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防治 安全技术措施
| 适配人群 | 瓦检员,通风队,机电队 | 使用场景 | 主扇停风,掘进停风,瓦斯超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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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包括防止瓦斯积聚、防止高温火源产生及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一、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供电线路管理,减少和杜绝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主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2、如遇到风机停电停风时,严格按《呼和乌素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不用的巷道及盲巷及时封闭,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4、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尽可能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要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114条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5、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批准。
6、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距贯通点50m,炮掘距贯通点20m,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安监、生产、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贯通后,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7、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不得超能力或突击生产;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8、机电队和通风队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防爆门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9、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
10、巷道断面满足风速要求,风速超限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且风机安设位置要合理,保证不出现循环风。
2、加强盲巷管理。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示牌板,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入内,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3、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生产的工作面供风;巷道拐弯时,不得留下长度超过6m的盲巷。
4、掘进作业时,要密切注意通风设施、设备状况,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管理,通风队、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风筒吊挂要靠帮、靠顶、平直,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口及时缝补,接头双反边,保证严密不漏风。
6、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应大于风机吸风量,瓦检员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通风、瓦斯情况,杜绝风机发生循环风。
7、因检修、搬迁等原因需停运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加强瓦斯管理
1、井下设专职瓦检员,严格矿井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检查。
2、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检查后将结果及时填入瓦检手册和记录牌板上,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报表“三对口”。强化通风瓦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及虚报瓦斯。
3、通风队每班审阅瓦斯日报,每天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4、入井干部、班组长以及流动电钳工、水泵工、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在井下作业时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加强员工教育,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5%,或采区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上述地点co2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严禁爆破。
6、各采掘工作面遇到瓦斯涌出增大地段时,必须控制循环进度,合理调整供风量,在保证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采取降低煤机割煤速度、多循环、小进度的方式组织生产。
7、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出现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8、工作面出现停电、停风时,各类运行车辆必须立即就地熄火。未经瓦检员允许,不准启动车辆。
9、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配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值,保证工作面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10、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每半年至少将风表、瓦检仪等安全仪器仪表送有关部门进行一次计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完好、未经鉴定或超过鉴定周期的仪器仪表。
11、启封巷道、排放瓦斯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山救护大队执行。
四、完善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调度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设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安全监测系统有调度室进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调度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传感器、分站、瓦斯电和风电闭锁红绿灯进行检查、调校、维修。
4、调度室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5、各掘进工作面都要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工作面传感器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与风筒出口相齐风筒的异侧,吊挂在距顶板不大于200mm,距巷帮不小于300mm。传感器每隔7天校验一次。
6、采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瓦斯浓度≥1.5%,断电范围:采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五、预防综采工作面瓦斯积聚措施
1、合理配风,防止工作面和上隅角的瓦斯浓度。
2、设置引风障,引导风流稀释架间和上隅角瓦斯。
3、综采工作面搬家回撤时,要安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六、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爆”事故。
1、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地面煤场内及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弱电设备要用安全火花型,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在井下使用。机电科要每周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
4、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井下严禁使用土炸药。
5、严禁带电打开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控箱。
6、杜绝矿山杂散电流产生火花。机械运输设备金属摩擦与碰撞也会产生火花或局部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
7、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数量和吊挂方式要符合要求。隔爆水袋水量要充足,并定期补水,以防“三爆”事故发生。
矿井瓦斯防治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瓦斯防治
| 适配人群 | 通风技术人员,瓦斯检查工,防突工 | 使用场景 | 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管理 |
|---|---|---|---|
| 制定目的 | 瓦斯会让人窒息,还会爆炸烧伤人、毁巷道和设备。以前出过事,得管住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采煤掘进地方,通风系统和瓦斯检测仪器。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瓦斯浓度,工人不准乱动电器开关,瓦检员每班测三次,队长查记录本。 | ||
| 管理要求 | 风筒不能破,风机不能停,探头要挂高处,火种不准带进井,放炮前先测气。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员天天转,查风筒漏不漏、记录全不全。没测气就开工,停工扣钱;连犯三次调离岗位。 | ||
矿井瓦斯是指从煤岩中释放出的气体的总称,主要成分是甲烷(ch4),其次为氮气和二氧化碳,还有烃类气体等。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由于瓦斯的比重轻,容易聚集在巷道的上部。瓦斯的渗透性很强,封闭在采空区内的瓦斯能不断地渗透到矿内空气中,从而增加空气中的瓦斯浓度。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会相对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40%时,因缺乏氧气会使人窒息死亡。
瓦斯具有燃烧性与爆炸性。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火能燃烧或爆炸,对矿井威胁很大。井下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有害气体,能形成破坏力很强的冲击波,不但伤害职工生命,而且会严重地摧毁矿井巷道和井下设备。有时,还可能引起煤尘爆炸和井下火灾,从而扩大灾害的危险程度。
矿井瓦斯在煤体及围岩中的存在状态有游离状态(也称自由状态)和吸附状态两种。
(一)瓦斯含量及涌出量
1.瓦斯含量及其影响因素
瓦斯含量是指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的煤体或围岩中所含有的瓦斯量,单位通常用m3/ m3、m3/t来表示。瓦斯含量是确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基础数据,是矿井通风及瓦斯抽放设计的重要参数。
影响煤体瓦斯含量的因素很多,可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影响瓦斯生成量多少的因素,如成煤前含有机质的量,煤化程度;另一类是瓦斯的保存和放散条件,如煤的性质,煤层赋存状况,煤层顶、底板和覆盖层的性质、厚度等。
2.矿井瓦斯涌出的形式
瓦斯涌出是指储存在煤体内的部分瓦斯离开煤体而涌入采掘空间。瓦斯涌出的形式分为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瓦斯由煤层或岩层表面非常微细的裂隙和孔隙中缓慢、均匀而持久地涌出称为普通涌出。瓦斯特殊涌出包括瓦斯喷出与突出,即在压力状态下,在很短的时间内自采掘工作面的局部地区,突然涌出大量的瓦斯或伴随瓦斯突然涌出有大量的煤和岩石被抛出。
3.矿井瓦斯涌出量的表示方法和主要影响因素
矿井瓦斯涌出量是指开采过程中正常涌入采掘空间的瓦斯数量,通常用单位时间或单位质量的煤所放出的瓦斯数量来表示。瓦斯涌出量分为绝对涌出量和相对涌出量两种。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有煤层瓦斯含量、开采规模、开采顺序与回采方法、生产工序、地面大气压力的变化、通风方式、采空区管理方法等。
4.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测定
井下测定瓦斯浓度是管理瓦斯的主要环节。测定地点包括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其附近、其他巷道和硐室。按照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将瓦斯矿井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鉴定工作。
5.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新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投产前,都应该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现有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是矿山统计预测法,二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进行预测的分源预测法。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引起瓦斯燃烧与爆炸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
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是加强通风,包括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采用机械通风,实行分区通风,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等措施。防止瓦斯积聚的其他措施包括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抽放瓦斯,加强检查等。防止瓦斯被引燃是指防止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引火源使瓦斯燃烧爆炸。
(三)预防瓦斯喷出和突出的措施
1.预防瓦斯喷出的措施
预防处理瓦斯喷出的措施,应根据瓦斯喷出量的大小和瓦斯压力的高低来制定,一般采取“探、排、引、堵”等措施。
(1)“探”就是探明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2)“排” 就是排放和抽放瓦斯。如探明断层、裂隙、溶洞大小或瓦斯量不多时,可让它自然排放。如瓦斯量大,喷出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则可插管进行抽放。
(3)“引” 就是引导瓦斯到回风巷。
(4)“堵”就是堵塞裂隙。可用黄泥或水泥堵住裂隙,防止瓦斯喷出。
同时,对于瓦斯喷出的工作面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大供风量。
2.预防瓦斯突出的措施
预防煤和瓦斯突出的措施分为区域性措施和局部性措施。开采解放层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区域性措施。首先开采的非突出层称为解放层,后开采的突出层称为被解放层。局部性措施是指突出危险煤层采掘时采用的影响范围较小的预防措施。主要方法是排出瓦斯,增大卸压范围;加固煤体,增强煤体抵抗能力;人为诱使煤和瓦斯突出,减少突出损失。
(四)矿井瓦斯抽放
矿井瓦斯抽放是在矿井中利用专门的巷道系统将瓦斯排至地面或井下回风巷道的安全地点,从而达到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一般是在靠通风方法难以解决瓦斯问题时,采取此措施。
抽放瓦斯的方法,按瓦斯的来源分为开采煤层的抽放、邻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三类;按抽放的机理分为未卸压抽放和卸压抽放两类;按汇集瓦斯的方法分钻孔抽放、巷道抽放和巷道与钻孔综合抽放三类。
提高抽放效果的措施包括如下几种。
(1)增大孔径和长度。
(2)使用下向钻孔抽放 可以提前抽放深水平的瓦斯,且不受生产中各工序的影响。
(3)井上下水力压裂 水力压裂是从地面或井下向煤层打钻孔,并以压力大于煤层静水压力的液体压裂煤层,增大透气性,提高抽出率。
(4)煤层水力破裂 水力破裂是在井下巷道向煤层打钻,泵入高压水来破裂煤体。
(5)煤层水力割缝。
(6)综合抽放措施 目前,瓦斯抽放已由单一抽放型向综合抽放型发展。
矿井瓦斯防治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瓦斯治理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员,通防技术员,抽放钻工 | 使用场景 | 瓦斯检查,掘进抽放,采煤预抽 |
|---|---|---|---|
| 制定目的 | 怕瓦斯积多了爆炸伤人,以前出过事,得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井下采煤掘进面、回风巷、机电硐室、密闭墙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瓦斯员天天查四次,班组长盯现场,放炮员管爆破,队长管安排,总工定检查点。 | ||
| 管理要求 | 瓦斯牌挂准位置,三签字三对口,一炮三检,交接班写清楚,发现异常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室和安监员盯着,不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瓦斯员没签字不能放炮,漏查一次扣钱。 | ||
说明:为了进一步搞好瓦斯治理工作,防止发生瓦斯事故,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执行。
一、瓦斯检查人员配备
(一)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1年,并经专门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二)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盯头盯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间隔时间为2小时,检查时间要均衡。
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原则及检查标准
(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应由通修队技术员编制后报通防部审查后,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列入每月的作业计划中,检查点的增加由值班队长负责安排,检查点的减少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原则:矿井总回风道、一翼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和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峒室和巷道等,其检查地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由矿总工程师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实施。
(三)瓦斯检查牌板的位置。采煤工作面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煤壁20m内的回风巷道中,回风流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以里10~15m处;掘进工作面应设置在距迎头50m以内的巷道中,回风流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以里10~15m处;硐室设置在调节风门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其它地点设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悬挂于顶帮完好、无滴水的醒目地点,书写要清晰、准确。
(四)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三签字”制度(瓦斯员、班组长、放炮员)和“三对口”制度(瓦斯检查员手册、记录牌板和瓦斯日报表)。
(五)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盯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瓦斯牌处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三级信号三保险”、放炮停电、撤人、远距离放炮等制度。
(七)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队长和调度室。
(八)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测定一次炮眼内的瓦斯含量,以便掌握前进方向煤岩层中的瓦斯变化情况。
三、瓦斯抽放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本煤层抽)
采煤工作面采用预抽,包括平行钻孔抽放、交叉孔抽放、网格抽放等);开采期间采用边采边抽、高位抽放、交叉钻孔、网格抽放和上隅角抽放等。
预抽:在掘进期间,利用掘进间隙时间及时施工工作面抽放孔,及时连孔抽放,既减少了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又增加了回采工作面预抽时间。方法一: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每隔40m布置一个钻场,钻场规格4.8m×宽4.2 m×高2.7m,每个钻场分别布置抽放孔14-21个,钻孔直径75mm,钻孔沿两顺槽对向平行距离按80m布置,终孔间距5m。方法二:顺层平行抽放,钻孔倾角按煤层倾角,方位垂直顺槽走向布置在煤层中部,钻孔间距1.5m,钻孔深度80m布置。
(二)m11、m9煤掘进工作面抽放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正前预抽(预排)、巷帮预抽及边掘边抽。
1、掘进工作面采用正前预抽(预排),打防突措施孔。
2、掘进工作面巷帮预抽、边掘边抽钻孔布置: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分别左右交叉布置钻场:规格长4.8m×宽4.2 m×高2.7m,钻场内钻孔呈半扇形布置,每个钻场布置2~3排14~21个抽放钻孔,钻孔间距(中-中)不得小于500mm,钻孔终孔深度为60~80米,控制巷帮各15m。每次打钻由通防部设计钻孔参数。
3、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效果检验孔兼瓦斯排放钻孔布置:在迎头利用防突钻机或者风煤钻打3个孔深10m的钻孔,1个钻孔位于煤巷掘进工作面中部,平行巷道掘进方向,其它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8m处。
(三)上邻近层九煤预抽孔
为解决m11工作面采空区瓦斯涌出量大,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道瓦斯偏高现象。①施工专用瓦斯抽放巷,对m9煤预抽,钻场布置:垂直于巷道掘进方向在巷道两侧每隔20m~40m(根据地质条件及上一个钻场打钻情况确定)开一个钻场,钻场错开布置,钻场为锚网喷支护,钻场规格长4.8m×宽4.2 m×高2.7m。每个钻场布置14-21个抽放孔,钻孔直径75mm,按2-3排布置,每排7个孔,每个钻场控制前方60-80m,钻孔最深平面距离120m,终孔间距13.5 m;九煤回风顺槽方向控制平面30m,布置3个孔。
(四)采空区抽放
1、九煤密闭墙抽(邻近层)
密闭墙构筑标准:距回风巷道小于4m顶板坚固岩(煤)层处,两道密闭墙(砖或石料)中间填充砂或黄土,密闭墙四周要掏槽,密闭墙厚度不小于1m,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0.3m,两道密闭墙间距为10~15m,抽放管插入密闭墙后进入顶板抽放巷12~15m,密闭上还要设置注砂(泥浆)管和采气测温的观测管,密闭要经常观测和维护,发现漏气要及时堵漏或在原密闭外再筑一道密闭。
2、待工作面形成时采空区及工作面上隅角抽
在m11号煤层开采时,必须进行了上邻近层瓦斯抽放,在此过程中邻近层部分瓦斯将涌向采空区。因此,m11号煤层还需进行采空区瓦斯抽放。对采区工作面采空区抽放采用埋管法抽放采空区瓦斯,对已采完封闭的采空区采用密闭法抽放采空区瓦斯。
同时,为抓好今后工作面后部老空区瓦斯抽放治理工作。如111102工作面试生产后,为防止后部老空区初次来压时上临近层m9煤大量瓦斯涌入采空区(本煤层抽放后考虑总体瓦斯涌入量不会太大),一是提前从111102瓦斯抽放巷向回风顺槽(工作面上隅角处)施工抽放钻孔,钻孔终孔位置在工作面上隅角6-9m处,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二是抓好工作面切眼钻孔施工工作。向工作面推进前方、工作面后部和上部施工钻孔,上部钻孔主要拦截m9煤层瓦斯,控制范围6-9m,后部钻孔控制范围30m。三是在工作面回风顺槽推进方面每隔40m向上部(工作面推进隅角处)施工3个钻孔,控制范围6-9m,主要拦截和抽放m9煤和后部老空区瓦斯。
四、瓦斯抽放设施管理及抽放要求
(一)抽放瓦斯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
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6、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放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7、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二)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2、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放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规程148条的规定。
3、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4、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抽放瓦斯,进行处理。
(三)抽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2、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3、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五、排放瓦斯管理
(一)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内容包括:
1、采取控制排放瓦斯的措施,要计算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订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在排放瓦斯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甲烷报警断电仪或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位置,瓦斯探头的位置,必须做到文图齐全,并在图上注明。
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停止作业,指定人员警戒,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4、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
5、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器设备必须完好,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ch4不超过1%及局部通风机前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6、明确排放瓦斯负责人和组织分工人员名单,落实责任。
(二)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
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排放瓦斯风流途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3、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工区,瓦斯浓度超过3.0%,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批准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落实,并由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由救护队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
六、防止瓦斯引燃管理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须的火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热源,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一)防止明火管理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建立严格的下井搜身和人员清点制度,并作好记录。
2、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矿灯应完好,如果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出矿灯,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3、采取可靠的防灭火和监控措施,防止煤炭氧化自燃。
4、严禁井下存放汽油、变压器油等易燃易爆品。
(二)防止电气火源管理
1、井下使用防爆机电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严防电器失爆,所有安装电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必须经过瓦斯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能允许启动设备。
2、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两闭锁”(风、电及瓦斯、电闭锁)和完善系列化设备。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3、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等,容易因摩擦而积聚静电,当其静电放电时,可能引燃瓦斯、煤尘或发生火灾。因此井下应采用无静电、难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ω,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4、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产生,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5、井下电气设备应选用本质安全型的设备。
(三)防止放炮火源管理
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爆破。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放炮: 放炮必须遵守井下爆破的有关内容的规定。
4、炸药及雷管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 (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2)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3)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4)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5、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起爆,在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7、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8、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9、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10、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1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处理拒爆、残爆时,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条、342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13、放炮时,应采用正向起爆。
1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四)防止其它引火源管理
1、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如下:
2、钢轨在入井处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良好的集中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mm2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m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3、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5、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规定。
(1) 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2) 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 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llh。
(4)当井下矿灯熄灭时,不能随便处理,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必须送回井上矿灯房进行修理更换完好的矿灯。
(5) 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6) 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7) 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并装有短路保护器。
(8) 矿灯必须按规定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9) 矿灯应使用冷光源锂电池矿灯,不能使用单光源矿灯。
六、其他安全管理
1.局部通风机保证连续可靠运转,并执行有关规定。
2.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并由盯头盯面瓦斯检查员对接风筒、局部通风机管理、装药放炮、电气防爆等有关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3.防爆和防火:安设防爆型及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防爆合格率达100%。局部通风机、装岩机和其它机电设备都要装设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要设综合保护装置。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不延燃性橡套电缆。照明、通风、信号和控制用的导线,都必须使用橡套电缆。
4.安全爆破:要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乳化炸药,使用8号金属外壳的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专职放炮员负责按规程及操作规定严格作好装药及放炮工作,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对此进行监督检查。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每个工作面必须有不少于0.2m3的黄泥储备,以作好炮眼的封堵工作。
5.隔爆与自救: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区、工作面要装备隔爆设施,煤巷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七、井下瓦斯爆炸的防治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在瓦斯检查、管理方面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瓦斯检查和处理工作。
(2)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设瓦斯监测仪器,并保证设备灵敏可靠。
(3)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加强局部通风、排放瓦斯、盲巷及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
(4)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三级信号三保险”制度,加强放炮管理。
2.消除井下火源。
(1)严格执行规程,消除明火。
○1消除井下明火。
○2禁止携带烟草及其他点火物品。
○3井口房、瓦斯泵房、通风机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和明火取暖。
○4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焊等工作。
○5井下发现自燃发火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扑灭。
(2)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1加强火药管理,对火药定期检查。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许用电雷管。
○3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尘。
○4没有封泥的炮眼不得放炮。
○5尽量采用水泡泥。
○6禁止放糊炮。
○7禁止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煤矸。
(3)消除电气火源。
(4)消除其他火源。
○1装有防止斜巷运输跑车的保险装置,避免摩擦火化。
○2防止金属强烈碰撞产生引燃火源。
八、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瞬间应急措施
(1)受爆炸波及人员立即判明事故发生方向,背向爆风卧倒在水坑中,并且用湿毛巾将嘴和脸捂住。
(2)灾区尚有自救能力的人员用最快速度由附近进风侧撤离灾区。
(3)灾区内如不是自然发火,而且爆炸后检查无明火存在时,应立即恢复通风,打开水管清洗煤尘;如系自然发火,按火灾处理。
2、矿山救护队救灾行动
(1)弄清爆炸事故地点、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及是否还存在爆炸条件,消除一切残余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2)迅速查清遇难人员分布情况和抢救撤退路线的破坏情况。
(3)查清灾区及其波及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煤尘、航道支护变化情况,风流发生变向、短路的可能和二次灾变的危险程度。
3、救灾方案
(1)确定波及区域内停电。停电工作由总工程师指派专人负责。
(2)营救遇难人员。指示所有遇险人员和受威胁人员迅速撤出灾区;一时无法撤出时,应到附近避难硐室避难,等待营救。抢救人员遵循“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抢救原则。
(3)消灭明火。在确保灾区无明火或不可能再次出现火源的情况下,采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手段,迅速恢复通风。
(4)在所有通往灾区的巷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守护,不准任何人进入。
(5)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爆炸和火灾范围扩大。
以上措施内容如有未尽事宜之处,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0一三年四月十四日
矿井瓦斯防治 安全技术措施:高瓦斯矿井瓦斯综合防治
| 适配人群 | 通风工程师,防突技术员,瓦斯抽放工 | 使用场景 | 下山掘进,高瓦斯采面,瓦斯动力现象 |
|---|---|---|---|
| 制定目的 | 瓦斯涌量越来越高,下山掘进面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怕出事,得管住瓦斯。 | ||
| 适用范围 | 超化煤矿井下所有采掘面、通风巷道、机电设备、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矿领导盯全局,技术员管设计,班组长守现场,工人按章操作,人人有活干。 | ||
| 管理要求 | 装风机、扩巷道、安传感器、打钻孔、注水、配自救器、用防爆设备、设专用回风巷。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有人查设施,每周校传感器,总工带队评风险,不落实就停工整改,问题多要追责。 | ||
引言
郑煤集团超化煤矿矿井生产能力240万t/a。井下有5个生产采区,开采标高-300--100 m ,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煤层厚2.0-21 m,属“三软”不稳定厚煤层,主付井进风,东西两风井回风,现有两台主要通风机运转,备用通风机两台,矿井总进风量8760 m;/ min,总排风量9340 m;/ min,瓦斯排放量37 m;/ min。近几年来,随着开采标高的延伸,矿井相对瓦斯涌量越来越高,下山掘进工作面甚至出现瓦斯动力现象,为有效防治矿井瓦斯,该矿共投入资金1860万元,对矿井瓦斯实施综合治理,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1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
1.1改造通风系统,提高通风能力,坚持以风定产
____年该矿东西两回风井分别改造使用了bdk轴流式节能通风机,增加矿井总进风量2 880 m;/ min,减少矿井漏风311 m;/ min,增加矿井通风生产能力66万t/ a,电机功率降低150 k w,年平均节省电费50万元。解决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问题,使矿井通风系统的能力和可靠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1.2优化矿井通风网络,降低通风阻力
针对矿井主要巷道失修,断面小,风阻增大,通风能力难以提高,该矿专门成立巷修队将主要通风巷道全部扩修为10.5m;断面u型钢支架巷道,共计3 800 m,同时,各下山采区实现专用回风巷,共计新掘专用回风巷3 000 m,通风网络缩短860 m,实现了矿井降阻增风、减耗目标。
1.3完善通风设施,优化通风系统,提前升级改造机电设施
22下山煤巷掘进工作面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后,该矿不等突出矿井鉴定结果,就严格按照突出矿井标准对通风、监测、机电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用锚杆等加固加厚风门墙体,临时通风设施一律取消,安装防逆风装置,主要巷道及掘进巷道每隔50 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所有机电设施全部按照高突矿井井下电器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1 .4进行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性评价
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和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设计及可靠性评价,测算反风率及矿井通风阻力,实现系统、设施可靠,风流稳定,具有较强的抗灾能力,发生灾变时风流易于控制,便于抢险救灾,保证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加强瓦斯综合防治
2. 1建立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成立专门机构和瓦斯抽放、预测专业队,负责瓦斯抽放、防突、监测及安全装备的管理。
2. 2实施矿井瓦斯抽放
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井下、地面各建立一个瓦斯抽放泵站,井下炮采放顶煤工作面、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和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分别实施顶板岩石钻孔抽放、高位巷道抽放、超前浅孔与巷帮钻孔抽放、采空区抽放、上隅角埋管抽放等,杜绝了采掘面瓦斯经常超限现象,产量与进尺提高了40%。
2.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自从22下山22121下付巷掘进工作面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后,所有下山煤巷掘进头全部按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瓦斯治理,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防治措施,采用钻屑一瓦斯流量法进行效果检验,综合指标r值取6,积累了大量经验数据。矿井投入新型液压钻机6台,____年掘进工作面打超前钻孔4820 m,到目前为止,井下采掘面未发生过瓦斯突出。
2. 4开展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
该矿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掘进工作的瓦斯涌出量、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抽放系统、监测系统、隔爆设施、压风自救、顶板岩石钻孔抽放、巷帮超前抽放、钻孔疏放、避灾铜室、物探、钻探分析、地质构造、设备防爆、机电设备保护、通风设施等项目进行预测预报及评价验证,并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分别对各专项评价进行会审,提出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综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可以掘进及整改防治措施,确定允许掘进距离。____年6月份以来,矿井采掘工作面消灭了因瓦斯压力、地质构造应力等因素造成煤与瓦斯涌出、压出及瓦斯超限现象。
2. 5采掘面实施煤壁浅孔高压注水
当高压水进入煤层后,沿着裂隙流动、渗透和扩散,挤占了裂隙空间,将瓦斯从裂隙中挤出,通过检修班对煤壁浅孔高压注水,增加了瓦斯释放量,从而降低了生产过程的瓦斯涌出量。同时,煤壁浅孔高压注水,增加和扩展了煤层裂隙,煤体因充分吸收了水分而湿润,从而改变了煤层的物理力学特性,有效防止了采掘面煤墙片帮、冒顶,从而消灭了因煤墙片帮、冒顶所造成的瓦斯积聚及瓦斯超限现象。
3建设监测监控系统
3.1健全安全监控系统
全矿井各采掘面、回风巷、机电铜室等分别安装了瓦斯、温度、风速、一氧化碳传感器,井下所有低浓度瓦斯传感器更换为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对监控设备及监测功能按照防突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安全监控系统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无线联网,井下各作业场所实现了安全状况的及时监控和多层次管理。井下所有瓦斯传感器断电点均调定为0.8%,当瓦斯浓度达到0.8%,所有波及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均自动断电,____年井下杜绝了瓦斯超限。另外,井下所有瓦斯传感器每周定期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使得监控系统的报警、断电、闭锁、检测功能灵敏可靠。
3. 2强化个体防护
自从22下山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后,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井下所有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独岗工作人员均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各工作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3. 3严格落实掘进装备系列化
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全部实现掘进装备系列化,尤其局部通风机全部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双风机实现自动倒台,所有风机全部使用大功率对旋风机,并安装机电开停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运行状态,风筒使用大直径和防炮崩抗静电、阻燃风筒。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以“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问答等专业书籍达到人手一册。全矿入井人员必须通过瓦斯综合防治等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并持证入井。井下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三级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上岗。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河南理工大学矿井瓦斯防突培训班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上岗,这为提高全矿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打下了基础。
5结语
综合近年来矿井高瓦斯压力治理,矿井“一通三防”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杜绝了瓦斯超限等事故发生,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也正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从而使矿井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矿井瓦斯防治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瓦斯排放
| 适配人群 | 通风科长,瓦检员,施工队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瓦斯排放作业,盲巷启封,停风区恢复通风 |
|---|---|---|---|
| 制定目的 | 怕瓦斯积多了爆炸,怕工人吸多了晕倒,怕排瓦斯时出乱子,影响整个矿的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这些科室,还有施工队和所有瓦斯排放地点。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管总,技术负责人编措施,通防科干活,安全科盯着看,生产科组织人学,机电科管设备,施工队动手干。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先撤人再排瓦斯,全程停电,专人警戒,按顺序一段段排,不能“一风吹”,风机不能停。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室发命令,安全员现场查,不按规矩就马上停,谁乱来谁负责,检查结果要记下来,领导天天盯,出问题要追着问。 | ||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使瓦斯排放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
组长:秦紹崇(矿长)
副组长:康波 (技术负责人)
成员:王维田何有昌崔同问徐其昌肖顺安耿其赛
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瓦斯排放工作调度、指挥工作。瓦斯排放工作有瓦斯排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施工队和各职能科室密切配合。
二、科室(施工队)责任分工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排放工作指挥、协调、监督实施工作;
2、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
3、通防科:负责瓦斯排放措施实施和业务管理工作;
4、安全科:负责瓦斯排放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生产科:负责瓦斯排放措施组织、贯彻、落实工作;
6、机电科:负责瓦斯排放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排放措施的实施工作;
三、瓦斯排放原则
排放瓦斯采取三级管理原则。一级管理: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通风科长、施工队班(组)长、瓦检员和电钳工负责就地排放。
二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3%或以上,排放瓦斯流经线路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并不影响其它掘进工作的正常进行,排放前必须由矿技术主管组织制定书面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彻,上报、备案。由矿长组织通风科长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全检查科派人在现场监督检查,矿辅助救护队在现场值班,发现不按措施组织的违章排放,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
三级管理:掘进巷道、盲巷或已封闭的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以上,排放瓦斯流经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它掘进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或其他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流,排放前必须由矿技术主管组织制定书面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上报总工程师批准,并负责向有关人员贯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科长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全检查科派人现场监督检查,矿辅助救护队现场值班,发现不按措施组织的违章排放,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
四、具体安全措施
1、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排放瓦斯区域撤人工作。瓦斯排放前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把井下瓦斯排放区域流经路线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方可命令排放瓦斯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排放瓦斯前安全负责人落实好停电、撤人工作。在确认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区域内无人后,由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警界,防止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区域。排放过程中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供风。
3、瓦斯排放人员按照先上后下、先近后远的顺序逐段排放各区域瓦斯积聚地点,严禁“一风吹”作业。
4、局部通风机送风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规定的停风区域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由停、送电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5、当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由排放瓦斯人员进行排放。
(a)、在排放瓦斯过程中,调节局部通风机的风量,使排放出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0.75%以内。
(b)、排放瓦斯区域内和排放瓦斯回风风流经过路线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c)、只有在排放瓦斯巷道风流中及排放瓦斯回风风流经过路线系统内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和二氧化碳不超过 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回风风流经过路线系统内的供电。
6、当排放瓦斯区域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由排放瓦斯人员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c)、排放瓦斯结束后,必须观察30分钟,只有在排放瓦斯巷道风流中及排放瓦斯回风风流经过路线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地点电气设备的供电和回风风流经过路线系统内电气设备的供电。以及排放瓦斯人员撤离工作。
7、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
8、排放瓦斯结束后不准停风,保证正常通风。
9、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与我矿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