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知识问答
| 适配人群 | 电焊操作工,防尘管理员,职业健康医师 | 使用场景 | 密闭空间作业,焊接作业,粉尘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粉尘、焊接烟尘、密闭空间这些地方容易让人得病 | ||
| 适用范围 | 煤矿、水泥厂、电焊工、罐内作业、下水道等地方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改环境,班组长盯防护,工人戴口罩、按时体检 | ||
| 管理要求 | 装通风设备、用低毒焊条、戴好口罩、定期拍片、发现不适马上调岗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口罩和通风,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奖,三次不改调离岗位,主管签字确认检查记录 | ||
职业病知识问答题
1、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
2、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共几大类多少种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
3、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指因吸进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4、尘肺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尘肺病会产生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全身无力等症状,重者甚至会丧失劳动能力。
5、患了尘肺病如何预防
尘肺病多发于粉尘浓度高,劳动防护条件差的工作场所(如煤矿、水泥厂等),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改善工作环境和操作方法,使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降低
使用防尘口罩、面罩
尽早发现、及时诊断和治疗
预防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并发症
6、什么是电焊工尘肺
电焊工尘肺是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焊接烟尘所引起的一种混合性尘肺。电焊烟尘的主要化学成分是氧化铁。电焊工尘肺发生的快慢和频率的高低有关,与焊接环境、粉尘浓度、气象条件、通气状况、焊接种类、焊接方法、操作时间以及电流强度等因素有密切关系。在通风良好、粉尘浓度低的环境中作业发病率低,发病工龄长。一般为10―20年以上;反之,发病率高,发病工龄短,有的3―5年即可发病,而且病程进展也快。
7、如何预防电焊工尘肺
搞好作业场所的通风防尘设施,尽量降低粉尘浓度;改革工艺,充分利用自动焊接;尽量用低毒、低尘焊条;在焊接操作时,要戴好防尘口罩,如在罐内焊接,应戴送风口罩和送风头盔;定期拍胸片检查身体,长期在密闭场所操作的电焊工,工龄在3年以上的每隔两年拍胸片一次,一般电焊工工龄在5年以上的每隔3年拍胸片一次;如果在查体中发现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应调离作业。
8、防尘口罩(面罩)的正确用法
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能从脸和防尘罩的缝隙间进入。
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口罩(面罩)
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保管于通风处
防止挤压变形
勤换滤膜
9、常见的密闭空间有哪些
常见密闭空间有:洞穴、阴井、隧道、倾倒的建筑物、下水道等其它出入孔道、化粪池、油槽(车)、发酵槽、舶船、锅炉、变形的车子等。
10、密闭空间有害物质中毒的征兆有哪些
当在密实、储糟、井、防水渠等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工作时,如果感到眼灼热、流涕、呛咳、胸闷或头疼、头晕、乏力时,就要想到有可能是急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或缺氧了。
职业病知识问答:合理选用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员 | 使用场景 | 化学作业,密闭空间,高温作业 |
|---|---|---|---|
| 制定目的 | 作业中接触有害气体、粉尘、高温、噪声、辐射等,容易伤身体。大家容易忽略防护,得提醒到位。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操作人员,含化学、粉尘、高温、噪声、放射性作业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员工自己戴好用具,安全员查是否合规,主管定期抽查。 | ||
| 管理要求 | 按物质类型选对应防护用品,口罩要贴脸,密闭空间用送风设备,工作时不吸烟喝水,离岗前必须洗手更衣。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检查穿戴,安全员随机拍照片留底,没做到的当月绩效扣分,三次不改调离岗位,班组记录本每周交主管签字。 | ||
根据作业中接触有害因素的种类,合理选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一、化学性物质类
1.刺激性气体:应穿戴耐腐蚀的工作服、手套、眼镜、胶鞋和防毒口罩、半面罩、全面罩。
2.窒息性气体:应佩带送风式防毒面具和呼吸器
3.酸、碱或强氧化剂:应佩戴橡胶手套、袖套、围裙、胶靴和防护眼镜。
4.金属(如铅等)的烟、雾、尘等物质:应佩带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
二、粉尘类物质
1.敞开或有局部除尘装置的作业场所:应佩带防尘口罩,尽量选用与使用者脸型贴合的产品
2.狭小或密闭空间:应使用送风头盔等供气型产品。
三、物理因素
1、高温作业:辐射热环境中应穿白帆布工作服;露天作业者应戴遮阳帽。
2、存在噪声的作业场所:应佩带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
3、紫外线或电焊弧光: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四、放射性物质
使用γ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或近距离*射线下操作的工作人员,应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佩戴个人剂量仪;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铅防护手套、铅防护衣、铅眼睛、铅围脖、铅帽等。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减少各类物质进入人体:
1、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饮水或进食,防止有害物质经口进入人体;
2、离开工作场所或饭前,要更衣,仔细洗手或淋浴,防止有害物质进入社会和家庭;
3、工作人员的皮肤暴露部位有伤口时,应包扎处理好,避免放射性污染和其他有毒物质经伤口进入人体。
职业病知识问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使用指南
| 适配人群 | 职业卫生管理员,现场安全监督员,设备维护技师 | 使用场景 | 高毒作业场所,放射工作场所,粉尘作业岗位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得职业病,比如中毒、腐蚀、高温伤人。法律要求必须提醒大家注意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设备、仓库、作业现场。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买警示牌,主管要挂到位,工人要看懂别乱碰。 | ||
| 管理要求 | 贴图形标识,画警示线,写中文说明,配告知卡,禁入区设红带。 | ||
| 监督与检查 | 卫生部门来查,不贴警告罚款五万到二十万,严重就停工。单位自己天天看,谁没做到扣钱。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产品包装上,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制定并颁布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该标准全文强制,用人单位必须遵照执行,为了帮助卫生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更好地执行标准,特制定本指南。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采用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告知卡等措施,禁止不安全行为、强制采取防范措施,最终有效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应该说,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众多预防措施中,投入较小,而效果显著的预防措施之一。美国早在1991年就发布了安全标识指南,并得到广泛的应用。国内制定并发布了《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____年,国际标准化组织修订和发布了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设计原则标准(iso-3864-1)和产品安全标签设原则标准(iso-3864-2)。
职业病重在预防,我国由于产业和国家经济力量仍然相对不足,与职业病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不健全,我们更应重视职业病的事前预防工作。我们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大力贯彻实施gbz158—____《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以期有效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人群的健康权益,促进产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一、标准编制说明
(一)起草依据
1、《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还规定“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毒物品必须附具说明书,如实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没有说明书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向用人单位销售。用人单位有权向生产、经营有毒物品的单位索取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以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经营、使用有毒物品的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没有安全标签、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有毒物品。”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因此,有必要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警示标识的种类、标识的设计原则、标识的选用和设置做出规范性要求。
(二)主要的起草原则
1、所有标识图形完全符合gb 2893、gb/t 15565等对标志颜色、图形制作、图形含义、设置等方面的要求;
2、优先选用国际通用的图形标识,选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图形;
3、次优先选用国家标准中的图形标识;
4、选用人们习惯认可的图形标识;
5、创造新的用于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图形标识。
(三)本标准的结构
包括正文和四个规范性附录。附录分别是:附录a《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四)警示标识的分类
1、图形标识
共25种,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共3种;
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共9种;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共8种;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共5种。
2、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语句,共56句。警示语句应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后果及其预防措施的提示卡。《告知卡》的信息应让劳动者及时获取。
二、标准使用指南(见附表6-1)
附表6-1 警示标识在不同作业场所使用指南一览表
(提示:因为下列是表格形式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就简化格式,请对应标题理解)
编号/图形名称/标识类别/警示语句/标识含义/设置场所与要求/说明
1
禁止入内
禁止标识
表示未经防护和允许不得入内。
1、在应急的泻险区、突发事故现场、设备维修场所的入口处须临时设置;
2、高毒物品的仓库、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放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须长期设置。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
禁止停留
表示未经防护和允许不得停留。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应当同时使用。
3
禁止启动
表示未经允许不得启动。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检修时设置。
图形标识必须使用警示语句可以选择使用。
4
当心中毒
警告标识
1、当心中毒
2、有毒气体
3、有毒危害
4、接触可引起伤害和死亡
5、接触可引起危害
表示应当注意中毒危害。
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场所和仓储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应当同时使用;
3、警示语句视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而定
5
当心腐蚀
1、当心腐蚀
2、腐蚀性
3、遇湿具有腐蚀性
表示应当注意腐蚀性危害。
存在酸、碱、强氧化性物质等可能引起急性腐蚀性伤害的作业场所。
6
当心感染
表示应当注意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五类生物因素;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7
当心弧光
表示应注意弧光危害。
产生弧光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七类(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如电焊作业等;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8
当心电离辐射
表示注意电离辐射。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二类放射性物质类,如医用*线等;
9
注意防尘
表示应注意粉尘危害。
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一类粉尘类;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应当同时使用。
10
注意高温
警告标识
注意高温
表示应当注意高温作业可能引起的危害。
高温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四类高温;
2、图形标识必须使用,警示语句可选择使用。
11
当心有毒气体
警告标识
当心有毒气体
表示应注意有毒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危害。
1、使用有毒物品并可能引起有毒气体急性中毒危害的作业场所;
2、存放有毒物品并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仓储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三类化学物质类(有毒气体);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应当同时使用。
12
噪声有害
警告标识
噪声有害
表示应当注意噪声引起的健康危害。
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八类(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同时使用。
13
戴防护眼睛
指令标识
戴防护眼睛
表示必须戴防护眼镜。
对眼睛有危害的物理、生物、化学因素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七类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如酸、碱、紫外线、红外线、激光、放射性物质;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同时使用。
14
戴放毒面具
指令标识
戴防毒面具
表示必须戴防毒面具。
1、使用有毒物品并可能引起有毒气体急性中毒危害的作业场所;
2、存放有毒物品并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仓储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三类化学物质类(有毒气体);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15
戴防尘口罩
指令标识
戴防尘口罩
表示必须戴防尘口罩。
粉尘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一类粉尘类;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16
戴护耳器
指令标识
戴护耳器
表示必须戴护耳器。
噪声超过标准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八类(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17
戴防护手套
指令标识
戴防护手套
表示必须戴防护手套。
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对手可能造成职业损害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六类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职业危害因素:如酸、碱、沥青、手传振动的作业;有可能经皮肤吸收的化学品;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18
穿防护鞋
指令标识
穿防护鞋
表示必须穿防护鞋。
物理、化学因素对脚可能造成职业损害的作业场所。
放射性物质、酸、碱类腐蚀性物质
19
穿防护服
指令标识
穿防护服
表示必须穿防护服。
具有放射、化学及其他需要穿防护服的作业场所。
1、放射性物质作业、特殊事件的处理;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同时使用。
20
注意通风
指令标识
注意通风
表示应设置通风设施。
存在有毒物品和粉尘作业的作业场所
1、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2、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1
左行紧急出口
提示标识
左行紧急出口
提示紧急撤离出口。
应急撤离通道。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2
右行紧急出口
提示标识
右行紧急出口
提示紧急撤离出口。
应急撤离通道。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3
直行紧急出口
提示标识
直行紧急出口
提示紧急撤离出口。
应急撤离通道。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4
急救站
提示标识
急救站
提示可以进行紧急医学救助的地方。
用人单位建立的紧急医学救助场所。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5
急救电话
提示标识
急救电话
提示可以发出救援信号的场所。
救援电话附近
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必须同时使用。
26
红色警示线
警示线
红色警示线
将严重危害源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1、高毒物品作业场所;
2、放射工作场所;
3、存在严重危害源的事故现场周边。
1、见《高毒物品目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二类放射物质类;
2、限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
3、生产、贮藏、运输和使用高毒物品、放射源,必须置备。
27
黄色警示线
警示线
黄色警示线
将一般危害源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存在一般危害源的事故现场的周边。
1、限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
2、进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3、生产、贮藏、运输和使用一般毒物品、放射源,必须置备。
28
绿色警示线
警示线
绿色警示线
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
事故现场救援区域的周边。
1、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在此区域内;
2、可能发生急性中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置备。
职业病知识问答:职业病危害评价流程
| 适配人群 | 安环工程师,职业卫生专员,评价机构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建设项目验收,职业病预评价,工作场所检测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得职业病,比如尘肺、中毒这些病。 | ||
| 适用范围 | 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所有人和所有项目。 | ||
| 职责分工 | 评价员要查资料、找风险;组长要定方案;审核人要改报告。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收全资料,要现场看,要分单元评,要写对策,要反复改报告。 | ||
| 监督与检查 | 组长每天盯进度,技术负责人抽看报告,错一处就打回重做,三次不过换人干。 | ||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流程是:
1.收集各种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适用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提供的各类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文件资料、运行记录,以及现场的安全卫生状况等。
2.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企业的评价要求和评价目的,制定相应的评价计划或评价方案,以指导评价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
3.在获得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对物料、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并明确其存在的部位或环节。
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并选择评价方法。
5.利用选定的各种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或综合评价,以明确危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6.结合现场或类比现场实际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的考虑,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等进行评价。
7.针对辨识、评价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8.做出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论。
9.在评价过程中要对评价报告进行反复的审核、修改、完善工作,确保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质量。
职业病知识问答: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权利义务
| 适配人群 | 煤矿在岗人员,煤矿观察对象,Ⅰ期尘肺患者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作业,煤工尘肺防治,职业危害监测 |
|---|---|---|---|
| 制定目的 | 煤矿里灰尘大、噪音响、温度高,容易得尘肺病、耳聋、中暑。以前有人生病了才发现防护没跟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还有接触煤尘、岩尘、噪声、高温、化学毒物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矿长要配齐防护用品,班组长盯紧操作规范,工人自己戴好口罩耳塞,按时去体检。 | ||
| 管理要求 | 上岗前培训4小时,每年再训2小时;煤尘岗每2年查一次身体,观察对象和一期病人每年查;必须用合格防尘口罩。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科每月查佩戴情况,不戴口罩罚50元;体检漏检扣当月安全奖;班组记录本每周检查,缺一次通报批评。 | ||
一、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对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力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
接触有害物质
体检对象
检查周期
煤尘
在岗人员
2年1次
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
每年1次
岩尘
在岗人员、观察对象、ⅰ期矽肺患者
噪声
高温
化学毒物
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企业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义务
(1)遵守单位有关安全、卫生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卫生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安全、卫生生产技能。
(4)发现安全、卫生生产隐患,及时报告。
职业病知识问答:重工机械生产职业病防治要点
| 适配人群 | 抛丸操作工,焊工,调漆员 | 使用场景 | 涂装作业,焊接作业,调漆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抛丸打磨有粉尘,焊接冒烟尘,调漆室苯超标,办公室挨着油漆库,车间太暗,夏天太热。 | ||
| 适用范围 | 涂装车间、构件车间、总装车间、物管科办公室。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盯设备运行,班组长查员工防护,员工自己戴口罩、不敞口、不乱坐。 | ||
| 管理要求 | 装排风设备、挪调漆室、分隔办公室、擦灯换灯、送风加盐饮、定期测有害物。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环部每月查设备和记录,没做到扣当月绩效,问题超3天没改要写说明,整改后复查。 | ||
涂装车间结构件抛丸岗位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尘装置,整机精饰打磨工序应设计安装移动式轻便防尘设备,保证上述工作岗位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为降低作业环境中的电焊烟尘浓度,构件车间和总装车间的各焊接岗位应安装移动式轻便防尘设备。
总装车间涂装段调漆室苯、二甲苯的浓度超过gbz2-____标准,应将调漆室单独设置在车间外或调整到车间的边缘位置,并增设局部机械排风装置,调漆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尽量缩短在室内的滞留时间,避免物料敞口存放;由于苯属于高毒物质,其他接触苯作业岗位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避免苯中毒事故的发生。
物管科保管人员办公室应与油漆辅料库分开设置,避免保管人员与油漆辅料长时间接触。
各车间照度普遍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____)规定的照度标准值,在不超过照明功率密度最大允许值的前提下,应及时擦拭或更换照明灯具,以增大照明强度。
夏季高温季节应设置局部送风设备,并定期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降低高温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检测设备,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标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落实职工健康监护制度和培训制度,督导职工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病知识问答: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
| 适配人群 | 职业卫生评价师,企业安环负责人,设计院职业卫生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得职业病,保护大家身体。国家有规定要提前防,不是出事了才管。 | ||
| 适用范围 | 新建工厂项目,只管投产后运行时的事,不管施工那会儿。 | ||
|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资料,评价单位干活写报告,专家来把关提意见。 | ||
| 管理要求 | 查厂址、看布局、测有害物、配防护用品、装报警器、设急救点、做健康检查。 | ||
| 监督与检查 | 委托方监督进度,专家评审报告,没按方案做就返工重来,报告不合格不能开工。 | ||
1 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2 评价依据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资料、预评价工作委托书等。
3 评价范围
新建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原则上不包括建设期的相关内容。
4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5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特点,一般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和综合分析法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5.1 类比法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产生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5.2 检查表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5.3风险评估法
通过对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评估,确定拟评价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防护措施,使风险降低到可承受水平。
5.4 综合分析法
采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类比分析、经验推断、专家权重、定量分级等方法相结合的原则,从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对拟评价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6 评价程序
6.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项目的立项资料和技术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预评价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等。
收集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等;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关图纸(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改、扩建项目); 有关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改、扩建项目)等。
6.2实施阶段
依据预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通过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类比调查等,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及风险评估。
6.3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专家评议。
7 评价方案编制
7.1评价方案应在准备阶段编制,是具体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文件。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本项目的职业危害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7.2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后编制。
7.3评价方案内容
7.3.1概述:简述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
7.3.2编制依据: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7.3.3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
7.3.4项目概况:简述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
7.3.5项目分析:初步的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识别分析、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等。
7.3.6组织计划:主要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
8评价报告书编制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内容,表述简洁、用语规范、结论明确,引用数据尽可能采用图表,现场描述采用照片,以利于阅读和审查。原始资料及数据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件。
评价报告书主要由以下章节和内容组成:
8.1总论
8.1.1项目背景:包括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地理位置、立项意义(社会和经济效益)、评价任务由来等内容。
8.1.2评价依据:列出评价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的名称。
8.1.3评价目的:按照本规程1的规定编制。
8.1.4评价范围:根据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程3的规定编制。
8.1.5评价内容:概述本规程4的规定。
8.1.6评价方法:根据评价项目的特点,明确采用的评价方法。
8.1.7评价程序: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表述评价工作过程。
8.1.8质量控制: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简述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8.2 现有企业概况:本条款适用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概述现有企业
的基本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的现状。
8.3 工程分析
8.3.1 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条件、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生产制度、岗位设置、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8.3.1.1项目名称:应与委托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所用名称一致。
8.3.1.2项目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
8.3.1.3 生产规模:根据项目性质分别列出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
8.3.1.4拟建地点:项目拟建地点应按行政区划说明地理位置,并附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
8.3.1.5自然环境概况:包括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气候特征以及是否位于自然疫源地、地方病区等情况。
8.3.1.6社会环境条件:指拟建项目所在地是否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地;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敏感区(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涉外领使馆、人口密集居住区)等。
8.3.1.7生产制度:轮班制,全年生产作业时间以年/小时(h/a)为单位,同时说明作业天数。
8.3.1.8岗位设置及定员:包括生产作业岗位名称及生产作业人数,辅助岗位及人数,管理人员等。
8.3.1.9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应从全工程范围用表格列出各项目名称和主要工程内容。必要时还应列出与职业病防护关系密切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其中:
生产装置:列出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辅助装置:列出为生产配套的各辅助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热、供电、供燃气工程等,可用文字简要说明。
总图运输:包括原料及辅料形态、燃料仓库、储罐、堆场以及码头工程、运输工程等,应用文字及图表分别简要说明。
8.3.1.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是建设项目总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工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及系数等。
8.3.2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从建筑卫生学和相关的勘察规划设计等方面概述布置原则,并附总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图。
8.3.3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
8.3.3.1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工艺技术及其来源、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概述、辅助装置的工艺过程概述、生产装置的化学原理及主要化学反应,生产设备的先进性(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程度)等。应对主体生产设施按工艺流程做出完整、清晰、无遗漏的叙述,并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
8.3.3.2生产设备及布局:用表列出主要生产设备,并说明布局。
8.3.4生产过程拟使用原料、辅料的名称及用量,产品、联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的名称和产量。
8.3.5建筑卫生学:主要包括建筑物的间距、朝向、采光与照明、采暖与通风及主要建筑物(单元)的内部布局等。
8.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8.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明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确定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评价项目的特点,可以对生产环境或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8.4.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概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
8.4.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应用选定的评价方法,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暴露及接触水平进行分析。
8.5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
8.5.1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进行分析。
8.5.2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等内容应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分析。
8.5.3职业病防护设施主要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列出拟采取的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防尘, 防毒,防噪声、振动,防暑降温、防寒、防潮,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 防电离辐射,防生物危害,人机工效学等。
8.5.4配置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主要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列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防噪、防振、防暑、防寒、防潮、防辐射危害、防生物危害等用品。
8.5.5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应当列出为应对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主要包括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急救场所、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事故通风设施、救援装备、防护装备、警示标识等。
8.5.6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制度;设置警示标识及说明。
8.5.7拟设置的辅助用室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应急救援站的设置情况。
8.5.8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上岗前体检、上岗前培训教育费等及专项经费总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等。
8.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相关标准,对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阐明其原由。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包括:选址、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
8.7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在对拟建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供设计单位在编写职业卫生专篇时使用。
8.8结论
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拟建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等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提出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的可行性。
职业病知识问答: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 适配人群 | 职业健康管理员,车间安全员,EHS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职业健康检查,有害工种作业,防护设施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得职业病,身体出问题,国家有规定得照着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干活的员工,各个车间和办公室。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带头抓,车间主任管自己地盘,员工注意防护用品戴好。 | ||
| 管理要求 | 每年体检一次,危害因素定期测,防护设备常检查,宣传栏贴新知识,应急演练每年来一次。 | ||
| 监督与检查 | 领导小组每月查一遍,办公室盯着各车间改问题,工会收员工意见,没做到扣绩效,干得好发奖励,检查结果全厂公示。 | ||
为充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及保护,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防护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厂区和谐稳定,确保职工生理、心理健康。
2、做到职业病防治“三到位”,即:宣传到位、监护到位、检查到位。
3、实现员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达到100%。
4、上岗和离岗人员体检率达到100%。
5、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防护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为顺利、圆满地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各车间、处室要严格依照分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内容,做好各项工作的配合。
2、定期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
由生产部主要负责向公司安全处,申报分公司需要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作业现场的员工进行公示。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重点检查项目有: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整并正常运行;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是否达到卫生要求;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是否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通过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有效,防护用品是否过期,安全标志是否明确,卫生是否达标。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4、加大职业病知识宣传力度,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1)通过职业病宣传栏等及时宣传新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职工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
(2)定期开展职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加大职工对职业病的了解及提高应对职业病的技能。职业病培训要做到三级培训同时进行,保证培训效果。
(3)开展操作规程教育,通过提高操作技能来防止职业病安全事故的发生。
(4)由生产处负责,定期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职业病事件的能力
5、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及时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
对从事有害工种的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承办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病检查资质。
三、保障条件
1、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抓落实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完成情况差的车间、部室和个人,根据完成程度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车间、处室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2、检查与监督并行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对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检查,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车间、处室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将发现的情况反应到工会或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经费保障
各车间、部室根据职业病防治的实际需要,提出职业病防治经费需求计划,报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车间、部室所报职业病防治经费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总的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后报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所报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按时间要求准备相关资金。
职业病知识问答: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须知
| 适配人群 |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场所监测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得职业病,比如尘肺、中毒这些病。法律要求单位必须管好这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人的单位,特别是有粉尘、毒气、噪音这些地方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担总责,管卫生的人要天天盯,工人自己也要戴口罩、听培训。 | ||
| 管理要求 | 装通风设备、发防护用品、设警示牌、做健康检查、搞应急演练。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门来查,单位自己也要定期查。没做到就整改,出事要赔钱担责。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____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应做好下列工作: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6、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0、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3、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6、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18、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19、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0、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2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3、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24、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25、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26、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27、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8、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9、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30、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1、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2、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3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4、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职业病知识问答: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车间班组长,职业卫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岗位入职,岗位变更,职业健康体检 |
|---|---|---|---|
| 制定目的 | 车间有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不好会伤身体。 | ||
| 适用范围 | 本车间所有在岗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发防护用品、做防护措施;员工要戴好用品、守操作规程。 | ||
| 管理要求 | 戴防护用品、用防护设备、参加体检、学防护知识、发现隐患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每天看是否戴好用品;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两次不改调离岗位;安全部每月查记录。 | ||
厂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车间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
在本岗位,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单位管理部门,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