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
| 适配人群 | 安监科人员,车间安全员,工艺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危险源识别,风险等级评定,重大事故预防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故,死人或赔钱太多。想把危险地方记下来管住,让干活更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安监科管的区域,还有各车间和设备设施。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带头干,定办法、管重点。各部门和车间自己查自己管,配合安监科。 | ||
| 管理规定 | 危险地方要登记,分大中小三类。重大危险源必须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 | ||
| 监督与罚则 | 班组每天查,车间每周查,安监科每月查。查出问题马上改,改不了就上报。不落实就扣钱、挂牌考核。 | ||
1 目的与范围1.1 为强化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安监科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控制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1.3 本制度适用于安监科内各单部门及其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2 总则2.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原则:1)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2)有以下重大后果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a.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b.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c.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2.3 重要危险源是指介于重大危险源与危险源之间,为本企业所关注重要的危险源。3 职责3.1 安监科是安监科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指导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3.2 各部门、车间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负责对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配合安监科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4 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4.1 危险源识别范围:本厂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作业场所,涉及厂区地理位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建筑物、材料、运输线路、员工、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4.2 危险源识别方法:1)区域划分:按车间(部门),确定出企业基本的危险源识别单元。2)确定基本的识别单元:危险源识别采用“工序(活动)/设备/人员分析法”的方法,以车间或部门工艺、工序(活动) 过程为主线,将其工艺、工序(活动)分解成若干个小单元。3)辨识内容:采取现场调查或参照安全性评价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检查的方法,分别辨识出各工序(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各种类型的危险源。4.3 风险评价方法:采取“是非判断法”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对每一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1)是非判断法:危险源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符合下述四种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重大危险源:a.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危险源;b.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c.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a.d.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险建(构)筑物。2)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d=lec法):根据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lecd值表
l值
e值
c值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频繁程度
后果
10
完全可能
连续暴露
100
死亡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巨大
6
相当可能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40
死亡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较大
3
可能,但不经常
每周一次暴露
15
死亡1-2人或一定财产损失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
每月一次暴露
7
重伤事故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每年几次暴露
轻伤事故
0.2
极不可能
2年以上暴露
引人注目,
0.1
实际不可能
/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级别的界限值
>;;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d)>;;120时,列为重要危险源;(d)>;;200时,列为重大危险源。
160~32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70~16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7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4.4 本企业重大、重要和一般危险源见附件。5 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5.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1)重大、重要危险源由安监科安监科确定,一般危险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安监科备案。2)各单位对所辖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重要、一般危险源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3)各单位要对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4)安监科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5.2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1)凡符合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和管理。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存在重大、重要危险源时,工程项目主管责任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监科组织专家审查认定。在项目完工试运行时,由项目主管责任单位组织安监科、保安科等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措施进行安全评价。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4)凡被列入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单位,实行三级安全管理控制,即:a.所在班组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天每班检查1次。b.车间(科)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周检查1次。c.安监科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1次(保卫部负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消防工作)。5.3 各单位对危险源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本厂主管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本厂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安监科。5.4 安监科安全处及各单位安全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评估与整改、应急计划与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对控制管理结果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和器具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5.5 重大及部分重要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本厂安监科批准后实施。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述内容:a.任命现场安全事件的管理者和现场主要管理者,并确定他们的义务和责任。b.成立应急控制中心组织,并其明确地点。c.明确设施内外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d.评估潜在事故的危险性质、规模以及紧急状态发生时的可能作用。e.在紧急状态下现场工人的行为,包括撤离步骤、紧急处置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f.在紧急状态下厂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动。g.制订与外部机构联系的计划,其中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2)一旦现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后,应确保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了解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并每年演练1次,落实该计划全面执行的情况,从中发现不足和缺陷。3)各单位应尽快修改应急预案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修改后的内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6 危险源的更新6.1 安监科可以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职能部门、车间。6.2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源变更情况的评审与评价,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并将变更情况报安监科。6.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并将确定危险源报安监科备案。6.4 安监科负责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更新。7 考核7.1 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维修工、操作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车间(科),车间(科)把关保本厂。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安全生产挂牌承包、月经济责任制考核。7.2 安监科对各单位危险源监督检查查出的管理问题和隐患,除对单位考核外,并视情节轻重同时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催化车间重大危险源检查
| 适配人群 | 岗位操作工,班组班长,车间领导 | 使用场景 | 催化裂化作业,精制区操作,装置巡检 |
|---|---|---|---|
| 制定背景 | 车间有催化裂化和精制区两个危险地方,怕出事影响生产,伤人、毁设备、污染环境。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催化裂化装置区和产品精制区这两个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岗位操作工是第一线检查人,班长盯班中检查,车间领导负责抽查和督促整改。 | ||
| 管理规定 | 进现场必须查、按规程操作;上岗要证;交接班和巡检不能漏;碱液配制必须戴防护用品。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有人查,每月车间带班长查一次;设备管线要定期测,报警器常检查;施工人员违规当场制止;出事马上报安环部,按预案救,再处罚责任人。 | ||
为了加强对车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保障装置生产安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针对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车间重大危险源检查管理制度:
一、 催化裂化装置区和产品精制区是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岗位操作员工进入现场必须详细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搞好本岗位的操作;
二、 岗位操作人员需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单独上岗操作;
三、 装置在生产正常进行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按照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认真检查,保证生产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
四、 车间领导应经常深入现场,以查制度,查思想,查纪律,查违章,查隐患为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 车间每月组织班长一起对装置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六、 对重要设备管线定期做好检测记录,对生产区的通讯、报警装置定期联系电器、仪表进行检查,使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七、 对进入装置的各单位施工人员,岗位操作工和班长予以监督检查其施工作业过程,对于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和制止;
八、 精制岗位操作工在配制碱液时或取样时必须佩戴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九、 发生事故时,按照本岗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安环部,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按事故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
| 适配人群 | 安全培训中心人员,生产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重大危险源区域,施工作业区,矿区生产现场 |
|---|---|---|---|
| 制定背景 | 矿区和施工区老出安全问题,怕出大事,想早点发现隐患堵住漏洞。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矿区、施工作业区这两块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培训中心要查要督,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管,部室队组也得参与检查。 | ||
| 管理规定 | 重大危险源必须定期检测;进区域要培训拿证;设施改动得审批;消防器材要完好;运输车得戴阻火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至少一次专项检查,班组每天巡检要留记录;演习每年至少一次;查出隐患限期改,改得好有奖100—500元,瞒着不报就罚。 | ||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范围:矿区、施工作业区
职责:机关各部室、生产队组
一、安全培训中心职责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我矿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安全培训中心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二、生产单位
1、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三、部室、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四、队组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队组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八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五、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六、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八、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九、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
| 适配人群 | 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 | 使用场景 | 灾害性天气应对,爆破器材管理,瓦斯超限防控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把危险地方找出来管好。风大、炸药库、锅炉房这些容易出事,得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全矿井所有人,重点是矿长、总工、副矿长、各科室和安全科。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总工牵头排查,副矿长分片管,科室配合干活,安全科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每月下井查一次,登记建档,按标准辨识,每半年排查一轮,评估报告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要签字报矿长,问题当场改,隐患限期清,不改就罚款。安全科年底分析,矿长每月带队查。查出重大隐患先撤人再停产。 | ||
根据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责范围
矿长对本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并负责督促矿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治理方案。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并负责督促对重大危险源按照确定的隐患治理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各专业科室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并参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治理方案。安全科负责矿井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1、大风、灾害性天气,2、爆破器材库,3、锅炉房,4、地表水,5、瓦斯、煤尘超限爆炸,6、岩溶水突水, 7、老空积水,8、煤炭自燃及其它火灾。
以上8项重大危险源由矿井安全科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各科室组织有关人员每月下井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安全科登记、存档。
三、排查、登记、申报
1、以总工程师为主,分管副矿长及各科室配合,对本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排查的依据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逐项进行登记,详细描述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特征。
3、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所在矿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申报。申报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第二类为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第三类为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4、当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后,各矿要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
5、重大危险源排查,六个月为一周期。
四、评估
1、必须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委托具备安全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2、对已经评估过的重大危险源,正常情况下每两年重新评估一次。重大危险源的产生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3、对新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立即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五、检测、监控
1、矿井必须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落实责任人,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治理措施和长远的治理规划,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矿井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不能排除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矿井应指定专人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经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矿长并备案。
4、矿井每年初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总体安全评估,拟写安全评估意见后签字备查,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治理计划。
5、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对存在现实危险的装置,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改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度应组织人员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场予以纠正。对已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矿井安全科审查同意,方可重新生产或使用。
7、矿井安全科每年末要对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检查、整治结果等情况进行一次总体分析。
六、治理
1、矿井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共同研究确定治理整改方案。
2、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整改方案一经确立,由矿长负责具体落实,必须最大限度满足治理整顿投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七、救援
1、矿井必须针对各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
2、矿井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3、矿井已经编写好的预案,根据情况,要定期、及时进行修改。
八、销号
重大危险源经过治理消除危险、危害后,要及时报上级部门申请销号。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矿井应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小组,矿长任组长,各副矿长、总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十、考核处罚
1、矿井无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无评估报告、管理办法、治理方案的,对矿长、总工、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科长各罚款100元,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到期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2、重大危险源不按时报送,对安全科长罚款5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记录不完善、不全面的对有关负责人罚款5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对应急救援预案不及时修改完善的对矿总工程师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
十一、其它
矿井要将各个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报告、检查制度、巡检记录、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集中管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管控预警机制
| 适配人群 | 跟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瓦斯监测,顶板监控,水害预警 |
|---|---|---|---|
| 制定背景 | 怕危险源没人盯,出事来不及反应。想让每个环节都盯紧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部门、区队、班组,还有跟班领导和安监员瓦检员。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牵头管总,安全部配合。各部室按专业分块负责,区队班组盯现场,领导随时响应。 | ||
| 管理规定 | 危险源要建库登记,高风险的必须重点盯。发现异常马上报调度和安全部,不能拖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用监控系统、人工检查、仪器检测多种方式盯。预警电话24小时有人接,手机不能关机。漏报瞒报要追责,整改不力要通报。 | ||
一、危险源监测与监控(各级职责)
1. 矿调度室统一负责全矿各类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制度。
2. 矿调度室、安全管理部建立矿基本情况、各类危险源数据库,并报送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按规定和程序在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对风险高的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测、监控,及时分析和评估重点监测与监控的信息。
3. 生产技术、通风、地测、机电、综合办运输等部室根据本矿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分别建立顶板、瓦斯、火、水、机电、运输等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并报送矿总调度室、安全管理部。同时组织对相关风险高的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测与监控,及时分析和评估重点监测与监控信息。
4. 各区、队、班(组)分别掌握本区、本队、本班(组)生产(工作)区域内危险源情况,并组织日常监测与监控,及时报告监测与监控情况,对风险高、隐患大的信息立即报矿总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
5. 跟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应掌握矿各生产(工作)危险源情况,并实施日常和动态监测与监控,及时报告监测与监控情况,对风险高、隐患大的信息立即报矿总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
6. 各相关部室、单位和人员分别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手段对各类危险源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传感器、气体分析化验设备等组织对瓦斯、火、煤尘等危险源情况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矿压观测仪器对顶板情况组织进行监测与监控;
运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组织对矿井水情进行监测与监控;
④运用人工方式和手段(包括人工观测、仪器观测和检查等)组织对各类危险源进行监测与监控。
7. 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各相关部室、单位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采取相关预防性处置措施,并跟踪治理、整改情况。安全管理部负责设立矿井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警示标志,并将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关安全措施等向本矿职工、专业救援人员及相关单位通告。
二、预警行动
1. 预警条件。具备以下两条件之一,就可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突发事故灾难可能发生;
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
2. 预警方式、方法
矿总调度室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外线电话是:4828378,4828678,内线电话是:8001、8002,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建立与矿值班领导、业务部室值班负责人、矿业务部室技术负责人以上负责人、其他相关单位值班室的通信连络。施工项目部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的值班。所有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矿领导、各业务部室负责人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如有事离开煤矿现场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保持24小时开机。
现场预警报告采取井上、下调度电话、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发出的声光告警信号等方式。
④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矿领导签发的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3. 预警程序
1)经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突发事故灾难可能发生时,其程序是:矿领导立即下达预警指令,宣布进入预警期→矿总调度室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矿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制定和执行相应的预防性处置措施。
2)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时,其程序是:
现场工作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使用调度电话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情况紧急时,在向调度室报告的同时,采取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人工方式(包括通知、发出相关信号)等方式向井下其他作业区域进行告警。
矿总调度接到预警报告后,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部室和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要直接向矿主要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发生原因初步判断;预警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向上级报告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瓦斯浓度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矿领导下达预警指令,宣布进入预警期。
④矿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预防性处置措施。
⑤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落实矿应急机构(或调度室)下达的处置措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继续报告预警信息。
监测监控系统发出声光信号,或采取了系统自动断电措施,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并核实情况,要征求并听取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处置意见。
⑥一旦达到事故标准,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予以处置。
4. 预警措施。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即将发生的事故灾难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矿应急机构采取下列措施:
启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关预防性处置措施。
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分工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灾难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监控、预报和预警工作。
组织有关部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级别。
④及时发布有关的事故灾难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应对措施。
⑤通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矿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⑥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⑦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必要时请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执行相关的处置措施。
⑧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的人员在报告、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⑨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在遇到险情时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控制人员进入或关闭、限制使用有险情的区域。
5. 预警解除
经矿应急机构组织评估显示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经采取相关措施危险已解除,经矿领导批准,由矿总调度室发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并措施。同时,继续组织监测监控。
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____年1月1日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矿山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
| 适配人群 | 矿长,安全总监,采区主任 | 使用场景 | 矿山作业,边坡坍塌,井下透水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伤人,想提前盯住危险地方,出了事也能少受点损失。 | ||
| 适用范围 | 矿山企业里所有干活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矿领导带头管,厂队车间采区跟着干,班组天天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危险地方要分三级管,a级最危险得三个人一起盯,b级两级管,c级班组自己管。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检查必须重点查这些地方,a级每月至少查一次,记在本子上。发现隐患发通知单,重大隐患经理指定副职牵头整改,还要复查。 | ||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企业的危险源(点)有:
1、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
2、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提升、吊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6、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7、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8、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9、有被机械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
10、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及机制;
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矿)、厂队车间(采区)、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b级:较大危险源,由厂队车间(采区)、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六、三级危险源(点)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于检查发现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由经理(矿长)指定一名公司(矿)级副职负责,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这是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予盾、获取相关资料的有效办法,有利于促进所指定的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协调。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性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公司(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监控
| 适配人群 | 尾矿监测员,炸药保管员,爆破作业员 | 使用场景 | 汛期巡检,渗水异常,爆破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尾矿库塌了、炸药库着火,出大事。想盯紧这些危险地方,早发现问题早处理。 | ||
| 适用范围 | 管尾矿库、炸药雷管库,还有看库的人、选厂安全员、安环部。 | ||
| 职责分工 | 监测人员测坝,安全员查渗水,保管员守炸药库,安环部收报告,专家来检查提意见。 | ||
| 管理规定 | 汛前汛后必须测四次坝;渗水异常马上找原因;炸药雷管不能混放;库内禁火禁电禁烟火。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测完要记本子、写分析、报安环部;发现隐患立刻处理并上报;安全部门常来查,不改就督促再改;值班脱岗或乱放炸药要挨批。 | ||
第一节 尾矿库监测制度
一、坝体的监测
监测人员每年应在汛前、汛后、上冻前、解冻后进行四次监测,必须对设置测点进行测量,并建立好则量记录档案,做好分析报告,并报公司安环部。遇到下列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测次。a地震或久雨、暴雨之后,b变形量显著增大时,c渗水情况显著变大时,d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e在坝体上进行较大规模施工之后,在每堆起一子坝前测量好下一级位置及规格,给操作工提供操作图纸。
二、尾矿库渗水量的监测
每月由选厂安全员对坝底和坝上的渗水量进行一次监测,并做记录,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若渗水量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查找变化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三、行业专家检查
定期邀请有关尾矿库的专家进行检查对尾矿库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听取专家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节 炸药库监测制度
一、坚守岗位,昼夜值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发放手续。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
二、提高警惕,严防火灾,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确保仓库安全。
三、凭票发放,杜绝外借,严禁炸药、雷管混放,搞好库内文明卫生。
四、库区外20米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五、仓库要有可靠的防雷和防静电措施。
六、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七、库内要有足够的防火器材、用具,并保持完好状态。
八、防止爆破材料被盗或变质,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经常保持库内安全状况良好。
九、库内禁止用电器设施、禁止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内。
十、库内存放的爆破品必须按要求存放,严禁超限。
十一、严格爆破材料的领、退库手续,保证帐、物平衡。入库要做检查和必要的试验。
第三节 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设施。
二、公司所指重大危险源包括:尾矿库、炸药、雷管库。
三、尾矿库监控措施:
(一)尾矿库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规定条例筑坝,尾矿库要有通讯设备,能够随时与车间领导保持联系。每班应固定专人对尾矿库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砂和杂物。汛期阶段应加强库区照明,并准备足够的防洪器材等物质、车辆,在选矿车间领导下组织防汛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每班不得少于两人。
(二)严格按照尾矿坝排渗设计服从完善,发现渗流堵塞和渗出浑水要及时维修,发现水位、渗透量、浑浊度变化异常。马上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到选矿车间、安环部门。不得在坝体上或对坝有影响的地点挖取土砂,严禁在库区周围放牧。在尾矿坝使用过程中,溢流塔的封堵,必须在溢流塔底部和支洞口段进行封堵,严禁塔顶封堵,严禁发生漏砂现象。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应对各种防洪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修理,保证尾矿坝正常安全使用。
(三)尾矿坝防洪材料配备有编织袋、草袋、尖锹、平锹、尖镐、砂土等。
四、炸药、雷管库监控措施:
(一)炸药、雷管库必须专门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居住区和生产设施,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二)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库区范围内严禁焰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炸药库周围20米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五)炸药、雷管出入库必须经过严禁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账,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六)对失效和生产无法使用的残、废爆炸物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销毁手续,由具备爆破资格人员进行集中销毁,并建立爆炸物品销毁台账。
(七)保管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内会客、留宿,严禁在库内吸烟、用火。
(八)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九)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监督。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戒规定,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标志。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班组长,设备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车间作业,设备维护,工艺操作 |
|---|---|---|---|
| 制定背景 | 车间里老出小事故,大家对危险地方不敏感,想早点发现隐患,别等真出事才着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车间干活的工人、班组长、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带头干,班组长天天查,安全员负责盯落实和记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用五种方法找危险源,比如问老师傅、看现场、翻旧记录、学外面经验、分析手头活儿。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一次辨识会,填表交安全员,没做或漏报要提醒重来,三次不改扣当月安全分。 | ||
1、目的
通过对危险源的正确辨识,系统地诊断车间、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发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过到安全生产。
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1)询问、交谈。对于本组织的某项工作要主动与有经验的人交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害。
(2)现场观察。通过对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其存在的危险源。
(3)查阅有关记录。查阅组织以往的安全事故的记录,从中吸取经验,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4)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似组织、文献资料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辨识本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5)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3、风险评价的内容
(1)设备、设施风险评价。如作业现场照明、楼梯护栏、手栏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与装配、操作、维护、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设备、装置、机械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2)危险物料。如工具、物料等从高处坠落、可伤害眼睛的物质试济、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等。
(3)交通运输。各种交通运输机具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4)火灾和爆炸。油库、库房(尤其是炸药库)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完好。
(5)行为性。如在平地上滑倒或跌倒,人员从高处坠落、员工的暴力行为等。
(6)工程地质。对各项工程从图纸设计到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了解其安全性,是否存在危险源。
4、风险评价的程序(风险评价计划)
(1)全面细致地了解系统的功能、结构、工艺条件等有关信息,包括系统或同类系统发生过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后果。
(2)收集与工艺系统有关的标准。
(3)按系统的功能、结构、系统安全性的因素及公认的安全要求,分析可能造成影响的部件、零件等。
(4)针对危险因素、提出相关安全要求及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建筑危险源监管
| 适配人群 |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施工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基建施工,隧道工程,高边坡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故,想把危险东西管住。以前出过事,现在得盯紧那些容易炸、烧、塌的地方。 | ||
| 适用范围 | 集团公司所有单位、项目部,还有外面来的施工队和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公司领导带头,安全质量管理部牵头干活。各部室按自己活儿管一块,比如技术部管技术、设备部管机器、人力管人培训。 | ||
| 管理规定 | 危险地方必须登记、评估、挂牌。要有人天天看着,定期检查设备,出问题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集团每年查一级危险源,分公司每季度更新台账。查出隐患先撤人再整改,不改就停活儿。没登记、没预案、不培训都要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____〕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经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设备物资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企业策划部、财务部、工会、组织宣传部、纪委、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六条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三)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条 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安全质量管理部
1、具体落实行政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预防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4、协助单位其他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研究制定和执行防止事故措施,参与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及时掌握、分析、评估集团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工作。
(二)技术开发部
1、跟踪国内外安全技术标准动态,管理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与监督实施;
2、组织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关安全技术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
3、协调各设计项目中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优化工作。协调内部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技术关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对重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方案问题负安全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审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各在建项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专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物资设备部
1、负责重大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运行、大件吊装及特大型工程施工供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管理等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3、组织重要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工作,控制物资进场检验、试验工作。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备、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文明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4、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五)经营事业部
1、对工程招标书进行评审时,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系数大小;对施工现场察看时,调查保障安全工作措施;在编写工程投标意向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根据设计文件编写安全保障措施;
2、工程中标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安全责任,接受技术交底时查询安全技术内容;分包工程时,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总包单位与分承包商之间安全责任;
3、审核本级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经费概、预算,确定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划成本、核算实际成本;
4、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规定,在集团公司投资经营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运行中搞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及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六)财务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下属各单位和项目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或整改事故隐患所需经费进行审定与拨付,并提出合理开支经费建议。
(七)人力资源部
1、根据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定员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负责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八)社会保险事业部
1、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按国家规定确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其它有关责任险种保险。
(九)企业策划部
1、制定企业安全规划目标,并监督实施;
2、对分承包商及外部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资质或资格审查,并监督签订分承包商分包合同或用工劳动合同;
3、负责外部劳务管理中有关安全工作宏观管理。
(十)组织部
1、在考核所属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个人安全生产绩效,并提出处理建议;
2、督促所属单位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宣传部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筹划与实施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外宣传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2、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对外统一报道和协调;
3、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
(十二)工会
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
2、监督各级、施工现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编制防暑降温防寒工作计划,预防煤气中毒,并督促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检查督促单位参加职工工伤保险。
(十三)团委
1、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术训练,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小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所属单位、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督促所属单位、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四)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十条 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积作用。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注:安全生产法第96条注解: 与《安全生产法》
gb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危险源与《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配套的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标准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标准, gb 18218-2000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显然,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核设施、矿业、建筑业、水利工程、航天发射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由于以上原因,此处必须加上建筑工程危险源的定义---- 建设部建质安函[____]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加上前面第二条: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十二条 危险源的分类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表1列出了可能导致各类伤亡事故的第一类危险源。
(二)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和人失误(human error)。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一法三卡”等活动予以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一)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1、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例如变电所、供热锅炉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 例如起重、提升机械、高度差较大的场所等;
3、能量载体,例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4、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
5、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6、危险物质。除了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换的有害物质外,也包括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7、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等;
8、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
(二)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1、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等危险源中。
3、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4、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第十四条 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价单元,使识别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确定是否构成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管理程序》(sb14g/0/04-07c)规定及时上报子、分公司,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分别上报当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分级监控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及危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0人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10~29人或重伤3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9人或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死亡人数1~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按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评定:
(一)重大危险源曾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及住宅区、生产单元、机关团体、学校、交通要道的。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一)对构成中铁建总公司要求的特别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由集团公司确定后上报中铁建总公司协同控制;
(二)对构成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二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辨识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协同控制;
(三)对三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确定后上报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由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协同控制;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直接监管,并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的确定
除了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外,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发生事故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
按事故出现可能性大小可分为可能、不可能、几乎不可能。根据危害程度可分为严重、较大、一般等级别。
危险源分级实际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考《“一法三卡”工作手册》中“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策划一览表”。通过评价出的危险源风险程度,从而确定危险源的等级。
第二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危险源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术控制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及其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须根据本工程危险清单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确保这些措施在施工现场能得以实施;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控制内容,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达到规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对施工操作者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4、收集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学习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预防;
5、在施工中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二)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安全化。
(三)管理控制除危险源分级管理外,还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一级重大危险源名录、控制措施及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公示。
第二十七条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更新建档,督促完善控制措施和跟踪监控。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及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三)建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一法三卡”要求设立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状态,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七)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当地及负责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每年进行演练;
(八)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按照《“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台帐;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
(六)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的危险性评估;
(三)应急救援报警系统及信息传递;
(四)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事后的恢复;
(八)培训与演练;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二)方案若可行,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有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三)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四)随着施工进度的发展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应随之不断更新或补充;
(五)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必须满足“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个体防护”三级控制原则。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监测,随时掌握危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状态,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九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加重处罚,并在各类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的;
(四)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或隐瞒不报的;
(六)未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七)未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九)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未立即整改的;
(十)未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所需资金投入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危险源检查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员,顶板监测工,安全监控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安全监控,重大危险源普查,瓦斯动态监测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水火瓦斯顶板这些太危险,得盯紧点,早点发现早点处理。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所有跟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设备油库沾边的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带头干,各队组具体操作,调度室天天看数据,队长要签字确认。 | ||
| 管理规定 | 传感器必须装好用好,数据每班必查,隐患当天登记,报警必须马上去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交接班查记录,每周安监科抽查,月底通报问题,没填表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改停岗培训。 | ||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建立对矿井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主要重大危险源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辅助运输、机电设备、油料库等。
二、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在线实时监测、远距离遥控、声光报警、数据存储、上传打印等功能,并完善各类传感器的使用。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任务:
1、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扳出制度。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
3、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4、完善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监控体系。
5、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规章制度。
6、建立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