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搭设单位,使用单位 | 使用场景 | 吊装作业,临边洞口,高处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防护更安全,防止东西出问题,验收要认真做,按方案和规范来。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组织验收,安全员检查签字,搭设单位先自检,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交底人填记录。 | ||
| 核心条款 | 防护搭完必须验收,不达标不能签字,要整改;交接和拆除都要申请、确认、留记录。 | ||
| 执行要求 | 自检合格才报验,多人一起验,签字确认,记录由安全员或临电负责人存档,日常要检查。 | ||
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防护的验收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一、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1、 验收项目
(1)吊装器具验收;(2)临边防护验收;(3)洞口防护验收;(4)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5)模板支架验收;(6)井道承重平台验收;(7)物料周转平台验收;(8)交叉作业防护验收;(9)马道防护验收;(10)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11)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13)临电验收;(14)、其他防护验收。
2、 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项目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二、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1)、机械设备安全验收;
(2)、机械防护验收;
(3)、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
机械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及要求
(1)、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
(2)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3)、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4)、照明验收
(5)、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临电负责人),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临电负责人留存验收记录。
四、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应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要求相关范围进行整改。
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部门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学生实验员 | 使用场景 | 实验教学,危险操作,设备运行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实验室出安全事故,保护老师学生安全,保护仪器设备不被损坏。 | ||
| 职责分工 | 专人管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人员要培训考核。检测前要熟悉步骤和仪器性能。 | ||
| 核心条款 | 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吸烟吃东西,有毒物质要戴手套眼镜,下班前关水电气和门窗。 | ||
| 执行要求 | 实验时人不能离场,仪器出问题先断电再查,灭火器要会用,火警盗窃马上报,不能瞒着不说。 | ||
堰草口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六、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九、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十一、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十四、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医废收集人员,院感防控人员,临床操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废物处置,职业暴露响应,废物流失处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医疗废物伤人,避免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和病人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院感科负责监督指导;各科室人员执行分类收集;后勤负责清洗消毒;防护用品由医院统一配发。 | ||
| 核心条款 | 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禁止吸烟饮食;废物不能直接碰身体;每天洗箱、每次转运后消毒暂存处。 | ||
| 执行要求 | 手接触废物后马上洗手消毒;职业暴露30分钟内报科室,2小时内报院感科;发生泄漏要立刻报告并按步骤处理;院感科每月检查落实情况。 | ||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周转箱清洗消毒,暂存处每次转运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等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院感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1、工作人员因针刺、割伤、咬伤、或者血液/体液溅到粘膜或者通过破损的皮肤而暴露于血液/体液后,应马上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15分钟。如果喷溅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冲15分钟。受伤者应马上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寻求进一步的治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10分钟以上,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还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据感染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5、进行患者、受伤者的相关的血液监测,如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梅毒等。
6、发生暴露30分钟内向本科室领导报告,2小时内科室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7、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针对刺伤的损害进行评估,确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制定追踪观察和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第一发现人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有关的主管部门;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5、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工作人员要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0一五年七月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
| 适配人群 | 车间安全管理员,设备科管理人员,一线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险作业区域,高空作业区,受限作业地点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都好用、管用,保护大家不受伤,设备不坏掉,减少出事可能。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科定标准、盯着执行。各车间装、验、修、报新东西。车间责任按5s制度分。 | ||
| 核心条款 | 坏了得报修,临时拆要批准,装完必须复原。标识要干净醒目,危险地方必须有盖板或护栏。 | ||
| 执行要求 | 半年查一次,发现破损马上报。领导批了才能动防护设施。安全部门要常检查,有问题开整改单。私自拆毁要处理。 | ||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见,并报厂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
3、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到货后,各车间按照申报计划
开具领用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现场安装。
(二)日常管理
1、各车间应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设施运行可靠、有效,安全标识清晰、干净,并定期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2、因检修、施工作业,需临时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前向车间领导申请,经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完毕必须及时予以恢复至初始状态,检修和使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因老化、破损,不能满足安全需要必须增加或更新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同意,报送设备科审查、确认,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厂领导审批意见,汇总上报公司进行办理。
4、厂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完整性、有效性纳入安全检查项目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或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予以改正。
5、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危险作业区域或设备的明显位置,且醒目、清晰,各类标识应保持洁净,设置的高度应与人的视线基本保持一致。
6、危险作业区域的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牌,对危险因素、危害程度、事故类别、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予以明示。
7、在危险地段、高空作业区、受限作业地点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各类井、坑、沟、洞均应加装防护盖板或护栏。
8、在生产作业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失效和安全标识破损、缺失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要求维修和恢复。
9、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标识)未经同意,私自拆除、移动和破坏的,由各级安全部门予以制止、处理,对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事故的,由肇事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和其他的法律责任。
五、检查与考核
1、检查
使用单位班组对本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产品)的安全性能的完好性、安全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标定校验等工作开展日常性检查。
2、考核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厂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1)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2)人为损坏或擅自扩大报废范围的,处罚责任单位100~300元/个。
(3)未及时安排修复、标定、校验的,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台。
(4)因安全防护装置配置不当、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以及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追究。
六、相关纪录
1、安全警示标识台账
2、安全防护设施台账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备操作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动火焊接,深基坑施工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警示牌摆得对、看得清,大家不容易出错,少出事。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管采购资质,安委会盯检查,各区域派专人天天看,发现坏了马上换。 | ||
| 核心条款 | 红蓝黄绿四色各代表不同意思,危险地方必须挂对应牌子,比如电箱挂“当心触电”,坑边挂“当心坠落”。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要培训怎么认牌子,专管员每周查一次,填表留底,坏的24小时内换掉,破坏牌子按奖惩制度处理。 | ||
1.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管理
3.名词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4.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4.1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4.1.1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公司的人员易于看到。
4.1.2公司应设置专人负责公司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4.13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2安全警示标志
4.2.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2.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2.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4.3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
4.3.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4.3.2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3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4.3.4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5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4.3.6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4.3.7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4.3.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5.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5.1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须资料齐全,并有综合办对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禁止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5.2 安全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 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5.3 安全防护设施所在辖区应指定专人对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按要求填报检查表。如遇异常,须及时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在现场悬挂相应警示标志。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材料
| 适配人群 | 项目机物部人员,安全员,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采购,安全防护领用,材料进场验收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假货劣货进工地,管好采购,让大家戴好防护用品,保安全。 | ||
| 职责分工 | 机物部挑供应商、做计划;安全员查材料、收证件、记台账;分管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起验货。 | ||
| 核心条款 | 只跟合格供应商签合同;进场必查证件和实物;不合格的贴标清退;过期变质的防护品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合同要写清标准和验收法;验收分批查 随时查;台账天天记;安全员天天盯;每月季度发劳保;损坏了马上换。 | ||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 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放射防护员,辐射检测员,射线装置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辐射事故处置,放射装置调试,新建放射场所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放射伤害,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安全,让防护工作有章可循。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设防护管理机构;专人负责日常防护;负责人管事故处理;卫生部门监督。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设明显放射标志;建应急措施和操作规程。 | ||
| 执行要求 | 新建场所要提前审批验收;定期做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培训要按时参加;事故必须马上报告并启动预案;防护设施要常检查维护。 | ||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和验收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六、放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他入口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七、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配备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防护负责人,主管人员,防护人员应迅速提出全面处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认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组织实施;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项目供应科,安监科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进场,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发放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用上合格安全帽和防护用品,不戴帽子不进工地,东西坏了马上换掉。 | ||
| 职责分工 | 供应科买防护用品;安监科审厂家、做试验、查旧货;施工单位发用品、管检查、记台账。 | ||
| 核心条款 | 帽子必须戴好系紧;旧用品要交采购日期和使用说明;不合格的立马停用报废。 | ||
| 执行要求 | 安监科每季度查一次记录;供应科采购前先送检;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点名检查佩戴情况;发现没戴或戴错当场纠正。 | ||
1. 安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供应科选定采购厂家或采购并负责收集相关的安全证书。
2.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厂家的选定必须由安监科审查,合格后方可选定。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安监科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
3.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4.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5. 施工单位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安监科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部,事业部主管 | 使用场景 | 生产操作,粉尘作业,化学品接触 |
|---|---|---|---|
| 制度目标 | 保护员工在干活时别中毒、别受伤,让身体安全健康点。 | ||
| 职责分工 | 总经办定标准、管发放;安全员和生产部查用得对不对;各部门盯员工戴好用好。 | ||
| 核心条款 | 按岗位发防护用品;上岗必须戴;口罩防尘防毒;特殊工种要配齐;防护鞋半年换一次。 | ||
| 执行要求 | 每月8号领东西;仓库记台账;申报单要审批才发;多领要自己掏钱;每月30号报采购,5号前到货;登记表每月交总经办。 | ||
1. 目的与范围
为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 职责
2.1 总经办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管理;
2.2 总经办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情况。
2.3 各有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要求佩戴实施。
3 工作程序
3.1 基本原则
3.1.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外伤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而配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防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3.1.2 各种劳防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岗位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公司严格按相关政府规定要求发放。
3.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结合岗位与生产作业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不断调整。
3.1.4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3.2 管理办法
3.2.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2 各办公室、事业部、制品部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总经办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3.2.3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3.2.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公司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办批准的“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才能领用。
3.3 劳保用品的采购
3.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30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总经办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所有物品统一在麦德龙采购)
3.3.2 采购部根据采购单于每月5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3.4 劳保用品的发放
3.4.1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必须严格按各岗位人员填写登记表上报总经办。
3.4.2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8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3.4.3 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3.4.4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5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3.5.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3.5.2 经常接触粉尘、化学品的员工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防尘口罩。
3.5.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5.4 对于要穿防护鞋的工种,各事业部、制品部主管填写申报单交总经办,经审核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购买并备案发放。防护鞋每6个月更换一次。
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和
| 适配人群 | 辐射安全管理员,射线装置操作员,辐射防护培训师 | 使用场景 | 辐射工作场所,射线装置操作,辐射事故处置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懂辐射防护法律,管好射线装置,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科主任管体检、剂量记录、评估报告;小组处理事故。 | ||
| 核心条款 | 先办许可证才能用设备;换设备要重评;变更单位20天内办手续;破损要注销登记。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培训拿证,每2年复训;每年体检,戴剂量计,每季度测一次;场所挂标志、设警戒线;每年1月20日前交评估报告。 | ||
一、 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 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 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 单位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每年1月20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并抄送省级环保部门,由主任负责。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八、 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以《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中的方案进行处理,必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