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井底水仓探放水 安全技术措施
| 适配人群 | 探放水作业人员,煤矿掘进班组长,地质测量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井底水仓掘进,煤层巷道施工,老空区探水 |
|---|---|---|---|
| 制定目的 | 怕挖巷道时突然冒水伤人,怕老窑积水、断层水、含水层水一下子涌进来。 | ||
| 适用范围 | 新建矿井井底水仓掘进巷道,全岩段,标高 1070m,240米长。 | ||
| 职责分工 | 技术员编方案,钻工按图打孔,班组长盯现场,瓦检员查气体,矿领导带班监督。 | ||
| 管理要求 | 打5个扇形钻孔,每孔40米深;留20米超前距;设躲避硐室;用专用钻机;挂红挂汗马上停。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室随时抽查,安全员天天盯,不按设计干就停工整改;谁乱改设计谁负责;记录不全扣分。 | ||
说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特编制《新建矿井井底水仓掘进巷道探放水设计及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以正确指导安全施工。
一、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充水因素既决定于水文地质结构类型、岩性、构造发育程度、水文特征,又决定于开拓方式。
1、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水源,其充水强度与季节和降水强度、持续时间关系密切,大气降水可直接通过开采裂隙、巷道口对巷道充水,也可通过落水洞、漏斗等岩溶负地形惯入地下及裂隙、孔隙渗入地下对地下水的补给来实现对巷道充水。
2、地表水:区内及临近没有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对矿井建设影响不大。但冲沟可接受泉水及煤窑水的补给,雨季还有较大面积大气降水汇入,形成季节性沟水,水量较大。沿东至南东发育的冲沟多切割煤层露头线,冲沟附近的网状、脉状裂隙密集,它们与煤层风化、氧化带直接接触,冲沟水可能沿风化裂隙、老窑以及区内的漏斗、落水洞等渗入或突入矿井,为矿井开采的直接充水水源。
3、地下水:含煤地层中本身裂隙水在今后开采中直接进入矿坑为直接充水水源。上覆的长兴组中等含水层,距离今后矿床开采最上部4号煤层仅有25.34-26.89m相对隔水层阻隔,即今后导水裂隙带会影响至长兴组地层。下伏二叠系中统茅口组强含水层距上部15煤层仅5-8m,由于受p3l底部粘土岩的隔挡,天然条件下,对煤层没有发生直接补给作用。但开采条件下,由于m15煤层距离茅口组近,在茅口组高压地下水头作用下、以及人为对底板扰动的影响下,可导致矿层底板破裂,使得p2m强岩溶含水层地下突破底板,从而成为矿井突水水源。因此,要加强探防水工作,以防上述强含水层地下水涌入巷道造成水害。
4、断层水:本矿区目前未发现较大断层,但在节理裂隙发育地段开采时要注意防水工作。
5、老窑水:因本矿井范围内老窑“关停并转”期间被炸封,或者废弃时间较长,无法准确查清,仅通过访问调查了解其开采年限,开采深度及开采范围,估算其积水量。
矿区东部煤层露头线一带分布有废弃的老窑6个,开采深度不大(一般100~200m),积储水空间为12779m3;原老系统采空区积储水空间116711m3。在开采过程中,老窑及老空区积水易进入矿井而成为直接充水水源。当矿井巷道或采空区与之连通时即溃入矿井,造成突水灾害。因此,要超前探水,严密注意其变化情况,加强防水工作。
6、相邻矿井:大沟煤矿的东北面为牌坊岩煤矿,西南面为立新煤矿。开采的煤层与大沟煤矿相同,具有一些采空区积水。当开采到煤矿边界时要按规范留好防水煤柱,预防矿井突水事件发生。
现掘送井底主副水仓,其巷道标高: 1070m,总工程量:240m,断面s净:4.8m2,坡度:3‰,支护形式:锚喷,全岩。
施工时为防患于未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严格按此《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及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探放水安全技术设计:
1、探水钻孔必须成组布置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或半扇形;各钻孔终端位置以满足平距20m为准,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平距不得小于20m。
2、警戒线的确定:沿探水线起始位置外退50米设置警戒位置,严禁与探放水无关人员进入钻场;
3、探放水钻孔布置:
探放水位置必须确定探水巷道其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0kpa时严格执行和选择以下参数:
(1)、总探水钻孔的探水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米;
(2)、允许掘进距离:探水钻孔起始位置允许掘进距离20m,然后停止掘进;
(3)、超前保护距离:掘进工作面的施工进度掘进到20m后,停止掘进,然后继续进行探放水工作,必须留有20m超前保护距离,以此循环渐进。
(4)、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的最外侧探水钻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取20米,各钻孔之间角度为30°。
4、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遇导水断层前的探水设计:
(1)、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为40米,当水压大于2mpa时按每增加0.1mpa增加1m。
(2)、其探水设计技术参数同上。
5、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时,老空的探水线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米,其探水设计参数同上。
6、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7、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8、根据我矿新建矿井《开采方案设计》井底水仓掘进工作面的净断面为:4.8m2,决定将探放水钻孔设计确定为5个,分别布置在巷道底板以上1.0m处,以钻孔中心孔1号为准,其它每一个钻孔平距以0.8m间距,∠30°角度呈扇形向两侧布置。
9、钻孔时深度必须达到40m∕个,允许掘进距离20m,超前保护距离20m。(详见探放水钻孔布置图)
10、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止水套管,止水套管安装闸阀,套管深度不小于15m。
11、在井底大巷每隔20m处,掘送一个能容纳6人以上的躲避硐室,并将“三条生命线”设置到位,当发生水害时施工人员来不及撤到井筒至地面时,人员将全部进入硐室避难。
12、 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涌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13、加强探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14、 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15、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
三、井巷透水前预兆:
1、挂红。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
2、挂汗。当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壁也可凝结为水珠。因此,遇到挂汗现象,首先辨别真伪,辨别方法是拔去表面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如果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3、空气变冷。掘进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冷,人一进去就有凉爽感,时间越长越感阴冷。
4、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5、水叫。井下高压积水,向煤岩裂隙强烈积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叫声,说明掘进工作面距积水区已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6、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前兆。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在地压水压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8、水色发混、有臭味。老空水一般发红,味涩;断层水一般发黄,味甜;溶洞水常有臭味。
9、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隙出现渗水。水清即离积水区尚远,若出现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四、探放水前准备的工作:
1、探放水前选择钻具配备:ф75mm钻杆80m,泥浆泵1台,合金钻头3个及钻具1套和型号为zyj-500∕180架式液压回转钻机一台,其电机功率应≮11kw,其钻探深度≮80m(原说明书标注可达200m)。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每次探水时,必须在钻场在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并及时做好探放水记录手册及地面台账。
4、在组织施工前,要求钻探人员将打钻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设备准备到位,不能因为准备工作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5、运送设备的过程中,运输人员应轻拿轻放,避免设备因受力碰撞而受损。
6、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同时,清理好钻场至水仓的巷道,确保巷道无杂物,并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7、在组织施工前,施工人员加强对钻机附近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不完好的要重新加固,并打好立柱和挡板,保持钻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8、每次开钻前,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连接要牢固可靠,要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确保施工的安全。
9、必须将钻机固定稳妥后方可启动钻机进行工作,并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及报警装置,并保证随时与调度室联系。
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钻进时,发现岩(煤)体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夹杆等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进入安全避难硐室及时躲避,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2、探放溶洞或老空积水前,应当分析查明溶洞或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必须直接钻入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溶洞、老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瓦检员必须在现场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技术工程师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4、钻孔放水前,钻探工必须根据排水能力和临时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放水时,必须由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压、水量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技术工程师。
5、施工人员要熟知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及迹象,发现透水危险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受水害威胁的人员并经井底车场至主斜井井筒,返回地面。
6、探水工作与掘进作业交叉进行,探放水钻孔终端位置始终要超前掘进工作面迎头40m;为此每班掘进施工前要认真掌握、确认超前保护距离,一旦达到超前保护距离的位置,要立即巷道施工而重新进行探放水工作。
7、在井底车场处设置临时水仓,并保持工作面与临时水仓之间的水沟畅通,并设有与受水患威胁地点相通的防水信号。
8、打钻过程中,要加强通风和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当钻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要立即停止打钻,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详细记录换层深度;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钻孔深度,结束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10、严禁采用放炮方法放水。正常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其放炮距离不得小于300m并且在各个通道口距工作面300m以外处放好警戒。
严格控制掘进巷道坡度,不准凸凹不平,以免低洼处积水流淌不出去。
11、 钻场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12、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13、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在探放水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14、 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15、加强对钻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探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16、探放断层水时,孔内有水渗出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7、钻孔探到水体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涌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
18、探放水巷道应加强遇水征兆的观察,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同时报告调度室或总工程师,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19、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0、掘进施工时,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不装药”;“超前距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或控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
21、加强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打钻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现场指挥钻探工作,同时安全员、瓦检员也必须在钻探现场,发现有透水征兆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2、避水灾路线:
井底水仓工作面→主井、副井或风井井底车场→各条井筒→地面。
23、加强地面降水防治。每次降雨时,由安全矿长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观测井下水位变化情况,并随时向矿工程师汇报。
24、雨季“三防”期间,矿防汛领导小组必须安排人员及时清理地面沟渠杂物,特别是主、副、风三条井口附近的沟渠,防止地面水倒灌井下。
25、雨季期间每班安全员,应加强注意井口沟渠情况,及时检查水流向井筒渗水情况,观察涌水量是否加大,如有加大时必须向矿总工程师及时汇报。
26、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探放水设计。
27、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相关措施严格执行。
矿井井底水仓探放水 安全技术措施:新建矿井井底车场探放水
| 适配人群 | 探放水作业人员,掘进班组长,煤矿地质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井底车场掘进,岩溶水害防治,断层探水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矿井掘进时可能碰到老空水、断层水、溶洞水,水压大容易突然涌水,威胁工人安全和设备。 | ||
| 适用范围 | 井底车场掘进巷道施工人员、钻机操作员、瓦检员、带班领导、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钻工按图打孔,瓦检员守着测气,安全员巡查隐患,带班领导全程在场指挥。 | ||
| 管理要求 | 探水孔必须扇形布置、超前40米、留20米保护距;设躲避硐室;用专用钻机;挂红挂汗立刻停干。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室随时查记录,安监科每周检查钻孔数据,不按设计打孔就停工重学,三次违规调离岗位,现场发现透水征兆不撤人直接追责。 | ||
说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采掘工作面遇到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特编制《新建矿井井底车场掘进巷道探放水设计及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以正确指导安全施工。
一、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的可采煤层多为泥砂岩,今后充水通道主要为构造裂隙带及开采后形成的导水裂隙带。在这些充水道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将直接进入矿井,矿井涌水量将会突增。
矿井地下水主要以大气降水补给为主,自然滑坡对渗漏有利,区内构造发育程度为中等。主要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龙潭组的裂隙水为直接充水水源;上覆长兴组溶蚀裂隙中等含水层、三叠系下统夜郎组第二段灰岩溶洞水属强含水层;下浮茅口组灰岩溶洞水强,含水层区内距上部15号煤层距离5.52~8.70m,平均7.16m。对今后矿床开采影响不大。区内无地表河流,仅有几条溪沟,规模不大,对今后矿床开采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区龙潭组基岩裂隙为矿床直接充水水源;长兴组溶蚀裂隙水为矿床直接充水水源、夜郎组第二段灰岩溶洞水为矿床顶板间接充水水源、茅口组灰岩溶洞水为矿床直接充水水源,本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水文地质类型为以溶洞为主的岩溶充水矿床。
茅口组灰岩出露于矿区东部边界附近及边界外,为浅灰至灰色,中厚至厚层状生物碎屑灰岩,属强岩溶含水层,含水性较强。
现掘送井底车场,巷道标高: 1070m,总工程量:100m,断面s净:10.8m2,坡度:3‰,支护形式:锚喷,全岩。
施工时为防患于未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严格按此《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及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探放水安全技术设计:
1、探水钻孔必须成组布置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或半扇形;各钻孔终端位置以满足平距20m为准,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平距不得小于20m。
2、警戒线的确定:沿探水线起始位置外退50米设置警戒位置,严禁与探放水无关人员进入钻场;
3、探放水钻孔布置:
探放水位置必须确定探水巷道其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0kpa时严格执行和选择以下参数:
(1)、总探水钻孔的探水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米;
(2)、允许掘进距离:探水钻孔起始位置允许掘进距离20m,然后停止掘进;
(3)、超前保护距离:掘进工作面的施工进度掘进到20m后,停止掘进,然后继续进行探放水工作,必须留有20m超前保护距离,以此循环渐进。
(4)、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的最外侧探水钻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取20米,各钻孔之间角度为30°。
4、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遇导水断层前的探水设计:
(1)、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为40米,当水压大于2mpa时按每增加0.1mpa增加1m。
(2)、其探水设计技术参数同上。
5、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时,老空的探水线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米,其探水设计参数同上。
6、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7、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8、根据本矿《开采方案设计》车场掘进工作面的净断面为:10.8m2,决定将探放水钻孔设计确定为5个,分别布置在巷道底板以上1.0m处,以钻孔中心孔1号为准,其它每一个钻孔平距以0.8m间距,∠30°角度呈扇形向两侧布置。
9、钻孔时深度必须达到40m∕个,允许掘进距离20m,超前保护距离20m。(详见探放水钻孔布置图)
10、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止水套管,止水套管安装闸阀,套管深度不小于15m。
11、预先在井底大巷每隔20m处,掘送一个能容纳6人以上的躲避硐室,并将“三条生命线”设置到位,当发生水害时施工人员来不及撤到主斜井筒时,人员将全部进入硐室避难。
12、 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1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14、 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15、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
三、井巷透水前预兆:
1、挂红。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
2、挂汗。当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壁也可凝结为水珠。因此,遇到挂汗现象,首先辨别真伪,辨别方法是拔去表面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如果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3、空气变冷。掘进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冷,人一进去就有凉爽感,时间越长越感阴冷。
4、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5、水叫。井下高压积水,向煤岩裂隙强烈积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叫声,说明掘进工作面距积水区已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6、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前兆。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在地压水压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8、水色发混、有臭味。老空水一般发红,味涩;断层水一般发黄,味甜;溶洞水常有臭味。
9、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隙出现渗水。水清即离积水区尚远,若出现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四、探放水前准备的工作:
1、探放水前选择钻具配备:ф75mm钻杆80m,泥浆泵1台,合金钻头3个及钻具1套和型号为zyj-500∕180架式液压回转钻机一台,其电机功率应≮11kw,其钻探深度≮80m(原说明书标注可达200m)。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每次探水时,必须在钻场在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并及时做好探放水记录手册及地面台账。
4、在组织施工前,要求钻探人员将打钻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设备准备到位,不能因为准备工作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5、运送设备的过程中,运输人员应轻拿轻放,避免设备因受力碰撞而受损。
6、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同时,清理好钻场至水仓的巷道,确保巷道无杂物,并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7、在组织施工前,施工人员加强对钻机附近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不完好的要重新加固,并打好立柱和挡板,保持钻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8、每次开钻前,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连接要牢固可靠,要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确保施工的安全。
9、必须将钻机固定稳妥后方可启动钻机进行工作,并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及报警装置,并保证随时与调度室联系。
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钻进时,发现岩(煤)松软、片邦、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进入安全避难硐室及时躲避,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2、探放老空积水前,应当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必须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瓦检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工程师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4、钻孔放水前,钻探工必须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由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压、水量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工程师。
5、施工人员要熟知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及迹象,发现透水危险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受水害威胁的人员并经井底车场至主斜井井筒,返回地面。
6、探水工作与掘进作业交叉进行,探放水钻孔终端位置始终要超前掘进工作面迎头40m;为此每班掘进施工前要认真掌握、确认超前保护距离,一旦达到超前保护距离的位置,要立即进行探放水工作。
7、在井底车场处设置水仓,并保持工作面与水仓之间的水沟畅通,并设有与受水患威胁地点相通的防水信号。
8、打钻过程中,要加强通风和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当钻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要立即停止打钻,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钻孔深度,结束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10、严禁采用放炮方法放水。
正常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其放炮距离不得小于300m。严格控制掘进巷道坡度,不准凸凹不平,以免低洼处积水流淌不出去。
11、 钻场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12、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13、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在探放水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14、 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15、加强对钻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探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16、探放断层水时,孔内有水渗出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7、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
18、探放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同时报告调度室,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19、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0、掘进施工时,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不装药”;“超前距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或控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
21、加强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打钻时必须有一名领导现场指挥,安全员、瓦检员到场,发现有透水征兆或其他异常情况可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2、避水灾路线:
井底车场工作面→主井井底车场→主井井筒→地面。
23、加强地面降水防治,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观测井下水位变化情况,并向矿工程师汇报。
24、雨季“三防”期间,矿防汛领导小组必须安排人员及时清理地面沟渠杂物,特别是“三条井口”附近的沟渠,防止地面水倒灌井下。
25、雨季期间每班安全员,应加强注意井口沟渠情况,及时检查水流向井筒渗水情况,观察涌水量是否加大,如有加大时必须向矿总工程师及时汇报。
26、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有关领导签字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27、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相关措施严格执行。
矿井井底水仓探放水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井下电焊气割作业
| 适配人群 | 电焊气割工,瓦检员,安检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动火作业,采煤工作面焊接,综采设备维修 |
|---|---|---|---|
| 制定目的 | 怕井下电焊气割出事,瓦斯超了、设备失爆、火星乱溅、气瓶撞坏、顶板掉渣,这些都得防。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电焊工、气割工、电工、瓦检员、安检员、队长、书记、洒水工。 | ||
| 职责分工 | 队长书记跟班盯现场,瓦检员测瓦斯,电工查设备,气割工管气瓶,洒水工一直喷水,人人签字留痕。 | ||
| 管理要求 | 瓦斯超0.5%不干,气瓶离火源15米,氧气乙炔隔5米,灭火器摆俩,煤尘清干净,焊完洒水降温,废焊条专人收。 | ||
| 监督与检查 | 安检员随时查,没措施不许动,签字漏一个不行,现场缺人立刻停,升井交表到安检科,不照做就停工重学。 | ||
为认真执行“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电焊、气割作业规定如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后述要求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
2、工作前,施工单位的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单位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禁止皮带、溜子运送气瓶,严禁马虎大意碰撞气瓶部件。
7、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处禁止电焊、气割作业;停风、停电时禁止电焊、气割作业,待恢复通风、通电后,检查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恢复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每班配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区队安排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工作地点10米范围内放置至少2个完好的灭火器,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洒水。
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3、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4、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队长或支部书记现场跟班。在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使用必须由矿带班领导在现场监督执行。安检员、瓦检员、队长或书记、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升井后交矿安检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或书记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15、作业过程中,溜子、机组、转载机停电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上、下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16、工作时,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常温。
17、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18、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9、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20、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
21、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否则,禁止施工。
22、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23、采煤机电焊时,采煤机必须停在20架以下顶板完好的地段,采煤机滚筒离合必须摘掉,防止发生意外。
24、人员进入煤墙作业时,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发现活煤活矸及时用长柄工具捣掉,并打好贴帮柱。
25、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三、对收尾工作的要求
26、工作结束后,相应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7、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看守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电焊、气割安全措施审批呈报表里,必须完善以下人员的责任
28、按电焊、气割的设备、材料分类;
机电设备:技术员、队长、机电科、安检科、机电矿长、总工;
综机设备:技术员、队长、综机车间、安检科、总工、
支护材料:技术员、队长、生产科、安检科、总工;
道轨、管路等:技术员、队长,安检科、总工;
29、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矿井的施工单位队长、综机车间、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机电矿长、安全、生产矿长、总工、矿长报批后,并向公司安检部、机电部报备,方可施工;
凡作业地点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时,按照上述程序审批后,上报公司安检部、机电部、通风部报批,然后由施工矿井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安全副总、公司总工审批。
3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矿井井底水仓探放水 安全技术措施:突出矿井井下烧焊
| 适配人群 | 防突区负责人,通风区负责人,瓦斯办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突出煤层掘进,瓦斯高风险作业,井下动火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烧焊引燃瓦斯爆炸,怕片帮冒顶砸人,怕煤尘着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井下烧焊作业点,突出煤层区域,参与烧焊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矿领导批措施,技术科写方案,通风区查瓦斯,施工队管现场,安全员盯培训。 | ||
| 管理要求 | 停掉附近所有活儿,支好顶帮,清干净煤尘,配齐灭火器,电话直通调度所。 | ||
| 监督与检查 | 调度所统一指挥,测气员先检查,瓦斯超0.3%立刻停,没培训不许干,没审批不准动火。 | ||
1、严禁采区内部烧焊,严禁掘进巷道内烧焊
2、每一次烧焊都要制定专门的烧焊措施
7、参加烧焊措施审批的有矿主要负责人、矿技术科及其矿值班人、调度所、瓦斯办、防突区及通风区主要负责人;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修护、打钻活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3、烧焊措施必须明确烧焊地点、烧焊原因、烧焊时间段、烧焊施工组织负
责人、烧焊安全负责人极其责任。
4、烧焊期间,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的有突出煤层作业
5、烧焊的有突出煤层采掘、修护单位必须完成煤壁、煤帮、顶底技术支护防止烧焊期间发生片帮、冒顶事故。
6、烧焊措施由烧焊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烧焊作业,提前一圆班提交措施审批。烧焊措施审批由矿主值班主持。
8、烧焊措施必须以书面形式分发各参与审批的单位,参与烧焊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烧焊措施。
9、烧焊工作由矿调度所统一协调指挥,烧焊工作在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贯彻措施,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
10、烧焊地点必须有直达矿调度所的通讯电话并保证畅通。
11、烧焊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内容必须包括措施制定、烧焊地点瓦斯、煤尘清扫、灭火器具、人员组织、突出煤层工作地点是否按要求停止作业。
12、烧焊地点上、下风流20米处必须悬挂便携仪、瓦斯报警仪,一旦发现瓦斯显示异常应立即停止烧焊作业。
13、 烧焊地点情况经测气员检查是否存在瓦斯,瓦斯斯浓度大于0.3%严禁
烧焊。
14、有条件的矿井应在井下设置专门烧焊峒室。峒室内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确保峒室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3%时切断烧焊用一切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