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

适配人群现场品管员,生产部经理,品管部主管使用场景产品交付后,生产过程,客户投诉
制度目标让质量安全事故有人管、有流程走。早点发现,快点处理,别再出同样问题。
职责分工发现者马上报;部门主管现场处理;品管部牵头调查;业务部收客户反馈;生产部管工艺改进;工程部定标准;总经理拍板;现场品管员盯着过程。
核心条款事故6小时内报,12小时内启动调查;重大事故24小时上报客户;必须写清原因、措施、结果;留好记录和证据。
执行要求每步都要填表签字,比如《调查处理报告》。品管部全程盯,每月开质量会复盘。处理完要归档,建台账,定期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到人,检查结果下月会上说。

1、 目的:

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出现方式处理报告。

3 、权责:

3.1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报告及补救措施,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3.2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产品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

3.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展开事故调查,并汇总意见,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报送总经理。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确认。

3.4 业务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3.5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3.6 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3.7 总经理:负责质理事故最终决策,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指挥抢险。

3.8 执行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事故处理。

3.9 现场品管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定义

4.1 质量安全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划分:

4.2.1 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交付后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管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4.2. 2 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交付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内容:

5.1 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则

5.1.1 任何时候都应坚持预防第一,尽量避免产品事故的发生。

5.1.2重大产品事故立即由品管部向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客户报告。

5.1.3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3.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5.1.3.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并有文字记录;

5.2.3.4检查和回顾,完善防范措施。

5.2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5.2.1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2.1.1产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管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由当事部门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如实记录事故情况并签名,当事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名确认后,报送品管部,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完成。

5.2.1.2品管部主管到现场作事故再确认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填写事故性质;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完成,。

5.2.1.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经理展开事故调查,并审批记录,复检同批留样,通常还因考虑以下方面:

1) 人员因素:如培训状况、业务水平、操作技能、身体状况、其它;

2) 设备因素:如运行状况、记录、模具与安装、其它;

3) 物料因素:如品种、数量、规格、批号的准确性、原料、半成品的检验情况、物料供应量的产品审核、其它;

4)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清场及清洁情况;

5)工艺因素:如sop的正确性、工艺规程的正确与可行性、工艺布局合理性;

6) 若为处部产品事故,在进行上述考查时还应调查以下方面:运输情况、销售方的贮存情况;

7)关键服务项目的中断如水、电力、员工;

8)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洪水,火灾和自然灾害:

9)恶意污染或蓄意破坏。

5.2.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并立即报告客户。

5.2.1.5 对质量安全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

(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2.1.6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1)原始调查资料由品管部归档,如现场记录、声像带、技术鉴定、化验记录、报告书、旁证资料等。

5.2.1.7对质量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制订相应的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并立即落实,事故责任人员(部门)应受到教育,由品管部负责追踪检查认真记录。典型事例应在质量总结会上介绍。

5.2.1.8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通报总经理知悉。品管部经过调查确认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损失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并定期把质量事故汇整成《质量事故统计表》进行检讨改进追踪。

5.2.1.9潜在的产品事故处理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过程:

5.3.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

5.3.1.1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5.3.1.2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总经理到现场指挥,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共同参与,必要时应设警戒线。

5.3.1.3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有义务保护现场,提供有关凭据。

5.3.2事故调查完毕,由品管部主管将结果汇总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送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完后转交执行部门。

5.3.3事故处理及结果确认:

5.3.3.1 由事故处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成员的名单及职责见(产品追踪/召回/事故管理小组职责及架构图)。

5.3.3.2 由现场品管员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3.3 处理完毕后由执行部门经理在《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相应栏中填写执行结果后,返回品管部主管。

5.3.3.4 品管部主管对执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将《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为产品档案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产品事故统计台帐。

5.3.3.5产品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3.6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向主管部门及客户进行报告。

5.4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现,调查,审批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事故的处理及确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及客户。

5.5 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有确认后,而客户也是已经收到不合格产品,公司应立即通知客户,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5.6质量事故总结:

5.6.1 质量总结会由管理者代表授权品管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正常生产情况下)。

5.6.2 参加部门和人员:品管部、工程部、业务部、生产部和公司高层领导等。

5.6.3 品管部负责人在总结会上通报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指标考核情况及客户反馈意见,与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起对通报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订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5.6.4 会议由品管部记录,整理形成纪要并由总经理确认由品管部监督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公司质量总结会上汇报。

5.7 质量专题分析:

5.7.1 凡属下列情况的品种应列入质量专题分析,由有关部门等组织人员开展活动进行质量把关。

5.7.2 市场需要但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投产或增产的品种;

5.7.3 原因不明的成批返工退货品种;

5.7.4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客户纠纷或客户意见较多的品种;

5.7.5 质量指标经常出现波动的品种;

5.7.6 质量检验方法有待改进的品种;

5.8 质量分析会决议的监督执行:

5.8.1在质量总结会上讨论决定的整改措施等会议决议,各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决议执行。

5.8.2 对决定执行的整改措施,由品管部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执行后的效果由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观察和总结。

5.9 忠告性通知

5.9.1产品销售后,发生不良事件/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或补充信息;或者相关权威主管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补充信息时,应予以发布忠告性通知,通知应使得公众获悉,比如动用新闻媒体。

5.9.2忠告性通知应包括如下(一个或多个)内容:

5.9.2.1.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5.9.2.2.产品的改动;

5.9.2.3.产品召回;

5.9.2.4.产品的销毁等;

5.9.3当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时,由总经理批准后选择适宜的方式如电话/传真通知,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机构发布等。

5.9.4对于重要参数的更改,应向相关客户进行通报,通报包括以下内容:

5.9.4.1 出现质量安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批次和相关标识;

5.9.4.2 发布忠告性通知的理由;

5.9.4.3 可能产生的危害;

5.9.4.4. 随后采取的措施;

5.9.4.5 需要重新相互确认的其它要求的内容。

6、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产品召回程序》

7、相关表格:

7.1 《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2 《质量事故统计表》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某医院ct质量安全管理教育

适配人群CT技师,影像科主任,放射医师使用场景影像科质控,放射诊疗安全,医技科室培训
制度目标让医生护士更懂安全规矩,少出错,保护病人不受伤,让检查结果更准更可靠。
职责分工科主任带头教,科室开会讲,检查执行情况,考评打分,奖好的罚差的,还要通报大家。
核心条款定期开安全会,学法律和诊疗规范,按医院制度干活,查制度落实没落实,结果要打分通报。
执行要求每月至少一次科室会议强调安全,每次检查后一周内出考评结果,奖惩当月兑现,通报贴在科室公告栏,护士长每周抽查执行情况。

医院ct质量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1.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是保证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而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是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所以必须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工作。

2.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3.科室通过定期会议强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检查监督规章制度,医疗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并通报,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利用科室召开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法律规范、诊疗规范及医院下发的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大家遵守执行,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产品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仓库管理员,质检员,生产人员使用场景原料验收,成品出厂,不合格处置
制度目标管住进货这道关,不让问题原料进厂,保证做出来的食品是安全的。
职责分工仓库管理员核对货品信息,质检员负责检查证件和质量,两人一起验收签字。
核心条款查厂名厂址、标签、许可证,要合格报告,进口货要有检验检疫证明,有问题就拒收。
执行要求每次进货都得两人验,当场填单子,发现问题马上报经理,记录要写清楚存两年。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 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 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 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 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质量安全报表

适配人群项目管理分公司,质量安全部,现场监理单位使用场景轨道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响应
制度目标管好轨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把事故和问题早点报上来,让数据能帮大家发现问题。
职责分工项目管理分公司收表审表,质量安全部管总,监理盯现场,各单位填表盖章签字。
核心条款快报1小时内交,月报26日前交,内容要真要全,错报48小时不改算谎报。
执行要求每月26日前交表,整改三天内完成并回传资料,漏报迟报谎报都要被扣分处理,考核按《质量安全考核制度》来。

1、为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工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统计分析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江西省、南昌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2、本报表制度适用范围为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3、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为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质量生产情况月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及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月报。

4、月报表由项目管理分公司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6日前报公司质量安全部,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报表。

5、报表所填报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有过程记录、影像资料及数据档案等实物可查。

6、报表中所报统计资料须有填报单位负责人、统计部门负责人、填表人签名,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监理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定出各个施工标段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及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名称、部位,并对其每月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不够填写时可按此表格式另外增加附表上报项目管理分公司。

8、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隐患和问题要求整改的情况,需在通知下发后三天内整改到位,同时上报整改过程和结果的文字资料及影像记录给项目管理分公司,对未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情况,将直接影响质量安全考核成绩,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上报过程出现错报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48小时,一经发现,视为谎报。

10、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人员伤亡、工程损失和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损失按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进行计算。

11、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管理分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以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内容要求报公司质量安全部。

12、快报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报送超过26日,应说明情况,无故超过24小时后,视为迟报。因过失未填写报送有关重要项目的,视为漏报。故意不属实上报有关重要内容的,经查证属实的,视为谎报。故意隐瞒已发生的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为瞒报。存在以上行为的,视情节及责任单位、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中报表与质量安全检查考核直接挂钩,具体考核项目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

14、勘察、设计完成进度及质量安全情况,公司总师室应按月参照附表中月报表格式送质量安全部备案。

15、本报表制度中的月报统计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本制度由南昌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建筑业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工程验收,隐蔽检查,设计交底
制度目标管好施工质量,让各单位按规矩干活,少出错少返工,图纸别画错,材料别乱用,活儿干得靠谱。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和检查;施工单位自己干好活儿;监理盯着质量发指令;设计交底、图纸审核大家都要参与。
核心条款图纸必须审清楚;材料要有合格证;隐蔽工程要验收签字;变更得有书面批准;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执行要求所有检查验收留记录、签字;资料边干边整不准补;整改要在规定时间回复;监理发现不对能停工;试运转、竣工都要联合验收。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施工人员,安全员,机电工使用场景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消防管理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少出事故,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管全面,安全员天天巡检,班组长盯好自己人,工人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戴安全帽、挂安全带、设安全网、“四口”要盖好,设备接地、电线不乱拉、消防器材配齐。
执行要求进场先培训再上岗,每道工序做完要检查签字,安全员每天查问题,当天整改完,月底汇总报项目部。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挂牌制度;

3、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配备安全带,安全网要按规定设置,严格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高空作业;

4、“四口”的防护必须完善;

5、各种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接地,设置保险装置;

6、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现场电源必须按施工平面图设置,严禁乱拉乱接;

8、加强现场消防工作,现场的消防设备要按规定设置。严禁在现场生火,电气焊时应有专人看火;

9、特殊工程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设备使用必须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医疗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首诊接诊医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使用场景门急诊接诊,急诊转诊护送,疑难病例讨论
制度目标让医生对第一个接诊的病人负责到底,别推来推去,别漏掉关键步骤,保证病人不被耽误。
职责分工科主任管全科落实,主治医盯日常执行,住院医做具体操作,护士配合查对记录。
核心条款首诊必须管到底;查房有固定次数和时间;疑难危重必须讨论;手术前要集体商量;死亡病例一周内讨论;三查十对不能少。
执行要求查房按时间点来,讨论要留记录本,病历24小时内写完,三查在摆药服药前后都得做,护士每天核对两次以上,科主任不定期抽查。

一、 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 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 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四、术前讨论制度

(1)、每周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8)、术前谈话应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六、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正确完整,文字简练,不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icd-10和icd-9-cm-3)标准,或海内学术机构宣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别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实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录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忽然变化的病历,应随时记录病情,平稳72小时后应2~3天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天(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检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24小时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口腔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适配人群科主任,质控组长,医疗组长使用场景科室质控,医疗安全,技术准入
制度目标管好医疗质量,不出安全问题,让病人放心看病,医生安心工作,减少差错事故。
职责分工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质控科指导监督;小组负责落实整改;全员参与培训和执行。
核心条款签责任书,层层负责;做质量安全培训;执行核心制度;管好麻醉药;新项目要评估安全。
执行要求培训每年安排,定期检查指标,发现问题马上反馈,限期整改,记录留痕,每月开会分析一次。

1、在院质控科的领导下,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2、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3、科主任代表科室和院签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与科室人员签订实行层层负责,各负其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加强全科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科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质量安全培训纳入科室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定期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规定报告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等不良事件。

6、依法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和人员。对新开展医疗技术进行安全、质量效等管理与评价,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7、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监督使用情况。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手术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主刀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使用场景择期手术,急诊手术,术中会诊
制度目标让手术前后准备更到位,帮病人快点好起来,减少出错可能。
职责分工科主任管审批,主刀医生负责谈话签字,麻醉医生查房评估,手术室护士核对接送,总住院安排手术顺序。
核心条款术前要查清病情签同意书,术中三方一起核对身份部位,术后及时交接记录,按级别做手术不越级。
执行要求择期手术单10:30前送到手术室,急诊提前30分钟电话通知;麻醉医生术前必须看病人;每次手术前后都要三方当面核对并签名;手术记录当天写完。

神经外科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病人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术前管理

1 、各经治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等。

2 、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决定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总住院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 、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需填手术审批表,疑难重症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生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致残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4 、主刀医师亲自与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5、手术通知单应由总住院或科主任统一填写,各项目(包括参观人员)均需详细、准确填写到位,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

6、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10∶30前送至手术室,急诊需术前30分钟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

7、麻醉医生须于手术前日亲临病房查看二、三、四类手术病人,了解病情:患者身体状况、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再决定麻醉方式,同时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如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

8、手术当日病人作好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7∶30带病历将病人接往手术室,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手术安排表后方可推入手术间。

9、患者入手术间前,手术室护士应在准备间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换上手术服。

二、术中管理

1、手术医师须9∶00前进入手术室,进手术室后必须遵循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同麻醉医师再次确认手术病人姓名、手术部位。

2 、麻醉医生及手术间内所有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严肃性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刻注意尊重病人。

3 、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拟请上级医生或医务科进行术中会诊。术中如需调整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需由主刀医师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

4 、术中急需用血,巡回护士负责催促各环节争分夺妙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化验室必须配合以最快速度合血。

6 、术中麻醉医生不能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除一、二类手术同时照看两台时可偶尔离开外,任何时候均应守护在床头,严密监视生命体征变化。

7 、所有手术均应尽可能派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患者肢体摆放是否合适,有无压疮及患者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8 、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修理工、担架工)不得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三、术后管理

1 、巡回护士术毕提前 15 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经治医师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 、术后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按主刀医生意见经治医生开具。

3 、破坏性较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 ,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4 、麻醉师与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病人,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

5 、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主动为患者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6 、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

7 、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8 、麻醉医生术后至少随访病人一次,并记录。

手术室管理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手术衣不能随意穿出手术室。

2、进手术室实习、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3、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置,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麻醉药品与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5、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汇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7、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8、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9、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室采集的标本。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十、《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l、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师职称承担的责任,实行各级医师分级手术制度。

2、各手术科室应执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科室主任根据规定审批参加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

3、手术时按照已确定的手术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手术。手术中根据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可改变预定术式,需请示上级医师,按照医师分级手术范围规定进行手术。

4、如施行越级手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5、不执行分级手术制度者要追究责任。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时,只能选择医疗组(手术小组),不得违反分级手术制度。

6、除正在进行的手术外,上级医师不得未经查看病人病情、会诊,进行必要的术前讨论,以及办理必要的手术手续,而直接参加手术。

7、凡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危险性较大的五级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手术和病情危重而又必须进行的手术,除术前要认真进行全科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者并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家属和病人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抢救手术,也应履行上述报批手续。

手术分级标准

一、 医生分级:

1. 初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内者、医士。

2. 高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上者。

3. 初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内者。

4. 高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上者。

5. 正、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

二、疾病分级:

一级:常见疾病和小手术。

二级:中等疾病和手术。

三级:重大疾病和手术。

四级:疑难疾病和手术。

五级:疑难疾病和大手术,新开展的诊疗方法,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及外宾、港澳台胞。

三、各级医生疾病诊疗范围及权限

医生分级与有疾病分级相对应,即各级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应分级以下的疾病诊疗技能,对于德才兼备、业务技术提高较快的各级医师,经过科主任、业务院长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诊疗范围,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以外。急诊、抢救手术和疾病治疗不受级别限制。

严格三级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要根据疑难程度,经组内、科内、院内会诊后确定治疗方案。凡三级以上病例,必须要经过科内会诊;三级以上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组织由术者、麻醉师、台上护士参加的术前讨论;新开展项目或危险较大的手术应报告医务科批准备案,术前填写手术自愿书同时录音录像。

四、神经外科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

颅钻孔术,脑室穿刺术,脑血管造影术,脊髓造影术,脑脓肿穿刺抽脓术,颅骨凹陷骨折整复术,颅骨肿瘤切除术,开放性颅脑损伤清创术,颅骨修补术。

二级手术

外伤性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出血手术,脑胶质瘤切除术,脑室脑池分流术(torkiidsen手术),脑积水分流术。

三级手术

脑脓肿切除术,鞍部肿瘤切除术,颅神经微血管减压术,颅内脑膜瘤切除术,脊髓肿瘤切除术,重症颅脑损伤抢救手术。

四级手术

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脑室内肿瘤切除术,颅内外动脉吻合术,松果体区肿瘤切除术。

五级手术

脑动脉瘤蒂夹闭术,脑血管畸形切除术,新开展的手术,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和外宾、港澳台胞病人的手术。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麻醉科质量安全

适配人群麻醉科主任,麻醉医师,住院医师使用场景麻醉手术管理,围术期质控,麻醉不良事件
制度目标让麻醉更安全,减少出错,保护病人不受伤,提升记录质量,管好医生培训。
职责分工医院质控委员会管大方向,麻醉科小组抓日常,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医务部护理部感控科随时盯。
核心条款每月开质量会,每季大检查,麻醉记录要准要全要干净,用药输血必须两人核对,设备药品提前备好。
执行要求开会整改要留痕迹,检查结果全科通报,问题当天查当天改,不良事件马上报,交班必须当面说清楚,值班不能擅自离岗。

一、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麻醉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麻醉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麻醉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麻醉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麻醉手术质量与安全会议,对麻醉手术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麻醉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麻醉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麻醉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麻醉记录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手术患者的麻醉工作。

(三)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病情不稳定和疑难病例的手术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八)围麻醉期出现并发症或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向上级麻醉医师汇报,必要时请示科主任。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优选10篇)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适配人群现场品管员,生产部经理,品管部主管使用场景产品交付后,生产过程,客户投诉制度目标让质量安全事故有人管、有流程走。早点发现,快点处理,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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