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生产计划
制度目标让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盯,别出事,施工时心里踏实点。
职责分工分公司设安全机构,配安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监督;现场安全员天天盯隐患。
核心条款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隐患马上改,严重就停工;检查时人必须到场,不能挂名。
执行要求每半月查一次现场,公司每季度查一次;隐患发通知单,签字整改,按时回传;不配合就按奖罚制度处理。

为促使安全生产管理有组织上的保障,使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受于受控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一、各基层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指定安全负责人,该人员必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与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对口,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二、基层分公司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监督项目工地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有效使用等各项工作,并支持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有权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现场严格杜绝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到位现象。

七、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基层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在场,接受集团公司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及要求。

八、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安全保密生产奖罚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一)、生产管理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适配人群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新上岗员工使用场景班组作业,交接班,安全检查
制度目标让班组安全有标准可依,事故少发生,基础更牢靠,大家干活心里更有底。
职责分工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协助落实;分散作业时指定安全负责人;目标责任签到个人。
核心条款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不能少;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危险源要清楚;互保联保要落实;三违行为要严查。
执行要求每天开班前会学规程,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考核目标,记录本要真实填写,作业区每周查,部门每月查,检查必须签字留痕。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砖厂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采料场人员,爆破员,焊工使用场景页岩开采,爆破作业,特种作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不受伤,让厂子能一直顺顺利利生产下去。
职责分工厂里管安全的部门负责监督,班组长盯现场,每个人都要守规矩,新员工要培训。
核心条款必须三级安全教育才上岗,严禁酒后上班、串岗、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穿戴好防护用品。
执行要求从现在开始就要照着做,班组长每天检查,安全部门不定期抽查,发现违规马上纠正,记录在案。

为了保证我厂正常生产,做到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履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

2、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采料场、重要岗位人员、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

4、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5、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6、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风衣、大衣、裙子、留长发和围围巾,装出窑、粉碎和制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

7、严禁上班时间会客,职工家属、子女和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露天页岩采场、重点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准带小孩到车间及作业场所玩耍。

8、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拆安装电器设备设施,电工、焊工必须按规定停电停机检修电器和机械设备,严禁违章作业。

10、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管好领用爆炸物品,爆破页岩时形成坡度,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索)做到安全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机加车间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安委会成员,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车间生产,设备检修,特种作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安全,让公司生产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总经理是总负责人,安委会管大事,车间组长管本部门,安全员盯现场,每个人都要守规矩。
核心条款不准带病开机器,电线要包好,危险地方得有防护栏,动火要审批,新员工必须培训才上岗。
执行要求每月查隐患,发现马上改;安委办盯着落实;培训记录要留底;设备坏了不能硬撑;检查结果要签字存档;整改钱从劳保费里出。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石灰窑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窑炉操作工,工段长,设备点检员使用场景石灰窑生产,电石炉供料,高温煅烧作业
制度目标管好石灰窑车间安全,让干活不乱,顺顺利利出产品,帮别的工序稳稳当当干。
职责分工生产技术部管人管设备,查卫生、修机器、调工序、听领导安排。
核心条款干活先想安全,戴好防护,女工头发塞帽里,不喝酒、不睡觉、不串岗、不干私活。
执行要求每班按规操作,交接要对口说清问题,卫生设备当天扫完,记录写清楚不瞒事,工具用完放回原处。

1目的

对公司石灰窑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确保石灰窑生产车间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为其他工序提供可靠的支持,特制定《石灰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石灰窑生产车间所有生产设备、人员、工序。

3术语

3.1

4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负责车间的人员、设备管理,督促检查本班的卫生情况,检查安排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其他工序之间的协调,安排、执行上级安排下来的各项工作。

5管理内容

5.1 车间所有人员生产活动中必须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明确安全促进生产发展,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干好本职工作,完成当班任务,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5.2 上岗作业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女工长发、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内,人在工作岗位工作,应集中精力,专心致志,认真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开停机确认,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4 上班要遵章守纪,班内不嬉戏打闹,看小说、杂志,班前班中不饮酒,不在岗位上睡觉、串岗、乱顶岗,不带小孩上班、不会客,不干私活。

5.5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工作全面负责,包括:技能操作,岗位卫生,设备保养、使用、润滑、加油,设备卫生的清洁,配合接收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5.6 交接班要做到:认真对口交接,包括: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运行及存在的隐患。岗位已查工具是否齐全。下班应注意的问题及工作要求。

5.7 当班的各项工作当班完成,当班未完成不得下班,检查清扫本工序的区域卫生和设备卫生,顺利交接班。

5.8 各班工具各班使用,不得丢失公用工具及备件做到顶置摆放。

5.9 检查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点检记录,不得隐瞒任何情况,字迹工整,内容清晰。

5.10 爱护公用设施岗位上的桌、椅不得乱写乱画及损坏。

5.11工段长通过对石灰窑所有设备的巡视、检查、操作,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故发生,保证石灰窑的正常生产,为电石炉的正常生产提供有利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适配人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工伤预防,设备事故防控,职业病防治
制度目标让干活的人不受伤,机器不坏掉,东西不丢掉,大家平平安安上班下班。
职责分工厂长总负责,车间主任盯现场,安全科查漏洞,班组长管本组,工人守规矩不乱来。
核心条款干活前要培训,设备得常检查,危险地方挂牌子,防护用品必须戴,出事马上报。
执行要求新员工先学安全再上岗,每月查一次隐患,每周开一次安全会,记录要写清楚,领导要签字看。

(一)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所谓法,就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规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总称为法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为了执行宪法及各种法律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规是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坏,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建国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布了数百种安全法规,下面对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现行法规作一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____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一部全面的安全法规,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等。保障了我国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其它法律、法规和标准

根据宪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法律规定,我国制定和颁布了其它许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现将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分述如下:

(1)安全技术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以预防工伤事故和设备事故为目的的法规标准成为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例如: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教程

3)搬动危险性物品的几项方法

4)防止金属废料中危险品爆炸的方法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6)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8)工棚或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暂行规定

9)工业企业防止触电暂行办法

10)矿山安全条例

11)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2)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

13)爆破安全规程

14)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15)化学物品管理条例

16)矿山安全法

17)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8)冶金矿山安全规程“劳动法”“建筑法”等都规定了安全方面的内容等。另外,国家还颁布了一些安全技术标准,如:安全色标、安全典雅、压力容器焊接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过滤式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高处作业等级标准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等。

(2)工业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以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等为目的的法规标准,称为工业卫生法规和标准。例如: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工厂通风装置管理办法

3)橡胶业汽油中毒预防暂行办法

4)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5)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6)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7)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决定

8)关于加强防毒防尘工作的决定

9)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

10)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1)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

12)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1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1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15)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3)安全方面的规程与标准,以加强安全管理为目的的法规称为安全管理规程和标准,例如: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2)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暂行办法

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

5)限制加班加点暂行办法

6)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7)保健食品发放规定

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11)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等

这些规程标准中,“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教程”、“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通常称作“三大规程”。“三大规程”是1956年由周恩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同时颁布实施的。1963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通常称作“五项规定”如下:

(1)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要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3)要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要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三级。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发布,特别重要的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审批发布。其代号为“gb”。

部标准或称为专业标准是在各部门、各行业内统一的标准,部门系统内所有各单位和企业都应执行。部标准是由各部门制定,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发布的。它具有行业特性,所以又称行业标准。部标准内容要与国家有关标准一致。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使用的标准。由企业或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它具有更强的专业特性、企业标准不得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相抵触。

(二)企业劳动关系中安全生产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及相关的法律制裁

企业和职工之间构成一种劳动关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应该承担多项法律义务和责任;《劳动法》中规定:(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2)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3)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4)企业必须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劳动防护品;(5)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企业若违反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致使发生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关责任人员也要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违法就是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各项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和内容。凡是有违法行为的人,都应该根据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违法行为一般可分为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和违宪等。相应地法律制裁也是由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组成的一个轻重有序、全面合理、相互衔接的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以报复陷害罪论处,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权,构成犯罪的,以妨碍公务罪论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其它相关罪行亦有相应制裁。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还对应有警告、通报批评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从制度上对企业所有人员和所有部门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是根据“预防为主”的原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种类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劳动中应该担负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过程中责、权、利的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规定以下5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

(2)企业中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职能科室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当好领导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参谋,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4)小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协助小组长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全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5)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并且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在企业中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为:企业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结合自己的情况和特点,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实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准则。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制定过程中应注意:(1)要与国家的安全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经验,并密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3)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成龙配套,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4)一经制定,不要随意改动,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修订完善;(5)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技术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发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甚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仅必须严格执行,还必须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和苗头,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安委会成员,处置中心主任,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处置中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有毒有害作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少生病,环境变好点,公司也能稳当发展。
职责分工安委会管总,综合部跑腿;处置中心自己组小组,主任带头;安全员天天盯现场;技术人员把关图纸文件。
核心条款新员工要三级培训才上岗;设备不带病运行;危险地方贴标、设防护;易燃品单独放,动火要审批。
执行要求安委会每年查两次,处置中心每季查一次,班组天天看;隐患马上改,改不了就上报;劳保用品按标准发,体检按时做;事故必须当天报,不许瞒着。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 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 教育与培训

3.1 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 设备、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 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 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 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 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

5.1 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 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 检查和整改

6.2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 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 奖励与处罚

7.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 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 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 者依法论处。

7.6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 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 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 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 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单位行政负责人,分管生产领导,专职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生产现场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目标保护员工干活时的安全和健康,让公司发展更稳。
职责分工老板是总负责人,分管生产的领导管具体事,专职安全员天天跑现场查问题,班组安全员盯紧工人操作。
核心条款必须做安全培训,有检查记录,设备要定期保养,发现危险能马上停活儿。
执行要求每月至少查一次现场,新员工上岗前得培训,防护用品要发到位并监督戴好,出事马上报、马上查、马上改,留好每次检查的纸条。

公司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以下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电厂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生产副总经理,设备技术部,部门安全员使用场景季节性安全检查,反事故演习,班组安全活动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出大事,别伤人,设备也别坏太厉害。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生产副总管具体,设备技术部盯执行,安监员查现场,各部门经理管自己人。
核心条款不许重伤以上事故,班组要控异常,部门要控轻伤,检查必须有计划,整改得落实到人。
执行要求春秋季各查一次,每周四搞安全活动,每月开安全会,出事马上报,月报表2号前交,设备技术部每月出通报,查出问题要考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

第六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 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

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 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租赁业务员,车队调度员,维修整备员使用场景车辆交接,事故应急,日常例检
制度目标防止开车出事,保护人和车安全,让租车过程不出乱子。
职责分工经理总负责,部门领导盯安全检查,门店经理管本店车辆和司机。
核心条款司机要有证,车要检查好,不许酒驾超速,修车要垫三角木,办公室禁烟,电线要常看。
执行要求每月开安全会,司机必须参加;车辆每天三检,保养按时提醒;监控设备不能坏,出事马上报,24小时有人接电话。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 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 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 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优选10篇)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适配人群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生产计划制度目标让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盯,别出事,施工时心里踏实点。职责分工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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