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采煤技术员,掘进技术员使用场景采煤作业,掘进施工,地质预报
编制目的让采掘作业不乱套,提前防透水、看准地质,保证工人干活时心里有底、脚下踏实。
适用范围采煤和掘进工作面,还有地测组、通防部、机电科这些部门。
职责分工地测组先做预报,设计组出联系单,施工单位编规程,总工和副总工来审批,安监部盯考试和贯彻。
操作流程下联系单→交资料→编规程→会审签字→考试贯彻→每月复审→条件变就补措施。
执行标准预报距离要够(炮掘1.2倍月计划,综掘1.5倍),联系单7天或10天内交齐,会审每周二周六,考试不及格不能上岗,每月动态贯彻一次。

1一般规定

1.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排查及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炮掘、炮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综掘、综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5倍)。

1.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4天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1.3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1.4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1.5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1.6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原则

2.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2.2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后实施。

2.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3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编制流程

5审批

5.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5.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6贯彻

6.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6.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

6.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6.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6.5 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6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采掘

适配人群采掘技术员,施工队队长,总工办工程师使用场景初采收尾,工作面贯通,过断层旧巷
编制目的写这个规程是为了让采掘工作面干活有依据,不乱来,不出事,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
适用范围回采和掘进工作面的工人、技术员、队长,还有初采收尾过断层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施工队组的技术员来写,队长组织现场勘察,总工办牵头审批,各科室副总签字把关,安全科监督落实。
操作流程开工前一个月下通知单→队里现场看条件→收集地质通风供电等资料→技术员编规程→队内先审→科室传审→集体会审→总工签发→贯彻学习后才能开工。
执行标准用a4纸打印,仿宋小四字,图表要清楚,比例合适,内容不能抄旧的,必须针对现场,工程质量不能低于标准,所有资料得是批准过的。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种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管理,严格我矿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规程、措施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一、原则

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总工办具体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衔接安排或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下达“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

2、施工队组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之前,队长应组织本单位的队干、技术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3、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一)由总工办提供的经过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掘工作面等设计)及文件、资料。

(二)由生产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煤岩层综合柱状图以及水害等资料。

(三)由通风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通风系统图,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以及风量计算等“一通三防”的相关资料。

(四)由机电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供电系统图以及供电设计等相关资料。

(五)由安全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避灾路线图。

(六)由信息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监测监控通讯系统图以及监测监控的相关资料。

(七)由调度室提供的经过批准的运输系统图。

(八)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九)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字体为仿宋体,字号正文为小四号字、每章标题为黑三号字、节为黑四号字,纸张统一用a4纸。

5、《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作业规程编制格式参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样本。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队组技术员完成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后,自己必须先自查一遍,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或补充,然后征求队长的意见,获得队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上报审批。

2、施工队组对规程进行内审后,主管技术员持《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首先到主管业务科室审核,主管业务科室要严格把关。规程(措施)经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下达“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通知单上要明确规程(措施)必须参加审批的业务科室和对口专业副总。各副总及各业务科室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对本专业审批内容全面负责,并将审批内容记录在案。科室审批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天。技术员对各单位审批情况进行记录。

3、提交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经各业务科室,分管副总传审完毕,在工程开工十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由矿总工办组织,参加集体会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各分管副总、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通风科、信息科、相关队组负责人和技术员。

4、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由本单位主管和相关科室副科长参加,参加会审时要持本人对规程的传阅审批记录。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对本专业审批内容全面负责、严格把关,并写出会审意见,施工单位按照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并签字后,报各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字,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5、总工办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

6、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7、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8、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三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9、《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具体落实。

10、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文本由总工办进行统一编号,并在总工办、安全科等部门备案、交档案室存档。

11、批准程序和权限

⑴、《作业规程》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批准程序依次为通风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⑵、矿总工程师要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12、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13、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15日前由各队组将各自采掘工作面在用的规程、措施报总工办,由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矿总工办组织,参加复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各分管副总、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通风科、信息科、相关队组技术员。

14、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改变作业工艺时必须另外制订补充措施,补充措施同样具有作业规程的法律效力。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对

适配人群掘进班组长,采煤班组长,通风技术员使用场景掘进作业,采煤作业,通风管理
编制目的写这个规程是为让工人干活不瞎干,每步都清楚咋做,防止冒顶片帮出事,保安全
适用范围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工人,用耙装机、锚喷巷道、综采设备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班组长带着工人干,技术员在旁边看着,安监员随时检查提醒
操作流程先支护再开挖,支护跟到碛头,放顶及时,控顶距离不能超,伞檐不能大
执行标准临时支护用金属前探梁,永久支护当班到位,锚杆角度按设计打,喷浆厚度够,风筒口距碛头有数,局部通风机切换要自动

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225~245条)、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393~407条)、水力采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510~636条)以外

有19条对“作业规程”进行要求

第四条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八条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无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时需要用金属前探梁对当班开挖进尺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当班跟拢碛头,本条主要针对锚喷巷道)

5、第六十一条 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在使用耙装机、反井法掘进煤仓时)

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主要是根据耙装机的容绳量,还有必须和锚喷巷道临时支护长度一致)

6、第八十条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根据阻车器和挡车栏的设计标准)

7、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遇地质构造、冒顶等)

8、第九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应当清理干净。(在作业规程防火一节注明如何清理)

9、第一百零二条 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巷道设计断面时通过验算取值)

10、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强制放顶措施或采空区充填架木垛措施)

11、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2、第一百一十四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13、第一百六十二条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4、第一百六十四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5、第二百六十三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盘)区开采期限。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当根据矿井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盘)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终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6、第三百四十八条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者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17、第三百六十一条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有支架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18、第三百六十七条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19、第四百八十八条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有69条要求“制定措施”或“有措施”

1、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2、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3、第五十六条斜井(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

(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4、第五十七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二)严禁干钻扩孔。

(三)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5、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第六十九条井下安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大型设备、构件下井前必须校验提升设备的能力,并制定专项措施。

7、第八十四条巷道及硐室施工期间的通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矿井临时通风机应当安装在地面。低瓦斯矿井临时通风机确需安装在井下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8、第九十三条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第九十四条采(盘)区结束后、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顶板、防火管理。10、第一百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第一百零一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严禁在浮煤或者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 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 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者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2、第一百零二条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3、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4、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5、第一百一十条近距离煤层群开采下一煤层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16、第一百一十四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七)当采高超过3m 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4.5m 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17、第一百二十一条使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四)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五)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18、第一百二十五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19、第一百二十六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0、第一百二十八条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1、第一百三十四条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当遵守本规程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22、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3、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4、第一百四十六条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25、第一百四十八条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者有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在无瓦斯喷出或者无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2种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6、第一百五十条采、掘工作面应当实行独立通风,严禁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同一采区内1个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1个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27、第一百六十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28、第一百六十三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应当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9、第一百五十五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当安设自动风门或者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者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1、第一百七十五条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2、第一百七十六条停风区中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33、第一百八十条矿井必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八)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当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4、第一百八十四条抽采瓦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五)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 时,不得作为燃气直接燃。进行管道输送、瓦斯利用或者排空时,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5、第一百八十六条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36、第一百八十七条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7、第一百九十六条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者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38、第二百零八条开采保护层时,应当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邻近层的瓦斯。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工作面的措施。

39、第二百二十二条井巷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明确起爆地点、避灾路线、警戒范围,制定停电撤人等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起爆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者避险设施内,起爆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但不得小于30min。

40、第二百二十四条清理突出的煤(岩)时,必须制定防煤尘、片帮、冒顶、瓦斯超限、出现火源,以及防止再次发生突出事故的安全措施。

41、第二百四十六条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42、第二百四十八条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43、第二百五十条进风井口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 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4、第二百五十四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5、第二百五十九条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使用时,井巷空气成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要求。

46、第二百六十五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47、第二百六十六条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应当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48、第二百六十八条采用阻化剂防灭火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应当采取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

49、第二百七十条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经常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并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50、第二百七十四条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理专项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51、第二百八十条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时,应当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一氧化碳、甲烷浓度和风流温度。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52、第二百八十一条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误透火区的安全措施。煤层倾角在35°及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53、第二百八十九条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雨季降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54、第三百条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5、第三百零三条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56、第三百零五条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7、第三百零七条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8、第三百零八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透)水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59、第三百一十条井巷揭穿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带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60、第三百二十条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室,制定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1、第三百二十一条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2、第三百二十五条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闭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63、第三百三十五条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井下爆炸物品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 的矿井以及井下不设置爆炸物品库的矿井内,可以设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建井期间的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预防爆炸物品爆炸的安全措施。

64、第三百五十二条在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5、第三百五十三条在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实体煤中,为增加煤体裂隙、松动煤体而进行的10m 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以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并制定安全措施。

66、第三百五十九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炮眼深度小于0.6m 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 的浅孔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67、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8、第四百九十一条改接或者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9、第七百零五条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灾区侦察,探明灾区情况。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害性质,事故发生地点、波及范围,灾区人员分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救援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标识管理标准

适配人群物业管理员,保安人员,机电维修工使用场景物业服务现场,公共设施管理,住户生活指引
编制目的让住户找地方、认人、看通知都不用问别人,生活更顺心。
适用范围物业公司的所有服务标识,比如门牌、工作卡、楼号牌。
职责分工各部门主管来装和换标识,行政部检查质量,总经理最后点头。 用什么工具、达到什么状态。
操作流程先申请,再审核,批完才做,做完贴好,不能乱动位置。
执行标准门牌要结实好看,工作卡得写清名字编号电话,红色消防标识必须醒目,“高压危险”四个字不能少,电梯维修时牌子要立在显眼处。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标识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3.2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监控。

4.0程序要点

4.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a)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装,包括保安人员、清洁工、花木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b)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务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工作卡的配戴方式详见《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a)公司机关和各管理处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或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b)住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辩护人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a)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b)提供给住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如时花等,在提供给住户时,均应让住户权有明白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以免误用。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a)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b)整个小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小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小区用区域示意区的形式在小区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各类设备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a)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b)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c)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4.2.6公司替顾客(住户)保管的产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4.2.7设备设施标识:

a)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人内"的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b)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c)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d)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4.2.8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3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便于观察。

4.3.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便于实施。

4.3.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4.3.5具有可追溯性:

a)需要进行追溯的标识应具有惟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b)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行政部进行审核。

4.4.3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4.4批准后由综合部对外联系制作。

4.5记录于行政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公司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物业公司现金管理

适配人群物业出纳员,财务核算员,财务主管使用场景物业收费,住户缴费,代收代缴
编制目的写这个规程是为管好现金,收钱、付钱、存钱都要安全,不能乱来,不能丢钱,也不能多钱少钱。
适用范围公司里管现金的出纳员、会计、财务经理,还有所有要交钱或领钱的人。
职责分工出纳员自己收钱付钱存钱,会计负责记账核对,财务经理盯着整个过程,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操作流程收钱当天必须存银行,付钱前要经理签字,库存现金天天对账,保险箱钥匙随身带,离岗前检查锁好没。
执行标准收钱盖“现金收讫”章,付钱盖“现金付讫”章,用《现金缴款单》存银行,电脑逐笔登记,保险箱密码锁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长短款当天报经理。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金的管理。

3.0 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 工作要点

4.1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人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 作业指导书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取,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4财务部会计根据《现金缴款单》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右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加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账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账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据,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标准

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

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 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由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印鉴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 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电脑。

4.4.5 每天下班前出纳员应检查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理。

4.4.6 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在会计凭证里长期保存。

4.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7.1《现金缴款单》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业主投诉处理标准

适配人群客服接待员,投诉处理员,客户服务主管使用场景物业客服,投诉受理,住户反馈
编制目的让住户投诉能快点解决,不拖拉,不糊弄,有人管,有回应,不冷落。
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客服中心的人,专门处理住户打来的电话、上门说的问题。
职责分工客服部的人先接投诉,主管盯着进度,项目主管帮着协调,品质部负责回头看有没有落实。
操作流程先道歉记清楚,再分轻重缓急,重大当天报,重要1小时内转,轻微两天内动,无效也要回话。
执行标准用《业主接待记录表》写明时间地点人物经过要求和电话;重大投诉2天内给住户明确答复;所有投诉都要回访,每月25号前统计分析出报告。

1.0目的

为了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及时、合理的得到解决,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客服中心处理各类投诉。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降低公司服务工作的投诉率。

3.2客户服务部受理投诉人员负责处理投诉及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4项目主管负责配合客户服务部受理投诉人员处理相关服务类投诉。

3.5品质部负责跟踪业主各类投诉的接待、处理及回访相关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处理投诉的原则

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进行辩论、争吵。

4.2投诉界定

4.2.1业主的投诉从性质上区分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其中有效投诉分为:重大投诉、重要投诉、轻微投诉。

4.2.2重大投诉

a)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b)由于管理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c)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4.2.3重要投诉

重要投诉是指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包括对设备的投诉、对服务态度的投诉、对处理问题及时率、对服务质量的投诉等。

4.2.4轻微投诉

轻微投诉是指因项目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4.2.5无效投诉

a)因地产遗留或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投诉。

b)因外部环境、非管辖区域的问题或其他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投诉。

4.3投诉接待

4.3.1当接到业主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业主接待记录表》中作好详细记录,详见《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a)记录内容如下:

--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

--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

--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简单明了地叙述);

--住户的要求;

--住户的联系方式、方法。

b)对于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记录在《业主投诉记录表》中。

4.3.2投诉的处理承诺:

a)重大投诉,当天呈送公司品质部及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置程序;

b)重要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转呈部门主管或项目经理进行处置程序;

c)轻微投诉,当天转呈项目经理不超过2天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时限内进入处置程序;

d)无效投诉,当天转呈项目经理进行处置程序。

4.4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

4.4.1接待人员将重要投诉或轻微投诉内容反馈给部门主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解决方案回复客服中心;接待人员作好相应记录,并记录在《业主投诉记录表》中。

4.4.2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在接到重大投诉后应按《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规程》文件的规定处理。

4.4.3对于无效投诉,客服中心接待人员应先做好解释工作,并记录在《业主接待记录表》中,对属于工程遗留问题和房屋质量方面的向地产方面反映情况;对属于外部问题、非管辖区域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交涉,在规定时间内给业主回复。

4.5接待人员在投诉处理完毕后安排回访。按照《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在每月25日前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并登记《投诉情况月汇总表》,出具分析报告,同时上呈项目经理审阅。

4.6其他形式的投诉(如信函),接待人员参照本程序办理。

4.7投诉的处理时效

4.7.1轻微投诉一般在2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7.2重要投诉一般在3日内处置完毕,超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7.3重大投诉应当在2日给投诉的住户明确答复。

4.7.4无效投诉不超过3天回复业主。

5.0相关记录

《业主接待记录表》

《业主投诉记录表》

《投诉情况月汇总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物业护管员巡逻签到制度及

适配人群护管员,护管部班长,护管部主管使用场景住宅区巡逻,夜间查岗,班次抽查
编制目的让巡逻签到不乱来,防止偷懒造假,保证每处都走到看到。
适用范围物业护管员、班长、主管,还有夜间查岗的人。
职责分工护管员自己走路线签到,班长全程检查,主管抽查,夜班人专门盯签到。
操作流程按指定路线走,路过每个签到点必须签,不能跳过,不能代签,不能补签。
执行标准用统一《巡逻记录》本手写,字迹清楚,时间写准,地点写对,主管每月收齐存档,缺一次记一次。

物业护管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1、签到点的位置、签到的路线、签到的频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护管员在巡逻中,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经过签到点,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3、检查

3.1 护管部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护管部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3.2 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作为考核依据。

3.3 护管部主管定期整理签到记录并存档。

4、附表

4.1 《护管部班长巡查表》(住宅区适用)

4.2 《护管员巡逻记录》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安全文化之登高

适配人群架子工,起重工,登高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高空作业,物料传递,脚手架施工
编制目的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记住安全第一。
适用范围高空作业的人,比如架子工、安装工。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旁边看着,安全员偶尔来检查。
操作流程先系好安全绳,再传东西用绳子拉,不乱扔不乱跑,稳稳当当做。
执行标准安全绳必须扣牢在腰上,传物件得用结实绳子牵着,架子上不乱串,动作要慢要准要稳。

严是爱而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事故隐患不除尽,等于放虎归山林。

生与死和安与危,安全生产靠法规。

万丈高楼平地起,安全教育是根基。

高空作业最危险,安全绳扣系腰间。

上下传递物和件,不可乱抛用绳牵。

不可将绳抛一边,架子上面来回串。

既稳又准还可靠,空中地上都安全。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适配人群消防中控员,泵房巡检员,消防班组长使用场景消防中控室,泵房巡检,火警响应
编制目的让消防系统一直能用,不出问题,保护大家安全,防止火灾时设备失灵。
适用范围物业部管的消防主机、水泵、灭火器这些设备。
职责分工消防员盯着设备,班组长带着干,主管看着别出错,维修工帮忙修。
操作流程24小时盯屏幕、查灯亮不亮、看压力表、听有没有怪声、试按钮、擦设备、交班前全检查。
执行标准屏幕显示“system normal”,电压电流对得上,灯全亮,接口不松,油漆不掉,画面清楚,灭火器压力够,地面没灰没水杯,记录写清楚签字。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正规;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

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对每个消防中心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查意见,最后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5.0记录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焊接切割中安全

适配人群焊工操作人员,气割作业人员,设备检修工,安全监护员,动火审批员,防爆检测员使用场景禁火区域作业,易燃液体清洗,密闭容器焊割,有毒气体环境,设备抢修现场,高压管道动火
编制目的防止焊割时起火爆炸,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干活不乱来。
适用范围焊工、气割工,还有要动火的车间、管道、容器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焊割工人自己动手,班组长看着,安全员不定期检查,班长盯关键步骤。
操作流程先拆能拆的,不能拆就隔离;换气、清洗、搬走危险物;开盖卸压;通风喷水;灭火器摆好;最后测气体才开干。
执行标准用氮气或蒸汽置换,热水碱液洗设备,喷水湿透可燃物,灭火器按现场配够,测气体必须达标才能点火。

为了防止焊、割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焊、割件和焊、割场所,在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拆迁 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移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

(2)隔离 对确离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3)置换 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4)清洗 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汽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5)移去危险物品 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6)敞开设备 被焊、割的设备,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人孔、阀门等。

(7)加强通风 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作业时,应先进行通风,待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排至室外后,才能进行焊、割。

(8)提高湿度,进行冷却 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9)备好灭火器材 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内的设备抢修,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设备。

(10)技术测定 对焊、割件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各种易燃易爆物质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进行技术测定,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焊、割。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优选10篇)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采煤技术员,掘进技术员使用场景采煤作业,掘进施工,地质预报编制目的让采掘作业不乱套,提前防透水、看准地质,保证工人干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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