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电工 | 使用场景 | 防火巡查,库房管理,防爆场所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出事起火,保护大家安全,让设备用得稳当。 | ||
| 职责分工 |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总,消防安全管理人动手干,电工负责装和修。 | ||
| 核心条款 | 用合格电器,按规范装线路,库房电线套管、开关放外面,雷击地儿装避雷器。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巡检要查电,定期检查不能少,发现毛病马上修,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每月至少查一次静电和避雷装置。 | ||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某饭店电气设备的检查和
| 适配人群 | 电工人员,设备管理人,防雷检测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故障处置,防雷检测,消防检测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出事,避免雷击和火灾,让设备安安全全用。 | ||
| 职责分工 | 部门管这事,电工动手检查,管理使用人发现故障要报。 | ||
| 核心条款 | 每年测两次消防电,雷雨前测防雷和接地,坏了一定要报。 | ||
| 执行要求 | 检测必须在雷雨季前做完,两次消防电检时间要分开,故障当场报,不准拖,不准自己修,部门盯着落实。 | ||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 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 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电工作业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燃气作业,气瓶存放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燃气电气出事,保护大家安全,避免着火爆炸。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检查批准;电工按规程干活;用气人要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气瓶得放通风处,硬管连接,不许明火试漏,不许卧放暴晒,用时得有人看着。 | ||
| 执行要求 | 用气前必须申请拿证;每天开工前查设备;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隐患马上停用整改;每月组织一次实操提醒。 | ||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维修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安装,设备检修,防雷检测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器出事,避免起火冒烟,保护大家安全,让设备乖乖听话。 | ||
| 职责分工 | 维修部负责检查设备和线路,安全小组盯防雷防静电,各部门配合查电线。 | ||
| 核心条款 | 电线不能乱接,设备要持证上岗,接地要好,黄区不堆易燃物,用完断电。 | ||
| 执行要求 | 每月查设备,每季查防雷,每年测接地,加长线要批、要检、要记录,发现隐患马上改。 | ||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电气设备防爆电器
| 适配人群 | 防爆管理员,机电检修员,井下电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设备入井,防爆普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器设备出问题,保证防爆性能达标,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设1名专职防爆管理员。他要检查检修后的设备,登记所有设备,组织普查抽查。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必须防爆合格才能入井。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下井。每台都要登记造册。 | ||
| 执行要求 | 管理员天天查、月月查。查出问题马上处理或换新。登记本要随时能翻看,谁查谁签字。 | ||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维修
| 适配人群 | 通风维修工,机电检修员,巷道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设备检修,巷道支护维修,机电设备入井 |
|---|---|---|---|
| 制度目标 | 管好井下设备和巷道,不让坏设备下井,避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管设备检修记录,安监科查执行情况,区队负责日常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主扇每月修、局扇半年修、煤电钻每10天重做线头,严禁带电修设备。 | ||
| 执行要求 | 每次检修要填记录,入井前必须有合格证,设备卡专人管,每月查巷道,失修率不能超3%。 | ||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
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某加气站电气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加气站运维员,电气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加气站作业,易燃易爆区域,雷雨天气操作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乱动电设备的事,防着出事故,保大家安全干活。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维修保养;主管部门批改动申请;各部门管好自己设备接地。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挪设备;电工要持证上岗;必须双人作业;防爆设备要合规;接地线单独设。 | ||
| 执行要求 | 定期查设备、测接地、做检验;发现异常马上报;警示牌要显眼;防护具得完好;记录要存档。 | ||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
| 适配人群 | 机电科人员,防爆检查员,区队网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供电,电气检修,瓦斯防治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改善设备状态,杜绝电气重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负总责;防爆检查组、电缆组等专业组各管一块;区队配兼职网员;水电队管通讯电源和架空线。 | ||
| 核心条款 | 电缆必须符合规程;防爆设备要“三证一标”;继电保护不能甩掉;漏电保护必须用;失爆一次罚3000元。 | ||
| 执行要求 | 入井前要检验签许可;电缆定期试验换新;开关保护按时调试验;值班电工持证上岗;两票制度必须落实;接地电阻按时测;每月检查兑现奖罚。 | ||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二、煤矿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三、加强电缆管理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搞好检查、整定、试验工作
1、地面、井下6kv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的,罚有关单位1000元。
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1000元。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的调整、试验,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杜绝越级跳闸现象。未按规程要求时间对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进行调整、试验,导致开关越级跳闸,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此类现象,罚有关单位2000元∕次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另罚有关单位1000元∕次。
五、防爆设备的管理使用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机、电工仪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防爆性能检查规定每周一次,发现一次一处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有关单位3000元,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4、各单位电气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三大保护细则》及《防爆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失爆现象。
六、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应设专职维修电工值班,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变电所内,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 有沙箱、消防锨、灭火器等。
3、严格落实两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坚持专人停送电原则,谁联系谁送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检修停电时,必须先停电,后验电,再放电,然后打接地线,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先拆除接地线,然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4、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七、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
1、严格执行用电接火审批制度。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调整供电方案的,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审批,电管组现场落实后,下接火通知单,并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对私自改线调整负荷的单位要给予1000-2000元处罚。
2、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对采掘区的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检修,在用的应按规定轮换升井检查、并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对回撤的采掘区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按规定时间出井,不能按规定时间出井的,100元∕天.台(根)。
八、其它方面规定
1、水电队要加强对矿井通讯的后备电源蓄电池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供电系统故障停电后,蓄电池供电时间保证在8小时以上。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不少于6小时实际带机供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2、水电队做好供电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线路的防雷电、防雾闪、防滑坡、防塌陷检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线路防护工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确保供电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接地电阻无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罚有关单位500元∕处。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机械电气设备
| 适配人群 | 设备工程师,安全管理员,维修技工 | 使用场景 | 机械安装,设备维修,电气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机器不伤人,设备不坏掉,干活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操作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负责保养修理;安全员盯着有没有隐患;领导要定期看落实没。 | ||
| 核心条款 | 机器得有防护罩;不能超温超压超负荷;地基要牢;电线必须电工弄;不准乱拉乱接。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机前看看防护好不好;每月做一次保养记录;发现毛病马上停机;安全员每周巡检;问题当天报、三天内改完。 | ||
一、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部分,都要没有安全装置;
三、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使用、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进行;
四、安装机器和重型机械的地基、地柱和缆绳都必须稳固,能安全的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
五、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架设和拆除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必须请电工按安全规程进行;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某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地面修理
| 适配人群 | 防爆电器修理工,煤矿机电检修工,防爆设备检验员 | 使用场景 | 防爆设备修理,煤矿地面作业,电气大修升井 |
|---|---|---|---|
| 制度目标 | 让修理工修防爆设备时不出事,保证修完能安全用,不带病下井。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负责修好、验好;班组长盯现场;技术员管标准和记录。 | ||
| 核心条款 | 持证上岗;禁酒禁分心;两人一起通电试;配件必须合格;修不好就别下井。 | ||
| 执行要求 | 修前检查设备、清污除锈;修中用专用工具、不乱改线路;修后测性能、填记录、盖章存档;每天收工清点东西、断电再走。 | ||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