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通风管理员,防尘巡检员,掘进班组长使用场景煤层开采,炮掘作业,锚喷施工
制度目标防止煤尘爆炸,减少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保证生产安全。
职责分工通风部管鉴定和措施;各区队管设施巡检;专人管管路阀门;防尘员管冲洗喷雾。
核心条款必须做煤尘鉴定;防尘管路铺到所有产尘点;水幕要全覆盖;转载点降尘率超85%;隔爆棚要挂牌专管。
执行要求管路每周巡检一次;水池每季检查清挖;巷道积尘随时冲洗;喷雾每月测压测流;个体防尘用具必须佩戴;粉尘浓度按细则测定。

1、 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管

理部。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转载。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及所有转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硐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立即更换。

9、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进行喷雾、洒水。

10、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11、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

1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3、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14、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隔爆水棚布置为集中式。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煤矿矿井综合防尘

适配人群通风队负责人,采掘队队长,机电设备主管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作业,煤仓转载点,回风巷道冲洗
制度目标管住粉尘,保护工人不吸进脏东西,减少得病风险,让井下空气干净点。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总工管技术,生产副矿长协调现场,机电副矿长管设备,后勤管钱,安监副矿长检查,通风队具体干活。
核心条款防尘水管铺到每个产尘点,水要干净,三通阀门按要求装,巷道定期冲洗,测尘必须按时做。
执行要求防尘办每旬检查一次,按标准打分考核;测尘数据及时报领导;台账记录要全要准;冲洗时间不能拖,超期要罚。

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全面领导管理我矿综合防尘工作: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

成 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掘进、采煤、财务、供应、技术科(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队有关人员组成。

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工作;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后勤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矿长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一责任者。

二、通风队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

矿按aq1020-____《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一同三防(通风)矿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

矿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召开一次防尘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防尘工作必须建立的台帐和记录: 1)测尘台帐;2)防尘管路台帐;3)采掘面防尘设施台帐;4)防尘设施、管路等检查记录;5)巷道冲、刷记录;6)隔爆设施台帐;7)回采面防尘设施验收台帐。各种防尘报表应报送及时,数据齐全准确。

七、通风队必须建立完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系统图,要求每月及时填补,报送有关领导。

八、通风队按《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对防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九、财务、供应、机电等部门要确保防尘工作所需资金、设备、配件的计划供应。否则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各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制改进防尘设施。

十一、防尘责任区划分

1、所有运输大巷,每1月冲、刷一次,所有车场每天进行一次洒水,由运输队负责。

2、主斜井、主要胶带巷及联络巷每周必须全面冲洗一次,积尘多的地点(各转载点、煤仓放煤点)每天清扫冲洗,严禁有浮煤堆积,由运输队负责。

3、各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每周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新施工的总回风巷在掘进期间由施工队组负责冲洗到巷道口,在形成回风系统后由通风队组负责冲洗。

4、开掘工作面由各开掘队组负责冲洗。开掘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爆破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对工作面20m 范围内进行冲洗,剩余地段每天冲洗一次。开拓大巷施工完后按巷道性质分别移交运输队及通风队进行冲洗。巷道冲洗周期由通风队根据产尘量大小确定,最多不超过7天。

5、对于安装及备用面由各机电队负责完善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机电队负责对安装及备用面冲洗一遍之后移交给综合安装队管理。

6、各单位必须按责任划分范围定期刷白、冲洗和清扫巷道,做到巷道无积尘、积水和无杂物。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煤矿综合防尘

适配人群煤矿总工程师,通风防尘部门,防尘工作责任人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作业,转载点喷雾,巷道冲洗
制度目标防尘保护工人身体,防止煤尘爆炸,让矿井更安全。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每月开会管防尘,通风部门管业务,施工人员落实措施,领导小组定责任人。
核心条款装供水管路和喷雾,定期冲洗巷道,设三通阀门,按规程做防尘措施。
执行要求管路要吊平不漏水,喷雾必须装到位,积尘超2mm厚不行,每月冲大巷,防护用品发到位还要教人用。

(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187 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44 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46 ~ 653 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 5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 10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 1 次,巷道中无连续长 5m、厚度超过 2mm 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九)煤矿应当为接触粉尘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

适配人群通防副总,通防部长,探放队使用场景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煤仓放煤口
制度目标让井下不那么呛人,工人少吸煤灰,别让煤灰炸了。
职责分工通防副总带头,通防部长帮着管,通防部的人一起干。采煤队管采面,掘进队管掘进头,其他地方按划分来。
核心条款水管要铺到每个出煤点,喷雾得开着,注水得按时做,巷道天天冲,积灰不准堆着。
执行要求喷雾坏了马上修,谁用谁管,水幕要盖满整个巷子,割煤放炮时必须喷水,冲洗有班次要求,通风队每周查隔爆水棚,查完就改。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压泵,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多处设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三)掘进工作面

1、防尘系统

(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必须完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

(2)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用水泡泥充填炮眼。

(3)开拓工作面放炮后采用喷雾泵喷雾、洒水除粉尘。

(4)所有开拓、掘进及井筒、井下巷道都安装风流净化水幕,覆盖全断面。

2、除尘设施

(1)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除装置,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机组内外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喷嘴无堵塞现象。

(2)掘进巷道净化水幕设置两道,开口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工作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巷道长度未超过50米可以设置1道防尘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30米处必须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掘进工作面100米以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四)其他地点防尘措施

1、相关单位每月要有详细的防尘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安装(拆除)防尘管路、新增隔爆水袋、新安装喷雾设施、煤层注水、冲洗巷道长度等。

2、隔爆设施

(1)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在进回风顺槽口及掘进巷口以内50—75米范围内设置,距风门距离不小于25米,每组隔爆水棚间距不得大于200米。

(2)通风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落实及时整改。

(3)隔爆设施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总水量、断面等参数。

3、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各主要大巷及装载硐室、斜巷每天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三、责任管理范围

1、回采工作面

采煤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及进回风顺槽的综合防尘管理。

2、掘进工作面

掘进队组负责从掘进开口位置至工作面范围内的综合防尘管理。

3、其他地点按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井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执行。

4、积极推广综合防尘新工艺。实验各种新型喷雾、净化水幕、除尘装置及其他粉尘治理设备时,各队组要积极配合,确保矿井粉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给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系统

适配人群通风科人员,总工程师,防尘设施负责人使用场景矿井防尘,产尘点监测,静压水池管理
制度目标让矿井防尘用水管路不乱接、水够用、水干净,减少粉尘危害。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批改管路;通风科测尘、填图、做记录、挂说明牌;各产尘点负责人管好自己区域设施。
核心条款管路铺到每个产尘点;水池要200m³以上;必须装过滤器;拐弯要用弯头;半月测尘一次;设施挂牌写清责任人。
执行要求测尘数据半月报领导;系统图和台账按时填;现场与记录必须一致;吊挂管路要平直牢固;冲洗巷道要留记录;说明牌内容不能少。

矿井要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要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粉尘的地点,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地面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工作两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及ph值符合要求。

防尘用的静压水管的管径,根据各处用水量的多少进行选择,但必须保证各处防尘用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

井下每个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每季度对粉尘分散度测定一次;每半年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一次,煤层、岩层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测定。

通风科每半月向公司领导报送一份测尘报表,以便各级领导掌握粉尘情况和采取对策。

防尘系统的规划、设计及投产验收等应有通风部门人员参加。

各项综合防尘设施必须挂说明牌管理:地点、设施、名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项目明确写明,做到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通风科应按时填制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记录、防尘设施管理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做到整齐、清楚、数字准确与现场相符。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矿业煤矿综合防尘

适配人群煤矿总工程师,通风防尘部门,井下施工人员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作业,转载点降尘,巷道冲洗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煤尘爆炸,保护工人身体,让防尘工作有章可循。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每月开会;通风防尘部门管业务;施工人员落实措施;领导小组定责任人。
核心条款建好供水系统;各关键地点装喷雾洒水;按距离设三通阀门;定期冲洗巷道积尘。
执行要求按规程操作;供水管路不漏水;喷雾必须能用;积尘厚度不能超2mm;每月至少冲一次大巷。

(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187 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44 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46 ~ 653 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 5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 10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 1 次,巷道中无连续长 5m、厚度超过 2mm 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九)煤矿应当为接触粉尘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综合防尘

适配人群矿井地质技术人员,通风系统管理人员,采掘班组长使用场景煤层延伸作业,采掘工作面降尘,隔爆水棚安设
制度目标防煤尘爆炸,保矿工安全,让井下不积尘不冒烟。
职责分工矿井负责落实,集团生产技术处管备案,通风部门抓考核,施工队组管日常。
核心条款必须做煤尘鉴定,供水管路要铺全,水幕喷雾要安好,注水降尘不能少,口罩必须戴好。
执行要求每半年测水质填图报备,每月测尘测压记台账,隔爆棚每周查一遍,不达标马上改,不记录就扣分。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9、采掘工作面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锚喷支护作业要实行湿式钻孔,拌料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

10、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进行测定,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措施,保证防尘设施处足够的压力和流量,同时矿井要建立测定台帐保存备查。

11、各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12、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煤尘,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3、各矿井要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配备足够的测尘仪器和经过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按集团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4、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通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15、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16、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采掘工作面的主要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m2。

17、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煤尘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8、隔爆水棚由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管理,矿井通风部门负责考核。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a矿综合防尘技术

适配人群防尘领导小组,专职防尘员,测尘人员使用场景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运输转载点
制度目标防止煤矿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减少尘肺病发生,让作业环境更安全些。
职责分工矿成立防尘领导小组,业务部门定责任制;区队配专职防尘员;测尘、检查、验收都有专人管。
核心条款必须用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设水幕喷雾,冲尘不超限,隔爆设施半月查一次。
执行要求设施要配齐并正常用,系统不完善不能开工,数据每旬上报,考核奖惩要落实到人,检查要留记录。

一、煤矿必须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业会议,防尘人员充足,采掘区队有专职防尘员。各业务部门必须制定明确的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有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配齐各种防尘装备和所需仪器仪表,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矿井必须有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水量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水质符合规定。

四、认真落实回采工作面各项防尘措施,安设防尘水幕,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降尘。

五、认真落实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炮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样打眼,防止煤尘飞扬。

六、运输系统各转载点,装卸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设施,健全巷道冲尘制度,严禁积尘超限。

七、完善隔爆系统,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且水量充足,设置地点,吊挂质量符合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隔爆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水袋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八、加强粉尘测定工作,配齐测尘人员,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及游离二氧化硅、分散度的化验分析。测尘数据每旬报有关单位及领导审阅。

九、建立综合防尘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制度,新采区和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验收供水管路系统和综合防尘设施,系统不完善,设施不齐全,不准生产,矿井要制定综合防尘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奖惩兑现,落实到人。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综合防尘防毒

适配人群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科人员,防尘培训师使用场景新建扩建项目,破碎车间作业,化验室操作
制度目标防止粉尘毒气伤害员工身体,让大家干活时少生病,保护健康安全。
职责分工生产副总管总,安全科日常盯,各部门配合落实,培训考试由人事组织。
核心条款防尘设施要和工程一起建好再用,有毒物品得选低毒的,作业区必须通风,设备要装除尘器。
执行要求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每年安排防尘经费,新项目验收前要查防尘设施,定期检查通风和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发现不合规马上改。

1、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应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由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设计、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工作。

3、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4、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在改建、新建、扩建可能产生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时,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竣工时经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7、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8、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9、在化验室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

10、对有粉尘的破碎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冲洗,并有适当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沟。

11、在产尘设备(破碎机、运输皮带、凿岩机等)要安装除尘设备设施(除尘器),在破碎车间、运矿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2、在尾矿库、运矿道路两侧、采场周围栽植树木和花草,有效降低扬尘,美化坏境。

13、进入有毒有尘作业环境,必须穿戴好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14、在显著位置设置告知牌,如实告知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

适配人群采煤机司机,通风技术人员,防尘管理员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炮掘作业,放顶煤开采
制度目标防止煤尘爆炸,保护工人不吸进太多煤灰,让工作面空气干净点,减少得尘肺病风险。
职责分工矿总工程师批注水设计;通风科每月查防尘;队长盯喷雾开关;工人自己戴口罩。
核心条款煤层要注水,但六种情况可不注;采煤机必须开喷雾;架间、放煤口、破碎机都要有喷雾或罩子;爆破得用湿式打眼和水炮泥。
执行要求注水设计先审批再执行;喷雾压力水量不够就加泵,没水不能开机;净化水幕位置固定;检查结果记台账;通风科每月查,问题当天改。

第一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进行煤体注水:

(一)围岩有严重的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地板变形。

(二)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劳动条件恶化,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

(三)原有自然水份或防灭火灌浆后煤层水份大于4%。

(四)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五)煤层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六)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措施的下层(分层)。

工作面注水前要编制注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纳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执行。打钻注水情况要及时填入“注水台帐”,经常分析注水效果。

第二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凡供水水压、水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安装加压泵,并与采煤机闭锁,加压泵不开,采煤机就无法启动。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进行处理。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

第三条 综采工作面应安装使用架间喷雾装置,每10米安设一道,单体液压支柱每20米安装一组放顶喷雾(采用放炮作业的可用放炮喷雾代替),放顶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安设放煤自动喷雾,雾化好,使用正常。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除尘器。

第四条 机掘工作面应推广安装使用除尘风机。

第五条 采掘爆破作业时必须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每20米安设一组放炮喷雾,炮掘作业时要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安装使用爆破自动喷雾装置。喷雾应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在爆破后喷雾时间不少于10min。爆破前后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3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冲洗。

第六条 回采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净化水幕,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 凡在井下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后,风流中的粉尘浓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时,均要佩带防尘口罩(回采、掘进面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第八条 通风部门要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情况每月进行检查。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优选10篇)

综合防尘预防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适配人群通风管理员,防尘巡检员,掘进班组长使用场景煤层开采,炮掘作业,锚喷施工制度目标防止煤尘爆炸,减少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保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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