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 适配人群 | 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 使用场景 | 科研单位党建,基层支部换届,组织生活会 |
|---|---|---|---|
| 制定目的 | 怕支部工作乱套,党员没方向,影响科研任务完成。上级有要求,院里要落实。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党支部、支委、普通党员,还有入党积极分子。 | ||
| 职责分工 | 书记管全面,组织委员管发展党员和党费,宣传委员管活动和宣传。党员要参加学习、开会、提意见。 | ||
| 管理要求 | 每月开支部会,每年开两次党员大会,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有记录,重大事情必须投票,人不够不能表决。 | ||
| 监督与检查 | 党委和纪委年底考核打分,看计划完成没。前三名发“红旗党支部”和经费。不认真开会、不交材料的,考核扣分,影响评优。 | ||
某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院(以下简称**院)基层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规定,结合**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紧密围绕党支部所在部门的中心任务,做好思想发动和政治保障工作,配合部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科研第一线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
六、配合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
**院党支部按照业务领域进行划分,每个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为3名,一名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
一、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既是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又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凝聚人心。在组织支部活动时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支部活力。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众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和自己意见不一的同志。
二、党支部委员会分工
1.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建设的全面工作。对于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党支部书记按月发放支部书记津贴。
2.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的具体分工由支部书记确定。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党员发展、与工青妇等团体的联络以及收缴党费等工作。宣传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由于工作调整等原因,支部委员会成员调入其他支部工作,原支部需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增补委员,新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会议重新分工,并将选举和分工结果上报党委。调入支部的支部委员会一般不做变更。
第三条 党支部会议
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包括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拥有党支部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确定,会议一般应由超过2/3党员参加,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1.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发展新党员;
(5)讨论处分党员;
(6)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议程序。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会议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逐项进行讨论,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的人数的2/3,才能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如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选举/撤销支部委员等重大问题,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表决结果才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培养发展党员计划等。
支部委员会作为支部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议
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人数较多可增设副组长1人,组长/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指定。组长负责党小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党小组会议原则上不进行重大问题讨论和表决,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二、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学习提高的重要组织生活形式之一,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会议要求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科研管理骨干、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前准备
(1)结合党支部、所在部门中心工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会议主题;
(2)围绕会议主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将意见反馈给参会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3)参会人员之间在会前可通过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增进了解;
(4)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主题提前撰写发言提纲。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会后应及时将会议情况转告缺席人员。
3.会议主要内容是围绕会议主题,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会议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会议记录要求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5.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条 党支部考核
为了更好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客观评价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院每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时间为次年年初。
考核组成员为**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考核组成员依据党支部年初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填写《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评议表》,根据总分进行排名;考核评议项目可根据**院实际情况变化进行调整。考核结果上报**院党委。
每年得分前三名(得分相同可增加名额)的党支部获得**院“红旗党支部”称号,并给予一定活动经费以兹鼓励。
第五条 党支部换届
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并做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决定,向党委提出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换届选举的根据;会议时间;对下届支部的建议等。原则上,党支部换届应在党委换届之后进行。
二、准备工作
1.会议准备工作在党委办公室指导下由支部组织。
2.起草支部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届支部组成提出建议。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3.制作选票。
三、选举办法
1.各支部根据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党支部委员会构成原则,由本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
2.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以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能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应在选票上填写3位赞成其当选的候选人名字。每张选票等于或少于3位为有效票,多于3位为无效票,空白票为弃权票。
3.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以得票多少为序,一次取至应选名额(即前三名)。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第二轮投票票数仍然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上报**院党委委员会决定。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定被选举人时,为废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直接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5.大会设监票人一名,记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并获大会通过。监票人的职责是监督发票、投票和记票。记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记票,唱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唱票。记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6.如果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况,由党委会讨论处理。
四、换届选举大会
党支部在获得党委批复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新成立支部由党委指定会议主持人)。
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宣读换届选举的根据和党委批复;请党员通过选举办法;清点到会人数,计算是否符合选举要求,明确候选人名单;发放选票;现场收回选票并唱票、计票;由监票人宣读得票情况,主持人宣读当选情况。
五、选举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六、党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党委批准。
七、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 适配人群 | 科研院所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党办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科研院所党建,党委会议管理,干部任免审议 |
|---|---|---|---|
| 制定目的 | 怕党委工作乱套,思想跑偏,监督不到位,影响科研任务完成。上级有要求,院里也得有规矩。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党员、党委委员、纪委、各党支部、党办和群众组织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党委书记带头抓总,委员分块管党建、干部、群团、廉政;党办盯落实;纪委专盯纪律和廉洁。 | ||
| 管理要求 | 开好党员大会和党委会,重大事必须集体议、投票定;廉政要进考核;印章公文专人管、领导批才用。 | ||
| 监督与检查 | 党办负责督办每件事,定期向党委报进度;没落实的要说明原因;考核不达标影响评优和任职;党委书记年底听汇报查账。 | ||
某研究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科学院综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院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要与行政领导班子密切配合,紧紧围绕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全体党员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院各项工作和科技目标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院党委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努力在创新实践中为**院的发展和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一条 **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院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加强**院党建工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党内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与**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积极推动各项决策的组织实施。
(四)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与**院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拟任免(聘用或解聘)的业务与行政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党委意见,研究决定任免党务干部。
(五)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会、青年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指导和支持他们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六)领导**院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创新文化建设。
(七)领导反腐倡廉建设。
(八)履行党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条 党委人员组成
按照《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系统研究所党委工作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执行[1]。
第三条 任务分工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分管重大工程项目的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和青年工作等;
**院设置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负责落实党委决议,完成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会议制度
健全党的会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一)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由党委负责召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参会人员为**院全体党员。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上级党组织指示,落实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社会热点问题;集中上党课;
(2)听取和审议**院党委工作报告;
(3)对党委工作进行评议;
(4)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和建议;
(5)选举**院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会委员。
(二)党委会议执行《**研究院党委会议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执行《**研究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五条 议事规则与表决方法
(一)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议事规则,是加强党的领导,做好党委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使党委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院党委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会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2.根据会议制度要求,决定议题和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方法
党委在表决做出决定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的人数的2/3,才能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在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决定诸如对党员做出开除党籍等重大问题时,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的4/5,才能进行表决。对争议较大或僵持不下的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做出决定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再行酝酿讨论。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院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纪委在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研究所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七条 党委、纪委、党支部(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第八条 印章使用制度
**院党委印章和纪委印章由党办指定专人保管。
使用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批准后予以用印;使用纪委印章,须经纪委书记(副书记)批准后予以用印。
第九条 公文审批制度
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请示、报告,应先报党办审核后再报请党委书记审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交上级组织的工作报告、总结报告等须经党委审批后上报。
上级党委、纪委下发的文件,由党办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副书记)阅批。
第十条 督办制度
督促检查是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党办负责党委决定的督办落实,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研究院党委工作规则》(科**党字〔____〕1号)同时废止。
[1]《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系统研究所党委工作实施细则》 第九条 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书记1人。党委委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第十条 党委委员应是所级领导中的党员和科技、管理骨干中的党员优秀代表。党委委员中科技和管理人员应保持合适的比例。第十一条 党委委员的基本任职条件:(一)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
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 适配人群 | 研究生院评审组,学院奖学金评审组,研究生导师 | 使用场景 | 研究生评奖,硕博连读,直博生评定 |
|---|---|---|---|
| 制定目的 | 怕评奖时乱来,有人作弊、抄论文、欠费还参评,处分没过也来申请。 | ||
| 适用范围 | 工程研究院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生。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定大方向,副组长盯流程,成员查材料真伪,导师签成果清单。 | ||
| 管理要求 | 成绩单要教务盖章签字,论文得见刊或有录用通知加发票,专利课题写清排名。 | ||
| 监督与检查 | 学院初审材料,学校差额复评。材料不全退回,造假直接取消资格,名单公示五天接受监督。 | ||
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审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申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有考试作弊、在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及其他学术科研过程中出现剽窃、弄虚作假现象者,经查实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得参评;本学年内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得参评;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发展潜力突出;
5.对学校、学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年级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类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研究生不参与评选。每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原则上仅能申请并获批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攻读全日制博士阶段仍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几项重点条件
1.奖学金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本培养阶段获得过奖学金。
2.外语成绩。____级硕士生须在研究生阶段通过英语六级,或取得toefl考试成绩85分以上、ielts成绩6.5分以上、gre成绩1200分以上成绩;____级硕士生符合学位授予所要求的英语条件即可。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发票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
三、评审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时应提交研究生本培养阶段的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复印件应有教务人员签字、盖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由导师签字、学院核查原件。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
四、材料报送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学院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报告
(6)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清单
(要求:标明成果类别;学术论文以照规范参考文献着录表的格式列出,参与课题及名称及级别;申请人在成果中的排名情况;专利类别及受理情况。清单须有导师和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一并报送,其余材料由学院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