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 适配人群 | 安检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机动车安检,检测线建设,检验车间布局 |
|---|---|---|---|
| 制定目的 | 防止安检机构乱来,避免检验不规范出事故,车子上路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做机动车安检的机构,包括人员、设备、检测线、厂房、网络系统。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管全面,技术负责人盯标准,质量负责人抓流程,签字人对报告负责,检验员按步骤操作,设备员保养仪器。 | ||
| 管理要求 | 仪器要检定合格,贴绿黄红标,联网系统不能改数据,检测路面要防滑,车间通风照明要达标,档案必须签字留痕。 | ||
| 监督与检查 | 省级质监部门检查,日常自查记录要留底,没做到就停检整改,问题严重取消资格,检查结果网上公示。 | ||
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一、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当涵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三、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检机构应当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同时还应当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以及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
(二)安检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检验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等检验技术人员,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检业务;
(2)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含)或者技师以上技术等级(含);
(3)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4)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
(5)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
3.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了解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2)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了解机动车安全技术相关标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及本机构的检验工艺流程;
(4)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登录员应当熟练使用、管理计算机;
(5)引车员应当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6)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还应当熟悉相应的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专业知识。
4.设备维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原理的一般知识;
(2)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具备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知识,能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校准。
5.网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具备计算机及其网络维护、管理、维修等相关知识;
(2)可以由其他检验技术人员兼任。
四、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下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1号);
(二)技术标准
1.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下列必备标准:
(1)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其相应的修改单;
(2) gb 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2.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车辆安全、环保有关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
3.安检机构应当具有的检测设备技术标准,见附件2。
4.安检机构应当关注机动车安全标准的现行有效性,及时收集有效版本并采用。
(三)管理制度
1.安检机构应当制定下列制度并执行:
(1)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4)检测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报废等程序或者制度;
(5)检验事故分析报告程序或者制度;
(6)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等程序或者制度及保密制度;
(7)检测车间管理制度;
(8)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报告制度;
(9)安检机构年度报告制度。
2.安检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四)检验结果的管理
1.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当签字齐全、完整。
2. 复检或者路试记录、报告也要作为检验结果一并保存,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
五、检测仪器设备
安检机构应当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活动所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汽车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应当采用固定式,摩托车检验可以采用移动式。固定式的检测仪器设备通常组成检测线。
(一)根据检验车型的不同,检测线一般可分为大型车辆检测线、小型车辆检测线及摩托车检测线。
安检机构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按照gb 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所规定的项目开展检验的要求。
不同车型检验应当具备的检测线要求见附件3。
不同车型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配置见附件4。
(二)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结构先进、可靠,采用数字式二次仪表并具有数据通讯接口,能够进行联网控制。
(三)检测仪器设备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
(四)检测仪器设备上应当有清晰的产品铭牌等标识。
(五)检测线检测仪器设备应当采用计算机联网,实现自动检测、打印报告。计算机联网检测控制系统,不得改变联网检测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辨率、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和检测结果数据。检测参数的采集、计算、判定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六)在用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应当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校准或者测试,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校准或者测试报告,并且在有效期内。校准或者测试报告经过分析确定应当能够满足检验要求。
(七)检测仪器设备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或者测试。
1.检测设备修理后;
2.新购设备使用前;
3.固定式检验设备移装后;
4.日常设备检查或者设备期间核查发现有异常时。
(八)应当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
(九)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有明显、统一格式的标识。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并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标识的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及下次检定日期、检定单位。
(十)应当建立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的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仪器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校准或者测试报告、安装基础图、电器原理图、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六、信息联网设施
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应当在软硬件上具备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联网的能力,实现信息共享。
七、总体布局
安检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
(一)安检机构周边道路宽阔、交通顺畅、便捷、进出的道路视线良好。
(二)安检机构的场地建筑必须能够满足安检现行标准(如gb 7258、gb 21861等)规定的安检项目的实际需要,有用于安检的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有业务大厅、停车场、站内道路、办公区、微机房等设施。
1.试验车道长度和宽度应当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铺设有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
2.应当具备坡度分别为15%和20%的驻车坡道各一个,坡道的长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轴距长1m,宽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宽度宽1m,坡道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摩托车检验不要求。
3.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站外道路停车。停车场地应当为水泥、沥青或者其他硬地面,能承受车辆的碾压,并在场内划分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保持进出口畅通;要设置足够的消防、安全、照明设备。如检测站内安全性能检测区和尾气排放检测区分开设置,停车场应当分别对应分开设置以避免检测车辆交叉干扰。
4.站内道路应当为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引导牌。道路应当视线良好、保持通畅。检测线出入口两端的道路应当有一定的坡度,以保证雨水不流入检测线内;但坡度不应过大,便于车辆进出检测线。道路的转弯半径、长度应当能满足各类车辆出入的需要。
5.业务大厅应当便民,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各业务窗口应当分工明确,设置标牌。其数量能满足实际办公的需要;
(2)室内应当宽敞明亮;
(3)大厅内应当设公示栏,公示各种手续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岗位职责。
6.微机房应当符合微机房建筑的有关要求。
7.应当设置车辆检验流程图、监督橱窗等服务性设施,各设施布局应当合理。
八、检验厂房
为了保证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测车间各工位要有相应的检测面积,厂房要宽敞,保证通风、照明、排水、防雨、防火,安全防护等设施良好。
(一)车间内部尺寸和车间出入门尺寸应当满足连续检测相应车型的需要。
(二)检测车间应当充分考虑车间的空气流通,必要时要设有排风装置,加快车间内的空气流动,尽量降低车间内的空气污染。
(三)底盘检查地坑应当有一定的操作空间,照明、通风、信号装置应当齐全。
(四)电缆沟应当便于打开检查,并注意防火、防水、防潮和防鼠。电缆沟应当覆盖好,覆盖件应当有一定的强度并能承受一定的重量。
(五)人行通道应当设置隔离栏与检测通道隔离,宽度不小于1m。
(六)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七)检测车间应当铺设易清除污物的硬地面(如水泥、水磨石等),地面强度应当满足被检车辆的承载要求,行车路面纵向和横向坡度不大于0.1%,制动性能检测工位前、后大型车辆检测线6m内、小型车辆检测线3m内的行车地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使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时除外)。
(八)微机房的安全条件应当按《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规定的防火c类、防水b类、防雷击b类、防鼠害b类综合执行。
(九)检测车间出入口应当设有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志。
(十)检测车间照明应当符合gb 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十一)检测车间采光应当符合gb 50033《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的要求。
(十二)检测车间防火应当符合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十三)检测车间防雷设施应当符合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机动车
| 适配人群 | 授权签字人,检测站站长,设备校准员 | 使用场景 | 机动车检测,安检线作业,计量认证评审 |
|---|---|---|---|
| 制定目的 | 检测站怕设备不准、数据出错,影响车辆安全检查结果。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检测站工作人员、检测线设备、车辆上线检测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站长盯整体,技术负责人管设备校准,检测员按规程操作,内审员查执行情况。 | ||
| 管理要求 | 设备定期检定,操作时车速平稳,不转动方向盘,喇叭声级按标准测,前照灯不能眩目。 | ||
| 监督与检查 | 组长每天巡检操作是否规范,质量负责人每月查记录,发现不按步骤做要重做检测,三次不改要停岗学习。 | ||
一、 判断题
1、 凡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站所出具的报告都可以使用cma标志。( * )
2、 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站,其最高管理者(站长)当然是“授权签字人”。( * )
3、检测站计量认证是由本站上级主管机关(局、公司等)负责进行现场评审。( * )
4、检测设备计量检定应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 ( √ )
二、填空题
1. 机动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 2m 、离地高 1.2m 处测量时,其值对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为 7kw 以下的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为 80 db(a)~ 112 db(a),对其它机动车为 90 db(a)~ 115 db(a)。
2. 测量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时,应将汽车 对正 侧滑检验台,方向盘处于 正中 位置,使汽车沿台板上的指示线以 3km/h~5km/h 车速 平稳 前行,在行进过程中, 不允许 转动方向盘。
3. 滚筒式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 干燥 ,没有 松散 物质及 油污 ,滚筒标面当量附着系数不应 小 于0.75。
4. 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
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记大型机动车: 20°
三轮汽车: 45°
其他机动车: 30°
5. 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转向横、直拉杆 不允许 拼焊
6. 进行行车制动性能检验时,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应符合:
空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 ≤ 600 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乘用车 ≤ 400 n
其他机动车≤ 450 n
7. 驻车制动性能检验时的操纵力:
手操纵时:
乘用车不应大于 400 n,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 600 n。
脚操纵时:
乘用车不应大于 500 n,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 700 n。
8、同一辆机动车上的前照灯 不允许 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前照灯的远近光灯上下并列设置时,近光灯应位于 上侧 ,其他情况下近光灯应位于 外侧 。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 眩目 。
三、选择题
1.计量认证的法律依据 c
a.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是以 c 为基础,加上国家选定的其它单位构成的。
a.基本单位 b.导出单位 c.国际单位制单位 d.a b c
3.每台仪器设备都应 d 。
a.指定专人保管 b.按周期校验 c.加以维护 d.a b c
4.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应通过 c 。
a.iso9000认证 b.检测站认可 c.计量认证 d.a、b、c均可。
5.授权签字人系指检测报告的 c 。
a.编制者 b.审核者 c.批准人 d.a b c
四、问答题
1、简述质量审核(内审)与管理评审的目的、作用,及它们的区别
2、简述为达到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检测站应采取的措施
答:为达到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检测站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编制的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等)应完全覆盖该站所有业务活动范围,包括工作类型、范围(专业领域范围和地理领域范围)、工作量的要素,覆盖《评审准则》中所必需要的要素。
⑵.要认真贯彻和实施质量体系文件,严格按规定去做的
⑶.实施质量内审程序,很快地自身发现(识别)检查差错的情况,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要通过一系列技术校核的办法[5、6条款中(a)……(f)]来证实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是过得硬的,是可靠的。
⑷.通过管理评审不断地持续改进与提高。
3、什么是计量认证
答:计量认证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考核。
4、什么叫周期检定
答:周期检定是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其中,相邻两次周期检定的时间间隔称检定周期。
5、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答:产品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依据均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因此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除完善所申请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外,还应按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运行时间一般应在3个月以上,至少应进行一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6、机动车产品标牌上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7、叙述车速表误差值检验方法
答:车速表指示误差的检验宜在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上进行。将被测机动车的车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的滚筒上使之旋转,当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 32.8km/h ~ 40km/h 范围内为合格;当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 40km/h 时,读取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当v1的读数在 40 km/h ~ 48 km/h 范围内时为合格。
8、外观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答:外观检查包括:车辆唯一性认定、车身外观、发动机舱、驾驶室(区)、发动机运转状况、灯光信号、客车内部、底盘件、车轮。
9、外观检查时发动机运转状况的主要技术要求是什么
答:外观检查时发动机运转状况的主要技术要求:a发动机应能正常起动;各仪表工作正常;电源系统充电正常;怠速运转稳定。b发动机加、减速反应正常,应无“回火”和“放炮”现象。c水温、油压指示应正常。d关闭点火开关后能正常熄火。e柴油车停机装置应灵活有效。
10、对汽油车和柴油车进行排气污染物测量的方法有哪些
答:汽油车:双怠速法、怠速法、工况法
柴油车:滤纸烟度法、用不透光烟度计测量光吸收系数
11、机动车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的要求是什么
12、叙述滤纸烟度法的检验程序
答:滤纸烟度法的检验程序:
a)由怠速工况将油门踏板迅速踏到底,4s后松开,反复三次,以清除排气管和消声器里的碳碴;
b)将取样探头插入被检汽车的排气管约300mm,并使其中心线与排气管轴线平行,固定稳妥;
c)将脚踏板开关固定在油门踏板上端;
d)将脚踏板开关和油门踏板一并迅速踏到底,保待4s后迅速松开油门踏板和脚踏板开关,完成第一次检验;
e)读取示值(自动)或取样(手动);
f)相隔11s后,重复d)、e)的检验步骤;
g)重复检验三次,取三次检验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排气烟度的检验结果。
h)当发动机出现黑烟冒出排气管的时间和抽气泵开始抽气的时间不同步现象时,应取最大烟度值。
13、什么叫运行检查
答:运行检查也称期间核查或中间检查,是指计量标准{器}或检测设备在两次校准{或检定、验证}期间,为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按规定的程序对其执行的核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 适配人群 | 厂车驾驶员,车辆维保员,安全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厂内运输,装卸作业,设备巡检 |
|---|---|---|---|
| 制定目的 | 厂里车多,司机乱开容易撞人撞设备,怕出事故伤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厂内开机动车的人,还有厂里所有机动车辆。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管好车和操作,班组长盯着司机干活,安全员查有没有违规。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持证开车,每天按十字法保养车,油管离排气管300mm以上,不准酒后开车、不准超载、不准人货混装。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看司机有没有按“十慢十不准”做,安全部每周抽查,不照做的停岗学习,再犯就调岗,三次就辞退。 | ||
1、厂机动车应取得驾驶证的司机驾驶,禁止非司机开车.司机应了解本机构造,技术性能,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必须按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对机动车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2、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3、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5、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管下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6、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7、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执行的作业准则:
7.1“十慢”是起步慢、转弯慢、下坡慢、倒车慢、过桥慢、交会车慢、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雪路滑慢、挂有拖车慢。
7.2“十不准”是:不准超载、不准抢档、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酒后驾驶、开车时不准吃东西、开车不与他人谈话、人货不能混装、视线不准不能倒车、不准非驾驶人员开车、行驶中不能爬上跳下。
7.3“十不开”是:车辆有病不开车、车门不关好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货物没有装好不开车、踏脚板上站人不开车、翻斗不装好不开车、装运货物超高超长没有安全措施不开车、装运危险品违反安全标准不开车、三照不全不开车、学员没有教练带领不开车。
7.4“七好”是: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信号标志好、车辆保养好、规程规则遵守好、安全措施执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