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细则范文

适配人群一线班组长,HRBP专员,部门主管使用场景日常考勤管理,生产作业监督,安全违规处置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守规矩影响公司运转,也想让大家更主动干活,别懒散。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和临时工。
职责分工主管要盯紧下属行为,员工自己管好手脚别乱来,人事管登记和存档。
管理要求发现错马上处理,奖罚都要当众说清,罚款从工资扣,奖励发红包或升岗。
监督与检查主管填单子报上去,办公室和总经理一起批,谁漏查谁挨罚,重复犯错就翻倍罚,包庇也要一起罚,检查不到位出事要担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七条 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 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 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 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腐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 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 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员工奖励处罚赔偿申诉条例

适配人群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使用场景餐饮服务,客流高峰,后厨协作
制定目的怕服务出错影响客人体验,怕员工不守规矩惹麻烦,怕餐厅乱糟糟没人管。
适用范围所有在餐厅干活的员工,从前厅到后厨,从早班到晚班。
职责分工店长盯着整体,主管盯小组,员工盯自己手头事,谁出事谁负责。
管理要求工装工牌必须戴,说话要带敬语,垃圾随手清,东西不乱拿,台面摆整齐。
监督与检查主管每天查,经理不定期看,扣分记在本子上,分扣多了没全勤,超100分就走人,投诉要马上处理不能拖。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特制定以下条例作试行,此条例以基分形式实施暂订1元/分。

一、奖励:对有下列突出表现行为的员工,按不同表现给予奖励。

1、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加10-20分。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加10分。

3、拾金不昧者按上交现金金额给予不同奖励。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成本消耗有重大贡献者加10-20分。

5、品行端正、技能娴熟、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无错点或病事假,被评为优秀员工者月末考评加100分。

6、得到客人点名表扬者每次加10-20分。

7、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督导工作面被评为优秀督导者月末考评加50分。

8、每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及罚单不超过50分,全勤奖50元。

二、处罚:对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员工,按不同程度给予处罚。

1、仪容仪表不合格,上班不着工装、不戴工牌、留长指甲、随身配备不齐,女员工不着淡妆、头发散乱、男员工发过耳、女员工发过肩者,每项扣5分。

2、迟到、早退、迟到在10分钟以内者扣5分,30分钟以内者扣10分,30分钟至两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两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事假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以上按半天处理。(注:旷工按日工资三倍扣出:病假扣当天实发工资,事假按日工资两倍扣出,病事假无假条亦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闲逛、闲聊、高声喧哗、吃零食、吸烟、干私活、睡觉者每项扣5-10分。

4、工作时间主管级以下人员不能带手机,私自用公话者每次扣10-20分。

5、工作时间对客人不使用普通话或站立服务不标准者每项扣5分。

6、不微笑服务,对客人不使用敬语,无迎送声,每项扣5分。

7、乱扔纸屑、烟头、垃圾、随地吐痰或不及时清理区域内流动垃圾每项扣5分。

8、私自挪用客用品,包括上客时间占用卫生间,每项扣5分。

9、摆台不合乎规范,少放、漏放、错放、及责任区卫生不合格者每项扣5分。

10、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高声喧哗,影响秩序者每项扣5分。

11、下班离店时不主动接受检查者每次扣50分,私拿公司财物者,小样物品每项扣50分,超过三次者作开除处理扣500分,按情节严重给予开除。

12、除主管及督导以外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吧台,违者每次扣5-10分。

13、不爱护公共财物者每次扣5-10分,如有损坏按实物原价赔偿。

14、私自吃、喝餐厅内的食物(包括剩余食物)及未上桌食物按所吃食物的原价作赔偿并扣50分。

15、私自调换班次者,每次调换双方各扣20分。(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签名)

16、服务态度差,操作不规范,被客人投诉者每次扣10-50分,三次以上作开除处理(注:根据实际情况作分析、处理)。

17、不服从领导安排,上班打牌(包括下班时间在店内打牌),酗酒、打架斗殴者每项次扣50-100分,过错方加1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作停工(停工一天扣发三天日工资)或开除处理。

18、一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或一月累计迟到六次以上者(含六次)作开除处理,当月事假五次劝其离职。)

19、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拒客,一经发现视情节轻者扣10-50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20、内部员工不许谈恋爱,一经发现通知离店并不计退工资及保证金。

21、不使用托盘操作者每次扣5分。

22、每月累计处罚100分以上者开除处理,处罚5分以上者直接影响绩效及全勤奖金。开除及自动离职都不计退保证金及工资,经公司开除或自动离职者,以后永不录用。

23、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查处。

24、殴打、恐吓、要挟客人,同事或领导,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相关部门查处。

25、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开除处理。

26、拾获财物隐匿不报,据为己有者作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相关部门查处。

27、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者,予以劝退。

28、上、下班时间不得着工装逛街、逗留、违反者视事情严重者扣10-50分。

三、赔偿

1、收银员漏收、服务员少报、漏报、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2、违章操作,损坏财物及导致失误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情况作赔偿。

3、传错或上错菜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值班人员下班不关好水、电、气带来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交由个人保管的用品、用具及所属区域的公共财物的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四、员工申诉: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领导逐级投诉,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未得到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己见、强词夺理、不服仲裁。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适配人群HR专员,部门主管,工会代表使用场景绩效考核,纪律管理,员工申诉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守规矩乱来,影响公司正常干活和管事,让制度落不了地。
适用范围公司里所有员工,不管在哪个部门干啥活都算。
职责分工领导要带头守规矩,员工得听指挥干好活,人事部负责审核奖罚,常务会拍板大事。
管理要求干得好就发奖状奖金升工资,犯错就警告扣钱降职,严重就辞退,打架偷东西直接开除。
监督与检查部门发现情况先提意见,人事部查一遍,常务会讨论,总经理签字才算数。没按流程办的不算,查出来要重来。谁乱来谁负责,搞错了能申诉改。

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着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着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

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某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标准

适配人群直属主管,人事专员,部门经理使用场景绩效考核,纪律管理,日常考勤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不守规矩,出事没人管,影响干活效率和安全。
适用范围所有公司员工,不管在哪个部门、哪个车间、干啥活都算。
职责分工主管要盯紧手下人,员工自己注意别乱来,人事部管标准,总经理拍板定调。
管理要求不准在禁烟区抽烟,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带危险品进厂,出事得马上报。
监督与检查直属主管发现就填表上报,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最后定。没按流程走的,奖惩不算数,还要重查。

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标准

签 发 人:责 任 人:

签发日期:执行阶段:

* 总则

1. 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励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2. 适用范围

凡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标准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 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标准的管理单位。

* 奖励规定

1. 奖励分类

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奖金。

(5)晋升等级。

2. 奖励标准

(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嘉奖;

①全年从未迟到及旷职(工)者。

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③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④有其他功绩者。

(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记功;

①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济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②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③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④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者。

⑤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⑥曾记二次以上嘉奖者。

(3)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①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②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③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④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⑤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⑥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4)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①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

②连续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乙等以上),未曾旷职(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③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④曾记大功二次以上者。

⑤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惩罚规定

1. 处罚规定

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免职。

2. 惩罚标准

①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② 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③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④ 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⑤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⑥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即进入工作场所者。

⑦ 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⑧ 出入公司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物品出入公司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⑨ 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训诫惩处者。

(2)记过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得予记过:

①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②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③ 不经许可擅自越权作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⑤私生活不检点,影响公司信誉或运作者。

⑥擅离职守,且虚报加班事宜者。

⑦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有具体事实者。

⑧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⑨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⑩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训诫惩处者。

(3)记大过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记大过:

①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②泄露生产或工作上机密者。

③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有事证者。

④撕毁公告或公务文件者。

⑤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⑥拒绝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⑦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⑧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⑨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进入工厂不听劝阻者。

⑩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处者。

(4)免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免职:

①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工厂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视证者。

②泄露公司工厂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

③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④在公司工厂内斗殴者。

⑤偷窃公司财务,证据确凿者。

⑥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⑦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重大查证属实者。

⑧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务者。

⑨在公司工厂内聚赌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⑩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厂或宿舍不听劝阻,致生事故者。

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励他人怠工,有具体事实者。

在外行为不端,被判处刑罚确定者。

在工厂严禁吸烟场所吸烟且导致火灾者。

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工厂有事证者。

结伙纠众,扰乱公司工厂秩序,具有事证者。

未经请假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满六天者。

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重大者。

* 注意事项

1. 奖惩核定流程

(1)员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事时,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奖惩呈报表》。填写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

(2)管理部门依据标准的奖惩标准,签注意见于《奖惩呈报表》。

(3)管理部门呈送总经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

2. 惩罚累计

(1)员工一年的内记警告二次,得作为记过一次。

(2)记过二次得作为记大过一次。

(3)累计大过二次且经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职。

3. 功过抵消

员工平日功过得予,每年年终考绩时,由管理单位相互抵销,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予警告抵消。

(2)年度内记功一次或嘉奖二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二次。

(3)年度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二次,得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二次。

4. 移送司法部门

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规范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议处外,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 附件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酒店员工奖励条例

适配人群部门主管,一线班组长,前厅服务员使用场景部门绩效考核,接待服务保障,突发事件处置
制定目的怕员工松懈出错,怕客人东西丢,怕酒店钱少,怕事故冒头没人管。
适用范围酒店所有干活的人,从前台到后厨,从经理到保洁。
职责分工领导盯现场,组长看小组,员工守自己活儿,谁管谁负责。
管理要求发现苗头马上报,交接班要清点,贵重物品不离眼,客人东西丢了快找。
监督与检查主管每天转,经理每周查,人力资源部月底核对记录。漏报一次扣分,两次谈话,三次停岗学规矩。

酒店员工奖励条例(七)

奖励的原则:奖勤、奖优、奖创新、奖成果、奖效益、奖正气。

奖励类别及条例

(一)部门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部门可酌情奖励1-10分: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领导好评者;

(2)组织组织纪律性强,劳动态度好,有团结协作精神,保持良好的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者;

(3)服务态度优良,多次获得宾客表扬者;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部门岗位培训或酒店各类培训中成绩优异者;

(5)品行兼优,技术精湛,精通业务,工作成绩显着者;

(6)自觉控制部门成本及费用开支,取得明显效果者;

(7)对部门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8)有效防止宾客或酒店财物丢失,或千方百计使宾客或酒店遗失的物品归还原主者;

(9)发现事故苗头,采取及时措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者;

(10)主动向部门管理人员反映其他员工不良行为、情绪或动态,有效阻止负面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者。

2、部门奖励适用对象: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3、奖金来源:部门奖励的奖金从本部截止当月积累的员工(8级及以下)违规违纪扣罚款中支出,不得超支。

4、奖励评定方式: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由各级管理人员向上提出对下级员工的奖励,最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由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员工奖励通知书》,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行政奖励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店方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奖励分10-100分,事迹特别突出者,由总经理特批奖金,予以嘉奖:

――在酒店重要的接待工作或大型对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宾客赞誉,为酒店树立良好口碑者;

――有效地防止了宾客或酒店贵重物品或巨额款项的丢失,并尽力物归原主者(物品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者);

――对员工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举报并积极配合查证工作,有效清除恶性事件发生隐患者;

――发明并获准向外推出新款服务或产品,取得宾客认可,创造可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在酒店攻坚项目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显着成效者;

――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酒店发展,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刻苦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服务技巧,并主动向员工同事交流学习传授,使整体服务质量有较大改观者;

――在酒店开展的“创优争先”“最佳员工”“岗位技能比赛”等各项活动中,被评为标兵、最佳员工、岗位能手等,按各项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给予奖励;

――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全力保障国家、人民、宾客、酒店财产或生命安全者;

――在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或蔓延,使酒店免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获得国家、省、市级或上级业务部门嘉奖者。

行政奖励适用对象:酒店全体职员。

奖金来源:店方奖励,由财务直接以现金方式支出发放给受奖人。

3、奖励评定方式:由部门将员工先进事迹以书面报告方式,连同《员工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优秀管理人奖

1、此奖项适用人员为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总监、副总。由总经理本人亲自评定,于每月初由人力资源部开出《员工奖励通知书》,经总经理签名批准后,由财务部以现金方式支出发放给受奖人;

2、评奖方式:每月一次。

3、评核内容:(1)经营效益(2)管理规范(3)服务质量(4)员工纪律

(5)员工培训;(6)创新成果等方面,考核管理人员对酒店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参照评核对象当月奖、罚分情况做出评定。

4、奖金来源:原则上从酒店7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累积扣罚金中支出,如有超出,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以行政奖金方式支出。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适配人群部门主管,HR专员,班组长使用场景绩效考核,纪律管理,岗位晋升
制定目的怕员工乱来出事,比如防火防风时手忙脚乱,设备被乱动,客户投诉多,资产丢啦损啦。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办公区、车间、仓库这些地方,还有企业用的机器、文件、钱和客户资料。
职责分工主管盯手下干活安不安全,员工自己守规矩别碰不该碰的,发现危险马上报,谁出事谁负责。
管理要求风火险来了要快反应,设备不许私用,图纸资料不能偷拿,东西要护好,说话做事别伤企业脸面。
监督与检查主管天天看,人事每月查,违规记档案;警告记过扣钱,严重直接走人,再犯加重罚,瞒着不报一起罚。

企业(公司)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一、奖励

企业根据员工表现,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评绩,以作进级及工资调整之依据,使有职位空缺时给予提升机会,而此机会将尽可能给予本企业员工。

1.勤奖励。员工每个月迟到积累不超过十分钟、不早退、不临时请假(事假及两天以内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请)可获奖励。

2.绩奖励。员工若有以下佳绩者,得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奖励并作升职之参考。

服务周到,态度良好,博得客户普遍赞扬者。

品行良好,不计较个人得失,无不良嗜好者。

技术精湛,经验丰富,见解正确,为企业做出贡献者。

提出意见、建议获企业采纳,取得效果者。

协助业务发展,使之能增加收益/

检举舞弊或其他对企业不利事情,因此减少或免除损失者。

勇于开拓,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为员工之表率而获主管推荐者。

遇紧急突发事件如防风、防火、安全事故等应变能力强,临危不乱,处理得当者。

保护、爱护企业资产、设备和财务,使之免受损失者。

应对处置得当,令企业声誉增加者。

二、处罚

本企业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雇、开除。

1.员工若违反下列规则者,将受纪律处罚。

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外出或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会私客。

私自动用企业机器设备作私活,打私人长途电话。

工作时间饮酒、奕棋、睡觉。

随地吐痰、丢弃烟头、杂物。

粗言秽语、喧哗、滋事。

造谣生事、企图陷害或匿名诬告。

借企业款项,过期不还。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出差再外绕道营私或利用企业客户营私。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职工因违反纪律而获纪律处罚书后,将记录于本档案中。

2.员工如犯下列过错应立即开除。

工作态度恶劣,拒绝上级合法及合理之指令。

玩忽职守、渎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不忠诚于企业事业,贪污受贿及收受未经企业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报营业额、骗帐,除开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企业按反贿赂条例规定,将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未经批准私自将企业图纸、文件、资料、产品偷拿出企业。

故意损坏企业设备及财产,或故意泄露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

聚众滋事,破坏内部工作秩序。

吸毒、盗窃、于企业内聚赌、有伤风化、调戏或利用职权侮辱同事、打击报复同事。

对上级、客户态度粗鲁、不礼貌与同事大声争吵、斗殴。

私藏违禁物品、军火、武器于企业范围内。

未经授权,散步发表不利于企业声誉、内部运做及经营管理之言论、材料。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或当年累计旷工七日者作自动离职论处。

员工因违反所在地法规而被拒捕或检控。

工不按企业规定办事及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失职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本企业保留追究声誉损失的权利。

三、员工违反企业纪律制度,其主管纵容、包庇、知情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的视同处理。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某某公司员工奖励惩罚条例

适配人群HR专员,部门主管,行政经理使用场景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违纪处理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守规矩影响公司正常运转,怕工作出乱子,怕公司钱和东西丢掉,怕有人干坏事没人管。
适用范围所有在公司上班的人,不管哪个部门、什么岗位、干啥活儿。
职责分工领导要带头守规矩,主管要盯着手下别犯错,员工自己要管好自己别乱来,人人都得对自己行为负责。
管理要求不能偷公司东西,不能骗人,不能打架,不能乱说话,不能随便旷工,不能泄露公司事情,遇到问题要马上报告。
监督与检查部门主管先查,行政部再审,公司开会定结果,总经理签字才算数,不听劝的扣钱、降级、开除,记录进档案里。

某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 奖励种类。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 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 奖励标准。

第七条 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杰出员工称号;

4.公司可设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培训、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 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 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行政部;

2.行政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 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 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 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关于员工旷工的处理: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

(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 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 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行政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优秀员工奖励机制范文

适配人群HR专员,部门经理,人事总监使用场景年度评优,岗位晋升,绩效调薪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不上心,怕干得好的没表扬,干得差的没提醒。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分工老板盯大方向,部门经理管手下人,员工自己守规矩、留记录。
管理要求留好工作数据,按时交材料,申请要写清楚,公示期提意见。
监督与检查人事部查档案和材料,总经理例会和董事长会议拍板。谁漏报、假报、拖着不办,就取消资格,再不给评。

一般企业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都会评出一些优秀员工,并且对这些优秀员工进行嘉奖。企业都采用怎样的员工奖励制度呢以下的优秀员工奖励机制资料,可供参考。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员工的分类

优秀员工分为功勋员工、优秀员工2个级别;

二、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1、功勋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含十年);

(2)、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累计8次以上(含8次)被评为优秀员工;

(3)、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或本职工作完成出色;

(4)、无较大过失;

2、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一般条件和岗位专项条件(附录一、《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1、功勋员工无名额限制,条件具备者即可当选;

2、优秀员工原则上也无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

1、功勋员工确定程序

(1)、由人事部根据人事档案资料,报总经理例会审批;

(2)、经总经理例会确定后张榜公告并发放荣誉证书。

2、优秀员工的评选程序

(1)、人事部应当将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2)、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优秀员工时具有数据依据;

(3)、优秀员工人选的推举方式:

a、员工本人认为自己符合评选条件,可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请并由总经理确定;

b、部门经理认为员工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向人事部推荐;总经理认为部门经理或员工具备评选条件的,也可以向人事部门推荐;

(4)、员工或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时,应当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该证明材料包括公司系统数据、临时任务处理记录等材料;人事部应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并出具明确的报告;同时报经董事长会议评选并审定;

(5)、评选出优秀员工后,及时在公司张榜并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由人事部接受意见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事部予以发出当选确认,同时在每年底的年度大会上对该年度的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发放奖金、荣誉证书。

五、功勋员工的待遇和优秀员工的奖励

1、功勋员工的待遇

(1)、另外购买商业保险(养老、医疗保险各一份);

(2)、企业工龄年金比正常员工高出一倍;

2、优秀员工的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员工在当选月立即执行新的工资标准(附录二见《员工工资等级表》)。

六、优秀员工工资制度

1、公司所有岗位的奖金绩效共分五个档,其中五级是基础级,所有员工转正后均适用五级工资;

2、被评为优秀员工的奖金绩效等级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3、原则上,优秀员工的奖金绩效等级应当逐级提升,但本人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的,可以越级提升;

4、已经被评为优秀员工的,如奖金绩效等级为一级以下的,仍然可以提出申请加级,申请程序与优秀员工评选程序一致;

5、如以五级奖金绩效为基数,则四级标准将在五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三级标准将在五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二级标准将在五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一级级标准将在五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40%;

6、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后,人事部将对其现有的工作成就进行评价,并注明有关明确的数据,在该员工申请或公司决定提高该优秀员工的奖金绩效等级时,作为其基础数据;

7、优秀员工的绩效标准在申请获批的当月将立即执行。

8h七、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所有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公司领导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均能符合或具备。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1、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工作岗位细则》的规定;

(2)、以规范的工作手段、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能够主动加班加点的;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2、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表格。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员工奖励实施细则范文

适配人群人事专员,部门主管,监察人员使用场景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违纪处理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守规矩出乱子,怕公司东西丢、钱少、名声坏,怕干活拖拉没人管。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不管在哪个部门、干啥活、用啥设备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老板盯大方向,主管查手下人,员工自己管好手和嘴,别乱动公司东西。
管理要求不许偷懒摸鱼,不许乱说公司事,不许拿公司东西送人,发现坏事要马上讲。
监督与检查人事部每月查记录,主管天天看着,谁没做到就扣钱、通报、调岗,严重就走人。查到问题当场记,月底一起算账,工资里直接扣,档案里也写上。

员工奖励实施细则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员工奖励实施细则》全文,请阅读!

员工奖惩细则【1】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5.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之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员工,经人事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得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事迹突出程度而定。

(一)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二)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三)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四)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五)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中专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六)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七)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八)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九)具有其他功绩,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人事监察室推荐,并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事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得根据情节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一)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二)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三)秘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四)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五)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工作时间吃食物、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七)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八)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第八条 员工的奖励或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事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九条 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条 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元。罚100元等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1个月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记功1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处罚情况每月由人事监察室统一公布1次。

第十二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一)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二)l次记功可与1次记过相抵;

(三)3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过;

(四)3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功;

(五)同年中3次记功,工资自动升1级;

(六)同年中3次记过,工资自动降1级;

(七)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三条 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工作在每年未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惩处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b”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员工奖励细则范文: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范例

适配人群人事专员,部门主管,工会委员使用场景年度考核,旷工处理,违纪申诉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守规矩,影响公司干活、管人、做生意。也怕制度没人理,乱套了。
适用范围公司里所有人,不管在哪儿上班、干啥活儿。
职责分工领导要带头守规矩,管好手下;员工自己别乱来,也别看着别人乱来不管。
管理要求不偷不骗不打架,不乱说公司秘密,不随便旷工迟到,不浪费东西,出事赶紧报。
监督与检查部门先查,人事部再审,开会定结果。罚错了能申诉,但不改就扣钱、降级、走人。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 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着成绩的;

3.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 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 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着成绩;

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 全年出满勤的;

9. 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 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 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 精神奖励

(1) 记大功;

(2) 记小功;

(3) 嘉奖(奖状、奖品);

(4) 授予荣誉称号。

2. 物质奖励

(1) 一次性奖金;

(2) 加薪;

(3) 晋级;

(4) 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 奖励规则。

1. 记大功对象。

(1) 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 记小功对象。

(1) 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 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 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 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 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 嘉奖对象。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 奖励标准。

第七条 其他奖励规定。

1. 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 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 称号;

4. 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 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 奖励程序。

1. 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 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 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 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 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 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 处罚

第九条 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 精神处罚。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记小过;

(4) 记大过。

2. 物质处罚。

(1) 一次性罚金;

(2) 降级、撤职(减薪);

(3) 留用察看;

(4) 辞退。

第十条 过失分类。

(一) 甲类过失。

1. 记大过后仍再犯;

2. 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 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 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 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 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 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 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 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 乙类过失。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 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 泄露公司机密;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 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 丙类过失。

1. 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

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 连续旷工2天;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 造谣生事。

(四) 丁类过失。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 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 浪费公司财物;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 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 员工旷工。

(1) 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 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 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 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 (1) 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 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 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 事假。

(1) 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 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 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 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 其他处罚规定。

1. 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 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 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 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 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 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处罚程序

1. 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 各类处罚的过程。

(1) 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 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 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 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 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 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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