毒、甚至死人,还影响大家生活和政府工作。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管食品的部门、乡镇、学校、医院、市场、工厂、餐馆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县领导带头管,食药局牵头干活,卫生局救病人,公安抓坏人,农业管种养,工商管卖货,乡镇守好自己地盘。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报、快调查、快救人、快封问题食品、快发消息、快查源头、快处罚、快安抚群众。 | ||
| 监督与检查 | 谁不按时报、不配合查、不落实措施,就通报批评;严重的一查到底,该处分处分,该送派出所送派出所;县食药局天天盯着,每月抽查。 | ||
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遵循原则(1)坚持统一原则、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3)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3)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5)需要由省政府或其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下并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内2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3.1 县应急指挥部3.1.1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和有关乡(镇)政府负责人。3.1.2县应急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5、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3.1.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县委宣传部: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具体按照《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3)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4)县经贸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8)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9)县农业(水利)局:负责组织农产品、初级水产品等环节造成的和水生野生动物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1)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2)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1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3.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3.2.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3.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综合宣传组、现场检测组与评估组等。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3.3.1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3.3.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3.3.3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3.3.4后勤保障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接待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事宜。 3.3.5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必要时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3.6综合宣传组。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县委宣传部门参与,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3.3.7善后处理组。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3.3.8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4乡镇应急组织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4监测、预警与报告4.1监测系统全县应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环保部门发布农品产地环境监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县市场食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时机成熟时,应设立全县统一的举报电话。4.2预警系统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水利、经贸局、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4.3报告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4.3.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或直接向县政府报告。4.3.2报告范围(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3.3下级向上级报告乡镇政府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县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3.4责任报告单位(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2)食品检验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4)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4.3.5责任报告人(1)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3)消费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4.3.6报告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4.3.7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4.3.8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4.3.9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应急响应5.1预警发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2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对乡镇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5.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5.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5.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温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温州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相关工作。
5.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1、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2、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可能涉及的乡镇通报情况。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和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的建议,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有关工作小组6小时内立即启动,迅速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7、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当地乡镇政府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8、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9、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5.3响应终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特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请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上级人民政府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终止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6.2总结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6.3责任与奖惩县政府对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保障措施7.1 经费保障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高预算,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经费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7.2物资保障县政府及各有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
7.3 演习演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县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餐饮部主任,食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集体用餐保障,食堂食品加工,食源性疾患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吃坏肚子,出食物中毒的事。最近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多,得赶紧定规矩。 | ||
| 适用范围 | 食堂所有人、所有厨房、所有食材和餐具。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主任管全面,餐饮部主任管日常,班组长管操作,每个人盯好自己手里的活。 | ||
| 管理要求 | 买菜要三证齐全,生熟分开放,每餐留样250克存48小时,剩饭冷藏不过24小时。 | ||
| 监督与检查 | 卫生部门来查,不达标就整改。内部天天看,谁没做到扣当月绩效。出事要追责,写进考核表。 | ||
为了切实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处置预案。
一、食品卫生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卫生管理要求,餐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餐品留样制度。
2.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做到“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类存放。
4.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做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5.每餐各种食品应各取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如超过2小时,应当在高于7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原材料,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监督管理
1.配合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尤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让其掌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疫情监测报告组及时了解有无集体用餐人员出现群体性的腹痛、腹泻和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现问题,及时作相应处理。
三、应急反应
1.发生食物中毒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行应急响应,根据情况确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级,第一时间向沈北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汇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在沈北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指导下,应急卫生处置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大医院进行救治,配合医院查明致病原因。应急后勤保障组保障救治工作的用车及资金。
3.应急卫生处置组追回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食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物品;对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的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4.应急综合协调组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请求支持与帮助;及时封锁和保护现场,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ⅰ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责任报告人每天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适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5.应急监测报告组协助做好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应急健康教育组开展相应卫生宣传教育,提高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处理要求
1.对中毒者的紧急处理
(1)停止进食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收集病人的呕吐物或腹泻物、中毒食品,以备检验;
(3)协助医疗机构对已中毒者进行救治。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综合协调组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
(2)封存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相关餐饮器具;
(3)为控制食物中毒范围,卫生应急处置组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并销毁已售出造成中毒后果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的餐具和容器,以及贮存过食物的冰箱,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相应消毒处理。可采用煮沸消毒法或含氯化学消毒液浸泡消毒;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可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调查处理
应急综合协调组成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布控措施,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加强中毒情况监测,动态观察,并及时将综合情况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范流程图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安全责任体系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建立在层层负责的基础之上: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担当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全面管理工作,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部门一把手在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餐饮部负责搞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饮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餐饮部主任在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负有岗位责任;班组是食品加工的操作者,承担着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责任,班组在原材料加工操作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
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1.高度重视,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2.健全完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机构、工作预案和安全责任体系。
3.健全完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各种安全隐患。
4.认真搞好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5.认真做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资金准备、设施准备和资金投入。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某食品
| 适配人群 | 质检负责人,生产主管,销售经理 | 使用场景 | 食品召回,事故响应,不合格评审 |
|---|---|---|---|
| 制定目的 | 怕食物出问题害人身体。比如中毒、生病、食品被污染。大家吃东西要安全,不能马虎。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做食品的人、卖食品的人、管质量的人、生产食品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指挥处理;销售部报问题;质检和生产部查原因;销售部退换货赔钱;谁出错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马上停售不安全食品;查清原因写记录;召回问题产品;报废处理;赔顾客钱。 | ||
| 监督与检查 | 质检部平时检查,出事时现场盯。没做到就通报批评,严重要追责。每月查一次记录是否齐全,缺一次扣绩效。 | ||
1:总则
1.1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目的
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快速、及时、稳妥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
1.4处置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质检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果断,依据科学。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2: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2.1总经理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供处置效率,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2销售部根据顾客反馈的不安全合格项目信息质量审核,上报总经理。
2.3总经理组织质检部、生产部进行评审确认,进行原因分析。根据不合格原因分析,决定不安全的处置措施。由责任部门实施并填写《不合格项处理记录》。
2.4销售部负责退货,对因安全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经济损失。并做好《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2.5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报废处理,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必要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作好《不安全食品处理记录》。
3: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宣传培训
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积极组织各科室人员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业务的培训。做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某机关食堂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后勤主管 | 使用场景 | 食堂供餐,食物中毒,卫生应急 |
|---|---|---|---|
| 制定目的 | 食堂怕出食物中毒事,干部吃坏肚子影响工作,得提前想好咋处理。 | ||
| 适用范围 | 机关食堂所有人、所有厨房区域、所有饭菜制作环节。 | ||
| 职责分工 | 组长管全面,副组长盯现场,组员分头干保卫、送医、安抚、清现场。 | ||
|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停供饭、封可疑食品、打120、报领导、保现场、配合查。 | ||
| 监督与检查 | 小组自己查落实,组长副组长天天盯,谁漏做谁挨批,严重要处分。 | ||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有序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机关干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机关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应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机关食堂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职责: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局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是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控制现场秩序、封存可疑食品、现场拍照取证、协调配合做好检验检测有关工作;
(5)协作组长调查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组员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负责协助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心理抚慰工作;
(4)清理现场恢复生产秩序,清理所有可疑食物。
三、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当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应立即停止伙食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及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现场,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二)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副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
(三)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派专人保护现场、封存留样食品、封闭食堂厨房加工场地、收集封存可疑食品。
(四)按卫生防疫部门意见,配合做好病人救治等协助工作,对同时就餐但未发病人员进行密切观察。
(五)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注意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
(六)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和抚恤工作,待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局下属各食堂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组织应急小分队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区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级别的公共卫生事件,报经区卫生局批准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同时进行报告。
五、责任追究、奖励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对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置中表现积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表扬和奖励。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突发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监管人员,疾控技术人员,基层卫生机构 | 使用场景 | 事故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医疗救援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有人吃坏肚子没人救,现场乱成一团没人指挥。 | ||
| 适用范围 | 县里所有乡镇、卫生院、药监局、财政局、发改委、商管办、经贸委。 | ||
| 职责分工 | 县里领导拍板,药监局牵头干活,卫生院救人,财政局掏钱,发改委管物资,经贸委调货。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派医生去现场,检测机构快采样化验,乡镇备好药和器械,钱要专款专用。 | ||
| 监督与检查 | 药监局查落实没,财政局和审计局盯着钱怎么花,谁挪用物资就追责,演练每年至少一次,不练就通报。 | ||
ly: 16pt; 楷体_gb2312; color: black; mso-font-kerning: 0pt>;;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工作。上级卫生部门根据下级卫生部门的请求,应及时组织有关医疗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援。
6.4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6.5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6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制订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县发展改革委、县商管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工作,制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储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县财政局保障物资储备必须的经费。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县经贸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物资供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
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服务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应急所需服务的企业。
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或者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7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保障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主要用于: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演习演练、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资金等。
重大食品安全财政应急保障经费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8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制订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应急演习演练结束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9宣教培训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录
8.1事故分级
8.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8.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k镇幼儿园食品
| 适配人群 | 园长,保健教师,食堂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幼儿园食品安全,集体用餐监管,食源性疾病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小朋友吃坏肚子拉肚子吐得厉害,怕食堂饭菜不干净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园80多个娃、6个老师、1个食堂。 | ||
| 职责分工 | 园长带头管总,副组长盯现场,老师发现马上报,食堂师傅留样封存。 | ||
| 管理要求 | 饭要留24小时样,生熟分开装,不买现成菜,桶要盖严实,老鼠要防住。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健老师每天查留样本子,园长每月翻食堂记录,漏记一次扣当月安全分,三次停岗培训。 | ||
乡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5个,在园幼儿80多人,教职工6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组长:zz
副组长:zz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某医院食堂食品
| 适配人群 | 医院分管副院长,食堂安全管理员,院感与疾控专员 | 使用场景 | 医院食堂运营,食物中毒事件,集体餐饮监管 |
|---|---|---|---|
| 制定目的 | 食堂出问题会害职工和病人拉肚子、住院,甚至丢命。得提前想好咋救急,别手忙脚乱。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吃饭的地方、所有吃饭的医生护士病人。 | ||
| 职责分工 | 副院长带头管总,副组长记事写材料,组员跑现场救人、联系医院、查饭菜、跟家属说话。 | ||
| 管理要求 | 立马停卖可疑饭菜,留呕吐物和剩饭送检,送人去医院,封存厨房用具,煮锅碗5分钟以上,酒精擦抹布。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盯着落实,谁没做到就找谁问话。出事要填报告表,马上报给上级和药监局。不报、迟报、瞒报,要被点名批评,还要培训补课。 | ||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我院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院医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沟通制度,整合本镇应急资源,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必要时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度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全院职工及病患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职工及病患出现的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王利忠(分管副院长)
成员:崔凤才、宏春、孙广军、李秀兰、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疾控、医疗等部门联系,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员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饭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性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环境处理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建,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责任追究
1.针对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监管职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外包人负责落实执行;属外包人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员工进行情况通报和教育。
七、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库伦旗医院
____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