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生产系统副总,安监主管,通风区长使用场景矿井安全管理,瓦斯超限处置,探放水管理
制定目的怕出死亡事故,怕风险没人扛,想让大伙都绷紧安全这根弦。
适用范围班组长以上、安监员、调度员、瓦检员这些岗位的人。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交钱压责任,班组长管现场,安监员盯隐患,谁出事谁担责。
管理要求交抵押金,按季度发奖励,出事就扣钱,重伤扣一半,死亡全扣光。
监督与检查安监部开票收钱,财务科管账,安全经理批,总经理定。没交钱不发奖,迟交要补,查到挪用重罚。

根据集团公司及宜兴煤业安全一号《关于加强___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为实现安全压力层层传递,形成安全风险层层承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____年《宜兴煤业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目标

1、 矿井消灭死亡事故。

2、 实现安全风险共担。

3、 实现矿井本质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班组长以上人员及安全、调度、瓦检员。

(三)考核抵押标准

1、生产系统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调度主管、安监主管、机电区长、通风区长、运输区长、探放区长、采掘开队长为17000元。

2、生产系统正科级、地面副总、地面总经理助理、井下辅助队长、上机电队长为15000元。

3、生产系统副科级、地面正科级10000元。

4、地面副科级为7000元。

5、井下一线副队长为2000元,辅助副队长为1500元。

6、地面副队长、安监员、调度员、瓦检员为1000元。

7、地面班组长为800元,井下班组长为1000元。

三、考核程序

1、安监部开票,抵押人员按标准到财务科交抵押款,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所交款项不得挪做它用。

2、安监部考核,安全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季末由安监部到财务科办理安全抵押奖励发放手续。

3、抵押金扣罚部分纳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

4、严肃班组长、副队长的审批工作,由分管经理把关,生产经理审批。

四、考核办法

1、奖 励:

安全风险抵押实行一次抵押分季兑现。

计算公式:季度兑现额=抵押额×50%-考核增减额

季度内符合奖励条件的按抵押金额的50%给予奖励。

2、处 罚:

(1)季度内发生1人死亡事故,停发全公司一个季度的安全风险抵押奖励,沉淀事故认定责任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抵押人员安全风险抵押本金的100%。

(2)同时发生2人死亡事故或者年内同一系统发生2人死亡事故,停发全公司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沉淀事故认定责任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抵押人员安全风险抵押本金的100%。扣除其他抵押人员安全抵押本金的25%。

(3)地面单位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停发全公司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沉淀事故认定责任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抵押人员安全风险抵押本金的100%。扣除其他抵押人员安全抵押本金的25%。

(4)季度内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停发事故认定责任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抵押人员一个季度的安全风险抵押奖励,并沉淀安全风险抵押本金的50%。

(5)季度内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停发事故认定责任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抵押人员一个季度的安全风险抵押奖励的20%。

(6)两级集团公司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季度内完不成本单位的安全费用、安全培训计划的,每有一项,取消该单位责任领导当季的安全抵押奖励50%。

(7)矿井瓦斯抽采不达标或人为因素、系统不稳定等原因造成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取消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当季安全风险抵押奖励的100%,造成1%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取消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当季安全风险抵押奖励的50%。

(8)探放水三项管理制度每有一项执行不到位,取消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当季安全风险抵押奖励的50%。

(9)季度内如发生多人次事故或多起责任事故时,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及负事故附带责任的抵押人的处罚累加,直至抵押金全部沉淀或奖励全部取消。

(10)季度内每发生一次领导带班下井达不到集团公司要求所规定的,减扣奖励金的20%。

(11)发生二级以上非伤亡责任事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事故调查结果比照轻伤事故进行处罚。

(12)抵押本金扣除后,于次月5日前足额补交。受撤职、免职、引咎辞职处分的领导退还剩余的抵押本金。

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宜兴公司。

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s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

适配人群包矿人员,分系统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使用场景矿井安全管理,整合矿井考核,非伤亡事故管控
制定目的怕出人命事故,怕矿井出大问题,怕指标完不成,怕大家不把安全当回事。
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人,所有整合矿井和公司。
职责分工领导盯死目标,安全部门管考核,包矿人员守自己矿,普通员工干好本职活。
管理要求交抵押金,分月和年度考核,达标就奖,出事就扣钱,还要补交再考。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门负责打分算账,每月发奖罚单,年底结总账,没交钱不给奖,扣完为止,谁出错谁担着。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____年奋斗目标,**分公司全体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一、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年度奋斗目标:分公司所有整合矿井(公司)全年死亡事故不超过1人次,一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3次,重伤事故不超过5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5次;

考核目标:分公司所有整合矿井(公司)全年死亡事故不超过2人次,一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5次,重伤事故不超过8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不超过8次;

2、完成矿井技术改造和安全重点工程计划。

二、考核与奖惩

1、考核对象:**分公司全体人员。

2、考核方式:将考核对象分为五档,分月和年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月考核每月兑现一次,年度考核年底兑现。

一档10000元:**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正职,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8000元,一次交清。

二档7500元:**分公司非安全生产部门正职、安全生产部门副职,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5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6000元,一次交清;

三档6000元:**分公司非安全生产部门副部长,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3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4700元,一次交清;

四档5000元:**分公司科室人员,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4000元,一次交清;

五档2000元:**分公司工勤人员,其中月安全风险抵押金600元,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1400元,一次交清。

3、奖励:

⑴实现月安全目标,对考核对象以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倍标准进行奖励;

⑵年度内完成奋斗目标,对考核对象以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倍标准进行奖励;

⑶年度内完成考核目标,但未完成奋斗目标,对考核对象(不含发生事故矿井包矿人员及分系统专业人员)以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倍标准进行奖励;

4、处罚:

⑴月度考核:

当月发生死亡1人次,沉淀所有考核对象月度抵押金的100%,并进行补交,参加下一月考核;

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1次,减发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3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2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10%;

当月内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或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1次,减发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月度奖励的3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2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10%;

当月一个矿发生2次或2次以上一级或二级非伤亡事故、重伤事故2人次或2人次以上,取消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当月奖励,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当月奖励的50%,减发其他人员当月奖励的30%。

⑵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1人次,沉淀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的2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奖励的20%,减发其他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奖励的10%,沉淀部分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2人次,沉淀包矿人员和分系统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的50%,减发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年度抵押金奖励的50%,减发其他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奖励的20%,沉淀部分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死亡2人次以上,沉淀所有考核对象年度抵押金的100%,并进行补交,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年度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超过3次,重伤事故超过5人次,二级非伤亡事故超过5次,超过部分每次减发所有考核对象年度奖励的10%;

5、年度(月)内完成责任目标第1项,未完成责任目标第2项,减发包矿人员奖励的20%;

6、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处分,减发责任人年度(月)奖励的20%;

7、年度(月)内奖励时,要先扣除处罚部分,扣完为止。

8、本制度由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考核。

**分公司

____年3月

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m矿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

适配人群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使用场景煤矿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
制定目的怕煤矿出大事,比如瓦斯炸了、水灌了、煤层塌了,得提前盯紧这些危险苗头。
适用范围所有煤矿,不管大小新老,井下干活的地方都算在里头。
职责分工矿长要兜底,技术员管图纸数据,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自己手里的活儿。
管理要求瓦斯超了马上停,透水前必须探,通风口不能堵,设备坏了立刻换,图纸不准造假。
监督与检查上级来查记录和现场,安监员天天转,发现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罚钱扣证。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0%的;

(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第五条 “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四)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

(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七)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第七条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二)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三)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第八条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三)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四)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九)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第九条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三)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四)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五)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六)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七)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

第十条 “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二)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

(三)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第十一条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

(二)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三)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第十二条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三)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

第十三条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二)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三)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四)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第十四条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单回路供电的;

(二)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三)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

第十五条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批准后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

(二)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三)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第十六条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

(三)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四)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五)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第十七条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二)改制期间,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

(三)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第十八条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四)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____年9月26日印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____〕133号)同时废止。

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a矿煤矿机电班组安全建设实施

适配人群班组长,群监员,安全检查员使用场景煤矿机电作业,班组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目的防止煤矿机电区出事故,避免隐患变大,不让三违行为发生,保证工人不受伤。
适用范围机电区所有班组、班组长、群监员、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普通工人。
职责分工班组长管现场安全,工人自己守规矩,群监员盯违章,检查员查隐患,大家互相提醒不伤人。
管理要求开好班前会讲清风险,交接班写清楚问题,排查隐患不开工,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发现险情马上撤人。
监督与检查机电区每月检查,矿里每季度评比,没做到扣钱扣分,连续差的换班组长,好的发奖状发奖金,考核结果贴墙上。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和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推进我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无隐患矿井、无隐患区队”,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常村煤矿机电区班组安全建设实施办法。

一、机电区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办公室主任:

二、班组安全建设指导原则和目标

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定“零”理念不动摇,牢固树立“责任有我,我必负责;安全有我,我必安全”理念,以创建“无隐患地区,无隐患区队,无三违班组”为目标,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建设目标:持续有效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提高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的五种能力:抓好班组长选拔使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的能力;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搞好班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等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提高班组安全生产能力,使班组员工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为全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完善制度建设

(一)、严格班组安全生产定员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班组定员标准,保证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建设班组安全网络小组,实行现场“限员挂牌”制, 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二)、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班前会制度;(2)班组长跟班工作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6)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7)事故分析处理制度;(8)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9)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11)交接班制度;(1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13)安全举报制度;(14)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15)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6)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制度;(17)隐患汇报、三违举报制度;(18)班组互保联保制度。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安全检查员、质量监督员、群监员和瓦斯检查员按职责做好班组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推行班组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实行风险超前预控,提高员工对生产作业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加大安全构成比重,严格考核奖惩,将安全生产作为班组、班组长和班组员工推优评先、效益工资分配的“一票否决”指标。

(六)、加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班组信息管理系统。班组要做好班前会、班评估、班后讲评工作,并有记录;认真填写出勤、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班组井下员工到岗、培训等信息,提高班组安全信息基础管理水平。

机电区将进行月总结考评,制定奖惩办法,对好的班组进行奖励,差的班组进行处罚。

四、班组现场管理

(一)、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把开好班前会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针对当班生产任务,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布置好当班安全生产及各岗位应协调处理的事项。明确工作中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不下井、责任不明确不下井。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特殊岗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它人员现场交接班;要填写好交接班日志,必须把相关安全生产原始记录一一交接清楚,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三)、充分发挥群监员的作用。明确职责,坚持把查找隐患、制止“三违”,特别要把制止“习惯性违章”作为群监员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班组长不违章指挥、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所有人员不违反劳动纪律。对“三违”现象要当作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将“三违”人员纳入到考核中去,严格兑现奖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落实,严禁违章作业。

(四)、把“两述两化”纳入考核内容。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质量标准化、准军事化”管理,班中操作前,进一步安全确认,规范职工行为,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文明生产;每班要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隐患排查,实行班组隐患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对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安全隐患,隐患没有排除之前,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对限期治理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六)、 突出班组长现场指挥权力。班组长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有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切实落实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

(七)、各单位要制定班组安全建设的目标、措施和考核细则,并积极组织实施,将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到班组,定期检查考核。同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无班组安全建设规划的单位,不得参加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评比验收。各单位根据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需要,可分为:a级(创新型明星班组)b级(先进班组)c级(合格班组)d级(不合格班组)四级。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达标升级竞赛活动。

五、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

(一)、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形式多样,体现班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培养安全生产价值观,培植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实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和举报权,增强安全生产内在动力,实现“我要安全”。培养和弘扬班组团队精神,做到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工序衔接协调无误。

(二)、全面落实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教育职工正确行使“十项权利”。十项权利:(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班组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新招录员工的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班组长和班组所有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建立班组应急预案,加强模拟演练,熟悉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处置能力;加强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适应安全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以师带徒、安全伙伴等形式,提高员工安全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促使班组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鼓励员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等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员工立足岗位进行技术创新,努力营造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权力与责任

班组长权力:

⑴ 根据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组织职工安全均衡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⑵ 在遇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职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⑶ 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⑷ 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⑸ 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质量、人身事故的职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⑹ 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⑺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班组长责任:

⑴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职工守则》、《奖惩条例》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3)全面完成班组所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文明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业;(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6)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7)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培育有班组特色的团队精神。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

⑴ 、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选合适的人员进入班组,尊重班组长及员工的意向,定期召开班组长会议,优化人员配置。

⑵ 、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班组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⑶ 、主动做好班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并开好班前会、安全会和学习会,建立沟通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与职工交流思想,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杜绝矛盾纠纷和越级*事件。

⑷ 、与工会小组长一起拟订班组达标升级规划,带领班组职工积极参加班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好班组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⑸、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员安全监督的同时,支持群监员搞好岗位监督。

⑹、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七、台帐管理

(一)、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班组台帐,不仅是班组安全建设的需要,而且能为企业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数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对待。

(二)、每个班组必须设安全质量任务台帐和精神文明台帐各一本。

1、安全质量任务台帐的主要内容:⑴ 每班安全质量情况;(2)每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互保联保、岗位随机联保及制止三违情况;(4)产量计划完成记录;(5) 材料消耗记录;(6) 岗位练兵记录;(7)小组活动记录;(8)劳动保护调查记录;(9)小革小改成果记录;(10) 劳动竞赛活动记录。

2、精神文明台帐主要内容:⑴ 政治业务学习记录;⑵ 家访谈心、不放心人员帮教记录;⑶ 民主管理记录;⑷ 好人好事记录;⑸ 文体活动记录;⑹ 扶贫解困记录;⑺ 职工生活福利记录;⑻合理化建议记录;

八、考核奖罚办法

(一)、各单位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要将班组安全建设与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报矿班组安全建设考核小组;机电区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奖励及处罚;一季度一小结,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及处罚,对全年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除科奖励外,将推荐参与矿和上级“创新型明星班组”荣誉称号。

(二)、考核措施:考核依据各队按矿发“班组安全建设考核评比标准”进行考核打分。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矿煤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优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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