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规定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 使用场景 | 对外授课,院外培训,学术交流 |
|---|---|---|---|
| 制定目的 | 怕乱讲课影响医院秩序,也怕医生私自接活出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本院所有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不管去哪讲课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科教科管审批和结算,科室主任盯住自己人,个人不能自作主张接课。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先拿介绍信找科教科,同意了才能去;酬金按标准收;时间用工作日得按比例分钱。 | ||
| 监督与检查 | 科教科每月查一次讲课记录,发现没报备的,罚两倍钱还当旷工;科室不拦着也要被问。 | ||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的有关规定
一、凡外单位来我院聘请医务人员授课,必须持单位介绍信事先与科教科联系,同意后由科教科与有关科室协商确定人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授课任务。
二、对外授课的酬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收取,每学时主任医师20元,副主任医师15元,主治医师10元,医师5元。
三、外出授课结束后由科教科与用人单位结算酬金。
四、外出授课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食宿费等由聘请单位负担。
五、占用工作时间授课,所得酬金40%归医院,60%归科室。
六、私自外出授课者,处以酬金两倍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规定:市第三医院感染监测的有关
| 适配人群 | 主管医师,院感管理科人员,微生物检验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院感染暴发处置,临床科室日常监测,消毒供应室质控 |
|---|---|---|---|
| 制定目的 | 防止院内感染扩散,避免病人之间交叉传染,控制细菌耐药问题,减少治疗难度。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医生、护士、检验人员、供应室和手术室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医生要报病例,检验员要准采样,护士要配合监测,科主任盯落实,院感科负责汇总分析。 | ||
| 管理要求 | 24小时上报感染情况,标本及时送检,定期做空气和手部监测,药敏结果按时通报。 | ||
| 监督与检查 | 院感科每月查记录,科室自查缺项会被提醒,三次不达标扣当月绩效,整改后复查,科主任签字确认。 | ||
第三医院感染监测的有关规定
1.凡发生医院感染病例,主管医师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应于24小时之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处,医院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之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2.凡医院感染病例,疑有细菌感染应做微生物学检查(血、尿、粪、分泌物的培养或常规,抗菌药物敏感试验等)及其他有关辅助检查。
3.为确保微生物检测的准确性,应正确收集标本,及时送检。
4.每半年有一次药敏谱通报,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5.院感管理科每月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调查、分析、统计、反馈;每季度对消毒剂进行监测1次,每月对灭菌剂监测1次。
6.各科室应做:空气细菌监测每月1次;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细菌监测每月1次;紫外线灯管强度监测每半年1次。
7.供应室应严格执行:“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除做到以上第六条外,每月还应做:无菌物品采样监测、高压锅灭菌效果生物指示剂监测、注射器热原监测等各一次;无菌间空气细菌监测每月1次。
8.手术室空气细菌监测每月1次。
9.设立医院感染监控奖,每年评比一次,奖励医院感染监控工作先进科室和个人。
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规定:市第三医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 适配人群 | 总务科人员,病区护士长,科室主任 | 使用场景 | 门诊候诊,临床诊疗,住院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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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吸烟会伤害身体,空气变差,病人更难好。 | ||
| 适用范围 | 医院里所有地方,候诊室、病房、食堂、会议室这些。 | ||
| 职责分工 | 总务科管大事,各科室管自己地盘,医生护士看见抽烟要劝。 | ||
| 管理要求 | 贴禁烟牌子,宣传吸烟不好,劝人别抽,不听就按规矩罚。 | ||
| 监督与检查 | 科室每天看看有没有人抽,总务科不定期查,谁没管好要被提醒,再犯要写说明。 | ||
第三医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管部门)
医院总务科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主管部门。
医院各病区、科室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禁烟场所)
在医院院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候诊室、诊疗室、病房、食堂、阅览室、会议室、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由医院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社会宣传)
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社会宣传。
第五条(自身管理)
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按本单位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