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适配人群BT承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BT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处置,施工安全监管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出了事乱处理。想让事故有人查、有记录、有分析、有预防。安全第一,不能光喊口号。
适用范围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里所有安全事故。
职责分工工程项目管理部配合调查和统计上报。bt承包单位自己处理本单位事故,报报告、买保险、做理赔。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轻伤当天报,重伤死亡立刻打电话或发传真。现场要保护好,报表每月5号前交,年报1月10号前交。
监督与罚则班组长先记,项目主管开会分析,安监部门牵头写报告。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没整改不放过,没教育不放过。不按时报的要提醒,再犯就通报。

1 目 的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定,科学、客观、全面地调查分析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

4 职 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

4.1.1 配合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对重伤以上人身、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2 参与bt建设项目发生的人身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4.1.3 负责本工程各类事故的统计,按规定上报业主及主管上级。

4.2 bt承包单位

4.2.1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4.2.2 按规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月、年度各类事故报表。

4.2.3 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职业病健康伤害、工伤、意外伤害保险与理赔的管理。

5 安全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分类: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定。

6 事故报告执行程序

6.1 人身事故报告

6.1.1 记录事故:

a)事故单位凡发生需到医疗部门治疗处理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b)班组长主持记录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后报本单位项目(专业)主管及安监部门备案。

6.1.2 轻伤事故:

a)事故单位的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b)班组长立即报告项目(专业)主管及安监人员;

c)项目(专业)主管或专职安全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报告;

d)项目部安监部门配合事故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按规定提出事故处理报告,经bt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其公司总部安监部门,同时抄报业主、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

6.1.3 重伤事故:实行即时报告制度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b)事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所在单位总经理、安监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1.4 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除按重伤事故程序报告外,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隶属上级安监部门及地方政府安监、公安、检察、工会部门报告,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也要立即向各自主管上级部门报告。

6.1.5 即时报告(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2 设备事故报告

6.2.1 发生记录设备事故:事故当事人或所在班组应立即报告所在项目(专业)主管及专职安全员,项目(专业)主管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联合所在项目(专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向其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6.2.2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所在项目(专业)主管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安监部门立即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

6.2.3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实行即时报告制度。事故单位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其公司总部、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

6.2.4 伴有人身伤害的设备事故,按人身事故报告规定执行。

6.3 火灾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报告

参照设备事故报告相应程序执行。重大及以上事故实行即时报告制度,伴有人身伤害的事故,按人身事故报告规定执行。

6.4 安全月报表、年报表

各bt承包单位不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附表样式填写事故月报表、年报表,报工程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按“附表c表”填写事故月报表、年报表,报业主、隶属上级安监部门。月报表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7 事故调查处理

7.1 各类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各bt承包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7.2 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7.2.1 记录事故:由事故单位专职安全员和事故所在班班长进行调查,2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专业)主管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2.2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安监部门和项目(专业)主管、专职安全员及所在班班长进行调查,一周内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bt承包项目部在分析会后三天内提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业主、工程管理部、项目监理部。

7.2.3 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除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外,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参加,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事故单位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隶属上级安监部门、地方政府安监部门。

7.2.4 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事故单位总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预防事故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一个月内由事故单位总部向事故调查组、隶属上级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3 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3.1 记录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事故单位应于一周内向监理安监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业主提出《记录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3.2 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项目部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应在两周内向公司总部安监部提出《一般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同时报业主、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

7.3.3 重大设备事故:项目部经理、安监部门应立即组织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措施,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由事故单位总部成立事故调查组,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一个月内向事故调查组、各自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提出《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4 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比照设备事故相应程序执行。

7.5 安全记录

7.5.1 各bt承包商应累计连续无死亡事故的天数,安全记录达到一年为一个周期。发生全范围(不含非本企业人员的死亡事故)内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死亡事故,不论责任归属,均中断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记录。

7.5.2 工程建设期间应累计连续无死亡事故的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为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任何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均中断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记录。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适配人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使用场景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制定背景施工出事没人管,处理拖拉,责任不清,怕隐患没清就复工。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施工人员、监理方、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牵头,技术主管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盯执行和验收,业主收报告。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停、填单报监理;原因没查清不能复工;处理方案要多方认可;责任方写报告、担技术责任。
监督与罚则监理现场盯整改,查验收结果;不按要求做就再停工;处理文件必须书面交业主和监理公司;验收不合格得重来。

(一)事故发生后,承办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方。

(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技术主管及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分析其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

(三)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四)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则可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

(五)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处理文件及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业主及监理公司。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适配人群食品安全小组,车间负责人,品控专员使用场景生产加工,物流运输,终端销售
制定背景怕出食品安全大事 想快点反应、少伤人、保命保健康 不让小问题拖成大事故
适用范围管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
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总负责 各部门和车间具体干 厂长带头开会定方案
管理规定发现危险马上报当地部门 不准瞒报、谎报、拖着不报 不准毁掉证据 要常查隐患、常培训员工
监督与罚则厂长接到消息立刻开会 查清真假和严重程度 按处置方案马上动手 填好记录存档 检查靠定期查落实情况 不报或乱报就追责

1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4 监测、预警及报告

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适配人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使用场景工程停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现场乱处理,耽误工期还留隐患。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项目施工方、监理方、设计单位。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牵头,专业监理工程师盯执行,技术主管和安全部门一起查。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停,填单子报监理;原因没查清不能复工;处理方案得设计和安全部门点头。
监督与罚则监理天天看现场,验收不合格重做;不报不处理的扣履约分;业主随时能查资料和现场。

(一)事故发生后,承办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方。

(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技术主管及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分析其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

(三)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四)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则可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

(五)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处理文件及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业主及监理公司。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适配人群科任教师,班主任,值日教师使用场景课堂教学,课间管理,宿舍监管
制定背景学校老出安全问题,老师责任不清,出了事不知道找谁。想让大家提前注意,别等真出事才慌。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班主任、值日老师、值班人员,管课堂、课间、餐厅、宿舍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科任老师和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值日老师也要盯紧,安全主任负责检查,校长最后把关。
管理规定老师得教学生安全知识,看到危险行为马上制止,发现隐患要处理或上报,出事得先救人再报告。
监督与罚则安全主任定期查隐患,出事要写说明签字交三份,送医或见家长时责任人必须跟着,不照做就追责挨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

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

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校医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安全主任取得联系。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级组长或值日组长)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德育主任。该情况说明作为今后办理保险赔付、追究相关责任的第一依据,务必实事求是。

2、需要送往医院救治或面见家长的,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积极主动参与。

3、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他故意行为直接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对此公开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4、因教师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庙下二中

____年9月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风险预测

适配人群质检人员,采购专员,生产主管使用场景标准更新,风险识别,质量改进
制定背景怕食品安全出问题,想早点发现隐患。收集标准不及时,信息乱七八糟,大家不知道该用哪个标准。
适用范围管济南六合玉白酒厂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搜集。
职责分工质检部带头干,各对口部门自己找信息。质检部查落实,厂里领导盯着看。
管理规定必须守《食品安全法》这些法律。各部门要主动找标准,不能等通知。标准类型得全,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企业都要有。
监督与罚则质检部每月汇总分析风险信息,做成记录。发现不对马上改,改完还要回头看。没按时收标准的,要提醒补上,再犯就报领导。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效运用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济南六合玉白酒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管理。

3、主要内容:

3.1厂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厂内各对口部门应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食品安全标准。

3.2.1质检部负责收集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其类型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3.2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3.2.2.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3.2.2.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2.2.3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3.2.2.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3.2.2.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3.2.2.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2.2.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3.3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方法:

a)识别国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标准,收集内部法律法规(研发标准、质管部标准、内部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

b)评价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对不适用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4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经理机构;(如环保局、消防局、环卫局、行业部厅局、技术监督局等)

出版社及发行机构;

质量的专业组织,包括咨询公司;

公共媒体(相关网站);

标准信息公告;

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等。

3.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客服部门接收到的投诉信息;

销售部门接收到的客户反馈信息;

国家检验机关发布的食品监测检验报告;

各类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危机信息;

其他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或信息。

3.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方法及处置机制:

3.6.1质检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全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如:原辅料供应过程、产品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过程、产品运输过程中国家严格控制的掺假项目、禁止添加物质、原料使用、参数控制、设备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工艺控制、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进行风险识别评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6.2 质检部负责定期收集国家发布的、各部门反馈的、消费者反馈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识别这些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形成记录,定期分析汇总, 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适配人群门店品控员,区域仓管员,质量召回专员使用场景食品下架处置,召回事件响应,保质期超期处理
制定背景怕卖坏东西害人,怕被查出假货砸招牌,想把烂货早点清出去。
适用范围店里所有卖的食品,管所有卖货的员工。
职责分工店长带头盯这事,售货员发现马上停卖,质检员定期查柜台,经理负责报给上面部门。
管理规定坏的、过期的、没检的、造假的、包装破的、有毒的,统统不准卖。
监督与罚则看见问题立刻下架登记,通知厂家和监管部门,严重就登报公示,不报要挨批,查到瞒报扣钱。

一、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 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 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 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第二条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适配人群饮用水企业负责人,质量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产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质量危机处理
制定背景怕有问题水卖出去害人
适用范围所有饮用水产品和生产销售环节
职责分工厂家自己负责召回,质监部门盯着看
管理规定出问题马上停产、下架、通知消费者、写召回计划
监督与罚则要报质监局,按级别分三级召回,公开道歉,赔钱销毁,不干就查

一、当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回处理。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饮用水产品,如已经销售的,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处理。

三、发现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计划,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产品。

四、召回计划的内容

(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满园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预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五、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症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饮用水产品时,若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

七、召回不安全产品时,将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产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事故追查分析

适配人群当班班长,值班领导,事故责任人使用场景班组分析,事故通报,责任处罚
制定背景以前出事没人认真查原因,大家糊弄过去,容易再出事。得有人盯住追查,把问题挖出来。
适用范围管所有班组、值班领导、班长、组长和事故责任人。
职责分工当班班长牵头组织,值班领导也得跟着干,安全部监督落实情况。
管理规定必须按“三不放过”分析事故;要写记录、登台账;该罚就罚,严重就停工;必须及时汇报。
监督与罚则班长不组织扣50分;隐瞒不报扣30—100分;处理结果记台账;通报车间让大家警醒;安全部抽查执行情况。

1、安全事故追查分析由发生事故班组的班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追查,班后组织当班班长、组长、事故责任人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

2、事故追查分析要有记录,并将处理结果上事故台帐。

3、对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停工处理。

4、通过对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结果通报车间,使广大职工从中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汇报,隐瞒不报者扣责任人30—100分。

6、对发生人身事故,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要及时汇报车间、公司安全部。

7、上述规定由当班班长负责,否则扣值班人每次50分。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事故调查

适配人群项目部负责人,安监办人员,工会代表使用场景事故响应,调查启动,现场处置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报、没人查,现场乱动证据没了,调查没法开展。想让事故快点说清楚,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财产。
适用范围局里所有干活的地方,还有跟局有关的死伤、车祸、火灾、设备坏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部管轻伤重伤;局安监办牵头查死亡事故;集团公司或国家部门来管特别大的事故。
管理规定出事要保现场;救人挪东西得做记号、画图、写记录;不能藏事、不能骗、不能拦着调查。
监督与罚则调查组能随便问人要材料,谁不配合就处分;报告十天内交上去;瞒报谎报的,给处分,犯法的送司法机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工程局施工生产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在我局负责的生产区域或与我局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分为四种:

(一)轻伤、重伤事故调查。

(二)死亡事故调查。

(三)重大死亡事故调查。

(四)特大事故调查

第四章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二章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由各项目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七条 死亡事故调查,由工程局安监办、监察处、工会及相关处室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八条 重大死亡和特大死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 的评估工作。

第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调查程序进行调查。

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组织技术鉴定;

(二)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四)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 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应当将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有关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三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工程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由工程局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对造成重大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的单位,由工程局根据调查组的建议,令其限期改善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措施,并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重大事故中属于特别重大事故者,其报告、调查程序,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工程局安监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优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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