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项目部人员,施工班组长,现场技术员使用场景工程项目管理,班组协作,现场执行
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得更规范,让干活有规矩,大家齐心干,公司能越做越好,多赚钱。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日常行为、工作态度、团队配合这些事。
职责分工王文旭牵头编制度,项目部所有人执行,领导随时看大家守没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搞小团体,不准说公司坏话,不准偷懒糊弄,不准乱花钱,不准破坏团结。
检查与监督每天上班打卡,每月检查纪律和活儿干得咋样,月底汇总,不守规矩就提醒,再犯就扣钱或谈话。

青海广宇项目部管理制度编 制 人:王文旭编制单位: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__ __ 年6月25日总 则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 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班组、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 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集体食堂

适配人群后勤处长,膳食委员,食堂经理使用场景食堂采购,食品留样,消防安全
制定目的食堂太脏员工吃坏肚子,大家进餐不安心。想让餐厅干干净净,饭菜安安全全,吃饭时心情也舒畅。
适用范围管食堂师傅、管来吃饭的员工。管做饭、洗碗、打扫、买菜、消毒这些事。
职责分工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盯着办,后勤处天天管着,食堂主管带人干活,膳委会学生查卫生提意见。
禁止行为不能买烂菜臭肉三无食品,不能用没消毒的碗筷,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能在厨房抽烟,不能让外人乱进后厨。
检查与监督每天检查卫生,每周大扫除,每月评分考核。办公室收投诉,查到问题马上改,连续三次不及格就解聘。

为了加强学院食堂的管理,规范服务,确保学院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学院的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学院食堂管理规定。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学院食堂管理是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给予重视。

学院要把食堂管理工作要纳入学院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计划中,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学院法人代表是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学院后勤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学院要成立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由院长担负,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食堂管理指导。

成员由党政办、后勤处、学生处、财务处等处室领导组成,后勤处具体负责师生食堂的监督管理。

同时,学院成立了学生膳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管理工作。

膳食委员会要加强日常督查。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对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环境卫生、安全、价格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巡回监督频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并向学院领导和后勤处报告。

尤其要及时处理好院长信箱、经理信箱、食堂意见箱的投诉问题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方向,积极化解矛盾,牢牢把握、掌控舆论环境与氛围,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就餐环境学习和生活环境,以保证食堂管理工作行之有效地进行。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巡回监督频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三、为了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增强自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学院定期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食堂人员、膳委会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让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他们真正明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

教育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真正做好防患未然,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学院稳定发展。

四、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校食堂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予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餐具消毒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食堂岗位责任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全面推行食堂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废油回收制度》等制度,并汇编成册,使食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预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杜*源性、水源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学院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不得无证开业。

同时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才能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卫生指导与监督。

六、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公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出了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这个重心,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严把“四关”,即:采购、验收、加工制作、分发前检验这四关,在采购管理上,绝对禁止购买腐烂变质食品、病蔬菜、问题蔬菜和“三无”食品,所有物资购进后由专职验收员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或加工制作,对入库物资经常性地进行检查,要建立健全食物留样制度。

在搞好食品安全管理的同时,食堂必须有完善的安全制度,配有专职安全卫生员白天打扫食堂周边卫生,夜间进行安全巡逻,严禁与食堂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内部区域,食堂歇业期间门窗等各种对外通道必须能上锁封闭,食堂内的食品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以实现了安全管理、安全服务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同样是食堂管理的重点,食堂由于油烟重、电气设备多,操作人员操作水平掺差不齐,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消防事故,因此在食堂管理中一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

①消防设备要配置齐全,并定期检查有无损坏、灭火器能否正常使用。

②定期对食堂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

③及时清理食堂油垢,防止操作不慎引起火灾事故。

④电气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下班时应检查水电气是否关好,确保安全。

八、学院必须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要对全体员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窗口服务形象管理,使用文明和善语言,提供文明、满意服务,使学生在进餐时受到了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教育。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内吸烟。

配合学校加强就餐秩序管理,进餐时要求学生把食品废弃物放在规定的配餐盘空格内,用餐后把餐具送到指定地点,从方方面面、一点一滴上培养和教育学生勤劳节约、艰苦朴素、讲究卫生、谦让他人、讲究公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品质,更使食堂成为学校育人的第二课堂。

九、认真落实上级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学生食堂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学生食堂管理,确保食堂饭菜价格稳定。

加强原材料采购环节管理。

采取原材料区域性联合采购、定点直供等积极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流通中间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以保本微利原则完善食堂饭菜价格运行机制,食堂饭菜定价公开、公正、合理、诚信,坚持明码标价,不随意涨价;师生餐饮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食堂的服务功能及档次应多元化,及高,中,低档相结合,尤其注意解决贫困生的就餐问题,坚持基本大体的稳定和主体地位。

加强食堂价格和伙食质量监管,努力降低伙食成本,提高食堂办伙效益。

十、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构建和谐关系。

学院要定期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是直接与学生日常生活交往最多的学生膳委会、后勤处、保卫处、医务室等负责人,直接与学生代表面对面交流。

同时,学院每学年组织1-2次学院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的师生座谈会,沟通信息,介绍学院发展规划,通报学院关于改善食堂条件和提高服务水平的措施等。

使同学们感受到学院领导和老师们的关心和厚爱。

让同学们知道了学院为同学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所付出的辛苦努力,理解了学院对建设与发展中客观存在的并正在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求得师生对学院和食堂工作理解与支持。

十一、要注重对食堂建设的持续投入,不断改善食堂就餐环境。

餐厅要注重人性的设计布置,要有必行文化建设,要有隆厚的文化文化氛围,以满足师生的心理需求。

十二、学院必须进一步健全与完善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旦有影响食堂稳定事件的发生,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我院食堂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建立学院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将按规定追究领导、管理人员、当事人的有关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公司职工食堂

适配人群炊事员,食堂班组长,食堂管理员使用场景食堂供餐,食品加工,卫生检查
制定目的食堂饭菜要干净好吃,大家吃得放心不拉肚子,别出食品安全事故。
适用范围管所有炊事员,管做饭、洗菜、做面食、卖饭、搞卫生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班组长安排活儿,炊事员自己干,管理员天天检查,发现不对马上改。
禁止行为不能没健康证上岗,不能穿拖鞋,不能手脏就摸菜,不能生熟餐具混用,不能让苍蝇老鼠靠近饭菜。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换干净衣服戴帽子,洗菜三遍以上,每道菜按标准做,管理员中午下午各查一次,没做到扣当月绩效,月底汇总问题开小会。

公司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十)

(1)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上岗必须穿工作服装,衣装整洁,不得穿拖鞋,在班组长的组织安排下,严格按当日当餐食谱计划标准投料,有计划的安排好当日当餐的主食品种,加工制作和销售认真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2)要认真掌握主食加工中对碱、发酵、蒸、烤、烙、煮等技术,米饭做到洁白、松软适度;面食要做到数量足,形状标准,色面美观,花样品种繁多。严格按照择菜、清洗、切配、烹调的加工程序操作,做到摘菜细致认真,无草、无腐叶、无虫无杂物,要做到洗菜无泥、无沙;切配要刀功成型均匀美观,厚薄划一配菜合理,菜肴色、香、味、形具佳。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管理员要加强食(物)品的安全管理,每日检查食堂的卫生状况,对不符合管理要求和质量差的立即改正,绝对保证饭菜的质量,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做到餐具、用具生熟分开无交叉污染,餐具、盛具用后要及时刷洗干净、清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工作台面、场所要勤打扫,炊事灶具随用随洗,保证干净卫生。要及时加盖、防蝇、防蚊、防鼠;熟食用具要及时清理。

炊事员要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帽、围裙洁净整齐,必须做到"五勤":勤洗头、勤洗手、勤洗澡、勤洗工服、勤剪指甲;炊事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感染传染性疾病,坚决不得上岗。

(4)要主动热情、优质文明为就餐者服务,佩带服务牌号。做到打菜数量准,不打人情菜,主动介绍菜肴的价格、口味,不准擅自涨减菜价,不准与就餐者争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注意落实生产安全措施,遵守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油下锅不离灶台,使用加工机械要思想集中,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和防火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避免发生事故。

(6)加工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经常擦洗养护保持良好状态。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s高校食堂

适配人群高校饮食中心,食堂承包方,食品卫生管理员使用场景高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堂日常运营
制定目的食堂老出问题,师生吃坏肚子,得管住卫生安全,让大家吃得放心些。
适用范围校内所有食堂、餐厅、卖食品的小店,管做饭、卖饭、进货、存东西这些事。
职责分工分管校领导带头,后勤管理处干活,饮食中心盯着现场,各食堂老板自己兜底。
禁止行为不许买发霉变质的菜,不许用过期材料,不许没健康证就上岗,不许生熟混放乱加工。
检查与监督后勤处每月查一次,留样记录要写清楚,检查发现毛病马上开整改单,超期不改就通报批评扣钱,年底还要考核打分。

高校食堂管理规定(1)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四川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四川大学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

第三条 各食堂(餐厅)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生产、经营和销售食品,不得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的管理单位承担管理责任;各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承担直接责任。

第四条 学校成立四川大学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监察处、学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医院、饮食中心)等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政策,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评估、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 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准入制度、食品原材料大宗物资采购和索证制度、传染病预防制度、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和食品加工、操作、销售及原材料的贮存等各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在相应区域实行制度上墙,并公示相关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

第六条 校内食堂(餐厅)的直接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服务点经营场地出租方应加强对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的管理。

食堂(餐厅)的承包、托管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对拟承包、托管食堂(餐厅)的餐饮经营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质量、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审定和实地考察;对外承包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由主管单位负责对前来租赁经营场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营资格、经营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七条 严格执行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制度和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食品的供货准入制。

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稳定,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必须存档,以备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的食品采购必须到相对固定并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食品供应企业,采购食品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将有关的资质材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八条 在食品采购过程中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九条 严格执行食品试尝、留样和食品进货登记制度。

各食堂(餐厅)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坚持对供应食品留齐品种、留够数量、留足时间,并做好对食品试尝人、留样人、留样食品管理人以及对留样食品的处理等相关文字记录,并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条 校内各食堂(餐厅)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卫生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加工、操作、出售、贮存过程中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汇报。

第十一条 加强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一)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健康证复印件必须在对应管理部门存档;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等;

(五)加强对用餐区食品容器、餐具等的清洗和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容器、餐具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六)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必须保证各自的从业人员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在从事食品服务之前必须对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 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确保食品加工、操作、出售、贮存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卫生安全。

(一)食品加工、操作间的消毒措施。

食堂应当有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二)食品加工、操作间的防污染。

操作间地面应做到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配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三)食品的贮存必须卫生安全,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质保期限的食品。

1、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凉菜间、标花间必须是专间,定时进行降温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6、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确保质量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存放;

7、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十三条 民族食堂(餐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民族饮食政策进行物资采购、物资保存和食品的制作,并根据民族习俗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 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按照以下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二)协助校医院或政府卫生部门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学校或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学校或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学校或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十五条 实行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事件报告制度。

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通过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同时向对应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涉及人数、造成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六条 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规定认真提供饮食服务,并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自身管理,接受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 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责令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

1、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办理、存档情况,对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的食品试尝、留样和食品进货等各环节的登记和处理情况,对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大宗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2、对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食品加工、操作间的消毒、防污染和贮存措施,销售、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3、在学生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召开关于饮食用餐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售出饭菜的质量、卫生和服务等方面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

4、开设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箱和电子信箱,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对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

第十八条 食堂(餐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点在提供食品服务过程中,存在食品存放不规范、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采购变质、腐烂、霉变食品等安全隐患问题,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者,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影响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对不制定、不健全制度或者有章不循、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隐瞒不报的责任人,将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校食堂管理规定(2)

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各卫生部门下发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定条例等。

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严格学习制度。

四、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奖惩逗硬。

五、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六、食堂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验收,并报告食堂管理员,查清责任。

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七、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坚持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

八、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九、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防生。

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一日四餐的各类留样食品分批次全部进入专用储藏冰箱,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销售场内吸烟。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十三、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委及卫生行政部门。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有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

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

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公司员工食堂

适配人群行政经理,食堂厨师,杂工人员使用场景员工就餐,厨房操作,食材验收
制定目的食堂太乱了,菜不干净,地也不扫,大家吃饭不舒服,想弄整齐点,看着亮堂,吃着放心。
适用范围所有来吃饭的员工,还有做饭、打杂、买菜的师傅们,管吃饭、做菜、打扫、买菜这些事。
职责分工行政经理管全局,厨师管做菜和验收,杂工管扫地洗碗,行政部盯着卫生和钱,管理委员会抽查买菜。
禁止行为不准高声吵闹,不准把饭菜端走吃,不准乱扔骨头菜叶,不准带外人进厨房,不准用过期菜肉。
检查与监督每天早上七点半前扫完地,厨师下午四点报明天菜单,采购员买菜要登记,行政部每周查卫生,没做到扣绩效分,严重就辞退。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饭堂就餐人员、饭堂全体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行政经理

1行政部为公司饭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工作每日有序进行。

2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为:食品价值的市场调查、评估、供应商的选定;食堂堂生、饭菜质量的管理;日常开 支的控制;监督饭堂人员工作,反馈员工意见,协调处理双方关系及建议等。

3食堂物质的采购。

3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4负责对食堂相关费用的结算审核,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厨师

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2负责每日下午4点以前向食堂采购员提出次日所需菜品计划;

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采购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杂工

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2负责菜品的切洗;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四、就餐时间

早餐:07:20-07:5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夜宵23:00~23:30

五、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自行携带餐具依次排队等候打菜,饭自行按需打取;

2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3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或留在餐桌上,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5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6食堂专人打菜,食堂及行政部人员相互监督。

六、食堂的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2员工餐后需将餐桌及餐区卫生进行清洁;

3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14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七、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行政部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八、食堂采购和报销:

1采购员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厨师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明细单上,并做出统计;

5各类物资一般每10天结算一次,经行政经理审核无误后即可呈报总经理批准付款;

6食堂采购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存放采购备用金5000元。

九、食堂人员的管理

1、食堂采购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十、监督管理

1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堂物品采购质量及数量的监控管理;

2厨师每天对采购回来的物品进行质量确认;

3管理委员会人员不定期抽查采购物品数量及质量;

4管理委员会人员不定期进行采购物品市场行情的调查。

十一、食堂奖惩细则

1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2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连续两次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奖负绩效5分/次;

3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奖负绩效5~10分/次;

4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腐”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

6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奖负绩效50~100分/次;

7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奖负绩效50-10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8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腐处理并奖负绩效100分/次,物品价值超过100元的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9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奖负绩效50-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0准时开餐,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奖负绩效50-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1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处以奖负绩效100分/次,严重者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

12擅自用药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正绩效100分以上/次,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4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正绩效50-100分,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5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正绩效50-100分,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十二、本制度自20**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员工食堂管理规定办法【2】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s局机关食堂

适配人群机关食堂厨师,行政装备处管理员,部门内勤报饭员使用场景机关内部就餐,公务接待供餐,培训人员用餐
制定目的食堂老出问题,饭菜不热、排队乱哄哄、地上全是饭粒。想让大家吃上热乎饭,排队不挤,桌子干干净净。
适用范围局里所有干部、聘用人员、培训的人。管吃饭时间、交钱方式、倒剩饭、用卡刷卡这些事。
职责分工行装处一个人天天盯着食堂。厨师做饭洗碗,管理员买菜记账,监管小组每月查卫生和账本,大家提意见。
禁止行为不准现金买饭,不准带饭走,不准在餐厅吵闹,不准把剩饭倒水池,不准插队,不准进厨房乱碰。
检查与监督每天早上10点前报吃饭人数,刷储值卡才能打饭。管理员每天看餐票和刷卡记录,月底对不上就重查。没报饭的当天没饭,刷错卡扣当月补助。

局机关食堂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局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安全、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 食堂用餐规定:

1、用餐标准:局机关食堂每天为局工作人员提供三餐,其中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各1元。

局机关食堂不接受外来人员就餐。

2、用餐时间:早餐时间为7.30-7.50,午餐时间为12.00-12.30,晚餐时间为下班半个小时以内。

请所有局干部就餐人员按规定时间用餐,超过规定时间不再供餐。

3、就餐人员实行报饭制度:每天上午10点、下午4点前将各部门的就餐人员数量上报厨房。

用餐需使用局总务统一印制的餐票,食堂人员见餐票付饭,严禁用现金代替餐票。

严禁外带,就餐一律在餐厅就餐。

4、公务接待有局办公室安排,填好接待单,做好登记,接待标准和陪客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5、就餐人员要礼貌谦让,讲究文明,严禁在食堂喧哗闹事;保持食堂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扔杂物,倒饭菜和废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爱护粮食,按需打饭,不得乱扔食物,就餐完毕后,应将食物残渣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将餐具洗涮干净,放入碗柜;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用品。

不得随意损坏。

6、就餐人员尊重重食堂工作人员,如有意见应向总务反应,不

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需穿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防滑的平底鞋。

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头发干净整洁,不留长指甲,定期检查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积极提高饭菜质量。

3食堂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每周饭菜要多种多样,做可口的饭菜。

要自制手工纯碱馍,要自己压面条。

4、食堂工作人员平时要保证厨房和大、小餐厅的卫生整洁,做到工作台面以及炊具、餐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5、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电源、燃气、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安全。

局机关食堂管理规定(2)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给干部职工提供方便、节约、卫生、优质的服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 机关食堂的宗旨是:坚持“服务第一”,努力挖掘自身潜力,不断增加服务项目,方便法官培训接待和干部职工生活,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二条 机关食堂由行政装备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日常事务。

食堂运行中的一般事项由行装处协调解决;重要事项视情况汇报主管院长决定;重大事项由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 机关食堂的人员招聘、物品购置、材料管理、食谱安排、就餐标准、费用核算均由行装处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机关食堂采用独立内部成本核算的办法,即所购餐料全部投入使用,不盈利,做到帐目收支平衡。

日常经费由管理人员按机关规定的补助标准和干部职工存贮消费数额合理预算后,每月初填写经费申请表,由行装处处长审批并呈送主管院长批准后,由院财务核拨。

第五条 机关食堂设立经费、料、物等管理账目。

会计建立经费总帐、食物分类帐和粮秣帐,出纳建立经费明细帐和食物明细帐。

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食堂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予以公布。

第六条 为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经费核算、物品采购、消耗等事项的监督,成立由行装处处长、管理人员、厨师、各部门内勤组成的食堂监管工作小组,定期征求就餐者意见、建议,强化对食堂各环节的监督,增强食堂运行的透明度。

第二章 就餐管理

第七条 机关食堂每个工作日供应早、中、晚餐,供本院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培训人员等就餐。

第八条 本院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就餐实行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承担为辅的补助方式,就餐者持院内统一配发的储值卡刷卡结账,年底储值卡结余归个人,院里补助结余归全院职工所有。

第九条 采取吃则补助,不吃不补助的方式,每人每月按23天计算,早餐3.5元(个人负担0.3元),午餐6元(个人负担0.7元),下午就餐人员按成本价供应,由个人平均每人4元。

每人每月早、午刷卡各23次,若家属、子女就餐或带走饭菜,每餐最多刷卡三次,晚餐不限。

第十条 晚餐的就餐者须在每天5:00以前向食堂预定。

食谱按实际情况定期调整。

上级来院工作人员、下级来院汇报工作人员、本院有关会议及培训人员就餐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早餐时间为7:00一8:00;午餐12:00—13:00;晚餐5:50—6:50;超过时间一般不再供应。

第十二条 就餐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办法,按顺序排队,不插队、不在餐厅内猜拳酗酒,不擅自进入操作间,不与厨师及服务人员发生争执。

要讲究卫生,对用餐时产生的废纸、剩菜剩饭等要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倒入洗涮池。

洗涮

碗筷要节约用水。

遇有问题及时和管理人员联系,协调解决。

第三章 物品管理

第十三条 原材料由管理人员和厨师采购、登记后交厨师入库,当月核算、记帐。

采购时要严把价格、质量关,做到帐目健全、清楚。

每季度决算、年底总决算。

并向全院职工公布经营状况。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回后要及时入账,选购食品要按照好中选优、价廉物美、勤采勤购的原则,进行选购、登记、验收、入库,合理保管。

出库时根据使用情况登记核算,严格把关,杜绝铺张浪费。

保持库房整洁,谨防潮湿、霉变、鼠害等。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食堂厨师、服务人员采用聘用制。

聘用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对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扣薪或解聘。

第十六条 食堂聘用员工要爱岗敬业,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烹调技术,配合管理人员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做到饭菜品种花样多,色、香、味俱佳。

视季节和货源情况,及时调整菜单,定期进行运行分析,改进不足。

管好用好餐厅固定资产、设施、服务用品和消耗用品,定期保养设备。

设备出现故障要随时报告管理人员。

不准外借物品和私自安排人员用餐。

第十七条 食堂聘用员工要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服、勤洗手剪指甲。

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体检,并有合格的

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章 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食堂管理人员和聘用员工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法》,把好饭菜质量关,对食堂储存的食品要经常查看,防止腐烂变质,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做好防火、消毒和安全用电、煤气等工作,按规范操作设备。

第十九条 操作间肉类、菜类等食品及刀、案、抹布等用具要摆放整齐、合理、有序。

每顿餐后由服务人员及时打扫餐厅和楼道卫生,每周星期五下午彻底打扫食堂卫生,对食堂用具进行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干净整洁。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机关食堂运行情况补充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行政装备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食堂

适配人群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分餐员使用场景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食堂加工
制定目的怕学生吃坏肚子,出食物中毒,让老师同学都健健康康的,管住食堂每个环节。
适用范围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还有学生一起吃的饭,包括买菜、做饭、洗碗、送餐这些事。
职责分工校长总盯着,食堂师傅天天干活,校医或卫生老师定期查,教育局和卫生局也会来抽查。
禁止行为不能用烂菜烂肉,不能卖隔夜凉菜,不能不洗手就碰饭菜,不能把生熟东西混着放。
检查与监督食堂每天自己检查,学校每周看一次,教育局半年查一回,没做到先警告,再扣分,严重就停业整改,年底还要评卫生等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bai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 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bai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bai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 ℃或低于10 ℃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 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 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 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____年11月1日起实施。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x置地公司食堂

适配人群食堂操作员,行政主管,宿舍长使用场景员工就餐,食堂消毒,食材采购
制定目的怕员工吃不上饭、吃不好饭,怕食堂不干净不安全,怕东西丢、钱乱花,想让大家吃得安心顺心。
适用范围管食堂操作员、办公室、宿舍长,管做饭打饭、卫生消毒、采购用物、安全用电用气。
职责分工行政部主管牵头盯全局,操作员天天干活,宿舍长帮着看秩序,办公室联系节假日加餐。
禁止行为不准擅自停餐,不准不消毒餐具,不准私拿食材物品,不准下班不断电关窗,不准挪用大设备。
检查与监督每天检查消毒和卫生,每周查健康证和采购账,月底核对设备登记。没做到扣200元,丢东西赔双倍。行政部每月汇总通报。

z置地有限公司食堂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保证员工一日三餐按时吃饱、吃好。周六、日及节假日的用餐情况须提前与办公室取得联系,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取消用餐;

2.做好个人卫生,操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每天用餐后,一定要对餐具进行消毒。定期对食堂内进行消毒,保持卫生清洁;保持食物新鲜,保证饮食健康,防止食物中毒;

4.计划采购,严禁私拿。

5.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灶具、电器、煤气等注意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注意断水断电;

7.爱护、小心使用食堂内用品,大型设备要有登记、有账目,严禁挪做它用,及时检查、维修;

9.各部门分时间段就餐,大厦办公区11:50,18:00就餐,工地员工12:10,18:20就餐,相互谦让,遵守就餐秩序。

10、因工作需要而误餐者,需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生病人员要妥善饮食。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0元若丢失物品价值大于200元则按物品的双倍赔偿。行政部主管综合事务的负责人和各宿舍长监督执行。

zz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s医院食堂

适配人群食堂管理员,厨房操作员,分餐服务人员使用场景患者就餐,一线医护用餐,食堂日常运营
制定目的食堂不干净容易生病,大家吃饭要安心,环境得清爽舒服,不然病人和医生都难受。
适用范围管食堂所有人,管做饭、洗碗、打扫、买菜、发饭这些事。
职责分工管理员带头盯卫生,厨师和阿姨干活,院里后勤科不定期查,查到问题马上改。
禁止行为不能用脏手碰食物,不能生熟混放,不能卖坏掉的菜,不能不洗手就上灶,不能穿拖鞋上班。
检查与监督每天自己检查桌面地面,每周大扫除,后勤科每月抽查,没做到扣20块,三次就停岗培训。

医院食堂管理规定(1)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二、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

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三、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四、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五、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

无食物中毒发生。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医院食堂管理规定(2)

为了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舒适、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 食堂管理制度

1、 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 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一线服务、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在提供服务时应温和、文明、礼貌,同时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任何争执。

如有争议,可向主管领导反映解决。

发生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者,一经查实罚款20元/次。

4、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违者罚款20元/次。

5、严禁男性留长发,女性披头散发。

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清洁卫生。

工作时手部不得使用化妆品,手部受伤感染,上药包扎者禁止接触食品和容器。

工作时间禁止进食。

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得购买腐烂、变质、不安全的食品、配料、调料。

一经验收发现,除退回所购物品,赔偿所有损失外,罚款50元/次。

7、 购回的食品、配料、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应加盖、加罩或放入冰箱妥善保管,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虫鼠趴咬的情况。

因保管不当出现上述情形的罚款20元/次。

8、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能。

最大限度做到花样、品种多样化。

同时精打细算,杜绝浪费。

9、 每天清理打扫,每月一次大扫除,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

食物必须清洗干净,洗净后的餐具必须整理齐备并摆放整齐。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餐厅食堂

适配人群餐厅承包方,办公室管理员,员工监督员使用场景员工就餐监督,餐厅卫生检查,食堂服务投诉
制定目的食堂老出问题,饭菜不干净、价格乱、员工意见大。想让吃饭安心点,卫生达标,价格公道,大家吃得顺心。
适用范围管公司内部所有餐厅,还有以后承包进来的餐饮单位。管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这些事。
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干,签合同、查食品、处理投诉。员工能提意见,还能选5个监督员一起盯。餐厅老板自己管好后厨和人。
禁止行为不准随便换承包商,不准用没证的油和肉,不准雇没健康证的人,不准乱涨价,不准后厨外人乱进。
检查与监督办公室每月查一次,抽查油和肉,看公示单和投诉箱。发现问题马上改,不改就罚钱扣工资。监督员每季度开会提问题,餐厅得给答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

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

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

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

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

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积极配合市、县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

10.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公司将立即终止餐饮服务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餐厅经营者自行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

同时将报请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餐厅卫生监督员职责:1.负责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条件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2.代表公司广大员工,广泛了解、征求意见,随时就员工意见集中的问题向餐厅经营者提出质疑,要求其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

并在由公司主管部门、餐厅经营者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并对餐厅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分。

(三)炊事员职责: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

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

拒烧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二0**年五月五日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优选10篇)

项目部食堂管理规定适配人群项目部人员,施工班组长,现场技术员使用场景工程项目管理,班组协作,现场执行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得更规范,让干活有规矩,大家齐心干,公司能越做越好,多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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