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监控平台操作员,车队调度管理员,专职安全监控员 | 使用场景 | 长途运输监控,危货运输监管,客运线路调度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车子乱跑乱开,盯紧司机开车状态,让运输更安全点。 | ||
| 职责分工 | 生产运行部管平台和盯车,安委会盯着平台别出错,监控员天天看屏幕、录数据、报问题。 | ||
| 核心条款 | 车要一直开着gps,不能拆不能坏,超速马上提醒,平台不准聊天打游戏,信息只发工作内容。 | ||
| 执行要求 | 监控员每天上班先查平台在不在线,分路段设限速,24小时有人守着,违章当场喊停,每月5号前交上月分析报告,记录本不能丢不能改。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的调度、数据采集、动态监管等功能,促进安全运输生产,根据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道路运输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第三条 安装道路运输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 监控管理平台应落实监控管理部门和监控人员,建立健全监控工作制度、信息发送制度、监控记录处理制度、车台维护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监控管理平台应及时分析处理监控情况,及时报送重要监控信息,每月5日前向公司领导报送上月的监控情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 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聊天玩游戏。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生产运行部负责监控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实时监控运行车辆,录入驾驶员违规名单,统计、分析本地监控管理情况,定期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公司安委会负责指导、监督监控管理平台运行情况。
第八条 监控管理平台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gps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每日上班时间检查监控管理平台在线运行情况,负责不同路段时速限定,车辆、从业人员状况等基础资料按时录入工作平台内。抽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通告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日常记录。
3、制定各种相应措施,做到24小时值班,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和突发事件及时督促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4、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填表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5、负责平台使用及正常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发生重大故障及时排除或与设备安装商联系。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处领导报告。
7、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好车辆监控日常记录和上下班的交接,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严禁不按规定私自篡改各种平台资料。
第九条 生产运行部监控管理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道路运输gps安全监控管理机构。
2、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线路和车辆、从业人员的状况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管理规章,落实gps道路运输监控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为监控系统提供组织保障。
3、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驾驶人员认识运用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4、定期组织检查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道路运输制度的,要及时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5、建立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第十条 驾驶员安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损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部门反映,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无故拖延。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
5、务必保持驾驶室室内环境整洁、干燥,不要使gps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在停车时,应注意避免让gps直接曝晒于太阳之下。
6、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gps主机等,可能会随着使用而出现松动等现象,一旦出现此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
第四章 相关制度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gps信息发送制度
1、gps信息发送由专人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行为的,须及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不得用平台互通功能发送与gps管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4、严格控制信息量,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呼叫车辆。
5、保证信息的畅通,如遇到故障,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解决。
6、平台上传信息如有重特大或紧急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采购员,危化品销售人员,危化品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采购,危化品销售,危化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不乱来,安全把危险品管好。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签合同要说明书和标签;销售员负责把标签给客户;运输方要亮资质。 | ||
| 核心条款 | 签合同必须拿安全说明书和标签;运货前得查对方资质;所有单据都要留底。 | ||
| 执行要求 | 每次交接都要当面核对资料;合同和标签必须同步给到;资料保存至少三年;部门负责人每月抽查一次。 | ||
1、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
3、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4、 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5、 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炼钢厂作业长,班组安全员,危化品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炼钢生产现场,危化品储存库,高风险作业区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故,保护工人安全,管好危险东西和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厂里分四级管,a到d级。生产科牵头干活,综合科搞培训,设备科管自己那块,各作业区落实到人,安全员盯着看。 | ||
| 核心条款 | 每年10月做辨识评价,填表报备。危化品源每三年评一次。分级挂牌,红蓝黄三色标清楚。 | ||
| 执行要求 | a级每月查一次,b级每月查,c级每周查,d级每班查。问题发整改单,限期改完。标志牌要挂显眼处,内容写全名字编号负责人。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作业场所物、环境和能量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一炼钢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一炼钢厂各级危险源点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危险源是指在企业里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潜在着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危险源按风险实行a、b、c、d四级划分,按公司级、厂级、作业区(库房)级和班组级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各级的危险源均由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及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控制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安全员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公司授权管理。
第五条 生产技术科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二)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制定完善一炼钢厂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各科室、作业区(库房)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负责建立健全一炼钢厂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危险源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预测、预警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四)负责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并限期整改;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并按照规定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综合管理科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培训管理,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第七条 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或实施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 各作业区(库房)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一炼钢厂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施本作业区(库房)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本作业区(库房)的危险源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做到可控在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三)负责按《危险源管理台帐》(附件1)建立健全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定期和不定期对危险源状况及其防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四)负责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完善本作业区(库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岗位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九条 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登记
(一)每年10月一炼钢厂制订下年度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计划,并于10月30日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根据实际采用适合一炼钢厂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由一炼钢厂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和实施,从生产岗位、班组到作业区(库房)按活动(或设备)逐一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同时填写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附件2),策划表由一炼钢厂安办组织评审,汇总形成一炼钢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经主管领导审批,作为一炼钢厂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风险的性质,将其中的不可承受风险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的形式对口上报相应的职能主管部门,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都要制定控制措施,并下发至班组。对不可承受的风险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使风险降低或消除,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每年组织一次普查和辨识,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工作。
(六)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登记建档,填写《危险源管理台帐》。公司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还应建立详细台帐内容:危险源基本情况、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条 危险源变更
(一)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设施、作业方式变化,使评估结果失效时,要重新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填写《危险源变更审批表》(附件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变化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及时上报公司并进行新的安全评价(评估)。对已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核销。
(二)危险源的升、降级和增减
1、危险源潜在风险程度增加时,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申报该危险源升级。凡升级的危险源所属单位,要重新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更换新的危险源标志牌。
2、当危险源潜在的危险程度,经过技术改造和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个相当时期或阶段内,能确保有效抑制其潜在危险的发生而减轻其危险度时,经安委会或安办会研究讨论可以决定或将该危险源(点)级别降低,并修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同时更换相应的危险源标志牌。
3、当危险源通过风险控制措施,能完全彻底消除潜在危险时,或由于生产场所的变迁,危险源不再存在时,经安委会或安办会研究讨论应及时核销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 a级危险源变更由一炼钢厂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安办批准后变更。
5、 b级危险源变更由一炼钢厂安委会讨论审核,经厂领导批准后变更,报公司安办备案,升级时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6、 c级危险源变更由厂安办批准后变更,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 d级危险源变更由作业长(库长)批准后变更,报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十一条 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
(一)编号规定:
级别 编号 级别 编号 级别 编号
a级 wa1、wa2、…… b级 wb1、wb2、…… c级 wc1、wc2、……
(二)标志:c级以上危险源必须设立标志牌,悬挂在危险源点附近,且要在醒目的地方。
(三)内容:在标志牌上写好名称、级别、编号、区域、负责人以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四)标志牌的要求
1、 形状:长方形,右上角画有一个警钟,左下角填写内容。
2、 尺寸:长600mm,宽450mm 。
3、 颜色:不同级别的危险源有不同的颜色,如表:
等 级 背 景 色 对 比 色
a 级 红 色 粉 白 色
b 级 蓝 色 黄 白 色
c 级 黄 色 黑 色
第十二条 危险源的评审和建档
(一)a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核实,经公司安办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审核及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
(二)b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安办组织核实,经安办会议讨论、审核,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并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c级危险源由作业区(库房)组织核实,经厂安办会议讨论、审核,请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并报一炼钢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d级危险源由作业长(库长)核实、确认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
(一)一炼钢厂安办每月对a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自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b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一炼钢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抽查。
(三)c级危险源由作业长(库长)组织专业人员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四)d级危险源由班组长具体负责,并定期向作业长(库长)汇报;每班要进行检查,并落实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管理要求
(一)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落实保卫责任,建立进出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须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二)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三)加强现有放射性物质的管理。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各车间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五)各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叉车、电瓶车等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油罐、气瓶库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的规定;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六)其它有可能发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七)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 健全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2) 危险辨识与评估;
3) 应急设备与设施;
4) 应急能力与应急资源配置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 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 保护措施;
8) 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 培训与演练;
(八)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第五章 附侧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一炼钢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
| 适配人群 | 销售业务员,装车操作员,安全验证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销售,槽车装运,进厂提货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硫酸盐酸这些危险品的卖货事儿,不让乱卖出问题。 | ||
| 职责分工 | 销售部门主责,装车人员查阀门、防外溢;工作人员得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 ||
| 核心条款 | 不卖给没证的单位;按许可证品种数量卖;提供安全说明书和标签。 | ||
| 执行要求 | 开提货证、定行车路线;装前查阀门、装中防溢、装后查渗漏密封;记录买家信息和证件,存一年以上。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销售范围主要包括硫酸、盐酸产品。
二、本公司是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编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在其厂区范围销售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四、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对持有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销量销售。
五、销售部门对验证手续齐全者,开据进厂提货通行证,规定进厂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装车人员要对槽车进行装前检查底部阀门是否关闭,冲装过程防止外溢,装车后检查底部阀门是否渗漏、上口密封,确认无超载后方可出厂。
六、销售部门负责按规定为购买者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本公司销售部门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化学危险品品种、数量、流向、用途(包括承运车辆危运证、驾驶证、押运员证),有关记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若有违反者参照责任制有关条款处罚。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输油、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查
| 适配人群 | 兼职巡查员,安环部人员,管道班班长 | 使用场景 | 卸船作业巡查,码头管道巡检,第三方施工监管 |
|---|---|---|---|
| 制度目标 | 让管道不被破坏,不漏油,不出事,天天安全运行。 | ||
| 职责分工 | 梁冬萍当组长,高俊副组长,韦振愿管日常,陆景强他们三个天天去巡线。 | ||
| 核心条款 | 每天至少走一遍,卸船前后再加两次;不能骑车,要边看边听边闻边摸边查。 | ||
| 执行要求 | 带本子记时间路线和问题,打电子巡更点,发现异常马上喊安环部和生产部,雨具电筒都配好。 | ||
为了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司库外输油、危化化学品管道巡查保护,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道巡查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管道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梁冬萍
副组长:高俊
成员:韦振愿、张锐明、黄大伦
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二、管道巡查专职人员:
公司设有兼职的库外管道巡查人员,专门负责库外管道的日常巡逻、检查、保护和异常情况报告及应急处置(库内管道巡查仍按规定的人员、路线、次数和办法执行)。
管道巡查班班长:由安环部韦振愿担任。
兼职管道巡查员:3人:陆景强、蔡山兴、黄煜
三、管道巡查制度:
1.巡查时间:每天不定时巡查1次,有卸船作业时作业前和作业后都要巡查1次。
2.巡查范围:库外输油、危险化学品管道(含辅助生产管如氮气管等)至东湾化工码头码头。
3.巡查要求:沿管道徒步巡查,并不得骑车走马观花。
4.巡查路线:东湾化工码头至库区东门外管道,廊架和应急阀门组。
5.巡查记录:巡查随身携带记录本,一是记录每次巡查路线和时间,二是记录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后续处理办法。公司尽快在库区通往化工码头的管道边设立多个自动化巡更点,以此来强化管道巡查工作。
6.应急情况报告:发生紧急情况,巡查人员持对讲机立刻通知安环部和生产部领导。
7.巡查劳保:为巡查人员的提供必需的雨具、电筒等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和巡查用具等。
四、管道巡查安全职责: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洞察能力,做到有隐患能够发现、能够及时纠正或消除。
2.不断进行危险和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削减措施使其降到最低。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3.设施检查主要内容:
管道、管线支座、管礅、各种管道元件、管道焊接口;有无异常情况;
防雷防静电接线、防雷防静电跨接线,是否完好无损;
阀门和法兰等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
输油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振动或响声;
管礅是否有倾斜、裂缝、振碎、移位情况;
管线是否有变形、移位等异常情况;
扫线系统等辅助设施是否正常完好;
恶劣气候或灾害天气后是否有异常情况。
4.人和环境检查主要内容:
是否有人盗窃、破坏管道及其辅助生产设施;
是否有人盗窃、破坏管道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设施;
是否有人在管道上挖孔钻眼、偷盗油品,危及油库安全;
是否有人在管道上安全防范区内非法动火、施工或其它危害管道安全的作业;
是否有人击打管道、或穿钉子鞋踩踏管道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5.过程检查要做到------看、听、闻、查、摸。
看:要仔细查看管线及周边有没有异常情况;
听:要善于听到和辩别异常声音,特别是敲击声和燃爆声;
闻:要能闻到细小的异常气味,特别是有没有油味、有没有火焦味。
查;查设备、阀门、管线及周围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摸;摸设备、管线振动情况和温度情况。
6.坚决遵守管道巡查制度,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管道巡查,
并到管道各固定电子巡更点打更,做好巡查记录。
五、管道巡查安防措施:
1.在管道上每隔30米,涂刷安全警示语;龙门架上做限高标识,贴反光纸;
2.在穿越道路、河堤、河池、人员活动密集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在关键受力部位,加宽加厚并整固管礅设施;
4.合理设置伸缩器和导向或固定支座,消防应力破坏因素;
5.禁止在管道50米范围烧荒、或其它动明火而威胁管道安全;
6.禁止非作业人员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7.禁止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8.禁止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9.禁止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10.禁止在管道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11.禁止击打管道;
12.禁止铁钉鞋踩踏管道;
13.禁止偷盗破坏管道设施和防雷防静电等配套设施;
14.加强管道防腐保护,防止渗油漏油现象发生;
15.设置管道安全泄压,保证安全装置完好无损;
16.设置管道压力表等装置,保证作业压力不超过规定值;
17.高温季节做好管道和管件防胀保护,低温季节做好管道和管件防冷保护;
18.对管道勤巡勤查、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阻止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防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并积极做好巡查和整改记录。
19.开展管道及其管道元件定期检测工作,及时消除管道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
20.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5米—50米
兼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 报告生产运行部
2.危害告知。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我司危险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3. 方案审批。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签定安全生产协议。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生产运行部。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5.安环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安排监护人员。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生产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管理员。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6.施工进度报告。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形成报告制度,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七、输油管线泄漏油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梁东萍
2.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韦振愿
副组长:张锐明、黄大伦
成员:当班的安全员、操作工
3.危险分析:
(1)输油管线未按作业规程开启膨胀阀,使管内压力过压或过度负压。输转泵操作失误造成过压。
(2)输油管线、法兰、垫片破损,阀门破裂或填料损坏造成泄漏。
(3)地层崩裂、塌方造成管线开裂拆断油料泄漏。
(4)设备老化锈蚀破损引起泄漏。
4.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该管线作业,切断相关电源和闸阀。
(2)通知油库负责人并现场进行警戒,严防火种入内。
(3)对外泄油料组织人员进行围堵,防止油料进入下水道。
(4)使用对应的抢险工具对泄漏油料进行回收,利用吸油毡、棉回丝等对少量油料进行吸收。
(5)被土壤吸附的油料应用工具迅速铲除油土壤,统一回收处理,切不可用水冲洗,以免污染更多的土壤。
(6)使现场的清洗油水导入隔油池而不向外扩散。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管理员,危化品仓管员,危化品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运输,危化品装卸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甲醇、甲缩醛这些危险品,防止着火爆炸,保护人和仓库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管理人员要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仓库员负责验收登记。装卸工轻拿轻放。 | ||
| 核心条款 | 不能阳光直射,要通风控温湿。包装不合格不许进库出库。不同性质的货不能一起存运。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入库先检查包装标志,发货前再查一遍。登记本天天填,资料全留着。每月自查一次记录。 | ||
1. 本制度适用于商行所经营甲醇、甲缩醛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注意通风,温度、湿度等的控制,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3. 对商行所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守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等有关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4. 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或相互影响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不得同运同储。
5. 装卸过程中要轻装轻卸,防止撞击、滚动、重压、倾倒、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用机械装卸的,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 作好易燃易爆品相关资料的索要、保存。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管理员,库房负责人,罐区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储存,库房巡检,罐区检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别出事,保大家安全,护住公司东西。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管好存放、登记、挂牌、修设备、记台账。综合管理部查问题催整改。行政部管消防。 | ||
| 核心条款 | 专人管,要培训合格。库房不能有地下室,要远离人多地方。消防通风防爆设施都得齐,常检查。要有危险标志和毒物牌。 | ||
| 执行要求 | 库房管理员天天看,记清楚进出货。每月各单位自查一次,马上改问题。综合部和行政部每季度查一回。所有检查都要留记录。 | ||
1目的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设置警示标识、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生产单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的消防管理。
4内容
4.1专人管理: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4.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以下条件:
4.2.1库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级符合储存危险品要求。
4.2.2必须远离公共场所、生活区、水源、交通干线等。
4.2.3消防、供配电、防雷、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晒、防腐蚀、防渗漏、仪表、安全阀、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齐备,要符合规范,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3危险标志:各单位应在危险品库房、罐区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4.4库房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5各单位每月必须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要有记录。
4.6综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 适配人群 | 仓库保管员,入库验收员,出库发货员 | 使用场景 | 货物验收,出库发货,库房巡检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货物进出库,不让东西丢、乱、错,账和实物对得上。 | ||
| 职责分工 | 验收人查货,保管人看库,发货人按单走,各干各的活。 | ||
| 核心条款 | 验货要看品种数量包装,出库按顺序来,账上写清品名数量和谁经手。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清点库存,每笔出入库当场登记,主管每周抽查记录,发现不对马上重查。 | ||
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货物的出入库管理各个环节)。
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验收、保管、发货等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3出入库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3.1明确货物的验收程序、方式、地点等。
3.2明确出入库应查验的内容(品种、数量、规格、包装、标志等)。
3.3明确上账内容(包括品名、数量、经手人等)、账物必须相符。
3.4明确不符合入库规定货物的处理原则。
3.5明确出库的顺序原则。
3.6明确对进入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的要求。
3.7明确对储存库房的消防设施的要求及检查要求。
3.8明确对储存保管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危化品仓库员,采购执行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废处置现场,危化品仓库,生产装置拆除 |
|---|---|---|---|
| 制度目标 | 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更安全,不乱放不乱扔,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管安全检查,采购部管买和运,仓库部管收和存。安全员、仓管员、采购员各盯一块。 | ||
| 核心条款 | 包装桶瓶要统一收好,交给有资质的单位;不能乱丢乱放;不能混着放;不能露天堆;报废要先申请再处理。 | ||
| 执行要求 | 新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合格才用;收集要专人送指定部门;销毁要安全科盯着;上报数据给环保局;出事马上报经理和环保局。 | ||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
仓库管理人员:***
采购人员:***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1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17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18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5.19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仓库管理员,科研实验操作员,车间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储存,科研实验废料处理,车间二级库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化学品,不让它们乱放乱用,避免起火爆炸伤人损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监督,保卫部门盯紧剧毒炸药,仓库专人管,科研部门管好废渣。 | ||
| 核心条款 | 专库专存、分类分堆、阴凉通风、禁明火禁混放、两人两锁两账管剧毒。 | ||
| 执行要求 | 入库要检查登记,定期查库存,超量得批,报废要申请批准,防护用品配齐,解毒药备着。 | ||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管理。
第二条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
第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四条 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第五条 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各级仓库的贮存量规定如下:
1、厂一级库存量为全厂各单位化学危险品一个月用量总和;
2、各车间(所)二级库的储存量为15天使用量;
3、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储存量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六条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场地存放。
第七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第八条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
第九条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账保管,由保卫、安全部门按规定监督。
第十条 贮存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于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 包装过剧毒物品的箱、袋、瓶、桶等容器,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在保卫部门专人监护下进行销毁。
第十二条 报废的剧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的处理,必须予先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制订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第十三条 要加强废旧物质的安全回收管理,凡含有危险性物质的废容器、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处理,并经收缴部门检查认可。
第十四条 科研部门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贮存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