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车管人员,用车部门,工程车辆驾驶员使用场景车辆年检,故障报修,换季保养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不让带病上路,别出事故,车干净,修得及时,用得安全。
职责分工综合行政部建档案、管年检保险、办报废、盯保养;用车部门报修计划、配合验收、记油耗台账。
核心条款出车前后必检查,不准开病车超速车疲劳车,换季要换机油,停车按指定地点停。
执行要求车管员安排保养,用车人主动报故障,修车前要批配件计划,台账每月核对一次,档案随时可查。

1、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

2、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不准开带病车、超速车和疲劳车,车辆管理人员要按时安排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3、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4、出车前、后的车辆必须进行例保项目检查。

5、车辆换季保养必须按冬夏季节规定更换机油。

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

7、车辆二保、三保、大修时,由用车部门负责向综合行政部报计划,批复后送指定修理厂修理,修好后由用车部门与综合行政部车管人员负责验收。

8、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如须更换超过规定的配件必须提前向综合行政部申请计划,批复后方可更换。

9、车辆发生故障或在路上抛锚时,要及时与综合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准确说明故障原因,须修理部位及抛锚地点,以便及时安排得到处理。

10、车辆年检或保险时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年检和保险。

11、车辆报废由综合行政部办理。

12、车辆城区夜间停放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外出车辆夜间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

13、工程车辆使用部门要建立有关车辆的各类技术档案、台账(单车油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行车)及审核,报送公司综合行政部。

14、综合行政部应及时做好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费用台账(单车修理费、年检费、二维费、外加工费、使用油类及耗油量)及审核。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k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

适配人群门卫人员,班主任,后勤管理员使用场景校门通行,课间疏导,错峰放学
制度目标让校园开车更安全
职责分工门卫管进门,保卫处管停车,老师管学生走路,司机自己管开车
核心条款外来车要登记才准进,校内车要慢开不按喇叭,车必须停在指定地方
执行要求门卫盯着进门车辆,保安巡逻查乱停,老师每天提醒学生注意车,每月检查停车点,每周通报违规情况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规范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安全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广播、社团活动、*、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领,防止拥挤。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值班教师,巡查小组成员,分管校领导使用场景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学生通勤路段
制度目标让学生懂交通规则,少出事,老师值班管路口,巡查路段,提醒司机慢点开。
职责分工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带巡查组,值班老师管上下学,班主任配合教育。
核心条款老师每天路口值班,巡查小组盯路段,设警示牌,教职工骑车八不准,不坐黑车。
执行要求每周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一日一统计值勤巡查,一周一通报,纳入班级教师考核,出事马上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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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有值班教师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检查,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任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焦化厂道路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焦化厂司机,危化品押运员,货运调度员使用场景厂区行车,危化品运输,散货装卸
制度目标让厂里车开得更规矩点,少出事故,保大家安全,别影响生产。
职责分工厂领导管审批,武保科负责查车、罚车,司机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车速不超15公里,危险品车要证要接地,散货要盖篷布,大车得先批。
执行要求司机进门就得照做,武保科天天巡,违规当场罚,按处罚条例来。

为了规范出入焦化厂机动车辆的交通秩序和管理,同时也为了彻底改变厂区交通秩序的混乱局面,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进入焦化厂的机动车辆一律靠右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重、空车辆各行其道,不得超车或占道停放。

2、拉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化学品险准运证。车况必须良好,配有接地装置,严禁在罐车附近抽烟。

3、机动车辆在厂区行驶时必须保持车况良好,文明行车,弯道处必须慢行、鸣笛。

4、拉运和装载散装货物的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加盖蓬布,不准有抛洒现象。在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重量不准超过主车的载重量,同时,连接装置必须牢固。

5、如需进入厂区的大型货车和特种车辆,必须经厂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准进入厂区。

6、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焦化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厂武保科将依照《厂区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适配人群客运驾驶员,货运司机,公交司机使用场景客运运营,货运运输,夜间行车
制度目标想让大家少出车祸,多注意安全。司机别酒驾、别超速、别疲劳开车。路上行人和车都守规矩,减少伤亡和损失。
职责分工交警管执法和监督。运输公司要管好司机和车辆。单位得组织安全学习。驾驶员自己也要学法守法。
核心条款酒后不能开车。超载超速不行。疲劳驾驶违法。病车不准上路。会车要正确用灯。
执行要求司机每年要审验,记满12分得重新考试。单位要常做安全教育。交警随时查违章。发现就罚,严重就吊销驾照。

一、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违章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

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构成复杂,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到____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余辆,其中,汽车2141万辆、摩托车5037万辆、拖拉机1573万辆、农用运输车1388万辆;还有大量自行车和牛车、马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威胁。

三是公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一些险路、危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全国三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达151公里,占通车里程的86%。

四是道路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手段、方法、机制等,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交通事故给驾驶员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损失

著名经济学家米塞尔(michael)早在1988年就曾提出,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为3500亿美元。也就是说,地球上平均每人每年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为68.5美元。发展中国家,约占gdp的1%。据报道,____年全国各类事故拉下全国gdp近3个百分点。而在我国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在____年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8.5%;____年这一比例为76.3%。每天约有300人死亡,这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____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4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三、讲一讲为什么要加强安全学习

(1)加强安全学习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安全学习是压事故,保畅通的需要。

人们常说驾驶员的工作是"手扶方向盘,脚踏鬼门关"。说明次项工作有极大的危险性。统计分析:在____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全国去年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3%。因此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再教育刻不容缓。____年9月5日和____年1月15日国务院两次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 进一步强调要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要将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入手,逐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1月8日,*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批示:一、教育到各级、各岗、各户;二、整顿到客运公司、车主、业主、驾驶员; 三、检查到起始站及行驶过程;四、处理到责任人。一定要下决心把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压下来!

(3)是维护我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尤其是最近有些新的法规出台,和每一个驾驶员息气相关,作为驾驶员都应该了解。掌握了就可以避免不懂法而带来的被动和麻烦。

新的机动车审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应当进行科目二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0日内进行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查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为期1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和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综上所述,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是提高驾驶员法律素质的需要,必须抓紧,抓好。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了以人为本的人权思想。一是,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第47条第1款);二是,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第47条第2款)。三是强化了对交通弱者的保护。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只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些规定强调了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二)追求提高通行效率。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私了""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三)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了对交警的执法监督。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设专章共15条做了明确、严厉的规定:一是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将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纳入社会的整体监督体系中;二是加强内部的层级间监督和督察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并相应设定了法律责任:

(五)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本法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结合大家的工作讲一讲几个重点违章行为

一是酒后驾驶

什么是酒后驾车饮酒对驾驶有何影响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员饮用白酒、啤酒、果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饮酒对驾驶的影响:(1)情绪冲动,神经麻痹,控制力减弱。(2)思考判断力减弱。(3)注意力下降。(4)触觉、视觉下降。(5)记忆力减退。

通常驾驶员从视觉感知前方危险情况到踩下制动踏板的反应时间0.75秒,但饮酒后反应时增大2-3倍。饮酒不能驾车这一点谁都知道。但总有人以身试法,不撞城墙心不死。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是超载。 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是超速行驶有的人觉得车技好,车子好,开飚车,有的为了赶时间,快了还快,开飞车,导致视觉障碍,措施不及,造成交通事故。人们常说"十次车祸,九次快。支队有个统计,超速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2.41%,占总死亡人数的17.8%,占总受伤人数的15.65%。 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是是疲劳驾驶

现在许多驾驶员为了多拉快跑,经常加班加点,有的为了赶时间,星夜兼程。导致疲劳驾驶。什么是疲劳驾驶公安部、交通部有个规定: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就叫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使驾驶员感觉、听觉、视觉机能下降,注意范围变狭窄和不稳定,捕捉外界信息能力下降。不能正确判断道路上出现各种情况,甚至产生错误判断而发生事故。有一个安全专家做过统计,疲劳状态,人的视觉对颜色的出错率比正常人多50%,而且所用时间相对较长。

五是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个违章非常严重。交通事故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农用车撞人、摩托车撞车、撞人的。

六是病车上路

交通运输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车辆有更高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现实中,不少车辆破烂不堪,性能低劣,灯光、制动、转向、发动机等主要装置远不符合安全要求。甚至有不少报废车从事客运,很难确保行车安全。现在部分单位和大城市淘汰的"二手车"参与营运的情况也不少见。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好的驾驶员要像战士爱护武器一样爱护汽车,认真做到勤检查、勤修理、勤保养的三勤工作,防患与未然。

六、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 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违章,怎么就没发生事故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章。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 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一种侥幸心理。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一种争强好胜心理。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一种是从众心理。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章现象很普遍。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而别人不遵章,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看见别人违章,就跟着违章。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

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 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别人的权利。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我们吃够了不首信用的苦!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章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一个经常撞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专职司机,用车部门负责人,行政主管使用场景公车出行,异地办公,临时用车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不让乱开乱用,保证开车安全,帮公司干活更顺。
职责分工人事行政中心定规矩、管车、修车、买保险、记档案;用车部门管好司机;领导批钱批事。
核心条款用车要填表审批,不能私用或外借;司机出车前得查证件和车况;不能酒驾、疲劳驾驶。
执行要求申请至少提前一天交,临时用车要电话批准再补手续;司机每天查车、填表、报情况;每月检查车辆,每季统计违章维修;费用按流程报销。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管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驾驶员管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管理

5.6.1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交通事故处理

5.8.1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处罚规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6. 附录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表》(另附);

附件二:《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另附);

附件三:《出车情况登记表》(另附);

附件四:《车辆检查登记表》(另附);

附件五:《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另附);

附件六:《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另附);

附件七:《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另附)。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维修公司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维修驾驶员,厂内职工,门卫人员使用场景车辆维修,厂内行车,道口通行
制度目标防止厂里开车出事,保护大家安全,让工作环境更有序。
职责分工保卫部门和车间负责人管全面,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核心条款车速不能超10公里,危险地方只能开5公里,不准酒后开车、无证开车、超速、空挡溜车。
执行要求司机要集中精神,不吸烟,过道口要慢看通过,行人靠右走,车停指定区,门卫查车,标志不能动。

为了客户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利益,为了公司员工的安全,创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范围:来店维修车辆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时严禁吸烟。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停放在员工停车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四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 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及车间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行政部必须实施监督.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厂内道路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厂内驾驶员,铁路调车员,特种车辆操作员使用场景生产区运输,铁路装卸,破土施工
制度目标管住厂里车和路,别撞人别出事,让大伙儿走路开车都安心。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牵头管这事,车辆科修车审车,铁路组盯轨道信号,各车间也得看好自己门口的路。
核心条款路要干净不堆东西,车要年检有牌照,司机得有证,限速必须守,危险品运输要特别小心。
执行要求新规定贴公告栏,老员工带头做,每月查一次路和车,发现问题当天报,三天内改完,班组长天天看。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1条 为保障企业生产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2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工业企业厂区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本制度,制订企业生产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与标志

第3条 企业生产区内交通道路、企业大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4条 企业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5条 企业生产区内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6条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7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8条 企业生产区道路交通、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道路

第9条 企业内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10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第11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质、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12条 交通路面两侧堆放的物质,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13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14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m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且不能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15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m,管道不得低于5.5m。

第16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17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18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 辆

第19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20条 厂区内使用的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并按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在检审合格并发放牌照后方可行驶。

第21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22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的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23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24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厂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取得有效的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第25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后方可驾驶。

第26条 企业生产使用的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27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28条 企业生产区内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准确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严禁调车人员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29条 企业生产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企业生产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企业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km/h,支线为15km/h,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km/h。

(三)机车拖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km/h。

第30条 企业内检修试车,应按划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并挂有明显的“试车”牌子,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进行试车。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31 机动车辆装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二)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行驶中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须按规定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核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非机动车、行人

第32条在生产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33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拴牢牲畜。

第34条 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35条 企业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36条 行走时应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37条 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小学生,初中生,学生家长使用场景步行上下学,骑车上下学,家长接送
制度目标让学生走路骑车坐车都安全,不被车撞,不追车拦车,不乱穿马路,不坐不安全的车。
职责分工学校老师教安全知识,班主任提醒学生,家长管好自家孩子坐车,司机要守规矩开车。
核心条款走路走人行道靠右,不打闹;12岁以下不骑车;不坐无证超载车;过马路看左右;校内下车推车。
执行要求每天上下学落实,老师课前讲一遍,班会常提醒,家长签字确认知晓,保安在校门口看学生过马路,不定期查接送车辆。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步行

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骑车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 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家长接送

1、上下学时学校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拥挤不堪,极易引起交通纠纷,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接送学生,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2、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孩子走失。

3、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搭载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免好心变坏事,以免被查处。

5、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家长一定要接送。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乘车

1、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手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2、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拼车合租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庄果峪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性质为村委会牵头家长合租的形式。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学校定期利用校会、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拒乘三无车辆,拒乘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货用车等。

三、学校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提醒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四、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丰南学生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幼儿园教师,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使用场景校外教学活动,校园周边交通,家长接送管理
制度目标让小朋友上下学更安全,少出交通事故,老师家长都放心。
职责分工园长总负责,老师管日常教育,保安盯校门周边,家长配合接送。
核心条款不坐黑车病车三轮车,外出尽量走路,活动要就近安排。
执行要求开学就开交通安全课,每月讲一次,家长会必提,门口设安全岗,每周查一次车辆情况,老师带队必须清点人数。

镇南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幼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幼儿园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4、教育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幼儿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

5、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幼儿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适配人群车管人员,用车部门,工程车辆驾驶员使用场景车辆年检,故障报修,换季保养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不让带病上路,别出事故,车干净,修得及时,用得安全。职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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