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具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部门负责人,工器具保管人,安全员使用场景工器具交接,库房管理,绝缘检测
制度目标管好安全工器具,不乱放不混用,保证用的时候好使
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保管人是第二责任人,安监科安排试验,安全员每月检查
核心条款专柜存放、分类编号、贴标签、绝缘工具单独放、帐物卡要对得上
执行要求交接要写清楚,用前必须检查,潮湿要烘干,报废要登记,试验合格才贴证,不合格马上停用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二、 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的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五、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6)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8)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10)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管理维护

适配人群运行值班人员,试验值长,安监专责使用场景交接班检查,工器具试验,安全用具存放
制度目标防止安全工具乱用乱放出事故,让工具好用、管好、不出事。
职责分工安监专责查统计;试验值长做试验贴标签;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定期检查;值班员交接班要检查登记。
核心条款工具编号定置放;不准超期使用;坏的马上换;绝缘手套靴验电器要定期试;试验必须按规程来。
执行要求交接班时检查登记;试验值长按《安规》定期试;安监专责随时查;第一责任人抽查;不履职就按细则考核;记录要写清楚。

为进一步搞好我站安全工具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因安全工具器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1. 安全用具室内所有工具器严格实行定置管理,编号对应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2. 严禁安全工器具超期使用,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对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更换;

3. 运行值班人员每值交接班时应作好交接检查登记,发现损坏及时反映,以便更换或消缺;

4. 试验值长应按照《安规》规定,定期对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等进行试验工作,试验合格后注明“试验合格”的标签;

5. 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定进行,确保试验方法正确、试验结论正确、严禁出现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被试物及试验设备损坏;

6. 安监专责应随时检查和统计工具器的使用情况。

7. 电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按电站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岩寨电站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具使用

适配人群变电站安全员,运维值班人员,电气试验员,安全工器具管理员使用场景安全工具管理,绝缘工具使用,安全器具试验,安全工器具室维护,标示牌归类整理
制度目标防止安全工具乱放乱用,保证大家干活时不出事,让工具好找好用不坏。
职责分工安全员每月检查登记;站长管借用审批;值班员交接班时清点;档案员存试验报告。
核心条款工具编号固定存放;绝缘工具不能混用;损坏的必须报废;严禁挪作它用。
执行要求每月月底检查,每周开干燥灯、清扫工具;试验按周期做;借用要站长同意并记账;登记表贴墙上一份存档一份。

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 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具与接地线

适配人群变电站值班员,安全员,运维人员使用场景电力检修,倒闸操作,设备试验
制度目标防止用坏的安全工具伤人,让大家用对用好工具,保护干活时的安全。
职责分工安全员管工具收发和检查;值班员负责日常保管和交接;站长管外借审批。
核心条款工具要编号、建卡、定期试验;绝缘类必须干放;用前必查外观和日期;坏的马上换掉销毁。
执行要求每天交接班查一遍;每月核对卡片和实物;试验到期前一周报安全员;记录本随工具放一起;站长不定期抽查。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第一小学安全工作

适配人群班主任教师,值日教师,值班领导使用场景课间管理,实验教学,校外活动
制度目标让教学不乱套,学生少受伤,出事能快处理,平安上学放学,损失尽量小。
职责分工校长总负责。老师教安全知识。值班老师管现场。保安联系派出所。后勤查校舍设施。
核心条款不打骂学生,不让学生乱跑乱爬,不带危险品进校,放学提醒安全,隐患马上报。
执行要求每月安全课,每周班会讲,每天放学提一句。出事一小时内上报。校舍每周查,问题马上修或封。值日老师天天盯。

区第一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8、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9、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骑自行车的学生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1、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运行值班员,电气专工,值长使用场景设备检修,电气操作,热力隔离
制度目标让班组用好标示牌和安全工器具,规范使用方法,补上安全技术措施的漏洞。
职责分工电气专工管标示牌和工器具,每月清查一次。领导和各专工抽查使用情况,保证能用好。
核心条款标示牌按类型挂对地方,热力和电气牌子不能混用。工器具用前要检查外观,破损的不能用。
执行要求交接班要查标示牌摆放,不合要求不接班。工作票开工要挂够牌子,终结时全收回。存放只能在值班室工具柜或集控室指定位置。发现漏挂、少收、乱放、用坏牌都扣钱。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了更好的发挥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班组正确、规范地对其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技术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运行部所有人员。

2. 职责

2.1.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负责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查工作。

2.2. 发电运行部领导及各专工(分部主任)负责抽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同时要保障工器具的可靠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标示牌的使用与管理

3.1.1 标示牌的使用范围

3.1.1.1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3.1.1.1.1 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3.1.1.1.2 悬挂在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3.1.1.2 《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仅用于热机)

3.1.1.2.1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热力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上。

3.1.1.2.2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烟风系统的挡板就地操作机构把手上。

3.1.1.3 《止步 高压危险》

3.1.1.3.1 悬挂在室外带电工作区域的安全围栏上。

3.1.1.3.2 悬挂在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3.1.1.3.3 悬挂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外壳上。

3.1.1.3.4 悬挂在高压试验地点安全围栏上。

3.1.1.4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3.1.1.5 《从此上下》悬挂在上下设备的楼梯处。

3.1.2 配备与存放

3.1.2.1 发电部各专业用标示牌必须存放在各值班室指定专用工具柜内。

3.1.2.2 电气用其它标示牌按照类别分别存放在集控室。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存放标示牌。

3.1.2.3 标示牌的检查应列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对摆放不合要求的应不予接班。

3.1.3 标示牌的使用管理

3.1.3.1 在办理检修工作票开工后,要清楚该票做检修安全措施使用了多少标示牌及其名称,不得漏挂标示牌。

3.1.3.2 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时,要清楚恢复措施收回的标示牌数量及其名称,并及时将标示牌收回。

3.1.3.3 标示牌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热力用标示牌和电气用标示牌不得混用。

3.1.4 检查与考核

3.1.4.1 标示牌列入专业管理范围,由发电运行部专工(分部主任)监督其执行情况。

3.1.4.2 安全措施应悬挂标示牌而未挂者,每发现一处,考核50元。

3.1.4.3 工作终结恢复措施时,标示牌应当全部收回(包括围栏绳、链子、锁等 ),每发现少收回一块,考核100元。

3.1.4.4 除在规定的地点存放标示牌外,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存放。在生产现场、各配电室、开关室、保护室等处每发现一块丢弃的标示牌,考核当班班组50元。

3.1.4.5 各值班点热力用、电气用标示牌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清洁,发现牌子绳断时,要及时换新绳。各值总负责人为值长,而且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3.1.4.6 发现有损坏的牌子时,及时交回发电运行部处理。现场不得使用破损的标示牌。每发现使用一块,考核使用班组50元。(破损指:标示牌字迹掉漆看不清楚、变形严重、有明显的裂缝、残缺不全及断绳等)

3.2 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1 安全工器具包括的内容

3.2.1.1 登高安全工器具:安全带。

3.2.1.2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棒、绝缘垫、验电笔、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线等。

3.2.1.3 公用工器具:各型搬钩、对讲机、排插座、漏氢检测仪、红外线测温仪、测振仪、盘车把手、粉尘检测仪、兆欧表、各电气操作工具、正压呼吸器、防水套鞋等。

3.2.1.4 班组工器具:万用表、对讲机、手电筒、阀门钩、扳手、防热手套、防热面罩等工器具。

3.2.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3.2.2.1 登高安全工器具:登高作业必须按照《安规》采取必要的防坠落措施,发现一次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考核值长、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3.2.2.2 电气安全工器具:电气操作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须正确、规范。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破损、空洞、无检验合格证等问题时,禁止使用并汇报部门处理。发现一次应用不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确考核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使用

适配人群变电运维人员,值班长,安全工器具保管员使用场景变电站作业,电气操作,接地线装拆
制度目标防止变电站人员受伤,管好安全工器具,不让出事。
职责分工站长管监督检查和计划申报;专人管公用工具存放;个人管自己工具;都得做检查试验。
核心条款工具有编号,绝缘杆要标电压;用前必须查,坏的马上停;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标签要贴好,报告留两期。
执行要求交接班和使用前必查;按周期试验不能超;公用工具放干燥处,绝缘类单独放;借出去要值长同意;不合格的不准在现场放。

1 为保证变电站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

2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和配置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执行。

3 安全工器具分类:

3.1 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核相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携带型接地线等。

3.2 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栏、遮栏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铁鞋)等。

3.3 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

4 变电站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建立每件用具的试验检查记录。

5 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确的编号,绝缘杆和验电器还应标明使用电压等级和节数。

6 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

7 安全工器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8 各种安全工具应按安全规程的周期进行试验,不得超期使用。

9 公用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应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绝缘手套、绝缘靴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绝缘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方可使用。

10 变电站携带型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需要。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 毫米。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盘绕长度一致,悬挂整齐。

11 各种标识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并做到各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遮栏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12 站长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13 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公布认定合格产品。新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3.1 产品许可证;

13.2 出厂试验合格证;

13.3 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13.4 使用说明书;

13.5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检查"试验合格证"标签(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是否贴好。每件工具有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15 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不得存放在变电站现场。

16 未经当值值长许可,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输变电运维人员,农村用电管理人员,安监稽查人员使用场景电力作业现场,登高作业过程,电气设备检修
制度目标让大家用上合格安全工具,不被电到、不摔跤、不烫伤,管好买、验、用、放、扔这些事。
职责分工农村用电部和输变电工区报计划;安监部审核备案、监督检验;班组专人管、记台账、做日常检查。
核心条款买要正规厂、有证有说明书;存放要干爽不叠放;编号固定对应;定期试验贴标签;坏的报废要报备。
执行要求台账要写全名字型号编号日期;每次用前必须检查五项内容;雨季前加查一次;检查记录要签字;安监部不定期抽查扣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1、 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2、 安监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依次扣取相应分数。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负责组织;安监部负责监督。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部门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 是否清洁、完好。

(二)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 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 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 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工作

适配人群校长及分管领导,班主任及值周教师,科任与体育教师使用场景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集体活动,食品安全监管
制度目标让学校不乱套,老师学生都平安,少出事,多安心。
职责分工校长总负责,安全办管具体,班主任盯班级,老师守课堂,门卫看大门,人人有活干。
核心条款不许体罚学生,不许乱用电器,不许校外危险活动,不许吃不干净东西,不许带危险品进校。
执行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每周开一次安全会,每天课间巡查,放假前开学初重点讲安全,出事马上报、马上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限于柳树镇第三中心小学校试用。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由校长负总责和安全办公室、班级负全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学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并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实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七条 学校校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第八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九条 全体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①交通安全教育;②防溺水安全教育;③消防安全教育;④饮食卫生安全教育;⑤用电用气安全教育;⑥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⑦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⑧网络安全教育;⑨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⑩防意外伤害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十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条 全体教师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第十二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①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②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将放假前、开学初、季节变换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③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各班级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引发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

第三章 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要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的作用。

第十七条 加强学校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学校保卫机构。学校要配备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要积极同公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必要时派警员在校门口疏导和排除干扰,保证学生出入有序安全。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假节日应加强重点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派人维护、处理,杜绝事故发生。学校对教育主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督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请示协助解决。

第二十条 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各种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工作应列入学校内部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建立有关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定期进行查验,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或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 校内设施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凡经县(区、市)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宿舍、教学楼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①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学校开展夜间活动时应负责提供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有关人员能安全撤离和疏散。

②学校后勤办公室应加强电源、电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第二十五条 严禁学校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及火药类物品,严禁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后勤办公室、教导处要严格加强对实验室、财务室、档案室、图书室的管理,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第五章 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①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报请学校安全办公室备案,校长批准同意方能成行。

②学校活动组织者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第二十九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参加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对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证件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

第六章 健康与卫生安全

第三十二条 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体育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三十三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教导处、体育老师应加强对眼保健操操、大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任何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有责任抵制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学校师生服务部、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在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①学校应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把好加工过程的卫生关和食品存贮关,落实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严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②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学校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③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七章 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安排好值班护校,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全体教师都有护校值班的义务。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食堂、宿舍、教学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非公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②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每天中午、下午放学,行政值周、兼职保安员、负责路队护送的值周教师要组织学生按路队安排回家。

③学校保安全办公室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省道路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第三十八条 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后勤办公室应加强财物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时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四十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城监、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八章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意外伤亡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相关处室或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四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生师生死亡或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第九章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 班级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由于学校或教师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要求

一、校长工作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及要求,逗硬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个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定期不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作出决策,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7、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满足学校安全需要。

二、分管领导管理工作安全职责

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检查、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职责;

3、与学校各部门和岗位分别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位;

4、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

5、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按照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

7、安排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少先队、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8、负责指导、督促学校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值周领导工作安全职责

1、行政值周领导是当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处理当周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上报校长;

2、负责当周校园、教学楼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3、监督当周值周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当周各班的纪律、卫生进行评分;

4、监督住校生生活教师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门卫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学生走出校门发生安全事故;

四、值周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值周教师在课间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自己执勤范围安全情况,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周行政值周领导或学校安全办公室;

2、值周教师遇学校集体活动、*时,到达各楼道门口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

3、负责加强课余时间校园内学生的安全管理;

4、学生放学时督促学生及时离校返家,认真检查学生的路队护送工作。

五、班主任工作安全职责

1、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做好思想工作。每天至少一次强调安全纪律和要求,对个别调皮好动的学生要重点提示,经常告诫,重点防范。及时了解迟到、早退、缺席学生的原因并做好记录,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

2、每天最少检查一次教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如:天花板、桌凳、走廊栏杆、墙壁、门窗玻璃、电线电灯等,一经发现,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3、每天要安排好学生安全值日岗;认真落实晨检、午检、晚查制度;

4、在每天的课间操和放学时要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5、及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一周不少于两次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间有无矛盾纠纷,及时有效排查调解师生间、同学间的矛盾纠纷;

6、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学生擅自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一经发现,要尽力制止,并通知家长。

7、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通知家长;

8、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生理、心理异常以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的学生在安排体育、劳动、活动、*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10、各班利用班团(队)活动、黑板报、综合实践课,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六、科任课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工作,自觉接受安全办公室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整顿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班主任;

3、在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配合班主任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4、晚辅导、放学后要待学生全部下楼后方可离岗;

5、发现学生吵嘴、打架要及时制止、处理,不留后患。事后应将情况通报班主任;

6、组织学生上实验课、音乐课等一定要严格操作规程,有效预防和制止学生打闹、随意触摸电器电线、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七、食堂监管、巡查人员工作安全职责

1、负责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2、督促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3、负责食堂三餐食品留样、品尝制度,并认真做好留样记录;

4、督促检查食堂经营人员搞好个人卫生,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做好进货台帐登记,索证齐全;

5、负责学校周边安全巡查和监督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八、体育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上体育课和从事其他体育活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要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安排适合的体育项目;

3、课前必须严格考勤;课中要认真检查学生活动项目是否安全,若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制止并教育学生;课后要集合考勤。不提前上下课,课中不擅离岗位;

4、在体育课上出现意外,立即组织施救,并报告教务处、安全办和有关领导。

九、门卫工作安全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和校园巡逻工作,校门要坚持上班时间守护制度,要定时不定时地开展校园巡逻,对校外人员进行盘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登记册,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3、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持班主任或学校行政值周批准的假条,方可离校;

4、携带大件包裹物品进、出校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要检查并进行登记;

5、严格控制机动车入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准在校内鸣放喇叭。

学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上班期间由行政值周、门卫和值周教师轮流值班。

2、夜间由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和部分住校教师守护值班。

3、节假日由校行政领导带班,门卫值班。

4、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由专人值班守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不迟到、早退或脱岗。

2、对各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失窃,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传达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4、保管好值班物品,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5、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负责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处罚措施

1、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制度,按本校考勤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发生了案件或事故,对缺岗、迟到、早退、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防火安全责任,有效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防火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实行三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管理机构

1、学校指定安全办公室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领导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各室、食堂的负责人及班级的班主任为本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

3、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二)学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一级)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标,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

3、负责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火险隐患。

5、负责规划消防设施,组织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的情况。

(三)各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二级)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负责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并保证本部门的防火安全。

2、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安全保卫制度。

3、每日上下班时应先认真检查本部门及责任区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异常现象。

4、合理使用电器,不超负荷;不乱拉、改搭、迁线和安装灯头插座等。

5、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器材。

6、发现火情,应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四)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三级)

1、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部门直至学校领导报告。

3、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督促师生员工管理好消防设备器材,保证有效使用。

(五)用电防火安全制度

1、学校内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或自行搭线,电器设备和电线设备及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3、不准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应经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制定制度,专一保管。住宿人员在使用电器时应认真检查电器是否安全合格,不合格的杜绝使用。使用时不得超负荷,使用后不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电线除每月检查一次外,每年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沱牌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管理、文化站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沱牌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队伍,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2、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传染病防制工作人员。

3、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4、学校实行晨检制度。主要对来校师生、其他员工通过询问和必要的体温检测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巡查;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及其诊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校总务处。同时要尽早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承担。

5、学校实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应及时向当地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6、学校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要对小学新生进行入学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要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场所、食堂、厕所进行定期空气清洁消毒和物品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由总务处负责。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学校要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负责人是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学生在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队防碍交通安全;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5、对步行上学、放学的学生,学校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的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门卫、值周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学校要在校门口两个路段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其他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门卫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 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心理咨询(辅导)制度

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少年儿童,由于社会、家庭、学校和自身的原因,极易产生各种心理困惑与烦恼,直接影响到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全面和谐发展。 本心理咨询旨在为小学生提供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训练、心理诊断、心灵治疗等服务,对学生个人与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行全面的评估与监测,为我校中小学生提供倾诉心曲的场所,搭建心理沟通、交流和指导的平台,促进未成年人心灵健康成长。

一、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遵守心理咨询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三、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四、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五、咨询工作要做好记录并整理归档。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物业安全工作

适配人群维修班组长,护卫班组长,安全负责人使用场景日常交接班,设备运行监控,重点部位巡查
制度目标让每天、每月、每季都有人查安全,不漏掉隐患,不让水电门窗忘关。
职责分工维修护卫班长日查责任区;管理处安全负责人月查重点部位;公司安委会季查全公司重点项。
核心条款日查要交接班时巡、关水关电关门窗;月查看制度执行、设备运行、记录齐全;季查按表打分。
执行要求日查天天做,月查每月一次,季查每季一次。班长自己查,负责人带队查,安委会统一组织查。检查结果要记下来,问题要写清楚怎么改。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检查

1、日查:以交接班制度为主。维修、护卫班长必须坚持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巡检查,上下班前后检查责任区有无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地是否整齐清洁。关水、关电、关门窗。

2、月查: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各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的情况;

b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c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d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研究解决措施,作好记录。

3、季查:公司安委会组织人员对全公司重点部位、设备、电气、装修、燃气等进行检查,并按《安全检查记录》进行评分。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适配人群部门负责人,工器具保管人,安全员使用场景工器具交接,库房管理,绝缘检测制度目标管好安全工器具,不乱放不混用,保证用的时候好使职责分工部门负责人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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