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质量负责人,仓储主管 | 使用场景 | 保健食品采购,供应商审核,首营品种准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保健食品进货这事,不让过期的、假的、不安全的进来,保护大家吃的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批计划,采购员找靠谱厂家,质量岗查证件,档案员存合同票据。 | ||
| 核心条款 | 要签质量协议,索要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票账货得对得上,过期变质的绝对不买。 | ||
| 执行要求 | 计划得先批再买,证件不全不能入库,记录保存超期1年但不少于2年,每月查一次台账,主管不定期抽查。 | ||
(一)为规范保健食品购进管理,保障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保健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制定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和控制。
(二)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三)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应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购销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五)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产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购进验收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质量验收员,仓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保健食品采购,首营品种验收,进口保健食品通关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买到假保健食品,保证卖的东西安全靠谱,不让顾客吃出问题。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找合格供货商、签合同、要证件;验收员检查包装标签;质量管理员裁决问题货。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查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不能买无证、过期、变质、标签不对的保健食品。 | ||
| 执行要求 | 所有票据按日期存好,至少留两年;购进记录写清楚品名规格厂家等,至少留一年;验收要在待验区做,不合格马上封存上报。 | ||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是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班组长,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劳动防护,高温作业,保健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劳保用品和保健费发放,不让乱发乱用,保证大家用得对、用得及时。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负责标准制定和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管本部门发放,仓库管实物出库。 | ||
| 核心条款 | 按标准发实物不发现金,按时限领用不提前不拖后,保健费和防暑食品必须定期发。 | ||
| 执行要求 | 每月5号前完成当月发放,人事部每季度查一次台账,发现错发要立刻补正,员工可提疑问。 | ||
1.劳动保护用品要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不得自行扩大或降低标准。
2.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一律要按照标准发放实物,不得折换成现金放发。
3.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的期限领用,不得提前或延后。
4.对各类管理人员,凡工作需要的,可根据情况发放。
5.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
6.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质量
| 适配人群 | 门店店长,验收员,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连锁门店,保健食品采购,质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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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让保健食品不乱买、不乱卖、不乱放,保证顾客吃到手的是安全靠谱的。 | ||
| 职责分工 | 店长盯全局,质量管理员查票证和验收,保管员管货架和库房,卫生员管打扫和防虫鼠。 | ||
| 核心条款 | 进货要票证全,验收看批号保质期,不合格品挂红牌单独放,过期变质的一律不卖。 | ||
| 执行要求 | 票证记录当天填,台账保存两年以上,每月查一次库房,每周扫一次经营场所,健康证每年换新,培训半年一次,缺勤要补学。 | ||
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 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 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 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
(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 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 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 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 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 储存与养护制度
1、 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 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 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 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 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 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 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 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 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 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 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 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 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 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 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二)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