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队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班前检查,隐患排查,当班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伤着人,想早点发现隐患赶紧处理掉。 | ||
| 适用范围 | 全队所有班组长和值班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查隐患,值班人员盯整改,队里负责监督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班开工前必须检查隐患,当天查出的必须汇报,重大隐患立刻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隐患要写进记录本,没整改罚50元,不汇报或假报要追责,值班员得跟踪反馈。 | ||
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不受到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将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结合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现场的管理,班组长必须坚持每班开班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监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班组班班开展班级隐患排查。
三、班组每天查出的隐患必须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整改,对于处理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回复的,罚款由回复人承担,值班人员安排处理隐患,并落实整改人员,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四、对于矿、队反映的当班安全隐患,由班组长安排落实整改,未整改落实处罚班组长50元/次。
五、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现场的班组长必须及时给队值班人员汇报,获得处理意见后进行处理。
六、当班的班组长,必须真实反映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和质量情况,及时安排落实人员进行处理隐患 ,同时也必须反映在队的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安监站人员,分管安全副职 | 使用场景 | 矿建施工,井下机电,地面生产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死人多或赔钱多。想早点发现危险,赶紧处理掉。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施工项目部,特别是矿建和地面生产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安监站管汇总上报,各班组管自己地盘。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一次隐患,没改完要一直报;整改必须有措施、有钱、有人、有时限。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站盯着改,不改就停工;隐患要建档,月底前交表,漏报重罚。 | ||
1、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隐患为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为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5、地面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泄露、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及其他8类。
6、项目部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经相应的组织形式评估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汇总报送处安监处。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月检查上报。
7、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包括:
①事故隐患类别
②事故隐患等级
③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④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⑤整改资金来源和保证措施
⑥整改目标
⑦事故应急预案
⑧整改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8、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9、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无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产或经营。
10、项目部安监站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生产主管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查,动火作业监管,仓库安全巡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里,让大家都平平安安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各班组、每个岗位的职工。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管人钱物,分管副总管审批,生产部门组织检查和验证,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改。 | ||
| 管理规定 | 四级排查要按时做,公司每月、部门每周、班组每班、岗位随时查;查到隐患马上记、马上报、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排查都要签字留痕,记录填《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月底汇总交生产部门;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要停产整改,不改就通报批评,再不改就追责。 | ||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3.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表的审批。
3.3 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考核;负责对重大隐患和需要多部门进行整改隐患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效果验证。
3.4 各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
4.工作内容
4.1 隐患排查
4.1.1 隐患排查的分类
4.1.1.1按照隐患排查的级别分为四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级。
4.1.1.2按照隐患排查对象分为:
a)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包括:压力容器隐患排查、电梯隐患排查、叉抱车隐患排查、配电系统隐患排查、空压系统隐患排查等。
b)特种作业隐患排查。包括:带电作业、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
c)基础设施隐患排查。
d)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
e)电器及其线路隐患排查。
f)仓库安全隐患排查。
g)车辆交通隐患排查。
h)综合管理隐患排查。
i)反“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排查。
j)应急救援预案的隐患排查。
k)其它隐患排查。
4.1.2排查方式
排查治理公司及其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观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b)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c)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d)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e)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f)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g)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h)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i)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j)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k)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l)对公司区域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1.3排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4.1.3.1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综合管理、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及重要基础设施等。
4.1.3.2 排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排查内容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的内容进行。
4.1.4 公司级隐患排查
4.1.4.1公司隐患排查的组织
公司隐患排查由生产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4.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4.3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5 部门级隐患排查
4.1.5.1部门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部门级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5.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周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5.3部门级隐患排查以制度排查和现场排查的方式进行。
4.1.5.4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班组级隐患排查
4.1.6.1班组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班组级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人员共同参加。
4.1.6.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班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6.3 班组级排查以现场排查为主,重点是现场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按章操作等。
4.1.6.4 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岗位级隐患排查
岗位级安全隐患排查由岗位人员日常自行进行,对所管辖区域的作业活动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连锁、安全附件和反“三违”的情况以及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排查。
4.2 安全隐患的治理
4.2.1 隐患治理的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4.2.1.1隐患的治理分为纠正和纠正措施。
4.2.1.2纠正适用于只需要现场改正就可以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3纠正措施适用于对存在的隐患需要采取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或技术改造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4纠正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pdca循环。责任部门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由责任部门实施治理,对治理结果由排查组组织对措施的有效性和治理结果的验证后予以关闭。
4.2.2 隐患治理的责任鉴定
4.2.2.1对只进行现场纠正就可以治理的隐患,整改的责任人为纠正的实施人。
4.2.2.2 对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才能进行治理的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为隐患存在的部门。
4.2.2.3 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才能治理的安全隐患,其治理的责任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进行协调。
4.2.3 防范措施
4.2.3.1 对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或者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2.3.2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3 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报告
4.3.1 安全隐患一经查出,排查人必须详细在《安全检查整改记录》上进行记录。
4.3.2 安全隐患以部门为单位,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分类进行进行汇总,于每月的25日将汇总结果报生产部门。
4.3.3 生产部门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汇总分析,报上级部门。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 适配人群 | 矿长,安全矿长,分管副矿长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停产整顿,隐患报告 |
|---|---|---|---|
| 制定背景 | 煤矿容易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保护工人安全,让生产更稳当。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公司旗下的所有煤矿。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全权负责,副矿长管自己分管的事,安全监察处盯着检查和处理。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排查隐患,重大隐患要停产整改,按“五定”原则落实,不能拖着不改。 | ||
| 监督与罚则 | 公司每月查,煤矿每周查,随时抽查;开会通报;不报、瞒报、不整改就处罚,还要处分人;整改完要验收签字才准开工。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2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
(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收到煤矿恢复生产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验收合格,向煤矿下达准予生产(作业)指令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四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对口汇报给平顶山裕隆公司的业务处室。
第十五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炭监管部门和公司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 适配人群 | 分管副矿长,矿井工程师,安监部门 | 使用场景 | 矿井作业,隐患排查,安全整改 |
|---|---|---|---|
| 制定背景 | 矿井现场老有隐患,容易出事故。想管住隐患分级、整改和责任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管煤矿所有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 | ||
| 职责分工 | 分管副矿长和工程师组织整改。安监部门管统计、检查、报告。科队自己改c级隐患。 | ||
| 管理规定 | 隐患分a b c三级。a级必须报上级。不安全就不准生产。整改要有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部门盯着改没改。查到没措施就停生产。整改不到位出事了要追人责任。每月统计上报一次。 | ||
第一条 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企业自身解决不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自身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科、队自身必须解决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第二条 对a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矿长、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第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第六条 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隐患排查统计报告
| 适配人群 | 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停产整改,安全上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想早点发现隐患。以前老是等出事才补救,太被动了。要主动找问题,管住人、物、管理三块漏洞。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单位,一线工人、车间主任、安全员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总负责人。安全员天天查,车间主任盯现场,大家都要报隐患。安监部门看报表、听报告、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查隐患,按大小登记进台账。小问题马上改,大问题要停工整改。报告不能拖,签字要老板亲笔。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年底交报表,重大隐患立刻上报。安监部门会核对台账、看整改照片、问员工有没有真改。漏报瞒报会被点名批评。 | ||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日前和下一年1月1日前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
| 适配人群 | 矿长,总工程师,安监人员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分级整改,安全验收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查隐患太随意,老是漏掉问题。想让排查变成固定动作,天天做、月月做、人人都做。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生产单位和管理人员,重点是井下各作业点。 | ||
| 职责分工 | 经理总负责,副经理和总工管自己那块,区队长盯本单位,安监部兜底汇总。 | ||
| 管理规定 | 隐患必须当场处理,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填单子报上去。c级自己干,b级报领导,a级交集团。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清一次账,没改完的继续报。整改完要验收签字。不报、瞒报、拖着不改的,按奖惩条例扣钱或处分。干得好的发奖励。 | ||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河北国有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使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划分
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对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技术部及各基层单位正职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级别和分级
事故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包括各生产环节)、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达不到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或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部)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区(部)必须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防炮、水灾、水害和其它。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查找
一、基层区(部)负责本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查找,每月由区(部)长负责组织一次综合分析,对查出的隐患由区(部)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台帐。
二、职能部门要负责本职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查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隐患单位和主管领导反馈。
三、各类安监人员(含兼职)负责日常工作范围的事故隐患查找,并将事故隐患向本单位及隐患单位反馈。
四、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和分析,并责成人员将确定的事故隐患填表报安监部汇总备案。
在隐患查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详细,如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查出或查出后隐瞒不报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填报
一、各类检查人员在隐患查找过程中,首先要现场解决事故隐患,对现场确实不能解决的,按隐患排查要求,填写通知单落实解决。对严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一定要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属c级隐患,区队应立即安排现场解决或逐步解决,落实到人,每月底要将本单位的隐患处理情况报安监部。属b级隐患的要及时填表报告主管经理、总工程师,b级隐患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经理或主管经理、总工程师研究制定措施,逐步安排处理,并报安监部汇总统计。a级隐患由公司事务会或安全办公会确定。
三、公司每月要组织一次对现存事故隐患进行清理和落实,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月都报,直到隐患消除。确定需上报的b级隐患,报表内容必须齐全,必须有整改时间和具体整改措施。a级隐患要填写矿井整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把需由集团公司解决的事情填写清楚,然后由经理签字公司盖章,每月将a、b级隐患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四、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收,b、c级隐患由安监部安排组织验收,验收要认真及时,要有人签字负责。
五、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隐患作业场所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第六条 事故隐患的管理
安监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理、汇总、建档备案,同时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安监部每半年搞一次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年终搞一次工作总评,对隐患排查工作搞得比较扎实、效果好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限改时间内未及时清除隐患甚至酿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视隐患和事故轻重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安监站人员,分管安全副职 | 使用场景 | 矿建施工,井下机电,地面生产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比如塌方、瓦斯爆炸这些要死三个人以上的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矿建和地面生产单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技术员要管具体事,安监站负责查和记档案。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必须查一次隐患,整改没完就得一直报,不许瞒报漏报,没措施就停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站每月盯整改,查档案看有没有报、有没有改。没按时报或假报的,通报批评,严重就追责。 | ||
1、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隐患为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为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5、地面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泄露、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及其他8类。
6、项目部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经相应的组织形式评估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汇总报送处安监处。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月检查上报。
7、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包括:
①事故隐患类别
②事故隐患等级
③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④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⑤整改资金来源和保证措施
⑥整改目标
⑦事故应急预案
⑧整改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8、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9、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无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产或经营。
10、项目部安监站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
| 适配人群 | 矿长,安全副矿长,段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露天采矿,边坡监测,爆破作业 |
|---|---|---|---|
| 制定背景 | 煤矿事故多,工人干活不安全,环境差容易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 | ||
| 适用范围 | 硕嘉湾露天矿所有生产作业区、各段、各施工队和所有岗位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主抓现场,各段负责人、技术人员、班组长都得查隐患、报隐患、盯整改。 | ||
| 管理规定 | 每天必须巡视检查,隐患要登记上报,重大隐患必须停产,没措施不准干,谁管的区域谁签字负责。 | ||
| 监督与罚则 | 矿长每月带队大排查,日常有专人盯,隐患分a/b/c三级处理,整改要定人定时定钱定内容,查不到位出事要追责。 | ||
为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硕嘉湾露天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露天矿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报告,各段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二条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露天矿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防洪防排水、运输、爆破、火灾、边坡和其它。
2、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各单位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时治理隐患;对严重程度较大的隐患,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逐级上报。
第三条 露天矿矿长对煤矿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配合矿长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第四条 露天矿安全副矿长是生产区内安全负责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人员检查范围及重点:
1、各段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下班前向交接班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2、矿领导按职责分工每天要在生产调度室了解设备运行、检修及主要生产情况,并随时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
3、矿长每月组织一次各职能科室、安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组织实施和自检验收,并在自检报告上签字。
4、各职能科室要坚持日常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
第六条 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隐患的治理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对隐患的整改负全面责任;分管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单位、班组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四落实。
第七条 隐患等级划分:
a级:事故隐患较严重,解决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报董事会解决的。
b级:事故隐患较严重,解决较困难,施工单位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
c级:事故隐患简单,由施工单位单位自行解决的。
第八条 露天矿坚持“不安全绝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将不得生产。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
第九条 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及隐患排查报告
| 适配人群 | 校长及校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后勤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巡查,校舍设施维护,学生路途监管 |
|---|---|---|---|
| 制定背景 | 学校老出事,学生安全没保障。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别等真出事才着急。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后勤门卫、值周老师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总负责人,班主任管班级安全,后勤查楼和电,门卫盯进出人,值周老师管上下楼和住校生。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大检查一次,教室宿舍门窗桌椅要牢,电线不能老化,消防通道不能堵,不坐黑车三无车。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问题马上记台账,能自己改的立刻改,改不了的报上级。不按要求做的要谈话,隐患没清零就一直报。每周班会讲安全,家长接送时也问路上安不安全。 | ||
为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少先队、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中心校、区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隐患的处理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