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安全监督检查,建设工程三同时,事故应急处理
制定背景以前出过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分不清,管得松散。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企业、工地、工厂,还有管安全的部门。
职责分工政府和安监局带头抓,企业老板自己管,员工也要守规矩,街道社区也帮着看。
管理规定开工前要检查设备,工人必须培训,危险地方要有防护,不能瞒报事故。
监督与罚则定期查现场,查记录本,查培训照片;不按要求做的,先警告再罚钱,严重就停工;每季度开会通报问题。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会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表任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七、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责任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发布等。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专员,办公室文控员,合规评价负责人使用场景法规更新管理,标准适用性评估,外来文件分发
制定背景怕大家用错安全法规和标准,找不到最新版,或者传错了文件,影响生产安全。
适用范围管公司里所有跟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发的文件。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主要干活,找法规、认标准、做评价;办公室管收文件、发文件、归档存档。
管理规定每天上网查新法规;收到标准先交安全环保部识别;旧文件作废要盖章,新文件及时发下去。
监督与罚则安全环保部每年评一次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要分析原因、定整改计划;办公室按程序发文件,乱发或误用要追责。

一、 目的

对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进行识别和获取,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误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控制。

三 、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 、术语定义

无

五 、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获取。

5.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识别。

5.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识别。

5.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识别,并负责对识别后文件的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六、要求

6.1、获取和识别的文件分类

6.1.1、产品标准

凡涉及到本厂产品的相关标准。

6.1.2、其他相关的文件

国家有关适用本公司的政策、法令、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行业中相关文件。

6.2、获取和识别管理

6.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2.1.1、获取渠道包括上级来文、同行业来文、参加上级会议文件、网络搜索等。获取方式为文本或电子版方式,获取时机为每天到国家安全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文化网等网站网站进行搜索一次。

6.2.1.2、安全环保部获取到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后进行识别。

6.2.1.3、凡是购买、赠送、发放的与本厂产品有关的标准,收到后应移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识别。

6.2.2、识别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效性,应对标准的发布实施年份进行识别,识别是否是最新的适合本公司的有效版本。

6.2.3、对标准中条文进行识别时,应识别哪些条款是最适宜本公司的。

6.2.4、其他相关文件

6.2.4.1、凡是国家发布的与本公司有的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来文、收到后统一移交到公司办公室。

6.2.4.2、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识别,识别其应实施的部门、范围、保存期限。

6.2.4.3、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应按文件档案管理的要求,逐级分送到各级领导进行传阅。

6.2.5、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开展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6.2.6、安全环保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6.3、识别后的分发:

6.3.1、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识别后,适宜本公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原来执行的文件、标准均应移交到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对部门需经常参照执行的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复印,将复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进行发放,防止产生误用。

6.4、文件的控制

6.4.1、当原文件、标准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废,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收回,发放新文件。

6.4.2、对有保留或参考的已经作废的文件,均应加盖作废印章的标识,以防止误用。

七、记录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建筑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工程建设,事故预防,安全执法
制定背景事故老是发生,人死得多,影响发展也伤形象。法律写了好多本,可还是管不住。大家嘴上说安全重要,实际干活就忘了。
适用范围管建筑工地所有人,施工队、包工头、工人,还有盖楼修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老板要带头抓安全,工长天天盯着,安全员查隐患。出了事先问班组长,再找项目经理。
管理规定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工地,脚手架没搭牢不能上,电线乱拉要立刻停。危险地方必须挂红牌。
监督与罚则每月检查三次,拍照留底。发现违规当场罚钱,两次就停工整顿。工人可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五十块。

前言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事故发生上升的势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____年1月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出,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安全生产事故仍然连续发生,蓬勃发展的建筑行业也和煤炭、交通等行业一样面临着安全危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居高不下?又怎样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呢这正是本篇试图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现状

____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____年11月1日起施行。随着《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以这部法律为中心,我国形成了一整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体系。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法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有10多部,国务院制定的各种条例达50多部。此外,国务院还下发了30多个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100多个。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话说:“这些法律法规加起来,一寸厚的装订本有3大本。”

然而就是这3大本、上百个法律法规却都管不住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必须承认,我国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每年因安全生产事故而丧生的人数达到十多万。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损害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也一直高居不下,仅次于煤矿和交通行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和其它行业系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社会的安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

面对此情此景,让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困惑,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频频出台、严格实行安全责任追究的背景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得不到显著的控制呢?如此这般,到底是法律之过?还是人之过?

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千头万绪,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律规范的作用虽然是很强的,但它却不是万能钥匙,不可能因为一部法律颁布了,各种违章行为就会自动停止,安全生产事故就会自动消失,安全隐患就会自动消除。也许正如法学界流行的这么一句话:“法律是灰色的,而现实之树常青。”

综合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我们认为造成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一直长期较低的主要原因应当包含社会因素和企业自身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一、社会因素。首先,尽管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必须承认,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其他一些能够指导或引导人们行为的工具,如权力、行政、道德和习惯,它们所起的作用有时是法律所无能为力的。这一点随着法律万能作为一种狂妄和浅薄的观点遭到抛弃,已经达成共识。也就是说,社会纷繁复杂,法律仅仅是一件工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告诉我们,它无法在一切问题上都做到天衣无缝。法律的工具性须经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执行。正如培根在《论司法》一文中引用的《圣经》中圣保罗的一句话:“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这也要人能正确地运用它。”所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得再多再好,还必须要通过企业和人在日常社会生产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去运用、去贯彻落实,才能体现出法律本身的真正价值。而当今社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特别是长达数百年的封建统治,对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工程以及人们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人治阶段,使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

其次,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淡薄。从政府到百姓,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安全生产的概念比较模糊,总认为安全生产问题离自己很远,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故,总是麻木不仁,即使有所关注,也只是当作社会新闻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根本没有引以为戒。随着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的不断健全,专业机构也已基本建立,可以说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在法理、条文上有了比较完整的建制,而且这些法律和制度都“写”在了纸上,“贴”在了墙上,“读”在了口上。但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少数地方官员过分追求政绩,甚至于有的地方官员充当保护伞,或是干脆直接下海、借机谋取私利。于是,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常常是说起来重要,用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后又觉得必要,把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和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让那些法律和制度成为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另外,社会、政府对违法企业的监督、处罚不够到位和有力,有法不依(权大于法)、执法不严(情大于法)、违法不究(钱大于法),从而使得法律和制度在运行中往往被架空,直接导致了企业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同时,虽然政府权力开始与其他社会公共行为分离,但并未从社会政治行为中完全分化出来,况且由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太极化”,使得违法成本低廉,组织结构层面的多重性也使得机构臃肿和职责不分,这更加重了行政权力的社会化并滋生腐败现象,执法和监管力量缺席。法律和制度在那摆着,而真正起实际作用的却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制定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其执行者(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行为,是为了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当法律和制度被束之高阁,被架空的法律和制度造成的不仅仅是监督的缺席,更重要的是引发民众的法律制度信任危机。3大本、上百部法律法规都管不住安全事故频发,这不仅让立法者尴尬,更让守法者失去守法的勇气和信心。

再者,由于经济建设的无序发展,造成了国家在宏观上的失控,使得建筑市场极度“繁荣”,建筑施工队伍“供不应求”导致施工队伍总体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下降,从根本上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以外促内,内外结合。监管与自律是外因与内因的关系,政府监管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外部条件,安全生产归根结底在于企业内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外部监管而忽视企业内部管理,否定企业自律的决定性作用。检验政府监管实效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企业的安全条件是否改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减少。

二、企业自身管理。主要是工程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还停留在口头上,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有力的处罚和处理。

从总体上看,从业人员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特别是个体建筑施工队伍的负责人依法管好安全施工生产的意识也很淡薄,他们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没有依法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安全保护,使从业人员在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以至发生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许多私营企业老板只要经济效益,片面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安全生产还没有真正成为所有施工建设单位的自觉行动,没有从安全生产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的高度引起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另外,由于近年连续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建设,建筑市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大量需求,使得建筑施工队伍供不应求、鱼龙混杂,大量拼凑而成的包工队、没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充斥建筑市场。这些包工队以及没有资质的建筑队伍或者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大单位、或者通过贿赂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到工程建设任务。一旦得到建筑任务后,为了弥补前期的不当投入、并追求最大利润,他们必然会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安全投入必然也不会完全到位,安全技术装备必然陈旧落后,安全设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保证。同时,由于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普遍较低,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多等现象。

再者,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和奖罚机制。特别是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或者得不到切实贯彻,各级管理人员没有危机感,缺乏主动管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推进安全工作的动力也就失去了。

大量的、没有经过严格培训的建设工人涌入基建队伍也是导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工人的素质差、安全生产技能差,加上管理再不到位,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常常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如桥梁坍塌、房屋倒塌、江堤决口等。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工地现场,专项施工,班组竞赛
制定背景工地安全老出问题,上级要求严管,咱自己也得有个规矩。
适用范围望龙村文化站与幼儿园项目部所有人。
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带头干,管理人员一起抓,领导小组专门盯。
管理规定安全制度要建全,方案必须审批,技术档案要归好,隐患台账要记清。
监督与罚则班组搞竞赛,考核有通报,奖好的罚差的,检查整改要闭环,复查销案不能拖。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监督下,结合我建设项目(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方案审批程序,规范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

3、建立健全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在各班组、各工种之间开展劳动竞赛和目标责任考核,定期通报,奖优罚劣。

4、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搞好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抓好安全促进生产。

5、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全面领导、部署、检查、总结、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6、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源整治台帐,完善检查、立案、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将隐患、危险源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长沙市东岸建筑公司

望龙村文化站与幼儿园项目部

二o一o年四月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部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法规管理员使用场景法规适用性确认,合规性评价,法律版本更新
制定背景以前老是漏掉新出的安法,或者用旧版本,怕被查出问题,想有个固定办法盯紧这事。
适用范围管公司里所有跟安全生产沾边的活儿和人。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带头找法规、做清单、每年检查一遍;各部门把清单传给员工,盯着大家照着做。
管理规定必须用最新版法规;只留跟公司安全有关的;清单要发到每个部门;更新了马上换旧的。
监督与罚则安全环保部定期查有没有漏学漏用;部门要组织培训、留记录;发现不合规就填整改单,限期改完;查出没传达清单要扣分。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将“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传达给本部门员工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3)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控制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它必须实行的要求。

4.2获取方法

安全环保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环保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公司相关“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相关的文件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隐患整改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适配人群总裁办公室人员,生产部安全员,储运部安管员使用场景安全合规管理,项目建设安全,职业卫生监管
制定背景公司要找齐安全方面的法律和标准,不然干活没依据,容易出错。
适用范围管总裁办、生产部、储运部、项目负责人这些部门和人。
职责分工总裁办管综合和设备安全规定,生产部管消防劳动保护,储运部管交通,项目负责人管建设安全。
管理规定要主动找法规,定期更新,不能用过期的;要组织培训,传达到相关方。
监督与罚则各部门自己保管规定,必须培训员工;每年做一次合规检查;发现不合规马上标出来处理。

为了使公司能够及时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部门

1.1 总裁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的综合规定、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1.2 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工伤管理及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1.3 储运部负责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1.4 视项目而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安全方面的规定。

2获取方式

总裁办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3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4符合性评价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专员,施工队负责人,项目安全部门使用场景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合规,安全标准执行
制定背景项目部老是跟不上最新安全法规,怕出事。
适用范围只管这个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法规更新这事。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全权负责。他们找法规、确认适用性、传给各部门和施工队。
管理规定必须半年联系一次上级和行业部门。所有新法规都要报给安全环保部,不能自己藏着。
监督与罚则安全环保部每半年查一遍法规是否适用。不适用就分析原因、定整改计划。每年做一次全面评价,写报告。新法规出来马上组织学习。

1、 为了****公司**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 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者代表,生产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法规专员使用场景法规识别,合规评审,清单更新
制定背景以前老找不到最新法规,怕用错旧条文。想让安全和环保工作不踩法律红线,给公司定目标时有依据。
适用范围管全公司所有部门的法规收集、识别和更新这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清单。行政部收资料、发文件、存档案。生产部查合规、做评价。各部门自己找本部门适用的法规、组织培训。
管理规定必须每年评一次法规清单。新法规一出马上更新。所有部门要存好文本或电子版。必须传达到每个相关岗位。
监督与罚则生产部发表格,各部门填完交回去。汇总后开会确认,审批后下发执行。局域网共享电子版。抽查考试、发手册督促学习。没做到的要补课、重填表格。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得到及时评价和更新。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已确认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记、发放及归档管理。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适合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将相关信息及时沟通。报生产部归档。

4.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有关的国际公约。

4.1.2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4.1.3行业规范、标准。

4.1.4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获取的途径

4.2.1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印刷行业协会或团体、认证或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2.2从能够提供此类信息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

4.3工作步骤

4.3.1生产部门将《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表》和《信息发布登记台帐》下发到各部门。

4.3.2各部门通过走访相关部门、电话咨询、查找相关资料等方法,将本部门和分管业务所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交回生产部。

4.3.3生产部门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适用性确认,最后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提交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

4.3.4生产部门将经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的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遵照执行。

4.3.5生产部门负责从专业网站上下载适用法律法规电子版本并共享在公司局域网上,以便相关部门、人员获取,参照执行。

4.4适用法律法规的管理及传达

4.4.1所有部门必须保存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文本或电子版),以便学习、掌握及遵照执行。

4.4.2各部门必须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及相关方,可以采用组织集中学习、发参考资料、抽查考试、发宣传手册等形式。

4.4.3各部门在提供服务和执行合同前,应向相关方传达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5法律法规的更新

4.5.1生产部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区域内危险源、安全风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判断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适宜,评审后发布公司当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5.2对于已经获知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迟自实施之日起更新并执行。

4.5.3各部门要保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安全生产要求的信息为最新。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工地事故,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事,轻伤重伤死亡都有,报告乱七八糟,现场乱动,调查拖拖拉拉,得管一管。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工地、施工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公司和总公司。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盯现场,分公司收表汇总,总公司管大事故上报。
管理规定轻伤当天报,重伤死亡马上报;现场不准动,人证物证留好;调查15天内做完,特大事故一个月内结案。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报表交没交,现场抽查保护情况,漏报瞒报扣绩效,整改不力通报批评,事故处理结果要公示。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总则

(1)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3)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2)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3)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4)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5)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2)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2)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5、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

3)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4)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适配人群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使用场景班组作业,特种作业,新员工带教
制定背景设备老、隐患多,工人容易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出意外,别带病作业,别酒后上岗。
适用范围班组里所有人,包括新来的、换岗的、学徒工。
职责分工班组长带头管,每个工人自己守规矩,安全员盯着看执行没执行。
管理规定设备不能有毛病,劳保用品必须穿好,不许酒后上岗,不许无证干特种活,不许单独操作没满三个月。
监督与罚则每天班前检查穿戴,查设备状态;每月查危险源表和演练记录;发现违规马上叫停,再培训;严重就调离岗位。

a) 班组内的设施、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安全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b)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c) 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冒险蛮干,不违章操作。

d)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学习待取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e) 班组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f) 新上岗职工(含调换新工种人员)必须与师傅签订“师徒安全协议”,师傅负责其独立操作前的安全监护工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在监护期间不得安排其独立操作。

g) 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标志”、“危险源风险评价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熟知。

h) 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新增加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立健全“危险源标志”、“危险源风险评价表”和危险源控制措施,制定相应的危险救援预案及危险预知内容,并使职工及时熟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一次评价,及时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优选10篇)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适配人群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安全监督检查,建设工程三同时,事故应急处理制定背景以前出过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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