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专业工程师使用场景消防工程验收,材料见证取样,设备进场报验
制定目的怕消防材料设备出问题,影响安全。想让每样东西都合格,用得放心。
适用范围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一二级消防材料设备进场和使用。
职责分工工程部经理牵头审批,副总配合,总经理最后把关。专业工程师和监理现场盯,施工单位干活。
禁止行为不能跳过报验直接用,不能少取样或乱送检,不能代别人签字,不能用没批过的材料设备。
检查与监督材料设备进场先填表验收,再见证取样,送指定检测机构,合格后填表审批才能用。监理查过程,工程部查结果,没做完不许用。复检不合格马上退,代签两次换人。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____年消防安全材料设备清单及使用技术要求》中一、二级材料设备使用的管控,该清单中三级材料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及股份公司现行制度管控,管控分级主要依据消防防控程度划分。

表1材料设备管控级别分类表

管控

分级

分类

明细

流程

审批流程

一级

材料类

挤塑聚苯板(b1级)、岩棉、

玻璃棉、纸面石膏板、酒店地毯、院线地毯、橡胶绝热保温材料(b1级)、电线电缆、母线槽

流程1

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顺序审批

设备类

低压断路器、变压器、发电机组、漏电监控系统、应急电源eps、双电源互投开关ats、线型感温探测器、消防报警设备

流程2

二级

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工程灯具(led灯)工程灯具(普通灯)、院线座椅

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顺序审批

开关插座、燃气炉、燃气热水器、浴霸

1.管控流程

一、二级材料管控流程——流程1

第一步

材料进场报验

填写附表一

→

第二步

材料见证

取样

第三步

样品送检

第四步

材料使用审批

填写附表三

第一步 材料进场报验

材料设备进场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组织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签署验收单(附表一)

第二步 材料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仅限于材料类,不含设备类。

取样已签署报验单的材料,由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附表二),施工单位技术员按照国家规范按批次和数量抽样送检。

第三步 样品送检

样品送检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和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所在地如在省会城市,必须送至省级检测机构检测,项目所在地如在其他城市,必须送到有权威资质的市级检测机构检测。

第四步 材料使用审批

送检样品复试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审批人员由材料管控级别确定(附表三)

一、二级设备管控流程——流程2;

设备进场报验

设备使用审批

第一步 设备进场报验

设备进场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组织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签署验收单(附表一)。

第二步 设备使用审批

报验审批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公司

审批后方可使用,审批人员由设备管控级别确定(附表三)

2.罚则:

2.1 违反管控流程的处罚原则

违反上述管控流程的进场材料设备,除需现场重新见证取样复检完成以上流程外,出发如下:

1)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

2)监理单位:更换监理总监。

3)项目公司:发管理通报。

2.2材料设备复检不合格的处罚原则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复检不合格,对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处罚如下:

1)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退货;二次进场验收仍不合格的,应立即退货,按照合同约定对材料设备供应商处罚。

2)见证取样复检结果不合格,加倍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应立即退货,并终止合同。

3)发生上述情况,建议将该供方列入不合格供方,由项目公司、质量监管部提出方案,上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报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2.3发现代签字现象处罚如下;

1)对施工单位,发现一次代签,更换施工单位项目部当事责任人;二次代签,更换项目经理。对监理单位,发现一次代签,更换监理单位项目部当事责任人;二次代签,更换项目总监。发生上述情况,建议将该合作方列入不合格供方,由项目公司、质量监管部提出方案,上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报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2)对项目公司,发现一次代签,下发管理警告;二次代签,下发管理通报;三次代签,质量监管部对代签人和被代签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报股份公司批准。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仓库电器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仓库电工,库管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仓储作业,危货存储,物流中转
制定目的仓库容易起火,电气不规范会出大事,想让灯和电线都安安全全的,不冒火花不烫手。
适用范围管所有仓库里的灯、电线、开关、电器设备,还有电工干活的事。
职责分工电工装灯修线,仓库管理员盯着别乱拉线,安全员每月查一次线路和灯具,发现不对马上喊停。
禁止行为不准用碘钨灯、超六十瓦白炽灯、电炉电熨斗、电视机冰箱;不准在库内拉临时线、堆东西挡灯、闷顶敷线。
检查与监督电工按标准装,管理员每天看灯下有没有堆货、开关在不在库外,安全员月底检查并记本子,没做到的当天整改,三次不改换人干。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安全规定。

2.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除电器照明外,不得敷设其它动力线路,引进线路必须穿管,闷顶内不得敷设电线,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如需临时拉设电线,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电工安装,使用后及时拆除。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电气开关应设在库外,并有防雨防潮装置保护。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动力电气线路及其插座应装在库外,使用机械装卸设备时,电源由橡套电缆引入库内。

7.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热电厂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队员,安全环保部人员使用场景生产区动火,重点防火部位,柴油库作业
制定目的怕着火,保护厂子和大家安全,少出事故。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人,管用火用电、消防设施、重点部位。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牵头管,各领导是责任人,班组长盯日常,员工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乱扔火种、堵消防通道、挪用灭火器、没批就动火。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重点部位天天查,查完签字;不改就考核,隐患要限期清,整改后写复函交上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 ;>;;;、<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热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火灾预防及责任

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在生产区不准搭建易燃建筑。如确需临时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 (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 下列范围是热电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新系统柴油库、新老系统皮带输送系统、新老系统变配电室、汽轮机系统及油处理、热机一区锅炉房、热机二区主厂房、档案室、化工库、酸库、检修站氧气、乙炔储存间。

2.在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十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 消防组织及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各部、区域建立义务消防队,工序、班组建立义务消防组。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安全环保部联系公司保卫部消防队负责。

第十三条、厂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区域至少每月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对重点消防部位,每天有专人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对公司消防队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由厂安全环保部报公司消防队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厂安全环保部委托公司消防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八条、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七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68916301、68912400、 68912119),任何人都不得阻碍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火灾类型,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灭火。

第二十条、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火灾扑灭后,相关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八章 奖励及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凡热电厂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除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均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

1.发生火险、电险、火警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碍报警、谎报火警的。

2.违反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误的,造成一般火险、电险、火警的。

3.向消防水缸、水桶、室内消防栓(箱)内乱扔乱放杂物,污染消防存水的。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照价赔偿另计)或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乱拉、乱动的。

5.埋压、圈占消防栓(箱)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楼梯,消防车通道,经检查指出不整改的。

6.擅自在生产区,挖沟施工,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

7.不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志,并经检查指出不改的。

8.有重大火险隐患,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的。

9.未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10.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以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11.废汽油、油揩布未按指定地点回收、处理的。

12.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13.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进入重点区域没有将其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交值班室的。

14.未经批准,在重点防火部位,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经批准但监护人员未到现场前,即进行明火作业的。

15.未办理< ;>;;;私自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有关器具一律没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热电厂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铝河南分公司热电厂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大院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机关办公大楼,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维保
制定目的大楼老了,电线旧了,怕着火伤人烧东西。想让大家天天注意防火,别出事。
适用范围全区机关单位所有人,管办公楼、办公室、机房、车库这些地方的防火安全。
职责分工管理局局长带头,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盯落实,后勤中心日常检查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乱拉电线、私接大功率取暖器;不准堵消防通道;不准在楼里烧纸、扔烟头;不准带液化气进楼。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一次消防设施,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隐患3天内整改;没做到就通报批评,再犯扣绩效;年底汇总检查结果报管委会。

机关大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两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主任,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基建房产科科长组成。区级机关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本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机关各部门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全面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办公楼、楼层、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两大院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火灾预防

(一)各机关单位必须根据《消防法》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门应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限患整改的复函报公安消防机构。

(三)机关办公楼内电力配电间、总机房、汽车库、空调机房、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储藏室、文印室、监控室等部位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上述重点部位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部位禁止烟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机关办公楼要安装用电设备(包括临时性用设备)均需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位线和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取暖设备。按规范调换熔断丝,不得任意加大加粗。严禁随意控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办公楼内废纸杂物,应到指定地点焚烧或处理,严禁在办公室和大楼通道等处焚烧。

(六)禁止乱扔烟蒂。严禁将液化气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机关办公楼。

(七)各办公室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须知”、“注意事项”所述正确使用。当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长期通电引起电器发热燃烧。

(八)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掌握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火灾扑救

(一)机关办公人员或保安发现火警均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单位、火势情况,并通知相关领导。(消防报警119)

(二)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重要设备、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三)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奖励与处罚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办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机关事务管理局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使用场景大型场馆,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企业
制定目的怕火灾出大事,伤人赔钱太惨,想提前盯紧高危地方,让火少点、损失小点、人更安全。
适用范围专盯体育馆、商场、医院、学校、工厂这些容易烧起来的地方,管它们的消防日常和设备维护。
职责分工老板是总负责人,得找专人管消防,再配1-2个干活的;公安消防队来定名单、查问题、给指导。
禁止行为不能不设消防监控点,不能厨房没灭火器,不能漏电报警系统不装,不能值班时没人守控制室。
检查与监督单位自己每月查火患、半年练逃生,年底交评估报告;公安消防半年或一年来查一次,不改就罚钱或责令改。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下列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三)建筑总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四)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床位数15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

(五)单个厂房建筑面积或者车间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而且同一时间用工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总储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总储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及可燃纤维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储存其他可燃物质的仓库、堆场;

(七)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八)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城市地下轨道交通;

(九)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规模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十)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建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并在其场所或者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火灾高危单位标志。

第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决议;

(二)定期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报告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24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巡查;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

(四)消防控制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

第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确定1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自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之日起10日内确定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需要确定1至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第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二)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三)按照规定设置雷电防护装置。

第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置疏散逃生示意图、提示用语等方式公示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位置以及自救逃生方法,并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第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纳入单位视频监控范围:

(一)商场、市场的营业区域;

(二)宾馆、饭店的燃气、燃油用房,厨房操作间;

(三)医院高压氧舱、供氧站;

(四)可燃物品的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或者生产车间、加工车间;

(五)变配电室和计算机、空调机等集中用电设备用房;

(六)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七)避难层(间);

(八)根据火灾危险的性质、程度确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十条 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确定并公示每个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达到最大容纳人数时,采取警示、分流等措施;

(二)配备急救箱,并在疏散楼梯间或者其他避难区域设置个人防烟装备。

第十一条 在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等火灾高危单位3层以上的部位,应当配置必要的逃生辅助装置。

第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物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所列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火灾高危单位的危险性特点,提供经常性的专业消防安全指导,科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公共信息。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火灾高危单位以及毗邻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或者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未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确定并公示每个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或者达到最大容纳人数时,未采取警示、分流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

(二)未按规定配备急救箱,并在疏散楼梯间或者其他避难区域设置个人防烟装备。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6日1月起施行。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小场所”消防

适配人群房东业主,租户经营者,基层安全员使用场景出租屋管理,三合一整治,小作坊监管
制定目的怕出租屋起火伤人,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减少火灾风险。
适用范围所有出租屋房东和租客,管房子结构、用电、用火、逃生通道这些事。
职责分工社区安全员牵头检查,房东日常管着,街道办不定期抽查监督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搭木阁楼住人,厨房不能用可燃材料,电线不能乱拉,消防通道不能堵。
检查与监督房东自己先改,月底前完成;社区每月查一次;没改的贴整改单,再不改就停租。

1、不得搭建木阁楼住人。属钢混结构阁楼的,必须有独立的安全逃生出口;原则上不准住人,夜晚须留守的不宜超过一人。

2、需设置厨房的必须用砖墙分隔到顶,独立设置。

3、电线必须套管,并安装防护开关,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

4、不准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厨房。

5、按规定配备防烟防毒面具、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每30平方米配备一个abc型干粉灭火器。

6、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须保持通畅。

7、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从业人员必须会报警、会逃生、会灭火。

8、住人的出租屋不准设置“房中房”,必须有首层直通天面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每层都有安全出口。

9、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10、严禁设置“三合一”小作坊。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校园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保卫处人员,院系安全员,基建负责人使用场景学生宿舍,礼堂活动,实验室操作
制定目的怕起火伤人伤东西,让教学科研生活不乱套,大家平平安安过日子。
适用范围全院师生员工,管楼怎么盖、电怎么用、火怎么防、器材怎么摆。
职责分工分管院领导拍板,保卫处天天盯,各处室主任管自己地盘,老师学生也得上心。
禁止行为不能私改消防图纸,不能乱堆易燃物,不能堵安全出口,不能乱拉电线,不能随便点明火。
检查与监督保卫处每月查一次,发现就记名字,限期三天改完,再犯扣安全分,年底评优一票否决。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院消防部门应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接受省、市两级消防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院保卫处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和实施。

四、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各项管理规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火灾预防

五、学院基建及各单位、部门的建筑、装饰、装修等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的,须经消防部门批准。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应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七、原则上禁止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禁止采用易燃材料。确需采用有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九、根据消防需要,必须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学生公寓、礼堂、俱乐部、阶梯教室、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图书馆、餐厅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做到:

(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

(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可燃物品或增加座位。

(三)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临时增加电器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四)严格控制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五)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药品。

(六)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检查,确保安全。

(七)学生公寓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也是学院安全管理的重点,要经常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十一、学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确需燃放时,必须经学院批准、报保卫处备案,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十二、经过批准举办篝火、灯火晚会的单位、部门,地点选择、厅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逐级报批。

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维修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义务,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柜,堵塞消防通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章 消防经费和消防设施

十四、学院保障经常性消防维修费用和必需的消防专项经费。

十五、全院所有消防器材、设备用具由保卫处每年提出购买计划,组织配备和更换。配备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新建的消防系统项目的购置和安装,由基建单位牵头,会同保卫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任何消防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必须符合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消防工程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公安机关批准的消防工程安装公司。

十六、部门、单位的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修,由保卫处实地考察后根据实际需要统一配备,统一维修,所需经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防火组织

十七、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详见附件(一),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学院分管安全保卫的领导兼任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

十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lng加气站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加气站班组长,持证电工,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场景加气作业现场,热工作业管控,消防器材巡检
制定目的加气站容易着火,怕出事伤人伤车伤设备,想让大家天天绷着安全这根弦,不出火情。
适用范围所有在站里干活的人,还有来站里的外人,管用电、用火、卸气、打扫、器材这些事。
职责分工站长带头抓,班长天天盯重点地方,电工专管线路电器,每个员工守好自己那块地,小组每月开会查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离岗不断电,不准堆东西挡灭火器,不准无证动火,不准挪用消防器材,不准车辆不戴防火帽进生产区。
检查与监督班长每天巡检,电工每周查线路,小组每月试器材,发现不按规矩做当场提醒,三次不改扣绩效,整改不过关停岗培训,月底汇总问题发通报。

1、职责

1) 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 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组织管理

1)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5)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6)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7)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 消防安全教育

1)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2)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3)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4电源安全管理

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 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 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4)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7)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储存作业管理

1) 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 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 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 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 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3)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5)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6)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厨房油烟管道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厨房操作员,油烟清洗工,后厨安全员使用场景厨房操作间,餐饮后厨,食堂加工区
制定目的厨房油污多,容易着火。想让大家天天注意,别让火苗窜出来,把事故拦在开头。
适用范围管食堂师傅、后厨所有人,管灶台、油烟罩、烟道这些地方的清洁和检查。
职责分工厨师长带头盯,保洁员每天擦,工程部和保卫科一起验清洗结果,领导不定期查。
禁止行为灶台火不关严不行,油垢堆在管道边不行,烟道离木头墙太近不行,清洗拖过季度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天下班前关火清油,每月擦转角,每季请正规公司洗烟道,工程和保卫科当场验收,没做完扣当月安全分,查出问题马上重做。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需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凡厨房设置烟囱、排油烟罩、排油烟管道的单位,必须将烟囱、排油烟罩、排油烟管道的清理工作纳入防火责任制,实行重点管理。每二至三个月彻底检查清理一次;灶具、排油烟罩口、排油烟管道转角处的清理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平时能够看到的油垢要及时清除,保持排油烟设施的清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餐饮单位在新建、改建食堂操作间时,烟囱、排烟管道应单独设置,不能靠近可燃结构,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砖砌的与可燃结构,距离不少于24厘米,金属的不少于50厘米,烟囱、排油烟管道要高于建筑物50厘米以上,烤鸭专用烟道直径应不小于60厘米,增设烟道安全检查孔。烟道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杂物,以防火花飞出引起火灾。每个烟囱、排油烟管道的转角处都要安装活动口、作为清理油垢和安全检查使用。

三、餐饮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清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清洗记录。

四、餐饮单位在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能脱岗,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使之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六、餐饮单位清洗烟道时,必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北京消防协会颁发的具备烟道清洗技术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单位资信的清洗企业。在清洗前应和清洗公司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清洗工作完成后,双方应对清洗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定质量保证期限,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从事烟囱、排油烟管道清洗工作的单位对烟囱、排油烟管道等清洗必须保证质量,达到防火要求。市公安局消防局对清洗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将向有关部门关发函建议吊销该单位的清洗资信。

八、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消防法规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租赁合同:

1、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对烟囱、排油烟罩、排油烟管道进行清理的。

2、新建、改建食堂操作间未按规定设置烟囱、排油烟管道的。

3、由于清洗公司清理不彻底在清洗安全期内发生火灾的。

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脱岗,违反操作规程的。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消防

适配人群班组长,兼职安全监督员,当班操作人员使用场景火灾隐患排查,油气区作业,消防器材管理
制定目的以前没人管消防这事,火险隐患多,想靠奖罚让人上心点,少出事多帮忙。
适用范围所有在站里干活的人,管防火、灭火、报火警、器材使用这些事。
职责分工班组长天天看器材,安全员不定期查,领导盯着大问题,出了事找当事人。
禁止行为不准谎报火警,不准玩忽职守,不准占消防通道,不准乱动明火,不准不戴护具进油气区。
检查与监督班组长每周查一次器材,安全员每月抽查,没做到就扣钱;月底汇总,连续两次不改要谈话;罚款当场开单,钱交财务。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给予50-100元奖励。

1、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2、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3、 对查明火灾事故有突出表现的;

4、 在消防工作中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 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方面有显著成效的。

6、 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100元罚款:

谎报火警的;

当班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

长时间占用电话延误报火警的;

有意损坏消防器材、情节较轻的;

有意或故意阻碍报警和消防人员、车辆执行公务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的;

进入油气区人员不按规定着劳保护具的。

二、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 长时间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

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储存、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3、 擅自携带火种进入油气区等禁火区域的;

4、 在禁火区域擅自使用明火的;

5、 对批评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 延误、拒绝或者阻碍消防人员实施火灾扑救,调查火灾原因,情节较严重的;

7、 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有意破坏火灾现场的人员,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三、各班组所管辖的消防器材,由班组长负责检查,兼职安全监督员经常督查,对于消防器材的外表要保持清洁卫生, 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部门和站内领导的同意.

四、各部位的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和配备.

五、有意损坏消防器材的要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优选10篇)

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适配人群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专业工程师使用场景消防工程验收,材料见证取样,设备进场报验制定目的怕消防材料设备出问题,影响安全。想让每样东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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