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

适配人群计量中心主任,班组负责人,检测人员使用场景检测环境控制,校准场所管理,检定条件保障
制定目的怕温度湿度乱跑影响检测结果不准,怕灰尘振动让仪器出错,怕环境差害得数据不靠谱。
适用范围所有做检测校准检定的实验室、恒温房间、办公区、设备存放地。
职责分工主任批目标、配设备;中心办管办公区和恒温房;班组长提需求;检测员记参数、做维护;监督员盯环境。
管理要求装监控设备记温湿度;强电磁要隔离;废水废气得排好;非固定场所写清环境要求;气体钢瓶压力表要控好。
监督与检查检测员每天看环境参数;班组长不定期查设施;中心办修水电照明;监督员随机检查并记录;没做到就停检测,重做数据,查物品有效性。

基础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检测/校准/检定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检测、校准和检定结果的准确有效,本计量中心根据检测/校准/检定活动的不同需求,设置和配置相应的检测/校准/检定环境和设施,必要时配置环境监控和记录设施,对影响检测/校准/检定活动的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开展检测/校准/检定活动的所有实验室设施和环境的控制和维护。

3职责

3.1主任批准各班组环境控制目标。

3.2主任负责基础设施中仪器设备(包括环境监控设备)的配备。

3.3中心办实施实验室外环境/办公区域环境条件和恒温实验室环境条件的控制及办公、通讯基础设施的配备、维护。

3.4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提出环境控制目标、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控设施的配备需求。

3.5检测/校准/检定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员和物品管理员负责记录、监控环境控制参数及工作环境、设施的维护。

3.6质量监督员对检测/校准/检定环境控制进行必要、有效的监督。

4工作程序

4.1基础设施

4.1.1各班组根据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仪器设备故障情况/新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设备情况等决定仪器设备是否更新或新增,提出购置申请。中心办汇总各班组的购置申请,制定全中心的仪器设备(包括环境监控设施)购置计划,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仪器设备溯源执行《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1.2各部门根据检测/校准/检定技术工作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所需办公场所、通讯设施、办公用品的要求,由中心办协调解决。

4.1.3中心办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合理分配工作场所,配置通信设施和办公用品,并负责各部门通信设施的管理,提供必要的维护,保证通讯设施完好;负责办公家具的购置、修缮;为各部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放置于醒目易取地点。

4.1.4中心办在分配办公场所和配置办公用品时,应考虑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环境因素,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更好发挥人员的潜能。

4.1.5中心办应确保办公区域公共环境和建筑物外部环境良好,保证供电、供水的可靠,并使办公和生产场所照明符合要求,保证排水系统工作正常,对上述内容提供必要的检修和维护。

4.2环境条件的要求

4.2.1本计量中心应确保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和物品、消耗品等的储存环境不会使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无效,或对测量结果产生不良影响。各班组应有符合技术标准或校准方法要求的环境条件;根据各实验室功能的不同,应充分考核能源、采光、采暖、通风等的要求,并考虑内、外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振动、电磁辐射、灰尘等对检测/校准/检定工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测/校准/检定活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4.2.2有废水、废气、废油等产生的班组应配有合适的排放系统,有强电磁辐射产生的校准实验室应有适当的隔离措施。

4.3环境目标的确立

4.3.1各班组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仪器设备的最高使用限制要求,执行的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对物品检测/校准/检定、储存、保管的最高限制要求和消耗品保管、储存的限制要求提出相关实验室、物品(包括消耗品)贮存、保管的环境控制目标,由班组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

4.3.2监控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实验室、物品贮存室、消耗品贮存室、标准物质贮存室最高环境限制目标

场地要求

监控方式

监控设备

4.3.3对在非固定场所实施的检测/校准/检定,其环境条件的影响及控制应在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方案/大纲中作出明确规定。

4.4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环境的监控与维持

4.4.1凡标准、规程有要求或环境条件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设备精度有影响时,有关部门及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应按照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监控措施,必要时配备相应的监控与记录设施。

4.4.2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班组检测/校准/检定工作所需各种设施的日常维护,不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环境条件的符合性。

4.4.3中心办应确保有恒温要求的实验室环境条件符合检测/校准/检定实验室最高环境限制要求,由中心办和相关班组协同分别监控环境条件。

4.4.4如果遇到因环境条件因素危及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时,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校准/检定工作,以避免环境条件发生偏离后给检测/校准/检定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班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此间出具的检测/校准/检定数据的有效性应作分析和判断处理,对数据进行重新复核,必要时重新检测/校准/检定。

4.4.5物品和消耗品的保存环境条件如发生偏离后,应尽快恢复保存环境条件,班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物品的有效性安排核查,对消耗品的质量进行验证,以确认物品、消耗品质量是否发生变化。

4.4.6对涉及检测/校准/检定安全参数、设施也应进行控制,如:检测用气体钢瓶、压力表、高压大厅接地电阻等。

4.4.7质量监督员不定期对检测/校准/检定环境条件进行必要、有效的监督,并记录。

4.5检测/校准/检定区域的隔离

4.5.1各班组中不同的实验室应布局合理,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如防噪声、防振动、防污染等措施,防止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

4.5.2各班组应实行检测/校准/检定区域(包括物品制备、存放区域和消耗品贮存区域)与办公区域的分离,防止对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4.5.3现场的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有防护(隔离)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在防护(隔离)措施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应暂停工作,待条件具备时,再开始工作。

4.6检测/校准/检定区域的控制

4.6.1一般情况下,非本计量中心的人员不得进入检测/校准/检定区域他,特殊情况许经相关班组负责人批准。

4.6.2经批准外来培训的人员,需进入检测/校准/检定区域的,必须有本部门人员的陪同。

4.6.3顾客或其代表为了解本计量中心为其所送物品进行检测/校准/检定的质量,要求进入检测/校准/检定区域的,经该班组负责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不允许顾客或其代表观察和了解本部门为其他顾客所进行的检测/校准/检定工作。

4.7实验室的内务管理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全的受控状态,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测/校准/检定无关的活动,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1(a/0)《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6记录

6.1环境条件记录(格式自定)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新项目评审

适配人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中心办人员使用场景新项目立项,标准更新增项,能力扩项评审
制定目的新项目越来越多,怕标准变了做不准,怕设备不够用,怕人不会操作,怕环境不达标,怕客户不满意。
适用范围所有新开的检测、校准、检定项目。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拍板立项和评审结果;质量负责人组织评审;中心办买设备、配环境、培训人;班组提申请、做实施。
管理要求填申请表、做评审表、配仪器、改环境、培训人、写作业指导书、做不确定度、填原始记录、出证书报告。
监督与检查质量负责人牵头查,中心办配合落实,班组具体干。没按步骤走要重来,评审不通过不能开干,验收不合格得整改。检查留记录,谁漏了谁补,反复错要通报。

新项目评审程序

1目的

为了不断满足本计量中心发展的需要,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拓检测/校准/检定服务能力,使新增项目能够满足本计量中心质量体系和顾客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新开展的检测/校准/检定项目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批准新项目立项申请和评审报告。

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新项目评审工作。

3.3中心办负责配置新项目实施所需仪器设备。

3.4中心办负责满足新项目所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并培训与新项目有关的人员。

3.5班组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方向提出新项目立项的申请,并执行新项目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班组根据科技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和本实验室已确定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新的检测和校准方法,提出拟开展的新检测/校准/检定项目申请,填写《新项目申请表》;当标准更新后新旧标准内容差异较大,原检测/校准/检定条件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时,该项目需按本程序执行。申请内容主要应包括:项目名称、依据、实施内容、市场预测、资源配置、费用等。

4.2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所申请项目的先进性、符合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填写《新项目评审表》,最终确定全所新开展的工作项目,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3实施

4.3.1中心办根据新项目的要求配备所需仪器设备;

4.3.2中心办根据新项目的要求配备所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并培训与新项目有关的人员。

4.3.3班组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新项目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新项目的实施准备。

4.3.3.1组织有关人员对新项目依据的标准进行熟悉、分析、研究、确认,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4.3.3.2根据要求,对新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供应品进行购置,并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执行《仪器设备控制和管理程序》和《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3.3.3组织有关人员对实施新项目应具备的环境条件进行确认,执行《基础设施和环境建立控制程序》。

4.3.3.4对参与新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标准,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等,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4.3.3.5依据标准的要求,确定新项目原始记录格式和证书/报告格式,执行《记录控制程序》和《报告和证书管理程序》。

4.3.3.6上述条件具备后,组织新项目的实施,执行《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或《现场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并实施质量控制。必要时进行人员间比对、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等,执行《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4.3.3.7检测/校准/检定过程中,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工作完成后,按要求编制证书/报告,执行《报告和证书管理程序》。

4.4涉及测量不确定度的项目,还应进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审,执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4.5新项目测试结束后,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中心办实施对新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填写《新项目验收表》。评审、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新项目的法律、法规要求;

——新项目的方法和作业文件;

——新项目所用仪器的检定/校准结果;

——新项目消耗品的来源及其质量;

——环境和设施;

——有关新项目人员的职责和培训。 4.6若验收完全符合要求,新项目则可投入试运行,条件成熟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向认可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的增项申请。

4.7增项申请得到认可后,对社会正式发布新增的检测/校准/检定项目。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9(a/0)《记录控制程序》

5.2gaepc/qp-12(a/0)《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3gaepc/qp-13(a/0)《基础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5.4gaepc/qp-16(a/0)《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5.5gaepc/qp-18(a/0)《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5.6gaepc/qp-19(a/0)《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5.7gaepc/qp-22(a/0)《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5.8gaepc/qp-23(a/0)《报告和证书管理程序》

5.9gaepc/qp-24(a/0)《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5.10gaepc/qp-25(a/0)《现场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43《新项目申请表》

6.2gaepc/qr-44《新项目评审表》

6.3gaepc/qr-45《新项目验收表》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适配人群计量检定员,无损检测员,理化检验员使用场景计量检定,无损检测,理化试验
制定目的怕人不够用,或新来的人不会干,老员工技能跟不上。培训不到位容易出错,影响检测结果准不准。
适用范围计量中心所有人,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管质量、技术、操作、检查的岗位。
职责分工中心办管计划、培训、资格认定、档案;各部门管本部门培训考核、技术档案;领导要批方案、看结果。
管理要求上岗前必须培训,特殊岗位要拿证;每年定培训计划;培训后要考试;不合格得重学;所有培训留记录。
监督与检查中心办年底查全年培训情况,各部门交登记表;没按计划做要补;考核不过关不安排原岗;资料员存档,谁没交谁负责补上。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合理配置本计量中心人力资源,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本计量中心职工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本计量中心质量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长期雇员和签约人员的管理。

3职责

3.1中心办负责人力资源策划,制定本计量中心人员培训计划,负责职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评价;

3.2中心办负责专业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认定工作,办理职工岗位变动手续。建立长期雇员的人事档案;

3.3各部门负责人员培训考核的实施,并负责建立和保存各自人员的技术档案。

4工作程序

4.1人力资源需求

4.1.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中心办;

4.1.2中心办汇总全中心人员需求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制定出本计量中心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省公司干部处;

4.1.3员工辞职与调动,员工辞职与调动按照我中心《人事管理若干规定》办理。

4.2人员的招聘:人员招聘工作在省公司干部处统一指导下进行。

4.2.1对招聘人员的考评内容:被招聘人的知识结构、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

4.2.2考评方式:中心办负责对个人自荐材料初选考核,并组织有关中心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参加面试,必要时外调考核;

4.2.3中心办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主任同意并报省公司干部处批准后,签订协议书或发出商调函。

4.3职称的评审和认定

4.3.1中心办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请,每年组织中心内职称评审工作,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评审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3.2中心办及时办理新毕业人员的起始职称认定工作;

4.4人员上岗

4.4.1根据有关部门的岗位需求和人员的职称情况,中心办提出有关人员上岗方案,经中心办负责人审核后报主任,主任批准后中心办办理《职工调动及岗位变动通知单》,明确人员的部门、岗位及岗级,并通知质量负责人以上领导、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

4.4.2各有关部门根据《职工调动及岗位变动通知单》为人员办理办公条件、工资、保险及各种福利待遇。

4.5人员培训

4.5.1培训对象:本计量中心从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执行和验证的人员。

4.5.2培训内容

4.5.2.1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iso9000标准,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相关标准,质量体系文件,国家和行业的技术、经济法律和法规,管理知识等;

4.5.2.2专业人员除进行与本专业有关的标准、法规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外,还有上述管理方面的基础培训;

4.5.2.3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如:计量检定员、金属无损检测人员、理化检验/试验员等,不仅要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培训,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5.3年度培训计划

4.5.3.1每年底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下年度培训计划申请,报中心办;

4.5.3.2中心办应识别从事各项质量活动的人员的能力,结合本计量中心工作需要及各部门培训计划需求,汇总、平衡并编制中心年度培训计划,经主任批准后,下达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4.5.4培训形式

4.5.41岗前培训

对与本计量中心质量工作有关的新增人员、转岗人员,应按照岗位的要求组织培训,形成培训记录。特殊岗位人员,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合格证。

4.5.4.2岗位培训

为提高技能、拓展知识面,应根据工作需要对与质量工作有关的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及继续教育,形式有:参加岗位培训班、进修班、技术讲座等。

4.5.4.3特殊岗位人员取(换)证培训

按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与质量工作有关的特殊岗位人员,按要求参加取(换)证培训。

4.5.4.5适时培训

各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参加必要的计划外培训。外送培训应经中心办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6人员考核

4.6.1由各部门组织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部门负责培训考核;

4.6.2所有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考核结果或证书。主办单位若没有考核的,以参加培训人员的书面总结作为考核的一种方式,主任评价培训结果合格/不合格;

4.6.3对考核不合格、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应由各部门再次安排培训和考核。如再次培训仍达不到培训目标的,由各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4.7培训、考核记录

4.7.1适时培训需填写《职工适时培训申请表》,中心办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记录由相关部门保存;

4.7.2各部门应在各类职工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填写《职工培训情况登记表》,年终报中心办;

4.7.3各部门及时将本部门特殊岗位人员取(换)证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登记,每年年终将登记表交中心办汇总;

4.7.4中心办根据全中心各部门人员培训情况,编制年度职工培训情况总结,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4.7.5各类培训考核记录由资料管理员存档。

4.8人员档案

4.8.1中心办负责建立长期雇员的人事档案;

4.8.2班组应建立本部门人员的技术档案,填写人员技术档案 (1) 和人员技术档案 (2)培训经历,还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合格证、培训考核证明、各类技术获奖证书等;

4.8.3人事档案由中心办管理,各类人员的技术档案由所在部门收集、整理并统一管理。

5相关文件

5.1《人事管理若干规定》

6记录

6.1gaepc/qr-033《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6.2gaepc/qr-034《职工调动及岗位变动通知单》

6.3gaepc/qr-035《职工适时培训申请表》

6.4gaepc/qr-036《职工培训情况登记表》

6.5gaepc/qr-037《特殊岗位人员取(换)证情况登记表》

6.6gaepc/qr-038《人员技术档案》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检测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适配人群计量技术人员,校准工程师,检测班组长使用场景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内部质控
制定目的怕检测校准结果不准,怕实验室能力慢慢变差,怕客户不信任。
适用范围所有做检测校准检定的人,所有相关设备和实验过程。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批计划、评效果;质量负责人审计划、批方案;中心办组织比对;各班组提计划、做监控。
管理要求用标准物质做内控;参加外部比对;重复检测;留样再测;人员仪器方法比对。
监督与检查班组年初报计划,质量负责人审,技术负责人批;监控时专业组长审结果;没做到要填评审记录,写原因,补措施;年底统一评效果。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本计量中心从事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质量进行有效监控,保证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客观性,监控实验室持续能力、提高实验室整体素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检测/校准/检定过程的监控,保证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批准年度质量监控计划,组织年度质量监控措施有效性评审。

3.2质量负责人审核年度质量监控计划,负责监控方案的批准,参加年度质量监控措施有效性评审。

3.3中心办负责年度能力验证/比对的组织,参加质量监控措施有效性的评审。

3.4各班组提出有关项目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监控的计划,并负责监控计划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监控方法

4.1.1实验室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质量进行监控,以保证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监控方法可以是以下一种(但不限于),或多种的组合: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标准)或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利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校准/检定;

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再校准;

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

内部的比对试验(人员比对/方法比对/仪器比对)

其他监控方法

4.1.2各班组应根据检测/校准/检定项目的技术特性,选择适合的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监控的方法。

4.1.3比对实验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也可在实验室内部采用如:人员比对、仪器设备比对、方法比对等方式进行质量监控。

4.2检测/校准/检定结果质量监控计划

4.2.1在每年年初,各班组制定本年度质量监控实施计划,计划由班组负责人审核;在质量监控计划中凡是涉及以实验室间比对作为质量监控技术的,还需在计划备注栏中注明所选择参加比对实验室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检测/校准/检定项目

质量监控方法

实施时间

负责人

4.2.2各班组的监控计划交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3中心办和相关班组与选择的参加比对试验的实验室进行联系,确定比对时间,通知各班组做好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的准备。

4.2.4选择参加比对的实验室最好为同类型、同行业中试验研究院所或其他专业机构中已取得实验室认可资质的实验室。

4.2.5如果有特殊原因,班组可在报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适当调整质量监控计划。

4.3监控计划的实施

4.3.1根据所制定的质量监控计划,各班组应组织有关检测/校准/检定人员编制本班组计划中每项检测/校准/检定项目的监控方案,方案由班组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3.2当有顾客对检测校准结果有疑义或通过内审/外审/质量监督员的审核、检查,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产生疑义,可适时采取质量监控措施,编写相应的监控方案。

4.3.3监控方案的主要内容可包括:

目的

监控方案采取的具体监控技术

依据

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资质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必要时)

结果评审方法(含离群值剔除原则)

记录格式

4.3.4以比对作为质量监控技术的,其监控方案的内容可包括:

比对项目

比对方式(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室内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法比对)

传递标准物品/盲样名称/存查样

比对量值(参量)

比对使用标准

比对实验条件: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资质

时间进度(起始时间及传递路线)

测量结果

结果评审(含离群值剔除原则)

4.3.5检测/校准/检定人员按照监控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对物品进行检测/校准/检定,执行《检测/校准/检定管理程序》或《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管理程序》,并认真作好测试记录,由专业组长审核测试结果。

4.3.6可采用统计技术对测试结果进行审查,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不限于):

t检验法(检测数据系统误差检查)

f检验法(检测数据精密度检查)

秩和检验法

*-rs检测质量工序控制图

工序能力图

不同指标间的相关分析

z评估

4.4参加国家、行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

4.4.1本计量中心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和其他专业机构组织的比对。

4.4.2主任应组织质量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研究讨论比对方案,落实参加比对测试的人员,指定比对项目负责人,准备测试方法和其他资源及文件。

4.4.3比对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按照指定的方法传递标准物品/盲样进行测试,并按照要求填写记录,比对结果和记录由班组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涉及现场检测项目的比对实施结果由技术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

4.4.4如果对本计量中心参加比对实验的测试结果判定为“不符合”有怀疑时,应充分应用内部的仪器比对、不同测试方法间的比对和同一物品不同指标间相关性分析、试验等手段验证测试结果,确定问题的原因和性质,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5监控措施有效性的评审

4.5.1各班组在每项监控方案完成后,应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填写《质量监控结果评审记录》,评审内容可包括:

被监控项目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

如果不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其原因是什么;

针对原因应采取什么纠正或预防措施。

4.5.2每年年底,由各班组写出本班组年度监控措施实施情况的分析报告,交中心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是否完成本年度质量监控计划,未完成原因;

对每项监控方案的执行是否有偏离,偏离原因;

监控项目的监控结果是否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是否采取统计技术对监控结果进行评价;

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监控项目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4.5.3由主任组织中心办、班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就监控措施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和本年度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结果,对监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审,评审内容可包括:

监控方案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

选择的监控方法是否符合检测/校准/检定项目的技术特性;

监控结果采用统计技术评价的结论是否正确;

质量监控报告结论是否正确;

监控措施的采取,是否能否证实结果质量符合要求、能否发现测量系统或结果质量存在的潜在问题。

4.5.4如果对采取的监控措施的合理性有疑义,质量负责人应指导各班组及时调整监控措施,并及时解决监控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4.5.5如果质量监控结果表明检测/校准/检定结果可疑,或者出现偏离预期质量要求趋势,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5.6由中心办形成评审报告,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评审报告可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6监控活动记录的处理

各相关部门保存监控活动中产生的记录。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7(a/0) 《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5.2gaepc/qp-08(a/0) 《改进控制程序》

5.3gaepc/qp-09(a/0) 《记录控制程序》

5.4gaepc/qp-24(a/0) 《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5.5gaepc/qp-25(a/0) 《现场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63《年度质量监督计划表》

6.2gaepc/qr-064《质量监控结果评审记录》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适配人群计量检定员,校准工程师,检测技术员使用场景计量校准,检测报告,不确定度验证
制定目的怕测量结果不准,影响校准和检测的可靠性。
适用范围计量中心所有检测、校准、检定项目。
职责分工质量负责人批报告;班组负责人审报告、做验证;一线人员写报告。
管理要求按步骤写报告,含数学模型、a类b类不确定度、合成计算、扩展不确定度;必须验证;分量要列全。
监督与检查班组负责人组织编写和验证,质量负责人批准;不按格式写、漏项、不验证,报告就不能用;检查靠评审表,未通过得重来;归档后才算生效。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1目的

合理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使评定步骤和方法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计量中心所有检测/校准/检定项目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3.2班组负责人审核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组织实施测量不确定度的验证;

3.3检测/校准/检定人员负责编写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4工作程序

4.1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应依据技术规范并结合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测量不确定度报告,报告格式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1.1测量方法

4.1.2数学模型

4.1.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4.1.3.1a类测量不确定度

a)a类不确定度误差的主要来源

b)按要求测量、记录数据

c)按贝塞尔公式计算得出a类测量不确定度

4.1.3.2b类测量不确定度

列出b类测量不确定度分量表。其中包括:误差源、误差限、分布系数、灵敏系数、标准不确定度。

4.1.4计算合成不确定度

4.1.5置信概率及包含因子k的选取

4.1.6确定扩展不确定度和报告测量结果。

4.2校准项目评审

班组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按统一格式编写该项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批准。评审合格后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校准证书上直接引用。

4.3检测项目评审

班组负责人组织技术人编写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审核后报主质量负责人批准。评审合格后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检测报告上直接引用。

4.3.1当相关技术规范或顾客要求时,检测报告上应给出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4.3.2当检测不要求得到数字结果(如仅需作通过或不通过,正负或其它定性的估计)则不要求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4.3.3对于某些广泛公认的检测方法,如果该方法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的极限值和计算结果的表示形式时,实验室只要遵守该检测方法和报告的说明,即被认为符合要求可以不编写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4.3.4由于某些检测方法的性质,决定了无法从计量学和统计学角度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有效而严格的计算,这时应通过分析找出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并作出合理评定,但要确保结果的表达方式不会造成客户对所给测量不确定度的错觉。

4.3.5检测项目包含取样和样品制备,则评定时就应考虑由此引起的不确定度来源。当检测样品不能作重复独立测量,就不应考虑重复性(a类)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贡献;对于a类评定不确定度分量在总不确定度中起决定作用的检测项目,不必寻求b类不确定度分量。

4.4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对给定条件下的所有重要不确定度分量,均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予以考虑。

4.5评审内容

4.5.1测量原理、方法及数学模型是否正确;

4.5.2各个分量的不确定度的来源、传播系数、自由度等是否准确、齐全;

4.5.3合成的方法是否正确。

4.6经质量负责人批准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作为实验室的受控技术文件登记编号、归档。

4.7当测量不确定度的主要分量变化时,应重新编写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并重新评审。

4.8班组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不确定度的验证。验证程序:

4.8.1选择验证的方法(见附录2)

4.8.2根据验证方法列出误差比较的表格

4.8.3做出验证结果是否合格的结论

5相关文件

6记录

6.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格式自定。

6.2测量不确定度验证记录,格式自定。

附录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步骤

附录2测量不确定度合理性验证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实现测量可溯源

适配人群计量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中心办管理员使用场景计量检定,校准实施,期间核查
制定目的怕仪器不准影响检测结果。怕量值不统一,数据没人信。怕用的设备没校准,出问题没法查。
适用范围计量中心所有检测校准用的仪器、标准物质。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批计划。质量负责人批自校规程。中心办管机构资质、盯进度、组织比对。班组做计划、审核、执行自校。
管理要求仪器用前必须检定或校准。没规程就自校。没法自校就比对。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的。状态贴三色标。
监督与检查班组年底做计划,中心办监督完成情况。送检时间要填表。没按时送检要补上。自校报告要班组负责人签字。中心办查落实,查记录归档。

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1目的

本计量中心对检测/校准/检定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的溯源性进行控制,以确保在用仪器设备的量值符合计量法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计量中心对检测/校准/检定准确性、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批准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3.2质量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自校规程的批准。

3.3中心办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资质证明的收集和验证。监督各班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组织比对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审核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3.5班组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4工作程序

4.1测量溯源要求

4.1.1凡对检测/校准/检定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校准。

4.1.2量值溯源方法

4.1.2.1检测/校准/检定所用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校准;

4.1.2.2无国家、地方、行业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按自校方法定期进行自校;

4.1.2.3对既无国家、地方、行业检定规程,又无法实施自检的仪器设备,积极寻求与国内同类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比对;该项工作由班组提出要求,中心办组织。

4.1.3为本计量中心提供外部检定/校准服务的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质、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

4.1.3.1各班组向中心办提供为其提供检定/校准服务机构目录,由中心办负责汇总,并收集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资质证明。

4.1.3.2资质证明应包括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承检测/校准/检定项目一览表,以证实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的承检测/校准/检定项目及范围确实覆盖本计量中心仪器设备的溯源要求,执行《服务和供应品采购控制程序》。

4.1.4凡属无法直接溯源的仪器设备,由相关班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自校或比对作业指导书,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自校或比对作业指导书宜包括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依据/引用标准

概述

计量特征

校准条件

校准项目

校准方法

校准结果计算

复校时间间隔

原始记录表格和报告格式

4.1.5相关班组用于检测/校准/检定的标准物质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2溯源计划

4.2.1每年年底,各班组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年度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班组负责人审核,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2周期检定/校准计划主要包括:

计量器具名称、型号、编号

检定/校准机构名称

检定/校准周期

计划检定/校准时间

下次检定/校准实施时间

4.3溯源计划的实施

4.3.1各班组相关人员应按照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的要求,及时送检/送校仪器设备,或通知本部门相关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及时对无法直接溯源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校,并出具自校报告,自校报告由班组负责人批准。

4.3.2仪器检定/校准后,班组及时在周期检测/校准/检定计划表中填写实际的检定/校准时间。

4.3.3中心办通过对各班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4.4仪器设备溯源标识管理

4.4.1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对其进行表明其状态的“三色标”标识,分“绿色”:合格,“黄色”:限用,“红色”:停用,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4.4.2各班组应根据仪器设备校准状态的变化,及时更换状态标识。

4.5标准物质的溯源

4.5.1班组在购买标准物质和实物标准时,应选择有“有证标准物质”或附有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溯源证明。

4.5.2班组自行配置或自制的标准物质,必要时,在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进行核查。

4.6参考标准的溯源

4.6.1相关班组的参考标准应由能出具其资质、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进行周期检定,它仅可作为校准使用。

4.6.2特殊情况下,需要用参考标准作为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时,必须在使用后对参考标准进行重新校准。

4.7期间核查

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期间核查执行本条款,其他设备当需要期间核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也执行本条款。

4.7.1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设备出厂技术规范等制定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法,期间核查方法由班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7.2期间核查方法可包括:

目的

仪器设备

试剂(必要时)

环境条件(必要时)

操作步骤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必要时)

数据处理和(或)结果的表示/判断/结论

原始记录格式

4.7.3班组检测/校准/检定人员负责期间核查的实施,并填写期间核查记录。

4.7.4当通过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发现仪器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仪器,更换仪器设备状态标识,并对从上次检定/校准至此次期间核查之间已出具的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4.7.5对在期间核查后发生的仪器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情况,对已出具数据的有效性、可靠性进行追溯,只追溯到此次期间核查即可。

4.8修理后、停用后启用的仪器设备均需按照本程序的要求进行量值溯源。

4.9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检定证书、自校报告、期间核查记录由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两个检定/校准周期以上。

4.10班组应根据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不同的贮存要求,保证其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其性能完好。并执行《基础设施和环境建立控制程序》。

4.11专业人员应根据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特点及要求,选用适宜的搬运方式和搬运工具,防止搬运中受到振动、撞击、雨淋、污染、划伤及腐蚀等造成损伤和失准;注意保护其有关标识,防止丢失或被损坏;运输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随同,并对参考标准的出入室时状态予以检查登记。

5相关的文件

5.1gaepc/qp-05(a/0)《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

5.2gaepc/qp-09(a/0)《记录控制程序》

5.3gaepc/qp-13(a/0)《基础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5.4gaepc/qp-18(a/0)《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53《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6.2期间核查记录

6.3自校报告

6.4比对记录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电业局计量中心检测校准方法方法确认程序

适配人群计量技术人员,校准工程师,质量负责人使用场景计量检测,校准作业,方法确认
制定目的怕检测校准结果不准,客户不满意,也怕用错方法出问题。
适用范围中心里所有做检测校准的人、用的设备、做的项目。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批标准方法,质量负责人审方法并确认非标方法,各班组提方法、编指导书、建档案。
管理要求优先用国标行标,非标方法要验证,新方法要写清步骤和安全要求,设备用前检查校准。
监督与检查质量负责人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资料员管文件更新;没按流程走要重做,记录不全要补,方法过期不能用。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

1目的

按照本计量中心的测试能力,确定合适的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对选用的方法进行确认,规范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实施检测/校准/检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准确、可靠,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本计量中心选用的所有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包括被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和准备方法)的控制,必要时,还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校准/检定数据的统计技术。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班组检测/校准/检定项目使用标准方法的批准。

3.2质量负责人负责班组检测/校准/检定项目使用标准方法的审核,组织对非标方法、实验室制定方法的确认,批准技术类作业指导书。

3.3各班组负责各自选用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提出、非标准方法的收集、实验室制定方法、必要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及档案的建立。

4工作程序

4.1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分类

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分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和非标准方法。

4.1.1标准方法:国际标准方法、国际区域性标准方法、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

4.1.2班组制定的方法:本计量中心相关班组为其应用而制定的方法。

4.1.3非标准方法:技术组织公布的方法、科学书籍和文献期刊上公布的方法、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企业标准。

4.2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选择

4.2.1本计量中心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选择原则是优先使用国际标准方法、国际区域性标准方法、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并满足顾客要求。

4.2.2本计量中心在接受委托任务时,一般情况下,向顾客推荐在本实验室认可范围内采用的检测/校准/检定标准方法。

4.2.3在取得顾客同意的前提下,对同一检测/校准项目,在申请认可标准范围以内的标准中,如果有多种标准检测/校准方法供选择时,可选择同类方法中易操作、成本低的方法。

4.2.4非标准方法、班组制定的方法如能满足班组的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并顾客同意也可使用。

4.2.5当顾客要求使用的方法为国际标准方法/国际区域性标准方法/国家标准方法/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方法、规程规范,但在在用的受控标准、规程规范目录中未检索到时,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该班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对该标准进行评审,确认实验室是否有使用该标准的能力;评审内容应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

4.3方法的制定

4.3.1当本计量中心有关班组为其自身工作需求而制定新检测/校准方法时,应对制定过程进行策划,并在使用新方法进行检测/校准之前,制定成相应的程序,程序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新方法的名称及程序代号(适当的标识);

适用范围:

被检测或校准物品类型(种类)的描述;

被测定的参数或量值及其范围;

用于检测/校准/检定的装置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检测/校准所要求的环境条件及其稳定周期;

检测/校准程序描述,包括:

物品加贴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储存和准备;

工作开始前所进行的检查;

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记录观察情况和结果的方法;

需遵循的安全措施;

予以接受或拒绝的准则和(或)要求;

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4.3.2在制定满足班组预期用途的检测/校准方法时,必要时,还应考虑到下述要求和因素的影响:

检测/校准物品的安全性、代表性、物品在检测/校准/检定中的不可重复性;

物品各检测/校准指标的相关性及物品对检测/校准/检定活动程序的要求;

4.3.3当认为标准方法的描述不够清晰,导致执行起来有难度时,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供内部使用的技术类作业指导书。

4.3.3.1由各相关班组负责人组织或指定有实践经验、能熟练操作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编制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和技术类作业指导书。

4.3.3.2用于固定实验室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作业指导书主要宜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校准/检定目的

适用范围

引用文献

原理

仪器设备

试剂(必要时)

环境条件(必要时)

采样/抽样要求(必要时)

操作步骤

数据处理和(或)结果的表示/判断/结论

原始记录表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4.3.3.3用于现场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技术类作业指导书见《现场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4.4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确认

4.4.1标准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确认

4.4.1.1国际、区域、国家、行业的标准可直接引用;各班组将用到的标准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目录汇编后,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确认,所有标准加盖受控章,视为标准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已确认。

4.4.1.2技术类作业指导书由质量负责人批准 。

4.4.1.3超出预期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由相关班组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使用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相关试验等方式进行确认,验证方法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

4.4.2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的确认

4.4.2.1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在正式开展检测/校准工作之前,应由相关班组的负责人组织关技术人员进行确认。

4.4.2.2用于确定方法性能的技术可以是以下一种(但不限于)或五种的任意组合:

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检测/校准/检定;

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实验室间比对;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做系统性评审;

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4.4.2.3确认过程的实施执行《检测/校准/检定管理程序》或《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4.4.2.4对实验室制定方法编制的合理性、非标准方法和采用上述确认技术进行的实验室制定方法、非标准方法确认过程得到的测量值的范围和准确度及其他相关因素等进行评审,填写《新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方法确认评审记录》;评审内容可包括:

物品采集/抽取的代表性及物品处置、运输的合理性;

测量仪器设备;

人员要求;

环境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和环境条件的限制;

方法确认过程得到的测量值是否满足顾客的技术要求,这些值可包括: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复现性限、抵抗外来影响的稳健性和抵抗来自物品的基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可根据具体方法确定;当缺乏信息时,一些指标如:准确度、检出限、选择性、线性、重复性、复现性、稳健度和交互灵敏度等的范围和不确定度,可以用简化方式给出。

成本和风险;

其它因素;

4.4.2.5根据评价内容,判断其合理性和适宜性,给出确认结论。

4.4.2.6当需要对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做某些改动时,需将改动后的内容形成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确认。

4.4.2.7当评审中发现所制定的方法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时,应及时与顾客协商,采取其他措施,如:送其他有资质并能满足顾客要求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校准,或告之无法检测/校准。

4.5检测、校准和检定方法的其他管理要求

4.5.1各班组应保存在方法选择和方法确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记录。

4.5.2所有选用的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应通知顾客;当采用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时,应在检测/校准工作开始前告之顾客,由顾客和有关人员在《任务委托单》备注中或检测/校准合同中注明使用方法,并共同签字。

4.5.3当顾客要求用企业标准进行检测/校准时,首先要考虑本计量中心具有的人员能力、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标准确认;其次要注意使用企业标准后可能导致的知识产权问题,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应由顾客承担,此时应执行《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的有关要求。

4.5.4顾客需要时,可将采用的非标准方法或实验室制定方法的编制大纲作为《任务委托单》或合同的附件,交予顾客。

4.5.5资料管理员负责标准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的追踪。

4.5.6当新标准替代老标准时,应对执行新标准的能力进行评审,填写《新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方法确认评审记录》确认新标准在本班组现有条件下使用的适宜性;如新标准较旧标准对检测/校准/检定资源配置、检测/校准/检定的重复性、复现性等要求有较大的变化,导致相关班组的现有资源、能力已不能满足检测校准的要求,应暂停该项目的检测/校准/检定,待具备条件后,按《新项目评审程序》的要求,进行评审、验证、批准后,方可开始该项目的检测/校准/检定。

4.5.7现行有效的标准检测/校准/检定方法、经最新确认的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均属受控文件范畴;各班组应编制《标准方法目录》、《非标准方法目录》、《实验室制定方法/作业指导书目录》,所有“目录”应随其内容更新随时进行修改;

4.5.8各班组应保存一套完整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程等,并随标准、规程的更新而更新;检测/校准/检定人员也应有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资料管理员应将更新后并加盖受控章的技术标准等及时发放给有关检测/校准/检定人员;检测/校准/检定人员手中的标准、规程的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应在其编制所依据的标准、规程更新后及时进行更新,其控制要求与标准规程相同。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2(a/0)《文件控制程序》

5.2gaepc/qp-03(a/0)《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5.3gaepc/qp-09(a/0)《记录管理程序》

5.4gaepc/qp-15(a/0)《新项目评审程序》

5.5gaepc/qp-16(a/0)《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5.8gaepc/qp-23(a/0)《报告和证书管理程序》

5.6gaepc/qp-24(a/0)《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5.7gaepc/qp-25(a/0)《现场检测和校准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39《新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方法确认评审记录》

6.2gaepc/qr-040《采用标准目录》

6.3gaepc/qr-041《非标准方法目录》

6.4gaepc/qr-042《实验室制定方法/作业指导书目录》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优选7篇)

电业局计量中心基础设施环境控制程序适配人群计量中心主任,班组负责人,检测人员使用场景检测环境控制,校准场所管理,检定条件保障制定目的怕温度湿度乱跑影响检测结果不准,怕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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