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车间主任,安全环保科,危化品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危化品验收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和进出库,防止出事,让安全工作更靠谱。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盯安全。安全环保科日常管着。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有问题马上报。 | ||
| 核心条款 | 专库专存,不能混放。标清楚名字和灭火方法。电气要防爆。双人双锁管易燃液体。 | ||
| 执行要求 | 入库前必须验收登记,查数量、包装、标志。人员车辆进库要防火。装卸要轻拿轻放,不摔不碰。腐蚀品要戴防护用品。 | ||
一、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实现公司“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
三、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____)
四、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五、职 责
5.1、车间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安全工作。
5.2、安全环保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要 求
6.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6.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6.1.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6.1.1.2、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6.1.1.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
6.1.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1.1.5、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6.1.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6.1.3、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每日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6.1.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6.1.4.1、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6.1.4.2、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无漏等现象,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1.4.3、易燃气体不得与其它种类化学危险品共同储存,储存应直立放置整齐,并留有通道。
6.1.5、易燃液体的储存
6.1.5.1、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等。
6.1.5.2、专库专储,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6.1.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6.1.6.1、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6.1.6.2、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丙酮等物品。
6.1.6.3、不得与其它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6.1.7、腐蚀品储存
6.1.7.1、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本公司的次氯酸钠和氢氧化钠等应分库存放于不同库房。
6.1.7.2、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6.2、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6.2.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6.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6.2.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2.4、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6.2.5、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2.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钢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七、记 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____]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操作员,危化品安全管理员,危化品运输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生产,危化品储存,危化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化学品,防止出事,保大家安全,让生产顺顺利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门总管危险化学品;公安管剧毒和公共安全;质检管包装质量;环保管废弃处置;运输部门管车辆和人员资质。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必须专库专存、专人管理;包装要有说明书和标签;车间仓库要配通风防火防爆设备;剧毒品每年评一次安全;运输要用合格车辆和持证人员。 | ||
| 执行要求 | 各单位要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好器材定期演练;所有设施设备要常维护常检查;记录要如实写清楚;违规会扣工资,严重按国家规定办;监督靠日常检查和事故倒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含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罐区、油站、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备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和从业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十七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过程中,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或拖拉。
第十九条:运输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应由保卫部门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输上述物品的车辆不准在繁华的街道上行驶,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等。
第二十条:不许用电瓶车、翻斗车和脚踏车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第四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1%~5%,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七)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八)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第二十四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报告的,扣发责任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1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仓管员,危化品安全管理员,危化品入库专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储存,危化品出入库,危化品盘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化学品,别出事,保人命,护财产,不污染环境。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负责安全达标;专人管储存出入库;培训合格才能上岗;领导要查档案。 | ||
| 核心条款 | 专人人管,登记建档每天核;不能混放,要隔离;别晒太阳,离热源远点;库房要通风防爆。 | ||
| 执行要求 | 每天下班前查登记本;有问题马上报领导;领导收到立刻查;定期不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严肃处理。 | ||
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实行专人管理,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工作。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应做到及时登记建档,每天下班前要核查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严禁危险化学品被盗、超量发货现象的发生,情节严重的要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有关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档案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现象要严肃查处。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储存严禁与禁忌物混装混放,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存放。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第十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通风良好,电器设施要防爆,墙体有可靠的避雷设施。
第十一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地面应防滑、耐磨、不产生撞击火花。严禁在库房内开启危险化学品容器或进行吹扫、置换、倒料等危险行为。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废弃处理
| 适配人群 | 仓储管理员,销售业务员,危运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存储,危化品销售,危化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险品出事,保护人和环境安全,管好存放、卖货、运输、扔掉这些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盯整体,仓库管存储,销售部审买家资质,物流管运输,环保岗管废弃处理。 | ||
| 核心条款 | 库房要防火通风,卖货要查证留记录,运输车要专用有标,禁忌品不能混装,废品不能乱扔。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入职就要学,每次操作前要检查,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记录本要随时可翻,问题当天报,整改三天内完。 | ||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运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保管员,危化品装卸工,危化品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库管理,危化品装卸作业,危化品车辆运输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险品出事,保护人和地方安全,让仓库和运输不出乱子。 | ||
| 职责分工 | 仓库负责人盯入库出库,安全员查防火防混放,保管员配防护用具,运输队守车速车距。 | ||
| 核心条款 | 禁烟火、禁混存、禁无证入库、禁超速会车、禁用错工具、禁住人设办公室。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收工前检查门窗电源,装卸轻拿轻放,车要洗刷挂标志,通风降温不能少,安全员常来转,发现不对马上改。 | ||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 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 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 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 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 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 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 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报废处理
1. 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2. 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炼钢厂作业长,班组安全员,危化品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炼钢生产现场,危化品储存库,高风险作业区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故,保护工人安全,管好危险东西和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厂里分四级管,a到d级。生产科牵头干活,综合科搞培训,设备科管自己那块,各作业区落实到人,安全员盯着看。 | ||
| 核心条款 | 每年10月做辨识评价,填表报备。危化品源每三年评一次。分级挂牌,红蓝黄三色标清楚。 | ||
| 执行要求 | a级每月查一次,b级每月查,c级每周查,d级每班查。问题发整改单,限期改完。标志牌要挂显眼处,内容写全名字编号负责人。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作业场所物、环境和能量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一炼钢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一炼钢厂各级危险源点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危险源是指在企业里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潜在着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危险源按风险实行a、b、c、d四级划分,按公司级、厂级、作业区(库房)级和班组级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各级的危险源均由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及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控制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安全员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公司授权管理。
第五条 生产技术科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二)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制定完善一炼钢厂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各科室、作业区(库房)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负责建立健全一炼钢厂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危险源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预测、预警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四)负责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并限期整改;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并按照规定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综合管理科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培训管理,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第七条 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或实施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 各作业区(库房)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一炼钢厂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施本作业区(库房)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本作业区(库房)的危险源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做到可控在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三)负责按《危险源管理台帐》(附件1)建立健全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定期和不定期对危险源状况及其防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四)负责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完善本作业区(库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岗位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九条 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登记
(一)每年10月一炼钢厂制订下年度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计划,并于10月30日前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根据实际采用适合一炼钢厂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由一炼钢厂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和实施,从生产岗位、班组到作业区(库房)按活动(或设备)逐一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同时填写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附件2),策划表由一炼钢厂安办组织评审,汇总形成一炼钢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经主管领导审批,作为一炼钢厂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风险的性质,将其中的不可承受风险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表》的形式对口上报相应的职能主管部门,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对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都要制定控制措施,并下发至班组。对不可承受的风险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使风险降低或消除,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每年组织一次普查和辨识,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工作。
(六)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登记建档,填写《危险源管理台帐》。公司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还应建立详细台帐内容:危险源基本情况、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条 危险源变更
(一)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设施、作业方式变化,使评估结果失效时,要重新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填写《危险源变更审批表》(附件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变化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及时上报公司并进行新的安全评价(评估)。对已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核销。
(二)危险源的升、降级和增减
1、危险源潜在风险程度增加时,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申报该危险源升级。凡升级的危险源所属单位,要重新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更换新的危险源标志牌。
2、当危险源潜在的危险程度,经过技术改造和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个相当时期或阶段内,能确保有效抑制其潜在危险的发生而减轻其危险度时,经安委会或安办会研究讨论可以决定或将该危险源(点)级别降低,并修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同时更换相应的危险源标志牌。
3、当危险源通过风险控制措施,能完全彻底消除潜在危险时,或由于生产场所的变迁,危险源不再存在时,经安委会或安办会研究讨论应及时核销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 a级危险源变更由一炼钢厂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安办批准后变更。
5、 b级危险源变更由一炼钢厂安委会讨论审核,经厂领导批准后变更,报公司安办备案,升级时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6、 c级危险源变更由厂安办批准后变更,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 d级危险源变更由作业长(库长)批准后变更,报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十一条 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
(一)编号规定:
级别 编号 级别 编号 级别 编号
a级 wa1、wa2、…… b级 wb1、wb2、…… c级 wc1、wc2、……
(二)标志:c级以上危险源必须设立标志牌,悬挂在危险源点附近,且要在醒目的地方。
(三)内容:在标志牌上写好名称、级别、编号、区域、负责人以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四)标志牌的要求
1、 形状:长方形,右上角画有一个警钟,左下角填写内容。
2、 尺寸:长600mm,宽450mm 。
3、 颜色:不同级别的危险源有不同的颜色,如表:
等 级 背 景 色 对 比 色
a 级 红 色 粉 白 色
b 级 蓝 色 黄 白 色
c 级 黄 色 黑 色
第十二条 危险源的评审和建档
(一)a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核实,经公司安办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审核及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
(二)b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安办组织核实,经安办会议讨论、审核,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并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c级危险源由作业区(库房)组织核实,经厂安办会议讨论、审核,请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价确认后,建立危险源档案并报一炼钢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四)d级危险源由作业长(库长)核实、确认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
(一)一炼钢厂安办每月对a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自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b级危险源由一炼钢厂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一炼钢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抽查。
(三)c级危险源由作业长(库长)组织专业人员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四)d级危险源由班组长具体负责,并定期向作业长(库长)汇报;每班要进行检查,并落实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管理要求
(一)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落实保卫责任,建立进出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须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二)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三)加强现有放射性物质的管理。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各车间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五)各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叉车、电瓶车等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油罐、气瓶库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的规定;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六)其它有可能发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七)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 健全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2) 危险辨识与评估;
3) 应急设备与设施;
4) 应急能力与应急资源配置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 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 保护措施;
8) 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 培训与演练;
(八)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第五章 附侧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一炼钢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交接责任
| 适配人群 | 采购经办人,运输对接人,销售业务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采购,危化品运输,危化品销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险化学品出问题,保障大家安全,让买卖运输都按规矩来。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核对合同和产品信息;运输员签协议、办交接、要签字;销售员查证件、记信息、讲风险、给说明书。 | ||
| 核心条款 | 交接要看清合同内容;必须拿安全说明书和标签;运输要签协议、签字确认;卖货前得查准购证;得告诉买家危险性和怎么应急。 | ||
| 执行要求 | 每一步都要当场做,当场记,不能拖。所有单据、记录都要留好,随时能翻出来看。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改。 | ||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公司所有采购、运输、销售等人员在工作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1)各经营手续环节交接时,工作人员要慎言购销合同文本,和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向移交人员索取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运输时有关人员要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办理好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手续,说明要承担的运输责任,并让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
4)在货物销售时,销售人员应查验购买人或购买单位的危化品准购证,记录下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告知该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安全应急措施,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保存好经营手续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车载gps终端
| 适配人群 | 监控平台操作员,车队调度管理员,专职安全监控员 | 使用场景 | 长途运输监控,危货运输监管,客运线路调度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车子乱跑乱开,盯紧司机开车状态,让运输更安全点。 | ||
| 职责分工 | 生产运行部管平台和盯车,安委会盯着平台别出错,监控员天天看屏幕、录数据、报问题。 | ||
| 核心条款 | 车要一直开着gps,不能拆不能坏,超速马上提醒,平台不准聊天打游戏,信息只发工作内容。 | ||
| 执行要求 | 监控员每天上班先查平台在不在线,分路段设限速,24小时有人守着,违章当场喊停,每月5号前交上月分析报告,记录本不能丢不能改。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的调度、数据采集、动态监管等功能,促进安全运输生产,根据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道路运输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第三条 安装道路运输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 监控管理平台应落实监控管理部门和监控人员,建立健全监控工作制度、信息发送制度、监控记录处理制度、车台维护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监控管理平台应及时分析处理监控情况,及时报送重要监控信息,每月5日前向公司领导报送上月的监控情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 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聊天玩游戏。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生产运行部负责监控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实时监控运行车辆,录入驾驶员违规名单,统计、分析本地监控管理情况,定期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公司安委会负责指导、监督监控管理平台运行情况。
第八条 监控管理平台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gps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每日上班时间检查监控管理平台在线运行情况,负责不同路段时速限定,车辆、从业人员状况等基础资料按时录入工作平台内。抽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通告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日常记录。
3、制定各种相应措施,做到24小时值班,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和突发事件及时督促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4、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填表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5、负责平台使用及正常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发生重大故障及时排除或与设备安装商联系。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处领导报告。
7、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好车辆监控日常记录和上下班的交接,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严禁不按规定私自篡改各种平台资料。
第九条 生产运行部监控管理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道路运输gps安全监控管理机构。
2、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线路和车辆、从业人员的状况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管理规章,落实gps道路运输监控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为监控系统提供组织保障。
3、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驾驶人员认识运用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4、定期组织检查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道路运输制度的,要及时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5、建立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第十条 驾驶员安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损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部门反映,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无故拖延。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
5、务必保持驾驶室室内环境整洁、干燥,不要使gps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在停车时,应注意避免让gps直接曝晒于太阳之下。
6、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gps主机等,可能会随着使用而出现松动等现象,一旦出现此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
第四章 相关制度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gps信息发送制度
1、gps信息发送由专人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行为的,须及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不得用平台互通功能发送与gps管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4、严格控制信息量,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呼叫车辆。
5、保证信息的畅通,如遇到故障,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解决。
6、平台上传信息如有重特大或紧急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押运人员,叉车操作员,库管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运输,危化品装卸,危化品仓储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全过程,防止出事伤人损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盯安全,采购部管买和运,各使用单位负责自己地盘上的操作。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不能混装混放,包装破了不许运,库房禁火禁烟,剧毒要双人管。 | ||
| 执行要求 | 员工要培训才上岗,装卸轻拿轻放,车辆进库戴阻火器,库房每天检查,破损马上报安全部。 | ||
1.目的: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运输使用单位。
4.程序
1)危险品的定义: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转移
2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钢瓶)不得装运。
2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2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2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
2叉车在装异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钢瓶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2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2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
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盖车辆)。
2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2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2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2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2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2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2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2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2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
2危险物品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2剧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
2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2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2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
2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2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放。
2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2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2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2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2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2若反应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时,反应釜投料孔附近的残余物料不得用尼龙等高电阻率和合成纤维布等来擦抹。
2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2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2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协同解决。
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保卫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2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2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采购人员,销售人员,装卸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购销,许可经营,台账复核 |
|---|---|---|---|
| 制度目标 | 让危险化学品买卖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单位管总,采购员卖货员各守规矩,安全员盯现场 | ||
| 核心条款 | 要证才能干,台账得记清,只跟有证的来往,包装标识按国标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台账每月核对一次,装卸按制度来,出事马上报领导和安监部门 | ||
本单位在开展经营业务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的许可证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
2、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业务。
3、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单位《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业务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化学品购销必须有详细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台账,详实记录化学品供方和购买方的名称,购买品种、质量、数量、日期。每月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台帐进行复核,作到帐、物、证(凭证)相符。
5、不得向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包装、标识和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管理制度》,装卸、搬运人员应知晓所装卸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防护要求,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7、采购、销售和运输人员必须了解拟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险类别和等级,安全运输方式、安全防护要求和应急救援援措施等。
8、经营过程中如了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卫生和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9、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应立即制止、核查,必要时应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