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安全管理员,设备材料科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工种变更,工伤防护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干活时有合适防护用品,不受伤不生病,用得安心。 | ||
| 职责分工 | 设备器材科管审批发料,各单位安全员填单,部门领导签字,库房负责收发。 | ||
| 核心条款 | 按工种标准发,主工种优先;旧品要交回才能领新;不能提前发,不能混发办公用品。 | ||
| 执行要求 | 领料单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使用要爱护,丢了赔钱,用得好有表扬;每年10月前报下年计划。 | ||
一、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二、按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我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各级应严格按此“标准”执行。
三、新工人上岗前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令单,老职工变换工种凭换岗教育卡和调令单,由各单位安全员按“标准”填写领料单,本部门领导签字,凭证到设备器材科审核、登记以旧换新(只交棉大衣、雨衣、水鞋、电焊手套、防护镜)去设备器材科领取。
四、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主工种的标准发放给防护用品。
五、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应相应的延长。
六、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种时应交旧防护用品,领新工种用品(遗失按罚款处理),否则新工种防护用品不发。
七、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品从劳动防护用品中发出。
八、工伤人员需要特殊防护用品,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意见,交设备材料科审批。超过100元必须经主管经理批示后发放。
九、外单位来厂培训、实习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委托单位自行解决。
十、设备器材科每年在10月份前编报下年度劳保用品资金计划,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列入年综合计划,由设备材料科按计划审批实施,专款专用。
十一、防护用品领料单一式叁份,由设备材料科盖“劳动防护用品审批专用章”去库房领发,库房必须加盖“收发专用章”,领料单开出后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十二、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公司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采购保管领用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设备点检员,维修技师 | 使用场景 | 生产作业,设备维修,现场巡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干活时更安全,少受伤,提醒大家注意防护,管好劳保用品。 | ||
| 职责分工 | 工程技术部定哪些岗位要啥劳保用品;综合管理部管计划、领用、费用;资材部买货;仓库管收发和库存。 | ||
| 核心条款 | 按标准发劳保用品;采购要货比三家;入库要检验合格;领用要填单审批;旧的得换新的。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初编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仓库月底报库存;领用要部门负责人签字;仓管员核对清楚才能发;费用超了要领导批;每月查账考核。 | ||
第一条 为保障好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界定出公司内所有岗位所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编制好消耗定额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及时修补。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包括编制月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领用核签、劳保费用核定、费用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资材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采购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并每月底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库存情况。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综合管理部每月初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消耗定额,并结合生产实际编制出月度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资材部根据综合管理部下达的采购计划结合库存量合理安排采购,资材仓库对常规的劳动防护用品设定月度合理库存量。
3、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按时进行采购,做到货比三家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
1、资材部采购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交由品保部检验,合格后及时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2、仓管员负责核对发票,清点数量,在确认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仓管员在物资验收时,发现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仓管员有权予以拒收。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仓管员对物资、台帐必须按规定项目填写,日清月结,凭单入账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仓管员准确掌握库存劳动防护用品动态并及时报送库存动态表,确保收支与结存保持平衡。
3、仓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适当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仓管员须在到期之前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具体的参照《物资仓库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
1、各部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填写“材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审批、
登记。
2、仓管员在确认“材料领用单”手续齐全,填写正确后,按实发放,不得随意超额或扣减,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3、易耗劳动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毛巾、洗衣粉等)按核定指标在规定时间内,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主管通知仓管员按标准统一发放。
4、公司工作服的发放按《工作服管理制度》执行。
5、对超额发放的生产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须报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其它的须报行政副总审批。
6、本着节俭的精神,公司提倡劳动防护用品的循环使用,使用部门在员工领用时要实行以旧换新。
第九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门在年初进行核定,归口部门在核定费用范围内限额领用。该项费用纳入归口部门的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2、归口部门若出现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超支的,应及时可报请总经理批准增补,并由财务部门另行划拨。
3、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的专项审查、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
本制度经行政副总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生产班组长,仓库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采购审批,领用登记,检修配发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劳动防护用品买、存、发、用的事儿。让大家用上合格的防护用品,保护身体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管审批备案。生产副总批特殊用品。使用单位建台账。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买有证的防护品。要建供货档案和进发货台账。领用要审批登记。按标准配发,不能少发漏发。 | ||
| 执行要求 | 所有台账要手写或电脑记清楚,保存三年以上。每月查一次库存和佩戴情况。安全部门不定期抽查,发现没戴就提醒。 | ||
5.1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含租赁承包单位),应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并备案,必须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购买,购买单位应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代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进发货登记台帐。
5.2 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取得安全标志准用证(有安全标识)和经过备案(外省进入我省销售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年度备案)所购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计划要求,质量合格。
5.3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领发应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设立专人保管,保证适当库存量,建立进货台帐;未经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盖章的建立单独登记台帐。
5.4 按公司现行标准参照河南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审批发放,建立审批制度、清退制度,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发台帐,保存(三年以上)原始记录。
5.5 其它因工作需要应配备的个人或中、大检修、抢修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经公司生产副总(或以上领导)审批后登记发放。
5.6 使用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台帐。
5.7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合理配置,正确选(使)用完好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5.8 员工应掌握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知识,明确职责,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完好有效。并按规定正确佩(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不按要求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严禁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进入生产岗位。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冶金劳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勾料工,挡池工,破碎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破碎作业,磁选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防护用品发得更准更及时,大家干活更安全,别凑合用不合格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定标准、管台账;供应部买货;安全部查佩戴;企管部算账;分公司负责发和登记。 | ||
| 核心条款 | 小件用品由分公司发,不能发钱代替;必须用国标合格品;仓库出库要手续;新增用品月底发完。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初发预发表,月底前发完并返台账;安全部每月检查佩戴情况;没配或不戴就处罚;费用单列进分公司账。 | ||
冶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的修订方案
为了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我们在20**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
一、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公司发放和承担费用
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2、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负责发放,分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购进,购进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分公司发放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4、新增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同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一起下发预发表,月底发放结束,返回人力资源部上台帐。原来由分公司发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发放标准和办法执行。
5、有分公司发放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管检查,发现没有配备或者没有佩戴的,从重处罚。
6、每月底,企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报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汇总表》,把小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单另择出,计入分公司费用。
二、个别工种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1、炸药总库保管:发放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发其他工作服。
2、烧火工发放标准:布工作服(12月)、蓝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皮工作鞋(12月),防护眼镜(1年,分公司发放),毛巾(3月,分公司发放)。
3、修理工:增加护脚,使用期限6个月。
4、挡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高筒胶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给料工:增加防尘口罩、耳塞4个月1个;皮带工增加防尘口罩4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尘口罩3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7、磁选工、过滤机工、砂泵工、振网筛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车间自备,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8、本条款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20**年7月10日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化工厂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车间班组长,防护器具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有毒环境,电气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干活时更安全,少受伤,保护身体不被伤害。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管监督和检查;生产部管买、收货、存东西、做台账;车间管自己地盘上的用具保养。 | ||
| 核心条款 | 按干活环境选对防护品;不能拿错面具;不能用坏的;必须培训后才能用;不准乱改用途。 | ||
| 执行要求 | 领东西要登记;存放要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洗、称重、测气密;绝缘工具要耐压测试;坏了马上换。 | ||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文章引用自:
一、 定义
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2.1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 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车间劳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仓库保管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采购入库,车间发放,现场佩戴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干活时有东西保护自己,少受伤,不生病,保命保健康。 | ||
| 职责分工 | 综合部买用品,生产部发和管,成品库保管,车间主任盯使用。 | ||
| 核心条款 | 买要正规厂,验货看证件和标志,发按标准,用必须戴好,坏要换旧换新。 | ||
| 执行要求 | 采购前查资质,入库前必验收,发时登记台账,日常要检查,不戴就教育,再犯就罚,丢损要赔钱。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公司综合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人员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
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3、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劳动防护用品由成品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生产部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发放。
2、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和监督,并建立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部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和培训,车间主任应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生产部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严重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进行处罚。
4、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车间主任出具证明,到生产部办理更换手续。
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化工厂劳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安管人员,库管员 | 使用场景 | 采购执行,入库验收,仓储保管 |
|---|---|---|---|
| 制度目标 | 让防护用品真能保护工人安全。钱花在刀刃上,不买假货烂货。保证每件用品都管用、有效、合标准。 | ||
| 职责分工 | 采购部负责买货,要查证照、比质量。安全部门验收把关。仓库管存放。各部门发给对应工种的人。 使用单位要检查是否合格。财务见手续不全就不付款。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有la标志才准买。特种用品要查安全证书和检测报告。不能发过期、破损、失效的用品。严禁用钱代替实物发放。 | ||
| 执行要求 | 采购前得审批计划,验收要签字留记录。仓库做到四防四无。发放按工种环境定品种。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用好。安监随时查,不戴不让上岗。 | ||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推广招标采购制度,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安鉴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劳资或材料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安检部门备案。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
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使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公安部第6号。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曝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帐、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库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安经贸[____]189号文)和省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公司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 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
6、公司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标准未包括的人员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的,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觉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处罚。
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有效防护性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3)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高危作业防护,班组安全交底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工人干活时受伤,保证防护用品质量靠谱,让大家用得安心。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查货,专人管发放和记账,班组长盯着大家戴好。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买有证的防护用品,送检合格才能发,不准发钱代替,要教怎么用。 | ||
| 执行要求 | 买来先查验,再送检,合格才发,发时要登记,使用前得培训,班组长天天看。 | ||
1、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所买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达到规范标准。
2、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应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查验。
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并使用。
4、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管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由施工技术人员或安全员根据现场环境和有关规定要求告知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方法。
6、班组长应督促所有作业人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 适配人群 | 维修工,保管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高温作业,辐射热作业,有毒接触 |
|---|---|---|---|
| 制度目标 | 发劳保用品防受伤,发保健品防中暑,不是发福利,是保安全健康。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管计划采购保管,专人负责发放登记,各班组长盯使用情况。 | ||
| 核心条款 | 按工种发合适用品,禁用化纤衣和铁钉鞋,防毒面具要培训后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没发齐不准干活,每天检查器具,过期失效马上换,台账每月核对一次。 | ||
1.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
2.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范围和原则:
(1) 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 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 接触有毒物质,对皮肤感染的作业;
(4) 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5) 极严寒湿度下作业;
(6) 高温下作业
我厂生产一线的维修工及保管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全员发放防暑降温保健品。
3.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质按量配备。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的作业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静止发放有铁钉的工作鞋。防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 对于高温温度下作业人员发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温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条件合适的场所配备冷暖空调。
5. 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6. 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保健品发放登记档案。按时记载发放手续,定时核对岗位防护用品、保健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7. 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发放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发放。
8. 凡因工作变动者,必须及时调整防护用品、保健品。防护用品不到位不准上岗操作。
9. 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当班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必须按器具规定的校验期进行校验,且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在案,发现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到使用期限的必须报废。
10. 使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原则要求:
(1) 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和保护部位的要求,科学合理的选用防护用品;
(2) 加强培训教育,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 必须严格按照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完好、可靠,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4)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有针对性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器具,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器具的禁止进入工作岗位。
(6) 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及时发放保健品。
11.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保健品必须从卫生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购买。
12. 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酒店康乐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 适配人群 | 客房清扫工,电焊工,维修电工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强光作业,粉尘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干活的人不受伤、少生病。配对的防护用品能挡飞屑、强光、粉尘、噪音、高处坠落这些危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审核和监督。物流中心负责买、验、存、发。各部门管督促员工戴好、用好、报人数。 | ||
| 核心条款 | 按工种发对应用品,比如焊工发墨镜,清洁工发防尘口罩。旧的不换新的不给,不能多领、混领、代领。 | ||
| 执行要求 | 每年12月10日前报下年配发人数。发东西要签字。员工不戴不许上岗。验收要看合格证、安全标志。过期的要报废,不能卖废品。 | ||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督管理,保障宾馆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宾馆为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
宾馆范围内凡潜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有关规定,都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宾馆应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
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配备标准,制定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如下:
1. 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配发标准:机修工、木工、汽车修理工等有飞屑作业工种配发平光镜;焊工、各类电工、司机、游泳池救生员等有强光危害的工种配发墨镜;电视维修工、音像监控员、技防监控员、电脑操作员等荧光屏作业工种配发护目镜。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四年配发一付,以旧换新。
2. 防护口罩
防护口罩配发标准:木工、瓦工、管道工、清洁工、绿化工、电瓶工、油工、沙发工、洗衣厂打号工、食品检验员、医务人员、客房保管员、仓库油料保管员等有粉尘及刺激性气味作业的工种配发防尘口罩。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一个。
干洗工、喷漆工、臭氧操作工等接触有害物质的工种配发防毒口罩,以实有在岗人数配发,按规定期限换发。
3. 防噪声耳塞
防噪声耳塞配发标准:长期噪声指标超过65分贝的工种(中央空调机房、水源热泵机房、洗衣厂水洗车间等),每四年配发一付。
4. 安全带
安全带配发标准:客房清扫工、空调安装工、维修电工、绿化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二条,按规定换发。
5. 特种作业防护服
特种作业防护服配发标准:电焊工等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一套,每四年换发一次。
6. 安全帽
安全帽配发标准:施工员、消防安检员等存在坠物危险作业的工种,施工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一顶安全帽,消防安检人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安全帽。原则每三年换发一次。
7. 绝缘靴
绝缘靴配发标准:高压变电室按每个变电室二双的标准配发绝缘靴,按规定期限换发。
8. 防寒鞋
防寒鞋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以在岗实有人数配发防寒鞋,每二年换发一次。
9. 防护帽
防护帽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常年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年夏季配发遮阳帽一顶,冬季配发防寒帽一顶,每三年换发一次。
10. 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配发标准:
(一) 客房及餐厅清扫工、电瓶工、洗衣工等接触酸性物质的工种,以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防酸手套一付。
(二) 高压电工、焊工等有触电危险的工种,按每个变(配)电室二付的标准配发绝缘手套;焊工以班组数配发(公用)电焊手套二付。按规定期限换发。
(三) 司炉工、锅炉维修工、水质化验员、水泵工、水暖工、汽车修理工等防滑操作的工种,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胶布手套一付。
(四) 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每年冬季配发防寒手套二付。
(五) 各类维修工、清洁工、绿化工、库房保管员、司机(不含承包司机,下同)等接触污物的工种,每月配发线手套一付。
各类防护手套应按工种配发,严禁重复领用。
11. 防寒服
防寒服配发标准:司机、警卫员、采购员、库房保管员、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线务员、施工员、冷库保管员、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清洁工、绿化工等冬季外出或接触低温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防寒服一件,每五年换发一次。其它工种不得参照配发。
12. 雨衣
雨衣配发标准:采购员、警卫员、施工安全员、绿化工、清洁工、司机等经常雨天外出或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机修工、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电话线务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13. 雨鞋
雨鞋配发标准:制冷维修工、瓦工、水暖工、清洁工、绿化工、汽车修理工、警卫员、司机、采购员、线务员、厨师、游泳池工作人员等雨天外出或清洗作业人员配发雨鞋一双,每四年换发一次。
14. 肥皂
肥皂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肥皂一条。
15.毛巾
毛巾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季度配发毛巾一条。
四、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要求
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保管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物流中心)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一)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时须验证供货商资质及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有效期限、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规定项目,禁止采购不符合标准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 物流中心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须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检查验收。
(三)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入库保管,按存储要求摆放,定期进行检查,尽量不积压储存,避免因失职造成劳动防护用品失效、霉变或损坏。
(四)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配发标准、岗位工种进行,发放应履行签字手续。不得超范围发放,如需增加发放范围,应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 回收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转销给收废品人员。
2. 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部门的管理要求
各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岗位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一)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员工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 了解所属岗位的操作流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收集并汇总员工自身劳动保护建议,将本部门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建议反馈给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
(三)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或期限领取和配发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时履行领用签字手续,保证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四) 根据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提出请购计划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由宾馆进行统一配备。
(五) 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人员提出使用和保管要求;定期对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3. 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个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一) 岗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 结合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请求或建议,呈报部门领导。
(三) 对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扔放或不按规定穿戴。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的确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以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岗位人数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以在安全生产办公室注册登记的人数为依据。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工种实有在岗人员情况,于当年12月10日前,填写《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表》(见附件)向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申报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人员及数量。《配发表》交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交物流中心制订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
5. 本制度中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里未涉及的岗位工种,不再配发或换发上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因工作原因需增加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范围的,应由所在部门提出配发申请,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配发。
6.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使用部门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 上述配发标准及管理办法,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员及数量的申报,应做到真实准确,如发现虚报、乱报等弄虚作假情况,则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