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中控值机员,监控值机员,内保巡视员 | 使用场景 | 消防中控室,办公楼巡视,监控值班 |
|---|---|---|---|
| 制定目的 | 怕火灾没人管,报警没人理,设备坏了不知道,监控录像乱删,巡逻走过场,大门随便进人,施工不守规矩,大家都不懂消防常识。 | ||
| 适用范围 | 中控员、监控员、巡逻员、大门岗、施工方,管报警处理、设备检查、录像保存、人员进出、物品放行、施工监督。 | ||
| 职责分工 | 消防主管盯维保,安保部查整改,工程部配弱电,中控员记报警,监控员守屏幕,巡逻员填记录,大门岗核证件。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值机,报警不确认不报,录像私自删改,巡逻不填记录,出门条没签字就放行,施工动火不审批,监控室闲人乱进。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重点,主管领班查记录和设备,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扣绩效,三次出错调岗,每月抽考消防知识,录像保存满25天自动覆盖。 | ||
(一)消防中控管理
消防中控室值机人员须持有北京市消防协会颁发的上岗证,具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经历,须24小时坚守岗位,经历集中,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快速认真确认和处理每一个报警,对电话报警按照工作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每班人员须认真巡视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实行门禁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进出人员填写记录。
(二)消防及办公楼硬件设施的管理
各专业巡视人员在巡视时,注意对消防设施及办公楼硬件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防设备有专业厂家进行维保,消防主管负责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工程部弱电专业予以配合,中控值机人员及工程部弱电专业对维保::厂家进行设备维修、调试工作进行监督,使发现的问题和故障限时厂家到场进行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及时修复,维保单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各专业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注意跟踪检查处理状况,所有维修、检测须有记录备存,日常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定期召集中心各部门负责人集中检查,安保部监督整改。
(三)内保监控
监控值机人员须经严格挑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值岗时须保持高度民主警惕性,忠于职守,监控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进出须填写记录,值班人员须了解办公楼各区域的情况,对各监控点、设防部位的异常迹象作出准确判断,并及时通知相关专业进行处置,监控值机人员须保持与各专业人员的密切联系,保持信息的良好沟通,对可疑人、物统一进行查控。
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和录像,资料保存25天,值机人员须做好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及保密工作,未经明确的可查阅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能查阅,提取或私自销毁录像资料,利用监控系统监控部门各专业巡视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方的问题,值岗人员须及时上报,主管和领班每日须对监控室人员工作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内保巡视管理
内保巡视人员须熟知各区域情况,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进行巡视,巡视须填写巡视记录,内容包括:各种固定设施、设备、楼层机电设备状况,电梯卫生状况,闲杂人员盘问,办公室加班情况,门锁情况等。巡视人员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注重在巡视中对客服务及对闲杂人员的处理方式。保持对讲机的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与其他各专业保持必要的联系,对可疑人、物统一进行协调查控。
(五)大门岗对出入人员、出入物品的管理
大门岗为固定与巡视相结合,值岗时注意发现闲杂、可疑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盘问,注意对客服务的态度及对闲杂人员的处理方式,对可疑人员可通知巡视警卫进行跟踪,通知监控室利用保安监控进行监控,非标准工作时间人员进出大楼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谢绝会客,充分利用保安监控系统及内保巡视人员,相互协调,统一监控。
物品的出入需有出门条,出门条需由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方有效,值岗人员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门单上签上姓名、日期。
(六)对外开放区的警卫管理
对外开放区域的管理原则为公开与秘密想结合,并利用技防系统,给客户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公开即着装警卫进行值岗,公开管理,秘密即为便装警卫进行巡视,协助着装警卫工作,充分利用技防系统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到现场进行处理。
(七)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由工程、安保、综合服务三个部门共同负责,安保部主要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的审核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的申报工作。对施工现场主要为巡视检查,严格控制动火、泄水等项目的施工,根据对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施工方负责人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施工管理依据制定的施工管理规定及安全协议书的内容进行。
(八)消防宣传、消防演练
消防宣传主要是组织到消防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消防运动会,宣传栏,及发放宣传品为主,每年一到二次到消防::基地的培训,一次消防运动会,根据市消防局的有关指示,通过宣传栏,发宣传品的方式及时告知客户,对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义务消防员同时也是各部门的宣传员和消防安全检查员。
消防演练以义务消防队员和警卫人员为主体,日常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际演练,全年集中数次对各部门进行演练,通过每年11月份的消防演习,检测平时演练的结果。
(九)治安宣传
治安宣传以宣传栏,发放宣传品,定期走访客户,召开业主方安全负责人会议的方式为主,就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特点进行沟通,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提醒注意安全防范。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炼钢厂放射源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连铸机长,浇钢班组长,安全环保科员 | 使用场景 | 连铸作业,液面控制,结晶器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国家管得严,放射源容易出事,得保护大家安全,别让射线伤人,也别污染环境。 | ||
| 适用范围 | 连铸车间的人,管14枚铯-137放射源,装、拆、存、记、查都归他们干。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总盯,安全环保科科长日常管,连铸车间主任带头,四班机长天天守着源,交接班必须说清楚状态。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一个人开柜取源,不准没培训就上岗,不准不包石棉布就装源,不准检修后不锁柜不标记。 | ||
| 检查与监督 | 机长每天检查源盒和柜子,安全环保科每月查台账和操作,月底前完成检查,漏查一次扣100元,出事追责。 | ||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源安全应用,保护环境,在炼钢厂安全环保科和主管领导高度重视下,特制定连铸机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二、相关放射源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____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____年10月1日起施行。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于 ____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____年12月1日起施行。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于____年12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于____年3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5、不稳定原子核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会发射各种各样的射线,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放射性。放射性物质分为天然放射性物质和人工放射性物质。
6、生活中处处都有放射性,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人们受到的放射性照射大约有82%来自天然环境,约有17%来自医疗诊断,而来自其他活动大约只有1%。
7、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
8、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炼钢厂使用的铯--137属密封源。
9、防治和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以下三种防护手段:
(1)、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少。
(2)屏蔽防护:选用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
(3)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
三、炼钢厂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厂长(正职)
副组长: 主管生产副厂长( 常务) 安全环保科科长
成 员: 连铸车间主任(正职) 连铸浇钢四班机长
四、保卫细则
1、广泛宣传辐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电磁辐射、电离辐射、辐射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提高职工的辐射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放射源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对放射源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连铸机设备安装之前放射源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保管,连铸车间(共14枚)根据放射源包装大小制作放射源保管柜,尺寸规格、防盗措施按生产厂家提供的信息完成,安全环保科负有监管权。
3、连铸机电器设备安装调试基本正常后进入液面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线电气安装,然后由安全环保科把放射源转交给连铸车间,连铸车间登记接收时间及放射源状况,在车间安全管理小组指挥下,安排具体人员把放射源装入结晶器内,并做好放射源记录台帐。其间在调试安装阶段的安装及取出存放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全程跟踪。
4、做好放射源泄漏、丢失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和布置。
5、其他未尽事宜,在以后生产中由安全环保科和安全环保部指导修改和补充。
五、管理细则
1、放射源的使用、更换、存放由连铸车间日常管理,炼钢厂安全环保科和公司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同时明确责任人,公司由安全环保部主管部长和环保科为第一责任人;炼钢厂由主管生产副厂长和安全环保科科长为第一负责人;连铸车间由车间正职为第一负责人;浇钢由甲、乙、丙、丁四班机长为第一负责人。
2、放射源由连铸机当班机长具体负责管理,交接班时要交接放射源的状态。
3、放射源的库存柜钥匙由机长交接班,存取放射源由机长和车间负
责人两人操作(实行双人双锁制),其他人员严禁掌管库房钥匙。
4、需要拆、装放射源时,由机长通知维修班长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5、装好放射源后要用石棉布将放射源源盒包好,避免被钢水烧坏。
6、检修时将源盒拆除后要及时做好标记放入库存柜,并将库存柜门锁好。
7、发现放射源泄露和丢失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炼钢厂相关机构和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
8、以上规定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遵守,凡违反本规定的一次给予100~500元考核,造成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除正常考核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炼钢厂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安全保卫责任制
| 适配人群 | 破产管理人,企业留守人员,保安服务人员 | 使用场景 | 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财产保管,财务档案保护 |
|---|---|---|---|
| 制定目的 | 破产清算时东西容易丢,怕凭证和数据没了,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 ||
| 适用范围 | 管留守员工、保安、司机,管仓库、财务室、办公区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管理人牵头定规矩,保安盯现场,留守员工守自己岗位,法院最后把关。 | ||
| 禁止行为 | 不许乱拉电线,不许堆堵消防器材,不许无证操作设备,不许财务室留现金。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人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没做到就换人或加培训,月底前全到位。 | ||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电子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经营、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破产清算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破产清算企业营业场所要严格防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线路、照明灯具要与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挤压电源线路,液化气容器。
第五条企业留守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操作电、设备。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破产清算企业的重要设备要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六条破产清算企业对出租的库房,办公用房等要与承租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协议、做到责任清楚,各负其责。
第七条破产清算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经常检查、监督、严格操作规程,保证破产清算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
第八条破产清算企业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治安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治安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侵害公物、盗窃财产犯罪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第九条破产管理人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保卫人员要认真贯彻保卫制度,尽职尽责,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破产清算企业财物不受损失。
第十条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认真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十一条企业留守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二条破产清算企业财务办公室避免闲人出入,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财务人员下班后要严格检查门窗,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破产清算企业汽车驾驶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地区交通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行车规定。
第十四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常识。企业留守工作人员要做到懂安全操作、会防火、灭火、自救、保护事故现场、会使用消防、防盗设备器具。
第十五条破产清算企业要建立处理突发、紧急事务机制,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做到及时报告求助,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
第十六条安全保卫防火工作要常抓不懈,管理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解决。
第十七条本办法报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公司管理人。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z学院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 适配人群 | 校卫队员,保卫处人员,重点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门禁通行,外来施工,重点部位值守 |
|---|---|---|---|
| 制定目的 | 校园治安乱,想让环境变好点,大家安心上课工作,少出打架偷东西的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学院里所有人,包括学生老师和外来干活的,还有大门、车辆、重点房间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院党委带头,保卫处天天干活,校卫队守门巡逻,各系主任盯自己地盘,保卫处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打架骂人扔垃圾,不准偷东西赌钱看黄片,不准私带外人住宿舍,不准乱贴大字报,不准乱停车乱摆摊。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月检查,门卫天天登记查证,月底通报问题,不改就扣钱或停职,整改三天内要完成,没做到就按条例罚。 | ||
技术学院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治安秩序,优化校园治安环境,搞好综合治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校园内发生的违犯治安管理行为的,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规定。执行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治安保卫管理组织
第三条:学院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在院党委和地方政法部门领导下,立足宣传教育,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指示,制定学院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全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分析全院治安形势,研究部署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学院发生的治安消防事件。
第四条:保卫处是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领导和上级部门领导下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保卫处具有行使院内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权、执行权、处分权、检查监督权及上级公安部门和本规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校卫队在保卫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学院大门的警卫和院内治安巡逻工作。校卫队员对进出大门的人员、车辆、物资具有询问、检查、登记及授予的处理权,对院内治安事件有调查、报告、劝解和当场制止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学院内部人员管理
第六条:在本院注册常住户口的人员为学院内部人员。院内人员应自觉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积极支持和配合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禁止一切违法违纪和危害本院治安秩序的现象发生。
第七条:院内人员应服从门卫的管理和纠察,骑自行车必须下车通过,机动车必须停车示意,并出示有效证件。
第八条:院内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本院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高声叫骂,乱扔杂物,侵犯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损害或诽谤他人声誉。
(二)不准损坏、侵犯或偷窃公私财物。
(三)不准赌博,不准放映、观看、传播、复制淫秽音像制品;不准调戏妇女和对女学生使用下流语言;不准私自引入院外人员滞留在学生公寓、职工宿舍过夜。
(四)不准私自闯入办公区、教学区影响扰乱工作和教学秩序;不准威胁、阻碍或干预治安人员执行任务。
(五)不准加入*组织,不准聚众闹事、散布政治谣言、张贴大小字报、鼓动罢工罢课。
(六)禁止在院内违法经商、兜售迷信物品;不准制造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第九条:院内人员应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向治安保卫部门举报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劝阻、调释、消除民事纠纷,制止不法行为。
第四章 外来人员管理
第十条:外来的施工队、民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必须遵守学院治安管理规定。各用工主管部门、单位应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遵纪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与保卫部门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办理有关规定的手续。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必须在两天内到保卫处办理以下手续:
(一)登记注册。进行登记注册个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工作证或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证件,并出示工作单位或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介绍信。集体登记注册必须出示其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并按规定注册登记所属人员及情况。
(二)凡在学院两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均须办理本院“临时出入证”,并交纳用证押金。
(三)凡在学院十五天以上者除办理“临时出入证”外,还须办理“暂住户口”(不住宿者不办)。“暂住户口”可自行到派出所办理,也可由保卫处代办,收费标准按派出所规定数额交纳,但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者必须及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办“暂住户口”跨年度的,必须按规定验证。
(四)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交纳治安管理费。
(五)学生、临时工家属来院探亲者一般不安排住宿,确须住宿者两天以上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住十五天以上者必须办理“暂住户口”。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除必须遵守学院有关制度和本规定第三章条款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隐瞒身份、冒名顶替、伪造涂改证件、转证出租、出卖“暂住户口”或“临时出入证”。
(二)严禁进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准隐瞒、窝藏违法犯罪分子。
第五章车辆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不准在学院内随意停放、鸣笛。外来车辆门卫一律进行登记,指定停放位置,不准在院内乱跑乱放。过夜外来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四条:严禁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在学院内随意乱放,所有进入本院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停车区,并放牢上锁,有序排列。保卫人员发现随意停放或不上锁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有权扣押,车主认领必须持车证和身份证。不按规定停放丢失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保卫部门不予受理报案。
第十五条:凡拉运物资出院门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盖有公章、主管负责人签字的出门证,经保卫部门检查登记方可放行。出入证由保卫处统一印制,加盖保卫处公章。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发出门证时,应注明物资名称,主要价格和数量。私人物品出门,门卫有权检查询问。凡手续不全或不能证明物资来路及违章出门的人,门卫有权扣押。
第六章 重点要害部门管理
第十六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处、档案室、图书馆、微机室、化学药品库、实验中心、爆炸物品存放处、木工房、食堂、水泵房、配电室、锅炉房、物资仓库、车库等为重点要害部门。治安管理规定如下: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对要害部位要明确责任人,学院与其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重点要害部位具有领导、检查、监督等义务和权力,并对该部位的治安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重点要害部位要确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三)个别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夜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在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四)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制定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打印上墙。对所配防盗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窃密、防毒等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七条:凡有现金存放的部门、单位,必须有专人保管,设立防护措施,存放金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送现金数额较大,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专车专人押送。
第七章商业摊点治安管理
第十八条:严禁外来人员进院摆地摊、收破烂杂物或到处叫卖。
严禁院内人员在办公场所、教学区、学生公寓、教工宿舍内部违法经商和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治安保卫人员一经发现,有权当场制止和取缔,对不听劝阻者,有权没收物品。
第十九条:经批准在学院内指定范围经商的商业摊点,必须在开业的同时完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及有关工商卫生手续。夜间有人看守,并按规定交纳治安管理费。
第八章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条:凡师生员工有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规定条款的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均应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处罚的程序和实施,由保卫处按照处罚程度,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根据当事人或责任人违纪的情节轻重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按各级处罚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凡师生员工有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规定条款的行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附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九章治安管理奖励
第二十二条:凡对我院治安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对维护学院秩序,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抢救国家财产、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功者,可参照国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学院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执行。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办公楼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卫保安 | 使用场景 | 办公出入,夜间加班,物品搬运 |
|---|---|---|---|
| 制定目的 | 办公楼老出乱子,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上班安心点,环境干净整齐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楼里上班的人,管进出、加班、物品搬进搬出、消防、用电、卫生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牵头定规矩、查落实;各部门长盯自己地盘;保安天天巡,员工发现不对马上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乱开大门,不能借工牌给别人,不能在楼里抽烟,不能私拉电线,不能把垃圾乱扔乱放。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晚查加班名单、关电源、锁门;部门每天报加班人;没按要求做,第一次提醒,再犯就通报;每月检查通报结果。 | ||
为保持公司办公楼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工作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维护公司办公秩序,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全管理部管理。负责制订安全保卫制度,组织执行安全保卫方案及措施。
3、各部门长为本部门管辖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区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例行安全检查。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发生事故和案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协助查处。
4、办公大楼安全保卫职责范围包括:办公楼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管理、用电管理。
4.1办公楼人员出入管理
4.1.1办公楼正常设1号、2号。员工上下班走1号门(公司正门),2号门7:00打开, 18:30分关闭,3、4号门(大楼两侧)用于紧急疏散。
4.1.2大楼实行对内开放式办公、对外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一律在各楼接待室接待。
4.1.3各楼层及办公区大门必须保持锁闭状态,员工凭工作证、门禁卡进出,并随手关门。
4.1.4员工应妥善保管、使用门禁卡,发现损坏或丢失后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注销和补卡。
4.1.5如确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必须进入办公区,联系部门须提前填写《通行单》,报安全管理部审批,门卫登记后放行,联系部门接洽人负责陪同和接送,员工不得将工作牌借给他人进入办公区。
4.1.6每晚出入办公楼的员工应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4.2 办公楼加班管理
4.2.1办公楼内工作人员需要在晚上加班的,应先向本部门申报,每日下班前,各部门将加班名单发送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4.2.2保安人员对照名单核对每个楼层的加班人员名单,不在加班名单之列的,原则上不予进入办公楼;临时需要进入办公楼的,由保安陪同进入。
4.2.3加班人员加班完成后,应关闭电脑、照明、空调等设备,出门时关闭门禁。
4.2.4保安人员每晚19:30分-20:30巡视各楼层检查加班人员,加班人员应自觉配合保安人员登记。
4.3物品出入管理
4.3.1各办公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及设施。大件物品搬出办公楼,需填写物品《通行单》,门卫查验后放行。
4.3.2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携带物品须由门卫保安负责登记。
4.4办公楼消防管理
4.4.1办公区(包括走廊通道、楼梯前室、卫生间等)严禁吸烟,吸烟需到吸烟区。
4.4.2员工须自觉爱护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4.4.3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带入办公大楼,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
4.5办公楼用电管理
4.5.1办公楼内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接电线。
4.5.2不准使用公用饮水机以外的电热设施;除设计预置的灯具外,不得增设其他照明设备。
4.5.3各办公区下班后人走灯息,关闭所有用电电源,部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4.5.4保安人员每天19:30、23:00、4:00三个时间段巡视各个楼面,关闭饮水机电源、检查忘记关闭的窗户、空调、照明、电脑、插座等并进行登记,每周通报一次。
5、办公楼内环境保护管理
5.1办公楼内办公桌上应执行谁使用谁整理、清扫的原则,各部门员工定时对各自的办公桌、电脑设备进行清洁,将办公用品整理到规定的位置。
5.2各楼层安排值班人员,遮阳窗帘只允许悬挂到定制的:标准模式、柔光模式、阳光模式、会议模式四种位置,同一区域窗帘只能保持同一种模式。
5.3玻璃幕墙处的装饰不锈钢平台上、不锈钢护栏上,禁止放置任何杂物,保安、保洁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
5.4办公区行人可视区禁止放置私人杂物,包括:雨伞、雨披、拖鞋、饭盒等。
5.5下班时将吃剩的食品(特别是甜点)扔到公共区的封闭的垃圾筒中,请勿直接扔到敞开的垃圾篓内,以免滋生老鼠和蟑螂。
5.6废弃的电池、硒鼓、圆珠笔芯、碳带请放置到指定的危化品收集筒中,由安全管理部集中处理。
6、附则
本规定自____年7月1日起生效至另有规定时止。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养护施工安全保通
| 适配人群 | 养护施工人员,专职安全员,保通员 | 使用场景 | 养护作业区,夜间施工,车道封闭 |
|---|---|---|---|
| 制定目的 | 怕养护施工出事,想让高速上干活更安全,按国家规程来管,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养护工人、司机、机械和路上摆的标志,还有怎么设作业区。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设安全机构,配1-3个专职保通员;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路政部门指导监督;安全员每天查现场记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培训就上岗;不准穿拖鞋、赤膀、酒后干活;不准乱放机具物料;不准骑自行车上高速;不准施工车辆占道倒车逆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天天查,发现问题马上报项目经理整改;每月考核打分;不改就停工;检查记录要留底;整改不过关扣钱或停掉施工资格。 | ||
为规范我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养护人员管理
1、针对拟投入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2、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现场施工人员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工地出现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现象,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同时佩戴胸卡。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视工程大小配备1-3名现场专职安全保通员,在路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须及时收集运走,不得抛弃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避免对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业人员骑自行车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内睡觉、打闹或从事其他与施工无关的工作。
7、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且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并经常性巡视工地留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 施工车辆管理
1、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非农用车、正常行驶速度不低于60km/h,且拉运材料相对固定;
(2)禁止无牌、证车辆上路,并经年检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全;
(3)驾驶员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
2、除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办理《养护施工车辆许可证》并领取标志牌,悬挂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有关管理部门随时检查。
3、施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必须匀速行驶,不准占道、倒车或逆行,不准强行超车、紧急停车,随意调头或横向装卸材料。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按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发生事故。
4、施工车辆车后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悬挂“施工车辆、随时停车”字样。施工车辆不得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或乱停乱放,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5、绿化施工单位的水车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在车辆尾部安装闪烁电子标牌,否则不允许上路施工。
6、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施工。
8、所有养护车辆都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让过往车辆,并不得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9、禁止施工车辆下列行为:
(1)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2)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3)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4)穿越中央分隔带;
第三章 养护安全设施
1、用于养护施工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2、在养护施工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现场施工时可根据施工性质、施工时间等因素进行选用。
(1)锥形交通路标 是一种柔性渠化装置,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为9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6m。 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
(2)安全带 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 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路栏 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4)施工隔离墩 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 ‘
(5)防撞桶(墙) 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顶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
(6)机器人保通员
具有声光报警及警旗摇动指示报警的功能,完成在施工现场代替人力保通员,达到节省人力,安全生产的目的。为了保证安全保通人员的安全,养护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机器人保通员。
3、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
4、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5、 作业区交通标志
是为养护施工作业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重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施工区标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在养护施工时,根据养护施工的内容、要求、周期和路段等设置于专门的位置,并尽可能利用可变信息板,配以图案或文字说明。在弯道、纵坡处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主要有:禁止超车、解除超车、限制速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窄路、双向交通、施工、车辆慢行、车道封闭、改道、线形诱导标或灯泡矩阵、车道合流等13种标志。
6、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7、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
当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施工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第四章 养护作业区设置要求
1、养护作业区设置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半幅的1个或2个车道,另1个或2个车道通行的方案,施工期间始终保持1条至2条车道畅通。施工现场设置交通管制区,交通管制区由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终止区组成。交通管制区域最长不超过4km。
(1)警告区:提供行车状况改变提示,长度为1600m。设置警告标志、第一级限速标志、第二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作业标志、前方车道变化标志等。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有关标志,最后一个标志离过渡区的距离不小于100m。
(2)过渡区:引导车辆逐渐驶离正常路线进入改道段。设置禁止入内标志、警告标志、指向标志、限速标志、渠化隔离标志。长度控制在100-300m。
(3)缓冲区:长度为80-100m,设置渠化隔离标志。
(4)作业区:在作业区前设置导向标志、施工标志、渠化隔离标志,夜间设置频闪灯,作业区布置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出口、入口。长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终止区:终止区长度不小于50m,在终止区末端设解除设限标志。
2、各种交通标志设置位置要求
(1)封闭超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 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 “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6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1600m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地点1.2公里处设置“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800米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800米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区前方400米处设置道路封闭渠化标志;
4)、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中央隔离带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行车道行驶。
5)、自施工区域300米由中间隔离带向内渐变封闭超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已封闭的超车道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7)、渐变导流隔离区域内超车道设置第五组标志:“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车道分隔线向行车道外约1.2m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8)、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 “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2)封闭中间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央隔离带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500米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100米处硬路肩内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区域起点自硬路肩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超车道行驶。
7)、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超车道、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3)封闭外侧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 “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k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3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自外侧行车道至中间行车道距外行车道1.5m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中间行车道及超车道行驶;
6)、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分别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中间行车道与外侧行车道分道线1.5m处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对外侧行车道进行施工;
7)、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解除禁止超车”、“解除限速30公里”标志。
(4)夜间施工机械停放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路面施工结束后,夜间设备停靠在硬路肩。
1)、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 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公里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500米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300米处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 、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机械停放区域起点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
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设置第五组标志: “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硬路肩、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机械停放区域;
7)、在施工机械停放区域终点的硬路肩设置 “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8)距施工机械夜间停放区域起、终点间隔50m设置夜间太阳能红蓝两种自发光警示灯及2只现场照明灯,照明灯光采用高杆360º防眩灯保证照明灯光不眩目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停放区域起点设置led导向屏标车,警灯进行引导和警示。
第五章 检查与奖惩
1、养护施工单位为安全保通第一责任单位,要求选派专门的安全保通员,具体负责现场交通控制、疏导车辆、处置突发情况及监督、检查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员必须每日上路检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以及作业区设置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做好现场记录。对施工单位安全员自查出的问题,由安全员整理上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整改。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与路政管理部门配合,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堵车现象。
4、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各相关单位必须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将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工整改。
第六章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上午追究。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
| 适配人群 | 输送机司机,机电检修工,皮带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运输巷道,上运下运工况,胶带机头尾部 |
|---|---|---|---|
| 制定目的 | 怕皮带打滑起火、堆煤卡死、跑偏伤人,想让机器自己停住不闯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胶带输送机的工人和设备,管防滑、防堆煤、防跑偏这些保护装置。 | ||
| 职责分工 | 司机每天试一遍,维修工随时修,机电科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甩掉保护器,不准不填试验单,不准传感器装错位置或到期不换。 | ||
| 检查与监督 | 司机检修时动手试,维修工跟着看,机电科抽查,没试或乱填就扣分重学,当天问题当天改。 | ||
一、总则
1. 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2. 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3. 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4. 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5. 输送机巷道内,必须安设沿线紧停保护装置。
二、安装
1.防滑保护装置
驱动滚筒防滑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打滑摩擦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① 电感式防滑保护装置:磁铁安装在从动滚筒侧面上,速度传感器安装在与磁铁相对应的支架上。当皮带机滚筒转速低于设定值并保持5s时,皮带机将自动断电停机。
② 滚轮式防滑保护装置:滚轮速度传感器安装在下胶带上表面或上胶带下表面,并使胶带与滚轮保持足够的驱动摩擦力。
2.堆煤保护装置
堆煤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机机头发生堆积煤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堆煤保护装置安装在煤仓上口或两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煤仓处堆煤保护传感器应安装在低于机头下胶带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煤仓口范围内。搭接处堆煤保护传感器安装高度应在机头滚筒轴线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下部输送机的煤流方向,且距离机架200~300mm。当堆煤触及堆煤保护器探头时,保护器自动停机报警。
3.防跑偏保护装置
防跑偏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发生跑偏时,使输送带自动纠偏和在跑偏严重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
① 在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均应安装1组跑偏保护传感器,当胶带运输机的胶带发生跑偏时,胶带推动臂式滚筒导杆。当偏离角度大于20°允许误差±3°时,跑偏开关动作,保护器主机开始报警,但不造成停机,保护器主机经过5~10s延时后,如胶带仍处于跑偏状态,保护器主机将自动切断电源,实现跑偏保护。
② 在用皮带运输机中间部分要安装自动纠偏装置。当胶带出现跑偏时,自动纠偏装置发生偏转,使胶带自动复位。防跑偏滚动导杆安装在距离槽型托辊外沿50~100mm范围内。上胶带每50m安装1组,下胶带每100m安装1组。
4.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在驱动滚筒上打滑,使输送带在驱动滚筒摩擦,温度升高,热量积聚,产生烟雾时,监测温度信号、烟雾信号,实现自动停机,并能自动洒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① 温度保护传感器温度整定值为50℃,当温度高于整定值±3℃时,保护器自动停机保护。其安装位置必须在驱动滚筒与胶带分离处或驱动滚筒内部。
② 烟雾保护传感器是在皮带输送机周围有烟雾形成并达到一定浓度时,保护器自动发出声光警报并自动停机。传感器应布置在驱动装置上方5m内的下风口处。
③自动洒水装置的洒水装置应安装在输送机驱动装置两侧,其洒水能起到对驱动胶带和驱动滚筒同时洒水降温灭火的效果。易熔棒必须布置在驱动滚筒与胶带分离处,且距离滚筒表面100mm以内。易熔棒熔断温度为50~60℃,当易熔棒周围温度达到50~60℃并持续3~5分钟时,易熔棒将自动熔断。
5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当输送机张紧力下降,输送带和驱动滚筒将产生打滑时,使输送带自动停机并报警。
6防逆转装置
防逆转装置的作用是防止上运的带式输送机发生逆转飞车事故。在用的上运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滚柱式逆止保护装置和其他有效的定型防逆转装置。
7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的作用是防止上运的输送机停车逆转,使下运的输送机及时停车。在用的倾斜运输的胶带运输机必须配备完善的制动装置。
8沿线紧停保护装置
输送机巷道内每隔100m安装1个紧停开关,在装载点、人行过桥处、机头、机尾均应设有紧停开关,开关信号接入输送机控制系统。
9防撕裂保护装置
防撕裂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撕裂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防止撕裂事故扩大。
三、试验方法
1.防滑保护装置:
对于电感式防滑保护装置,通过转动传感器方向或使传感器远离滚筒,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
对于滚轮式防滑保护装置,将滚轮提起或转开使其与输送带表面脱离,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
2.堆煤保护:
输送机正常运转时,人为的推动堆煤保护传感器的触头,使保护动作,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为正常。
3.跑偏保护:
输送机正常运转时,人为的推动跑偏传感器的滚动导杆,使限位开关动作,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为正常。
4.温度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1次,传感器每季度定期更换。
5.烟雾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1次,传感器每月定期更换。
6.自动洒水装置:
电磁阀式自动洒水装置,通过按动试验按钮使电磁阀打开;易熔棒式自动洒水装置,人为松动拉紧绳,洒水装置喷头均能喷水为正常。
7.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在输送机停机状态系下,对液压传感器式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人为将拉紧装置液压站溢流阀缓慢松动,当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故障显示盘低压故障指示灯亮为正常。对行程开关式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人为触动开关,故障指示灯亮为正常。
四、试验制度
1.试验周期
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自动洒水及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每天检修期间试验1次,并填写实验记录。
温度保护及烟雾保护,使用单位定期到机电科领取合格的传感器,下井更换,旧传感器交由机电科试验。
沿线紧停保护,每周所有紧停开关试验1遍。
2.职责分工
(1)检修班的输送机司机负责对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
(2)值班维修人员是保护装置的维护人,要配合输送机司机做好试验工作。
(3)机电科不定期对皮带运输机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并认真检查各记录情况。
五、试验制度
试验前,试验人必须与输送机集控室调度员、前后部输送机司机及本输送机的各装载点司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试验人对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试验完后,必须当场填写试验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维修工处理,严禁甩掉、拆除保护装置。
六、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机头、机尾、驱动段、给煤点、煤仓上口和其他旋转部位必须装设防护栏和护罩。机头煤仓备有合格的安全带,在煤仓上口附近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制度。
2、机道内有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的地方,必须设立过桥。
3、主回路电缆及主电机每月用适宜的绝缘摇表摇测一次。额定电压低于1140v的各种交流电机、电气设备和线缆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4、胶带与底板有0.2m的安全间距,无胶带磨底板或积煤现象,输送机边梁与巷道壁之间留有不小于0.5m的安全距离,机头和机尾处与巷道的距离不小于0.7m。
5、在胶带输送机卸载点、装载点下皮带运行方向、驱动点的前方和机尾滚筒前方下皮带处要装设清扫器,清扫后的胶带表面不得粘带煤泥。
6、胶带输送机道应装设有不小于50mm的洒水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配有25m长的软管;主要煤仓上下口的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75mm并设置相应支管和直径不小于50mm的阀门,阀门上接好直径50mm的高压消防软管,软管长度能够覆盖煤仓口。
7、胶带输送机头、驱动部位和配电室应配备不少于2只灭火器和0.3m3的灭火砂。
8、现场应有皮带机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等各种记录资料。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相关方安全保证金缴纳及使用
| 适配人群 | 承包商单位,施工服务方,外来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基建施工,维修作业,吊装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外面来的施工队乱来,出安全事故。想让他们自己管好自己,别烧着、砸着、电着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厂干活的外包单位和散工。干基建、维修、安装、运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承办单位牵头盯流程,综合管理处办手续收钱,技安环保室查安全,财务管钱,属地单位现场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交保证金就开工,不准没审批就动火吊装,不准不戴防护用品,不准乱扔垃圾不清理现场。 | ||
| 检查与监督 | 签合同后马上交钱办手续,施工中天天查,有问题当天改,不改就扣钱,扣完要补够才能继续干,验收完退钱。 | ||
一、目的
为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管,建立相关方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行为,防止火灾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区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类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三、安全保证金缴纳程序及金额
1、安全、文明卫生保证金缴纳程序
(1)施工服务单位与公司签订完项目合同书后,到综合管理处技安环保室办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保证抵押金缴款手续。
(2)施工服务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安全保证金交费凭证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
(3)施工服务单位持缴费凭证到综合管理处技安室办理缴费备案手续。
2、保证金缴纳金额标准
(1)合同总金额为1万元-5万元之间者,交500-1000元;
(2)合同总金额为5万元—10万元之间者,交1000-2000元;
(3)合同总金额为10万元—50万元之间者,交2000-4000元;
(4)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100万元之间者,交4000-8000元;
(5)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之间者,交8000-20000元;
(6)合同总金额为500万元以上者,交20000-40000元。
(7)长期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承包一些零散和细小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服务单位,安全保证金交纳1000-2000元。
(8)涉及吊装、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动火动焊、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及工程复杂、作业相互交叉、施工时间较长的施工服务项目,保证金缴纳提升一个等级。
四、保证金的管理
1、项目承办单位会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项目属地单位对施工服务单位进行安全监管,若施工服务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无任何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结束安全验收完毕后将退还全部安全保证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危及我公司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事故,除承担所有发生费用及责任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2)在施工服务过程中破坏厂区内隐蔽工程,造成我公司部分停水、停电、停气责任事故,除赔偿损失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3)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内部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扣罚30-80%保证金;
(4)违章行车,造成我公司商品车损坏或其它车辆事故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扣罚50%—80%保证金;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未按期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扣罚安全保证抵押金200--1000元:
(1)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未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危险作业未进行审批的;
(5)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生产现场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7)危险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
(9)项目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垃圾及多余物的;
(10)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11)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4、相关方因违规行为被部分或全部扣罚保证金,若项目仍在继续进行,相关方必须将被扣罚的保证金补足才可准予继续开工。
5、公司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督促和协助相关方办理上述规定的有关手续,对延期不办而擅自强行开工者,予以1000—5000元的处罚。
6、项目服务结束后,相关方持《项目竣工安全验收审批表》、保证金缴款及扣罚凭证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核算手续,到财务处办理退款,保证金将退至其单位帐户。
相关方安全管理流程
内容
资质预审
安全协议签订、保证金缴纳
入厂教育
制定施工方案
时间
合同签订后
项目启动前
责任单位
承办单位
综合管理处
项目施工安全审核
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教育
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施工前
项目启动后
施工单位
过程安全监控、隐患整改
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审批
施工中
随时
根据需要
项目属地单位
保证金退款
项目竣工安全验收
现场清理、日事日毕
年度
安全验收后
项目竣工后
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规定:南方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
| 适配人群 | 信息科工程师,临床科室操作员,系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信息系统运维,医疗数据保护,临床工作站操作 |
|---|---|---|---|
| 制定目的 | 医院电脑老出问题,怕数据丢、系统瘫、病人信息不安全,想让整个网络稳稳当当跑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用“zz一院信息系统”的人和科室,管电脑、网络、数据、软件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院长或副院长带头定方向,信息网络科扛活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天天盯设备调系统,科主任管好自己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连外网,不准私装软件或u盘,不准改密码超三个月,不准删改系统文件,不准私自拆机器。 | ||
| 检查与监督 | 信息科每月查一次工作站,发现没改密码就停权限;工程人员24小时内修故障;警告三次扣钱,出事要赔钱还通报;新员工培训完才给账号。 | ||
大学附属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促进医院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定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检索、汇总、加工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及安全保护,是为了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以维护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部上网运行的计算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应用“zz一院信息系统”的所有科室和个人。
第六条 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
第七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㈠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或职能机关领导
成员: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信息网络科科长、医务处主管医疗工作人员和护理部主管护理工作人员各1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名。
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总体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性能指标、有关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
2、协调解决工程实施和系统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排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可以采取特别措施以维护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
第八条 信息网络科是系统建设、应用组织的主要负责部门,是系统运行的保障者,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信息网络科应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和解决方案作出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科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2、查处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3、履行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九条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配置,负责系统的调试、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具体实施工作。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发现影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第三章 安全保护管理
第十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以下信息:
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的;
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一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㈠未经允许,进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信息网络系统资源的;
㈡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㈢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㈣未经允许,擅自盗取医院相关数据或程序代码的;
㈤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㈥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
第十二条 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
㈠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有关规定。
㈡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所有访问信息网络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程序报审。
㈢信息网络系统中心机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规定,由信息网络科作好日常清洁及防干扰工作。
㈣在信息网络系统设施附近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信息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网络科,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㈤信息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定,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㈥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使用科室应立即上报信息网络科。
对计算机病毒和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由信息网络科负责处理。
㈧对信息网络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故障排除等项操作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
㈨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未与外网连接之前,所有连接医院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绝对禁止连接internet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所有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非医院指定计算机连接医院信息网络。
(十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和基站。
第十三条 网络的技术管理
㈠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网络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网络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㈡网络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㈢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计算机
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㈤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网络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常工作。
㈥系统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时,应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站管理
㈠网络工作站作为信息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使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装载其他软件和移动存储设备如3.5”软盘或优盘等。
㈡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his系统工作站用户手册》所规范的各项操作规程以及有关计算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㈢各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使用人必须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并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㈣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网络科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网络设备、设施。
不得擅自装载、卸载和变更计算机网络设置。
各工作站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做好放火、防盗措施。
各工作站使用科室必须按程序报审本科室的操作人员名单,如操作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上网调整,或上报信息网络科予以变更。
操作人员应严格保密个人密码,严禁泄漏、外借密码;个人秘密必须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修改,经信息科检查发现超过三个月未修改的,将暂时取消相应的操作权限,操作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明到信息科修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
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
(十一)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要及时上报信息网络科。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任何科室或个人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违反刑法的,依法交相关国家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警告:
㈠违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㈡接到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擅自安装、拆卸软、硬件设备的;
㈣擅自更改网络设置的;
㈤发现信息网络系统出现问题不立即报告的;
㈥有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予扣发酬金100-500元:
㈠在工作站进行与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无关操作而造成危害的;
㈡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㈢向他人泄露帐号密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八条 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信息系统无关的操作,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下列损害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以以下经济处罚:
㈠造成设备损害的,原价赔偿;
㈡造成工作站系统破坏的,扣发酬金1-3个月,并赔偿全部修复费用;
㈢造成网络部分或全部瘫痪的,处予严厉的行政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十九条 因以下行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由医院给予以下处罚:
㈠下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所属科室负责管理,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计算机、打印机被盗或损坏者,原价赔偿。
㈡由于操作者违章操作,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而影响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者,扣发酬金1-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㈢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核算错误,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承担损失费用的40%,科室承担60%。
㈣私自添加、删除计算机保存内容;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种文件配置;私自更改本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程序以及参数设置,未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扣发酬金1-3个月。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二十条 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科室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其它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信息网络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