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
| 适配人群 | 机械操作员,机械手,设备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机械作业,施工操作,设备维修 |
|---|---|---|---|
| 制定背景 | 怕操作工乱跑、乱玩、带病干活出事。想让大家盯紧机器,别出岔子。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机械的人,工地上的活儿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机械手自己管自己,班组长看着点,安全员偶尔来查。 | ||
| 管理规定 | 不能随便离岗,不准打闹,机器坏了马上修,敢拦违章指挥,试车必须亲手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干得好发点小奖,出事了自己赔钱,真搞砸了还要挨罚,班组长天天盯着看。 | ||
一、 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特殊情况需另找人替班,应做好交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二、 工作时不准打闹,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 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其自己使用的机械,发现问题疾驶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四、 机械手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如发现问题而不积极制止机械手要负一定的责任。
五、 机械安装验收,机械手必须参加,并应亲手试车。
六、 机械手作业时要认真负责,不得疏忽大意。
在施工工作中,以上工作做的好的,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因工作大意而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由当事人本人负责,视情节严重予以惩罚。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搭设设施组装机械安全验收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脚手架搭设,塔吊安装,临时用电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怕设施机械不安全出事故,想管住搭设和组装环节。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施工队、所有现场设备和防护设施。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安全员盯现场,机管员管机械,班组长配合验收。 | ||
| 管理规定 | 必须验收合格才能用;特殊设备要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装拆;脚手架得分段验。 | ||
| 监督与罚则 | 按标准打分检查;问题马上改;没过关不准用;验收完立刻登记台账;上级来查没到位就扣分。 | ||
搭设设施和组装机械安全验收制度
1.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机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对于一些特殊设备和大型机械(如塔吊、桩机、人货电梯等),应分包给具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装拆。在项目部自检的基础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3.各类验收应根据验收标准,逐一对照,进行量化考分。
4.在验收过程中或上级部门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脚手架应实行分段验收(即基础、主体和搭设完毕后的整体验收),高层建筑双冲天落地脚手和悬挑脚手由建筑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员、项目经理、架设班班长共同组织验收,20m以下的脚手架由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员和架设班班长共同组织验收。
6.施工现场采用新型起重机械应报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会审后方能投入使用。
7.井字架安装完毕,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项目部安全员和搭设井字架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8.施工临时用电由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建筑维修电工定期分阶段共同组织验收。
9.中小型机械、洞口临边等,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分阶段验收。
10.各类设施、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好验收手续,建立验收台帐。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机械安全操作交接班
| 适配人群 | 机械操作工,设备值班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多班制作业,设备连续运行,机械运维交接 |
|---|---|---|---|
| 制定背景 | 机器老出问题,交接不清楚容易误事。大家轮班干活,不写清楚谁干了啥,后面人没法接着干。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机器的工人,两班或三班倒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交班的人和接班的人一起弄。交班人要讲清楚,接班人要查明白。管设备的领导也要盯着。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当面交,一项项对。记录要写全、字要清。接班人看了确认才签字,签完才能走。 | ||
| 监督与罚则 | 交班人填表,接班人查表签字。谁没看清出了事就谁担着。管设备的部门会抽查本子和现场,有问题找领导解决。 | ||
1 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 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 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 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 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 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 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8.1. 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8.2 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8.3 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9 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0 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装卸机械安全
| 适配人群 | 设备管理员,机械操作员,维修技师 | 使用场景 | 港口作业,季节防护,恶劣天气 |
|---|---|---|---|
| 制定背景 | 想让装卸机械更安全,减少事故,避免损失。提高设备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提升员工技术能力。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装卸机械的安全管理活动。 | ||
| 职责分工 | 技术科牵头管制度编制和检查。安质科查操作规程落实。调度科合理安排使用。各机械单位负责日常保养维修。劳务公司给正确指挥信号,物资部门供合格配件。 | ||
| 管理规定 | 设备要干净、装置齐全、性能良好。作业前中后都要检查。冬天防冻防滑,夏天防风防汛。大风天得停机或加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操作员点检,每月单位全面查,每季技术科抽查。发现隐患马上改。事故要24小时内报,轻微事故罚损失3%-5%。隐瞒不报升级处理。 | ||
1 目的
为实现安全生产建立适应港口经营的装卸机械安全管理体制,实施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卸机械的安全功能和人员技术素质,充分发挥装卸机械效能,提高设备的综合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尽可能预防事故发生,避免事故损失,促进企业经济效益。
2 范围
装卸机械安全决策、计划、组织、预防、控制、监督和协调的全部管理活动。
3 依据
《设备管理分手册》
《设备日常管理程序》
《设备维修管理程序》
4 职责与权限
4.1 技术科
4.1.1 是公司装卸机械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文件的的编制、解释、指导与检查监督。
4.1.2 负责对装卸机械进行选型、安装,保证新投入的装卸机械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4.1.3 负责制定装卸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4 负责组织对有关单位装卸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检查组织措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1.5 督促检查机械单位“冬季四防”(即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四防”(即防台、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中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大型装卸机械防风、防台技术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广应用可靠的防风装置。
4.1.6 负责机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2 安质科
4.2.1 检查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
4.2.2 督促检查机械单位“冬季四防”、“夏季四防”中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大型装卸机械防风、防台安全措施进行督促检查。
4.2.3 参与机损事故的调查处理,机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4.3 调度科
4.3.1 对装卸机械合理组织使用,按照装卸机械的有关规定、设备的技术性能,选择合适的工艺流程,不违章指挥。
4.3.2 本着均�和合理使用的原则,避免指挥设备疲劳和超负荷作业,保证设备合理的保养时间。
4.3.3 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大风警报并及时通知机械单位采取措施。
4.4 各机械单位
4.4.1 负责组织对装卸机械的正常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抓好各个环节的安全。
4.4.2 组织落实好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4.3 落实好“冬季四防”和“夏季四防”工作。
4.4.4 认真配合技术、安全部门做好机损事故的调查处理,不隐瞒事故。
4.5 其他单位
4.5.1 劳务公司的装卸指挥人员要为装卸机械操作人员提供正确无误的指挥信号。
4.5.2 物资部门要为装卸机械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
4.6 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
4.6.1 贯彻执行好装卸机械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使制度能够落实到位。
4.6.2 机械单位设备管理人员下达维修保养任务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制订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
4.6.3 对装卸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安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保证装卸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4.6.4 积极采用新技术,开展小改小革活动,改善和提高设备安全性能。
4.7 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
4.7.1 严格执行所操作装卸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和工艺操作。
4.7.2 做到“三好”、“四会”,按保养规程和有关说明书保养维修好设备,确保保养质量。
4.7.3 严格做好装卸机械作业前、中、后的检查。运转前要进行检查、试运转,检查各部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运转中要随时注意各仪表的情况,注意各部位有无过热、异味、异响等异常现象,发现异常现象后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运转后要做到外部清洁,检查、排除存在问题。
4.8 设备维修人员的责任
4.8.1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4.8.2 执行好维修技术标准和维修工艺方案,落实派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4.8.3 努力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维修质量。
5 关键要求与关键绩效指标(kpi)
关键相关方 关键要求 关键绩效指标
公司、员工 装卸机械安全管理及时有效 装卸机械安全管理事故发生次数
6 管理要求
6.1 对装卸机械的安全要求
6.1.1 装卸机械投入运行的基本条件
6.1.1.1 设备外貌整洁,装备(包括安全装置)齐全,技术、安全性能良好。
6.1.1.2 发动机运转良好,无敲击异响,无过热现象,燃润料消耗正常,机油压力符合规定,无漏油、漏水、漏气和漏电现象。
6.1.1.3 电动机(发电机)运转正常,温度不超过规定,电气设备元件、仪器仪表、控制器、限位开关、安全防护装置配备齐全,工作灵敏可靠,线路和各部绝缘符合规定,符合防雨防潮要求。
6.1.1.4 操纵机构灵活,自由转动量不超过使用极限,制动机构性能良好,工作可靠,制动性能符合规定。
6.1.1.5 传动机构工作良好,动作平稳,无咬死或异响,无过热现象,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6.1.1.6 液压系统工作良好,安全阀灵敏可靠,压力符合规定,接头无漏油。
6.1.1.7 结构件无严重变形、裂缝、开焊和锈蚀。
6.1.1.8 钢丝绳、滑轮、轴承、轮胎、轮箍、输送带等运行部件,安装连接可靠,不跑偏,磨损不越限。
6.1.1.9 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无失保现象。
6.1.1.10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6.1.2 对装卸机械特殊条件下的安全要求
6.1.2.1 认真落实装卸机械磨合期及换季保养的特殊规定,确保设备正常磨合和换季。
6.1.2.2 做好装卸机械的冬季防冻、防滑和夏季防风、防台防汛、防雷电工作,要制定相应措施和预案,落实好责任人。
6.1.2.3 恶劣气候条件下,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或停止作业。
6.1.2.4 特殊作业要严格按特殊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装卸机械的安全检查
6.2.1 按照装卸机械规定的安全性能、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装卸机械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对管理、操作、维修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装卸机械的良好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6.2.2 安全检查内容
6.2.2.1 查思想认识。主要检查装卸机械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对装卸机械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对相关法规、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的理解、熟悉和贯彻情况。
6.2.2.2 查管理。主要检查装卸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查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
6.2.2.3 查隐患。主要通过深入现场,检查装卸机械是否具备运行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维修保养过程中有无违章现象等。
6.2.2.4 查整改。主要检查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及对装卸机械的机损事故是否已按规定的期限和技术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
6.2.3 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
装卸机械的安全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任务大小、港区分布和装卸机械的数量,决定检查的具体组织形式。
安全检查分为:
(一)日查:操作人员每日对装卸机械的例行检查或日常点检。
(二)月查:由机械单位分管队长和技术人员组织对装卸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
(三)季查:由技术科主管技术人员对公司装卸机械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四)抽查:由技术科主管技术人员不定期对公司装卸机械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五)专项检查:
1、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由机械单位组织检查“夏季四防”和“冬季四防”的落实情况,技术部门进行抽查。
2、重点检查:机械单位根据某些装卸机械的重点或关键部位的安全状态,或根据同类装卸机械事故发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些部位、机构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六)专业检查:
1、各级安全检查组对装卸机械的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进行的检查。
2、有关机构进行的对装卸机械的安全检测检验。
6.3 大型装卸机械的防台防风安全管理
6.3.1 严格执行交通部《大型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和公司防台防风的安全管理制度。
6.3.2 使用单位应对大型装卸机械的防台防风装置应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完好并具备抗台抗风能力。
6.3.3 各相关机械单位要强化职工的防台防风意识,正确使用防台防风装置,制定防台防风预案,对动态防台防风要做出重点安排,落实好责任人。
6.3.4 机械单位在接到调度部门的大风警报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4 装卸机械机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4.1 机损事故定义
装卸机械在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甚至报废时的损坏事故。
6.4.2 机损事故的等级划分
6.4.2.1 按酿成事故原因分为:
1、责任事故:由于企业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
6.4.2.2 按机损事故损失大小分为:
1、轻微机损事故:设备原值不高于30万元,损失值在2000元到6000元之间;设备原值高于30万元,损失值在6000元和设备价2%之间。
2、一般机损事故:设备原值不高于30万元,损失值高于6000元、不超过90000元;设备原值高于30万元,损失值高于设备价2%、不超过设备价30%。
3、重大机损事故:设备原值不高于30万元,损失值高于90000元;设备原值高于30万元,损失值超过设备价30%。
4、特大机损事故:按国家特大事故规定。
6.4.3 事故调查与分析人员的组成:
(一)轻微与一般机损事故,由公司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
(二)重大机损事故,由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同级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三)特大机损事故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分析。
(四)机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由安监部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6.4.4 公司成立设备机损事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副组长:技术副经理、生产副经理
成员:技术部门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各机械队长
技术部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6.4.5 机损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办法
6.4.5.1 机损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除口头报告外,需在24小时内填写“机损事故报告”,上报技术部门。如机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报告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4.5.2 轻微和一般机损事故:当班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1小时内报告公司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派人会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做好详细记录,召开事故分析会,拿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将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
6.4.5.3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除特殊情况(如救人、救火等)外,必须保护现场,当班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技术部门、安监部门,上述部门立即派人到现场与有关单位共同作出详细记录,并按照程序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
6.4.5.4 视机损事故损失大小和情节轻重,经公司机损事故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事故直接损失3—5%的罚款。
6.4.5.5 隐瞒不报,上升一个等级处理。
6.4.5.6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严肃地处理每一起机损事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微杜渐,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 测量、分析与改进
7.1 技术科定期组织对本文件所涉及的关键绩效指标进行监测,作为实施改进的依据之一。
指标名称
装卸机械安全管理事故发生次数
指标编号
指标等级
公司/员工
指标类别
关键行为指标
所属过程
装卸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号
egs-sszy-02
负责部门
技术科
指标定义
期内装卸机械安全管理故发生次数
设立目的
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计算公式
/
数据收集与核对
技术科
统计周期
每年
数据来源
安全检查记录
统计方式
定量
标杆
标杆值
7.2 技术科组织各相关单位对装卸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开展改进工作。各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时,由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改进工作。
7.3 公司及第三方开展的体系内外部审核与评价发现的本体系改进空间由技术科按照审核与评价要求及时改进。
8 输出结果
8.1 《值班日志》
8.2 《装卸运输机械运行日志》
8.3 《矿石作业设备运行日志》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大型起重机械安全
| 适配人群 | 塔机机长,起重指挥员,专职机械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建设施工,超负荷吊装作业,多机联合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起重机械出事,电力建设工地用的大吊车太多,不统一管容易撞人、翻车、断绳。 | ||
| 适用范围 | 30吨以上的各种大吊车,塔吊、门座吊、履带吊这些,只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 | ||
| 职责分工 | 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兜底,机长管现场,司机、指挥、维修各盯一块,机械管理部门查落实、打分、提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有证才准买和用;司机要持省局发的证;吊前全面检查;十种情况坚决不吊;不准带病干活;操作室只准进该班司机。 | ||
| 监督与罚则 | 班前查、每月查、每年大查,查完马上修;违规先警告,再处分,出大事追刑责;记录全填好,交机械部门存档;查出问题限期改。 | ||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1.各施工企业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队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省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10.dbo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11.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条专业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应具有网、省局,电建局,总公司颁发的技术证件,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五条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六条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1.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公司总工批准,由安全、机械、施工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2.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3.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公司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在不改变原机构性能时,由机械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总工批准。改变性能时应经公司总工审核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改装后的系统必须经过试验由机械管理部门按规定经过六个月试运后办理验收,改装的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奖罚办法。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机械安全装置检查维修保养
| 适配人群 | 操作员,生产部,维修技工 | 使用场景 | 设备巡检,故障报修,保养执行 |
|---|---|---|---|
| 制定背景 | 机器老坏,工人容易被夹伤碰伤。要让机器不伤人,得管好安全装置。 | ||
| 适用范围 | 厂里所有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负责装好、保养、计划;操作员每天检查、报修、不乱动;维修员专门修。 | ||
| 管理规定 | 没安全装置不能开机;坏了不能自己修;检查完要记;报废的必须换新的。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班前查,每月保养一次,记录本要留着;发现不按做的,停机整改;查不到记录就扣分。 | ||
一. 目的
为了机械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而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这用于本厂所有的机器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维修、保养。
三. 职责
1. 生产部必须保障所有机器设备都具备本质安全;在机器设备安装时就应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完好;并要求具有厂家出具的安全装置冰明书。
2. 操作员禁止操作不具备本质安全及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的机器设备。
3. 生产部应制定机器的每月的保养计划,按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以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
4. 任何机器操作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每天/每班例行的安全装置的检查,以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以备查验。
5. 操作员工在每天/每班例行检查是发现安全装置有故障的,必须立即报专业人维修,禁止操作员维修机器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6. 对于无法及时维修和待申购件的机器设备,操作员应挂上“待维修”的标识牌。
7. 机器安全装置达到报废年限及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报废或更换新的安全装置。
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机械安全防护奖罚制度:起重机械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起重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作业现场,设备运行期间,特种作业管控 |
|---|---|---|---|
| 制定背景 | 怕外人乱进起重机械地方出事,当班的人不盯紧、乱操作会出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起重机械使用场所的人,包括工作人员、领导、安全保卫和生产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当班人员负责守岗操作,带班长管非当班人员开关设备,无证的不能碰机器。 | ||
| 管理规定 | 外人不准随便进;当班必须守岗;非当班不能乱动开关;无证不能单独操作;门不能锁死;消防器材不能乱动。 | ||
| 监督与罚则 | 靠当班人自己盯,带班长批准才让动设备,出事马上报领导。没按规矩办就追责,领导查得勤。 | ||
1、 起重机械使用场是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起重机械场所各种开关。无证司机、司索、指挥不准单独操作。
4、 起重机械运行期间,车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
5、 起重机械使用车间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 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