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防爆管理员,机电检修员,井下电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设备入井,防爆普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器设备出问题,保证防爆性能达标,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设1名专职防爆管理员。他要检查检修后的设备,登记所有设备,组织普查抽查。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必须防爆合格才能入井。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下井。每台都要登记造册。 | ||
| 执行要求 | 管理员天天查、月月查。查出问题马上处理或换新。登记本要随时能翻看,谁查谁签字。 | ||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维护工,井下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设备入井,运行维护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出问题,保障大家安全,不让设备漏电起火。 | ||
| 职责分工 | 防爆设备检查组统一管。检查员要考试合格才能上岗。维修工、运行工各干各的活。 | ||
| 核心条款 | 入井前必须检查,有合格证才行。坏了马上换,不能凑合用。每台设备都要编号挂牌。 | ||
| 执行要求 | 检查员天天看、定期查,记清楚啥时候查、查了啥、咋处理的。队长要盯紧,班组长每天问一遍。记录本不能丢,月底交上去。 | ||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电气设备防爆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检修工,井下电工 | 使用场景 | 采掘工作面,井下电气安装,防爆设备巡检 |
|---|---|---|---|
| 制度目标 | 管住防爆设备乱用问题,不让带病设备下井,防止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机电运输科查入库设备;防爆检查员贴证复验;各队电工日常维护;队长盯现场执行。 | ||
| 核心条款 | 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不准有;密封圈挡板要合格;电缆胶必须灌满;非防爆设备不能上采掘面;接线嘴压紧要达标。 | ||
| 执行要求 | 新设备必须先贴证再入库;在用设备每周自查;检查员每月全覆盖;罚款当场开单;问题当天整改;月底汇总通报。 | ||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3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罚责任人1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科人员,值班电工 | 使用场景 | 入井安装,井下运行,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引发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正常。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负责检查验收;防爆检查员签发合格证并组织验收;各队电工巡检自己管的设备。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必须持证入井;安装后要验收合格才能用;喇叭口松动、密封圈反装、电缆损伤等都算失爆。 | ||
| 执行要求 | 班班检查、每周至少查一次每台设备;发现失爆马上整改;验收要填记录和合格证;送电前必须确认不失爆。 | ||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维修
| 适配人群 | 通风维修工,机电检修员,巷道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设备检修,巷道支护维修,机电设备入井 |
|---|---|---|---|
| 制度目标 | 管好井下设备和巷道,不让坏设备下井,避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管设备检修记录,安监科查执行情况,区队负责日常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主扇每月修、局扇半年修、煤电钻每10天重做线头,严禁带电修设备。 | ||
| 执行要求 | 每次检修要填记录,入井前必须有合格证,设备卡专人管,每月查巷道,失修率不能超3%。 | ||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
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电气设备检修安全
| 适配人群 | 检修人员,电气技术人员,安全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受限空间,动火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检修出事故,保护大家安全,让干活不乱套。 | ||
| 职责分工 | 检修人员自己守规矩,监护人盯现场,动力科管电气审批,安全部门查落实。 | ||
| 核心条款 | 断电挂牌、卸压隔离、低压照明、接地防触电、禁带电禁带压、劳保穿戴齐、工具要完好。 | ||
| 执行要求 | 每条都得照做,开工前检查,过程有人盯,违规马上停,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记录。 | ||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 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
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电气设备维护和保养
| 适配人群 | 机电检修工,采煤机司机,防爆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日检作业,周检作业,月检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设备出问题,保证天天能用,不出事故,让工人干活安心。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检查,电工做日检周检,技术员管月检和记录,队长负责查漏补缺。 | ||
| 核心条款 | 每天查紧固件、电气声音温度、电缆接头、保护装置;每周查电机接线和绝缘;每月测电阻、注油、移变电站。 | ||
| 执行要求 | 日检每班一次,周检固定一天,月检月底做完。记录本必须当天填完,队长每周翻看,安监员不定期抽查签字。 | ||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cng加气站电气设备巡回检查
| 适配人群 | 电气巡检员,设备点检员,低压运维工 | 使用场景 | 雨季安全检查,电机运行监测,配电屏巡检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设备出问题,避免漏电、起火、雷击这些事发生。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日常检查,班组长盯执行,安全员查记录是否真实。 | ||
| 核心条款 | 雨季前后必须查,绝缘、接地、电机温升、仪表显示都要看,路线固定不能跳步。 | ||
| 执行要求 | 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查,发现问题当天记、当天报、当天改。班长每周翻记录本,安全员每月抽三份查实况。 | ||
一、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尤其应注意在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三、定期测试或不定期抽测电机的电流、转速、温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响。
四、经常检查配电屏的运行情况,仪表显示和灯光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源是否平�。
五、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路线为双掷刀闸配幕电屏——1#2#小配电屏——压缩机1#2#控制屏——110kw压缩机电机。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防爆设备操作员,电气检修技师,安全技术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爆炸危险区域,气体泄漏现场,化工生产装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防爆设备火花或高温引发爆炸,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设备部负责维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维修单位要专业资质。 | ||
| 核心条款 | 设备要贴合格证和防爆标;严禁带电检修;外壳不能有裂纹;线路避开危险位置;温度不能超标。 | ||
| 执行要求 | 日常检查每天做;专业检查每月一次;检修后要签字验收;记录要写清楚问题和处理情况;发现异常马上停机报修;不按要求操作要提醒纠正。 | ||
1. 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 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 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 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 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 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 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 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 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 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 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 ,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 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 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 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焊工班组,机修技工,设备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焊接作业,管道施工,金属加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不让它们出事伤人,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生产运行部买设备、做检查、盯保管和维护。车间管库房,生产线借东西要登记。 | ||
| 核心条款 | 买新设备得有合格证;借出去要记清楚;用前必须查外壳、电线、插头、检验标;坏的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用前都得检查一遍;坏了找专业单位修;每年统一检验一次;库管员天天记进出;生产运行部定期查落实情况;不按规矩办要提醒改正。 | ||
(一) 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 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2.2 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2.3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5 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3.1 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3.2 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3.3 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4 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4.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4.2 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4.3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 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4.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 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5.1 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5.2 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5.3 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5.4 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5.5 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5.6 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 附则
1. 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