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事故及其防治措施
| 适配人群 | 输送机操作工,绞车司机,把钩工 | 使用场景 | 刮板输送作业,斜巷运输,罐笼提升 |
|---|---|---|---|
| 制定目的 | 刮板机绞伤、斜巷跑车、推车撞人、罐笼蹾罐、触电、瓦斯爆炸这些事老发生。 | ||
| 适用范围 | 井下所有开刮板机、绞车、推矿车、坐罐笼、碰电气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持证,维修工天天查设备,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开机前先打铃再点动,停电挂牌闭锁采煤机,转动部位装护罩,过桥要设好,电缆吊挂不能掉进槽里。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员天天转,队干随时查,发现没挂牌就送电、没护罩还开车、扒车跟车的,当场停工罚钱扣分,三次就调岗。 | ||
煤矿机电事故是指由于机电设备出现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的事故。
一、提升运输事故及其防治
提升运输事故是指在提升运输系统中由于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设备故障、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事故。
(一)刮板输送机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1.刮板输送机伤害事故的类型
刮板输送机伤害事故常见的有:刮板链打伤事故,转动部分绞伤事故,机尾翘起砸伤事故,挤伤或撞伤事故,电火花导致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等。
2.刮板输送机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刮板输送机必须有专人维护,有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2) 启动前必须对输送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作环境和设备的状态等。启动前先发信号,然后点动试车,待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开车。
(3) 严格执行停电处理故障、停电检修制度。停电后在开关处要挂牌,并把采煤机闭锁。严禁运行中清扫刮板输送机。
(4) 刮板输送机的转动、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置保护罩或保护栏杆;机尾应设保护板;需横越输送机的行人处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5) 不准在输送机道内行走,更不准乘坐刮板输送机。当需要运送长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 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片帮伤人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7) 刮板输送机两侧电缆要按规定认真吊挂,特别是在工作面移动的电缆要管理好,防止落入机槽内被刮坏或拉断而造成事故。
(二)斜巷绞车运输事故及其预防
1.斜巷绞车运输事故的类型
该事故类型常见的有:违章放飞车造成跑车事故、各种原因的断绳跑车事故、带电维修伤害事故、违章跟车扒车事故等。
2.斜巷绞车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 斜井绞车司机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 绞车等设备完好,管理到位。
(3)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防护装置。
(4) 使用合格的连接装置和保险绳。
(5)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6) 严禁多挂车或超载、超速运行。
(7) 严禁扒车或违章跟车。
(三)人力推车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人力推车时,作业人员应根据所运的材料和设备类型正确地选用运输车辆。木材、金属管、金属支架、钢轨等长料应选用有框架的材料车;水泥、石子等可用矿车装运;各种货载的外形尺寸应与所通过巷道断面相适应,不得超高超宽。《煤矿安全规程》对人力推车作了明确规定。
(1) 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2)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3) 严禁放飞车。
(4)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需要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四)罐笼提升事故及其防治
1. 罐笼提升事故类型
主要包括罐笼脱轨、过卷、卡罐、断绳、蹾罐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2.罐笼事故预防措施
(1)罐笼设计合理,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罐笼每层内一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3)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4)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
(5)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
(6)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7)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二、电气事故及其防治
电气事故是指由于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违章操作而引发的长时间停电、设备烧毁、人身触电等事故。
(一)矿井供电系统
由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结起来的一个整体,称为矿井供电系统。
1.采区供电系统
(1) 采区变电所
(2) 采掘工作面的供电
2.井下电网保护
煤矿井下电网的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安全的重要措施。
(1) 过电流保护。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过电流会使设备绝缘老化,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烧毁电气设备、引发电气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常见的过电流现象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过电流保护装置包括熔断保护、继电保护和电子式综合保护。
(2) 漏电保护。漏电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网绝缘电阻显著下降的现象。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2种。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的某一处因绝缘破损导致漏电。分散性漏电是指因淋水、潮湿导致电网中某段线路或某些设备绝缘阻值下降至危险值而形成的漏电。漏电保护装置能迅速切断故障线路的电源,保证供电安全。
(3)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大地做良好的电气连接。设置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二)触电事故及其预防
触电事故是人体触及带电体或接近高压带电体时,由于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其主要伤害为电击和电伤。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有以下6个方面:
(1)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制度,遵章守纪,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认真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
(3) 加强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查,使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工作,严禁电网中性点直接接地。
(4) 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将人体可能触及的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全部封闭在外壳内,同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 对导电部分裸露的高压电气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应设防护罩或加栅栏隔离,防止人员接近。
(6) 设置保护接地装置。煤矿井下36 v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
(三)电气设备防爆及失爆的预防措施
由于煤矿井下存在可以爆炸的瓦斯、煤尘,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火花、电弧都有引燃、引爆瓦斯、煤尘的可能,所以,电气设备防爆至关重要,它是防止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重要措施。
1.矿用电气设备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条件生产的不防爆的一般型电气设备,只能用在井下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ky”。
(2) 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
2.电气设备的防爆、隔爆和失爆
防爆是指电气设备具有在存在爆炸性混合物地点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的性能。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指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是指当电气设备外壳内部发生爆炸时,决不会引起外壳外部的爆炸性气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性能。凡具有这种隔爆性能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
失爆是指当电气设备外壳内部发生爆炸时,引起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质发生爆炸,或是从各处缝隙中喷出高温气体或火焰引起壳外爆炸性气体爆炸的性能。
3.电气设备失爆的预防措施
(1)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选用电气设备。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由电气防爆检查部门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3) 严把入井关。入井前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入井检查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 加强检查、维护。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发现失爆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四)矿灯的安全使用
1.矿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
(1) 从矿灯房领取矿灯时应注意检查灯头、灯线、灯盒等零件是否完整、齐全、紧固,发现问题时,要立即更换。
(2) 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或提灯盒。
(3) 在井下不得强行打开灯头圈或灯盒盖,以免损坏闭锁和造成矿灯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4) 接触爆炸材料时,矿灯盒应套上绝缘灯套,防止引爆电雷管。
(5) 升井后及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
(6) 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7) 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8) 矿灯应保持完好,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 h。
机电事故及其防治措施:煤矿机电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司机,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 使用场景 | 井下架线区作业,综采工作面操作,掘进迎头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碰架线触电,怕机器乱转伤人,怕带子着火烧人,怕设备老化出事。 | ||
| 适用范围 | 井下所有开机器、修电路、运材料的工人,还有采煤机、输送带这些大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司机守开关,电工查线路,维修工保设备,人人管好自己手里的活。 | ||
| 管理要求 | 架线要装漏电保护,带子必须阻燃,开机前先喊话,检修时一定断电,长铁器扛着要斜着走。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员天天转,队长每班查,不按规矩干就停工重学,再犯就调离岗位,事故要倒查谁没盯住。 | ||
引言
矿井机电事故主要是指采掘机械如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掘进机、耙斗装载机等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以及发生在低、高压电网、直流架线间的人身触电事故。随着我国煤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煤矿机电管理在我国煤矿生产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增强,并逐渐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分析在煤矿生产中发生机电事故的原因,如何搞好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工作在煤矿生产中的具有重要意义。
1 矿井机电事故分析
1.1 电气事故
1.1.1 直流架线触电事故的原因:①架线漏电或没有装用直流漏电保护装置;②带电修理电机车集电弓;③工人违章乘坐矿车;④工人在有架线的巷道里扛铁锨、管子等触及架线;⑤矿车掉道后,使用长铁器处理时触及架线;⑥架线高度低,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1.2 高、低压电网人身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①违章带电清扫、带电安装、带电检修、带电搬迁;②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误操作,停错、送错电,误认开关和电缆,没有执行作业监护制度,没有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③无工作票及安全措施,不执行高压电网作业中停电、验电、放电等规定和要求;④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有漏洞,如设备及电缆漏电,保护装置失灵而没有及时处理或更换。
1.2 机械事故
1.2.1 液压支架如果维护不当或违章操作,也易发生机械与人身事故,特别是安装、撤除与运输过程中,发生碰伤人的事故最多。
1.2.2 带式输送机对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一是输送带着火造成人员伤亡;二是违章操作、乘坐、跨越输送带时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原因有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或不合格的阻燃带,由于超载或跑偏等原因使输送带制动、打滑摩擦生热引起火灾。其中连接输送带时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居多。
1.2.3 刮板输送机的事故主要有:机头、机尾翻翘伤人;违章在溜槽内行走摔倒人、运料碰人、断链伤人、无轮罩伤人等,其中由于操作不当而使机头、机尾翻翘伤人的事故居多。
1.2.4 掘进机械引发的事故大多是由于违章作业或非司机操作,以及工作面环境不符合要求造成的。
1.2.5 采煤机常见的伤人事故有:滚筒伤人、采煤机下滑伤人、牵引链弹跳或折断伤人等,其中以滚筒伤人事故居多。其主要原因是司机或其他人员违章作业;司机误操作;非司机操作;采煤机检修时未断电或未打开离合器;在采煤机滚筒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未做防护,不慎触及采煤机滚筒被割伤或致死等。
2 防治措施
2.1 电气事故的防治措施 为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对井下电网应做到:
2.1.1 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严禁甩掉不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制度。
2.1.2 加强对矿井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要合理,防爆性能要完好,绝缘水平符合要求,接地网必须完整,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还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确保井下安全用电。
2.1.3 对直流架线应做到:架线调试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工人扒车、乘坐空(重)车;不准带电修理电机车集电弓,人员上下车地点要有照明,架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人员上下时必须切断该区架线电源;直流架线要装直流漏电保护装置;工人拿长铁器时,要注意携带方法和采取安全措施,以防触及架线。
2.2 机械事故的防治措施
2.2.1 液压支架在安装、撤除、运输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运输、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
2.2.2 必须使用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各种综合保护装置应保证齐全、完整、可靠。此外,胶带输送机运行时,禁止人员跨越;若要跨越,需经跨带桥梯;运行中禁止乘坐;不切断电源,不准检修。
2.2.3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任何人不得在溜槽内行走。禁止用输送机运送各种材料,特殊情况必须运输时,要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刮板输送机在紧链、接链以及处理机头掉链、飘链等故障时,为防止机头、机尾翻翘碰人,应注意提高铺设质量,必须将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螺栓安装齐全且紧固,机头、机尾必须打牢锚固支柱。开机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后,点动试车,待观察没有异常情况时方可开机。加强对刮板输送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做到:三平、两直、一稳、四勤。
2.2.4 为防止掘进机械伤人事故,掘进机必须用专用工具开、闭电气控制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开动掘进机前或在调车时,必须发出警报,司机应注意掘进机附近的人员,特别是后退时,应注意机器后部工作人员的安全。
2.2.5 为预防采煤机滚筒伤人事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磁力启动器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 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的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3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是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3.1 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的职工技术队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一批懂技术、重安全的专业队伍。实现通过规范技术操作向安全作业的平稳过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3.2 严格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提高职工操作技能。严格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项规定,实现技术操作正规化、规范化。
3.3 加强《岗位作业标准化标准》的学习,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
4 结束语
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渐进性或突发性,由于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且复杂,包括认识程序、设计、制造、疲劳、磨损、老化、检查和维护保养、人员失误、环境及其他因素。通过经验教训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规律是可知的。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分析总结可使多数事故在预定期间内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预防体系,是预防煤矿机电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
机电事故及其防治措施:运输机电
| 适配人群 | 绞车司机,把钩信号工,小绞车工 | 使用场景 | 斜巷提升,副井升降,机车运输 |
|---|---|---|---|
| 制定目的 | 防止提升运输出事,避免人员被撞、被砸、被拖、被挤、被压。 | ||
| 适用范围 | 梁北矿所有上山下山巷道、副井、斜巷、井下机车、小绞车、信号灯、红灯、躲避硐室。 | ||
| 职责分工 | 绞车工盯运行、把钩工查挂钩、信号工管红灯、司机守一人一监、电工不带电修设备。 | ||
| 管理要求 | 红灯亮进硐室、一坡三挡常关着、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严禁放飞车、严禁坐扒蹬车、严禁人物混提。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专人检查记录,不检查就扣分,不记录就通报,不整改就停工,安监员现场盯,队长天天查,问题当天清。 | ||
1.必须严格执行《梁北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采区上、下山巷道提升运输中,要加强现场管理,配齐安全设施,确保灵活可靠,坚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2.斜巷必须设置“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经常处于关闭状态,只有通过时,方准打开。并按要求设置躲避硐室,安设红灯,做到红灯灭时行人;红灯亮时,立即进入躲避硐室。
3.井下各类小绞车工、把钩工及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绞车运行中要密切注视其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严禁放飞车。
4.绞车工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交班时应将当班绞车运行情况及问题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5.把钩工要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摘挂矿车时动作要快、准,做到每钩对连结装置、矿车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提升矿车数量挂车,严禁超挂车辆或超载运输。
6.井下机车运输,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的规定。机车通过巷道口、峒室口、弯道、交岔点、道岔、噪音较大地段时,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防止事故发生。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及撒砂装置,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两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7.人员上、下井时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井口、井底把钩工及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罐升降人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主罐23人;副罐38人)。对于升降大型设备等重物时,主副罐内均不准乘人,必须经计算配重,并要制订安全措施,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机电部、安监部审核。否则,严禁提升。
8.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绞车运行中要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人、物混合提升;平巷、斜巷提升运输严禁坐车、扒车、蹬钩。把钩工要坚守岗位,对发现人员违章严禁发出开车信号,应立即制止。
9.副井提升系统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钢丝绳及绞车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控制设备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分工专职人员检修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每次检修都应留有记录。
10.提升钢丝绳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第380条至第384条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和更换。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设专人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
11.运输安全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特别是副井井上、下阻车器及斜巷“一坡三挡”装置、声光信号装置等设备设施,确保灵活管用,安全可靠。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
12.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制度,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13.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要认真落实。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动作灵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14.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专用工具,配齐防护用具。严禁带电检修。非专职人员严禁擅自操作或检修电气设备。
机电事故及其防治措施:预防提升运输机电
| 适配人群 | 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 | 使用场景 | 斜巷提升运输,井下机车运行,副井乘罐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提升运输出事,钢丝绳断了、绞车失控、人被撞到、罐笼超员掉下去。 | ||
| 适用范围 | 梁北矿所有提升运输岗位,上下山巷道,主副井,小绞车,机车,供电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持证盯紧信号,信号工把钩工守好口子,电工不带电修设备,班组长天天查隐患。 | ||
| 管理要求 | 三固定四保险一坡三挡必须全,行车不行人,钢丝绳按时换,机车过弯要鸣笛减速。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科每月查记录,队长现场盯岗,没做到就停工学习,再犯扣当月奖金,严重调离岗位。 | ||
1、必须严格执行《梁北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采区上、下山巷道提升运输中,必须配齐安全设施,确保灵活、可靠,坚持“三固定”、“四保险”、“一坡三挡”’防护装置。坚持做到声光信号齐全,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2、绞车司机、电机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和小绞车司机要持证上岗,集中精力听准信号,操作准确无误。主、副井提升绞车,必须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小绞车运输严禁放飞车,斜巷提升运输严禁“扒、蹬、跳”。
3、所有提升、运输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4、井下机车运输,必须遵守《规程》第351条的规定。机车通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交岔点、噪音较大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听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机车车闸、灯、警铃、连接器及撒沙装置,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严格执行副井的乘罐制度,严禁超员、抢罐、挤罐。杜绝人货混罐提升现象的发生。升降大型设备等重物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6、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三全”、“三坚持”,杜绝失爆。
7、严格执行矿井停电制度,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电工检修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检修电气设备。
8、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坚持定期检查,检修提升容器的各种联接装置、制动和保险装置,确保齐全完好。
七、预防其它事故
1、放炮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二次启动放炮器。雷管使用前,进行导通试验,并测阻分组,毫秒爆破严禁跳段联炮、放炮。
2、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应熟悉处理瞎炮的原则并严格执行。
3、凡下井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4、井下严禁睡觉和拆、敲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5、严禁损坏通风、防尘设施、仪器、仪表等。
机电事故及其防治措施:机电事故专项
| 适配人群 | 电钳工,变电抢修组长,机电矿长 | 使用场景 | 井下机电抢修,变电所故障处置,瓦斯爆炸防控 |
|---|---|---|---|
| 制定目的 | 怕机电出事导致停电、伤人,甚至引燃瓦斯煤尘,停产。所以得提前想好咋救、咋控。 | ||
| 适用范围 | 南山煤业所有机电设备、线路、变电所,井下各用电点。 | ||
| 职责分工 | 总指挥管全局,抢修组修设备线路,监督组盯安全,通讯组保通话,医疗组救人,物资组送东西,车辆组运人运物,保卫组守现场。 | ||
| 管理要求 | 供电系统要稳,禁用明接头鸡爪子,硐室配灭火器,按规程建不燃建筑,发现隐患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室24小时接电话,谁漏报迟报就追责,值班长叫人不到算失职,演习不参加要被问话,记录不全扣分。 | ||
一、事故类型与危害程度分析
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属于大型用电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形式向主井变电站、副井变电站、风井变电站,井下10#煤采区变电所,每个用电地点都有可能发生机电事故,一旦发生,不仅造成供电系统的损坏和人员伤亡,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中断生产。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迅速地抢救和控制事故扩大,依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机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机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机电事故,由本预案中的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三)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机电安全生产事故
四、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机电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机电科。
总指挥:刘海平
副总指挥:郭晓荣 袁海全
变电抢修组组长: 袁海全
变电抢修组成员:各队班长及电钳工
线路抢修组组长:郭晓荣
技术监督组组长:杨金柱
安全监督组组长:王喜旺
通讯保障组组长:高晶晶(地面)、刘维新(井下)
医疗救护组组长:高二亮
物资供应组组长:王晋飞
车辆管理组组长:刘大伟
治安保卫组组长:靳四新
善后处理组组长:刘大伟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负责督察本矿机电事故应急演习。
2、成员职责
1)变电抢修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各项机电设备的抢修和安装工作。
2)线路抢修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线路的安装、抢修工作。
3)技术监督组:负责矿井事故发生后各项抢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安全监督组: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通讯保障组: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正常通讯。
6)医疗救护组:保证应急救援时能及时有效抢救受伤人员。
7)物资供应组:保证急需救援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供给。
8)车辆管理组: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后勤保障。
9)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抢救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
10)善后处理组:负责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成立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机电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1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机电管理方面:
(1)搞好机电工作,不断完善矿井的供电系统,使供电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保证各用电地点负荷满足。
(2)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防爆检查工作。
(3)加强管理,尤其是巷道内的机电设备杜绝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的出现。
(4)建立完善的供电系统,合理布置设备与电缆。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供电场所采取不燃性材料建筑。
(6)井上下供电地点建立了消防材料,各作业地点,硐室配备灭火器消防设施。
(7)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二)预警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严重后果,将煤矿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分为一般、轻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级,并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作为预警标识。
(三)预警行动
各安全生产机构及相关人员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井下发生机电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发现的人员应及时向本矿领导报告,本矿领导应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通过紧急情况专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须派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电话后,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井下人员受伤程度和事故的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长,由值班长通知应急救援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
(二)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立即报矿总部和中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并立即启动山西南山煤矿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和单位基本情况。
2、事故简要经过、抢险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由于机电事故可能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出预警报告,并由矿指挥部指挥确定启动“山西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二)响应程序
救援工作由机电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救灾活动。
(三)撤人
1、井下发生大型机电事故后,在矿山救护队和医疗队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迅速配带自器,按照机电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现场。
2、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室等待救援。
3、当救援小组到达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查工作,准确查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证据。
(四)制定抢救方案
1、避灾路线: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2、待查清事故原因后,总指挥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援方案。
3、制定救援方案的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
2)要切断灾区所有电源,同时要保障实施救援工作所需电源供给。
3)在确认无二次事故发生的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的机电设备供电系统,以恢复正常用电。
4)救灾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范围迅速决定是否需要人员撤离井下,为保证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五)抢救
1、处理事故时,应在井下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昼靠近灾区。
2、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人员数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3、井下基地安设有通向指挥部的电话,备用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有专业人员经常检查事态的变化情况。
4、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八、应急结束
(一)待人员全部救出,供电系统恢复后,由矿调度室向上级总调度室进行汇报,接到指示后,矿总指挥人传达应急结束的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能撤离。
(二)应急结束后,工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三)由机电技术部门制定恢复矿井正常用电,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为完善预案,矿调度室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主审工作。
九、其它
(一)因机电事故引起火灾爆炸时,应同时救人灭火,并有专人检查事态发展情况,发现危险时立即撤离。如遇连续事故发生,只有在掌握爆炸间隙的情况下,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人员撤离井下,此时严禁人员进入矿井。
(二)地面警戒
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点周围立即设立警戒牌,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卫组执行以下任务:
1、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
2、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矿调度室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矿井抢救记录或演习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