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领导小组,操作岗位人员,基层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加油站运营,工艺变更,法规更新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一直管用,不落伍。保证大家手上用的都是最新版。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评审组。相关单位写自己部门的操作规程,小组来审。 | ||
| 核心条款 | 法规变了、企业有大调整、设备工艺改了、出事故了、检查发现问题,都要评一评。每两年必须评一次。 | ||
| 执行要求 | 评审组要找懂行的人,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员工、工会代表。评完出修订稿,领导批了才生效。新版本发下去,还得组织培训学。 | ||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3.2 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由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
4.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1.8其它相关事项。
4.2评审和修订的频次
应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3评审和修订
4.3.1 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别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上级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上级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3.2 评审组的组成
评审组应由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
4.3.3 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本单位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领导审批。
4.3.4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注明生效日期,并下发各部门。
4.3.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后,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 aqbzh-jl/4-1
6.2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文件aqbzh-wj/4-1
6.3关于《操作规程》的发布文件aqbzh-wj/4-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唐连中学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值班教师,班主任,后勤电工 | 使用场景 | 课后离校,午间值守,夜间巡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懂法律,提高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后勤管设施检查,值班老师盯楼道,班主任抓学生秩序。 | ||
| 核心条款 | 钱物要锁好,下班断电关窗锁门,不准私拉电线,教室楼道禁明火,消防设备定期查。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放学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值班记录要当天写,巡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每月查一次消防,老师轮流值岗不能漏。 | ||
第三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白天上班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上锁,中午、夜间办公桌内不得存放钱物,下班带回。
三、学生放学、教师下班前应关窗、关闭室内所有电源,仔细检查,锁好门。
四、学校内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热电器使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专人负责。
五、禁止在教室、楼道内使用明火。
六、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得拥挤,注意安全,楼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各楼道口值班老师及时到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员 | 使用场景 | 急诊诊疗,手术安全,病历质控 |
|---|---|---|---|
| 制度目标 | 让医疗质量更稳更安全,少出错,服务更好,医院发展更健康。 | ||
| 职责分工 | 院长总负责,质控部日常协调,科室主任管本科室,护士长配合,质控员盯细节。 | ||
| 核心条款 | 病历要写好,手术前得讨论,危急值马上报,查房要规范,用药要合理,感染要防住。 | ||
| 执行要求 | 每周查房一次,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开会分析,问题当场提,整改限时做,结果和奖金挂钩。 | ||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 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 长:陈松
副组长:王岳屏(负责医务管理组)
姚晋林(负责医技护理组)
周吉文(负责信息、非临床保障组)
成 员:招 艳(负责合理用药及处方点评等工作)
方辉军(负责医保管理检查指导)
张晓娥(负责临床安全合理用血检查指导)
曹志星(负责考勤、职称聘任等工作)
吴 瑾(负责医德医风、满意度检查指导)
李翠萍(负责错漏收费、欠费等检查指导)
吴建农(负责临床医技科室的具体检查指导)
周 莹(负责依法执业、不良事件检查汇总)
李 娟(负责全院护理的具体检查指导)
付 敏(负责院内感染的具体检查指导)
武海波(负责传染病的具体管理检查指导)
王 曦(负责病案质量、统计等管理检查指导)
李 春(负责门诊管理、投诉调查、便民措施等安排落实)
蓝穗新(负责医疗纠纷事件调查处理)
崔 瞻(负责各种物资、器材的供应)
陈耿聪(负责水、电、气等的后勤保障)
刘 玲(负责三甲评审条目检查指导)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科主任
副组长:科护士长
成员:质控员、质控员助理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guideline),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4、典型调查;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3)提问、检查和答辩;(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具体内容是:(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门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门卫领班,行政部专员,专职防火员 | 使用场景 | 门禁管理,现金押运,要害守护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大门、仓库、财务室这些地方,不让坏人混进来,不让人乱拿东西,不让人随便进重要区域,防止出事。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总责;门卫领班管日常;行政部搞培训、管外来人口、建消防制度;门卫守门巡逻、查人查车、报突发情况。 | ||
| 核心条款 | 大门必须有人守,重要地方要人防物防技防一起上,外来人得登记,消防器材要配齐,隐患要限期改掉。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培训安全知识,每月至少一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马上定人定时间整改,门卫24小时轮岗,巡逻记录每天交行政部,领导不定期抽查。 | ||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组织模式
为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措施,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轨道,根据《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特制订福盛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如下:
第一条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工作由专门组织机构----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卫领班等人组成。公司门卫组织的行政、人事归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门卫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行政部应将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培训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保卫知识、技能、技巧培训,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的安全保卫培训工作。
第四条 行政部及公司门卫应完善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尤其对具有政治性、倾向性、牵动性、苗头性事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作好疏导缓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当中,确保实现无不安定事端,无政治事件,无破坏性案件,无职工犯罪发生。
第五条 公司行政部应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不招用证件不全的外来人员,对单位内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数清,租住人员情况明,并与租户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第六条 企业大门出入口、财务室、仓库、职工宿舍等安全保卫重要场所,应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要落实门卫、来访、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术防范设施覆盖率达100%。
第七条 行政部及门卫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预案,并100%配备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5%,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无三合一隐患,消防建档达100%,对于一时难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 公司行政部及门卫应按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活动。
第九条 公司与各部门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终的整体考核指标中,确实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把各项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节 门卫管理办法
第一条 门卫机构的设置
一、门卫实行领班负责制,领班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门卫队伍的训练管理、下达岗位命令、检查督促门卫人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
二、门卫的服务范围
(一)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对规定的目标和范围进行守护和巡逻。
(二)为开业、展览、文体活动等提供安全服务。其任务是维护这些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种案件和事故发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这些场所的人、财、物的安全和各项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三)为企业押送现金、贵重物资。其任务是派门卫人员为各企业护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资等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丢失、损坏及其他事项。
(四)为领导提供安全服务。根据需要派员为其担任护卫。
(五)为企业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
(六)为企业配置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
第二条 门卫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一)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卫合同。
(二)做好门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
(三)加强门卫队伍的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四)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调配人员。
二、门卫人员的权限
(一)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
(二)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三)可以佩带配发的非杀伤性的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但不许佩带枪支、手铐、警绳等警械。
(四)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五)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司法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的权力。
(六)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采取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况,协助查处,但无侦查破案的权力。
(七)按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公司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
(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听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条 门卫人员配备和装备
一、门卫人员主要来源于复转军警和部分在职职工与待业青年,招聘录用门卫人员除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外,还应履行①政审;②目测、面试;③体检;④考试;⑤录取;⑥签订聘用合同;⑦试用考查。
二、门卫人员招聘录用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标准:忠于企业,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心理标准: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应变能力。
(三)品行标准: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劣迹。
(四)文化标准:初中以上学历。
(五)年龄、身体标准:18-30岁之间,相貌端正、身体强健、反应灵敏。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视力,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四、安全设施与保安装备配置
(一)门卫人员所需的安全保卫装备由公司统一规划调拨,做到配置统一、服装整齐统一。
(二)安全保卫专门器材设计、安装、维修由公司统筹安排解决。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燃气经营企业,管道施工单位,瓶装燃气从业者 | 使用场景 | 燃气管道施工,地下开挖作业,钢瓶充装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燃气用得更安全,减少事故,保护大家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统一管。县市区建委具体管。公安消防、环保、质监等部门各管一块。 | ||
| 核心条款 | 不能乱动燃气标志,不能在管道旁盖房堆东西,不能随便挖土打桩,不能给问题钢瓶充气。 | ||
| 执行要求 | 燃气公司要定期检查,用户发现漏气马上报,公司30分钟内必须到。各部门要常巡查,发现问题马上处理。投诉电话要公开,有人举报就得查。 |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 四爆破作业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道和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经与燃气经营企业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 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解决。
第九条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确需通过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的必须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同意后方可通行。
第十条 因施工等人为原因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毁的责任人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修恢复原状。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依法向燃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抢险抢修时可以依法拆除妨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和建构筑物。对拆除的除违法建设的外事后应当及时修复、补偿。 抢险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抢险抢修作业。 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法遮挡包裹燃气设施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抢修人员可以拆除。
第十二条 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护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监控装置并逐步建立燃气设施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以管道燃气干管与支管接口处为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接口以内的由用户或者投资者负责。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费用按前款规定由责任人承担。 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配备通讯器材、抢修设备、防护用品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服务电话并设专岗昼夜值班。 抢险抢修预案应当报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人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用气规程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见。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第二十条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钢瓶间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七倾倒残液、在核定的经营场所外摆放、销售燃气钢瓶 八销售无合格标识的钢瓶 九燃气汽车加气站给非燃气车用钢瓶充气 十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的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计使用年限制定维护更新计划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程。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第二十三条 燃气单位用户应当建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的抢险抢修预案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抢险抢修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设施 二将燃气器具或者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气设施的接地导体 三管道燃气用户首次通气自行点火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燃气设施 四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连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计量装置 六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 七倾倒燃气钢瓶残液钢瓶之间倒气 八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漆色 九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露 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并且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 燃气器具应当由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企业安装维修。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及设施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燃气用户告知时起三十分钟之内抵达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处理未能及时到达处理的用户可以向燃气管理部门投诉。
第二十七条 提倡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阀。 提倡燃气用户参加燃气商业保险。
第二十八条 在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装有燃气设备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必须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安全自动保护装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燃气设施、经营、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不得拒绝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受理投诉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燃气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预警联动和事故救援方案并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指挥调度系统。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应当及时调度进行抢险救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或者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居民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从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实习人员,操作工,维修电工 | 使用场景 | 高空作业,设备检修,生产巡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职责分工 | 车间领导管审批和监督,员工自己守规矩,安全员检查落实。 | ||
| 核心条款 | 不能酒后上岗,必须戴劳保用品,不许动安全设施,高空要系安全带,禁烟禁明火。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先培训考试,每天班前确认状态,安全员不定期查,发现违规马上提醒改正。 | ||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2.13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2.14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2.15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2.16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2.17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2.18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燃气安检员,安全班组员,客户服务部员工 | 使用场景 | [班前会,班后会,隐患排查 |
|---|---|---|---|
| 制度目标 | 让每天开工前收工后大家碰个头,说说干啥、有啥问题、怎么安全干活。 | ||
| 职责分工 | 班长负责开会议、查劳保、记考勤;员工要按时到、带好工具、反馈问题。 | ||
| 核心条款 | 班前八点半开,班后五点半开,每次十分钟;不准玩手机、不准乱说话、不准缺勤。 | ||
| 执行要求 | 班长必须记录出勤和会议内容;员工迟到扣10元,缺席扣20元,纪律差也扣20元;记录不全班长也扣20元。 | ||
1班组班前、班后会制度
1.1目的和范围:
建立安全生产班前会管理制度,宣传班组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有计划的合理分工,保证班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有序开展。
各班组员工都需执行本制度。
1.2班前、班后会程序
1.2.1 每天上午八点半班长召开班前会(约10钟),明确当班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和工具的准备情况。;
1.2.2 下午五点半班长召开班后会(约10钟),员工反馈当班的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情况,班长审查相关工作记录,更新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
1.3班前、班后会要求
1.3.1 各班组人员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班长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详细记录本班组人员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1.3.2 班前会上所有人员应将手机调整到无声或振动状态。
1.3.3 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来回走动。
1.4考核
1.4.1 班组人员出现迟到、早退者,扣10元/次。
1.4.2 未经请假,私自不参加会者,扣20元/次。
1.4.3 不遵守会场纪律,影响会议开展进度,扣20元/次。
1.4.4 班长要将会议开展的情况认真记录,否则扣20元/次。
2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2.1目的
为了预先识别、分析、评价、排查、分级监控和管理作业中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有效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我公司和客户服务部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2适用范围
客户服务部的两个安全班组所涉及到的燃气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
2.3管理规定
2.4按隐患危害程度分类
2.4.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班组安全员,由客户服务部经理安排相关人员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
2.4.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提出书面报告呈报客户服务部经理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
2.4.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客户服务部经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2.5隐患排查制度
2.5.1班长严格按照每周一次以上不定时检查的管理制度执行,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应台账上。
2.5.2每周由各安全员对我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整改验收及负责人等信息,按要求填写在隐患排查检查表上报到班组长,由班组长汇总后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客户服务部经理处。
2.5.3各班组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整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无法立即进行有效整改的,必须向班组长汇报,并由班组长向客户服务部经理汇报。
2.5.4由班组长负责各班组隐患的收集、分类、汇总和监控、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属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客户服务部经理。
3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3.1定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3.1.1公司对客户燃气设施,设备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措施,免费为客户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工作。
3.1.2要做到定期检查,制定合理的安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3.1.3公司为客户安检的次数每年至少一次服务,民用客户每两年提供一次,工商客户每年一次。对安检的资料要采善保管两年以上,为发生事故隐患提供依据。
3.1.4对客户检查要编排内容详细,规定的安全检查表对需要检查的内容逐一检查或检测,对安全检查完毕后要履行客户签字,并对发现的问题告知客户责令在什么时间内进行改善。
3.1.5对安检中发现隐患要发放隐患改通知书,采取上下联并叫客户在通知书上联签字,明确整改内容,时间和要求。
3.1.6对有的客户拒不接受整改的,安全隐患严重的,可报公司主管,作停供气处理。
3.1.7做好整改隐患情况跟进,做好记录统计。
3.1.8安检人员在进入客户门时,要做到有礼貌,主动介绍自己的来意,给客户交待问题要语气和蔼,做到服务高效,专业技术优良。
3.5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遵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制度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 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2、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的报安委会讨论,给予调整工资档次或后备人才选拔和发明奖300元的奖励。
3、对在生产中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预防、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安全生产标兵的荣誉证书奖励或50-100元现金奖励。
4、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给予在公司全体职工会上进行表彰。50-100元以内的物质奖励。
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消防安全等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被市、总公司奖励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300元以内的现金奖励。
二、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后报安全技术部备案,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
2、先进单位、部门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意见,交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做出突出贡献有关人员的单项安全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批准。
三、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给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和扣发上年奖金15%的处罚,给职工给予警告处分和上年奖金5%的处罚。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的,给予录用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以观后效,如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给予从重处理,对未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彻底清除或再招聘先培训后上岗等措施管理。
3、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并处200元以内现金处罚。
4、对接到整改通知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未整改的内容造成后果的给予降职或处罚上年奖金的10%-25%的处罚。
5、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给予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或原价150%的赔偿现金处罚。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不健全,记录不清楚准确,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全体职工会上批评教育和限期理清工作思路的处理。
四、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300元、降低一年一级工资档次、扣除上年奖金的5%-25%、扣发安全保证金等处罚。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及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工程监理有关部门或检查组提出,由安全技术部备案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总经办有关部门提出,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奖惩执行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从业员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位。
4.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岗位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安全装置,环保设施,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
4.3班组员工工作发生作调动时,必须进行转岗培训和二、三级安全教育。
4.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班组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位操作。
4.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根据情节,由我部或班组举办学习班,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6对外来进行一般性参观、学习人员,进生产区前应由班组人员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4.7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主要内容为: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有关安全文件。
(2)、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5)、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演练。
(6)、参观安全、环保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
(7)、发动员工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上的缺陷。
(8)、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良倾向。
5 班组交接班制度
5.1、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五不接”
十交,即:
(1)交任务完成情况和指标
(2)交质量
(3)交运行和操作情况
(4)交物料消耗
(5)交设备
(6)交安全、环境和卫生
(7)交经验
(8)交问题
(9)交工具
(10)交记录
五不接,即:
(1)设备不正常不接
(2)工具不齐不接
(3)操作不稳定和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4)记录不全不接
(5)卫生不好不接
5.2、接班者必须在接班前5分到岗,按照规定进行班前系统检查,并确保5分钟的交接班时间。
5.3、交接班时交、接班有关人员按“十交”、“五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十交”内容当面交接清楚。
5.4、交班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处理,接班者应予以配合,直至接班者可以受理为止。
5.5、交接班完毕,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和责任区域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交班者不再承担责任。
5.6、交班前1小时,生产方案、工艺条件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5.7、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者不得离岗。接班人迟到按时间处罚每30分钟罚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罚款奖励交班者。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塔吊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塔吊司机,信号工,起重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塔吊交叉作业,翻车机房施工,多机协同吊装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塔吊司机行为,防止撞车、掉东西、出事故,让翻车机房活儿顺顺当当干完。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管排班、换人、检查;司机自己保养设备、报故障;信号工专门打手势发口令。 | ||
| 核心条款 | 不许酒后上岗,不许玩手机听音乐,不许超载吊,不许别人乱指挥,必须守“十不吊”。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查设备,班中听信号工话,班后收好钩和小车;专职人员不定期抽查,有问题马上停机修;交接班要签字留记录。 | ||
工程简介
黄骅港三期工程翻车机房主体工期约6个月,期间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翻车机房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了3台塔吊,其中一台qtz63(臂长50米),两台qtz80(臂长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时作业的时候,存在交叉的情况,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 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时大臂交叉,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三期翻车机房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 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三台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的日常维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关好门窗。
塔式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3、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4、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5、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6、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7、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8、塔式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9、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操作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配有指挥信号安全帽和服装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对讲机指挥口令、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m。
12、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3、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6、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7、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8、三台搭式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9、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0、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1、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2、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3、三机作业时,应避免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
三、停机后检查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使臂顺风向停机。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5、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1、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起重吊装方案。
2、作业前,施工员向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4、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5、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6、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各地区对“十不吊”的理解和提法不一样、但绝大部分是保证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7、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8、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9、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绑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0、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cm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塔吊司机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螺栓无松动,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紧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7、司机必须服从现场起重工的管理。
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⑴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燥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⑶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⑷主要部位与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⑸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⑴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⑵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⑶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⑷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⑴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⑵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⑶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例行检查
⑴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⑵检查内容:①各联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七、维修与保养
⑴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⑵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⑶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住宅住户,房屋使用人,燃气使用者 | 使用场景 | 住户用电,房屋改造,燃气使用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用电出事,避免火灾煤气中毒,保护住户安全和房子不坏。 | ||
| 职责分工 | 单位派人管用电安全,每月检查线路设备;住户要配合检查,不能拦着。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乱改线路,不准存汽油,不准堆易燃物,人走断电。 | ||
| 执行要求 | 检查每月一次,改线路要先申请批准,出问题马上报修,不许自己乱动,搬离前责任自担。 | ||
为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我队和住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住户务必遵守执行。
1、 单位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住户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各住户不得阻挠、干涉,应全力配合。
2、 各住户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3、 严禁各住户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
4、 各住户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5、 住房内无人时要保证一切用电设备处于断电状态,以免发生火灾。
6、 当室内供电设施发生故障,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7、 当天打草当天领取汽油,严禁将打草用汽油存放在住房内,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8、 住户如果使用液化气,请远离火源并及时检查阀门是否漏气,皮管是否老化,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 住户对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对房屋进行改建,由住户对房屋进行改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0、 不得在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1、 冬天生炉子要做到人走炉灭,晚上睡觉前务必把炉子熄灭,以免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
12、 根据园林处的相关规定,只允许住户住到九月三十号,从十月一号开始各住户需陆续搬离,因此从十月一号到住户搬离前这段时间各住户发生的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均由住户自己承担。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修订管理制度:风电场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设备管理员,安监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风电施工,场内道路,租用车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项目部的车和司机,少出车祸,保大家平安,让工程顺利干下去。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总负责,安全副职抓具体,安全部监督,设备部管车况,人力部审司机资格。 | ||
| 核心条款 | 司机要持证上岗,不酒驾、不私开、不交别人开,车要常保养,带病不能上路。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出车前检查,每月专项查车况,司机定期体检培训,用车必须领导批,平板车拉人要特批加防护。 | ||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