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工,车间班组长,油漆岗位工使用场景打磨作业,喷漆作业,木工加工
制度目标让员工用上合适的安全用品,保护身体不受伤,用得明白不乱发。
职责分工行政办盯着执行,组长和车间主任去仓库领东西,库管员按规矩发东西记账。
核心条款手套、口罩、眼镜按岗位和时间发,旧的换新的,特定机器操作不能戴手套。
执行要求领了就得用,多领要领导批,库管发错罚20元,乱用东西罚10到50元还停发。

一、目的:

规范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流程,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发放条例:

凡属本公司职工都享有领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权利。

安全防护用品按以下规定发放:

布手套(线手套):送货、安装、打磨、贴皮职工,每月2付, 由组长或主任到仓库领取,其他职工每月1付。胶手套:底漆、修色、面漆、刷油漆、擦色职工以旧(烂)换 新,其他职工不得领用。

防尘口罩:下料、木工、打磨等岗位职工,每月3个口罩,由组长或车间主任到仓库领取。

防毒口罩(活性炭):底漆、修色、面漆岗位职工活性炭。平光眼镜:下料、木工、每6个月以旧换新,其他人员不得领用。

四、使用条例:

安全防护用品领用后,各职工都必须使用。

机械设备主操作手在操作如下设备时不得戴手套操作。如:平刨、四面刨、立铣机、推台锯。

超过领用数量时,须经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领用。

五、惩罚条例:

库管员应按规定:库房员工应按规定数量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且必须以旧(烂)换新,并做好发放记录,否则将对库房员工除20元/次罚款。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挪用做他用,否则取消 其领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权利并罚款10~50。

六、本安全防护用品防护制度由行政办公室监督实施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水务公司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一线生产员工,后勤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使用场景生产作业,岗位变动,季度领用
制度目标保护员工干活时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出事和得病,让大家安心上班。
职责分工后勤部管审批、买货、存东西、发东西、记账;工会和安委会负责盯着看。
核心条款劳保用品分一般和特种两种;特种的必须达标;按标准发,不能多领早领。
执行要求每季度发一次;领东西要查标准、开单子、四联签字;仓库凭单发货;每月对账,账物要对得上。

为了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防比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所指劳保用品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为本公司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在册在岗职工。

2、管理工作

2.1 后勤部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审批、采购、储存、发放、立册。

2.2 劳保用品的采购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质量,按需采购,适量备贮。

2.3 验收时要做到票货相符,如不符要求,不予验收。

2.4 对验收后的劳保用品应及时进仓,登记入账,凭领料单发货,按月汇兑并报材料会计,做到账物相符。

3、劳保用品采购与发放

3.1 采购劳保用品,由后勤部根据劳动者实际需要(型号、尺码)编制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购置。

3.2 劳保用品发放时间为每季一次。

3.3 职工领取劳保用品,首先需到后勤部查询本人领用标准,经确认标准后,开具《材料领用单》一式四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一份交领用人本人,一份交仓库。《材料领用单》上应填写所领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并由开具人和领用人签名。

3.4 领用人应凭《材料领用单》领用联和仓库留底联到仓库提货。

3.5 后勤部应及时登记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并定期对各种物品的数量进行核算,及时和仓库取得联系,确保需领物品的储存量。

4、劳保用品的使用

4.1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因此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乱丢、损坏。

4.2 劳动者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正确穿戴、使用。

5、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

5.1 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有关标准和公司实际需要制定《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严格掌握劳保用品的使用年限,不到使用时间的,应拒绝再领。

5.2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根据公司各工种的性质特点和对人体危害程度,确定劳保用品的数量和使用年限。

5.3 对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6、由于岗位变动引起的发放标准变动按以下规定:

6.1 由管理岗位向一线生产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的种类相应增加。增加的时间应从岗位变动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相同劳保用品除原先己发放过的除外,其他部分按新标准执行。

6.2 由生产岗位向管理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种类相应减少,减少时间应从岗位变动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领用标准参照上一款。

6.3 职工调离本公司时,后勤部应及时注销调离职工本人的《劳保用品领用卡》。

7、各部门应加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的监督与指导。各岗位工种人员在工作和生产中要按规定用好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

8、为树立企业形象和文明生产,要求劳动者按岗位勤保规定统一着装。

9、本标准由后勤部负责解释,由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监督。于二00二年十月起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某某厂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员工,安全监管人员,采购管理人员使用场景炼化装置巡检,易燃易爆作业,酸碱操作现场
制度目标让员工干活时有东西护着身体,别被机器伤着、别被化学品碰着,不是发福利,是保命用的。
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环保处管标准和监督;物资采办中心买货发东西;财务不给乱买的钱报销;工会听听员工意见;审计查价格和质量。
核心条款按岗位发防护用品,不能发钱代替;不在岗半年就停发;安全帽必须系带,工作服不许卷袖;禁穿凉鞋、化纤衣进危险区。
执行要求安全部门要检查谁没戴、谁乱穿;发现不戴的算故意违规,出事自己负责;采购得走正规厂家,不合格的不准入库也不准发;每年核对发放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辽宁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发放和使用

第三条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第五条 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临时使用的安全帽由联系单位负责借用,特殊情况需由安全部门无偿或有偿借用或发放。

第八条 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安全部门批准补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不再补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第三章 管理、采购和监督

第十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考核。物资采办中心、财务资产处、审计监察处、工会参与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核和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财务资产处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与拨款和报销。

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5、审计监察处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价格、渠道等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经济犯罪及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当造成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报废等有关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下令禁发、禁用。由此造成配备不及时引发后果的,追究采购部门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质量安全环保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除劳动防护用品外,按国家规定不存在其他“工作服”配备规定。

第十三条 采购计划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交由物资采办中心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执行原抚顺石化的“内内外”政策,凡是在原抚顺石化系统内能够生产的合格产品一般不得到外系统采购。

2、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3、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衣、高温防火服、各类呼吸设备及其他防毒用品采购必须经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核定点采购。

第十五条 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1、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

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第四章 配备和着装标准

第十六条 配备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必备防护用品如下:

序号

护品名称

使用年限

备注

1

单胶鞋

一年

2

单皮鞋

三年

皮面鞋可二年

3

棉皮鞋

五年

4

防静电夏服

二年

一次发两套年限加倍

5

防静电秋服

6

防静电棉服

7

雨衣

七年

8

雨靴

9

单安全帽

10

棉安全帽

第十七条 着装标准

1、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酸碱作业必须带面罩。

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陪同国内外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第五章洗理用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洗理用品原则上不属必备的防护用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计划,批准后进行采购和发放,其管理和监督办法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同。

第十九条 发放标准为香皂、肥皂每月各一块(条),洗衣粉每月0.5公斤,毛巾每年二条。每半年可适当调剂发放洗发香波或浴液、护手霜等,但必须适当减少部分肥皂、洗衣粉的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厂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违背之处,执行上级规定。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关于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责任人实行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适配人群压力容器管理员,劳资部门人员,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工种调换,离职交接
制度目标让职工用上合适的防护用品,保护安全和健康,防止乱发乱用,保证东西好用管用。
职责分工压力容器管理部门负责签发、更换、回收;部门负责人审批购买;财务只报批过的账;劳资管调离手续。
核心条款按标准发,不能超期买;领用要登记;必须正确使用;损坏丢了自己负责;换工种可换新用品。
执行要求买前要领导同意,发时统一登记,用时必须爱护,调岗离职要交还,更换得走签字流程,记录都要留底备查。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职工安全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为确保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国家和上级没有颁发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新的发放标准以前,按本单位编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部门需要购买防护用品时,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购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所购置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不得超过有效期。

3、使用部门按发放标准统一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

4、职工须用的防护用品,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职工自理。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由部门负责人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更换手续。

5、新入职员工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按照工种签发。

6、职工在本单位调动,若调换新的工种,劳保用品确定不符合,对职工身体有影响,可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

7、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在调离单上签字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m煤矿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保管员,押运员,司机使用场景煤矿作业,仓储管理,危化运输
制度目标让职工干活时更安全,保护身体不受伤,管好防护用品怎么发怎么用。
职责分工公司领导定发放标准;仓库主任和安全员查使用情况;专人管公用防护品。
核心条款防护品只在工作时间用;不能卖、不能乱穿化纤衣服;公用的不能私占、丢损要赔。
执行要求发前登记台账,定期不定期检查使用情况,调走要交还,不交按时间扣钱,不能拖着不发。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审批等内容。

二、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互相混淆。

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四、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凡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用于工作时间内。

六、发给职工的劳动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卖。

七、发给仓库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八、调出职工应在离公司前办清手续,交回应交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长短折价扣款。

九、煤矿应按照劳动防护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缩减或拖延。

十、从事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工作的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操作工一律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

十二、仓库主任或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

适配人群运输驾驶员,压缩机操作工,加气机操作工使用场景易燃易爆作业,机械操作现场,职业危害防控
制度目标让工人用上靠谱的防护用品,不买劣质货,不出安全问题。
职责分工安环部管采购和检查,工会盯发放,车间负责日常点检和清洗。
核心条款不准发化纤衣服给易燃岗位,不准折现金,不准转卖,不准戴围巾领带干活。
执行要求买了得验货,发前要登记,穿前要检查,破了马上补,脏了立刻洗,不戴不许上岗,每月查一次记录。

1、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购买时要认准生产单位,一定要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手段,务必安全可靠。

2、 建立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薄,尤其对防护用品的性质、种类、防护范围、耐受程度等要做详细登记。

3、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必备护具,必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4、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混同生活福利,更不能将其折合为现金发给个人。

5、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

6、 对于在有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场所作业的工人,如运输驾驶员、压缩机操作工、加气机操作工等,禁止发放化纤防护用品。

7、 要特别加强对工作服的点检工作,开线、破损的地方要立即缝好;要经常清洗,工作服弄上油或易燃溶剂时,要立即清洗,以免存在火灾隐患。

8、 作业时,一定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9、 禁止机械作业时戴领带、围巾,或把手巾带上脖子上、挂在腰间。

10、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安全环保部和机关工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化工厂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采购专员,安管人员,库管员使用场景采购执行,入库验收,仓储保管
制度目标让防护用品真能保护工人安全。钱花在刀刃上,不买假货烂货。保证每件用品都管用、有效、合标准。
职责分工采购部负责买货,要查证照、比质量。安全部门验收把关。仓库管存放。各部门发给对应工种的人。 使用单位要检查是否合格。财务见手续不全就不付款。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核心条款必须有la标志才准买。特种用品要查安全证书和检测报告。不能发过期、破损、失效的用品。严禁用钱代替实物发放。
执行要求采购前得审批计划,验收要签字留记录。仓库做到四防四无。发放按工种环境定品种。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用好。安监随时查,不戴不让上岗。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推广招标采购制度,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安鉴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劳资或材料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安检部门备案。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

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使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公安部第6号。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曝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帐、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库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安经贸[____]189号文)和省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公司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 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

6、公司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标准未包括的人员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的,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觉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处罚。

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有效防护性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3)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酒店康乐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适配人群客房清扫工,电焊工,维修电工使用场景高处作业,强光作业,粉尘作业
制度目标让干活的人不受伤、少生病。配对的防护用品能挡飞屑、强光、粉尘、噪音、高处坠落这些危险。
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办公室管审核和监督。物流中心负责买、验、存、发。各部门管督促员工戴好、用好、报人数。
核心条款按工种发对应用品,比如焊工发墨镜,清洁工发防尘口罩。旧的不换新的不给,不能多领、混领、代领。
执行要求每年12月10日前报下年配发人数。发东西要签字。员工不戴不许上岗。验收要看合格证、安全标志。过期的要报废,不能卖废品。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督管理,保障宾馆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宾馆为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

宾馆范围内凡潜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有关规定,都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宾馆应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

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配备标准,制定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如下:

1. 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配发标准:机修工、木工、汽车修理工等有飞屑作业工种配发平光镜;焊工、各类电工、司机、游泳池救生员等有强光危害的工种配发墨镜;电视维修工、音像监控员、技防监控员、电脑操作员等荧光屏作业工种配发护目镜。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四年配发一付,以旧换新。

2. 防护口罩

防护口罩配发标准:木工、瓦工、管道工、清洁工、绿化工、电瓶工、油工、沙发工、洗衣厂打号工、食品检验员、医务人员、客房保管员、仓库油料保管员等有粉尘及刺激性气味作业的工种配发防尘口罩。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一个。

干洗工、喷漆工、臭氧操作工等接触有害物质的工种配发防毒口罩,以实有在岗人数配发,按规定期限换发。

3. 防噪声耳塞

防噪声耳塞配发标准:长期噪声指标超过65分贝的工种(中央空调机房、水源热泵机房、洗衣厂水洗车间等),每四年配发一付。

4. 安全带

安全带配发标准:客房清扫工、空调安装工、维修电工、绿化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二条,按规定换发。

5. 特种作业防护服

特种作业防护服配发标准:电焊工等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一套,每四年换发一次。

6. 安全帽

安全帽配发标准:施工员、消防安检员等存在坠物危险作业的工种,施工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一顶安全帽,消防安检人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安全帽。原则每三年换发一次。

7. 绝缘靴

绝缘靴配发标准:高压变电室按每个变电室二双的标准配发绝缘靴,按规定期限换发。

8. 防寒鞋

防寒鞋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以在岗实有人数配发防寒鞋,每二年换发一次。

9. 防护帽

防护帽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常年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年夏季配发遮阳帽一顶,冬季配发防寒帽一顶,每三年换发一次。

10. 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配发标准:

(一) 客房及餐厅清扫工、电瓶工、洗衣工等接触酸性物质的工种,以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防酸手套一付。

(二) 高压电工、焊工等有触电危险的工种,按每个变(配)电室二付的标准配发绝缘手套;焊工以班组数配发(公用)电焊手套二付。按规定期限换发。

(三) 司炉工、锅炉维修工、水质化验员、水泵工、水暖工、汽车修理工等防滑操作的工种,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胶布手套一付。

(四) 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每年冬季配发防寒手套二付。

(五) 各类维修工、清洁工、绿化工、库房保管员、司机(不含承包司机,下同)等接触污物的工种,每月配发线手套一付。

各类防护手套应按工种配发,严禁重复领用。

11. 防寒服

防寒服配发标准:司机、警卫员、采购员、库房保管员、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线务员、施工员、冷库保管员、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清洁工、绿化工等冬季外出或接触低温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防寒服一件,每五年换发一次。其它工种不得参照配发。

12. 雨衣

雨衣配发标准:采购员、警卫员、施工安全员、绿化工、清洁工、司机等经常雨天外出或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机修工、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电话线务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13. 雨鞋

雨鞋配发标准:制冷维修工、瓦工、水暖工、清洁工、绿化工、汽车修理工、警卫员、司机、采购员、线务员、厨师、游泳池工作人员等雨天外出或清洗作业人员配发雨鞋一双,每四年换发一次。

14. 肥皂

肥皂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肥皂一条。

15.毛巾

毛巾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季度配发毛巾一条。

四、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要求

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保管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物流中心)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一)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时须验证供货商资质及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有效期限、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规定项目,禁止采购不符合标准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 物流中心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须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检查验收。

(三)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入库保管,按存储要求摆放,定期进行检查,尽量不积压储存,避免因失职造成劳动防护用品失效、霉变或损坏。

(四)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配发标准、岗位工种进行,发放应履行签字手续。不得超范围发放,如需增加发放范围,应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 回收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转销给收废品人员。

2. 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部门的管理要求

各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岗位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一)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员工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 了解所属岗位的操作流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收集并汇总员工自身劳动保护建议,将本部门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建议反馈给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

(三)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或期限领取和配发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时履行领用签字手续,保证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四) 根据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提出请购计划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由宾馆进行统一配备。

(五) 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人员提出使用和保管要求;定期对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3. 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个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一) 岗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 结合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请求或建议,呈报部门领导。

(三) 对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扔放或不按规定穿戴。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的确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以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岗位人数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以在安全生产办公室注册登记的人数为依据。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工种实有在岗人员情况,于当年12月10日前,填写《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表》(见附件)向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申报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人员及数量。《配发表》交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交物流中心制订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

5. 本制度中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里未涉及的岗位工种,不再配发或换发上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因工作原因需增加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范围的,应由所在部门提出配发申请,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配发。

6.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使用部门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 上述配发标准及管理办法,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员及数量的申报,应做到真实准确,如发现虚报、乱报等弄虚作假情况,则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

适配人群生产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间安全员使用场景生产装置现场,施工作业现场,有害作业岗位
制度目标保护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减少事故伤害,配好防护用品,管好保健品。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盯着执行。各部门、车间自己落实。生技科配合认定特种用品。
核心条款免费发合规防护品,不能用钱代替。工种变了要调整。特种用品要审批才配。保健品按标准发。
执行要求专人采购入库,登记台账。进现场必须戴好用品,不戴就罚。特种用品建账存放,防潮防损。用前要看说明。损坏分因工非因工处理。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4 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车间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采购专员,仓库保管员,车间主任使用场景采购入库,车间发放,现场佩戴
制度目标让员工干活时有东西保护自己,少受伤,不生病,保命保健康。
职责分工综合部买用品,生产部发和管,成品库保管,车间主任盯使用。
核心条款买要正规厂,验货看证件和标志,发按标准,用必须戴好,坏要换旧换新。
执行要求采购前查资质,入库前必验收,发时登记台账,日常要检查,不戴就教育,再犯就罚,丢损要赔钱。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公司综合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人员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

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3、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劳动防护用品由成品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生产部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发放。

2、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和监督,并建立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部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和培训,车间主任应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生产部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严重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进行处罚。

4、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车间主任出具证明,到生产部办理更换手续。

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工,车间班组长,油漆岗位工使用场景打磨作业,喷漆作业,木工加工制度目标让员工用上合适的安全用品,保护身体不受伤,用得明白不乱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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