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矿井盲巷管理制度来了!专治那些没人管、容易被忽略的死角地带。制度把责任分得明明白白,巡查、标识、封闭、记录全有章法,不靠人盯,也不靠运气。谁管哪段、怎么查、发现问题咋办,一条条写清楚,干起来心里踏实,安全也更有底。

第一条 矿井生产、技术部门严把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第二条 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实行“三专”供电,保证正常运转。
第三条 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盲巷,必须及时向生产部报告,生产部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 盲巷必须设禁止牌和检查牌,同时通风部门建立台帐。
第五条 定期检查盲巷的密闭和栅栏的质量情况及其附近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执行。

防止盲巷乱建乱用,保护工人安全,减少瓦斯积聚风险,让井下更稳当。适用范围:所有矿井生产、技术、通风部门,还有掘进和施工人员。
生产部管设计部署,技术部盯现场施工,通风部负责检查密闭、挂牌、测气、建台账。
停工地点不能停风;局扇要“三专”供电;盲巷必须挂牌、登记、定期测气;进盲巷要有专门措施。
发现盲巷马上报生产部,再由生产部通知通风部处理;检查每班至少一次;台账每天更新;措施不落实不准进;安监员随时抽查。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矿安全科;修改需经矿长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